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买股票合同规定(专业17篇)

时间:2023-11-20 13:11:10 作者:琴心月

在合同协议中,合同双方应该明确约定各项关键条款,避免模棱两可和不明确的表述。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合同协议的范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委托合同终止条款相关规定

负责人员应于五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三日内按规定要求办妥移交手续后,前往新部门或岗位报到。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处理办法。

******员工合同期满,可以提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申请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或提出不愿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企业也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需要,根据员工本人专业素质、工作表现、身体状况等因素,通知员工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手续程序按《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经批准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在接到通知三天内与企业书面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经批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接到通知后五天以内,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作违约,予以除名处理。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员工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形式,它包括: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自动失效。

******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解除条件出现。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使劳动合同全部义务无法履行。

******员工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被判刑,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前通知对方。

******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程序必须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企业必须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6员工考核制度。

******试用期考核。

员工在试用期,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中止试用。

******员工考核办法。

******员工上岗,实行上级考核下级的原则,经考核合格方予以聘用。

******年度考核。

******企业中层领导由公司主管副总或总经理考核,各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考核,生产车间人员由车间主任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身体素质、月度考核结果的综合评价等。从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各级人员,曾加gmp规定素质要求的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中,中层领导由总经理考核,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核,办公室复核,副总经理核定。

******年度考核成绩分为出色a、满意b、称职c、有问题d、极差e。

******出色为超群级。

委托合同终止条款相关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委托合同终止条款相关规定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处理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再继续代理甲方事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的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拓展阅读。

1、解除合同应该明示通知对方。

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

在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为数人的情况下,数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其解除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人?这应区分不同情况判断:若委托事务依其性质是不可分割的,那么部分人的解除对其他人也应有效。在委托事务可分割执行的场合,各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行为独立地发生效力,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继续存在,不受影响。

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是否可由双方当事人通过特别约定加以限制或者排除?虽无明文规定,通常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对此应做肯定的回答。不过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95条到第102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权利仍然存在。此外,若在委托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发生当初未曾料到的情事变更,使得对任意解除权的限制或排除条款显失公平的,这样的约定是可撤销的。在委托事务已经处理完毕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再行使解除权。

当事人一方在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形下终止委托合同时,应对因此而给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是指不可归责于解除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即只要解除合同一方对合同的解除没有过错,那么他就不对对方当事人的损失负责,而无论合同的解除是否应归咎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或外在的不可抗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合同的解除方没有说明任何正当理由而解除合同,只要不存在可归责于该方当事人的事由,他就不对对方的损失负责。因为委托合同的解除权是任意解除权,并不以具备正当理由为行使要件。

委托合同终止条款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411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终止,但另有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因此,委托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就情形加以约定。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

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

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人的死亡和法人的死亡。自然人的死亡有真实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法人的死亡即指法人的终止。

2、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这是指当事人原有行为能力而后来因某种原因(例如患有精神病)而丧失行为能力。

3、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

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但本法并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排除或限制本条(第四百一十一条)的效力。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委托人死亡的,委托关系继续存在,由委托人的继承人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人继承委托的地位;或者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法定代理人继承其地位。

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委托合同法定终止的条件。

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

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合同另有约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当事人一方有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情形时,委托合同仍不终止。例如,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终止代理诉讼。

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

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

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

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

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成都委托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合同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代理销售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湖北省中华轿车车系销售业务,乙方按指定地区销售产品。

第二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2.1市场的合法二级代理,负责收集市场信息,积极促进产品的销售。

2.2乙方向甲方缴纳甲方负责给予乙方提供车型中辆商品轿车作展示,展车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留在甲方保管。具体车型、价格、商务政策见附表。合同有效期满后双方若不再续签本合同之时,且货款全部结清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且以退回展车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2.3乙方保证车辆在展示期间完好无损,如有表面损伤必须及时修复,不影响销售。如有重大损坏或丢失,乙方须照价赔偿。

