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总结(实用20篇)

时间:2023-11-29 11:16:06 作者:文轩

安全工作总结是安全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阅读这些安全工作总结范文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身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加以解决。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总结

为落实湖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12月12日,株洲市召开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会议,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黄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潘才良主持会议,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市商务和粮食局分析了当前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具体工作思路。各成员单位就落实本部门考核指标,推进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作了发言。

黄芳就抓好考核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指标涉及范围广、内容全、标准细、要求高,完成难度较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实见效。二要落实责任。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农委等部门要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主动作为,组织好对各县市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把考核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责任人,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实处。对落实工作责任不力,严重影响全市考核成绩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三要加强协调。市考核办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牵头单位会同配合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做好考核工作和迎检工作。各部门要加强与省直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加强与市考核办的沟通衔接,及时报送材料。

会议要求,成员单位要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以务实高效的工作劲头,以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沟通、协调、配合,扎实开展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确保全面完成考核指标任务,力争在省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11月15日上午,我市在市粮食局会议室召开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推进会,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等参加了会议。

受市分管领导吴月波的委托,市粮食局局长陈炳权主持会议并作讲话。陈炳权首先传达了江门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晓谋和江门市粮食局局长叶仕钦的讲话精神。他强调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深刻领会吴晓谋常务副市长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股室相关人员迅速开展工作,并形成倒逼机制,倒排迎考工作任务时间表。要结合各自负责的考核事项,认真对照叶仕钦局长的讲话要求,对有把握得分的指标继续巩固提升,保证基本分;对需补齐短板后才能得分的指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力争不失分;对难以得分的指标,要积极向上级对口部门反映,加强协调、解释、沟通,争取少扣分,力争以优异的工作实绩迎接上级的检查考核,决不能拖江门的`后腿。

会上,参会人员还就各单位考核工作中的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共同探讨其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纷纷表示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总结

11月24日下午,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召开,研究审议《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方案》和《年度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评分细则》,安排部署相关考核工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组组长、副省长赵润田出席会议并讲话。

他指出,粮食安全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对省级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进行考核,是国务院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山东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之一,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粮食安全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

他强调,考核工作组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负起责任、形成合力、发挥作用,统筹谋划迎接国家考核和开展省内考核两项工作;要严格时间节点,压紧压实责任,对照国家考核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考核目标任务。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报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20xx年上半年工作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宣粮储函〔20xx〕9号)精神,我局及时转发市局文件到县各粮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现将我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20xx年上半年工作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保护耕地

1.化肥减量增效。编发了《20xx年郎溪县主要农作物科学指导意见》和《20xx年郎溪县化肥零增长工作方案》,在全县种植大村建立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公示栏,指导农户科学使用化肥,在梅渚、涛城、建平和十字镇各建立水稻侧深施肥试验、示范片1个,示范面积5000亩,在全县建立主要农作物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片6万余亩,完成种植大户技术培训3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万份,建立典型技术示范户50个。同时,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落实了稻-麦、稻-油和茶叶的基肥深施、配方施肥等化肥减量增效监测试验3组。发布土壤墒情23期。

2.农药零增长。制定了《关于印发郎溪县20xx年农药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郎溪县20xx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预案的通知》。建设草地贪夜蛾性诱监测点10处,完善基层测报站点6个;病虫害累计发生面积为31.2万亩次,病虫害累计防治面积为69.7万亩次,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面积41.7万亩次,覆盖率59.8%。病虫情会商会9期,其中小麦赤霉病会商会3期,发布病虫情报8期和技术明白纸2期,预报准确率达95%。

(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1.农业主推技术:编制印发了《20xx年农业主推技术及操作规范》17项(郎农﹝20xx﹞74号),并组织实施。

2. 农业生产机械化:重点推广水稻机插秧、油菜机收、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上半年,完成机插秧面积23万亩,油菜机收面积4.9万亩,秸秆还田面积14.7万亩。做好农机安全性能检修,通过经销商组织修理工对县内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打捆机、全部进行检修保养,共检修各类农机具3000余台套。我县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达14.7万亩,投入秸秆机械化还田配套机具600多台套,秸秆打捆机262台。

3.全县粮食任务面积73.22万亩,产量26.85万吨。夏粮丰收:夏收小麦23.7万亩(非统计反馈数),预计单产313.5公斤,总产7.43万吨,(20xx年夏收小麦23.6万亩,单产311公斤,总产7.34万吨),分别较去年增加0.4%、0.8%和1.22%。夏播稳定:预计秋粮预播种面积49.8万亩(含春播玉米0.4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44万亩,与去年基本持平;玉米、大豆、薯类等杂粮5.8万亩(含春播玉米0.4万亩),与去年保持稳定。一季稻43万亩,双季晚稻1万亩,一季稻43万亩已于6月20日前全部完成播栽。

4.水稻新品种适应性试验20个、新品种展示4个,再生稻对比示范4个;制定20xx年水稻苗情监测方案。完成再生稻苗情监测11期,一季稻苗情监测5期。

5.20xx年高标准农田项目于5月31日完成县级验收;20xx年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总体进度达92%。

