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热门18篇)

时间:2023-11-23 21:21:09 作者:雁落霞

实施方案的评估和反馈是持续改进的重要环节,可用于修正和改进方案。实施方案范文8:制定实施方案时,注重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需求,增强了工作的可行性和吸引力。

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三、

主要任务。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四、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20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20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

总结。

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市档案馆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退休人员慰问信。

全市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调研汇报【精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xx作为全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城市,已在全省率先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接管、退休党组织及党员接管、人事档案接管“三个100%”目标,但与接收管理要求和国企退休人员心理预期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成效:基本实现阶段性改革目标。

xxxx年xx被列为全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改革事项和民生工程强力推进,取得良好成效。xxxx年,xx试点工作经验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肯定推介。

一是基本实现移交接管全面化。xxxx年至xxxx年,我市已全面完成市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共完成x多万名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职能移交社区管理。截至2021年底,我市共与xx家中央企业、xx家省属企业集团签订移交协议xx份,涉及退休人员x万人、退休党员x万名,接管档案x万本,移交房屋等资产x万平方米,实现阶段性全面移交接管目标。

二是基本实现管理服务社会化。采取签订移交协议,“边过渡边融合”等方式推动国企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目前养老金已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同时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档案集中存储和数字平台建设,提供档案存储查阅服务。

三是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逐年提升国企退休人员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近百所快乐老人大学社区分校,“供水供电分离”和小区提质改造等取得明显成效,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实现更加普惠、更加公平。

二、症结:“最后一公里”难题亟待破解。

目前已实现阶段性移交接管目标,但实事求是地看,有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落细,还有不少“最后一公里”难题亟需破解。

工作经费不足,难以提供与退休人员预期匹配的高质量管理服务。

从国有企业看:面临遗留问题。部分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信息不全面,存在失联情况。部分国企挂靠党员存在人档分离情况,无法异地移交,也没有畅通的联系渠道。部分企业移交的档案未进行数字化处理,影响后续管理。同时,个别国企老旧小区拆迁改造引起的遗留问题开始发酵,部分退休人员就房屋维修等问题多次拨打12345政务热线,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加大。

在原企业享受的诸如房租、水电减免等福利待遇减少;

同时,还存在同一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不同社区后,享受的管理服务标准存在差异等问题,这些都导致部分退休人员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落差。

三、原因:“三个不到位”是主要根源。

一是认识转变不到位,企业管理服务标准不明晰。有的企业负责人认为相关政策文件已经下发,移交接管后,企业对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应该一律停止,故与退休人员情感维系不够,后续服务功能缺失。有的企业本着责任感和对退休职工的深厚情感,为退休人员提供了小部分移交管理后服务。社区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烈。受制于人员少与任务重的双重压力,社区“被动”服务多、“主动”服务少,既定管理多、创新举措少,与退休人员缺乏有效沟通,导致部分工作难以开展,退休人员对社区服务满意度不高。退休人员观念转变不彻底。部分退休人员在感情上对企业存有惯性依赖,经济上存有割不断的关系,办事、解决问题靠企业已经成为他们的思维习惯,难以接受从“企业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有一定抵触情绪。

二是政策配套不到位,上位政策缺少统筹。目前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正处于由全面完成移交转向常态化移交,由过渡性管理服务转向常态化管理服务的重要阶段,部分城市及相关部门都出台了不少社会化管理配套政策,但省级层面的统一指导性文件仍未出台,导致各地政策缺乏统筹,牵涉跨区域问题难以协调解决。地域政策存在差异。由于各个城市对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理解程度不一、工作要求不一、执行标准不一,加之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认识程度、配套措施也不尽相同,客观上影响了工作的平衡推进。本地政策配套不够。目前,我市已出台《xx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长政办发﹝2020﹞10号),但在退休人员异地移交管理、退管经费保障、社区平台建设、退休党组织建设、后续常态化管理等方面,尚缺乏相应的管理细则和统一的服务标准。

部分退休党员居住地不固定、党员信息缺失,社区难以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

部分企业党费收缴标准较低,个别退休党员移交社区管理后,对社区党费收缴标准意见较大。资产移交有障碍。国企现有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大都不是独立完整的不动产,产权分割和移交较为困难。部分独立的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因承担企业思政基地、工会活动阵地等职能,导致企业难以割舍。

四、对策:从五个层面重点发力。

建议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打通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实现接收管理服务常态化,切实提高国企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政策层面:完善“全链条”实施细则。在认真实施《xx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基础上,围绕“移交前如何准备、移交时如何交好、常态化如何管理”等全链条问题,分部门、分流程完善实施细则,明确统一的服务标准,形成完备的配套政策体系。同时,及时总结归纳试点城市的成功做法与经验,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寻求支持,争取上升为省级统一发布的指导性政策。

机制层面:实行“全方位”联动对接。建立组织、国资、人社、民政、医保、卫健、公安等多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根据各自权责边界落实工作职责,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建立企地常态化对接平台,在企业型重点社区,探索由企业安排专人到社区兼职负责过渡管理服务工作的模式,协调处置好目前移交接管过程中出现的人员失联、人档分离以及资产剥离与移交、拆迁改造等遗留问题,共同做好后续常态化管理。

技术层面:搭建“全流程”信息平台。借助xx政务云和“我的xx”app等平台,搭建全流程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平台。一方面,实行企地信息实时交换共享,对居住流动、死亡等状态变动或逾期未认证等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将管理服务全流程搬到线上,实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相关证明开具、医疗费用报销、数字化档案查询、党费收缴等服务功能全程“线上办”,为退休人员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同时鼓励和培养一批有素质、能服务的义工、志愿者参与管理服务,为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提供人员多元保障。

