野性的呼唤感悟读后感(专业18篇)

时间:2023-12-18 23:01:58 作者:XY字客

读后感是通过阅读一本作品后,对作品主题、情节、人物角色等进行感悟和思考的一种写作方式。接下来是一些读者们的思考和感受,他们通过读后感向我们展示了书籍的多样性和个性化的阅读体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悟心得体会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和主人的逼迫下从文明回到了原始的野蛮。这本书把环境的恶劣、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以及生命和霸权的斗争描写得淋漓尽致。

巴克在冒险刚开始时还太天真,经不起磨炼,但他以极强的适应性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并一步步打败了所有的对手,成为了雪橇狗中的王者,此时,他体内野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回归到大自然中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更重要的是,他在经受前几位主人的虐待后,从他最后的主人约翰·索恩顿身上学到了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巴克体内的野性完全爆发了,巴克像狼一样咬死了杀害主人的凶手,报仇之后的他和狼群一道回到了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狗,但他也是有灵性的,当主人虐待他时他能明白,但当主人爱他时他也能明白,他能理解爱和忠诚,爱和忠诚的力量是无限的,当约翰·索恩顿与人打赌,让巴克拉动一座半吨重的雪橇的是对主人的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驱使巴克为主人报仇的也是爱和忠诚。

这本小说写的是狗,也是反映人的世界。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斗争是你死我活的,这种残酷的斗争在人的世界也是有的。狗群的霸权之争也是在反映人的世界之中的权力斗争,当然还有爱和忠诚的力量在人类世界中也屡见不鲜。

总之,这本小说写得很不错,我推荐同学们都读一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悟【】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是一只接受过文明教育的南方狗,但是不幸被卖到了北方当了一直拉雪橇的狗,这对它打击很大。当它看到自己的伙伴被当地狗的攻击下惨死,它才认识到世界上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从而激发了它的野性。它杀死了恶狗斯贝茨。当它一切的一切时,它的原始野性也全部爆发了出来,最终回归了属于它自己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我有所感悟:最明显的感悟是向往,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正如主人公巴克向往野性,但是,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眷恋着那边,实在不知道自己要选择哪个,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把孩子的向往、自由、都剥夺了。我希望所有的家长起码都能够给予孩子向往与自由。总归,能给孩子一个灵魂的归宿。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悟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悟

杰克伦敦是一位伟大的美国作家。他最具代表性的一部作品,就是《野性的呼唤》。暑假里,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到很受震撼。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巴克。巴克原本是美国南方一位法官家的爱犬,因为几番周折,被迫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一路上,巴克经历了五个主人,经受了各种各样的考验,它内心中的野性也被呼唤了出来。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篇小说的第二章——野性在复苏。这章故事之所以让我久久不忘,是因为作家把巴克在法官家里和在野外的生活作了对比。以前在法官家当宠物的时候,巴克从来都不会狼吞虎咽,更不会去抢其他宠物的食物。从法官家离开以后,巴克再没有得到足够的食物,后来的主人每天只给它一条鱼,但这根本不能满足一天的食物需求。于是,巴克慢慢开始争夺、偷取其他动物的食物。到后来甚至练成了这样的本事:即使在梦中都能察觉到周围的声响,会用牙齿把脚趾间的冰块舀出来,还会预测风向,在拉雪橇时节省力气。尽管生活变得很艰苦,但巴克始终都是非常可爱的。比如,巴克的脚和爱斯基摩犬的不同,拉雪橇时脚趾是分开的,所以拉完雪橇后非常疼。这时,巴克就会四脚朝天躺下来,就是饿得发慌,它也不愿意站起来去领他的那份鱼,它的主人只好亲自把鱼给他送过去。后来,巴克的主人把自己的皮鞋筒割下来,包在巴克的脚上做了四双小皮鞋。一天早上,主人忘了给巴克穿上鞋,它就躺在地上,死活不愿意起来,四只脚可怜兮兮的伸在空中,好像在说你不给我穿鞋我就不走了。就这样,巴克适应着各种环境,战胜了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勇气和耐心抵达了路途的终点。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老师告诉我们的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是啊,连巴克都知道面对困难要顽强、要坚持,那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更要相信自己,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的。

野性的呼唤感悟读后感2

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四年,终于要直面现实的残酷,正视物质的重要,这一刻,似乎真正明白了许多,既然以往的一切都已过去,逝者如斯,是该好好为自己剩下的岁月规划规划了。此刻发现这几年来竟一无所学,以往种种如走马观灯般掠过眼前,唯一所得者唯一颗被世俗磨得稍嫌虚伪的心、一双半透世事人情的眼睛,除此外再无所得!或许还剩一份源自亘古深埋于我们内心深处的狂躁与悸动,正因为它,我们还有着一份动力让自己超越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因为它,即便你一无所有,仍可从头开始!