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3个标段初步设计先后于5月9日、6月1日通过市级评审,6月22日对2个标段的招标文件进行了会审,近期将挂网招标。

6.20xx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上半年我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持续加强。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小型泵站工程移交到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通过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等多个措施,扎实推进农业节水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郎溪县现有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有效灌溉面积的中型灌区5个,100亩以上有效灌溉面积小型灌区431个,全县灌区总有效灌溉面积约38.54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431。

7.20xx年郎溪县突出抓好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开拓灌区灌溉管理新思路,全县灌区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稳步有序推进。20xx年4月出台了《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水利工程管理及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过分类奖补方式,激发乡镇、村农村经营主体、专业管理单位和个人参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积极性,按规定落实灌区管理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确保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的有效落实,配备专业化的监管人员,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20xx年12月3日安徽省财政厅下达了20xx年度中型灌区项目资金,其中郎溪县下达512万元用于郎溪县飞鲤镇幸福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实施。20xx年5月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幸福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20xx-20xx年)》,并于5月25日通过宣城市水利局专家组审查,批复下达总投资2018.07万元。

(三)抓好粮食收购

1.今年夏粮收购期间,县发改委(粮储局)主要负责同志对粮食收购工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确保“有人收粮”“有仓装粮”,未出现农民“卖粮难”的情况。

2.夏粮收购期间,县发改委(粮储局)积极协调县农发行、中储粮宣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及时足额落实政策性收储和轮换等资金,满足地方粮食储备需要;并严格执行政策性资金管理要求,未出现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现象。帮助企业筹措市场化收购资金,鼓励辖区内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

(四)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

1.深入推进“智慧皖粮”信息化建设,计划下年度粮食信息化运维资金,实现全县所有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信息化全覆盖,各库点业务数据准确率、视频在线监管系统年度平均连通率和设施设备年度平均在线率均在80%以上。在对建设库点日常监管或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违反《“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使用管理规定》问题。

县发改委(粮储局)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月活动,倡导爱惜粮食、节约粮食。

(五)管好地方粮食储备

1.县级储备粮规模库存能够达到安徽省下达的额定规模。20xx年产县级储备粮2000吨,已轮换出库。截止目前我县未出现粮食供应紧张。县级储备粮实际库存和规模库存一致。

2.制定并施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和轮换费用(含价差补贴)补贴管理办法,按规定标准落实地方储备粮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和轮换费用(含价差)拨付工作。

(六)保障粮食市场供应

1.县发改委(粮储局)组织开展粮油市场价格监测,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价格周报,全县粮食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未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等突发情况。出台粮食产销合作指导意见,创新粮食产销合作形式。

2.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全部在省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发挥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

(七)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

1.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县发改委(粮储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突击检查、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对我县粮食收购进行了有效监管。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排查,实现应排尽排,并按时按照要求报送总结报告。辖区内未出现与粮食收购相关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为做好我县春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工作,县发改委(粮储局)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工作。郎溪县杰灵省级粮食储备库按照要求完成了企业自查工作,并将工作底稿报送至县发改委(粮储局)。县发改委(粮储局)根据实施方案对所属5个库点20个储粮仓口,逐个进行了核查核对实物账目,对库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器材、粮油机械以及往年的粮食库存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措施整改到位。按照要求上报工作总结及工作开展情况。

3.对超期储存粮食、定向销售和正常储存年限粮食竞价销售实施分类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措施,加强定向销售出入库的对接,严防超期储存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敦促存储库履行出库义务并按要求上报情况,未发现粮食“出库难”事件。

4.12325热线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工作。自“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开通以来,县发改委(粮储局)加大对“12325”的宣传力度,提高“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投诉举报核查质量和效率。县发改委(粮储局)承办“12325”热线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工作,目前没有出现超过办理期限、被国家局退回重办和通报事件。

(八)加强粮情监测预警

县发改委(粮储局)按时报送粮食统计报表,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可靠,未出现误报、漏报。组织开展相关统计调查,及时向市粮食主管部门报送调查结果和分析报告。

(九)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

1.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运行制度,我县杰灵省级粮食储备库作为骨干国有企业培育成效明显,企业资信良好、董事会制度健全有效、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综合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

2.县发改委(粮储局)制定支持“科技兴粮”相关政策,支持粮食科技工作。积极开展促进粮食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粮食科技周”宣传活动。

4.开展“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鼓励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安徽好粮油”产品遴选。建立健全优质粮油品质测报测评报告制度,大力支持“安徽好粮油”质量品牌创建。

(十)健全粮食质量监管保障体系

1.县发改委(粮储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粮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超标粮食管控力度,守住粮食质量安全底线。按要求完成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任务,积极配合中储粮宣城直属库对中央事权粮食安全监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抽检中未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