2.4乙方每次出现实际销售后应在车辆出库最迟第二天内,按照商品车的经销价格全额支付甲方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迟或拖延回款时间。甲方将每月不定期派遣专员对下属各二级网络进行实查,发现车辆不在库即视为销售(活动除外),乙方必须按时足额对甲方回款。每拖延回款一天,按照150元/天对乙方进行扣款。

委托合同终止条款相关规定

一、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

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人的死亡和法人的死亡,

自然人的死亡有真实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法人的死亡即指法人的终止。

二、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当事人原有行为能力而后来因某种原因(例如患有精神病)而丧失行为能力。

三、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但本法并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排除或限制本条(第四百一十一条)的效力。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委托人死亡的,委托关系继续存在,由委托人的继承人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人继承委托的地位;或者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法定代理人继承其地位。

委托指导股票交易合同

为加强对广大客户的服务:提高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收益,乙方利用_________银行的网络优势,受股民的委托,统一进行新股申购。将中签的新股按投资者申购的资金比例分配,待新股上市后,利用其发行价与上市的差额获取投资收益。新股申购由甲方、乙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乙方委托_________银行代理签订):

一、甲方在中国_________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折,帐号为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

由甲方提出委托申购新股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定协议后,方可参加集中代理新股申购。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于新股申购时将活期储蓄账户资金划转至乙方,甲方在新股申购日上午9:30前存入的资金均可参与,资金划转后,活期账户留存人民币壹元。账户余额低于一千零壹元,自动停止新股申购。

三、新股申购期间活期储蓄账户不能销户,但仍可续存,参加下一次新股申购。资金返回活期储蓄账户后可正常存取款。甲方务必妥善保管活期储蓄存折及密码:凡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新股申购未使用中签资金,第五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将资金从乙方划转至活期储蓄账户上,未上市的中签新股的权益,由乙方统一登记在册,按甲方出资占本次所参与申购全部资金比例归甲方拥有,中签新股应在上市的首日(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卖出的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择机卖出)由乙方择机卖出,乙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以交割单上的实际金额,按中签新股当时的出资比例,次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划转至投资者储蓄账户上。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购新股的资金在活期储蓄账户时计活期存款利息,划出资金与新股申购期间不计息。

六、乙方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受托申购新股。如若中签,中签的股票权益属于全体参与申购新股的投资者。中签新股未上市期间,库存股票成本由甲方按出资比例分摊。在同一天内,有多只新股发行,由乙方负责择股申购。

七、甲方如欲退出申购,须凭本人身份证明到乙方委托银行签订《退出集中代理新股申购协议书》。乙方委托银行不得以不当理由拒绝甲方的退出。甲方退出时若遇申购新股资金冻结,须待资金解冻后办理退出手续:若遇中签新股末上市,待新股上市卖出后收益返回甲方账户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八、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交易所主机、交易线路、交易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操作意外等其它原因而造成新股申购失败,乙方与次日将资金划转至甲方活期储蓄账户,乙方不承担责任。证券合同:代理新股申购协议书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九、委托期限内,以现行的新股发行方式为准,从事申购业务。若未来新股发行方式发生变动或乙方认为其它必要终止本协议的原因出现时,乙方将在乙方及乙方代理银行所在地刊登公告声明终止本协议。

十、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代理银行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合同终止条款相关规定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了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通过狠抓宣传教育,广泛营造氛围,开展制度建设,依法规范管理,加强专项整治等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2005年春节前后我委抓住外出务工人员回家团聚的有利时机,在各乡镇(街办)大力宣传了三部委的《规定》,而且还有针对性地对已办理了《一胎生育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已婚育龄夫妇重点的进行了《生育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内容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广大育龄人群进一步地认清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给国家和中华民族带来的危害,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增强了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自2005年实施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椐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卫生部门建立了婴儿出生和死亡通报制度;医院建立了《分娩手术登记》月报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站、所建立了《人工终止16周以上妊娠手术登记》报告制度及施术前查验计生部门证明制度;医疗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对全市配备的72台b超进行了登记,制定了b超管理、使用的制度及措施[此篇范文为大/秘/书/网作者呕心呖血之作()-未经过本网网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后果自负];药监部门责成药品批发企业建立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流向表》并按月报主管局和计生委;公安部门建立了《出生人口户籍登记表》及情况通报制度;民政部门建立了《新婚登记表》并通报计生部门制度。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我委进一步掌握了广大育龄人群的情况,为开展性别比的专项整治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依法进行了规范化管理。近半年来,我市把各单位、各部门制定出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对各单位、各部门报上来的报表进行了检查、评比;对缺报、漏报、错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工作做得好的、工作质量高的单位进行了表彰。

