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实用13篇)

时间:2023-11-22 16:06:06 作者:薇儿 农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实用13篇)

活动方案的内容应该包括活动的主题、目标、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详细规划。活动方案的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如何在实际情况中应用相关理论和技巧。

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文明村镇创建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文明村镇创建力度,提高文明村镇创建水平,推动我镇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现就大西桥镇创建文明村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于改革开放稳定大局,紧密结合本镇特点和工作实际,把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作为根本任务,树立“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和促进大西桥镇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稳步健康的向前推进。

依法治镇”的本领,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使每个干部、群众精神风尚好、言行举止文雅、工作勤勤恳恳,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全力以赴力争我镇20xx年创建市级“文明乡(镇)”成功。狗场屯村、九溪村、同心村、小寨村20xx年争创市级“文明村”。安庄村、石板房居委会、三铺村20xx年争创区级“文明村”。

五是日趋完善城镇化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小城镇建设速度,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品位,树立城镇形象,依据镇区规划,集中对镇行政文化中心、溪桥小镇等大型城镇项目进行建设。

七是积极开展文明村、文明单位、“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

八是开展建设学习型社会活动。引导全镇干部群众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最新知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的全面进步。

创建市文明村镇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事关我镇发展全局。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聚集全镇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促使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一是建立创建组织。成立大西桥镇创建文明村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村(居)及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是搞好宣传发动。各村(居)、镇各部门要自觉把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创建思想,树立创建信心,不断提高广大村(居)民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大家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入到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行列。

三是落实目标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

识、大局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本部门工作的重点。要根据全镇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各村(居)及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村、本单位创建工作主动抓好抓实。

四是强化检查督查。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照目标要求,狠抓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确保按照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同时各村(居)、各单位要保证必要的创建经费的投入,促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五是形成工作合力。全镇各单位、部门必须服从大局,目标一致,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创文明村镇是今年镇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我镇长期以来贯彻的发展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创文明村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松,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郑荣辉,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林波,镇党委副书记。

刘建辉,镇党委副书记。

林亮,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鲍杰,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金守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沈先忠,镇党委组织委员。

鲍安友,镇党委宣传委员。

陈昌华,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创建办,张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林信、罗盛海同志任副主任,成员有彭超、李发步、刘宇泉、鲍中艾、宋森山、鲍安祥、程天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领导小组负责,主要负责工作进度,督促工作开展,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督促抓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创建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联络员会议,了解全镇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工作组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发挥好我镇文化站、农民文化家园、道德讲堂等阵地作用,充分利用积德榜、乡贤榜、宣传栏、主题广场(院落)等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入脑入心,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正能量。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镇政法委要组织协调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利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影碟光盘等方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干部依法行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三)深化文明户创建。文明户的创建是开展文明村镇创建的.细胞工程,各村、居要着力抓好星级文明户创建载体,通过家庭自评、群众评议、组织申报、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开展,在广大家庭中形成讲文明、讲诚信、讲环保、树新风的良好风气,不断提升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20xx年起,区级文明户每年达到xx%以上,并逐年xx%递增,20xx年以15%递增,力争“十三五”末,区级文明户占我镇总户数60%以上。

(四)培育新乡贤文化。各村、居要把乡贤文化作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厚资源,深入挖掘当地乡贤文化资源,广泛开展乡贤遗产保护、乡贤家规家训整理等活动,组织推荐评选传统文化传承人、村里的文化人、好村干部、爱心人士等新乡贤,用乡贤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涵育乡风,用乡贤文化凝聚道德力量,传播主流价值,有力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开展农村志愿服务。由镇创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环保、医疗、法律、文艺、科技等志愿服务活动进农村活动,为广大村民提供周到的服务;建立农村志愿服务队伍,全面推进大西桥镇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奖励机制。

(六)加大“送文化”力度。宣传、文化、卫生、科技、司法等部门要着力抓好送文化下基层扶贫行动,积极开展“三下乡”、“送欢乐到基层”、“文化进万家”、“双百公益演出计划”、“双百艺术帮扶计划”等活动,把先进文化送到基层群众身边。让农村群众从文化惠民工程中真正受到文化之惠。

培养出群众自己的文化带头人,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为基层文化管理人员、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提供教育和培训,选派专业文艺工作者下基层,帮助指导基层群众自办文化活动。要不断发掘地域特色鲜明的群众文化活动,鼓励农民群众自编自创、自娱自乐。并通过精品节目巡演等方式,积极推动基层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八)实施好村中心文化站工程。村镇公共文化设施是开展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镇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推动村中心文化站标准化、均等化。打造一批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

(九)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镇教助办、镇创建办、要督促指导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和使用,加大阵地投入,拓宽阵地资源,加强队伍建设,积极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有效平台。

(十)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村、居要按照“一建四改治八乱,五有四化三提高”的工作目标,切实将“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纵伸到农村,突出抓好农村的环境整治,建立健全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推行“户集、村收、乡镇运、区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完善环卫设施,成立保洁队伍,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村庄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逐步达到村庄环境整洁,乡风文明,提升形象的目标。

(十一)开展农村社会不良风气专项治理。镇政法委要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和群防群治队伍。严厉打击地方黑恶势力、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治农村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滥办酒席等突出问题。

第一阶段:20xx年2月至4月。制定创建规划,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各种形式的有效宣传,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第二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x月。全面争创阶段,对照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标准,依照创建规划,逐项落实。

第三阶段:20xx年x月。查漏补缺,邀请市、区文明委对我所争创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指导,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第四阶段:迎接市级文明单位考评,在接受上级文明委考评的同时,对各村实施考核,边考核边提高,以创建为手段,达到全面提高的目的。