2.郎溪县人民政府质量强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了《郎溪县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xx--20xx)》的通知,其中对粮油商标品牌发展有明确规划和工作部署,我县商标注册包括粮油商标注册在全省、全市名列前茅。我县大力保护粮油商标品牌运用和保护,保证产品质量,加强管理,提升产品信誉,维护市场秩序效果明显,粮食销往苏、浙、沪、闽等地。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升。建设草地贪夜蛾性诱监测点10处,完善基层测报站点6个;病虫害累计发生面积为31.2万亩次,病虫害累计防治面积为69.7万亩次,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面积41.7万亩次,覆盖率59.8%。病虫情会商会9期,其中小麦赤霉病会商会3期,发布病虫情报8期和技术明白纸2期,预报准确率达95%。

(二)粮食产业经济得到发展。20xx年度全县粮油加工企业得到飞速发展。持续推进优质粮油体系建设,打造优质粮油产品和品牌,培育优质粮油种植、加工基地。加快实施“安徽省优质粮食工程”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的“五代”服务;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两项工程建设,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让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三)政策性粮食库存安全得到保证。20xx年上半年度我县开展多次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的要求,保证了全县政策性粮食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郎溪县国家政策性粮食联合监管办公室定期对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储粮仓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建立整改清单,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整改到位,有效保障了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安全。

(一)国有粮食企业基础设施落后。目前我县部分国有粮食企业收纳库点的仓库设施陈旧,仓库年限久远,仓容无利用价值,仓容紧张仍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许多地方需要修缮,在全县粮食持续增产后已经不能够满足全县的粮食收购工作,给粮食收购工作造成了极大压力。

(二)国有企业仓容不足。目前我县国有粮食库点(梅渚粮站、凌笪粮站)仍有20xx年收购的粮食不得出库,仓内粮食因存储年限较长,已达到不宜存状态。粮食去库存工作比较困难,导致国有粮食企业仓容不足,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主要依靠多元化市场收购。

(一)鼓励引导多元化市场收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稻谷补贴政策,鼓励引导民营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推动由政策性收购为主向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收购为主的转变。

(二)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根据《郎溪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20xx年下半年度将对我县2000吨县级储备粮进行轮入收购,确保高质量完成县级储备粮的轮换任务。

(三)加强粮食储备执法督查力度。加强对地方储备粮和全县政策性粮食储备的执法督查工作的指导,实行定期清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地方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做好安全储粮、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粮食安全隐患。

(四)落实“智慧皖粮”信息化运维保障资金。进一步推进县级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利用和发挥“智慧皖粮”云平台功能,规范信息化系统应用和管理,落实信息化保障资金,确保“智慧皖粮”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稳定。

(五)加强粮食加工企业信用监管。开展县域内粮食加工企业守法诚信评价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平台建设,强化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

(六)做好两项工程的申报工作。根据宣城市粮储局的年度计划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两项工程。

(七)做好粮食生产。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发展项目,做好水稻苗情监测,及时指导粮食生产,确保粮食面积、产量稳定。

按质按量完成高标农田建设任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八)大力推进机械化。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进一步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大监管力度,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程,力争10月底圆满完成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继续组织合作社和农机大户进行跨区作业,提供及时的信息、技术、后勤服务。继续做好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扎实做好“三秋”农机生产服务。

(九)做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县农田节水灌溉工程体系和计量体系,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进一步实行,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水权流转机制,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总结

(一)强化粮食安全认识。

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是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是粮食流通管理体制的新突破,为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粮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确保粮食安全底线。

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严格耕地红线,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最终守住“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的粮食流通工作底线。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确保全乡现有基本农田面积和粮食产量基本稳定。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提升产出能力。严格执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

(二)积极配合县农业局加快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一批灌溉水源稳定、田间设施完善、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粮田。开展补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增加粮食产量。

(三)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

认真完善和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粮食生产者手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对粮食作物保险给予支持。

(四)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推广节本增效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合理开发农业资源,坚决制止过量使用化肥农药行为。严格监督工业污染排放,从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有害生物和病虫防控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对农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粮食的管控,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加快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建设,充实人员、落实经费,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和粮食质量可追溯体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总结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茭道镇党委、政府以县政府年初落实粮食任务为契机,抓好粮食任务的落实,出台扶持优惠粮食生产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在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上作出一定努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镇以县里的要求为指针,立即把粮食生产任务分项落实到村,再由村落实到户。镇党委、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出台奖励措施《关于落实20xx年粮食生产任务的通知》,文件中明确今年种植早稻的每亩奖励30元,在全镇范围内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每亩奖励集体200元。通过这些政策的激励和落实,在种粮大户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全镇种植早稻500多亩,流转土地231.634亩,有效地提高了种植粮食的面积,对粮食总产的增加奠定了基础。

我镇还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管理“田长制”为抓手,积极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各村村书记为网格长,定期巡查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粮食功能区、基本农田等,将粮食安全任务落实到、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保护机制。

根据今年我镇的粮食生产情况,存在抛荒面积还很多,种植苗木、水果经济作物占了一部分,导致种植水稻面积相对减少;水田配套设施存在年久失修的状况,出现干旱、涝害的不利因素,给粮食安全带来严重影响;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广大农民都走出田头,奔向工厂打工,生产能力下降。

为了确保粮食安全,应全面提高广大粮农的危机感,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政策的鼓励和落实:

1、加大对抛荒面积治理的力度,继续制定政策,提高抛荒整改的奖扶力度;

