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5篇)

时间:2024-01-15 09:26:55 作者:飞雪

工作汇报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果等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工作的进展和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著名企业的工作汇报样本,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xxx镇扫黑除恶办督导检查反馈的意见,我村立即召开三委班子会议,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对照问题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经过一个阶段的整改已经见到很大的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站位方面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村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较少,组织专项知识和工作培训较少。

改进措施:首先从党支部书记做起,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对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认识,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扫黑除恶有关政策和知识,把党的英明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村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战斗意识和正义感,让黑恶势力无立脚之地,无藏身之处。通过扫黑除恶行动打击黑恶势力,弘扬正气、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下拐村的村民过上平安、和谐、平等、美好的幸福生活。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我村立即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次动员大会”,参加人数可谓空前,会上村党支部书记汝瑞龙通知做了动员报告,驻村第一世纪林安达做了知识政策解读,然后与会同志进行了专题讨论,大家群情激昂,人心振奋,对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示一呼万应、大快人心,民心所向,在下拐村无论有无黑恶势力,有则铲除,无则教育后人,让下拐村在党中央英明侦测的感召下山清水秀、民风纯正、乡邻和睦、干群和谐、事业发达,日子一天要比一天好。

改进措施:首先要加大舆论宣传,把党中央的政策送到每个家庭和每个人的心中,意识刷写大字标语,做到每组不少于两块;二是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大力宣传,,大造声势扩大专项斗争的影响面。村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印发扫黑除恶简报,形成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三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包村工作队深入到各家各户宣讲扫黑除恶法制知识,提高全体村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黑恶势力,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面对黑恶势力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把黑恶势力扫光出尽。

二、组织建设方面: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完善,组织建设和村庄治理没能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改进措施:首先从党员干部做起,加强学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党建、村经济发展、扶贫攻坚、村容村貌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在每项工作中都要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绝不让黑恶势力有机可乘,把公平还给人民,让利益惠及民众,实现基层组织建设与扫黑除恶双促双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役,让下拐村的明天更加阳光明媚。

三、组织领导方面: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文件档案管理不规范。

改进措施:这些人为的因素与我们的能力水平有关,深知这一点,我们力行立改,首先加大学习力度,用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武装自己,改善工作作风,对上级的安排部署及时落实,分工明确、做到责任到人,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实行责任倒查,对于干部工作拖拉,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拒不姑息,该批评的要严厉批评,该处分的要严厉追究。对于工作积极,工作务实、表现突出的也要加以鼓励。总之,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负起责任,勇于担当,有所作为,让下拐村的广大群众在无黑无恶的社会环境中、紧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共建小康社会。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向省委第1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本轮督导“六个突出”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川扫黑〔2018〕18号、威扫黑领发〔2018〕13号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耽误整改进程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政治站位。

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滞后,没有与政法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整改措施:将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程,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阵地拓展不够,宣传策划不够深入,缺乏持续性,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没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没有在单位官网上设立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整改措施: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

1.线索摸排手段单一,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入,不细致,部分成员单位线索摸排为零。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把线索摸出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侦办案件人员在深挖、扩线、串并、取证等方面意识不强,深挖彻查执行不到位,案侦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黑恶案件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措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重要线索要上提一级,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

1.综合治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基层治理和重点行业乱点的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那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个别行业、个别地方已发现的黑恶势力团伙,跟进整治不力。

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滋生黑恶势力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下深水、出真招进行整治。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

1.深挖彻查涉黑恶问题和“保护伞”不够。

整改措施: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组建工作专班,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部门与政法机关衔接不够,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落实与政法机关同步协调办案机制,做到法纪衔接,协调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案明纪的正面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专题警示会、反思会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实施以案明纪,坚持做到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开专题警示会、反思会。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

1.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单一,缺乏针对性,整顿工作推进不平衡。

整改措施:把整顿软弱涣党组织与整治治安乱象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取信于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基层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未设在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工作延续性不够。

整改措施:专题研究,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增加工作力量,落实专门机构。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痕迹管理不强,资料收集有所欠缺,资料归档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收集资料,建立台账,制定目录清单。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一年来,xx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分工协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756件,判处罪犯990余人。依法维护公共安全,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636件。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7人。持之以恒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组建少年审判法庭,妥善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构建校园安全防护体系,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6场次,与全社会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力度,建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发挥了尊重司法、带头守法的良好示范效应。坚决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清理违法占地,以行政审判助推土地整治,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强化司法服务理念,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率先挂牌成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为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判处资源修复费用100余万元,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鲜明的司法导向和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致力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建立道交法庭,与交警、保险公司等单位部门对接,高效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及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法治宣传,结合“民意5来听”活动,开展“民法典宣讲”“法律六进”等活动37场次,惠及师生、职工和社会群众6000余人。设立020为民服务受理站,依托县020为民服务平台,对诉前、诉中所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土地、劳动争议等问题,协同调处解决。加强以案释法,通过“两微一网”发布法官说典视频、以案说典图文等60余件次,增进了群众学法用法的能力水平。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将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法院工作首位,不断深化“法院姓党”属性认识,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和工作程序,重大安排、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向县委报告扫黑除恶、意识形态、司法改革等工作20余次,有力推动县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法院工作方向正确、稳步前进。