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在全省的生态屏障战略地位,规范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环生态〔20xx〕4号)、《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20xx〕110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xx〕72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生态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重点保护和综合治理、利用为突破口,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具体项目为依托,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升我县在全省生态屏障战略地位,打造广东绿谷,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原则。

1.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按照规划先行,标准建设,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全面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2.可持续发展原则。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制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利用规划方案,使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原则。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相结合,避免出现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4.规划相衔接原则。农村水环境和综合治理项目安排应与现有规划、计划相协调、相衔接。保护人畜污染控制工作的连续性,促进环保模范县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目标的实现。

5.可操作性原则。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应立足于农村当前的实际,根据现状进行规划。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目标任务。

20xx年,继续推进生态示范村建设,全面完成我县70个省定贫困村的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省级生态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粤环〔20xx〕72号)的考核指标体系要求,确定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主要内容为环境质量、污染控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可持续发展水平,共有16项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

(一)责任分工。

县财政局: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的资金投入,统筹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经费;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奖励资金。

县环境保护局: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提供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证明材料,提供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的证明材料,提供村内企业布局合理的证明材料;收集汇总各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材料进行审查和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出具技术核查意见与审核意见报市生态环境局命名。

县农业农村局: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调整种养结构和布局,推行生态种养模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大力推广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技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提供农膜回收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等相关证明材料。

县住建局:加大对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镇,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治理。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等项目实施材料(含相关照片),提供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县水务局:积极实施村村通供水工程,加强对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组织开展各创建村饮用水的检测,提供水质检验报告,提供各创建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的证明,提供滥采乱挖沙土事件的证明材料。

县林业局:加强我县林业生态县创建和生态林保护工作,强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积极发展经济林,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和管理,严厉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行为。提供滥捕乱猎受保护野生动物、乱砍伐树木等事件和森林覆盖率或绿化覆盖率的证明材料。

各镇人民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对各创建单位的指导、资料收集汇总和申报,同时对创建村域环境质量负总责。地表水体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无异味、臭味,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镇级设立专门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村委会设立创建工作小组,有专人负责;指导创建村制定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村规民约,有固定的环保宣传设施等。提供近3年无破坏林地、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和古迹的事件证明材料;提供创建村村民人均纯收入的证明材料;提供清洁能源普及率的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各镇务必在20xx年6月30日前向县环境保护局提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申报材料。

20xx年生态示范村创建,成熟一批申报一批,核查一批,命名一批;20xx年11月1日前全面完成向市生态环境局的上报命名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解决农村禽畜养殖与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生态环境质量,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镇和县有关部门,要从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的高度认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龙川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县领导任组长,县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由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及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协调联动,深入指导,突出重点,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与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卫生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创建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各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各镇要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资金投入机制,制定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建设的有力措施,实现创建工作多元化、社会化。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使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更好地开展,对成功创建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行政村,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创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可与“创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活动融合开展,对创建美丽乡村达标的乡村,县财政不再给予“创建生态示范村”奖励资金。各镇也应建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投入机制,配套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基金。

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新事物、新风尚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把北台子村建设成立“文明、富裕、民主、和谐”的社会义新农村。

(一)抓好经济发展,发展本村特色产业。

北台子村为扩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经营,增加村民收入,将现有70亩李子基地,扩大到200多亩。大力推行科技兴农、富农步伐,大力发展科技型农业,增加农业收入。同时多渠道拓宽群众收入,人均收入、集体收入有较大提高。

(二)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北台子村积极配合市、街道有关单位,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道路、生活设施、水利建设;二是整治农村“脏、乱、差”,加强卫生管理,改变群众生活陋习,对农村猪、鸡、狗、牛放养制定管理措施。保证村路的干净整洁。三是提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奔康房,加强农村建设秩序,杜绝乱搭乱建、占用耕地建设房及“三无”(无规划、无批文、无设计)建房,确保农村建设错落有致、美观大方;四是加强水利、生活设施建设。经过一年多时间建设,北台子村建设基本完成验收,村容、村貌大改善,一个暂新的北台子村展现在人们面前。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北台子村通过发展本村主导产业,走上一条致富之路,但群众精神生活匮乏,矛盾纠纷较多村党支部针对这一情况,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一是成立“北台子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小组”等机构,主抓北台子村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制定《北台子村乡规民约》,指导群众行为规范;三是大力建设文化设施,用社会主义先时思想占领农村文化市场。

北台子村“两委”把创建工作作为今年重要的村务工作之一,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村“两委”干部、社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按照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抓好落实,文明村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在层层建立五好文明家庭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协调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同时,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做好牵头工作的大文章,突破妇联独家经营思维定势,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市妇联与市纪委开展的家庭助廉评选表彰、家庭助廉事迹报告及家庭助廉读书活动;与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基层女村干部、社区女主任研讨班;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广电局等联合开展的创建“平安家庭”活动;与市司法局深入农村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制宣传活动等等,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优化创评机制。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创建是根本,评选是手段,不能重“评”轻“创”,更不能以“评”代“创”。为此,我们对原有的评比条件做进一步改进完善,把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相关内容列为文明家庭创建的具体要求,细化具体标准,使创建活动融入时代特色;同时,废除“五好文明家庭”评比“终身制”,建立六项创建制度,即申报制度、评议及复评摘牌制度、公示制度、通报反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表彰制度等,使五好文明家庭评比工作日趋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为促进广大家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我们注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市级每2年应表彰一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县(区)每1―2年应进行一次表彰,乡镇每年都进行文明家庭表彰,同时,建立了市、县、乡三级五好文明家庭示范点,抓好一个巩固一个,以点带面,延伸辐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了“廉内助”、“好妻子、好丈夫、好少年”、“好军嫂”、“好警嫂”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作用,在示范户的带动下,广大家庭文明意识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求知、求富、求乐、求美的生活理念逐渐深入。

