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秩序整治方案(专业16篇)

时间:2023-11-30 08:53:07 作者:雅蕊

计划书的编写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量力而行,避免过高或过低的要求。在下文中,我们将介绍一些精选的计划书案例,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方案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五)规范信息报送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汇总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报送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参照《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海城六治办〔20xx〕45号)执行。

(七)保障工作经费。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镇政府具体研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算。

【商务方案】磁县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大会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我县成品油市场现状,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无证无照无牌加油车、仿冒他人合法标识等不法行为,着力打击生产、储运、销售劣质油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国六标准汽、柴油普及工作,加强车用尿素的监督管理,狠抓油品质量整治提升,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经营行为更加规范、网点布局更加合理、油品质量更加可靠。

(一)未经许可违规建设成品油储油库和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无证无照或过期、超许可范围(站、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三)假冒他人标识从事非法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四)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变质油品的行为;

(五)安全措施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行为;

(六)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

(七)未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计量不合格加油站(点)的经营行为;

(八)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加油站(点)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九)非法运输成品油和运输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

(十)未按规定购销散装汽油的行为;

(十一)未按规定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及监测的行为;

(十二)未按规定时间销售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和相关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的行为。

(一)对违规加油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工作。对违规建设的储油库、加油站(点),依法依规终止其建设并予以取缔。(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镇)。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营业。对未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该取缔的要予以取缔,确保加油站(点)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运营合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县安监局)。

(三)对发现的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取缔、关闭。(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24。

小时值守,对所有油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杜绝劣质或低标号汽、柴油进入我县。(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工商食药监局、县质监局)。

(五)对私自购进非标油品并在市场上销售的,予以严厉打击,确保市场油品规范销售。(责任单位:县工商食药监局、县公安局)。

(六)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35。

号)第五条规定的,由质检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到位。对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的防火距离不足的加油站,要加装阻隔防爆装置;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责任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消防大队)。

(八)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已不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6。

年第。

23。

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相应规定条件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且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九)对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全覆盖,着力提升全县成品油合格率。对中石油、中石化中字头油品经营企业,每半年抽检一次;对民营加油站(点),每季度抽检一次;对主城区内各类加油站,每月抽检一次。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质量不合格或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油品的,以及未按规定购销散装汽油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查。(责任单位:县工商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县质监局、县公安局)。

(十)由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停电通知单后,对无证无照无牌、须取缔关停的加油站(点),采取断电限制措施。(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十一)对加油站(点)用地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违法占地加油站(点)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十二)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加油站(点)进行检查,并对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住建局)。

(十三)对未按时完成推行车用尿素销售、未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仍然销售普通柴油的以及未落实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及监测的加油站,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各乡(镇)以及县商务、工商食药监、安监、质监、公安、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对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参与,设立举报电话:

2380017。

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加以整治。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联合执法。整治行动结束后,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进行全面总结,推广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并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

10。

10。

2380017。

开展此次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是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抓紧部署,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集中整治任务。为加强此次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县决定成立磁县成品油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

商务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储油库、加油站(点)有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按规定时间内完成车用尿素销售及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工商食药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假冒他人合法标识、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负责车用油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重点负责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安全监管部门重点负责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安全监管,检查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质监部门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负责车用油品生产、储存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对违法购销散装汽油行为予以严查。

交警部门配合工商食药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查处非法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对储油库,加油站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进行检查。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确定的整治重点,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重点强化对城乡结合部、交通主干道和农村地区进行明察暗访,适时调度,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要广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执法宣传和正面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利于集中整治行动的舆论氛围。

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方案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商务方案】平山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完整文档

95。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零售网点布局更加科学合理,达到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为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基础。

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擅自经营的行为;无证、无牌、套牌或证照不全,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

iv。

标准车用汽、柴油的行为;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隐患的行为等。

(三)防冒他人合法标识行为。

“黑加油点”断电,并会同国土资源、规划、公安、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依法取缔不具备成品油经营资质,非法从事成品油销售行为。

(二)公安部门负责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办理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三)安监部门负责加油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油站。

(

)

工商部门负责加强车用燃油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车用燃油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车用燃油零售环节的抽样检验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加油站和农村加油网点的油品质量检测;会同商务、公安部门拆除“山寨加油站”仿冒他人的合法标识;依法查处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五)环保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的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以及油气回收设施;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加油站(点);配合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将查处的假劣质车用燃油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质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石油炼化、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质量违法生产行为;检查加油站计量制度、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对违法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处理。

(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对违法占地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处理。

(八)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按职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

(九)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成品油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重点监督检查道路运输及相关经营场所。

县商务、工商、安监、质监、公安、消防、国土资源、规划、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我县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处的问题,要按照不同类型分别建立工作台账,提出处理意见。为方便社会参与,各有关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

