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安全播出工作总结(实用17篇)

时间:2023-12-11 14:41:58 作者:琴心月

安全工作总结应当客观真实,全面细致,对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希望通过以下安全工作总结范文的学习,能够提高大家的写作水平和总结能力。

安全播出工作总结优选

2011年,在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广播电视台党支部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为主线,扎实做好各项党建工作,激发了党员的生机活力,促进本单位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广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台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一是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我们鼓励全体党员在业余时间多读报,多了解,多讨论,将学习的文件、书目和报上的有关内容及体会在qq群里发表出来与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学习讨论,与大家一起分享。

观看了《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音像资料,学习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刘开瑾事迹和文建明同志先进事迹,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认识到新时期的xxx员要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对党忠诚、牢记宗旨、执法为民、无私奉献、永葆本色,要体现中国xxx“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根本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学习,广大党员同志思想得到洗礼,获益良多。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主动查找差距,确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着力解决影响本单位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切实实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x精神落到实处。

新的一届支部班子自6月份任职以来,结合支部实。

2际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建设制度》、《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员教育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费缴纳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制度,使党内生活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二是坚持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我们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看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下半年,我们把每个党员应交党费印成的明细表,并指定专人定期收缴,足额上交给局党总支。三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通过对党员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考核,从而达到了激励党员、纯洁组织的目的,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3诺发挥党员表率作用。

安全播出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约200字)。

安全是广播电视行业的基本要求,对于播出工作人员来说更是至关重要的。在我担任广播节目播出人员的这段时间里,我深刻领悟到安全播出的重要性,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这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约200字)。

播出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首先,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播出人员需要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防止设备故障对播出质量造成影响。其次,要做好电源管理,避免因电源不稳定而影响正常播出。另外,播出人员要熟悉各类设备的操作方法,确保能够熟练地处理突发情况。

第三段:注重安全意识教育(约300字)。

安全意识教育是安全播出的基础。播出人员需要经常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而对于新入职的播出人员,更应该进行系统的培训,让他们明确自己在播出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此外,播出人员还应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学习,学习如何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增强应变能力。

第四段:严格遵守播出规范(约300字)。

播出规范是安全播出的保障。播出人员要严格遵守播出规范,准确把握播出内容的时长和顺序,确保不出现错误和遗漏。同时,对于需要播出的敏感内容,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审查和处理,杜绝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内容被播出。此外,播出人员还要注意保护用户隐私,不得私自泄露用户信息。

第五段:加强团队协作,共同维护播出安全(约200字)。

安全播出需要播出团队的共同努力。播出人员要加强团队协作,相互之间要积极交流沟通,互相帮助,共同维护播出安全。在遇到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并与相关人员合作解决。另外,要做好安全记录和事故报告,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以提高播出安全的水平。

结尾(约100字)。

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行业的核心要求,关系到广大观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作为一名播出人员,我们应当始终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播出规范,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只有做到安全播出,才能更好地为观众提供高质量的节目。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我台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始终把安全播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安全播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如东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台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台长、电视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安全播出的应急、监听、监视制度,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如东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播出机房管理制度》,制度基本涵盖了播出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并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定岗,人人做事有章可循,出现事故有人负责。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我台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xxx有关安全播出的指示要求,始终把安全播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播出责任制度。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工作。针对当前安全播出的严峻形势,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防范措施,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兵把守,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播出部电视机房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多年来实现安全播出零事故。每逢重大节假日,台领导亲自带班,技术负责人值班,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总结上一阶段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做到查缺补漏,年初制定了工作责任制目标分解,明确职责。

通过此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大检查,及时发现了可能危及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影响安全播出的不安定因素,目前,播出机房的ups供电电源b相负载偏高,如果一台ups主机出现故障,将造电源超载现象,针对存在问题,我台将采取措施,迅速整改,确保“南京青奥会”召开期间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

广播播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台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市、旗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播出工作精神,把防范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狠抓安全播出管理,深化专项整治和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长效机制,实现我台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无事故,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安全播出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迅速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思想到位、认识到位、部署到位。