二、积极创新内容,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首先,从创建“学习型”家庭上切入,增强创建活动的感染力。xx年上半年,我们与市委宣传部等有关单位联合下发《建设学习型家庭实施意见》,按照老年、中年、青年、少年等不同年龄段,分别明确了学习重点在抓好综合学习的前提下,每年确定一个竞赛主题,开展家庭各类竞赛活动,调动家庭成员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意见要求,xx年暑期举办城区家庭母子(女)英语演讲比赛;xx年举办全市家庭日常英语900句会话比赛;xx年举办全市科技与法律知识竞赛。为丰富家庭成员的文化娱乐生活,提高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市妇联不定期举办家庭才艺表演赛、老年夫妻健康知识竞赛、家庭生活窍门征集活动等,并确定了200户为学习型家庭联系户,登记造册,统一管理,随时掌握这些家庭在创建过程中的进展情况。江苏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王浩敏家庭建立了自己的家庭网站,网站从xx年2月8日开通以来,点击人次已达到12800次。学习型家庭创建不仅丰富了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内涵,也为家庭文化建设注入勃勃生机,进一步营造了具有现代气息的家庭氛围。

村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德州市关于“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意见》(乐办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建设新环境、形成新风尚、培育新文化等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安定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提升环境整治效果。

1.规划先行。突出长远规划,做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结合合村并居、“两区同建”等工作,做好县域村庄特别是新建社区、集中并居点布局总体规划。完善村镇布局规划,重点凸显小城镇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经济实力强、带动效应好的中心镇。做好村庄自身规划,按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总体要求,做到村庄整体规划布局合理,主要街道两侧房屋排列整齐,村内胡同平、直、整洁,杜绝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有碍观瞻的搭建物。有村庄长远规划蓝图并进行公示。

2.突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典型示范、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划分村庄类别,开展“百村示范工程”,以省道、县乡道穿行村庄、乡镇(街道)驻地村庄、新建社区(村)及乡镇(街道)自行确定的示范村为重点,突出乡村环境“五化”,全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示范村、领军村。

硬化。村内主要街道实现沥青或水泥预制路面,次要街道及两侧胡同、小巷路面为沥青(水泥)路或铺砖、沙石路。各类路面平坦、养护到位。道路两侧修建排水边沟,全部实现硬底化,排水通畅,无淤积,无污水外溢。

净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及进出村路域视线范围内无“三堆”、无杂草、无各类生活及建筑垃圾,无菜园地块,无种植粮棉作物,无乱堆生产生活资料及占道经营现象。各类广告规范整洁,无乱喷乱写、乱涂乱画现象。村外合理规划柴草集中存放点,大力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

绿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规划绿化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米,有水泥预制或花砖护边。主街道两侧空闲地带全部绿化。结合实际种植各种花卉、果树、观赏树木等,实现品种丰富,层次错落有致,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乔灌结合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发展村片林和环村林带,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乡村道路路域绿化。

美化。拆除残垣断壁及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按照权属不变、利益分成的原则清理整平,实施绿化。主街道两侧房屋墙面整洁,绘制体现道德建设、乡村文明的文化墙或喷涂、粉刷“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宣传画、标语等。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类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推行各类线路管网下地。

亮化。村庄主要街道全部安装路灯,间距40—50米,灯杆高度不低于4米,供电线路、配电设施齐全,养护到位,确保路灯长期使用。

3.完善设施。村庄中心地带或主要街道两侧建设健身文化广场,地面硬化,配备健身器材、篮球架等配套设施且保养到位,正常使用。加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

4.保障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机制,保障环境整治健康运行。

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饮用水全部由碧霞湖水厂或龙泉水厂统一供水,无其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村庄统一规划供水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自来水入户率达95%以上,确保24小时供水,每个用水户统一安装水表,计量准确,统一水费价格标准,实现同网同价。村庄配备水管员,管理维护供水管道,保障正常运行,按时收取水费。

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采取委托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全市乡镇街区和社区(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全部委托给市城管执法局管理。从20xx年开始,分三期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城乡垃圾转运站,统一购置垃圾转运车辆、清运车辆和垃圾箱等收集设备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负责市区及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统一购置清扫工具,统一制定卫生标准,统一招聘保洁人员并规范管理,负责村庄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监督保洁、清运工作质量,提出整改意见,引导农户自觉正确投放垃圾,同时协助做好垃圾转运站选址、保洁员招聘等相关工作。

三是运行经费一体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统一标准,每户150元/年,由市、村两级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村级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街道)筹集后交市财政,由市财政配套后统一拨付。暂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由乡、村两级承担,村级按每户不高于6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由各乡镇(街道)参照“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运行。

(二)全面加强村风道德建设。

1、开展“四德”建设,提升整体道德水平。抓好农村广大党员群众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四美德”示范户、“乐陵好人”等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各乡镇(街道)驻地、社区(村)建设道德讲堂,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20xx年上半年,“四德榜”实现社区全覆盖,上榜人数不低于总人数年的30%;层层签订“四德”承诺责任书,并予以公示。

2、完善“三会制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持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及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培育健康的农村社会风气。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婚育文明等工作,促进广大农民群众身心健康。

3、健全“一站一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乡镇(街道)驻地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志愿者活动站(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环境保护、农技推广、文化活动等领域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志愿服务力量向农村延伸。立足农村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需求,进一步整合各类救助政策,健全“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结合“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深入开展救助困难群体、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组织开展便民服务、义诊查体、法律援助、创业培训、就业转移等志愿服务,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4、广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开展平安乡村、平安校园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防火抗灾等安全意识。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侵财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村民自治联防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社会矛盾预警和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5、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市报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农村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突出抓好农村治安秩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村民主文明、乡风和睦。