2、通过宣传发动,鼓励农民多种植,面积有所增加,推广适应性广高产良种,提高种粮的效益,吸引广大粮农多种粮,产好粮。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总结

李莉指出,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握形势,强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紧迫感,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服务“三农”、推进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坚决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加强领导,精心准备,全力推进相关考核工作有力实施。

会上,参评单位和考核领导小组代表分别发言,市粮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张家口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总结

近日,陕西石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世波主持召开了粮食安全责任制联系会议,就该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自查考核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上,石泉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联系会议办公室主任、县粮食局局长夏勇同志组织学习了《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及《考核评分细则》,宣读了《石泉县20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自查考核办法》,就具体自查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讲解了自查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

这次粮食安全责任制自查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办法,考核指标共涉及8个考核内容19个重点考核事项45项考核指标。根据20该县粮食安全形势和各部门重点工作与要求,具体细化为57个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其中定量考核目标53个,定性考核目标4个。自查考核工作将于1月12日前全面完成。

张世波强调,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要认清粮食安全形势,统一思想,增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使命感。承担考核任务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工作再细化,责任再夯实,及时将承担的考核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并注重收集资料、完善档案,为迎接市上检查奠定基础。二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考核标准,迅速查漏补缺,做好自查自纠,扎实有效推动各项考核任务的全面落实。三是要求各单位要立即启动我县自查考核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全面做好迎接市上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借这次自查考核机会,分析问题、查找差距、补齐短板,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提高我县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总结

会议强调,粮食管理工作是一项关乎国家安全、民生稳定的重要工作。各相关牵头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粮食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考核要求完成考核内容,做好痕迹管理,落实好粮食安全的各项工作。

会议由发改委主任费巍主持,发改委副主任汪光明对具体考核工作进行部署。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国家201x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开展201x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东政(201x)58号)职责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依据《海东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东政办〔201x〕43号)和《海东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方案》(青东发改粮食〔201x〕325号)明确的考核组织原则,结合各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对201x年度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和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进行调整。

负责组织落实国。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家201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组织完成对各县(区)人民政府201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各项重大问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相关市直部门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

二、考核内容。

国家201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x〕80号)确定的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进行设置。根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本着“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取消定性评价考核指标。同时,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由201x年度的62个,调整优化为46个。

(一)落实考核任务。相关部门(单位)根据《青海省201x年度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和评分标准,按照责任分工,组织落实市201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任务,涉及县(区)考核内容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落实。

(二)部门自查评分。201x年12月20日前,各牵头部门商配合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对各县(区)及本级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形成自查评分报告。自查评分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工作亮点和取得的重大突破在报告中单独反映,同时备齐考核依据文件材料,按时上报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三)综合考核结果。201x年1月20日前,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各市直部门对各县(区)及本级自查评分情况和提供的考核依据文件材料,起草《海东市201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报告》,整理装订《海东市201x年度自评打分依据材料汇编》,经市考核工作组审议后上报市政府。

(四)报送自查报告。201x年2月15日前,市政府对全市201x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报告审定后,连同自评打分依据资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农牧厅、粮食局,并抄送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

(五)迎接抽查考核。201x年3月25日前,省考核部门将组成联合抽查考核组对部分市(州)进行实地考核,市考核工作组及成员单位要做好接受考核的工作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是党***、国务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促进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的重要保障。各市直考核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端正考核工作态度,杜绝形式主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考核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调查摸底,紧盯问题解决,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狠抓工作落实,高标准完成各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三)强化协调配合。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单位)多,工作任务量大,时限性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部门(单位)落实考核工作任务,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整落实。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和违规打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不配合、不作为,延误考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总结

(一)及早谋划,全面落实粮食生产任务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各项工作做到了早部署、早动员。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制定全年粮油作物种植规划及生产指导意见,及时将大、小春生产任务、扩面任务、晚秋粮食生产、粮食监测等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到镇(街道),明确了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目标产量、主推技术及各关键时期应抓好的主要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促进全年农业工作顺利开展。20xx年我县粮食播种面积59.13万亩,粮食预计总产量21.11万吨,同比增速2.28%。

(二)加强撂荒地治理,保障粮食播种面积组织各镇(街道)对各辖区内撂荒地进行全覆盖摸排,建立了撂荒地到户、复耕计划、复耕到户三本台账,为有序推进撂荒地复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建立撂荒地复耕奖补机制,按照“谁复耕、谁受益”的原则,县级财政筹备500余万元资金,按撂荒田复耕奖补240元/亩、撂荒土复耕奖补320元/亩的标准,对复耕主体进行奖补,激发各镇(街道)撂荒复耕工作的积极性。截至11月底,我县撂荒地复耕面积为21628.07亩,其中复耕种植粮食作物面积10331亩,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三)抓好项目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以项目为支撑,有序推进现代农业(水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通过田型调整、地力培肥、灌排配套、陡改平以及修建机耕道,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全年共建高标准农田2万亩;维修改造机电提灌站15台(套),机电提灌保灌面积达14.1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改善了我县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夯实了粮食生产能力。