    二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梁山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惩高压态势,开启常态化扫黑除恶新局面。对所有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审理集约化、专业化。坚持深挖彻查,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有力震慑黑恶势力,切实提升了群众安全感。

   三是参与社会创新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隐患。自觉扛牢疫情防控政治任务,融入全县疫情防控大局,抽调100余名干警参与防疫,筑牢社区防线。扛牢维稳责任,高度重视信访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确立三级信访接待机制。强化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实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首接负责等制度,累计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5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非法上访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6件8人,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信访秩序。

    四是服务县域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组建优化营商环境迎评专项工作小组及工作专班,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树立特色金融消费诉前化解新品牌,让大量金融纠纷案件在诉前得到及时化解,实现金融机构清收债权成本最小、用时最短、效果最优。落实员额法官包保联系企业制度,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围绕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走访座谈、法律讲座,切实提高企业家防控风险能力。

   个别干警司法能力和作风不够扎实,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发展变化;诉讼服务理念树得不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执行难等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校园法治宣传”“民法典宣讲”等工作的广度与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一要扛牢服务大局时代新使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服务高水平平安梁山建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聚力梁山新发展格局,践行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审判模式,服务金融系统改革发展;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畅通企业破产退出通道,助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二要深化平安梁山建设新实践。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从严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持院长办案制度,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将党和国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全社会。

    三要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体系,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功能定位,扎实推进民意“5”来听行动,密切关注基层民生诉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县民政局党组及班子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陈金明为组长,副局长钟民枢、黄志坚、赖平仔为副组长,涉及领域的股室及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及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特别是涉及到基层政权建设、各类社会组织机构以及涉军队伍等领域,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并利用下属有关单位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3、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在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选举中产生的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对换届选举以来的上访问题进行再研究、再讨论,确保每一个问题过关,对危害基层政权、影响稳定的事情绝不姑息,绝不放过。

4、加强对社会组织及涉军队伍人员进行深入探访,了解实情,及时掌握有关各类情况的进展和有关动态。特别是有些大型企业及社会机构,是否存在有行业垄断,涉黑涉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真正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固基。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制度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作用,深入摸排,及时掌握涉及民政业务领域的有关最新动态,发现问题靠前办公,了解排查,分析情况,及时上报、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以依法行政工作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电子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群、qq群,结合本单位及下属部门有关场所,进行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扫黑除除恶的高压态势,以示党委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

3、加强摸查,一线深挖。利用基层民政部门进行一次大排查,特别是对重点人员,重点组织、重点领域。在排查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重点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范围,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xx人民法院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工作新常态,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加强协作协调,注重综合治理。牢固树立上下左右“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把好关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不断加大协同联动力度,积极与检察、公安、纪检监察、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下大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坚持依法办案原则,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准确认定黑社会组织犯罪,既不随意降格处理,又不人为拔高。持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对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补充,确保案件质量,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既实现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又不降低审判质量,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强力推进线索摸排,提升主动发现能力。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深挖彻查“保护伞”,坚持“扫黑”“打伞”同步进行;切实增强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在立案、信访、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对可能涉及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的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坚决打掉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纵容包庇、通风报信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的“保护伞”,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利用三处派出法庭,在辖区村庄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在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好涉黑案件线索的采集梳理工作,一旦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并移送侦查机关。

广泛发动群众,突出宣传重点。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营造强烈斗争氛围。采用各类媒介,通过召开动员会、开辟专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扫黑除恶进展情况,揭露黑恶势力罪恶行径,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以及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

不断强化扫黑除恶业务学习,重视对审判人员的培训工作,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审判队伍以适应专项斗争需要;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黑恶势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以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专人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涉黑恶案件台账、报告机制,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每月及时报送扫黑除恶工作进展、直接责任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线索报表、成果报表等,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全程留痕。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xx年3月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xx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督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维稳工作第二督导组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县税务局主动作为,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增强职工干部“扫黑除恶”意识。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20重点工作日程,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员堡垒作用,紧紧依靠群众,在全局内要形成齐抓共管、依法严打的高压态势。