(三)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1、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编制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建设文化名镇、名村。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基本普及互联网,保障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组建秧歌队、舞蹈队、锣鼓队、庄户剧团、运动队、戏曲票友会等农民文化活动组织,定期开展活动,配置各类文体活动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梆子剧团等文化艺术单位团体深入农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扶持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3、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农民运动会、致富技能比武、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农民参与。注重发挥民间业余剧团、庄户剧团、农村文化中介组织作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发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1.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其中省道(247、248、314、315)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公路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县乡公路(乐泊路、大庆路、乐宁路、乐三路、乐刘路、黄商路)道路硬化、维护维修由交通局负责,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沿途乡镇(街道)负责;乡村公路及村内环境卫生由市城管执法局、乡镇(街道)及所在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霍丽敏)。

2.拆除整平社区(村)内废弃宅基、猪圈、厕所等残垣断壁,实现养殖入区、厕所入院,取缔村内道路两侧乱搭乱建;合理规划整平闲置土地,并进行绿化。乡村道路、村内道路由林业局、园林处、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刘吉军)。

3.疏浚清理河道沟塘,杜绝垃圾倾倒河道沟塘现象。其中主河道沟渠的治理由市水务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村内沟塘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由市水务局、乡镇(街道)、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4.治理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清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废弃生产资料占路现象。其中,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由市工商局与乡镇(街道)配合治理;生产资料占道及路边乱放现象,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岳红星)。

5.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种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其中,各种线杆根据属性,由市电视台、市电业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整治;规范整治广告牌匾(条幅、标语),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霍丽敏)。

6.结合旧村改造、“两区同建”等工作,编制小城镇、中心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中心村、逐步缩减自然村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搞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农村并居点集中,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由市农工委、住建局、规划局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郭洪霞)。

7.推广实施“十统一”耕种模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由农业局、农机中心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8.村风道德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文广新局、电视台、市报社、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张健捷)。

9.平安创建工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司法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文学)。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具体抓好“三个统一”。统一村庄规划,规范村庄房屋规划、规范环境整治规划;统一工作标准,统一“五化”标准、统一建设内容标准;统一完成时限,列入“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要高质量完成净化任务,20xx年5月1日前完成绿化任务,6月底前完成硬化任务。其他村庄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净化任务。

(二)搞好协调联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整合各部门各方面资源,集中建设农村、服务农村。鼓励引导各单位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倾斜支持。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与“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驻村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实施主体、受益主体,通过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新形式,充分发挥现有民主议事制度的作用,做到村庄规划由群众决策,实施项目由群众监管,资金使用由群众审核,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群众全程参与。

(四)坚持典型带动。重点维持提高村庄规划好、群众基础好、村规民约长效机制保持运行好的社区(村),打造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领军村。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各行政村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村村有新面貌、有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采取电视、广播、市报、宣传车、宣传单、村喇叭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乡镇(街道)在辖区内省道干线、县乡公路及驻地主要公路两侧粉刷宣传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制作文化墙、宣传栏,指导各社区(村)组织编排各类文艺节目、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电视台、市报、网络在重要时段、显要位置设立专栏,并刊发相应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确保每月在市电视台不少于2条新闻报道,在市报不少于2条文字或图片报道,营造工作开展浓厚氛围。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部门纳入“七一”表彰范围,重点表彰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村,巩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年终考核成绩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参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分类标准(分类标准见附件1),对达到1、2类村整治标准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

(六)全面督导考核。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纳入全市经济园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依据本实施方案量化打分,每月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半年及年终,依据社区(村)达标比例量化计分,按百分制考核计入乡镇(街道)考核成绩;职能部门则根据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实行加减分制,计入指令性工作成绩;对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单位,按实际审计额度的120%计入项目建设考核。同时,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工作成绩作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干部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两次督查均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次督查连续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

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学校办公室定期向市教育局、区教体局网站报送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活动信息。4、充分依托校园网开展“电子校务”,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5、一线教师利用校园网广泛开展教学、教研活动,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教学资源服务课堂教学的模式和经验,学校要探讨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技术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积极作用。三、具体实施步骤创建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10年3月30日至2010年4月30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创建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媒体,使全校师生认识创建“网络文明学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对照“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自查,在自查的过程中,对达不到标准的项目逐项进行整改。上报区教体局,提出申请。第三阶段:检查评比阶段(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准备材料,迎接市教育局会同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政府新闻办、市通信管理局、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等部门组成青岛市“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检查组,对我校进行考核。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青岛市“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活动,是我市《e网平安――共建和谐文明网络》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我校网络规范化管理、引领我校网络高水平应用、促进网络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2、精心组织,突出特色。创建活动要从结合我校实际、突出我校特色,积极推进电子校务、教学资源库、辅助教育教学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不断发展相结合,要与提高师生信息技术素养相结合,要与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要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相结合,有效整合力量资源,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新开展我校各项创建活动。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我校要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完善制度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校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4、加强督导,强化考核。我校要对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定期进行检查,努力使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达到青岛市“网络文明学校”创建标准。

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继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调整创建标准,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成员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广大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教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努力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为了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推动我社区“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经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川心社区“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办公室,由包素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实践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生。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直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后养薄葬;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力消费、科学治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1、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妇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妇联提出的创建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和支持创建活动。重点宣传“文明家庭”创建的内涵和重大意义;宣传各类先进家庭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激励更多家庭投身“文明家庭”的创评活动。

2、创新活动形式。

要在传统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拓展创建内容,丰富活动形式。

3、突出工作重点。

坚持文明育民。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严格管理机制。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评选活动实行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以家庭为基础,实行自我评估,群众评议,基础审核,坚持以社区为基础,以妇女群众为主体,建立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管理机制。