宣传层面:做好“全覆盖”精准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国企宣传栏和社区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宣讲、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做到在长国企和退休人员全覆盖。鼓励街道社区通过开展座谈会、发问卷、串门子走访等形式,了解退休人员需求、倾听内心诉求、做好思想引导。对企地双方争议较大、对政策理解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市区两级组织、人社、民政等部门及时关注,提出工作建议、给予政策解释,必要时组织专题协调,推动协商解决。

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如下

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费用征收,将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核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筹集标准的通知》(阜劳社[xx]84号)要求进行。凡xx年5月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在移交档案时由移交单位统一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的退休人员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单位在缴清有关费用的同时,并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暂无能力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的,其退休人员的档案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代为保管,待管理服务费用缴纳后,再转入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凡xx年5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年150元标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纳5年;下岗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办理退休手续时,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按每人每年**元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在征收企业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过程中,主要做好有关宣传解释工作和具体结算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并提请局领导同意,在劳动力交流大厅争取一处43.5平方的房屋,专门用作退休人员档案库。同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和参照外地有关好的做法,邀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装修、设施配备等进行预算,并形成关于解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办费的书面报告,报送县财政局审批,预计费用需要14.5-15万元(包括办公场所装修、密集架、电脑、空调、档案盒及各种帐、表、卡、资料等费用)。计划于4月22日前落实密集架的购买和档案盒的印制工作,5月10日前,完成房屋装修,密集架、电脑、空调等设备购置和档案盒上架等项工作。

为了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我中心计划于4月20日之前将全县退休人员花名册按系统、单位打印好,主要内容为退休人员信息资料的前八项,一式两份,企业一份,社保中心留存一份。同时,制定好档案接收时间安排表,明确各部门、单位移交退休人员档案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档案接收工作规划在8月底基本结束,9月份进行一些扫尾工作(具体档案接收安排时间见附表)。并于4月19日之前将档案盒封面、目录、信息卡、交接清单印好并分发成功。4月23日前,提请局领导召开各经济主管部门和退休人员**人以上的企业办公室主任或劳资科长会议,对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主要内容:一是传达县有关文件和主要领导有关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对档案移交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规范业务操作,以确保全县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xx年,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在做好以上各项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将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一系列具体活动。一是扎实有序地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领取养老金资格待遇认证台帐,充分发挥各镇劳动事务所和社区工作站服务平台的作用,发动有关专职人员积极配合和协助我中心开展此项工作。对居住在县内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进行任务分解、业务指导、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全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进行认证分别不少于1次和2次,其中,全年对退休人员认证工作于10月底前结束,全年对遗属人员两次认证工作分别于6月底前和10月底前结束。期间,采取按季统计认证工作进度的办法,保证此项工作按时序进行。二是根据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筹集情况,及时将已缴纳管理服务经费的企业退休人员划分到有关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指导和配合有关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开展正常的党组织活动,提供社会保险查询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对重病和死亡的退休人员进行慰问和吊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同时,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经费的审批和划拨工作。协调社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取得实际成效。

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严禁借机巧立名目违规提高福利待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四、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

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20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20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国有企业按照应交尽交的原则,将现有能够分割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等资产无偿划转给镇(街道)或社区;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根据永办发〔2018〕7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8-2019年市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如下:

市档案馆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全县辖区内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所在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县委和县政府承担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承担接收责任,企业承担移交责任。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协调联动,优化工作流程,精简移交环节和手续,完善服务功能,做好移交工作。

2.整体移交,属地管理。按企业退休人员的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进行移交,由社管委分解到相关社区开展管理服务。户口所在地与常年居住地不一致的,尽量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县外户籍的退休人员移交到企业所在地社区。

3.以人为本,平稳过渡。相关部门及企业要加强联络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服务保障,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及合法权益,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增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管理服务功能。各社区要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多渠道、多方式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和数据库,通过发放联系卡和建立通信群等方式,畅通与企业退休人员联系联络渠道。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党建、文体娱乐、政策宣传、社会公益等活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推进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做好对特困、高龄、鳏寡、重病、残疾退休人员走访慰问、社会救助。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和退休人员重症慢性病申报等工作。协助亡故退休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组织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建立、健康体检、慢性病防治和大病人员的跟踪随访工作,协助开展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等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等。

(二)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交接。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时,要整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做好调查摸底、档案整理、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积极与县人社局开展对接,确保按期签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县人社局负责核实所接管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按社区分解落实退休人员接收任务,确保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能接收到位。对整体移交后新退休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由企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移交组织关系前,国有企业党组织应督促党员交清应交党费。社区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活动。鼓励采取党建共建、活动联办、场所共用等多种形式,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与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对接。

(四)人事档案实行属地集中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人社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前,由国有企业对档案进行规范整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移交。档案移交后,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新形成或变更的档案材料,由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社区按照规定移交人社部门。

(五)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有效衔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要按时足额支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属地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企业要和医保部门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六)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国有企业要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根据退休人员实有人数逐年计提,由企业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计提或支付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七)妥善安置企业管理服务人员。为保证退休人员移交后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档,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时,人社部门应根据接收退休人员数量,与国有企业协商确定接收一定数量的企业退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移交到地方的退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待遇享受接收地社区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国有企业妥善安置,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实行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实施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位于社区或职工家属区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资产,经国有企业审核批准后,无偿划转给社区。位于企业厂区或办公区的资产,退休人员移交后,社区办公场所、活动场所难以满足需要的,可采取过渡期的办法,由社区与企业协商,签订协议,由社区无偿使用,社区服务场所及设备设施完备后解除协议。国有企业没有专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或提供新建所需资金。多元股东的国有企业应当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股东所有者权益。划转后的资产由社区负责管理维护并向社会开放,继续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优先开展养老服务项目。资产划转涉及测绘、过户等工作由接收方具体组织,移交方配合,费用由企业承担,证照、图纸等相关资料一并移交。国有企业因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的,可在考核时予以适当考虑。

三、分工安排。

(一)城市社区管委会。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日常工作中,加强远离城市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建设。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做好经费保障,提高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服务工作。