(四)突出科技推广,促进成果有效转化组织召开全县大、小春生产现场会,粮油生产技术培训会13场次,培训全县农技、农机干部、新型职业农民、种粮大户等21000余人次。依托种粮大户补贴、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服务水稻、油菜机收和秸秆粉碎还田面积2764亩;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扩种油菜5000亩,对扩种油菜进行统防统治并发放油菜复合肥;通过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适合我县种植的粮食新品种5个;推广水稻旱育秧集中育秧、水稻机插秧育秧及插秧、水稻直播、玉米增密覆膜移栽、秸秆综合利用、测土配方施肥等实用技术8项,主推技术应用率达95%以上。这些科技成果的转化利用,有效促进粮油作物单产的提高,粮食新增产值1000万元。

(五)完成“两区”划定,稳定粮食播面为夯实全县粮食综合产能基础,安排县级资金188万元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已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23.34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1.5%;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10.18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1.8%。外业实地调查,面积量算、成果图编制、公示公告、数据库建设、“两区”管护及标志牌设立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省级和国家级验收,省级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级。

(六)推进社会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推进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群众实行农作物耕种防收全程机械化,20xx年主要农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0.2%,推广耕种收农业机械963台(套),新增农机总动力0.6万千瓦,农机合作社作业面积增长7%。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3.71%,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增长率为-3.45%,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1.75%。

(七)落实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按省上文件要求,落实相关惠农政策,及时兑付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截止目前已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545.04万元,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189.5万元,种粮大户补贴资金74.3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3.208万元,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面积稳定、产量增加。

工作职责,由各镇(街道)组织统计农户农资需求情况,农资经营部提供农资销售品种、价格详细清单,各村委会负责根据农资需求表为农户购买并配送农资,实现农民不出门、销售人员不入户、供需双向对接,订单配送,定点中转。农资供应“零接触”,既有效防止疫情发生,又保障了春耕生产。

(二)撂荒地复垦复耕扎实有效。坚持政府引导、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的原则。建立督促考评和复耕奖补机制,做实撂荒地台账、复耕计划台账、复耕到户台账三本台账。指导各村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复垦复耕、代耕代种;引进业主流转复垦复耕;村委统一组织复垦、农民根据家庭劳力认领耕种;村集体+公司+农户等方式复耕。我县河边、卓筒井、隆盛等镇集体代耕、农户自主复耕模式被省"三农"要情中点名登载。目前全县已累计复耕撂荒地21628.07亩,占计划复耕要求的108.14%,其中复耕种植粮食作物10331亩。

(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再创佳绩。创新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式,坚持宣传发动倡导、业务培训主导、备案管理引导,培小扶大、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等方式方法,注重规范备案登记、规范发展、账务管理、示范创建、新农直报、名录库系统等管理全环节。多渠道、多点位发展培育家庭农场,20xx年共发展培育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8家、家庭农场135家,成功创建市级示范社8家,家庭农场39家,省级示范社9家、家庭农场9家。成功争创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县。通过宣传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支持,我县20xx年种粮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到80户,种植面积1.15万亩。

(一)人多地少的县情,影响粮食生产能力提高我县耕地面积54.39万亩,农业人口44.89万人,农民群众人均耕地1.2亩。

(二)基础薄弱的现状,影响粮食产能我县冬干春旱、夏旱连伏旱,洪涝、秋多霖雨的自然条件,对农业基础设施要求极高,但是许多地方还是看天吃饭。

(三)粗放经营的现实,影响粮食生产效益土地经营规模小,制约了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广泛应用,加之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留守的老、弱、病、残、妇缺乏知识和技术,接受新事物较难,经营粗放、产量降低、效益低下。目前绝大多数农民对所耕种土地的氮、磷、钾等有机物含量不了解,施底肥或追肥时,盲目投资,不仅增加了种粮成本,还减少了种粮利润。

(四)投入不足的短板,影响农民群众种粮的激情县本级财政资金对种粮大户、粮食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支持力度较弱,农民种粮积极性难以进一步提高。

(一)严守耕地红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须优先保证粮食安全,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9万亩以上。

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力引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成为我县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

(三)实施“两藏”战略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实行藏粮于地,实现“田网、路网、水网”三网配套;“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三化互动;“农田排灌能力、农机作业能力、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三力提升。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实行“藏粮于技”,推广应用“四新”示范,“六良”配套,让科技在粮食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60%。

(四)增加财力投入对我县种粮大户、粮食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扶持激励政策。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推进会总结

李莉指出,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握形势,强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紧迫感,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服务“三农”、推进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坚决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加强领导,精心准备,全力推进相关考核工作有力实施。

会上,参评单位和考核领导小组代表分别发言,市粮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张家口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工作方案。

》。

为进一步做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11月15日上午,我市在市粮食局会议室召开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推进会,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等参加了会议。