1、社区要高度重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我社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2、社区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群众会议等形式,立足家庭,面向妇女,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和深化家庭美德为主题,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为推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促进文明单位自觉履行、落实社会责任。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在新一届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单位中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户共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以深化我市新一轮文明创建为主线、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通过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使文明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向社区辐射、延伸,形成培育新市民、树立新风尚的合力,提升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结对帮扶时限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为期三年。结对帮扶范围为新一届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申报创建单位。为确保帮扶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委文明办会同相关乡(镇)、街道、场从低保户中筛选出特困户家庭,以“一帮多”的方式结成帮扶对子。

1、共育新市民。以提高居民综合素质为目的,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困难群众生活实际需求,建立授课送学制度,经常性地为帮扶对象提供科技知识、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开展教育、卫生、法律知识和文明礼仪进基层活动;帮助开展创业式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促进劳动力就业,努力建设培育一批新市民。

2、共倡新风尚。以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开展扶贫济困工程。根据闽委文明办〔20xx〕25号文件要求,我市申报创建新一届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的单位帮扶困难户3户,每年每户至少要帮扶救助3000元以上的钱款或物资。在帮扶共建活动中,要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重点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尽早摆脱贫困。对困难户中的在校生应重点在经济上资助,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开展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类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形成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公民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文明新风;广泛开展送书送报活动,引导居民多看书、看好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共推新道德。组织文明单位职工子女与结对困难户的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结成对子,并结合六一、寒暑假等组织结对双方未成年人开展联谊、社会实践活动,相互体验生活,相互学习和帮助;积极配合结对户所在社区搞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工程,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此次结对帮扶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展示文明单位形象、提高自身文明创建水平、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载体。结对双方要相互理解、支持与沟通,确保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文明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成效将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进行考核。

2、落实帮扶措施,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完善包括领导责任、协议签订、活动联络、情况报告、考核奖惩在内的各项共建活动管理制度,使共建活动有章可循,顺利开展。各单位应于12月31日前与帮扶对象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并报送市委文明办存档一份。实施年度结对帮扶计划,有关活动开展情况请填写附表《xx市文明单位帮扶共建活动情况记录表》。市委文明办联系电话:xx。

农村“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方案

庭院指建筑物(包括亭、台、楼、榭)前后左右或被建筑物包围的场地通称为庭或庭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各村庄:

按照区妇联要求,为全面落实省委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市委推进十五个攻势和区委工作落实年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省妇联和市妇联“破难行动”、及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和区妇联将联合在全区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家庭在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为开放、现代、时尚、活力的国际大都市增添靓丽底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2019年—2020年。

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抓手,以“清洁、绿色、健康、文明”为目标,推进“美在我家”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清洁卫生我先行”“绿色生活我主导”“家人健康我负责”“文明家风我传承”四项行动,引领全镇农村家庭积极创建“美丽庭院”,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弘扬良好家风、养成文明习惯、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到2019年底,全镇5%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2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到2020年底,全镇农村1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5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对评选出的“`美丽庭院”要挂牌上墙。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7月底前)。

按照“村庄是公园,庭院是花园”的目标,各镇、街道要统一制定创建方案,以户为单位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通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发放倡议书、明白纸等形式,让家庭明确创建标准,掌握创建方法,营造家家认同、户户参与的浓厚氛围。注重发挥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联执委、巾帼网格联络员、最美家庭、志愿者等群体的作用,主动带头创建“美丽庭院”并走家入户,口口相传,实地指导,促进家庭将“美丽庭院”创建内化为习惯。

(二)创建打造阶段(2019年8月-2020年10月)。

各村庄、社区要根据创建任务和创建标准,确定每月需创建的数量,全面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在全面推进的同时,优先选取社区党委所在的村庄集中创建,其中,社区党委所在的村庄要同时创建“美丽街巷”。要与村庄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打造,实现整体、局部同步优化。镇妇联将成立创建工作评审小组,根据各村庄、社区每月提报的《“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汇总表》情况,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抽查,每月至少抽查2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1月)。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已列入全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内容,主要采取年终检查和日常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村庄、社区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评审小组,村庄的评审小组主要由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妇联执委等人员组成。按照各户申报、村庄(社区)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推优,最后上报。镇评审小组将于2019年和2020年底前分别择优对上推荐市级、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

(一)加强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各村庄、社区要深刻认识“美丽庭院”创建的意义,广泛宣传发动,精心谋划推进,全力抓好落实。要将“美丽庭院”创建列入“最美家庭”等各类家庭创评条件,引领带动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创建。

(二)搭建载体,创新推动创建。“美丽庭院”创建是一项综合工作,要充分融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总体部署,与“母亲素质提升工程”、寻找“最美家庭”、“好家风好家训”征集等活动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创新开展“讲、创、比、赛、评”“晒晒我的家”“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从观念入手,把创建要求变成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办法,吸引家庭踊跃参与。要注重发挥农村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将“美丽庭院”创建元素有机嵌入,通过广场舞、文艺演出等形式,强引领、造氛围。

(三)分类指导,务求取得实效。各社区、村庄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注重分类指导,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具备创建条件的庭院,要重点指导打造;对于家庭情况特殊、创建条件较弱的家庭,要制定专门帮助计划,发动组织爱心单位、家政公司、志愿者等定期帮助指导,实现优者更优、弱者变强、整体推进、全面开花的良好局面。本着群众工作群众做的原则,创建一支“美丽庭院”创建的监督员队伍,强化培训,切实担负起一线的协调、指导、督促的责任。每个村庄要创建几个可学习、可复制的示范户,灵活采用观摩互学、交流点评、宣传展示等形式,探索建立宣传动员、示范带动、分类推进、表彰激励、动态管理等机制,通过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妇联干部带头创建、入户指导、观摩评比、挂牌表彰、结对帮扶等方式,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转变村民生活方式,树立现代生活意识,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活动以身心美为核心,着力打造从身心美到家风美的五星美丽庭院,真正在农村形成起讲文明、树新风的氛围,促进乡村文明提升。