(四)、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年初,我市对6月底排查出的2例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案件进行了查处。对涉案的2名公职人员经济上分别处罚了10000元人民币,行政上已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涉案的7对育龄夫妇进行了经济处罚,对其中5对已领取了《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夫妇按《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作出了“不再为其安排生育指标”的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农民受教育的程度低,先进生育文化在短时期内难于接受,少数育龄人群还存在“重男轻女”的旧思想。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制度的建立、实施和打击力度的加大,使少数想利用“b超”生男孩的夫妇无机可乘。然而,他们为了达到生男孩的目的竟在女方怀孕后跑到广东等地的个体诊所进行“鉴定”,这给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增加了一定的困难,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对“进行了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涉案人员的处理没有严励的法律条文,对此类已经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的处理都停留在经济处罚上,行政上的处理一般都保留了公职。这是这类案件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三)、由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关爱女孩的'措施不够有力,农村生女户的养老问题还十分突出。这是农村育龄夫妇想生男孩的根本原因。

三,今后的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宣传党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先进的婚姻生育观念,转变广大育龄人群的世界观,使他们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思想,做到自觉的遵守《生育法》和《条例》,实行计划生育。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要不断地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实施这些制度的督查机制,按照部门责任制,各行其职,各负其职,严格把好“性别比专项整治”的每一个关口。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的力度,要认真排查每一例“人工终止16周以上妊娠手术”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违犯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公职人员要从重从快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让二女户和独生子女家庭真正得到实惠,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文档为doc格式。

委托合同终止条款相关规定

别把民航规章的“优惠规定”解读成“霸王条款”

别把民航规章的“优惠规定”解读成“霸王条款”

董杜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儿童坐飞机,比成人还得多掏钱,是当前民航旅客运输中普遍存在的怪现象。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民航旅客和航空公司在机票折扣率每天都有变化的情况下出现的认识分歧。

民航旅客认为,不管是坐车还是买门票,儿童的票价一般总是要比家长的便宜。在机票打三、四折的情况下,儿童的票价按正常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就会比成人票贵,非常不公平。

航空公司认为,2岁到12岁的儿童只能享受全票价50%的折扣。有的航空公司认为即使儿童有成人陪伴可以享受和成人一样的折扣,也要交附加费用,而且不能享受免费改期、签转等待遇。

其实,民航旅客和航空公司在此问题上的分歧,和《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15条有关。第十五条第一至三款的内容规定: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票。

儿童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提供座位。

婴儿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

航空公司销售以上优惠客票,不得附加购票时限等限制性条件。”

从规章本意可以看出,该条规定属优惠性条款。即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和儿童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票;婴儿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10%购票。但是在实践中,航空公司认为既然民航规章已经确定了优惠幅度就不能改变了,否则属于违法。于是,民航规章的“优惠规定”被解读成“霸王条款”,让民航旅客不得不接受“儿童票比成人票贵”的不合常理的事实。如此解读对航空公司是有利的,但是却违背了规章对特定旅客进行照顾的本意。“优惠规定”就变成了对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和儿童购买低价机票的限制。

在这里,希望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对该规章第十五条第一至三款中的“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作出明确解释,究竟是属于同一航班打折前的成人普通票价,还是同一航班打折后的成人普通票价。别让民航规章的“优惠规定”被解读成“霸王条款”的情况再继续下去了。