受市分管领导吴月波的委托,市粮食局局长陈炳权主持会议并作讲话。陈炳权首先传达了江门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江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晓谋和江门市粮食局局长叶仕钦的讲话精神。他强调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深刻领会吴晓谋常务副市长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股室相关人员迅速开展工作,并形成倒逼机制,倒排迎考工作任务时间表。要结合各自负责的考核事项,认真对照叶仕钦局长的讲话要求,对有把握得分的指标继续巩固提升,保证基本分;对需补齐短板后才能得分的指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力争不失分;对难以得分的指标,要积极向上级对口部门反映,加强协调、解释、沟通,争取少扣分,力争以优异的工作实绩迎接上级的检查考核,决不能拖江门的后腿。

会上,参会人员还就各单位考核工作中的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共同探讨其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纷纷表示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近日,陕西石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世波主持召开了粮食安全责任制联系会议,就该县20xx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自查考核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上,石泉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联系会议办公室主任、县粮食局局长夏勇同志组织学习了《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及《考核评分细则》,宣读了《石泉县20xx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自查考核办法》,就具体自查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讲解了自查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

这次粮食安全责任制自查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办法,考核指标共涉及8个考核内容19个重点考核事项45项考核指标。根据20xx年该县粮食安全形势和各部门重点工作与要求,具体细化为57个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其中定量考核目标53个,定性考核目标4个。自查考核工作将于1月12日前全面完成。

张世波强调,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各有关部门要认清粮食安全形势,统一思想,增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使命感。承担考核任务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工作再细化,责任再夯实,及时将承担的考核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并注重收集资料、完善档案,为迎接市上检查奠定基础。二是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考核标准,迅速查漏补缺,做好自查自纠,扎实有效推动各项考核任务的全面落实。三是要求各单位要立即启动我县自查考核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全面做好迎接市上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借这次自查考核机会,分析问题、查找差距、补齐短板,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提高我县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总结

根据xx市“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xx省粮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今年的秋季粮油普查工作,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下属各库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经检查我县各粮食储存库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基本健全。

经检查,各库点有专人抓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库签订了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心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管和库点负责人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目前我县储粮粮温正常,粮情稳定,储粮处于安全储存状态,各库点能够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管理办法和要求。

我县粮食中心库仓储机械主要为库点的粮食输送机,

平时库领导也十分注意机械操作的安全,仓库熏蒸操作人员基本上能持证上岗。

对于化学药剂的管理方面,我县粮食库在库点专门设有药剂室,库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室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收发制度、药剂出入必须经库有关人员批准。并且做到每月检查库存情况,做好出入库管理。

我县各库点配备有灭火器,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对库区电线前几年已经进行了部分更新,用电相对比较安全。

对于防汛防台风工作,我中心密切注意日常天气预报情况,经常指导各库点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1)个别仓库残旧(如瓦房仓),储存条件有待改善;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有待提高;

(3)对未完善管理的要进一步提高、整改。

(1)要求我县各库点在20xx年11月5日前整改完毕;

(2)储备库负责人常提醒仓管员除必要的日常粮情检查外,还要时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层级落实安全责任人,仓储设施、熏蒸作业等必须严格遵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仓库使用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排查,及时维修和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配件,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生产环境安全以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

根据《20xx年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金食药安办〔20xx〕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在市食药局我局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工作情况进行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在粮食流通环节的监管职责可以概括为,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许可。我局按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依据及范围,认真贯彻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好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为加强对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粮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同时指定行发科、监督检查科及粮食流通监督监察支队负责粮油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粮油食品安全的宣传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建立责任制度,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

认真落实《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金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遵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规则,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时报送工作总结,认真讨论回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各类《征求意见的函》。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我局根据《金昌市20xx年食品安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了细致周到的准备工作,为形式多样的宣传奠定了基础。按照市食安委会的安排,将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在6月16日上午文化中心门前广场的启动现场上,摆放粮食安全宣传展板6块,参加启动仪式领导1人,出动宣传人员12人,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800多份、解答居民咨询50多人次。6月24日,我局又在粮食局机关门口举办了“放心粮油”宣传日活动,摆放涉及粮油安全知识的展板8块;现场展销粮油熟食品10个品种;精品杂粮小包装18个品种;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2000多份;悬挂横幅2条;现场解答居民咨询100多人次。市局直各企业、事业单位也在同一时间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4条,散发粮油安全知识彩页1000多份。在5月17—24日粮食科技宣传周期间,悬挂条幅5条,发放粮食科技科普资料200多份。在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悬挂条幅5条,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宣传信息受众达千人。

今年2月初,我局由监督检查科及粮食流通监督监察支队组成检查组,集中3天时间,专人、专项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及社会涉粮企业认真开展了检查。

一是对全市4家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类性质的的粮食及食用植物油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以及安全储存、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了检查。实地检查后,随机扦样14份,由我局所属金昌市粮油中心化验室进行检验,经检测,合格率100%,各类粮食及食用植物油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储存安全。

二是对全市4家社会涉粮及面粉加工企业的豆类、小麦和面粉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仓储技术规范及经营台账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仓储条件达标率低,台账基本规范。实地检查后,随机扦样9份,由我局所属金昌市粮油中心化验室进行检验,经检测,合格率98%。对存在的问题及不合格项责令整改。三是认真开展粮油库存检查。今年5月5日---5月7日,成立由市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等5部门组成的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对全市辖区所有储存的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市(县区)级储备粮等政策性粮及各类商品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首先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职能分工,设立了实物测量组、帐务检查组,负责具体事宜,分工协作。检查组首先确认了各承储企业的承储资格,重点核查了各级储备粮的轮换、国家临时储粮的存储情况,从以陈顶新、低收高转、先收后转等问题导向入手,认真核查了各类粮食实物和账务。

