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高一写人(热门20篇)

时间:2023-12-09 09:48:13 作者:薇儿

精心构思和组织结构是写好作文的关键,我们要注重提升这方面的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供大家参考,一起来提升写作水平吧。

写人高一作文

此生,我想要做一个温暖的女子,清淡如水,明媚如花。

我要做一个自然美的女子,不求高贵华丽,更不要浓妆艳抹,只求简单舒适。不管心情如何,绝不会让自己颓废,每天都要干净整洁,即使不化妆也能大方得体。

我要做一个坦然的女子,诚实善良,不要伪装。对朋友真诚对待,和对手以实力相争。笑就尽情开怀;哭就嚎啕彻底;赢要光明正大;输就心服口服。

我要做一个坚强的女子,独立自主,坚韧勇敢。面对困境,或许害怕,或许失败,但绝不逃避;面对感情,或许不舍,或许无奈,但绝不纠缠;面对未来,或许无助,或许迷茫,但绝不依赖。

我要做一个简单的女子,平淡朴实,开心自然。不要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不多说无谓的闲言碎语,尽可能的不去缅怀往事,慎重真心的去爱一个人,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我要做一个淡然的女子,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更不强求;偶尔脆弱,但一般坚强;偶尔任性,但一般理智。善待自己,相信他人。绝不小肚鸡肠,争强好胜。

我要做一个健康的女子,注重身体,爱惜自己。经常运动,多看好书,保持身体和心理都不生病。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拿伤害自己作为条件,越没有人爱,没有人怜惜,就要越爱惜自己。

我要做一个爱笑的女子,要用眼睛去微笑,用心去感受生活中那些微小的幸福。不管如何失望也不会让自己绝望,始终保持微笑,始终坚信上帝是偏爱有笑容的孩子的,始终相信微笑会带给我希望。

我要做一个专一的女子,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爱上了,就一心一意,即使知道除了他之外还会出现更优秀的人,也绝不贪心,溺水三千,只取一瓢,坚定地用一颗心,去温暖另一颗心。

我要做一个聪慧的女子,收敛锋芒,虚怀若谷。学会在调皮时装傻,懂得适时的退让与宽容;尊重感情,珍惜缘分。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从容自若的去面对生活。

我要做一个幸福的女子,认真的生活,少一点幻想。寻找一个笑容干净的男子,然后爱上他,对他撒娇任性,也对他温柔体贴。偶尔吵闹,偶尔冷战,但绝不会丢下彼此,约定好相濡以沫,厮守一生。

我不是一个细腻多情的女子,永远学不会精致华丽的生活。我只想,活的比夏天还要温暖。

高一:沈楠钧

三毛高一写人作文

上了高中,和以前大不相同了。现在的我,越来越多愁善感,怕孤独却总是在孤独中。每当自己在床上躺着思绪万千时,不禁会想起她——丫头。

脸蛋圆圆的,前面一层厚厚的直刘海,把眼睛完完全全的挡住,她绝对不是那种瘦的只剩骨头似的女孩,也不是胖得像肉球,她好似总在笑,每天似乎都很开心。她的眼睛很大,她就是丫头,我生命中重要的一个人。我们会把一只狗一只猫都列入我们的话题,在路上,我们不会沉默,好似有说不完的'话。在她面前,我可以大声的咒骂着我讨厌的人,她心里的小秘密也会告诉我。也许你不能理解,有时候有个人每天都会陪你上下学,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比起现在听着歌一个人走,我多么羡慕以前的我,那个有丫头陪伴的我。

丫头很喜欢淋雨,下雨时,我们总是不打伞,故意去淋雨。那是我们的一种放松的方式,一段值得怀念的时光。有时候,躺在床上,我会想,或许人真的有来生来世,或许上辈子我们就在一起,所以我们怎答应过对方,下辈子一定还要在一起,而这一辈子,我要让自己变得强大,我要去保护她,保护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这就是丫头,我的丫头,我一个人的丫头,我最爱最亲的丫头。

写人高一作文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20年,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10年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写人高一作文

我心目中的偶像并不多,但有这么一个人在我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我的偶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但感动了我而且感动了全中国,他就是感动中国的人物之一丛飞。

他实力歌手,用自己的歌喉唱出世界上最温柔的感情,也是最深的感情,也唱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和坚强。他作为一个歌手,收入不菲,但他欠了17万元的债务,就是因为他抚养了178位失学儿童。他的诺言是抚养他们到大学,但他倒下了,他得了晚期胃癌,他真的倒下了。这些孩子怎么办,难道放下吗。在病房里他还在想这些孩子,他妻子的怀孕,178个孩子没有资金着落,一个生胃癌的人,背负着两重责任,在他病危时他还说:"如果命运再给我5年的时间,我会兑现向孩子们许下的诺言,会用更多的爱回报社会。"看到这里我眼睛里有一种叫泪光的东西在闪动,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人能有如此毅力。这使得我真正的被感动,他的歌声咏唱着这世上最能感动天地的真情,一股热情在我胸中涌动,一直流向我心底。