那样太累!倒不如在这迷茫中任生命伴着亘古的旋律向前驰骋,展现它该有的辉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

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了这部充满野性的、放荡的书之后,我真想与巴克、白牙在一起进入荒野,给自己自由。

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野性的呼唤》和《白牙》。

前者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金毛大狗,被园丁从家乡拐卖到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大牧场。然后又被带到育康河地区。

在那里,它渐渐的从一只家庭宠物狗变成了一条优秀的雪车犬。在那时,巴克会常常与狼见面,但它们彼此很亲热。在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射死后,狂怒的巴克杀死了几乎所有的印第安人,并激发了它的野性,重回荒野。

《 白牙》则是它的姐妹篇: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被天生的环境塑造成了一只为主人奉献忠诚的狗。在被卖到美人史密斯手中之后,又被塑造成了一只凶猛残忍的斗狼。最后,在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在感化下,它又重新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狼。

“心里久久不能平复”,是我放下这本书时的感受。巴克野性的回归;白牙命运的变化多端——充分证明是环境的好坏是改变它们的原因!

所以你对它们好,它们就对你好,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周围的动物啊!

野性的呼唤感悟读后感

文学总是人学,尽管小说的主角巴克是一只狗。1000个人眼中有1000个巴克,作为在校大学生的我,读出了的是一个青年的转变过程。

刚开始巴克从嗷嗷待哺到逐渐成长的四年(大学躺着也中枪)来,它在法官家过的是悠闲、富足的贵族生活。恰如优秀青年在学校无忧无虑地学习,常年拿着专业课第一,各种奖项应有尽有。

但是,生活就像心电图,当一马平川时你已经挂了,要活着,必然是高低起伏的。巴克被人卖了,先受到了红汗衫男人的调教,得到了第一条醒悟:

在拿着棒子的人面前永远没有机会战胜他。(在一个高富帅拿着钱向你炫耀时没有机会战胜他。所以北爱中吴狄和安迪打赌是很傻很天真的。)。

巴克后来又被带到了北极,正如在校青年正式踏入了社会。作者十岁左右就开始做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经历融化在作品里,变成了残酷社会的真实写照。第一次对巴克的触动就是生命的凋零。当同行的一条狗柯利热情地向前迎向一条爱斯基摩狗时却被不分青红皂白,也没有任何宣告,狠狠地咬了一口,又被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踩在身下,兴奋地叫着、咬着直至死亡。在南方(学校),奉行着爱和友谊法则,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感情是很自然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北方(社会),肆虐的却是棒子和牙齿法则,谁还顾全考虑仁义道德,谁就是傻瓜!谁遵守这些道理,谁就要被淘汰。

于是巴克开始学会了各式各样的生存,学会了不挑食(刚开始找工作不能挑三拈四的)学会了狡黠诡秘地偷窃(资本的原始积累)最终长成了一条壮壮的狗(扎稳根的青年)。

《这个杀手不太冷》中当小女孩问“生活是一直如此艰辛,还是仅仅小时候如此?”雷诺回答:“一直如此。”过了一关还有一关,接下来巴克碰到了领头狗(公司老总)的挑战。“它预料布克会是一个危险的对手。于是,它觉得应该先下手为强,只要有任何展示它牙齿的机会,它绝不错过。”而巴克学会了“把自己的野心掩藏起来,耐心地等待时机。”最终夺得了领头狗的位置,很快学会了管理手下的狗,让大家跑起来“像一条狗一样”