以“靓家净院洁乡村”为主题,以提升庭院品质为目标,以创建“五美”庭院为抓手(人美、室美、院美、厨厕美、家风美),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进一步推动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到2020年,全乡95%以上的庭院达到三星庭院标准,50%以上的庭院达到四星庭院标准,20%以上的庭院达到五星庭院标准。

在美丽庭院创建的重点村、示范村要巩固创建基础,村村挖掘内涵、提升品位。100%家庭庭院卫生状况根本改观,突出示范效应,彰显文化引领。

1、全民参与,共同创建。“美丽庭院”创建依靠村民、造福村民,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大村民主体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美丽庭院”创建的良好氛围。通过制定完善卫生门前三包、村规民约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举措,实现“美丽庭院”自我创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2、注重长效,久久为功。“美丽庭院”创建要以人为本,人美(邻里和谐,家庭和睦)是前提,在干净、整洁基础上抓提升,在建设内容上要围绕“洁化、序化、绿化、美化”的目标导向。在创建过程中要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统筹谋划,常抓不懈长效推进。

“美丽庭院”创建按“五美”要求分层分类创建。(具体见附件一)。

(一)“三星庭院”标准:做到人美、室美、院美。

(二)“四星庭院”标准:做到人美、室美、院美、厨厕美。

(三)“五星庭院”标准:做到人美、室美、院美、厨厕美、家风美。

(四)“美丽庭院”示范村标准:60%以上家庭达到“三星庭院”标准,其中在党员代表和村干部家庭中,“三星庭院”比例要达到80%以上。

“三星庭院”、“四星庭院”、“五星庭院”由各村根据创建任务和时间要求,编排每月创建计划,村成立支部书记、妇联主席、妇联执委、妇女小组长、女党员、巾帼志愿者组成的工作组,开展检查评比。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开展检查验收。

1、鼓励各村积极发动创建“美丽庭院”,每创建一户“三星庭院”,在年底考核中加2分,每创建一户“四星庭院”,在年底考核加3分,每创建一户“五星庭院”,在年底考核加5分。

2、评选出的美丽庭院实行挂牌制,“三星庭院、四星庭院”由村书记、主任、妇联主席为村民挂牌,“五星庭院”由乡美丽庭院工作小组亲自挂牌。“五星庭院”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建完成在抽查中达不到标准的家庭要摘牌。

3、年底将在乡举行表彰大会,对所有评选出的美丽庭院进行通报表彰。其中,对“五星庭院”给与一定物质奖励。

4、年底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排名,对获评“美丽庭院”示范村的村,优先安排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工作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支部书记主管“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妇联主席具体分管,根据各自年度任务,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创建方案。

2、形成标杆引领。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自觉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

3、营造深厚氛围。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要加以宣传;对因地制宜、自主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意义的“美丽庭院”将加以推广。

“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的细胞,是推进乡村大花园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农户参与崔家集镇乡村振兴建设、助推魅力崔家集发展的最直接体现。为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知美、爱美、建美、护美”意识,营造优美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品质。按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攻坚行动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春季攻坚行动。具体推进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以美丽庭院作为我镇美丽乡村建设的切入点,紧紧抓住家庭这个社会基本“细胞”,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围绕“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的要求,在全镇各村常住家庭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到5月底,全镇农村12%的常住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并挂牌,所有村庄均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

第一阶段名单筛选阶段。各村成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美丽庭院”示范户的名单筛选、活动创建和评选总结工作。领导小组要实事求是的提出初选示范户名单,村庄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表决。由各社区于3月20日前将会议记录复印件和“美丽庭院”示范户名单上报镇妇联。

第二阶段活动创建阶段。各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张贴标语、大喇叭广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宣传“美丽庭院”创建意义、绿色环保生活常识等;各村组织“美丽庭院”示范户实施“半小时工程”,发动他们每天抽出半小时,打扫庭院内外卫生、布置家庭居室、搞好家庭净化美化,及时清理房屋内外杂物、桌面和茶几上的盆盆罐罐、衣服被褥等。让“美丽庭院”示范户明确创建标准,确保户户达标。各社区于每周三前把已创建完成的示范户情况电子版以及示范户创建前后对比电子版照片上报镇妇联。

第三阶段成果验收阶段。镇“美丽庭院”创建办公室会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村村到、户户到的方式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指导标准客观、公平、公正的进行打分,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示范户,各社区督导村干部亲自上门进行指导,按照四美标准进行整改,届时镇“美丽庭院”办公室进行复验,直到验收通过。镇创建办公室对“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成效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每个社区抽查10-20户,累计平均分计入社区当月考核。所有抽查结果累计平均分计入村庄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四职干部工资挂钩。年底,镇创建办公室对所有示范户进行总结评比,评选出10个“美丽庭院”示范村;前300名优秀“美丽庭院”示范户进行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委书记和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抓实抓好。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村庄负责人)任组长,村妇联主席任副组长,其他两委干部任成员的“美丽庭院”工作领导小组,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村两委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创建成效到位。

(二)形成标杆引领。镇创建办公室重点负责创建工作,部署业务指导培训、日常检查考评等工作。社区负责按要求和标准抓好个村庄的工作推进和督导。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积极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三)营造浓厚氛围。对自主参与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推广意义的“美丽庭院”要加强信息报送,督查室要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加以推广宣传报道。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美丽庭院”创建办公室对各村美丽庭院创建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纳入村庄年终考核,各村庄考核累计平均分做为对社区的专项工作考核。各村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美丽庭院建设中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作用,统一将“美丽庭院”创建的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长效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三讲三提高”主题活动成效,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提升干群文明素养,根据《范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着力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倾力打造和谐班子、和谐队伍、和谐股室、和谐家庭,努力建设团结融洽、学风浓厚、廉洁高效、运转有序、务实创新的和谐机关。