他还没有孩子就承担了父亲的责任,他是一个父亲,他有178个孩子,是一个常人难以承担的责任但被一个身怀绝症的男人承担下来了,他是一个不凡的男人。难道他不是我应崇拜的偶像吗他的意志难道不应该崇拜吗拥有这样意志的男人又有多少呢男人就应该承担责任,他用自己的行动,以至于用自己的生命去证明一个男人存在的价值。

现在他不用担心了,成立了一个丛飞基金会,来帮助那些失学的儿童。这是他用生命赚来的,在他的笑脸中我看出了一种男性独有的坚强和责任感。虽然他的声音软软柔柔的,但在这份温柔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男人刚强。现在病情已经好转,或许是他的真情感动上天,让他存活下来。我想他会康复,他会更有勇气的去面对人生。

他让我倾佩,他让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男人,他用生命诠释了男人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正如《感动中国》的主题所述"总有一种力量,震撼我们心灵。"就是这一种力量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感动着电视前的每一个人,感动着整个中国,真正的感动。

丛飞,去坚强走完你的人生吧!

写人高一作文

村子很小也很落后,只住着三十户人家。二十九户人家户户礼仪相待,除却对阿林一家。

村长在竞选村干部、村委的时候极其自然地省略了阿林的名字,就像从没出现过这个人。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阿林曾是个惯偷,做过许多错事。

村里在大半年前传得最沸沸扬扬的一件事就是阿林偷邻村便民店的东西。偷的东西价值很小,老板气愤难平,当着众人的面羞辱阿林。同村有人回来说,当时的阿林把头埋得低低的,看不见他的表情。那天,村长甚为恼怒,甚至想把他赶出村子,“他丢了全村人的脸!”村长怒吼着。小小的村子,仿佛被这一声怒喝吓得抖了抖。最终因为有人求情“他老婆孩子都在这,且还有年长的父母,就暂且饶他一次吧。”说话的是村里的长者。村长也动容了,终于同意让他留了下来。

在这件事过去之后,阿林再也没有做过错事。村民在茶饭之余连个话匣子都无法打开,晚间两口子的谈话也少了些许乐趣,甚至在河边洗衣的女人闲聊时,还会有人抱怨“怎么最近都这么太平啊!”她们厌倦了如此没有新意的日子,渴求生活中的刺激。

阿林一家在发生这件事之后,更加低眉顺眼,尤其是阿林,见了同村的人从对面走来,下意识地低着头,匆匆而过。过节请村里先生写副对联时,双手奉上的东西总是最好的。田里谁家农活干不完时,偷偷帮别人干完却不受工钱甚至不告诉别人的还是阿林。

可在有人念叨起阿林的好时,总会有更多的声音响起“那是他欠我们全村人的,他在赎罪”“他自己要去帮我们,我们又没求他,我们还嫌脏呢”“……”于是念他好的人哑口无言。

日子还是要过的,直到有一天。

那天村里老王的宝贝——电动三轮车被锁住了。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钥匙,他又急着去镇上送货,急得焦头烂额。

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村民们都议论纷纷,却又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人群中不断有人出主意,却又都被否定。突然有人说“要不请阿林来帮忙开锁吧,他之前不是做过小偷吗,这点事儿应该难不倒他。”沸腾的人群突然静默了片刻,又有人附和着“要不就叫他来试试吧,死马当作活马医。”村里的一个小伙子跑去找阿林,几乎是半拖着阿林赶过来。

阿林看到村里人这么多,心一惊赶忙想往回跑。不料被同行的小伙死死抓住,人群中不断有人说“帮帮王大爷吧,他很着急呀。”“对呀,你试试看嘛!”阿林似乎有些腼腆,脸有些红。老王拉住阿林的手恳求说“阿林呀,你就帮帮你王大叔吧!”阿林最终同意了,他轻声地说:“有钢丝吗?”话音刚落就看见有人朝里屋跑去,再递钢丝给他。阿林熟练地将钢丝折成一定的弯度,插入锁孔中,只听见“砰”的一声,锁开了。人群中从开始的欢呼声转为了最后的嘘声。阿林挠了挠头,眼里似乎有泪,无奈地笑了笑,走开了。

不知道老王的货有没有迟送,也不知道人群后来是怎么散的,只知道第二天老王的电动三轮车上又多了一把锁,村里的人的门上也都多了一把锁。

阿林变得更加寡言了,再也不愿与别人多说一句话。村民的饭后话题又多了起来,这次却是关于阿林能解锁的事情。村民又恢复了之前爱说爱笑的快乐,但是阿林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写人高一作文

《西游记》对我国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的历史起源应该是玄奘西游。书中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成就正果的故事。

一直以来,每位读者对西游记的评价不一,有人这与唐玄奘坚定不移的执念和信仰,有人爱好与猪八戒的呆头呆脑憨态可掬。有人嘉赏于沙僧的任劳任怨。我更喜欢孙悟空的知恩图报全始全终。

孙悟空本是花果山石崩裂所生,乃天生缔造,集天地之造化,日月之精华。通身的金毛,当属猴族第一美男子。

他在这部剧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当属《猴王初问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

这只小小的灵猴刚刚来到世上的时候,像极了刚出生的婴儿。无知懵懂,却又对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探究和好奇。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干当上了猴族的王。