跟对人很重要,可惜狗不能主宰自己的去向。在第一个主人麾下,他们一同创造了旅程的记录。因为主人有破纪录的目标,有作为一个政府的信使经历了各式各样的危险,从不退缩的性格,有对狗儿们赏罚分明和爱护。在第二个主人手下,没有了创纪录可言,像机器工作一样死板,但毕竟还有基本的爱护,所以他们历尽艰险还是完成了任务。在第三个主人手里,繁重的任务,心毒手狠地对待,彻底把巴克变成了皮包骨头,经历了生命最重的磨难。物极必反,在最后的主人桑顿手里,巴克得到了爱——其他人照顾狗是出于责任感或商业利益,他照顾狗却如同在照顾自己的孩子。

曾听过一句话:这辈子所有的挫折与困难是为了某一时刻幸福降临所做的铺垫。桑顿给了巴克灵魂的救赎,就像一个闯荡多年的青年遇到了携手走入婚姻的至爱。十分怀疑他们上辈子是一对情侣,这一章我看的版本名字为:只为一个人的爱。如果你想感受生命的炙热与美好,就好好读这一章吧,太多的美好不能详述,与狂热赤诚的爱有关,与死亡面前的不离不弃有关,与灵魂的信任有关。

书名揭示了结局。在淘金之旅中,身体内的野性使巴克与狼奔跑在银色的月光之下(结识道上的兄弟),在主人消失后终于甩掉最后的羁绊与狼共舞(成为黑社会老大)。最后变成当地了传说,使伊哈特人毛骨悚然地悲叹。这一结局也折射出作者渴望冒险的性格,身体不时不是充斥着野性奔腾的血液。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即使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走到了澳大利亚。

杰克·伦敦与海明威一样是我喜爱的作家,而他们都在自杀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认为他们在结束生命前都是怯懦的,无法面对生活的艰辛鼓足勇气地活下去。对海明威而言,他没像《老人与海》中老头航行到家即使鱼只剩下光光的脊骨也安然沉沉地睡去;对杰克·伦敦而言,他没像《热爱生命》中被人们发现时“只是一股劲地向前蠕动。”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坚持到底,在七老八十时回忆着年轻时的坎坷与美好,对着膝下的孙辈安然地说:“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从来没有放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悟【】

这学期,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被盗卖到阿拉斯加干苦工,劳动极为繁重,环境极为艰险。狗队每天拉雪橇在雪地上行走40英里,而每只狗所得到的食物是根本吃不饱的一磅半鱼干。狗统统被累倒拖垮后就被主人卖掉,来榨取最后一滴油水。棍棒象征的是统治它们的权力,巴克的第一课就是“棍棒教育”。巴克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鼓足勇气,练成吃苦的精神,比其它狗更机敏、更勇猛,最后和史皮兹争夺强者地位,结果史皮兹被咬倒,巴克成为生存斗争的胜利者。在巴克的内心,时常涌动着一种原始的返祖现象,野性的力量在呼唤着他,最后他回到狼群中。这不说明它的退化,而说明它要在更加直接地进行生存竞争的地方,证明自己是强者。最后巴克也确实以勇猛和聪明,赢得狼群的领袖地位。

巴克原本是一只文明狗,但由于环境的改变,它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从一只宠物狗,变成一只拉雪橇的狗,最后再成为狼王的领袖。我们这个社会,不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吗?强者生存,是在动物世界里永恒的真理。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好书,我们要学习巴克,学会生存法则,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嗷——嗷——”

小说主要讲述了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教化,生活在温暖的山谷,后被卖到北部成了雪橇狗。恶劣的环境锻炼了巴克,最终赢得了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把巴克打得奄奄一息时,桑顿的解救让巴克受到温暖并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打碎了巴克对人世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是一只很刚强,自尊又友好的狗,温暖的生活已经根深蒂固的扎在了他的认知里,知直到看到了温顺的柯利被领头的雪橇狗斯皮茨咬死时,它终于明白了北方的生活方式:弱肉强食。饥饿是最好的老师,即使是生活在南方,它也毫不比别的狗逊色。为了活下去,巴克被迫在这险恶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当那极强的适应能力已将它磨练成一只训练有素的雪橇狗时,它心中的原始野性在慢慢回归。但巴克的适应能力遭到了斯皮茨的欺压,最终发生了战争。巴克以它机警的灵性与狡诈的凶猛最终获得了胜利。我想,正是因为巴克有这样极强的适应能力,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才能使它成为头狗吧。