则所付出的代价,痛悔因此而失去党和人民所给与的一切。冷酷的现实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领导身份和法纪的必然联系,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无论在什么样的客观环境下,都务必要始终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名利所诱惑而违反原则的行为,都必将出现遗憾终身的结局。这一痛苦的过程会使其思想纯洁升华,这是在正常状态下通过理论学习和思想工作难以达到的思想改造效果。就我个人而言,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前是一名年轻有为的青年领导干部,而今是一个职务犯罪的腐败分子,痛悔之情之深,我有深刻的感悟。

人在大起大落后,会大彻大悟,在冷酷的现实中,也定能永远牢记这极其沉重的教训,不身临其境的人是很难有这切身的感受,但当一切都明白之时却已晚,对人生而言这是可悲至极的。然而就在他们对未来绝望之时,如果有这一政策,能够得到组织的宽容处理,党和国家给与了他们悔过、改错的机会,那么无论什么人,在心灵深处除了有强烈的负罪感外,还会产生对党和国家至死不忘的感激之情。在这种思想感情的支配下,他们一定会用过去那沉痛的教训去警示、唤醒他人,用今后自己正义的言行去感召影响他人,对党的任何指示和安排都不可能讲任何条件地去愉快完成和接受,无论在多么艰难恶劣的环境下,也会时刻不忘党恩国恩,牢记教训,为党的事业去尽心竭力地努力工作,以取得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党恩,如果通过实施这一政策能达到这一效果的话,其产生的意义必将深远和重大,也是当前有效治理腐败问题中科学地把依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的具体体现。

概括起来,通过实施这一“非常之举”可能会取得如下社会效果:一、运动的开始阶段会引起局部的暂时不稳定,但随着运动的深入,一定会转变为整体的长远稳定。二、眼前工作事业发展会受到暂时的影响,但随着腐败环境的.有效治理,一定会得到整体事业的繁荣发展和全面进步。三、在这一特定的环境下,能够非常有效地改造腐败官员的世界观,从思想上清除其腐败意识,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也能使他们深刻体会到一些民间疾苦,了解到社会上许多阴暗消极的真实情况,这也是在常规状态下通过调查研究等工作难以取得的实效。四、优化了社会环境,稳定了经济秩序,并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使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五、使多年来在个别地方和部门形成的结党营私壁垒自然打破。六、能十分有效地解决紧张的干群矛盾,党群矛盾,从根本上缓解一些容易引起激化的社会矛盾。七、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会得到空前的提高。众多腐败官员在这一政策的激励和制约下,绝大多数不敢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不敢因任何隐瞒而丧失这最后的机会,会尽己所能及早交代一切违法犯罪事实。如此办案质量既能使法律的客观公正性得以充分体现,又可对依然存在侥幸心理的腐败官员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八、可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使大量不法收入转变为国家有效积累。九、极大地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变消极为积极,因为众多腐败官员因得到宽大处理会对党和国家产生内疚和感激。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沉痛的教训使他们在未来的事业生涯中,一定能秉正无私、廉洁奉公,这不仅达到了惩治腐败的目的,也是天下百姓渴望看到的局面,因为民众更注重的是结果而不是过程,运用法律严惩腐败的目的,也是为了震慑腐败而减少腐败。十、在依法治国的保证下,使依德治国的效果得以充分发挥。官风势必影响民风,整个社会风气、人们的道德风尚都必然会得到实质性地改观。如此就更能充分向世人展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如若开展这一反腐败运动,运用何种办案体制和办案机制至关重要,因为它对此项运动能否取得成效会发挥出极为重要的作用,因而务必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学方案,同时因势必要涉及到众多人事问题,故应结合人事体制改革和干部交流等工作同步进行,这也是此项工作取得成效的大好时机。因为当前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结构对党的事业来讲并不尽如人意,传统的习惯势力使改革又极为艰难,因而对众多给与宽容的官员也不能一概而论,要对其进行考察。在如此状态下,其官声、政绩通过考察应该能得到客观公正的结论。组织上在根据事业需要和其能力、品行进行统筹安排,受到宽容的腐败官员由于对党万分愧疚和强烈感激的心情,组织上无论对其做出何种安排都会无条件地愉快接受。这也是在正常状况下,难以达到的人事改革效果。