因为担心自己和子孙后代最终逃不过死亡,所以决定漂洋过海寻师学道。后因为勤奋刻苦得到了师尊的山尽的真传,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虽然拥有了足以自保的能力,但是却因为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其为人处世,听信弱肉强食的误导变得狂妄自大故而屡犯天规。在一次又一次的欺压之下奋力反抗,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救起。

他的这一段经历,就好像一个初到世间懵懂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父无母又无人教养他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一心以为有了傲世天下的本领便可以强者为尊狂悖自大。后来,唐僧的出现我想对他来说应该是亦师亦父吧,虽然唐僧每次他做错事都对他念紧箍咒。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是为了不让他误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否则,以他那高傲的性子即便头上顶着金箍也不会就这样妥协,并且全始全终。

虽然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他却比人有情有义,虽然张狂任性,却依然明辨是非坦坦荡荡。

所以,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这只猴子。喜欢他胆大心细,喜欢他勤奋刻苦,喜欢他明辨是非,喜欢他敢爱敢恨,喜欢他有始有终。

写人高一作文

我的伯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没什么文化,所以种了一辈子的田,过了简简单单却也艰辛的一生。

在我印象中,他是个迷信、吝啬、粗鲁的人——他去世之前,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他总爱把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倒点小酒,边喝酒边吹牛,呼哧呼哧地吃着东西。声音大得刺耳,又或者总是把吃剩下的打包带回家继续吃。隔了夜的剩菜总是舍不得倒,热一热继续吃。

我不喜欢他,十分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总是在我面前抽烟,熏得我只想流泪。我不喜欢他一只脚踩在凳子上。我不喜欢他在吃饭的时候高谈阔论,说得唾沫横飞。我不喜欢他在吃饭之后,拿着筷子当牙签剔牙。这一切一切,让我不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妈妈很沉重地和我说:“你伯伯得了肠癌,是晚期了。”我诧异,我不相信,我不相信那个肤色黝黑,微微驼背,说话中气十足的男人得了这么重的病。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我还是为他祈祷,希望他早日康复,只因为他是我父亲的亲兄长,我的亲伯父。

等我去看望他时,他已经做完了手术。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苍白的脸色,紧闭着眼睛,手里紧紧握着医院的账单。医药费几乎花去了他所有的积蓄,亲戚朋友的援手也用尽。他的女儿们正打算为了他卖房给他治病,可是他却拒绝治病,吵着要出院。出院后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庙里,诵经拜佛保平安。

当然,这不科学的行当终究不会让他的病转好,他的癌细胞还是扩散到全身了。他看到医生怜悯的眼神就知道命不久矣。他被下了“判决书”以后,反而不去庙里了,每天躺在家门口的藤椅上,看着日出日落,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偶尔看到我经过就拉住我絮絮叨叨的念着,他问我答,聊学习、聊梦想。没以前那种令人厌烦的嘈杂,眼神中也充满了静谧。他和我讲诉着他年轻时的故事,讲诉着我爸爸如何脱贫,而他自己为什么没接受爸爸的邀请而坚持当个农民。他说:“你爸爸当年邀我合伙下海经商,可是我坚持当个农民。不是我害怕风险,只是我觉得,人现在是越来越多,农民却越来越少,可农民总得有人去做啊,田总得有人去种啊,不然大家吃什么?伯伯没什么文化,不能干什么大事,但是我还是想为社会尽一份力,尽管我的力只有一点点,微不足道。”他的这席话给我很深的印象,深深地触动了我。

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伯父,他为什么不卖房治病或者去募捐。他躺在藤椅上,一晃一晃,闭着眼睛,轻轻地说:“募捐?别的人比我更需要社会的帮助。至于卖房嘛,伯父没什么钱了,本来积攒了一辈子想给女儿当嫁妆的钱现在也都被我花完了,我不能给女儿别的了,最起码这套房子得给她们留着,以后她们也有个去处。”他站起来,不说了,陪我去走走,我很久没去地里看看了,伯父现在干不动了,去看看也好。

我陪着他站在田埂上,天空下着毛毛细雨,我劝伯父回家,而他却说:“等等吧等等吧,我还不想离开。”

可是,不久,伯父还是离开了,留着我一个人站在田埂上。

写人高一作文

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他妈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他妈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他妈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他妈,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写人高一作文

“你会磨破鞋子,但征途会让你成长。”他这样说道。

第一次遇到他,他拖着大大的手提箱,手提箱在前进的途中上下颠簸着。阳光照在他的脸上,镀上了一层柔柔的金光。

他朝我笑了笑,眉眼中透出阳光和成熟。他走到公园旁的长椅上,坐下,从怀里掏出一幅地图和一个记事本。我感到好奇,走过去坐到一边。

“嗨!”他向我打招呼。他笑起来时眼睛眯起,眼角的弧度使人感觉特别舒服。

“嗨!第一次来这里?”我问道。虽然都是普通话,他的腔调里却丝毫听不出吴侬软语的缠绵,却有一种异国风情。

“是的。早就想来江南了。江南水乡小家碧玉风景迷人,听自家老爹都说过多少遍了。今儿总算到了这里。不过我从燕京兜了一个大圈子。”

“怎么?把祖国的大好河山玩遍了?”我歪着头,半开玩笑的语气引得这个阳光一样的“男孩”哈哈大笑。

“怎么可能?中国那么大,一辈子都走不完。我是跨洋啦,坐着飞机飞了三大洋呢!”他摆摆手,惬意地靠在椅背上,也不会管那幅中国地图,任它被风吹得哗哗响。

“这么说,你是环游世界啦!你一个人啊,不害怕么?”