规范了机房管理、值班备勤、安全管理、供配电管理、维护检修、技术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修改了应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事故处置等应急预案,完善了安全播出指挥系统,切实把安全播出、网络安全、安全保卫等各个环节工作做严、做细、做深、做实,形成了“全面动员、全员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采取自查和督查工作方法,对照《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管理自查表》,通过“拉网式”的集中排查,逐条逐项自查落实,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主动出击,对症下药,不留死角,采取边查边改、建立清单、销号整改的措施,切实做到制度不健全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深不放过、责任体系不落实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及时不放过。

安全播出工作总结优选

一年来,播出技术部全体同志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以“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十二字安全运维总方针为指导,严格按照邹广发(2007)1号文制定的任务目标,紧紧围绕电视、广播安全优质播出这个重心尽职尽责,扎实工作,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我市的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回顾。

从2007年11月到2008年1月中旬,我们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设备附件不齐全的困难,发挥主观能动性,经常日夜里加班加点,圆满完成机房房体、线路及低压配电系统改造,在改造过程中没有发生停电、停信号的事故。机房改造完成后,我们又连续奋战,顺利完成农村数字电视前端设备的规划、安装、调试和运行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发送数字电视节目36套(其中含1套宣传节目)。确保了春节前部分乡镇数字电视转换工作。

(二)技术保障和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2007年度提供现场直播、现场录制技术保障28次(直播3次,录制25次),其中“中华母亲文化节”系列现场直播是建台以来动用技术设备最多、技术方案最为复杂、技术保障难度最大的一次。由于我们计划周密、准备充分、保障有力,提供了高质量的广播、电视现场直播信号,并进行了三机同步录制。后来连中央台都来借用我台的录像带。

2007年度我们为电视电话会议提供技术服务23次,其中实况转播电视电话会议7次。配合市政府的现场宣传工作会议,利用车载电台现场导播8次。

由于各种机器设备长期运行,已进入老化时期,维修维护量逐年增大。本年度我们共计处理设备故障约217次,保证了摄录编、播出、发送等设备的正常运行。

2007年我们还自己动手设计、安装了电视转播车导播、录制和切换平台。极大地方便了电视转播、录制活动。

(三)机房管理工作。

安全播出工作总结

根据市文广局通知要求,为确保安全播出,迎接安全播出大检查,我台开展了安全播出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台现有自办节目及制播传输网络系统。我台把防范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日常监督。近期对技术系统安全性进行了全面排查,并且建立和完善了安全播出管理制度,配齐值班人员,加强值守,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播出工作万无一失。

二、日常管理工作。

1、坚持全天候值守。我台设立了24小时值班电话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及通讯畅通。

2、制定完善制度。制定完善了安全保障制度、报告制度、值班制度等一系列安全播出制度。

3、制定了预案。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我台今年7月8日重新修订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在人员、技术、设备、车辆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

4、加强了业务培训。对广播电视机房值班人员、网络技术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不定期召开安全播出例会,协调解决播出中存在的问题。

5、进行了应急演练。与广电网络分公司联合进行了模拟演练,进一步加强了工程技术人员应急处理能力。通过演练,各岗位值班人员都熟练掌握各应急处理办法,特别是机房人员做到了熟练掌握整个播出系统的操作环节和要领。

6、抓好重点时段。在重要保障期和重点安全播出时段,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播出的规定,安排技术值班,台领导亲临一线指挥协调,并及时上报安全播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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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播出工作总结优选

第一条播出机房担负着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的重大责任,机房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织纪律性,保证播出系统正常运行。

播出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下一班人员未到,上一班人员不得离岗。值班人员必须做到五不准,一不准擅离职守;二不准在机房内会客;三不准在播出值班时间内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四不准在机房内大声喧哗;五不准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播出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集中精力监视、监听,一旦出现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紧急启动《晋中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播出信号不中断,并立即上报部门主任。

节目播出须严格按照节目串联单进行,不准擅自更改播出内容和程序。节目部门更改串联单,需提供《晋中广播电视台节目更改播出通知单》,由分管台领导签字,方可更改节目串联单。值班人员须详细记录更改情况,认真填写播出值班日志。

第六条不得随意改动播出系统设备设置。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更改播控计算机、字幕机、硬盘播出等计算机设置;如因工作需要必须修改,应详细记录修改前修改后的数值,向下一班移交,并报告播出中心主任。