(二)县直有关部门。县财政局负责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争取并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县人社局负责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解释,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及调整,根据社区提供的认证结果进行养老金停发补发,做好亡故退休人员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发放工作。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负责指导做好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衔接,推进社区治理,推动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配合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国有企业。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统筹外费用。加强与社区的协调沟通,协助做好退休人员的慰问、殡葬服务等工作。企业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退休人员继续按原渠道享受。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其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仍由原企业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企业退休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原企业向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涉及企业退休人员与企业利益纠纷及相关等事项,由企业负责解决。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年5月15日前)。

集中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各国有企业制定的方案报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8月底前)。

签订移交协议,完成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管理服务人员移交、资产划转等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年9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抓好政策对接和工作衔接,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做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相关部门业绩考核体系。

(四)确保社会稳定。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组织、思想、保障工作,完善管理服务功能,规范细化标准,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妥善处理合理诉求,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盛市、县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化保障体系,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布署要求,我中心特制定xx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费用征收,将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核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筹集标准的通知》(阜劳社[xx]84号)要求进行。凡xx年5月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在移交档案时由移交单位统一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的退休人员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单位在缴清有关费用的同时,并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暂无能力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的,其退休人员的档案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代为保管,待管理服务费用缴纳后,再转入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凡xx年5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年150元标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纳5年;下岗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办理退休手续时,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按每人每年**元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在征收企业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过程中,主要做好有关宣传解释工作和具体结算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并提请局领导同意,在劳动力交流大厅争取一处43.5平方的房屋,专门用作退休人员档案库。同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和参照外地有关好的做法,邀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装修、设施配备等进行预算,并形成关于解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办费的书面报告,报送县财政局审批,预计费用需要14.5-15万元(包括办公场所装修、密集架、电脑、空调、档案盒及各种帐、表、卡、资料等费用)。计划于4月22日前落实密集架的购买和档案盒的印制工作,5月10日前,完成房屋装修,密集架、电脑、空调等设备购置和档案盒上架等项工作。

为了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我中心计划于4月20日之前将全县退休人员花名册按系统、单位打印好,主要内容为退休人员信息资料的前八项,一式两份,企业一份,社保中心留存一份。同时,制定好档案接收时间安排表,明确各部门、单位移交退休人员档案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档案接收工作规划在8月底基本结束,9月份进行一些扫尾工作(具体档案接收安排时间见附表)。并于4月19日之前将档案盒封面、目录、信息卡、交接清单印好并分发成功。4月23日前,提请局领导召开各经济主管部门和退休人员**人以上的企业办公室主任或劳资科长会议,对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主要内容:一是传达县有关文件和主要领导有关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对档案移交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规范业务操作,以确保全县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xx年,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在做好以上各项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将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一系列具体活动。一是扎实有序地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领取养老金资格待遇认证台帐,充分发挥各镇劳动事务所和社区工作站服务平台的作用,发动有关专职人员积极配合和协助我中心开展此项工作。对居住在县内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进行任务分解、业务指导、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全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进行认证分别不少于1次和2次,其中,全年对退休人员认证工作于10月底前结束,全年对遗属人员两次认证工作分别于6月底前和10月底前结束。期间,采取按季统计认证工作进度的办法,保证此项工作按时序进行。二是根据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筹集情况,及时将已缴纳管理服务经费的企业退休人员划分到有关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指导和配合有关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开展正常的党组织活动,提供社会保险查询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对重病和死亡的退休人员进行慰问和吊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同时,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经费的审批和划拨工作。协调社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取得实际成效。

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20xx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严禁借机巧立名目违规提高福利待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认真组织实施。

20xx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xx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xx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国有企业按照应交尽交的原则,将现有能够分割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等资产无偿划转给镇(街道)或社区;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根据永办发〔20xx〕74号文件关于印发《20xx-20xx年市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如下: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保障;

市档案馆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xx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年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摘要武汉将对离休人员的管理方式作何调整,有关人士表示将持保守思路,至于对关闭、破产企业离休人员的安置会否引起整个离休人员管理模式的调整,依然不得而知。养老设施捉襟见肘据有关部门统计,武汉市政府承办或由社会力量办的养老院,里面入住的以退休人员居多。如武汉市老人院入住的643位老人中,退休的孤寡老人占65%强,主要靠政府助养;一些社会力量办的养老院,退休人员也占相当比例。

关键词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组织目标。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市委办〔2004〕6号)文件要求,2004年,目标六个老城区要在档案移交、管理内容、服务经费、组织保障等方面加以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真正实现企业退休人员交由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服务;汉口、武昌区和有条件的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移交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要达到90%左右。2005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服务,基本建立起规章制度完善、服务程序规范、服务内容丰富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为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盛继芳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计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经委、市贸易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信息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市)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可以比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小组配置,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应按照“两级政府”(市、区县两级)、“三级管理”(市、区县、街道三级)、“四级服务”(市、区县、街道、社区)的管理模式,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市、区两级成立专职管理部门:

1.成立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在原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基础上,组建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隶属市劳动保障局领导。所需人员编制由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划转。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具体实施;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服务经费的日常管理;负责市企业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的管理及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全市性活动。

2.各区设立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为区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具体工作。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具体承担本街道(乡镇)、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街道(乡镇)、社区要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搞好企业退休人员进社区的接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与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对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认真验收,并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关系转入社区。加强退休人员档案入库管理,做好基本信息的登记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台帐,并录入计算机,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数据库。同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

2.企业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移交工作,对移交的人事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做到材料齐全、完整。同时,做好有关经费的筹集缴纳工作。加强与退休人员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医疗费及有关福利待遇等,继续由原渠道支付;统筹外项目未实行代发的继续由企业支付。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

3.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研究制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和街道(乡镇)、社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经费的管理核拨,加强对街道(乡镇)和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申请核准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

4.宣传、组织、计委、人事、财政、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组织和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精神和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完成各部门分管的工作任务。