“大男人怕什么啊!不像你们姑娘家的。”他无语地扫了我一眼,仰头望天。

天上白云很少,蓝蓝的,是不可多得的好天气。

“旅行是我的梦想。从小到大我的老爹就喜欢给我讲各国的事儿,说得好像他去过一样。”他突然自顾自说开了,又“嗤”的一下。

“老爹是地理老师,平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周游世界。不过,他放不下学生们,没有时间,只好委托我啦!”他摊了摊手,一脸无奈。

“想我当时出发时,老妈在旁边左唠叨右叮咛,我不耐烦地听。到出发后,才发现又缺东少西,连行程都忘了,才打电话给老妈。免不了的一顿训。他的眼里露出自嘲,黑色的瞳孔像湖水一样。“现在我都能自己规划了,还有条不紊的呢!”

“害怕?怎么不怕!刚开始时一个人孤苦伶仃,就像大海上孤的唯一一根草似的。后来就习惯了。旅行是我的梦想。”他笑着说。我看到他的眼里的光。

“你以后准备怎么办,完事以后?”

“以后啊,我要当作家。这个世界那么多美好的东西,不写写怎么对得起上帝?”他开始研究地图了,在本子上写写划划。我看见上面都是行程、感悟。他的身影在阳光下泛着光,就像阳光是从他的身上发出来的一样。

“梦想的力量。”我笑了。梦想真的可以使人成长。他是用自己的脚步丈量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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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还未听见保洁工人扫地的声音,他已经起了床,准备出门。

妈妈不止一次告诉过他,家里的钱足够用,不需要捡拾外面的废品。可他始终早起,始终捡拾废品,就如母亲从未对他说过这番话一样。

一次,在上学路上看见他,见他的目光迅速地来回扫查,仿佛自己仍然是当年的士兵,正扫着地雷。他看准了一个地方,小心地踱步过去,试探性地伸出手,身子一点一点往前探去,手指伸直。我朝他的目光看去,是一个被扔在草丛中的塑料瓶,树枝将瓶子死死扣在草丛里,似母亲护着她的乳儿,决不让别人夺走。

他站在草丛的边缘,仍卖力地向前倾,他扶着自己的腰,眼里有坚定的目光。这目光如此犀利,与我平时所见到的迷离的,浑浊的目光截然不同。

忽然想起爸爸曾说过,爷爷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一个人上街卖杂货,偶尔还收卖废品,日子过得十分艰辛,后来当了兵,也只是图个饱饭。爷爷每天清晨早起拾废品已成为一个习惯,他是三十年代的缩影,他仍活在自己的时代,与我们早已没有了共同话题。

爷爷终于够到了那只包有红色包皮的瓶子,他拍拍瓶子上的泥土,放进了自己准备好的麻袋里,继续向前踱步。他没有看见我,在他眼里,只有瓶子。他活在自己的时代,不需要别人评价,他知道,我们不理解他的时代。

放学回到家,听到妈妈唠叨:“今天小李问我最近生活是不是不景气,又看见我们家老爷子到公园拾废品……”我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如果爷爷一样静默,别人不理解,说多也没有意义。

是开门声,爷爷回来了。我瞥见他裤脚上的泥土,他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裤脚上的污迹,只是转身,蹒跚走进房间,那只手依然扶着腰。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看见平日摆放整齐的储钱罐今日却有一点乱,我一边摆放整齐一边不耐烦地喊:“妈,别动我的东西行不行?”

“我什么时候进过你房间啊?自己弄乱了别推到我身上。还有,脚上的泥跺干净了才进门,下午打扫是你房间门口全是泥印子。”

果然,地上仍有剩下未扫的泥,打开钱罐,里面多了几张五角一毛。

爷爷就是这样,总是默不作声,他的感情与他的时代融合在一起,只有走进他的时代,才能发现他的内心也是火热的。他默默做着许多事情,不会告诉你。当你发现这些的时候,他仍在前面慢慢踱步,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爷爷就是我们家的怪人,他不善于言语,只管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当他的子女希望他能多享乐,少到外面“工作”时,他会一声不响地看着你,第二天仍去“工作”,他坚持的路,连奶奶都无法使他回头。爷爷这一辈子都在劳动,因此他的气色总比邻居家的爷爷好得多。

在那个奇怪的时代,他们有一条奇怪的原则:只有劳动才不会饿死。爷爷一定是他们中最奇怪的那个人,当大部分同龄人都忘记这奇怪的原则时,爷爷一个人仍在这条路上行走,尽管双眼已经混浊,但他仍不紧不慢地前进,他走在通往那个时代的路,背影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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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姐会在我回老家时跟我一起玩儿,当时她十二岁,我五岁。渐渐的我长大了,我也成为了姐姐。与我那淘气而不失可爱的妹妹一起玩耍。正好我十二岁,她5岁。