第七条值班人员值班当天严禁饮酒,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第九条做好机房安全工作,保持播出机房清洁。播出机房控制台上不准放置报刊杂志、茶杯;机房禁止吸烟、吃零食;播出结束后必须关闭播出机房空调电源,离开机房时关闭机房照明。

第十条播出机房的设备、仪器和附件不准随意外借,经批准借出的设备进出必须试机验收。

第十一条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机房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部主任批准,超过一天须向技术管理中心主任请假。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准私自调班,确因有要事处理,须由双方向播出部主任提出,经同意后方可调班。

第十二条违反以上制度,不遵守规范操作,造成停播、劣播事故的,按《。

》的规定实行处罚。

第二章电视播出值班规程。

a)播出值班人员应在正式播前半小时到岗,查看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播出系统运行状况。

b)调出当日的播出程序,认真核对总编室节目单与播控计算机播出程序二者是否一致。硬盘播出按正常操作规程进行发送、确定播出位置、素材验证,核查与播出计算机串联单是否一致,并检查播出磁带。c)依据中央电视台(gps时钟)的标准时钟播出控制计算机。检查播出开关pgm、pst切换、应急开关位置、监视、监听设备是否正常;检查播出系统通路措标是否正常;检查录像机面板遥控开关、音量电平钮、rf指示是否在正常位置。

1、值机人员当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或会客。集中精力进行操作,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杜绝人为事故。打电话尽量简短,保证电话线路畅通。

2、认真检查各路播出信号监视器的图像、音量是否正常和节目转换前pst是否预置正确。临时取消节目时,应检查串联单中前后节目播出录像机机号安排,保证有足够时间装带。

3、节目转换时应注意切换是否正确,并核对下一条待播节目。严禁在节目转换前后2分钟离开操作岗位,注意观察有线回来的信号,发现异常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对发生的各类节目、技术和人为事故要认真如实记录,第一时间向播出中心主任报告。

4、负责制作和播出本频道广告角标、电视剧片名,完成飘字幕操作,按规定要求进行详细记录。

5、如遇故障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播出信号不中断,同时向带班人员报告事故情况,及时确定并处理故障设备,作好详细记录。

第十五条交接班。

1、接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人员未到位,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当班值班员要向接班值班员说明播出运行情况,移交节目磁带、字幕播出情况记录等。

3、交接班期间发生的播出事故由当班值班员负责,交接班之后发生的播出事故应由接班值班员负责。

4、根据总编室节目串联单核对播控自动播出程序及硬盘播出位置,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6、注意查看机房告示栏通知,明确临时播出任务。

7、机房内的维修工具、应急用的视、音频跳线及机房备用设备等由当班值班员负责管理,交接班时要清点,如有丢失应在值班日志详细记录原因,并由交班人签字。

1、晚班值班员负责准备第二天节目串联单的机型安排和节目播出磁带分配。

2、播出结束须关闭电视墙、播出录像机、播控计算机、播出字幕机,离开播出机房时须关闭机房照明和空调电源,关好门窗。

第十七条播出机房带班人职责。

机房带班人督导各频道播出值班人员,处理突发事故,贯彻“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广播电视技术总方针,做好安全播出。

1、熟悉掌握各频道播出系统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带领本班值班人员,搞好安全播出,督促各播出频道值班人员做好播出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各频道播出系统运行正常。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播出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局属各单位和六县播出机构对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各项实施细则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二、制度完善、工作到位。

我局属各单位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机房安全制度,节目交接制度等。定期对播出系统和主要设备进行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逢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按照文件精神执行零事故报告,做到有专人负责。

新闻直播(演播)室各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针对新闻直播技术保障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了适应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应急情况时能够顺利实施预案。

发射台在机构和人员设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符合有关规定。有健全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重要保障期,有完善的播出预案。做到全面落实重要保障期预案的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和监测,并做好应急准备。重要节目和重点时段,主管领导做到现场指挥。制定有完善的应急预案,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各县播出机构也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修改完善了本机的安全播出各项制度。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新闻直播演播室各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针对新闻直播技术保障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了《南宁电视台新闻直播演播室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并在日常就预案的要求进行多次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突发应急情况时能够顺利实施预案。