南康区社保局:做好退休人员服务提升社会化管理水平

江西赣州市南康区社保局本着“管理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拓宽服务领域,彰显“管理有机构,服务有措施,活动有场所,经费有保障”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国有企业改革使许多退休人员失去了原单位的依托,为退休老人提供独离于企业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势在必行。南康区社保局为搞好退休老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拓思路,大胆创新。选择了离中心城区较远且退休人员较集中的原江西第一糖厂建立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并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社保工作的整体规化之中。为克服老年人活动有场地无资金的制约瓶颈,南康市社保局先后投入近二十万元建立了老年人健身和精神文化活动场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内设退休人员党支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在区老年人体协的指导下还成立了老年人体协分会。中心建有阅览室,乒乓球室,门球室,汽排球厂,地掷球厂,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和全民健身场,活动场所发展到3000平方米,发展会员140余人,先后获得38项各类奖项。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完善,目前该退管服务中心做到了“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管理,有服务,有场所,有经费”的八到位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服务机构规范化,服务模式多元化,服务管理科学化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极大地满足了辖区内退休老人体育健身和精神文化的需求。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

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字〔〕号)和《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资国企组发〔20__〕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共同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甲方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并承担接收主体责任,乙方承担移交主体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接收乙方名退休人员(其中党员名)。

2.份人事档案由接收并统一管理。

4.接收乙方退休人员专用资产?/?万元,其中:房屋(间、平方米),专用设备设施/个(套)。

(1)/资产由/街道和社区接收;。

(2)/资产由/?街道和社区接收;。

5.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6.甲方负责在办理移交手续后,由负责接收的部门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管理联系卡。

7、对移交后企业新增的退休人员,及时接收人员信息和人事档案。

二、乙方责任。

1.在退休人员移交后,协助接收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仍由乙方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3.乙方退休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乙方向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涉及退休人员与企业利益纠纷及相关信访等事项,仍由乙方负责解决。

5.移交后新增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及时移交人员信息和人事档案。

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共同承诺,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保持社会和企业的和谐稳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另行明确。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度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有序地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切实保障国企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我们今天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会议。刚才,市国资委同志带领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及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全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然后我们一起审议了市国资委起草的《xx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各参会部门和企业的同志也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下面,为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这项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省政府已经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到对我市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同样市委、市政府也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市直各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这项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考核各县(区)、市直各园区,同时配合驻宿国有企业上级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考核。

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谋划该项工作,结合近期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难题,确保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职能移交过程平稳有序,确保街道和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

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深化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利益的必然举措,目的是进一步脱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将国有企业从社会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减轻企业负担,集中精力抓生产、抓技改、抓科研和抓营销,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我市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要全部移交乡镇、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2019年12月31日以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常态化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同步推进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从时间要求和任务目标来看,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必须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因企施策,按时有序推进。

各县(区)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制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编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职能接收程序,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接收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支持方式,落实好接收单位。各县(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一企一策、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确保2020年年底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完成。

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分别承担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组织领导责任、接收服务责任和具体工作责任。各县(区)国资监管、组织、人社、民政、财政、住建、卫生健康、医保、档案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分工成立专班,安排专人,主动协调,确保推进工作中每个环节丝丝入扣无缝对接。

为确保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我市将成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由我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同意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各县(区)、园区也要相应的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摸清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做好各项工作。

市属企业中尚未纳入到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园区所属企业由市直主管部门报送。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宣传,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平稳有序过渡,为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区)、园区和相关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在社会广泛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扩大影响,转变退休人员观念,消除退休人员顾虑,争取退休人员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块躲不开、绕不过、难啃的硬骨头,我们必须以铁的纪律和严格的考核机制作保证,该项工作要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直各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市国资委作为牵头单位要于近期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或调研,并将检查结果登记造册,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各县(区)要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定期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将以专报、会议等形式定期向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报告工作。对于扯皮推诿造成工作推进缓慢,影响全市整体工作推进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启动问责程序。

同志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持续深化改革,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需要、是提升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更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需要。我们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克服各种困难干扰、百折不挠、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以实际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城市,以优异成绩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工作总结

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基本形成了全村退休人员“养有保障、医有优先、学有园地、为有阵地、乐有场所”的良好局面。我村共有退休人员74多人。为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退休人员管理体系。一年来,共走访慰问6人次,看望重病、特困及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4人,吊唁死亡退休人员2人,开展各项文体活动3次.

1.切实加强领导,管理体制实现新突破。

镇村领导高度重视退管工作,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的退管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了退管香雪村退管工作责任状,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完善了各项制度和经费保障,配备配齐人员,购置硬件设备,改善了工作环境。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思维,努力推动退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规范工作程序,管理功能进一步提升。

一是强化基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做到工作职责明确,操作程序规范,办事须知、工作流程、服务指南在办公场所墙上公示,提倡文明礼貌用语,规范化管理上了新台阶。二是落实专业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实行“劳动保障协理员”制度,统一实行培训考试,我获得了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以良好的职业道德投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我还积极学习文化知识基础和服务理念,增强学习、理解、表达及组织协调能力,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夯实业务管理服务。按照上级要求,我村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为每一位辖区退休人员建立了基本信息库,收集、核准、录入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建立完善五大类基础台帐。切实完善退休人员基础管理台账和报表制度;完善并规范社会化管理服务中人员接转、待遇申领、走访慰问、接待来访等操作规程。

3.坚持舆-论宣传,扩大退管工作的影响。

我们扩展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宣传,赢得广大退休人员和村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认可,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一是通过宣传栏、报板、通知等渠道广泛宣传退管工作。我们建立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宣传专栏,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规定、活动信息,全年共发布6期。二是印发有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文件、政策汇编和健康保健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免费在村内发放。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提升了退管工作的影响力。