[2014]1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的要求,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加以整治。集中整治期间,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联合执法。

各单位集中整治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推广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并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连同附件于

10。

12。

日前报县商务局成品油管理办公室(含电子版)。联系电话:

82942215。

;电子邮箱。

psswjcpy@。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形式,对我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开展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是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和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根据确定的整治重点,分类指导,认真组织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强化对城乡结合部、交通主干道和农村地区进行明查暗访,适时调度,跟踪督导,推动工作落实。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开展专项整治期间,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执法宣传和正面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利于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旅游方案】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优化旅游环境。

确保实现旅游市场“安全、质量、效益、秩序”四统一目标,全力推进旅游大县建设进程,特制定如下方案。

“统一规范、依法行政、各负其责、整体联动”的工作方针,开展全面、深入、持续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当前影响我县旅游形象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旅游市场行业管理长效机制,构建旅游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努力实现各项法律规定落地、旅游市场秩序好转、行业自律能力提升、广大游客满意度提高的目标。

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交通、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项目、旅游宾馆、旅游定点酒店、农家乐及旅游景区周边餐厅旅店。

1

景区门票价格;涉旅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交通的价格和监督投诉电话公示。

2

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交通旅游餐饮等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

3

旅游车辆游船漂流游览游乐设施的经营手续安全防范措施。

4

旅行社保险合同价格经营范围旅游广告及租用旅游车辆的手续保险年检等。

5

旅游酒店“农家乐”等旅游餐饮住宿购物的消防设施设备食品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措施。

6

景区及周边经营业户的证照。

7

景区及周边随意拦车拉客现象。

8

危险地段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重点旅游沿线卫生环境。

县政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相关部门明确检查重点,安排检查人员,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涉旅经营单位、业户积极开展自检自查,自行纠正、停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全县涉旅经营单位、业户旅游安全及经营行为进行联合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坚决遏制破坏旅游市场环境现象的蔓延。

涉旅经营单位、业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上报各阶段整改情况。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涉旅经营单位、业户旅游安全及经营行为进行复查,重点复查验收存在问题的涉旅经营单位、业户,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

为加强对全县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姜广齐。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亚樵。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彭玉林。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员:王。

汤沟旅游管委会主任、林业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徐万民。

县安监局局长。

白文英。

县卫生局局长。

朱凤伟。

县物价局局长。

王伟波。

县工商局局长。

孟照恩。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登权。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刘兴和。

县爱卫会主任。

王德好。

田师付矿管委主任、田师付镇镇长。

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春丽。

小市镇镇长。

姜久彬。

南甸子镇镇长。

赵连源。

碱厂镇镇长。

东营坊乡乡长。

祁晓亮。

草河掌镇镇长。

张宏利。

草河城镇镇长。

金学利。

草河口镇镇长。

连山关镇镇长。

于凤海。

高官镇镇长。

周金涛。

清河城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主任由赵策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

6834771。

全县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领导全县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部门职责,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旅游安全与市场环境监管。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切实解决突出问题,逐步建立旅游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

“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行为。检查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情况、履约情况;委托、代理服务情况;旅行社的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及发布旅游广告情况。整治旅游景区、旅游定点酒店、农家乐、漂流、游览游乐设施等涉旅经营单位,业户无证经营、证照不全行为。整治旅游景区(点)门票、娱乐项目、旅游交通等乱涨价、乱收费及价格未公示行为。加强对景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管理,坚决治理拦车、拉客、兜售和随意摆摊设点等行为。研究落实“农家乐”行业标准,督促重点旅游村镇成立“农家乐”等行业协会,加强对“农家乐”经营行为的约束和管理。督促涉旅经营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旅游、工商、物价、公安等相关部门执法监督投诉电话,进行公示。收集整理涉旅行业相关法规及规范标准并印制成册,发放至各经营户。负责旅游安全及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整治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交通、旅游餐饮等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重点整治景区主要参观游览点、险要狭窄地段、事故多发区、深水区域、风险旅游项目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突出检查旅游车辆、游船、漂流、游览游乐设施的经营手续、安全防范措施。

县物价局:负责整治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交通、旅游餐饮的价格,特别加强对农家乐、景区内及周边的餐厅、商店、旅店等价格及明码标价监管,实行节日价格备案制度,严肃查处价格畸高问题;联合交通部门加强对出租车价格、长途客运票价的监管,重点打击价格欺诈、宰客、擅自提高标准收费、不执行明码标的价违法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联合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整治。

