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二批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大全(19篇)

时间:2023-12-04 18:34:29 作者:紫薇儿

会计是一门研究财务信息的学科,主要负责记录、报告和分析经济活动。会计人员在处理财务纠纷和争议时需要具备公正、中立的态度,以下是一些解决纠纷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会计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各县、市人事局领取证书,市直及宣州区的考生请到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需携带有效身份证。

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四月一日。

茂名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职称考试,并已取得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请于6月8日-6月30日到省注协领取职称证书。

领证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0楼考试培训部。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逾期未领证书者,责任自负。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6月9日。

广州市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参加太原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持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4年5月19日至5月29日(双休日休息)。

地点:会计大厦六层(水西关西口)。

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2014年5月19日。

清远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有关人员随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市府大院兰江综合办公楼二楼213室)领取,联系电话62702640.

余姚市财政局。

200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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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直考生,市直及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楼)领取专业资格证书(个别代领的要求出示“代领人身份证”与“领取人身份证”)。

茂名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09年《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通过考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政府大楼7楼人事局专技科(731号房)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各县属考生请于当地人事局联系相关事宜。

市人事局专技科。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郑州市第二批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会计师)合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郑州市第二批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开始领证。

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10楼1013室。

电话:60255746029063。

附名单:

李国萍刘建成王君李平雷根梅兰方琴徐爱芬许莉莉许洁闵宝泉。

蒋颖朱秀玲丁丽萍王燕王玉娣王卫华周晶吴惠琪王小萍莫彩红。

朱红燕宋玺玺张华金卫红邢臻林剑利漏轶萍皮芸骅。

备注:以上名单仅限在长兴县职改办上交照片及表格人员。

新沂市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通过考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政府大楼7楼人事局专技科(731号房)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各县属考生请于当地人事局联系相关事宜。

市人事局专技科。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湖南衡阳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许多学员关心“20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问题,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已开始在全国各地陆续发放。中华会计网校为帮助广大已通过学员及时领取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特整理了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考生可点击关注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时间汇总,及时了解初级职称合格证各地发放情况与领取须知。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169号)的有关规定,经过网上公示,确认丁川川等3586名同志取得2014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请上述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特此通告。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日发放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宁夏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位考生: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会计师)合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年5月26日。

抚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黄山市领取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度会计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各县、市人事局领取证书,市直及宣州区的考生请到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需携带有效身份证。

宣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四月一日。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各市(地)人社局、省农垦总局人社局、森工总局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直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哈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月19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社(事)局发证部门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长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广州市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已发至各区、县级市相关负责部门,请在广州市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报名时隶属的.区、县级市查询、领取资格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所属区。

领证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天河区。

刘先生。

李小姐。

周一至周五。

越秀区。

吉祥路111号一楼越秀区人才中心。

陈小姐。

83305280。

周一至周五。

荔湾区。

逢源路133号荔湾区人才交流。

张先生。

白云区。

政通路28号三号楼217室。

黄先生。

唐小姐。

黄埔区。

大沙东路221号二楼。

黄埔区人才交流中心。

王先生。

伍小姐。

萝岗区。

广州市萝岗区香雪3路行政服务中心凯通楼3楼c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蔡小姐。

海珠区。

同福中路399号市红会医院对面。

余先生。

南沙区。

南沙区港前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17号窗口。

陈先生。

花都区。

花都区花城路41号花都人才市场一楼花都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公点。

李小姐。

番禺区。

隶属番禺区的考生,请登陆番禺区人事局的网站(http://)查询具体的领证事宜。

增城市。

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

新行政中心3号楼104室。

李先生。

从化市。

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北路科技楼5楼。

曾小姐。

湖南衡阳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领取名称: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2015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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