4.搭建服务平台,开展多姿多彩的文体活动。

我村高度重视退休人员活动场所的建设。目前,我村已建成老年人活动中心4个,成为退休人员彰显自我和文化娱乐的阵地。香雪村文体中心,在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极其紧张的条件下,筹措30多万元资金,创办300多平方米的.退休人员活动之家。并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积极组织退休人员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文明的文体娱乐活动。有退休人员秧歌队、健身舞队、广场舞队,阵容都在数十人以上。每逢国庆节、重阳节、春节,都举行庆祝活动,欢度佳节。并积极组织开展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

5、搞好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工作,惠及民生。我们再次组织实施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全年参加免费体检的退休人员有29人。这项工作面广量大,涉及项目繁多,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学习经验,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并作精心准备。同时认真做好后续服务,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得到了全体退休人员的一致认可。

一年来在市、区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做好这项工作,对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幸福,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情况

我办有xx和xx两个社区,企业退休人员 xxx 人,其中有色xxx人,常年居住在xx市xxx人。办事处设立了有100m2活动中心,配备有乒乓球桌、图书和各种棋牌,各社区设立了室外活动场所,基本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制定目标,健全机构。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关系到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此项工作是当前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2015年,我办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社区书记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我办社会化管理工作总体目标。以深化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为宗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思路,努力实现我办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他们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扎实工作,提升管理水平

(1)制定了全办社会化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办事程序,并且上墙公示,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化、透明化。要求社区协理员对每位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并向每位退休人员发放了联系卡,做到“小事通电话,大事上门看”的良好沟通氛围。一年来,看望重病人员x人,年终对家庭困难退休人员慰问x人。

(2)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共认证企业退休人员xx人,被征地农民xx人,遗属 x人,异地认证x人。

(3)经常性开展活动,利用社区广场每天晚上有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值班,组织企业退休人员跳集体舞播放音乐,维护秩序,搞好后勤保障。9月份参加了市组织企业退休人员“迎国庆,唱和-谐”歌咏比赛。

(4)我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都在xx市银行发放,异地取款要交纳手续费,他们本身养老金就不多,如果在xx市交纳手续费,就减少了他们的收入。为此,我们主动帮助他们从xx市银行代领,这样既方便又增加了收入。

(5)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积极与xxxx医院联系,为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期间每天有一名协理员跟踪服务,参加体检xxx人,并为每位企业退休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

三、下步打算

(1)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及时掌握辖区内的企业退休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重病、孤寡、特困人员经常性看望。

(2)经常性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活动,利用重阳节期间组织企业退休人员“猜谜语”活动,使他们真正体现老有所乐。

(3)加大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工作力度,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经常深入社区、农村、多走多问、多访,一经发现,及时上报。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总结

学校后勤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后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近两年来,我市各学校在后勤管理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打破常规改变以往陈旧的管理模式,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我市学校后勤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学校创办的第三产业,如印刷厂,出租门店等。这一部分产业经营权与所有权已经分离,由承包人自主经营,学校只收承包费,这样既减轻了学校负担,又保证了学校有固定的收入,而且承包人又为国家贡献税收。另一部分是校内对师生提供服务的食堂、学生公寓。目前我市除城市3所幼儿园的食堂由学校管理经营外,其余14个城乡中学的师生食堂全部走向社会化,彻底改变以往学校发工资聘请炊事员,并安排后勤人员管伙采购的办法。管理采购与饭菜服务两张皮,质量上不去,价格还贵,学校一方面消耗人力,一方面还得投资,既浪费了人力,又浪费了钱财。有些学校为了引进竞争机制,开办两家食堂,分别承包给不同业主,开展竞争,用市场手段搞活学校食堂服务。这样承包人不得不在质量、价格上做文章,以上好的质量、优惠的价格来赢得顾客。现在师生普遍反映饭菜质量高了,份量足了,价格低了,彻底改变了学校亏损经营且师生意见大的局面。

为了加强管理,各学校都有专人负责,定期对食堂的水电卫生进行检查,责任到人,明确权限,同时督促承包人办理各种证件,制定各项制度,如《食堂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度》和《食堂安全制度》等,要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我局也定期邀请市防疫站的检查人员深入到学校进行检查,查找隐患,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师生的饮食安全。

为了彻底改变我市敦煌中学住宿难,敦煌三中无宿舍的问题,我局多方融资1500万元,在敦煌中学和三中开工兴建学生公寓和餐厅,分别可配备800个床位,可同时客纳1000人就餐,年底前竣工投入使用。这将彻底解决学校扩招带来学生饮食住宿方面的压力。农村中学也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维修、改造现有平房,增加床位,最大限度满足学生住宿的需要。

紧紧围绕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后勤服务,提高教学质量这一目标,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做好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我们的设想是:

1、敦煌中学、三中的学生公寓楼年底峻工后,面向社会拍卖,经营权完全与学校脱离,由业主自主经营,学校参与管理,制定要求,使之规范服务。把变卖的资金投入校舍的新建和设施的改造,从而减少后勤管理人员,减轻财政负担。农村学校学生宿舍规模小,设施简陋,但必须大胆尝试承包经营,把学校从繁杂的后勤服务中解脱出来,把精力集中在教学方面。

2、市幼儿园在园幼儿1156人,东街、西关附属幼儿园分别为400人、224人,都具备后勤社会化规模,目前都是学校管理,考虑到幼儿没有鉴别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能力,以及承包会出现垄断经营的局面因素,我们不提倡对外承包经营,但必须独立核算,自负赢亏,今后教育局不再分配财政供养人员,保育员及后勤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以减轻财政压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总之,学校后勤社会化是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我们要因势利导,广开思路,大胆实践,优化学校资源,减轻学校负担,使学校轻装上阵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方面,确保全市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上新台阶。

市政府国资委:

按照你委要求,现将我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共计,涉及企业退休人员共计人,涉及企业退休中共党员共计人。其中:中央国企户,退休人员人(党员人);省属国企户,退休人员人(党员人);市属国企户,退休人员人(党员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省、市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了社会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联动,严格按时推进。多次组织县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医保局、卫健局、工信局、档案局、各社区负责人及各国有企业负责人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政企工作群,积极沟通协调企业加快移交,同时对各国有企业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时限要求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加强摸底排查,夯实工作基础。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督促各国有企业按时上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移交统计表、统筹外费用统计表、资产移交清册、管理移交花名册、人事档案移交花名册、党员花名册等“三表四册”,全面掌握户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为顺利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保障。

(四)开展对接服务,落实移交任务。及时与各国有企业进行对接,审核人员信息,按常年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划分相关社区,与各社区签订移交协议;与县委组织部、各相关社区取得联系,落实好党员关系的转接工作;按档案接收标准,规范整理档案并移交至档案馆。月底,我县已与户国有企业签订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各相关社区已与户国有企业在“三表四册”上签字确认并盖章。

一是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场地及设施相对不足。我县社会化管理服务场地狭小、设施相对落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没有相应活动场地和基础设施,不能保障退休人员丰富的娱乐活动。

二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较少,工作压力较大。国有企业在没有移交前,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退管部门和专职人员。移交社区后,管理服务人员并没有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后,工作量大,社区工作人员相对偏少,不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督促各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继续做好新退休人员和档案接收工作,对接收的人员统筹谋划,解决实际困难。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加强对人事档案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人事档案整理水平,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全面落实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关心关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加大社区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是加强社区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积极鼓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区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文化体育健身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增强退休人员归属感、幸福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落驾坪社区属鄂钢职能移交生活区,自鄂钢启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起,社区积极结转鄂钢退休人员,并且结合社区工作特色,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积极引导退休人员融入社区,发挥余热,参与社区治理。

一是充实社区“大党委”。为了更好的发挥老党员余热,实现退休不退岗,社区将有能力的党员选配为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党员中心户,充实社区“大党委”队伍建设。讨论解决40工程建设事宜23次,解决了公厕选址等问题12个,创文国检期间,五级管理人员动员党员、志愿者主动包保楼道,参与楼道革命,保障了小区、楼道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和秩序良好。二是退休党员服务精准接地气。在社区网格内、居民楼栋中建立党员服务站。选派、吸纳优秀且热心社区建设的退休党员,到党员服务站的开展活动,收集民情民意,当好社区的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调解员。对于辖区内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高龄老人,在站内实现业务代办,同时能及时快速地反映群众诉求和困难,便于社区党组织第一时间梳理和掌握居民的心声,实现“家门口”的便民服务;依托党员服务站,宣传政策、教育党员,实现党组织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党员志愿服务精准接地气。三是红色管家自治会引导居民自治。以五级管理网络为基本架构,引导退休人员成立红色管家自治会,参与小区自治。他们每天上午1小时下午1小时分组轮流在辖区内巡查,他们在社区疫情防控、治安巡逻、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卫生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红色管家积极组织、带动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让居民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共同爱护自己的家园。红色管家自治会荣获2019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鄂钢退休人员胡子松荣获鄂州市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称号、汪泽斌荣获鄂州市创文先进网格党支部书记称号、汤水松荣获鄂州市最美志愿者称号。

社区与老年大学积极对接、协作、合作,共享资源场地,成功培育了“童叟同乐互助会”社会组织,举办了“落驾坪文化艺术节”“我们的节日”“全国网络春晚”“社区首届才艺大赛”“红色引领·爱心端午,与你同行公益众筹”等形式多样的活动30余次,开展志愿服务100余次,帮助实现微心愿50余个,在“情满落驾坪寿星齐齐乐”活动中,不仅为老人们带来了无限的幸福和快乐,也让孩子们了解和体会到了尊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的美好情感。“这是我过的最热闹、最特殊、也最有意义的一个生日,感谢社区对我们的关心和照顾,时时刻刻为我们着想,让我们不光感动还感到很幸福。”88岁的韩春生老人在现场开心地对工作人员说道。“童叟同乐互助会”的成立切实提升了辖区老人儿童幸福感。

南康区社保局:做好退休人员服务提升社会化管理水平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办发〔2003〕3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推动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及其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从起,凡已建立街道(乡镇)社区且社区功能逐步完善的州、市、县,应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对实施破产、关闭、注销以及国有资产退出的企业退休人员,必须纳入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管理服务。

对远离城镇,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建立社区条件的,应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乡镇劳动保障所的管理服务范围。

第五条各级政府要对社区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加快建设步伐。

(一)州、市、县政府所在城市和城镇,应在原已建社区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社区的规划和建设,到底要基本完成社区的合理布局。

(二)对远离城市(城镇)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当地政府应抓紧进行社区规划,建立社区组织。

(三)州、市、县政府要在公共投资上进一步向社区倾斜,为社区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保证,为加快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服务创造条件。

第六条各地在进行社区规划和建立社区组织时,应同步规划、统筹解决社区办公、退休人员学习活动等必要的场所和设施,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各地将远离城市(城镇)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规划建设为社区的,以及将实施破产、关闭、注销和国有资产退出的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当地社区的,可将企业原有的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和设施无偿移交给社区,用于退休人员的学习和活动。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社区建设原则,各级工会的文化宫、俱乐部,民政部门“老年福利星光计划”服务网络和文化体育部门以及企业单位现有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要对企业退休人员开放,为开展好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创造条件。

第七条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完善管理服务职能,抓好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已建立社区的应按规定及时聘用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与退休人员的比例按1:300左右确定。

(二)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按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三)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社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素质。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聘用一批年纪轻、身体好、文化素质高、组织管理能力强、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充实到管理服务队伍中。同时要按岗位应知应会标准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达标后再上岗。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区聘用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街道(乡镇)、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启动时,财政部门应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确保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过渡形式管理服务的,其管理服务机构的经费,采取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承担一部分、同级财政补助一部分的办法解决。财政补助工作经费部分,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确定。