“农家乐”和景区周边经营业户的证照不全和无证经营行为,对证照不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无证经营的坚决取缔;联合公安、物价、旅游等有关部门,打击拉客敲诈、诱骗游客消费等不法行为,查处旅行社利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游客消费行为;加大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欺客宰客等现象的打击力度,严查超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县公安局:负责制止随意拦车、上道拉客行为;配合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阻挠正常执法行为。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整治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检查景区游览车等游乐设施及救生设施,检查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员的作业证,检查对游客有年龄、健康条件限制的旅游项目的安全警示。

县卫生局:负责整治各餐饮单位餐饮服务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餐饮具消毒保洁、工艺流程合理、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情况。

县消防大队:负责整治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宾馆饭店、旅游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依法处罚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消极整改的,要依法对单位责任人予以拘留;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关停。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业户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组织疏散逃生演练,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督促饭店、住宿、农家乐等设施消防达标。

县爱卫会:负责整治旅游景区、旅游宾馆、旅游定点酒店、农家乐、旅游购物商店、旅游景区周边餐厅旅店及重点旅游沿线的卫生环境。

汤沟旅游管委会:负责对所属旅游经营单位指导、管理和监督;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

“农家乐”行业协会,加大对辖区内“农家乐”、旅店、饭店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旅游重点沿线村容村貌整治,确保环境整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及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开展旅游安全及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要从严实施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对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引发严重旅游投诉的,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旅游安全及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对负面问题要予以曝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组织不利、整治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

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方案【精选】

3月28日至3月31日,各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要连续4天开展再集中消杀,对于开展消杀的农贸市场继续实行暂时关闭。

各区要对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的消杀工作进行回头看。必须严格执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消杀标准,规范消杀要求,落实落细消杀措施。对农贸市场继续实行地毯式消毒杀菌,对前期可能遗漏的经营户私人区域和市场内门面房要重点消杀,切实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确保农贸市场消杀符合规范要求,达到开市标准。

要突出抓好临时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防控意识,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活物资供应,方便市民买菜购物。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要充分认清农贸市场继续开展集中消杀工作的重要性,要耐心宣传解释,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公告张贴、媒体宣传等方式广泛告知社区居民。

乡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为加大对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力度,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清单,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整体素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20xx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一)部门联动参与。

1.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等处设立文明乘车标志,组织志愿者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帮助市民增强文明安全的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乘车行为。组织志愿者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集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翻越栏杆、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志愿服务中心。

2.通过开展“文明出行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教育活动,帮助中小学生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尤其注重做好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公交车开通文明乘车广播提示语,倡导市民文明乘车、不插队、不拥挤、保持车内环境卫生、礼让老弱、传递友善。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司机的教育培训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无小事”意识,倡导司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

4.全力抓好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安装罩棚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教育警示工作,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开展不文明出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精准选取点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分析,找准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乱穿(闯红灯)、车窗抛物、逆向行驶现象突出的地段和路口(5处),同时在全市城区范围随机选取5处重点路口进行布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抓拍、录像曝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成立专班拍录。一是由市公安局组成工作专班,在不文明交通现象多发地段和重点路口进行抓拍和录像,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个小时,每次抓拍、录像不少于5人。二是由市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在交通劝导期间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拍照取证。三是对拍摄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鼓励市民参与监督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志愿服务中心。

3.现场处罚教育。交警对不按规定过马路及其它违规人员实施“三选一”(即:抄写交通法规10遍,通过微信宣传文明出行集赞30个,体验志愿服务半小时)现场教育。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开展“敲门行动”。一是对被抓拍、录像的不文明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通过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驾驶证、手机号或是警务通进行识别,查询确认身份(工作单位、服务场所)后开展“敲门行动”。二是“敲门”时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出示不文明交通行为证据、一律面对面开展一次不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一律签订一份文明出行承诺书、一律当场接受处罚。并向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三是被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将给予取消当事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潜江好人”等荣誉称号;对于不文明行为的公职人员,其所在单位在参评市级文明单位时,给予每一人扣3分的处罚;同一单位工作人员被曝光3人次以上(含3人次),取消其单位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妇联,各区镇处,市直各单位。

5.联合媒体曝光。在市内主要媒体、重要十字路口或公园广场(led显示屏)设立曝光台,对不文明出行行为予以曝光。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开展,补齐管理短板,确保常态长效。同时,对行走不便的特殊人群、未成年人、疑似精神病、偏执人群要讲究方式方法。

(二)积极联动,加强协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创文办宣教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媒体积极联动,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达到曝光一批、教育一批、处罚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强化督察,确保效果。市创文办宣教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每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察,确保取得实效。