再次见她,妹妹长得好快。一下子从一个在妈妈怀里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绝对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只是。她很淘气,性格就像男孩儿,每当它要干什么,就一定得干。如果不干,她就会说:“你要是不干,我就生气了,哼!”说完就将小嘴嘟起,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而她的亲姐姐则总会接上一句:“你生气又不会吓着谁!”“哼!”她跺着脚,扭着脑袋,背对着她姐姐。看着她那副小脾气,抬头看天,双手放身后交叉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我就忍不住大笑。一听我笑,她马上会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问我,“乐乐姐姐,你笑啥?”她两姐妹的一场口舌大战也就此结束了。

小妹妹特别喜欢玩游戏。捉迷藏是他百玩不厌的游戏,每次我玩的都快累趴下了。她总是抱着我,撒娇地说:“嗯,姐姐,再陪我玩儿嘛?”看着她天真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神,让我又不得不去陪她玩。

她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很好奇。喜欢在外婆家找东西玩,比如外婆家的手电筒、扫把、木棍都是她的玩具。她把手电筒放到水里,又拿出来。外婆正好看见了,拿过手电筒,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这个调皮蛋,手电筒有什么好玩的!”她回答说:“好玩儿,好玩儿,手电筒最好玩儿了!”接着,她又玩起了外婆家的秤,她像一个卖菜的小姑娘一样,肩上扛着秤,秤里挑着菜。来到大人们中间,吆喝着,向他们假装兜售自己的菜。“卖白菜了,卖白菜了,两块钱一斤。”她叫喊着。“一块一斤卖吗?”我妈妈笑着逗她。“一块太便宜了,多新鲜的白菜呀,一块五一斤。”小妹妹急着回答。我妈妈说:“那买一斤。”她高高兴兴地接过钱,把白菜给了我妈妈。卖完白菜,接着她又去挑了辣椒来卖。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望着她一蹦一跳的身影,心中流动着一股疼爱的暖流。

每次陪她玩完之后,我都很累,但我又特别开心,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在迷迷糊糊之中,总是浮现出她那可爱而又调皮的样子!

写人高一作文

我的舅舅相貌平平,头发刷子般直竖着,小眼睛,高鼻梁,脸上总是泛着油光。

我的舅舅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一天不干上几杯就浑身不自在。平时,家人聚在一起吃饭,他要么吃肉,要么喝酒,是个十足的“酒鬼”。他酒量特别大,连干几杯都是小意思。因此,他交了许多酒肉朋友。

有一次,他神秘兮兮地跟我的母亲打电话:“我告诉你件事,发大财!”接着嘀咕着那海市蜃楼般的发财大计。我的母亲还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并告诉他那都是骗人的,不能信。舅舅还想再劝劝,母亲转移了话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他的一个酒肉朋友怂恿他。母亲又急又气,随后告诉他:不要交那些无意义的朋友,天上才不会掉馅饼。但舅舅依然和那些酒肉朋友混在一起。

我的舅舅还有一大爱好:抽烟。他经常一个人在阳台上、公园里抽烟。我和我的母亲常劝他戒烟,毕竟抽烟对身体不好,容易得病。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常常在母亲不在的时候抽烟。

那天,舅舅骑自行车带我出去游玩。我当时不懂事,总把脚摆来摆去,结果右脚一不小心卡在车轮里了。那疼就像有一团火在我脚踝里烧,我忍不住叫起来。舅舅也伤得不轻——他因自行车突然停而向前倒去,肩膀上青了一块。舅舅皱着眉咧着嘴,马上爬起来,咬紧牙关,抱着我去了医院,听到医生说我的伤不要紧,他才去处理了自己的伤口。回到家后,还照常给我们做了饭菜,我看着舅舅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心里暖暖的。

现在,我的舅舅是一名大厨,十分勤快。每天起早贪黑,工作勤奋,并且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他也会抽空看一看书,给自己充充电。我的舅舅虽然有一些缺点,但他是个坚强而且善良的人。

其实每个人都不够完美,只要努力上进,诚实善良,就值得别人尊重。

写人高一作文

一到晚上,我就要看着时间一点点移动,当十点多的时候就觉得应该要睡了,然而有些东西放在心里总是不好,倒不如将它拿出来,放在明面透透气、见见阳光,或许就有了暖意。

早晨也不是很早起床,我跟着母亲一块去医院看望刚做手术后不久的大伯母,因为我们平日里关系不错,我对大伯母的印象一直很好,也十分想去看望她。

与大伯母聊天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事,因为她虽然念书不多,却懂很多东西,常常也告诉我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她觉得人不能记仇,纵然别人有不好的地方也不能只念着她的不好,也该记着她的好处,人也该懂感恩,父母为我付出良多,我即便不用回报他们多少却该懂得让他们少操心,每回她教育我几句后总笑着对我说:“萍啊,阿姆说话直,你别放心上,我也是为你好,不要生气啊。”

我固然对她有时说的观点不是特别认同,但我尊重她的想法,毕竟观念不同是可以理解的,最重要的还是那背后的心意,出发点都是美的。

大伯母是个大嗓门,她喜欢大声说话,可能她觉得这样别人才能注意她所说的内容,能够听得进去,而且,她歌声也很动听,总觉得她可以去学唱歌,也许还能成为一个民间歌唱家。可惜,自从她喉咙里长了东西,她的声音就不洪亮了,也唱不了歌。