当今我国政局十分稳定,国内太平盛世,我相信,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目前这种多年积累的腐败状况一定能得到有效治理,人们思想意识形态中一些长期扭曲的观念也必然会随之改变。

党和人民的罪人:李真。

编后语今年2月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进一步指出:“在继续下大力气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充分表明,党中央有决心有信心治理猖獗的腐败现象。我们在编发大贪官李真这封类似遗书的信件时,心情很不平静,信中的一些观点看起来虽然有点令人可笑,但出自一个贪官之口,有着特殊的意义。李真虽然口口声声一再声明“无颜有任何奢望”,但从信中不难看出其求生欲望的强烈,假如李真早日能感悟到如他信中所言的一些道理,那么他就不会有今天的不归之路。愿那些仍在继续不法行径的贪官者能从李真一案中吸取教训,从李真的求生心态中得到一些警示和震撼,悬崖勒马,改邪归正,避免重蹈李真的复辙。

股票发行并上市前期调查法律委托合同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_____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_____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_____,_____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票发行并上市前期调查法律委托合同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受托对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_________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关前期调查工作,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有关前期法律调查事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委托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如下范围的法律调查事务。

1、对公司的主体、设立及存续是否合法合规进行法律调查;。

2、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机构是否合法合规进行法律调查;。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法律调查;。

7、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可控程度进行法律调查;。

8、对公司的各种资质认证及奖励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作相关的法律调查及分析判断;。

9、对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前涉及的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问题,如是否具备发行股票之条件、股权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等做出法律调查。

第二条乙方完成上述法律调查事务后应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专项法律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仅限于上述内容不包括其它方面。

第三条甲方应督促公司真实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的全部材料并积极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如因公司未及时提供材料而拖延乙方出具调查报告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对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认真负责的法律审核,但公司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完整性。

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乙方必须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如有泄密,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人员办理本合同委托事项应做到勤勉尽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第七条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提供本委托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应收取的调查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其余部分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专项法律调查报告当日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或公司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甲方所需得专项法律调查报告,则按收取的费用的______倍向甲方返还。

第十条乙方出具的调查报告仅供甲方内部参考,不得对外披露、引用、如因甲方不恰当的使用该调查报告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进行法律调查时需要向相关部门缴交的调查费用,出外(_________除外)调查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具体费用由乙方出差前向甲方提出预算,甲方在乙方出差前审查批准并向乙方支付。

甲方逾期提供的,乙方则有权相应措施顺延提交调查报告的时间。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专项法律调查报告之日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______份。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成都委托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合同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更好的利用互联网资源,为甲方建立互联网站,特订立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其中包含二级域名申请和设置、网页制作、网站维护等。

1、甲方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齐备网站内容资料(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并保证该资料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自己完全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2、甲方积极、及时向乙方提出对网站制作明确的需求和要求、建议等或配合乙方人员明确网站制作的需求、要求和详尽事宜等,授权指定一名甲方内部人员或其他项目监理公司的人员作为该网站制作项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及时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和成果进行确认、验收及代表甲方及时明确具体要求或提出意见、建议等,全力配合乙方以最高的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网站制作项目。

3、甲方同意,本协议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4、甲方应自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定金,乙方收到定金后方开始着手制作。

5、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对乙方制作好的网站进行验收确认,乙方制作好的网站一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的制作任务即告完成,甲方应在验收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制作费。

6、甲方可以向乙方或第三方互联网服务商购买域名注册、网站维护、网站推广等服务。采用第三方的网站空间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7、乙方确保该网站的制作的质量及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8、本协议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排他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标的作品及其程序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这些作品。

1、域名设置、管理年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年。网站制作费:___________元,维护费:___________元/年,合计___________元。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日内,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___________%的定金,网站制作完成并上传到虚拟主机后,甲方必须付清其余款项。

乙方应对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事项保密,应确保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等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并于项目验收通过后及时将其载体归还给甲方。

1、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时间到后,协议自行解除。如果甲方续签协议,则另签协议。