交通秩序大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红旗地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明显消除红旗地区重点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大力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社区要持续对辖区内车辆通行主街道、主支巷道进行排查,每月至少排查两次,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路段,临水临崖和易结冰易塌方路段,交通标志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路段,并根据排查结果填写《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及时将统计表上报办事处安监站。安监站要汇总各社区上报的《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积极向区级相关单位上报排查处的安全隐患。

(二)大力营造排查整治工作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及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内容和措施,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为确保红旗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力实施,取得实效,红旗办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安监站办公室,街道办安监站站长关正宏同志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认真开展宣传、排查和上报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工作,做到“工作实,情况明,资料全”。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按照省、市、区相关部门部署要求,街道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各社区要深入一线,做好工作落实和资料留存。

(三)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各社区,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有事情,能够第一时间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确保红旗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城区环境秩序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环境综合整治,优美环境迎国庆动员大会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以干净、整洁、靓丽、有序的环境喜迎国庆节。结合镇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文明xxxx、科技xxxx、绿色的理念、加快推进我区“三化两区”的工作目标和牢牢把握我镇“四坚持、四树立、四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内涵,深化功能定位,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巩固发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成果和村庄环境整治成果,以崭新的面貌、优美的环境迎接国庆节。

二、总体目标。

做到“六无三落实”即:无垃圾乱倒,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溢流,无乱写乱画;落实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城美、路美、村美、庭院美”。

三、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范围和重点是:对全镇环境进行地毯式全面整治,重点是全镇主要公路、河道两侧环境,景区周边环境和村庄环境和主街道。

重点内容是:

1、打造靓丽有序的村庄环境。

村内的环卫队要对公厕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维修,垃圾箱(桶)清洗粉刷。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清运力度,做到垃圾密闭管理不落地,无害化处理百分百,对垃圾站点,蚊蝇孳生地定期和及时喷药。及时清除非法小广告,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对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依据规划,坚决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标识和擅自设置的标语宣传品;对路灯设施和夜景照明设施进行全面维护维修。

2、打造通畅优美的道路环境。

做到“五无一建立”,即:视野内无卫生死角和白色污染;路两侧无私搭乱建和侵街占道商贩;各类车辆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无违规设置和破损、陈旧的广告牌匾;无枯树死叉和拉拉秧上树。建立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和落实责任制。

3、打造生态整洁的村庄环境。

做到“八”无“六”化,即:无私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倒、无残墙断壁、无乱写乱画、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大街小巷硬化、街旁路旁绿化、生活垃圾密闭化、公厕户侧无害化、污水排放网络化、卫生保洁经常化。

4、打造优雅干净的庭院。

做到庭院外无侵街占道、私搭乱建、堆物堆料,庭院内物料存放有序,室内外保持卫生干净,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实行密闭化和分类管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9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活动部署,明确活动的含义、目的、任务、方法、步骤、措施。各村、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大会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建立台帐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镇政府也将对属地主要道路、整治内容和全部村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各村按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村主要公路、街道内的整治内容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阶段(9月26日——10月5日)。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足够的力量,轰轰烈烈的整,扎扎实实的整,以攻坚克难为突破口,以挂账内容为着重点,按照道路、村庄、庭院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好管护队伍,管护责任和监管制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6日——10月15日)。

镇党委政府要在9月下旬,各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对全镇12个村排名在后三名的,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意见。

按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一安排,9月11日—9月15日,区整治办对各村进行逐一检查,全面验收。

9月16日—9月25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对各村对照“六无三落实”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9月25日——10月中旬)。

召开全镇总结表彰大会,总结此次整治活动,通报检查验收结果,表彰先进典型。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环境整治是“人文、科技、绿色”的重要内容,也是我镇加快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产业友好区,生态宜居区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备内容;是庆祝共和国六十三诞辰的重要任务,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有着深远的意义;也是各级领导驾驭全局能力的标志。

为加强此项活动领导,成立青龙湖镇迎国庆环境整治指挥部(具体名单附后)。各村、各单位对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迎国庆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做到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负责领导,明确治理标准。

2、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此项活动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与创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相结合,要与垃圾分类相结合。要做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做到具体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达到标准四落实。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的保障。

3、挂账管理、阶段检查。

建立台帐阶段。镇办公室要分别到各村指导、检查,协助建立环境整治台帐,做到掌握平衡、提高质量,为下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各包村督导组要深入到村,认真负责,每周至少要入村一次,督促各村抓好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在活动每一阶段,镇党委都将安排听取督导组和包村干部的专题汇报,并将包村任务完成情况与机关考评挂钩。

4、广泛宣传、群众参与。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活动自始至终,每个村要保证悬挂两条以上环境整治内容的横幅。各单位确定一名信息员,每周至少报送信息一篇。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长期持久的工作,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力度,严防死守的韧劲,持之以恒的作风,打好“综合整治一百天,优美环境迎国庆”这一仗。为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青龙湖,打造山水文化名镇作出积极贡献。