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提升年”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开办道德讲堂,开展道德实践、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建设和谐文化,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建设富裕美丽和谐新范县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深入抓好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政策把握、依法行政、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过硬的业务素质、灵活的协调能力。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就完美人格。

(二)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以机关工作全面提速提质为主线,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和完善机关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率先改会风、转文风、整作风、树新风,带头厉行节约、廉洁从政,着力整治机关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人民公仆好形象。

(三)营造优美环境。着力抓好环境整治,积极实施净化、美化工程,创建整齐有序,洁净优美的工作环境。办公楼责任区内无垃圾、无污物、无痰迹、无卫生死角;办公桌面物品分门别类,桌椅、沙发、文件柜井然有序,书报杂志摆放整齐。充分发挥网站、信息等舆论阵地,通过读书演讲、公文写作、文体活动竞赛等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机关文化氛围。

(四)建立和谐人际关系。领导班子成员作风民主,以身作则,当好表率,班子成员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善于包容;股(室)长作风正派,行为规范,熟练掌握专业知识,能够团结并带领全体人员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每一个干部熟练掌握本岗位专业知识,积极主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出点子、想办法;同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增强集体荣誉感,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外部关系协调融洽,股室之间协调配合,不推诿扯皮,不争权夺利;家庭成员之间要互信、互敬、互爱、互帮、互让、互谅、互勉、互慰,求同存异,尊老爱幼,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心理诸方面的修养。

(五)关心职工生活。一要关心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合理安排工作,每年定期为干部职工检查身体,干部职工住院期间,同事要进行慰问。二要开展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搭建强身健体平台,每季度组织一次棋牌类、乒乓球等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比赛;三是关心职工家庭生活,建立帮扶工作制度,对困难职工要给予救济,充分体现组织的温暖;四是关心干部政治前途,对有真才实学要求上进的干部,既要给他们提供锻炼和展示才华的平台,又要严格要求,培养他们健康成长,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干部。

(六)加强廉政建设。一要深入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警钟常鸣。二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现象。三要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把群众监督、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结合起来,使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以自身良好形象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一)深化队伍建设,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基础

在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坚持开展每月集中学习活动,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夯实精神文明工作基础,把深化队伍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根本任务来抓。

1、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根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集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通过组织授课、培训班等形式对职工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及科普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定期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岗位培训;大力倡导“爱国守信、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把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本功常抓不懈,结合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2、强化对职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制定学习计划,对值班室人员进行文明礼貌用语和岗位规范的培训,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此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反对奢侈浪费,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经常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丰富精神文明工作内涵

1、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搞好基础建设。一是坚持以开展文明职工、文明股室、文明家庭、文明个人的评比活动,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二是充分利用空间进行环境整体策划,在醒目位置挂贴文明规范、职业道德等为内容的标语、条幅,浓厚文明单位建设氛围。

2、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坚持经常性的开展各种职工文体活动,寓教于乐,结合创建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举办公民道德建设教育等各种健康的职工文体活动,丰富广大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3、加大典型培养和宣传的力度。对文明创建和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大力宣传文明创建的好人、好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形成强烈集体效应。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成立“精神文明创建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科,负责开展创建文明和谐单位活动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总揽全局,搞好结合。以创建文明和谐单位活动统揽全局,同基础工作、机关党建、行风建设有机结合,统筹安排,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跃上新台阶。

(三)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年终对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后进股室和工作中严重失职和违纪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诫勉、降免职等组织处理,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一流、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和谐机关长效机制。要将创建文明和谐单位活动的各项措施贯穿到全局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变成每一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在作风建设和优化环境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农村“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方案

“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的细胞,是推进乡村大花园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农户参与崔家集镇乡村振兴建设、助推魅力崔家集发展的最直接体现。为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知美、爱美、建美、护美”意识,营造优美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品质。按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攻坚行动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春季攻坚行动。具体推进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以美丽庭院作为我镇美丽乡村建设的切入点,紧紧抓住家庭这个社会基本“细胞”,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围绕“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家风美”的要求,在全镇各村常住家庭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到5月底,全镇农村12%的常住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并挂牌,所有村庄均建有“美丽庭院”示范户。

第一阶段名单筛选阶段。各村成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美丽庭院”示范户的名单筛选、活动创建和评选总结工作。领导小组要实事求是的提出初选示范户名单,村庄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表决。由各社区于3月20日前将会议记录复印件和“美丽庭院”示范户名单上报镇妇联。

第二阶段活动创建阶段。各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张贴标语、大喇叭广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宣传“美丽庭院”创建意义、绿色环保生活常识等;各村组织“美丽庭院”示范户实施“半小时工程”,发动他们每天抽出半小时,打扫庭院内外卫生、布置家庭居室、搞好家庭净化美化,及时清理房屋内外杂物、桌面和茶几上的盆盆罐罐、衣服被褥等。让“美丽庭院”示范户明确创建标准,确保户户达标。各社区于每周三前把已创建完成的示范户情况电子版以及示范户创建前后对比电子版照片上报镇妇联。

第三阶段成果验收阶段。镇“美丽庭院”创建办公室会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村村到、户户到的方式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指导标准客观、公平、公正的进行打分,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示范户,各社区督导村干部亲自上门进行指导,按照四美标准进行整改,届时镇“美丽庭院”办公室进行复验,直到验收通过。镇创建办公室对“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成效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月每个社区抽查10-20户,累计平均分计入社区当月考核。所有抽查结果累计平均分计入村庄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四职干部工资挂钩。年底,镇创建办公室对所有示范户进行总结评比,评选出10个“美丽庭院”示范村;前300名优秀“美丽庭院”示范户进行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委书记和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抓实抓好。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村庄负责人)任组长,村妇联主席任副组长,其他两委干部任成员的“美丽庭院”工作领导小组,合力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村两委成员共同参与,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创建成效到位。