加强新闻直播演播室机房管理,实现机房设备设施规范化,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维护检查的相关制度。

新闻直播演播室技术系统满足配置规范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技术发展规划,开展了一系列技术配置的改进,逐步升级改造新闻直播演播室制作播出系统,整改过的播出机房线路规范,设备摆放整齐,所有设备均配备主备路系统,部分易出现故障的设备配置第二、第三备份。

发射台在机构和人员设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符合有关规定。有健全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重要保障期,有完善的播出预案。做到全面落实重要保障期预案的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和监测,并做好应急准备。重要节目和重点时段,主管领导做到现场指挥。制定有完善的应急预案,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通过自查,发现还有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发射台尚未实现由两路外电供电;发射控制设备和信号源设备未配备ups供电;信号切换、分配等关键设备未做到完全备份;发射台播出监控系统尚未建成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

1)尽快完成新发射机与旧发射机的更换,完善同轴开关的互锁、发射机监控系统。

2)尽快完成发射台播出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

3)做好机房的防鼠设施。如防鼠板的配置,天馈线出口的'封堵等。

4)尽快完成发射控制设备和信号源设备配备ups供电。

5)尽快完成信号切换、分配等关键设备完全备份。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向管理要效益,结合安全优质播出工作实际,把每个星期一晚定为“集体学习日”,及时组织机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市广播电视局下发的《技术维护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相关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促进机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广电论坛》、召开部门工作人员、业务人员会议,学习安全播出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明确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安全工作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提出一切工作服从于安全播出,一切工作服务于安全播出。要求每一个员工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这次安全播出工作任务。通过分析形势,反复动员,全台员工思想高度统一,目标明确,工作积极主动,切实增强了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自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深刻领会,坚决落实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安全播出自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围绕实现“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把工作落实到实处,不留死角,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尽最大努力做细做实各项工作。

认真按照国家广电总局正式批准的频道频率播出,令行禁止,未出现擅自增加节目套数和改变频道名称呼号的行为。积极为全县群众提供积极丰富向上的广播影视精神文化食粮。确保宣传舆论导向正确。结合绿色频率频道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抵制低俗之风行动,加强广告播出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61号令),取消电影剧中间插播广告(广电总局66号令),持续整治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虚假医疗器具药品广告、不良资讯广告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组织有关科室进行了预演,提高维修人员的应急能力。将安全播出保障任务分解到电视台台各相关科室部门,将任务具体到人,使有关网络播出精细化、责任化。同时,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的安全和调度指挥工作,保证节目内容、光缆干线、卫星传输、无线覆盖不发生政治事故和重大播出事故,广播电视台细化量化岗位目标责任制,与相关科室、人员签订了安全播出责任书,要求值班人员严守岗位、认真操作。转播机房要做好播出前设备检查工作后,方可开机预热。播出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监听图象伴音效果,每半小时巡机一次,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做好播出和巡机记录。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为确保我班师生平安,我班长期以来把安全工作当做重中之重的工作,当做每天的大事在抓。我们成立了安全工作小组,常常定期对班级安全工作进行排查。

一、高度重视,健全制度。

我们班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我们制订了安全工作的计划与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班会、小组会、课间集会等进行宣传教育,强化了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止和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阵地,长期宣传。

我们在教室醒目处书写了固定的安全标语,如“学校无小事,安全大于天”、“安全工作年年抓、月月抓、日日抓、时时抓”等。

三、管理到位,常抓重点。

对班内各级各类安全隐患经常性进行排查,监控并整改。使班级安全工作做到了长抓不懈。教育学生对校园内的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不可攀爬。

四、要求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安全。

教育学生不要购买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及“三无”产品。我们班级定期检查学生书包以及课桌内部,是否存放小食品等。