1、甲方不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支付定金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拒绝履行或单方终止该协议并有权收取甲方相当于总制作费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站建设,否则乙方每天支付协议总金额的_______%的违约金。

1、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此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股票上市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_________因申请股票上市,现委托_________的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办理股票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认真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但对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不负责任。

四、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出现错误,如果受损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赔偿请求,甲方负责赔偿后,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以_________保险公司规定的为准。

五、乙方律师应对甲方尚未了结的经济仲裁、诉讼和有关争议胜诉败诉及其经济后果作出认真的预测分析,但该部分的法律意见书只是一种参考意见,乙方律师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应为乙方在办理法律事务时提供便利,并承担乙方因此而发生的交通、通讯及材料等费用,该费用为律师的办案费。

七、参照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的计算方法一般情况按_________计算,二项总和为律师费。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务难度较大,所需时间较长,律师费的数额,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收费。

八、乙方先按半数计收律师费,即_________元,在签订本合同的三天内支付,该律师费无论甲方的股票最终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还。余下部分的律师费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准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退还用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律师费不子退还。甲方未付的律师费用,乙方有权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股票上市为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买股票合同

第六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票公开转让前,必须设置交易密码。甲方必须牢记交易密码,并对交易密码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可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修改交易密码。

第七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下达的合法有效委托;

2、应甲方要求提供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股份变动情况的清单;

3、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4、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及其他利息分配;

5、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中国证监会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九条乙方在代理股票公开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限价委托、成交确认委托等方式。乙方认为甲方存在虚假委托或操纵价格的行为时,有权拒绝接受。

第十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前,应充分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性资料。

第十一条如甲方为不符合股票公开转让准入标准的投资者,其只能委托乙方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公司股票。

第十二条甲方卖出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托管在乙方的股份余额。甲方在发出买入股份的限价委托、成交确认委托时,应保证其资金账户中有足额的资金。

第十三条乙方发现甲方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予以警示,必要时可以拒绝甲方的委托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条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不作为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需查询委托结果或打印回单的,应在委托后三个交易日内办理;如有疑问,须在查询结果或打印回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

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法律业务委托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特委托乙方为法律顾问,办理有关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的法律事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就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所涉法律事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接受委托,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完成受托工作,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本合同项目的经办律师。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参与公司重组方案的制订、协助起草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方案;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6.参与讨论招股说明书;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3.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整、真实、准确;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按约定支付律师费。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2.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

7.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五、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_万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______万元;在a股募股资金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账号:n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果a股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完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依约收取的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其他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买股票合同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分行证券部。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银行证券指定交易协议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根据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关于实行可选择性指定交易制度的通知》,甲、乙双方同意,甲方选择乙方作为指定交易地点。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银行证券指定交易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指定交易的股票账户号码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双方指定交易的范围,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无纸化证券品种为限。

第三条在指定交易期间,甲方的交易均通过乙方办理,并保证按规定履行清算交割义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对帐业务,保证甲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如果甲方指定在乙方的证券和保证金发生产权争议,乙方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裁决和处理。

第四条在履行清算交割义务后,甲方有权撤销或变更指定交易地点,乙方保证及时为甲方办理撤销或变更指定交易地点的登记手续。

第五条变更或撤销指定交易,须由甲方亲自到乙方营业柜台填写“指定交易撤销登记表”,同时出示本人的股票帐号及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

第六条撤销或变更指定交易,为当日申报,隔日生效。

第七条甲、乙双方指定交易的行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令和_________证卷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八条根据国家政策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乙方有修改本协议书条款的权力。此类修改乙方将在营业场地以公告形式告知投资者。

第九条在签署本协议前,甲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各项交易规定和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

第十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在指定交易期间,如发生违约纠纷而导致对方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如果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__元给另一方。

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受损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银行证券指定交易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股票投资买卖委托合同

本协议在下述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

*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

1。*乙双方为依据*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

2。*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的相关事务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方委托乙方转让*方持有的的%的股权。

1。2乙方接受*方委托,根据对交易项目的尽职调查结果,按照交易规则为*方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条股权拟转让价格及转让比例。

2。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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