(二)形成标杆引领。镇创建办公室重点负责创建工作,部署业务指导培训、日常检查考评等工作。社区负责按要求和标准抓好个村庄的工作推进和督导。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积极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三)营造浓厚氛围。对自主参与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推广意义的“美丽庭院”要加强信息报送,督查室要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加以推广宣传报道。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美丽庭院”创建办公室对各村美丽庭院创建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纳入村庄年终考核,各村庄考核累计平均分做为对社区的专项工作考核。各村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美丽庭院建设中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作用,统一将“美丽庭院”创建的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长效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水平,促进文明单位的健康发展和示范带头作用,按照县文明创建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准备开展一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单位“五个一”活动为载体,创新形势、丰富内容、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水平,为促进献县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创建文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以加强诚信建设、培育诚信文化为重点,广泛开展“共铸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各股室的业务、办公程序、期限等公开承诺,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诚信意识,加强诚信服务,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打造诚信服务。

(二)开展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开展一次社会性公益活动。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全局观念和主人翁意识,为建设和谐献县、美化家园做出积极贡献。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投身到献县建设活动中,参加义务劳动、植树造林、栽花种草、清理野广告等社会公益活动,有效开展对口扶贫、志愿者服务、扶弱助残、义务献血等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社会责任感。

(三)开展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重视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农村进行实践教育、体验教育;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科教片。提供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图书资料,对家庭困难或需要帮助的职工开展手拉手帮扶活动。通过为单位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从而营造思想道德教育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集中组织一次文明道德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学习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为目标,每年在干部职工中集中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道德素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要有安排、有主题、有内容、有措施、有效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避免图形式、走过场。

(五)开展一次迎十八大讲文明活动。依据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结合全局干部职工的文明道德水平,开展一次“我为十八大做贡献”的活动,通过演讲比赛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七大精神,强化文明礼仪意识,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文明市民,掀起迎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的新高潮。从而为提高文明素质,改善生活环境,营造和谐氛围,树立城市的美好形象做好事、做实事,以实际行动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1、加强领导。按照局党组和县政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使文明创建活动既扎实有效。

2、强化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板报、宣传栏、简报、局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及时与各科局沟通联系,总结创建活动的好典型、好经验及好做法,为创建精神文明单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促进工作。把文明创建活动与全局工作精神结合起来;与“‘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和谐班子,建立和谐队伍结合起来;与政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促进献县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农村“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转变村民生活方式,树立现代生活意识,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活动以身心美为核心,着力打造从身心美到家风美的五星美丽庭院,真正在农村形成起讲文明、树新风的氛围,促进乡村文明提升。

以“靓家净院洁乡村”为主题,以提升庭院品质为目标,以创建“五美”庭院为抓手(人美、室美、院美、厨厕美、家风美),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进一步推动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到2020年,全乡95%以上的庭院达到三星庭院标准,50%以上的庭院达到四星庭院标准,20%以上的庭院达到五星庭院标准。

在美丽庭院创建的重点村、示范村要巩固创建基础,村村挖掘内涵、提升品位。100%家庭庭院卫生状况根本改观,突出示范效应,彰显文化引领。

1、全民参与,共同创建。“美丽庭院”创建依靠村民、造福村民,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大村民主体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美丽庭院”创建的良好氛围。通过制定完善卫生门前三包、村规民约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举措,实现“美丽庭院”自我创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2、注重长效,久久为功。“美丽庭院”创建要以人为本,人美(邻里和谐,家庭和睦)是前提,在干净、整洁基础上抓提升,在建设内容上要围绕“洁化、序化、绿化、美化”的目标导向。在创建过程中要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统筹谋划,常抓不懈长效推进。

“美丽庭院”创建按“五美”要求分层分类创建。(具体见附件一)。

(一)“三星庭院”标准:做到人美、室美、院美。

(二)“四星庭院”标准:做到人美、室美、院美、厨厕美。

(三)“五星庭院”标准:做到人美、室美、院美、厨厕美、家风美。

(四)“美丽庭院”示范村标准:60%以上家庭达到“三星庭院”标准,其中在党员代表和村干部家庭中,“三星庭院”比例要达到80%以上。

“三星庭院”、“四星庭院”、“五星庭院”由各村根据创建任务和时间要求,编排每月创建计划,村成立支部书记、妇联主席、妇联执委、妇女小组长、女党员、巾帼志愿者组成的工作组,开展检查评比。乡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开展检查验收。

1、鼓励各村积极发动创建“美丽庭院”,每创建一户“三星庭院”,在年底考核中加2分,每创建一户“四星庭院”,在年底考核加3分,每创建一户“五星庭院”,在年底考核加5分。

2、评选出的美丽庭院实行挂牌制,“三星庭院、四星庭院”由村书记、主任、妇联主席为村民挂牌,“五星庭院”由乡美丽庭院工作小组亲自挂牌。“五星庭院”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建完成在抽查中达不到标准的家庭要摘牌。

3、年底将在乡举行表彰大会,对所有评选出的美丽庭院进行通报表彰。其中,对“五星庭院”给与一定物质奖励。

4、年底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排名,对获评“美丽庭院”示范村的村,优先安排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工作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支部书记主管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妇联主席具体分管,根据各自年度任务,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创建方案。

2、形成标杆引领。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自觉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

3、营造深厚氛围。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要加以宣传;对因地制宜、自主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意义的“美丽庭院”将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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