五、要求学生着装安全。

我们对每个学生的着装进行了检查,凡是(如穿光底鞋易跌跤滑倒)不安全的着装,我们要求学生不得继续穿戴,要及时更换。

六、教育学生防火、防水、防爆、防盗安全。

我们教育学生提高防火、防爆、安全意识。做到“五不”,即不到人多的地方玩耍,不到高楼下玩耍,不到冰面上玩耍,不到车辆多的路面上玩耍,不到工地加油站玩耍。

七、团结一心,防治侵扰。

我们班级从老师到学生,团结一心,凝成一股力量,形成一种人气,造成一种声势,杜绝一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行为发生,并严禁学生出入网吧、游戏机室。

八、足够重视楼道安全和交通。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维护用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为保障安全播出开展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应急处置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应当坚持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方针。

第五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实施干扰广播电视信号、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行为。

第六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实行分类分级保障制度。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定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关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有关要求;不符合的,不得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活动。

第七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制度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建立奖励制度,对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基本保障。

第九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播出技术维护和运行管理的机构,合理配备工作岗位和人员,并将其他涉及安全播出的部门和人员纳入安全播出管理,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

第十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安全播出人员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新系统、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规定或者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分级配置要求;

(二)针对播出系统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范干扰、插播等恶意破坏的技术措施;

(五)省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地球站应当配置完整、有效的容灾系统,保证特殊情况下主要节目安全播出。

第十二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保障技术系统运行维护、更新改造和安全防范等安全播出所需经费。

第十四条鼓励开展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技术的研究和创新,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水平。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广播电视节目源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四)不得擅自接入、传送、播出境外广播电视节目;

(五)发现广播电视节目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者停止播出、传输、覆盖,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对新建、扩建或者更新改造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工程项目,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实施前应当组织相关专家或者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技术方案进行安全播出评估;在工程项目完工后应当组织验收,并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报告验收情况。

第十七条新建广播电视技术系统投入使用前,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第十八条新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需要试播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申请书、播出保障方案等内容。

试播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对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试播期间的安全播出工作评价纳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考核,但非责任性停播事故除外。

第十九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运行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播出质量、技术运行指标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六)定期对安全播出风险进行自评估。

第二十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维护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

(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播出环节之间做到维护界限清晰、责任明确;

(三)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委托其它单位承担技术维护或者播出运行工作的,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实力的单位,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

第二十一条广播电视技术系统的检修、施工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三)更新改造在播系统、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播出、传输、覆盖及相关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遵守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涉及安全播出的信息系统开展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四)发生安全播出事故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报送安全播出统计报表和报告。

第四章重要保障期管理。

第二十五条全国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由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地方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规定。

重要保障期确定后,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安全播出责任单位。

第二十六条重要保障期前,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制定重要保障期预案,做好动员部署、安全防范和技术准备。

第二十七条重要保障期间,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全面落实重要保障期预案的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和监测,并做好应急准备。重要节目和重点时段,主管领导应当现场指挥。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对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在重要保障期的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重要保障期间,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不得进行例行检修或者有可能影响安全播出的施工;因排除故障等特殊情况必须检修并可能造成广播电视节目停播(传)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因重要保障期取消例行检修时段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前做好节目安排和节目单核查,避免造成节目空播。

第五章应急管理。

第三十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

安全播出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服从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分为破坏侵扰事件、自然灾害事件、技术安全事件、其它事件四类;突发事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特大)、重大、较大三级。

第三十二条发生安全播出突发事件时,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遵循下列处置原则:

(二)发现无线信号受到干扰时,应当立即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无线电管理部门排查干扰;

(四)恢复节目信号播出时,应当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公益、后付费”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分类、级别和处置原则,制定和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将预案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投入必要的资金用于应急资源储备和维护更新,应急资源储备目录、维护更新情况应当报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

在紧急状态下,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服从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对应急资源的统一调配,确保重要节目安全播出。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履行下列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督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运行维护规程及安全播出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

(三)组织对特大、重大安全播出事故的调查并依法处理;

(五)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制,保证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六)组织安全播出考核,并根据结果对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予以奖励或者批评。

第三十六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视监测、指挥调度机构,按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要求,负责广播电视信号监测、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安全播出风险评估等安全播出日常管理以及应急指挥调度的具体工作。

第三十七条广播电视监测、指挥调度机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了解与安全播出有关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报告;建立健全技术监测系统,避免漏监、错监;建立健全指挥调度系统,保证快速、准确发布预警和调度指令。