她开始哑着声音说话,我有时都觉得她下一句可能就说不出来了,每每听到她费力的声音,我都为她担心,她女儿也劝她做手术,一开始她是拒绝的,因为她怕手术后失声了。可是后来她的嗓子越来越严重,连吞咽都有些困难,她才意识到自己不能再拖延下去,毅然决然选择了做手术。

这些天还没有出化验结果,我们的心都揪着,只盼那是叫人舒心的结果,为此,我没有什么事可为她做的,只能看望和安慰,还有祈祷了。

愿你现世安好,一世长宁。

写人高一作文

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舅舅要回上海了。

舅舅每年过年都会回来,既然如此自然也少不了分离。

当晚,我一,我便想起了舅舅,想起了许多许多想起了幼时我和舅舅下棋,每每我输了,我便躲起来哭,那是的我总以为舅舅什么都不知道,哭完了,便又蹦蹦跳跳地跑出了,一头钻进舅舅怀里,笑了起来,可现在一回想起来——舅舅是多么了解我,多么善解人意:他知道我哭时不愿被人看见,他知道我哭时有人安慰我会哭得更厉害,他知道我哭时不愿被人,我想:”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也不过如此吧。

接着,我又想起舅舅不久前对我讲起我六七岁时的几个故事:

1.有一天,家里刚买了新沙发。可还没过几天,变多了几个小洞,并且里面"住“着一团一团的餐巾纸。后来姥爷查明这是用剪刀剪出来的,随后大家一致认为,这件事一定是的,便把我找来。我见事情败露,只得将事情的原委和盘托出,他们听后哭笑不得,我也随着他们傻笑起来。

2.我自幼喜欢撕纸。有一日,我把餐巾纸撕成一条一条的,撕完后,我便抱起已经"不成体统”的餐巾纸奔向卫生间,随即不假思索地把手伸进马桶,认真地擦了起来。可不管我如何努力,有个地方始终擦不掉,于是我气急地喊道:“姥姥快来!”姥姥闻声赶来过来。一进门,姥姥便看见满垃圾桶的纸以及拦住他去的纸。没等姥姥开口,我便抢着说:“姥姥,下面这个的为什么擦不掉”姥姥看我满脸堆满了,便又气又笑地说:“赶快把这些卫生纸收起来!”说完姥姥便要往回走,可还没等姥姥过身去,我便一把把她拦了下来,说:“你闻闻我手上什么味。"说完便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一晚上,就这样哭哭笑笑地过去了,在睡梦中,我了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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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曾经告诉我“人”这个字写起来只有一撇一捺,但是做起来确是难。是她在我努力的做一个人的时候告诉我做人的必备条件,那就是“德”,她曾告诉我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唯一能把人区别开的不是金钱和权利,不是家庭背景和学历大小,而是“德”,如果一个人没有“德”的话那么这个人就禽兽不如。

是她曾经为了一个孩子东奔西走,为了她曾经付出了很多很多,在孩子叛逆的时期,而她却选择了忍受,也许这是她的这种伟大而又错误的溺爱,是这个孩子明白了她对他的那种爱。“爱”这个词她告诉那个孩子爱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一个字一个词,而是去用心感受,最后她让那个孩子学会了怎样去爱,也让他学会了人间的种种。

她,是一个平凡的她,在中国137053.69万人中的最普通最渺小的她。她,虽然长相并不算出众,也没有豪华的房屋、汽车,也没有丰富的文化。可是在生命的旅途中,赐予了新的生命,是她用她的爱撑起了一个家庭,是她遭受了旁人的各种白眼和嘲讽,使他的孩子像大棚里的鲜花无忧的成长。她,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她,她——就是我的母亲。

母亲,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数不清的辛酸和汗水,当我还是叛逆时期的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愿和她在一起,我嫌她唠叨,我嫌她烦,当有一天母亲独自一人在做饭,因为随着我的长大而她逐渐衰老的缘故,她的后背也累出了毛病,我看到她遍做饭边捶后背时,我那颗已经结了冰的心骤然融化了,为了母亲我的眼眶有了些湿热,我从没看到过母亲在我面前说过她后背疼,以后的我逐渐的明白了母亲的苦。

母亲的苦是为了我,有一次母亲在谈话时说出了,只要我过的比她好再苦她都觉得值,这句话让我彻夜难眠,从此我没有了小叛逆,没有了嫌弃母亲,因为母亲为我苦,为我累,我想爱你在长大了我要让母亲懂得,她当初受的苦于累是值得的,我不希望让母亲为我伤心。

可惜时光不能倒转,那么我会在你有生之年去呵护你,不会再让你劳累,我不会嫌弃你。

她,——是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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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所有的事情,确实没有所谓的公平,不公平的事情,还是存在的,只是在人们抱怨不公平的同时,已经渐渐的习惯了。

一个公司只招一名员工,刚好两个人同时来应聘,一位本科学历,一位只有大专的学历,本科的那位性格好,为人处事也很好,更重要的是,非常的勤劳,可是另外一位,却什么也不干,只是一味的在玩,一味的占小便宜,也许很多人都猜到了,公司会录取哪一个人,可是结果往往是出乎意料的,公司最后竟然录取了那位无所事事的人,只是那公司所说的公平,全部都被金钱和关系给掩埋了,剩下的只是利益,当然了,这也只是一个例子,但是这种例子,生活中还是有的,只是现在的人都习惯了这种公平,不公平的待遇,不公平的人为处事。