生活是残酷的,有奸诈,也有忠实;有文明,也有野蛮。只有更好地适应生活,让自己更加强大,才能使生命延续下去。我想,这就是巴克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适应了恶劣的环境,就是生活的强者,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窗外下着大雨,迷迷蒙蒙中,一个影子在忽闪忽现,它是生活的强者——巴克。“记住,一定要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古老的渴望激荡着,挣扎着挣脱世俗的枷锁,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野性的情怀。这是整本书的总结,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个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从一只家养的南方狗,发展成一个像狗但不是狗,像狼但不是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是一个动物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与其他动物故事不同。在这本书里,虽然他描述了动物世界,但杰克伦敦笔下善良的巴克的代名词却改成了“他”。当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描述狗来表达自己的感受。看完整本书,我又查阅了杰克的个人资料。最后,我试图理解杰克的写作意图。通过描述巴克的土地经历和奋斗过程,歌颂了不屈不挠的英雄精神,表达了他对自由和幸福的渴望。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好像在看一部3d电影!当巴克被人类残忍杀害时,我不禁担心巴克能否活下来。巴克和其他狗比赛的时候,我很期待最后谁是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眼前。

但是,在学习的同时,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这么残忍?你看,主人为了早点找到金子,天天让小狗早出晚归,不给它们吃的,让它们在冰天雪地里睡觉。当他们老了,快死了,没用了,人们为了不拖累自己而抛弃他们。死而弥留的狗,人们用枪来杀死这些勤劳的狗!但是这些狗,它们似乎从出生起就是奴隶,它们把一生都献给了人类,但是人类却残忍地把它们处死了。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幸运的是,主人公巴克遇到了一个真正爱他的桑顿大师。只要人类真心对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对待别人。快看!巴克一再冒着生命危险在危机时刻拯救桑顿。那不就是人和动物的和谐吗?如果每个人都能和动物和谐相处,那该多好啊!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的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淘金的人从阳光普照的庄园带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慢慢地,它从娇生惯养的生活,到“对于平常的痛苦都感觉麻木”,学会了许多知识,并且一点点地恢复失去很久的本能,逐渐地,它成为了一只凶猛的狼,因此,也得以在条件极其恶劣的北极生存下去。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瑟,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丨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一一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1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情一一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纯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作者用很有力的语言道出了自己对于这本书的感想,并将它升华到了生命的高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野性的呼唤》。《野性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向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最终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礼貌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并且他并不明白那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可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趣味,并有着必须哲理的结尾给人了必须的遐想。布克是一只十分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我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十分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并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细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今天是五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开门黑,千股跌停。好在吸取了上次清明节的教训,节前没有满仓,算是留了点子弹。看哪,你总要从教训中学会点什么。以前遇见这种情况,早就抱怨了,现在却很平静。不要做个胆小的人,要无畏,要有担当。总会看破看淡许多事,总会成熟起来。一不要怕,二别后悔,足矣。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看了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薄薄的一本小书,带来深深的思索。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从一只家养宠物,变成一只适应蛮荒之地艰苦生活的工作犬,最终心中的野性被唤醒而成为一只狼王的故事。使我思考。

人为什么具有向上的精神,渴望挑战,敢于铤而走险,甘愿忍受随之而来的肉体和心灵的折磨?这可能源于原始的本能,即对食物和异性的欲望。在群居野生动物中,经过决斗,勇猛、狡诈的王者可以获得最多的异性和最好的食物。人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如此。但是文明社会中的人仅有勇猛、狡诈的品质还不够,更需要拥有智慧、技巧去战胜其他猎手与猎物。

文明社会的人想要得到自己需要的事物,首先要具有能够在蛮荒社会中,在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下能够生存所必须具备的野蛮本能。这样才能敢于拼搏、敢于争取自己的需求;其次,要拥有智慧。文明社会比蛮荒社会在形式的层面上复杂,虽然两个社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信奉棍子与牙齿的法则,但如果在斗争中不讲究方式、方法,不适应文明社会形式上的要求,就会失败。

总之,个体想在群体中更好地生活,需要原始的野性,原始的欲望,不要让其被各种因素所束缚,所磨灭。这些因素包括道德因素、客观环境因素;也需要现代的技巧与狡诈,来打败对手,壮大自己。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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