第三十八条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的规定,积极配合广播电视监测、指挥调度机构的工作,向其如实提供节目信号及相关信息。

第三十九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任何组织、个人有权对违反安全播出管理的行为进行举报。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受理有关安全播出的举报,应当进行记录;经调查核实的,应当通知有关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并督促其整改。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安全播出特大、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造成广播电视技术系统严重损害的;

(三)对特大、重大安全播出事故、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下达《安全播出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对技术系统的代维单位管理不力,引发重大安全播出事故的;

(三)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之间责任界限不清晰,导致故障处置不及时的;

(四)节目播出、传送质量不好影响用户正常接收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妨碍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或者不服从安全播出统一调配的;

(八)未按规定记录、保存本单位播出、传输、发射的节目信号的质量和效果的;

(九)未按规定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备案安全保障方案或者应急预案的。

第四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违反本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可以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安全播出,指在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过程中的节目完整、信号安全和技术安全。其中,节目完整是指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完整并准确地播出、传输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安全指承载广播电视节目的电、光信号不间断、高质量;技术安全指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及相关活动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技术系统,指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有关的系统、设备、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统称。包括: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系统以及相关监测、监控系统,相关供配电系统,相关附属设施(含机房以及机房内空调、消防、防雷接地、光电缆所在杆路、管道,天线所在桅塔等)。

紧急状态,指发生安全播出特大、重大安全播出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播出或者消除外部威胁对安全播出的影响时的状态。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2月6日起施行。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为确保广播电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确保重点保障期、重要时段安全播出,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全播出工作,快速反应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成立西充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自查领导协调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袁铧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学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明月,工会主席何凡,广播电视台常务副台长王良毅为副组长;技术股、总编室、社管股、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技术股长王泽武为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自查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人员的培训及信息的上传下达。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24小时值班制,在全台建立起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靠上抓,重点抓”的协调指挥机制,对各部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求快速、如实上报,及时、准确处理,努力做到“四不放过”,即发现事故苗头不放过;工作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不放过;出问题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播出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局属各单位和六县播出机构对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各项实施细则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属各单位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机房安全制度,节目交接制度等。定期对播出系统和主要设备进行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逢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按照文件精神执行零事故报告,做到有专人负责。

新闻直播(演播)室各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针对新闻直播技术保障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了适应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应急情况时能够顺利实施预案。发射台在机构和人员设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符合有关规定。有健全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重要保障期,有完善的播出预案。做到全面落实重要保障期预案的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和监测,并做好应急准备。重要节目和重点时段,主管领导做到现场指挥。制定有完善的应急预案,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各县播出机构也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修改完善了本机的安全播出各项制度。

新闻直播演播室各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针对新闻直播技术保障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了《南宁电视台新闻直播演播室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并在日常就预案的要求进行多次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突发应急情况时能够顺利实施预案。

发射台在机构和人员设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符合有关规定。有健全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重要保障期,有完善的播出预案。做到全面落实重要保障期预案的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和监测,并做好应急准备。重要节目和重点时段,主管领导做到现场指挥。制定有完善的应急预案,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通过自查,发现还有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发射台尚未实现由两路外电供电;发射控制设备和信号源设备未配备ups供电;信号切换、分配等关键设备未做到完全备份;发射台播出监控系统尚未建成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