认真核对账务检查和实物测算,通过扎实工作,总的来看,我市储存各类粮食帐务处理程序规范,实现了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分帐管理,分仓储存的管理目标。各级储备粮的轮换严格执行国家《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以推陈储新的原则进行,按计划及时轮换,未超库存年限和轮空期,宜存率达标,轮换的有关财务和统计处理规范,严格执行“库贷挂钩、封闭管理”的规定,政策性粮食购销存没有以陈顶新、低收高转、先收后转等“转圈粮”行为。各类存粮统计账、财务账、保管账,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全部实现了专仓储存、专账计载、专人保管,无虫粮、没有霉变和发热粮,粮温正常,储粮设施完好,未发现储粮安全隐患。账、卡、薄规范齐全,仓储档案规范完整,所储存的各类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粮情稳定,储存安全,全部达到了“四无”粮仓标准,并于20xx年5月10日---5月12日通过省上库存清查小组的抽查复核。

(六)加强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20xx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市粮油中心化验室和市粮油监察支队,核定人员编制各3人,目前已通过了国家粮食局的验收,并确定为“甘肃金昌国家粮食质量检测站”。粮油监察支队和中心化验室的各项工作正在逐步有序开展,为粮油监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七)积极开展“放心粮店”活动,惠及城乡居民

我局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开展“放心粮店”创建活动,预计年底可完成目标任务。

粮油中心化验室和粮油监察支队,自成立以来财政没有核定或者拨付过任何业务经费,专业业务人员也没有调派到位。没有经费,专业人员不足,设备不全,没有抽检样品车辆,监管条件亟待改善。

(一)强化力量,确保监管上水平。加强粮油中心化验室和粮油监察支队的建设,增加资金投入,配齐主要粮油品种的检化验仪器设备,增加专业人员,核拨专项业务经费,配置专用业务车辆,使其早日发挥应有作用,为保障我市粮油安全服务。

(二)治散治乱,成品粮油集中批发。目前我市各类批发粮油经营者规模大小不一,经营场所设施良莠不齐,有的库店分离,监管难度大。建议使不具备批发硬件的批发商入场经营,从源头上保证粮油质量安全。

虽然我局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还请各位领导予以指导。今后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粮油食品安全第一意识,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认真负责地把粮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实效,让全市城乡居民真正吃上放心粮油。

保定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

(略)。

为认真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发〔

2015。

14。

2015。

167。

号),制定本办法。

市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粮食局会同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统计局、农发行保定分行、中储粮保定分公司、保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粮食局,承担考核日常工作。

考核工作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分体系。考核内容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

6

个方面。

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

100。

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

75。

分以上。

90。

分以下为良好,

60。

分以上。

75。

分以下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重点考核事项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和单位,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化方案,经考核工作组审核汇总后,于每年

4

30。

日前印发。

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1

15。

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粮食局,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部门评审。重点考核事项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和单位,按照考核细化方案,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上一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自评报告有关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形成书面意见送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三)组织抽查。考核工作组根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自评报告和各牵头部门的书面意见,确定抽查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组成联合抽查小组,对被抽查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实地考核,形成抽查考核报告。

3

30。

日前报市政府审定。

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考核工作组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通报,并交由市委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给予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粮食局约谈该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对因不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6。

3

30。

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备案。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粮食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完整

2015。

34。

2015。

77。

2016。

11。

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监督考核工作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周期为每年。

1

1

日至。

12。

31。

日。每年。

1

月底前,对各县(区)上年度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

市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下设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核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农办、农发行萍乡市分行。市考核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并向市政府报告。

第六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考核评分体系。

第七条。

考核重点内容包括明确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加快粮食流通能力建设、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强化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详见附件)。

市考核办公室每年可根据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粮食安全工作发展变化,对考核内容和评分体系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报市联席会议审定。

第八条。

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

100。

分。考核结果依据考核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

75。

分以上。

90。

分以下为良好;

60。

分以上。

75。

分以下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

第九条。

考核涉及的有关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没有统计数据的,以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考核采取部门评审与市考核办公室组织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一)考核通知。每年。

12。

月初,市考核办公室向县(区)人民政府及成员单位印发年度考核通知,安排部署考核事宜。

12。

月底前报送市考核办公室,同时抄送负责考核工作的其他成员单位。

(三)部门评审。各牵头考核部门会同配合部门针对被考核单位的自评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自评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审核评分,形成书面意见送交考核办公室。

(四)实地检查。市考核办公室组织考核组赴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结束前,考核组应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有关考核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建议。

1

20。

日前报市政府审定。

(六)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考核办公室以市联席会议名义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同时抄送市委组织部和市考评办。

第十二条。

对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评分予以加分:

(一)在粮食生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投入较上一年度有明显增加的;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粮食生产、流通发展的。