(三)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情况,统筹考虑安排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确定,每年由社会保险机构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第九条企业在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会保险机构移交退休人员时,应承担一定的`移交成本,一次性资助相关经费,按每人600元(其中活动费年人均60元,节日慰问费年人均100元,其它费用年人均40元,计算3年)的标准确定,由企业一次性支付。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或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其相关经费按上述标准进行清算,列入破产相关费用一次性拨付。原已破产的企业,在破产时未清算相关费用,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或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服务时,其相关费用采取由同级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解决。

第十条企业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要专户管理,专款用于“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各项活动,不得挤占挪用。

第十一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的协调指导,保证企业退休人员顺利移交。

(一)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应与企业签订移交协议书。

(二)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直接管理服务以及社会保险机构今后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管理服务的,也要相应签订移交协议书。

(三)《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书》样式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乡镇)社区和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管理服务时,其人事档案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会保险机构接收和管理。条件具备的地区,可直接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当地档案局(馆)进行统一管理。

企业在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前,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清理工作,并详细填写档案移交清单。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要按规定设置档案室,配制标准档案柜,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接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由社会保险机构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对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的,社会保险机构应与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签订委托书,并在企业原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加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所”的牌子,进一步统一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利用原有的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参统企业退休人员的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商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改制、重组、关闭企业已经预留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的,应如数缴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仍由企业支付。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共同做好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消除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顾虑,使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支持配合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宣传提纲》要求,广泛宣传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和帮助各类社会化管理机构,抓紧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规定做好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要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岗位责任、工作守则、目标考核、业务培训ll、经费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和基本信息台帐,及时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其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要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做到“一人一卡”。联系卡上应注明管理服务机构和管理服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便广大退休人员进行联系和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类适合退休人员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退休人员的社区情结,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规划协调,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推进,其他部门支持协助,企业联动配合,街道(乡镇)、社区实施落实”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按照云办发〔2003〕31号文件的规定,具体明确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及企业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衔接有效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已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未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总结、分析研究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切实推进本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十九条各州、市政府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从205月1日起执行。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情况交流汇报

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退休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继续围绕我局邮政事业发展工作,围绕落实好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和进一步发挥退休职工的作用开展工作。现将20xx年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落实退休职工生活、政治待遇始终是退休工作的重点和基础,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这方面的工作,多年来一直得到局领导的重视,特别是近年来,我局退休职工包括在职职工的感受也是颇深。

今年,我局召开了退休职工春节座谈会、重阳节慰问座谈会、退休职工欢送会及与县审计局共同举行的“20xx年邮政、审计迎新春”联欢晚会上邀请了全部离退休职工参加联欢。在春节、重阳节等节日中为他们送上了慰问金。在落实的政治待遇方面,退休同志感触最大的是,今年退休老职工召开春节座谈会上,局领导全部参加,党委书记还做了报告,通报了06年度全局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向退休同志介绍了xx年我局工作的安排及“十一”五规划、重点目标建设等等。紧接着在xx年度退休职工欢送会及重阳节慰问座谈会上,全局领导也都参加,党委书记丁亮局长通报了xx年上半年的全局工作及下半年的工作要点。通过座谈会、欢送会,为局领导与退休职工提供了交流平台,不但拉近了领导与退休职工的距离,还可以使退休职工更便于了解局里的大政方向,注意整体利益,更能感到我们洞头邮政事业的发展。我们也认为,这样更能使我们离退休工作紧紧围绕局里中心工作开展。

随着岁月的流逝,退休职工的队伍越来越壮大,为了更好的发挥老同志们的作用,发挥余热。我局特邀张昌城同志、庄瑞森同志参与局联建工作,为局联建工作出谋划策,任池体伸同志为行风评议监督员,以一位特殊客户身份为我局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局在重要会议中邀请退休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共同为洞头邮政事业的发展而努力。

xx年离退休工作已接近尾声,我们在xx年的工作中吸取好的经验,完善不足地方,以“关心退休职工关注退休职工”为契机,认真做好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xx年的退休职工工作我们作如下安排:。

(一)继续做好退休职工“两项待遇的落实”工作。

(二)坚持开展退休职工“学习好、思想好、遵纪守法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的“五个好”活动,促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娱乐活动,丰富离退休职工生活。

南康区社保局:做好退休人员服务提升社会化管理水平

社会化管理是一项造福于社会的重要举措,该措施可以进一步保障退休员工的晚年生活,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退休员工数目增长较快,广大退休员工为企业的建设和国家的发展不辞辛苦,兢兢业业几十年,他们的晚年生活理应幸福安定,在实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措施后,企业的退休员工在晚年生活中有了良好的经济保障,在此基础上,我们要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与服务,让所有的退休员工在医疗保健和学习娱乐等方面得到照顾,让他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优良的服务保障。

社会化管理的作用不只是对员工,这项举措对社会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这是对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一个完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迫切的需要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险体系,它要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具有更强的行动力。企业在依法缴纳了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后,不应该再承担对这些保险对象的琐碎管理工作,而应该从这些工作中解脱出来,增强自身的活力与竞争力,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直至完善的一个必经过程。

5社会化管理服务存在的理由及策略。

社会化管理很好的保障了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也很好的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是在执行期间还是不可避开的存在一些理由,对待这些理由,我们不能逃避,这是社会化管理服务中直观的理由,我们应采取积极的策略去解决。

5.1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不足。

很多工作和项目都需要资金来支撑,而经费的短缺便造成了一些项目无法开展的目前状况,有些地区由于缺少资金,服务工作做得并不完美,例如退休人员的文娱工作不能很好开展,对重病的退休人员也不能很好的照顾和慰问。我们应尽量加大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资金投入,以便早日解决这些理由,为退休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

5.2社区环境不足以支撑服务。

这个理由是普遍存在的,有很多社区的生活环境并不好,办公活动场所有限,退休人员的各项活动没有足够的场地去开展,生活设施也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兴建更多更好的活动场所和办公用房。