1)尽快完成新发射机与旧发射机的更换,完善同轴开关的互锁、发射机监控系统。

2)尽快完成发射台播出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

3)做好机房的防鼠设施。如防鼠板的配置,天馈线出口的封堵等。

4)尽快完成发射控制设备和信号源设备配备ups供电。

5)尽快完成信号切换、分配等关键设备完全备份。

二〇xx年四月十六日。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全台成立了以台长为组长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及播控应急小分队,制定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对涉及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影响节目安全播出的各种因素进行科学研判,从领导值班、股室责任、工作职责及奖罚措施做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完整的播出工作计划、工作日程、安全保障制度、报告制度、报告程序、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播出应急、监听、监视机制,落实了城网各光节点责任承包制度,特别注意加强对播出机房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每个人都明确责任,熟悉职责,责任意识、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符合安全播出工作要求,值机人员随时监看监听并熟练掌握及时处理有害信息的办法,一旦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出问题,我们还先后对广播电视机房值班人员、外线组工程人员进行了三次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组织了两次室外线路被破坏及时修复的模拟演练,以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特别是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这是广播电视系统加快依法行政进程,贯彻实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具体行动和关键措施。也是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市广电局通知下发以后,我局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逐乡镇、台(站)对县境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评查。据自查,县境内的41座卫星地面接收台(站)收转良好,合格率为100%。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1、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市局有关文件下发后,我局曾多次召开会议,在认真学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领会市局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自查工作。成立了由局纪检组长郭智杰任组长,副局长李金虎、、贾俊学为副组长的5人自查领导小组,确定检查步骤、重点和时间,从而保证了这次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摸请底子,据实详查。

灵台人民广播电台于1990年经广播电影电视部广地建字(90)58号文件批准建立,前身为“灵台县广播站”,1991年4月1日正式开播;1994年10月建起了有线电视并开办电视新闻;1998年经广播电影电视部(98)广发新登县(字)1043号批复设立“灵台县广播电视台”;20xx年7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核发新证,许可证编号为“3428016”,台标编号为tb044281212,呼号为“灵台人民广播电台”,台址:灵台县县城胡家塬。

录播设备:现配置sharp录音机3台,700录音机一台,播出控制桌一台,配电柜一台,调频发射机2台,838调频接收机一台,430中短波接收机一台。

发射设备:发射机功率0.1kw,发射频率91.4mhz、107.1mhz,发射天线高度103米,发射机设在胡家塬转播台,向全县境内调频发射。机房内装置美多tf7010调频广播发射机一台,向胡家塬转播台传送信号。

3、严格标准,对照检查。

这次安全播出自查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了“把握大局,实事求是,对照检查、整改提高”的指导思想,认真按照市局提出的要求,内容和重点,以《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市局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项目及标准为依据,逐项作了自查:

一是县广播电视台完整转播了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多年来,我台均以专用频道完整转播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11套,甘肃及其他省台19套,平凉市台2套共计32套电视节目。在转播中央台节目时,没有以任何形式中断节目和插转自办节目,更没有切换中央台广告或以游动字幕等形式干扰中央台节目的完整转播。

二是我台始终坚持了“把握导向,守土有责”的原则,从没有出租、转让频道或播出时段。

三是我台从未发生政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在广播电视转播上,我们按照节目时间表的安排,严格执行《值机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广播电视播出日志,台内一份,胡家塬转播台一份,评实记载。同时,台内播控房实行安全、防火、值班督查责任制,从而保证了节目的安全、优质、准时播出,避免了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

四是我台制作播放的“谈话类节目”,均采取了录播方式,没有实行现场直播,但在节目播出前均严格遵守了节目审稿、审听、审看制度。

五是我台从未播放境外电视剧,自办节目播放的广告时限没有超出规定的比例。我台每天广告播出时间为2―3分钟,占播出量的6―10%,设有超出规定的15%。其中18:00至22:00时段播出广告仅为3%至6%,亦没有超出规定的12%。

六是我台均按照许可证载明的节目设置范围和节目套数等事项制作,播放节目。从未变更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附广播电视节目时间表)。县广播电视电台广播全天播音5小时,其中自办节目2小时55分,电视自办节目每天播出1小时10分。

七是我台从未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

八是我县没有开办教育电视台,其中教育系统有4所学校安装的小型卫星地面接收机,均按规定播放各类教育教学节目,没有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电影电视剧(片)。

4、强化管理,节目创优。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一手抓行业管理,一手抓节目创优。落实了“两项制度”,做到了“一规范”、“一禁止”。即:落实了广播电视节目播前审听、审看、重播重审制度;落实了播放广告严格遵守广告宣传管理的规定。规范了节目预告和值机日志。严格禁止乱播滥放现象发生。

强化行业管理,促进了节目创优,提高了自办节目质量。20xx年上半年,我台在认真转播好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同时,共播出各类稿件20xx篇(条),其中广播稿件1100条,电视稿件950条。