这种事情也发生在了学校中,有的人因为关系进了所谓好的学校,有的人因为金钱叫老师好好关注那名同学,还有的人没有读一点的书,却考的如此之好,也是因为金钱,老师会对有些人特别关心,从而忽视了别人,冷落的别人,这就是中间不公平的表现,我知道,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绝对的公平,但是,我也希望每个人都可以遵守下这世界公平的规则。

每个人都想要进好的公司,好的学校,他们用他们的努力赢得了每个人的掌声,用自己的勤劳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的完美,也希望在以后那些时间,自己可以更好,可是这美好的愿望还是被打破了,就是因为金钱,就是因为关系,打破了这世界的公平,这个世界的平衡,让那些怀揣着梦想的人都只剩下了失落,他们用最好的年华,换来了却是只是这么一个令人失落的消息。

我们在这个世界,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只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让自己受到不同的待遇,可是有些人却打破了这个世界的宁静平衡,公正平等。

花儿总有凋谢的一天,她用她的开放来诠释世界的美丽,万物都是自由的平等的,总有不顺的时候,总有挫折的时刻,我们不应该就那样打破了应该有的公平,每一个人都应该自己努力,凭借自己的努力让自己做的更好,更加的完美,而不是一味的打破公平,让那些努力的人失去了那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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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不愿经历风雨就想看到彩虹的人。我,一个拥有理想但又不愿奋斗的人。

我经常幻想,这可能成为了我生活中的洒脱。我常把自己幻想成一名伟大的运动员,幻想成国人心目中的英雄,每天面对着鲜花和掌声。不过,这只是我的幻想,我也常为这不是事实的幻想而痛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把这一理想变成现实。可当这时候,一种讥笑的声音响起:“因为你没有毅力”。

期末考试我没有考好,深受打击之后,我给自己做了一个自我反省表,上面清楚的写着学习规划,想以此来激励自己好好学习。可刚过去几天,我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继续享受玩乐,又回到以前的不思进取。

我又开始幻想着开学后,一定要这样那样地努力,做一个发愤图强的少年,在书桌上贴满学习的座右铭。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意志渐渐被磨没,理想?早已不知去往何处。

记得我还在日记中写过这样一句话:让我用自己的双手托起新学期火红的太阳!这句话确实是一句豪言壮语。可现实中,我并没有托起这火红的太阳,而是把那轮太阳压到离大地只有一张纸的距离,这就是我真正的失败之处。

有一天我遇见了一个小孩,如果没有他,我可能要永远在幻想中虚度一生。

那一天,我去公园看见了一个小孩,他正在努力地学着骑车。我看着他一次又一次地摔倒,然后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最终他终于学会了骑车。我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坚持,他笑了笑说,我只是想学而已。小孩儿的话令我震惊,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用顽强的毅力坚持到底,我为什么不行呢?受到这件事的启发,我立刻回家学习。以后的每一天,我都没有停止过努力。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初一的考试中,我取得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在与自己之前的成绩做了一下对比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成功不能靠幻想成就,成功离不开脚踏实地的奋斗,离不开坚持不懈的努力。

虽然成功的道路上充满坎坷,但也伴随光明与喜悦。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那件事,让我有了很大的转变,我与失败的过去告别,朝着充满希望的未来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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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悲风秋画扇”。若一切只若初见,便不会有那么多羁绊,那么多牵挂、那么多不舍。时间如白马过隙,她出现在我的人生中,而现在却悄然离去。

狂风在窗外呼啸,叶子沙沙哗哗。躺在床上,望着这即将陪伴我高中生涯的宿舍,却无由地生出一股悲哀与无力。一切还是如此清晰,犹记得我与她的初次相遇。

那也是一个雨天。却不是现在的风雨协奏曲。只是淅淅沥沥的雨滴滴答答。我拖沓着步子走在陌生的街道上。好像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与父母争执,争执不过便离家出走。身无长物。我定定地站在路上,无处所去。

一个着急的步伐走去,忽地却又折了回来。——“同桌,你怎么在这里?”——“我也不知道。”

就是这样,她把我在大街上捡了回来。她把她稍稍瘦弱的肩膀借着我哭了一路。

她将她的衣服借给了我换洗。去到她的家:墙壁、地板是水泥的,家里虽然干净却很小,只有一个小厨房,三间小房间——小得摆了一张床后都已经显得太拥挤。只有一把小椅子。她叫我坐下。

“我家很小吧。平时都是我一个人住,我爸妈在离这里比较远的地方工作。这里房租比较便宜……”我怯怯地听着。“回家么?”我摇头。

晚上,忽然下起了大雨。嗒嗒的雨声打在窗户上,雨丝有些飘进来。她熟练地将一张张废纸折好塞在窗缝边。关掉灯,漆黑一片。“我怕。”“没事,我会保护你的。”

那夜那刻那一句,我仍然记在心中。“我怕。”我呢喃着。可这次,却不再有你的回应。泪落:心,好难受。“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叮。下课。我走去食堂的路上。清风拂面,后面的人跑到前面,前面的人跑到更前面。很快,只剩下我一个依旧走在路上。