文档为doc格式。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汇报

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下是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汇报范文,欢迎阅读!

xx年,旅游行业按照《xx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为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指示,进一步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5月11日,国家旅游局下发了《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并于6月4日召开了“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零负团费”的集中专项整治工作。

国家旅游局xx局长在“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少数旅游企业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置诚信于不顾,采取“零负团费”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了旅游服务质量,损害了游客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遵照吴仪副总理“针对虚假旅游广告、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症结,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治理”的重要指示,从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支持下,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打击“零负团费”的专项行动。他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保证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中国旅游业在国际上树立良好形象的客观需要,是旅游全行业为全国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积极贡献的重要责任,同时,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也是旅游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各地要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从六个方面展开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密切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充分依靠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市场整规办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和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2?加大力度,坚决而不间断地打击“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各地要全面排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特别要重点排查旅游。

合同。

旅游广告旅游购物旅游自费项目和游客投诉集中的领域;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员信息沟通和反馈案件交接联合办案等制度,提高重大投诉受理结案率。

3?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规,视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4?继续加强对游客进行理性消费的引导。发挥各类媒体覆盖面广、渗透力强的特点,采取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培养旅游者理性消费观念,引导旅游者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合法维权。

5?注重建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的长效机制。要以持之以恒的毅力,推动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快建立旅游诚信体系,加强旅游诚信监管的基础和能力建设,提高旅游执法和监管水平;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旅游从业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具有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全心全意为海内外游客服务的从业人员队伍。

6?继续推动与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在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面的国际合作。对已建立合作机制的,要加强与对方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要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经验和做法;要善于掌握旅游对外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和中国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迅速按照国家旅游局的部署,积极行动起来。截至7月5日,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旅游局(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启动当地的专项行动工作。贵州、广西两省区旅游局联合当地整规办、公安厅、工商局和地税局共同发文,具体部署整治“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其中,xx省将从6月到10月,对全省旅行社零负团费、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不签订旅游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以高额回扣等商业贿赂方式招揽游客用餐、购物和到景区(点)游览,非法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黑社”和非法办事处、旅行社门市等进行重点治理整顿。北京市从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和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市旅行社投诉情况,双管齐下治理“零负团费”。xx省制定《xx省出境旅游组团社治理整顿“零负团费”考评标准》,列出了20条“禁令”,违者将被给予相应处罚。河北省将对涉嫌“零负团费”经营的违法违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并进行公示。上海市从抓好规范和使用旅行社合同文本、全面推进“阳光价格”政策、联动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四黑”、与出境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管道联系、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和建立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等六个方面着手治理“零负团费”。福建省结合本省旅游市场实际,确定了“五个从严查处”:从严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从严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从严查处非法转让、变相转让许可证和挂靠承包门市部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从严查处虚假旅游广告;从严查处旅行社使用“黑车”、“黑导”接送旅游者和纵容导游人员私拿回扣行为。安徽省从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质监队伍建设,提高旅游投诉案件处理效率和质量等方面入手,开展专项行动。目前,各地的专项行动进入对“零负团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全面排查阶段。

1?开通“中国旅游诚信网”。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今年3月初开通试运行“中国旅游诚信网”。该网以旅行社业务年检、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导游ic卡管理等系统为基础,设立了旅游诚信动态、诚信榜、曝光台、信用档案、旅游投诉、诚信管理、诚信交流等项目,初步建立了面向社会公众、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交流、社会监督、旅游服务的平台,对促进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将发挥很好的引导作用,也为社会公众和各个方面了解、参与旅游诚信建设提供了有效渠道,增强了旅游管理部门为企业、为导游人员和为社会大众服务的功能。

2?推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业相关法规,明确了出境游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减少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间的矛盾纠纷,促进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旅游从业人员规范服务,以及旅游者理性消费,培育成熟有序的出境游市场。目前,国家旅游局正组织该示范文本的宣贯培训工作,以使其使用面在今年底覆盖全国。

3?继续与香港、澳门、泰国等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开展诚信旅游合作。4月25日,我局在京举行了“内地与香港旅游业界第三次联席会议”,双方在共同推广“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开展打击“零负团费”的联合行动,重新确认赴港旅游的组团社、地接社名单,加强对赴港旅游消费者的宣传和指引,推广“优质诚信香港游”产品,加强旅游质监所与香港旅游业议会的合作,妥善处理两地旅游投诉,加强与中消协和香港消委会的沟通与合作等方面达成了共识。目前,已进入落实阶段。