5.3信息系统需更新。

有很多社区服务机构没有先进的社会化管理软件,这种情况导致了机构信息无法与社区共享,而退休人员无法得知更新后的信息,不能及时享受到社区提供的优质服务。劳动保障机构应在社会化管理的软件方面下功夫,开发更好的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情况交流汇报

离退休下来的老同志,是建校初期到校工作的老职工、老教师、老建设开拓者。他们同克拉玛依的教育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把自己的宝贵青春献给了克拉玛依的教育事业,用他们辛勤的汗水浇灌了这颗油城明珠,为克拉玛依的发展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克拉玛已有了今天的发展,是与这些人的贡献分不开的,他们是功臣,我们为他们服务应该感到光荣。

我校坚持以人为本,关心退休人员的政治进步,家庭生活,使人与人之间关系十分融洽,离退休人员坚持“为学校分忧、为领导解愁”,用他们的真心实意,表达出最真诚的心声理念。

1、为了体现对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学校党支部、行政带领离退休人员参观了大农业,了解了克拉玛依的新发展,使退休教职工对克拉玛依的未来更有了信心。参观后宴请了全校的离退休人员,与他们进行了热情的交流与谈心,拉进了学校领导与他们的距离。

2、为了使离退休教职工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学校位离退休教职工每人订了一份《老年康乐报》,丰富了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学校共有44名离退休人员,xx年度书报费4千多元。

3、学校党支部、行政领导及工会人员一起看望了七十岁以上的退休老同志5人,为他们送去了生日蛋糕,询问了他们的生活情况和家庭情况,老同志十分感谢学校领导对他们的关心,对学校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合理化的建议。他们一再表示还要为学校的工作出力。

4、我们常用电话邀请离退休教职工到学校来参观。一些老同志们来到学校边走边看,深切感到经过自己亲手创建、贡献出毕生精力的学校发展的这样好,感到莫大的欣慰,由衷地发出了内心的感慨。他们赞叹学校领导的工作做到了实处。

5、进一步完善《离退休人员信息库》,并及时对我校离退休教职工的信息进行登记。完成了xx年度我校离退休教职工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采集了离退休教职工的所需内容的资料。

6、xx年8、9两个月,组织了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提高了他们的认识和思想觉悟。使老党员们发挥余热,在社会上起带头作用。老同志们纷纷表示:校大兴我兴、校大荣我荣,一定要为搞好我校各方面的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7、在“五一、十一”前后及平时走访慰问离退休教职工。为他们发放了挂历、海鲜、清油等物品,从生活上关心他们。

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要用创新思维研究退休教职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思维方式、工作手段和途径。为此,在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中,我们将再在制度创新、形式创新和途径创新上下功夫,使工作开展有力度、有成效和有办法。

我们有针对性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不能把对老干部的关怀当成逢年过节的过场慰问,应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关爱。在原定于重大节假日走访慰问的情况下,根据离退休老同志们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周有重点的走访、每月有普遍走访的走访慰问制度。通过深入走访到离退休教职工家中,向老同志们讲明形势,通报情况,广泛听取老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活状况。通过日常的走访慰问,与老同志们沟通了情况,交流了思想,联络了感情,密切了与老同志们之间的关系。

二是建立了《离退休工作信息》。针对我校老同志身体状况,有的老同志行动不便,不宜经常参加会议,我处采用通讯方式,以《离退休工作信息》为媒介,将学校离退休工作的情况全面的反馈给老同志。同时,将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好、解释好;针对老同志关注的热点问题讲实情、讲政策;有力地促进离退休工作的开展。三是发挥离退休人员工作的参谋作用。做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多方式多方法。善于沟通情况,理顺情绪,搞好服务,形成共识。带着感情作老干部工作,带着感情理解各级党委政府的困难。有些工作硬着来可能不好,不容易解决,所以,说话办事要富有人情味,要说情况,举数据,讲政策。要把自己的架子放下来,脸皮厚一点,地位低一点,一次不行,就多去几次。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为老干部创造了比较好的活动条件。老干部工作做得实实在在,很到位,做出了成绩,对全市老干部工作很有借鉴作用。

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是我校老同志们经常活动的公共场所之一,为确保老同志的身心健康,为我校离退休老同志的健康,创造了一个舒适的活动环境。

按老同们提出的要求,添置体育活动室。在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组织了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进行各类比赛。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现有特点,努力做到:组织建设完善,服务设施齐全,社区服务深入细致,退管工作广泛开展。依照“四个必访”“四项服务”要求,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20xx年我社区将继续加快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把社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作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辖区内资格认证一个不漏、不发生一起冒领行为。在“便民、利民、不扰民”的前提下,通过集中认证、上门认证等方式,使资格认证工作平稳实施。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退休人员文体活动。

按照“月月有活动、人人有爱好”的工作要求,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为他们提供展示自我、余热生辉的舞台,丰富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使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真正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上半年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一次象棋比赛;下半年利用重阳节的机会积极组织老人开展一次登山活动。

四、为退休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医疗保健服务。

实行卫生保健服务,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社区居委会要与辖区医疗机构联系,为方便退休人员就医建立绿色通道。要做到开展二次以上免费体检和一次以上健康讲座。

五、开展走访慰问,把温暖送到家活动。

以“走家串户了解人,真心实意帮助人”为宗旨,社区要通过开展日常走访和节日慰问,特别是对孤寡、残疾、重病、高龄等特殊困难退休人员的走访和慰问,实现“四个必访”(重病必访,病故必访,家庭重大事件必访,重大节日必访),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后,更加真切地感受到社会化管理服务带来的新体验,真正做到“心有所属,情有所系”。

我们要充分认识退管工作的重要性,搞好退管工作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认真扎实地搞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努力地为老同志服务是我们工作的宗旨。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充分地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好务,使我社区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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