落日、清风。一样的天,一样的时间,不一样的确是你不再拉着我的手跑在那路上,然后一路催促我快点再快点。这落日,寄托了我太多的回忆,也寄托了太多我对你的依赖。只知道,在那风中,有些湿了眼。

我一口一口吃着眼前的饭。我习惯性地挑出番茄还有青瓜。却才发现,那个喜欢吃番茄和青瓜的人已经不在。抿着唇,嘈杂的人声中却带来了我无限的伤怀:

曾几何时,有那么一个人在我面前谈天谈地谈梦想。罗里吧嗦地叫我吃多点,高兴了在我面前大笑,甚至把饭喷到我的餐盘里;难过了,拉着我,坐在看的到落日的窗边,什么都不说。她家很穷,但是她却用她暑假打工的钱买了我心爱的风铃;她好像一无所有,但是她却用她真挚的笑容让我不再难过;她不漂亮,却散发着光芒。她也有缺点:她从来不买超过三十的衣服,她从来不买零食,她成绩很差……想着想着,泪滴在饭上,我大口地吞下饭——你说,不许我浪费,那是用辛苦种出来的。

于是,在那个有人欢喜有人愁的夏天。她没有参加中考——她并没有证件。于是,她就这样去工作了——去一个工厂里七点上班,十二点下班,一个小时十二块。我读书时,她在工作;我睡觉时,她在工作;我吃着东西时,她在工作。

其实,她只比我大一年零一个月三天。

教我如何不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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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在家里看苏州新闻,看见了这样的新闻。有一位家境不是非常好人收养了几十名流浪汉,这则新闻让我觉得很意外,我想世界上不会有这种人的。就是这种好奇让一位从不喜欢看新闻的我继续看了下去。

当记者采访的时候,穿着破衣烂衫、常年不洗澡,在垃圾堆里拣东西吃,在马路边上商店门口睡觉,这就是许多人对流浪汉的印象。好心的人们或许会通知当地的民政部门来救助流浪汉,但是一般不会把流浪汉领回家。如果不是自己的亲人,恐怕很少有人会愿意在家里养一个半疯不傻、身上脏臭的流浪汉。

这则新文主要人物就是山东东营的农民李俊民,他在家里收留了40多个和自己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流浪汉。

这40多个流浪汉来自各个地方。他们中有许多人或疯或傻,甚至都说不清楚自己的名字叫什么。尽管李俊民家里的没有什么专门的救助设施,但在这里,他们至少能吃上饱饭,住上房子。

李俊民给自己这个特殊的家取了个名字,"爱心家园"。作为家长,36岁的他主要靠回收废品的收入来维持这个家的开销。每天,流浪汉们也会帮这个家长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整理李俊民收回来的废旧塑料。李俊民还说道:"这些人一天干不了多少活,这一堆垃圾,两个人正常人两天就能拾掇完,这40几个人已经干了18天还没干完。"

在常人看来,李俊民收留这么多流浪汉就够令人惊讶了,但更奇怪的是,这些流浪汉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而是李俊民自己一个一个从街上领来的。

看了这些,我想世界上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会像这为"怪人"一样的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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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没有豪华的大房子,也没有限量款的轿车,更没有过百万的人民币,但是我家里有个捣蛋鬼,他就是我天真活泼的弟弟。

我的弟弟只有三岁,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圆溜溜的,红红的小脸蛋像熟透的苹果,一笑起来还有两个小小的酒窝,一张红樱桃似的小嘴里整天吊一个奶瓶,谁要是碰一下他的奶瓶,他就会边跺一下脚,边大叫一声,以示不满。

弟弟不懂事,还特别顽皮,也就是因为他,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一天晚饭后,我们全家人有说有笑的坐在一起看电视,一个不注意,弟弟竟用脚踢着爷爷下午刚买的西瓜玩,那西瓜像哪吒的风火轮一样,滚动的速度极快,弟弟也躺在地上跟着滚动,大家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弟弟,而他却向我们嘻嘻笑着,一点也不知道疼;过了一会,奶奶趴在沙发上让爷爷给她的腰拔罐,弟弟却当奶奶是一匹马,在奶奶的背上威武的骑着,还像骑马的人一样打奶奶的__股,我把他抱下来,并严肃的对他说:“不许上去!哼!”而他却不依不饶还要上,奶奶眼珠子一转,不理他和爷爷到里屋去了,他竟哭的稀里哗啦的,泪水如大雨一样倾盆而下。看到他那个样子大家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还有一天妈妈要去看病,让我看着弟弟。我一直陪他玩,直到玩的精疲力尽,我就打了个小小的瞌睡。一觉醒来,家里像是被打劫一样,盘子、碗、脸盆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妈妈上午买的鸡蛋也被弟弟捉迷藏似的丢的到处都是,爷爷的烟灰缸里还躺着两个打碎了的鸡蛋,而弟弟正挥舞着小勺子忙得不亦乐乎。我怒气冲天的对他喊到:"你在干嘛?快别弄了!”弟弟却奶声奶气的说:“姐姐,我在炒鸡蛋呢!”我听了是又好气又好笑,结果,妈妈回来,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我没有看好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捣蛋鬼弟弟,既调皮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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