我局还与澳门、泰国旅游局就共同规范内地居民赴澳门和中国公民赴泰旅游市场秩序进行了有关磋商和会谈。

4?着手建立旅游诚信评价体系。委托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开始拟定“中国旅游行业旅行社、导游信用评价体系标准”,将通过标准化手段,建立旅行社、导游人员的诚信信息征集、公示制度。

我局以防范利用出境游渠道进行非法滞留、参与境外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为重点,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目的地国家及地区驻华使馆的信息沟通,及时根据上述方面通报的组团社涉嫌违规情况,督促相关省市旅游局进行核查。今年2月,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违规组织绕道赴台旅游的两家出境游组团社给予了取消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处罚。

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旅游执法小组对照《旅游法》对全县旅游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以达到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第一次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自4月22日以来,我局组织安排专门旅游执法小组对全县的旅行社(门市部)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农庄等渋及旅游行业的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专项检查,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旅游法》的宣传力度,向相关的旅游企业和火车站、汽车站以及人口相对集中的活动场所,发放《旅游法》宣传资料1200余册。本次开展检查次数15次,出动检查人数60余人次,检查企业18家。

通过对照《旅游法》的相关条例和渋及旅游要素的旅游业务,以及旅游安全等,我们采取看现场查资料,主要检查了旅游企业的经营资质、旅游服务质量、旅游宣传广告,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零团费付团费底成本经营、变相付费项目以及变相强迫购物,景区摊点是否存在欺客宰客、纠缠游客的行为,并到现场与游客交流,倾听游客的意见和建议。

由于我局长期以来坚持旅游市场的检查与整治,监督旅游企业做到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这次检查没有发现违反《旅游法》的相关条例和其他违规经营行为,加之受大环境的影响,旅游业务不很景气,也没有接到任何投诉,所以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旅游景区秩序较好,摊点摊位没有哄台物价,纠缠兜受的现象。总的来说,旅游市场还是规范的,经营者都能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在诚信经营方面做的比较好。也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乡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11·2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我镇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道安办的统一部署,镇道安办决定自20xx年11月2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结束,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深刻汲取“11·27”连平县隆街镇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三个下降、一个零发生、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零发生”,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镇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持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研判分析,认真分析我镇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镇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树)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交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动员基层管理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圩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2.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要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全力夯实农村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要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确保实现20xx年底前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工作目标。要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要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交警中队长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本镇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要求派出所每月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分工负责)。

(二)持续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道路隐患治理。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施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全面梳理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广告牌、绿化、中间隔离带,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提升,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20xx年12月10日前,镇道安办牵头组织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道路隐患专项排查,梳理各类季节性、地域性的道路隐患,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并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治理。要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要结合“国省道安全文明示范路”建设,加强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整治国省道沿线中央防护缺失、开口过多等问题。20xx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市、县督办隐患路段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和“平安村口”建设。(镇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各村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

4.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由镇、村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要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多措并举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联系县车辆管理所开展“流动服务车”下乡活动,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其他交管业务,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考证难”“上牌难”“年检难”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督促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并预先开展宣传告知工作。(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各村配合)。

5.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要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等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要持续开展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加装遮阳伞,摩电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落实交通违法抄告制度。要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警中队牵头,交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四)持续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6.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的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内运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重点违法行为。(镇应急管理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五)持续加强货运行业乱象整治。

7.持续推进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加强城郊和偏远地区流动治超巡查路段的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石场、沙场等一些货运源头企业较多的路段,加大执法巡查密度和频率。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力度,加强货运车辆交通科学组织,定期深入企业现场排查整治,对路面检查发现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车辆,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消除违法外,追溯查处配载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六)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8.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和工作人员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交警中队要及时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公职人员出现多次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中队要上报县交警大队统一抄告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用人单位对属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连带责任。(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

9.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活动,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每月下乡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中、小学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在今年寒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师生群体遵纪守法。(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0.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要围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广泛宣传,全方位提升宣传水平、多渠道推动公益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把“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年度主题讲透。要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底前,每间学校至少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1.加强隐患曝光和安全提示。要利用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警示宣传教育。要围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现场教育劝导等活动。(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党建工作办、各村配合)。

(七)持续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

12.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要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交通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要强化交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及时性。(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卫生院、各村配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各村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道安办在百日行动期间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落实的部门、村,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春运安保。要坚持最高站位最高标准做好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更强有力的措施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和谐春运。

(四)加强责任分工。要明确责任分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要加强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道安办将对工作不力、形势不稳的地方进行集中督导、约谈、督办。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以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与镇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20xx年3月8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乡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及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乡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乡开展为期百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为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路面管控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起底、全力整改,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主体责任,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运行。

为切实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行政执法队队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任副组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禹本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园培同志办理具体业务。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