5、安全传送,源头堵漏。

局(台)强化领导,细化责任,成立了安全传送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技术人员为成员。网络安全播出传送,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全天24小时由领导小组成员带班值机,发现问题及时切断电源,向市局和610办报告情况,并及时恢复备份信号源。传送网络由局(台)领导分乡镇、分片段负责,技术人员包干,加强经常性巡检维护。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播出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局属各单位和六县播出机构对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各项实施细则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属各单位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机房安全制度,节目交接制度等。定期对播出系统和主要设备进行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逢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按照文件精神执行零事故报告,做到有专人负责。

新闻直播(演播)室各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针对新闻直播技术保障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了适应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应急情况时能够顺利实施预案。

发射台在机构和人员设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符合有关规定。有健全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重要保障期,有完善的播出预案。做到全面落实重要保障期预案的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和监测,并做好应急准备。重要节目和重点时段,主管领导做到现场指挥。制定有完善的应急预案,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各县播出机构也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修改完善了本机的安全播出各项制度。

我局从上到下一直视安全播出为第一生命线,各级播出机构组织相关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广电总局第62号令发布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定期召开安全播出例会,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并及时整改。

并在日常就预案的要求进行多次培训和演练,

新闻直播演播室各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针对新闻直播技术保障工作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了《南宁电视台新闻直播演播室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并在日常就预案的要求进行多次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突发应急情况时能够顺利实施预案。

加强新闻直播演播室机房管理,实现机房设备设施规范化,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维护检查的相关制度。

新闻直播演播室技术系统满足配置规范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技术发展规划,开展了一系列技术配置的改进,逐步升级改造新闻直播演播室制作播出系统,整改过的播出机房线路规范,设备摆放整齐,所有设备均配备主备路系统,部分易出现故障的设备配置第二、第三备份。发射台在机构和人员设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符合有关规定。有健全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等安全播出管理制度。重要保障期,有完善的播出预案。做到全面落实重要保障期预案的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和监测,并做好应急准备。重要节目和重点时段,主管领导做到现场指挥。制定有完善的应急预案,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通过自查,发现还有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发射台尚未实现由两路外电供电;发射控制设备和信号源设备未配备ups供电;信号切换、分配等关键设备未做到完全备份;发射台播出监控系统尚未建成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

1)尽快完成新发射机与旧发射机的更换,完善同轴开关的互锁、发射机监控系统。

2)尽快完成发射台播出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

3)做好机房的防鼠设施。如防鼠板的配置,天馈线出口的封堵等。

4)尽快完成发射控制设备和信号源设备配备ups供电。

5)尽快完成信号切换、分配等关键设备完全备份。

安全播出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如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检查的通知》精神【新广电发(2014)188号】。我台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周密部署我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自检自查行动,对我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相关的网络与信息系统进行了全面、认真、仔细的检查。现将自检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台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始终把安全播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安全播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如东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台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台长、电视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章立制,强化落实。

面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安全播出。台领导班子时刻绷紧安全播出这根弦,加大对播出机房安全播出制度执行情况和机房设备工作运行情况的检查、督查力度;要求节目播出部完善对机房的管理工作,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要采取有效可行的通风散热措施,加强对服役年限较长设备的监控力度;对重要播出期内可能碰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前做出相应的应对方案,变被动为主动;围绕安全播出自检、自查工作,提前完成机房设备的相关测试、检修工作。另外重点检查广播机房、电视机房、发射机房的播出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与办公网、互联网等外网相连。

三、抓住重点,加强管理。

的严峻形势,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防范措施,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兵把守,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播出部电视机房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多年来实现安全播出零事故。每逢重大节假日,台领导亲自带班,技术负责人值班,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总结上一阶段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做到查缺补漏,年初制定了工作责任制目标分解,明确职责。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此次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大检查,及时发现了可能危及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影响安全播出的不安定因素,目前,播出机房的ups供电电源b相负载偏高,如果一台ups主机出现故障,将造电源超载现象,针对存在问题,我台将采取措施,迅速整改,确保“南京青奥会”召开期间广播电视设施安全运行。

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我台面临着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作为党的宣传工作者,对于文化信息安全问题要有足够的认识。在下一步工作中,统一思想,加快改革,推动技术进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稳定社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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