(二)粮食安全工作(主要包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粮食生产、加工、流通、科技、监督检查等方面)受到国家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部级(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的。

(三)管辖区域内的粮食生产经营企业获得。

“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

具体加分项目和加分幅度依据当年制定的考核细则确定。

第十三条。

对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评分予以扣分:

(一)管辖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出现耕地。

“非农化”和比较严重的耕地“非粮化”情况的。

(二)管辖区域内耕地质量出现严重问题,造成耕地严重污染或污染明显加重的。

(三)将用于粮食安全工作方面的各种专项资金(如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挪作他用的以及需要地方配套未按要求配套到位的。

(四)管辖区域内因粮食质量安全问题、非自然灾害引发的应急突发事件以及因执行国家粮食政策不到位导致的社会群体性事件,且处置不力在社会上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五)管辖区域内所属有关部门因粮食安全工作不到位被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六)管辖区域内受委托企业在省、市级政策性粮油业务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

具体扣分项目和扣分幅度依据当年制定的考核细则确定。

第十四条。

因粮食安全工作不力引发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

“不合格”等次。

第十五条。

经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区)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上优先予以考虑。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同时抄送市联席会议;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市联席会议组织人员约谈该县(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因不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考核工作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被考核单位对考核中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粮食安全考核工作总结

xx年10月16日是第xx个世界粮食日。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响应,进行一系列的宣传动员活动。

发展粮食产业就是助力乡村振兴。20xx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粮食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局领导高度重视,把创建节约型机关纳入年度任务计划,明确职责。业务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对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进行明确、分解,责任落实到岗位、工作进度到节点、事项细化到个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积极参与收听收看国管局节能司组织开展全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政策宣贯“云课堂”活动,认真聆听专家讲授,思想意识得到了高度提升,大家纷纷认识到爱粮节粮的重要性。

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世界粮食日当天,在室外led屏幕上进行宣传标语的播放,为创建节约型机关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快了xx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步伐,为共建和谐、美好xx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总结

20xx年度,某乡认真对照《粮食安全责任书》,仔细分析本乡粮食生产现状和粮食安全形势,从粮食生产生产能力、早稻订单、粮食应急能力等四大方面查摆问题、研究对策、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在耕地保护等方面积极开展有益探索,持续开展以“无违章建筑、无计划外生育、无矛盾上交”为主要内容的“三无村”创建活动,为粮食安全工作提供了措施。具体做法为:

一、完善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坚持把粮食安全工作作为事关百姓生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基石予以重视,确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建立涵盖监测、预警、稳控、应急等各环节的工作机制,着重把握农田保护、市场监控干预和产能挖潜等重要环节,确保粮食安全。

落实耕地保护措施。通过乡村两级的联防联控,形成严防严控之高压态势;积极发挥国土规划的关口作用,守好最后一道关卡;发挥好村级巡查员短距离信息快的优势,实现动态式全天候管理。

三、开展创新探索,提供创新保障。在严格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上,我们进行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创新。其中“三无村”持续创建活动为杜绝违法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虽然,本年度我们在粮食安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十分有限”这一基本乡情,我们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仍将做出更大努力。同时十分期望区贸粮局、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能继续给与大力支持!

河北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

80。

14。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省政府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

下同)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会同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统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北京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承担考核日常工作。

考核工作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各市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分体系。

考核内容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六方面。

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

100。

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

75。

分以上。

90。

分以下为良好,

60。

分以上。

75。

分以下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

15。

日前印发。

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1

31。

日前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

重点考核事项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和单位,按照考核细化方案,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市政府上一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自评报告有关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形成书面意见送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考核。

报告。

3

31。

日前报省政府审定。

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由考核工作组向各市政府通报,并交由省委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给予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市,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约谈该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省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因不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6。

1

31。

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备案。

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粮食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盘锦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2015。

123。

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周期为每年。

1

1

日至。

12。

31。

日。

第四条。

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由市农委会同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统计局、盘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辽宁省统计局盘锦市调查队、农业发展银行盘锦分行、中储粮辽宁分公司盘锦直属库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承担考核日常工作。

第五条。

为做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市政府建立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和研究处理相关考核事项,并向市政府报告。联席会议由市长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考核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委主任担任。

第六条。

考核工作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各区县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区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评分体系。

第八条。

6

个方面,由各牵头部门具体落实。(详见附件)。

第九条。

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

100。

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

75。

分以上、

90。

分以下为良好,

60。

分以上、

75。

分以下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第十条。

4

30。

日前印发。

第十一条。

考核采取以下步骤:

2

28。

日前报送市各牵头部门,抄送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二)部门评审。各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和单位,按照考核细则,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区县政府上一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自主报告有关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形成书面意见送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三)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组根据各区县政府的自主报告和各牵头部门的书面意见,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各区县实地考核,形成检查报告。

3

3

日前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考核工作组向各区县政府通报,并交由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区县政府予以表扬,相关部门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区县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办公室;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依据职能约谈该区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因不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考核工作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考核工作组根据年度粮食安全工作实际需要,可对年度《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计分细则》进行修订,报市政府同意后施行。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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