1、重点车辆大整治。

“八类”重点车辆大整治(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挂车)。要全面排查“八类”重点车辆的使用单位和运营情况,全面排查检验、报废、车辆状况和违章情况,对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八类”重点车辆要重点拦查,要逐车逐人进行核查和督办,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现象。要结合实际设置淘汰时间表,督促车辆所有人加快淘汰隐患车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农村“七类车”大整治(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乡村公交)。要着力解决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的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各村要牵头组织对各自辖区的农村“七类车”进行摸底登记,对于未及时登记挂牌的车辆要督促及时挂牌登记,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督促动员车辆所有人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对于逾期未检验的车辆督促尽快办理检验手续,动员和鼓励车辆所有人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提供安全屏障。重点核查各类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车辆安全性能,车辆违章情况及车辆所属公司动态监管及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隐患路段大整治。

要对全乡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加强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重点强化对“7.15”暴雨天气导致的水毁路段情况进行全部摸排治理,对于未能完成治理的路段要根据道路情况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并及时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对于事故多发易发的路段要列为事故多发路段,上报县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完成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各村委员会。

3、重点驾驶人大整治。

对全乡辖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ab类驾驶人要进行定期核查,并按照明细进行划分,抄告运管部门对驾驶人是否驾驶营运车辆情况进行核查,乡交管站和各村配合乡交警中队对重点隐患驾驶人进行逐人核查清理,对于驾驶人已不具备驾驶大型车辆的要及时对所属驾驶证类型进行降级或吊销处理,对于仍在使用或从事车辆驾驶的ab类驾驶人要督促其尽快办理审验或换证业务。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1、主干道违法行为查处。乡交警中队要充分发挥稽查布控系统的应用和交通监控设备的职能应用,科学合理调整勤务,路面执勤民警要严格落实勤务计划,突出国省道整治重点,紧盯大客车、大货车等大型车辆,严查疲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好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超载现象要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乡交警中队。

2、通村、通组道路违法行为查处。各村要开展常态化路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模式,重点对面包车超员、“五小”车辆违法载人、农机车辆超载、摩托车超员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村劝导员要全天上路开展劝导工作,要严格落实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6小时的勤务要求,紧盯逢集、红白喜事、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对岔路口、进村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劝导纠违工作。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三)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1、聚焦宣传重点。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形态和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违法特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各类车辆驾驶人开展风险预警推送、安全教育监督等常态化宣传。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强化宣传警示。深化重点违法行为的警示提示和“一盔一带”、“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雨天“亮尾、控距、限速”等防范措施全媒体宣传。加大重点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禁驾人员公开曝光力度。将本地近期发生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展板、视频资料,深入宣传讲解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乡交警中队。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县“二十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工作要求,是县委、县政府预防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的重要举措。各村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安排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细化分解责任措施,全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履责,密切配合。各村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负责人要亲力亲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违规作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乡交管站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常态化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不重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和约谈问责;对事故多发,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交通秩序大整治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巩固道安综治齐抓共管工作全力歼灭和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紧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重点人、重点车、重点路、重点违法,持续开展全方位、分步骤、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和盲区事故风险、“黑客车”、“黑客运企业”、渣土运输滴洒漏、非法拼改装三轮摩托车载客、农村道路临水临崖隐患等道安综治薄弱环节,集中消除一批重点风险隐患,进一步贯彻落实《x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有效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骤:以排查隐患、制定清单为主线,深入部署,广泛发动,全面细致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步骤:以集中整治、化解风险为主线,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高密度、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序时实施整改,及时封堵漏洞,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步骤:以查漏补缺、严防固守为主线,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检视指导,着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步骤:以总结提炼、建章立制为主线,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问题不足,牢树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一)摸排整改事故多发区域路段。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认真摸排和梳理事故总量大的村居,以及国省道、农村道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不足,以案分析把握事故特点、规律,确定重点时段、路段、区域,制定“一区一策”“一乡一策”“一路一策”,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和驻点指导力度,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安全防护到位,全面防范和整改涉及车辆坠崖坠水、“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和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等易发一次死亡x人以上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重点问题。

(二)检查指导帮扶重点运输企业。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等部门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支援、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安全复工复产,严查“黑客运企业”,及时抽查、检视企业防控疫情、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三)推进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突出围绕严防“不合标车辆、不符合营运资质驾驶人”上路作业,加强源头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教育、应急等部门要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营转非”大客车、xx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落实禁驾人员公布、记分临界短信提示等措施,及时推送告知提示,并建立重点驾驶人隐患清单,推动实施整改。交警、经信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持续开展非法拼改装三轮摩托车的违法查纠、拆解报废工作,推动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道安机构和“两站两员”的作用,进村入户开展逾期未年检、未报废的农村面包车的摸排登记和催告抄告工作,补齐“五小车辆”摸排和录入农交安手机app工作短板。

(四)全面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农村山区、临近池塘水渠、连续长陡坡、马路集市等路段的安全隐患,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表格见附件),并督促做好有关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确保完成纳入xxxx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的x处道路隐患整治任务,加快推进x处农村道路临近池塘、水渠安全隐患整治。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集中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交叉口“五有工程”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交通公路、住建部门要加强危旧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警要扎实开展“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和夜查酒驾统一行动,结合诚信交通突出查纠劝导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不靠右行驶、逆行横穿、超员等容易引发交通亡人事故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面包车严重超员等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城市管理、公安部门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加强渣土车联网审批管理和动态监管,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非法改装、闯禁行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坚决遏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学校复课后,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校车和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督促学校、校车企业加强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未满xx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严查“黑校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文旅、公安部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作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城管、教育、应急、经信等部门要主动协调,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适时联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升风险隐患策对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约谈涉事地区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每月x日前报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表至镇道安办。联系人:xxx,xxxxxxxxxxx。

小区停车秩序整治方案

东惠家园小区正门乱停车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堵塞交通的`问题已困扰小区业主许久,我公司也曾报请相关部门请求予以协助,但因东惠家园前业委会工作停滞,故迟迟未能解决,20xx年12月7日东惠新业委会开始履职,并于12月11日与我公司召开第一次三方联席会议并将该问题纳入议题。20xx年12月12日我公司东惠家园项目处项目经理李奇东与东惠家园业委会相关委员就此问题实地考察并达成方案。维修部随即根据方案购置相应物料,目前物料已购置到位,待报请东惠家园业委会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维修部门就将着手开始施工。具体方案如下:

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河东某地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和深化我区"畅通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某地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某地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某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某地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20xx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某地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某地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某地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某地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某地三等管理水平。

20xx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xx年版)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适用于所有城某地,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城某地。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某地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20xx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某地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某某级评价验收。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一)切实加强城某地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某地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某地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某地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五)坚持建管并重的方针,完善城某地道路网络,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颈,使城某地交通局部路段拥阻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城某地道路交通建设和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强对城某地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认真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发挥城建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执法检查。要按照《城某地道路管理条例》、《城某地某地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某某城某地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重点整治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在城某地道路或沿线乱搭乱建广告牌、不按规定挖掘和占用城某地道路以及城某地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规范营运等问题。

(六)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畅通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某某、某地的要求,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实施畅通工程,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区政府成立城某地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宣传、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财政、建设、规划、教育、工商、安监、综治办、文明办、人保公司、人寿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城某地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

附件1、河东区城某地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东区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部门职责。

整治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平安出行,制定本方案。

聚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原则,重点整治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校园交通环境。

(一)健全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更加规范。

(二)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校园交通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三)增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减少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教职工机动车辆刷卡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必须经门卫核实来访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内各网点送货车辆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完成配送作业。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行驶。对校内所有电动车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会同交警部门进行合标审核,对无牌无证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一律由交警部门暂扣。

(三)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禁止鸣笛和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确保行人优先通行。

(四)规范校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严查机动车辆违规停放,依据相关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及减速装置,施划交通标线,规划禁停路段。

(六)及时发现并纠正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低头玩手机、不走人行步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3日至11月15日)。

1.组织全媒体宣传。

迅速动员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校园广播、校园网、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专项整治方案及交通安全警示案例。

2.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邀请交警部门或交通安全领域专家进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召开“秩序校园,平安大工”主题班会,发布“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号召师生为构建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3.开展交通安全调研。

面向全校师生发布校园交通安全调查问卷,了解掌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现状,针对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日)。

1.加强校园行车管理。

对校内登记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登记备案台帐。做好交通执勤,指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及交通标识行驶。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照摩托车行驶,对不听劝阻的,将对其拍照取证并移交交警处理。

2.严格车辆进出管理。

按照“车随人进”原则,严格做好车辆进出管理,除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和各单位预约的外来车辆外,严禁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尤其是未经允许的大型车辆、工程车辆)进入校园。

各类机动车、自行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外来机动车不得过夜停放,对乱停乱放、违规停放的,将由保卫处依据校规进行处理。对校内无主电动车和自行车(长期停放未挪动的),将统一收集并发出认领通知,超过15天未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行人教育管理。

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对不走人行步道、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走,走路玩手机、打电话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巩固强化阶段(12月3日至本学期末)。

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探索构建校园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整治,依规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师生(含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预约发起人),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

(三)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专项整治期间,对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不力,师生违规次数累计达到本单位师生总数的2%以上(含2%)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对因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校园交通事故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