二是认真排查,掌握线索。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稽查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稽查立案检查、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挖掘涉黑涉恶线索。结合纳税辅导、执法大督查走进企业、走进纳税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线索收集,全力排查有可能涉税的黑恶线索。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揭发黑恶势力线索,提高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和生存空间。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宣传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以召开会议、张贴公告、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不同方式进行宣传,在办税服务厅等人口密集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全方位无死角,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同时,以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职工自身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高尚情操,积极传导税收工作正能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四是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县委、政府特别是公安部门的扫黑除恶行动。主动对接公安、检察院等政法部门,加大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力度,同时建立健全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情报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组织联席会议,拓宽黑恶线索来源,提升斗争工作实效。对日常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收到核查线索后逐一建档立卡,迅速指派专人进行核查,全程跟踪。对黑恶线索进行准确研判评估,妥善处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不稳定隐患及早介入,尽早化解。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让一切黑恶势力无处遁行。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县委、县政府对在全县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工作安排,全县始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突出严打农村黑恶犯罪主线,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带动化解大量社会矛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新的动向,有的拉拢腐蚀党政干部,寻求政治靠山和“保护伞”;有的横行乡里,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百姓利益,甚至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对抗党委、政府;有的以经济实体为掩护,向金融担保、征地拆迁、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扩张;有的向隐蔽化转型,表现出手段软暴力化、结构松散化、头目幕后化、表面合法化等新特点,逃避打击能力增强。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

面对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有的党员干部政治警觉性不强,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打击不力;有的地方正确的政绩观树得不牢,错误地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方形象和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个别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不到位,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仍未根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牢国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医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

(1)对近年来各科室信访投诉中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2)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医院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3)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黑恶势力。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全院各科室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7)医院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医疗工作所涉及的所有领域中,所遇到的医疗活动、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线索。

(8)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粗放”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要求、硬措施、铁纪律,不折不扣落实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二、总体目标围绕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的问题,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但当,细化工作责任,确保督导组反馈问题全部有效得以整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

组织领导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管理粗放”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四、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关于“五证”公示不规范未上墙公示的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核查清理项目“五证”的许可情况,对“五证”不齐的停止企业经营、销售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将“五证”张贴于项目销售部醒目显眼位置向外公示。四是加强跟踪,定期不定期对项目“五证”上墙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反弹。五是举一反三,对房地产项目类似问题开展排查检查,确保全县项目“五证”规范上墙。

(二)关于民族商业城、民族星城办证迟缓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民族商业城、民族星城项目问题处置方案。二是指导企业完善民族星城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缴纳一户税费办理一户权属证的原则,滚动推进办证工作。三是指导企业通过销售民族星城地下车位、农商行投放资金支持民族星城项目四期建设回笼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完善民族商业城项目供电、地下车位等配套、附属设施。四是指导企业推进项目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通过锁定项目资产,保障税费和维修基金来源,按照缴纳一户税费办理一户权属证的原则,滚动推进办证工作。

五、整改要求(一)思想高度重视、注重整改效果。各单位责任股室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工作抓细抓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整改效果。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照整改措施及要求,严格整改工作标准,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彻底。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由局政法股统筹协调各股室开展对问题的整改,搞好上传下达,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0督导组向省委第1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和本轮督导“六个突出”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川扫黑〔20xx〕18号、威扫黑领发〔20xx〕13号的要求,明确工作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狠抓落实,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从存在的问题中看到工作落实的差距,从点上的问题看到面上工作的差距,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部整改到位。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重、耽误整改进程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政治站位。

1.部分单位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破除不愿打、不真打、不敢打的错误思想,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滞后,没有与政法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整改措施:将扫黑除恶纳入重要议程,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阵地拓展不够,宣传策划不够深入,缺乏持续性,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色氛围,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引起共识。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发现线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声势。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没有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没有在单位官网上设立扫黑除恶举报平台。

整改措施: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完成时限:20xx年9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依法打击。

1.线索摸排手段单一,质量不高。

整改措施: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线索摸排不深入,不细致,部分成员单位线索摸排为零。

整改措施:压实责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摸排,把线索摸出来。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侦办案件人员在深挖、扩线、串并、取证等方面意识不强,深挖彻查执行不到位,案侦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依法办案,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黑恶案件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整改措施: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重要线索要上提一级,坚决依法严惩。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连界派出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综合治理。

1.综合治理重视不够,措施不实,基层治理和重点行业乱点的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那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个别行业、个别地方已发现的黑恶势力团伙,跟进整治不力。

整改措施:深刻剖析滋生黑恶势力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下深水、出真招进行整治。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四)深挖彻查。

1.深挖彻查涉黑恶问题和“保护伞”不够。

整改措施: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深挖彻查,针对问题比较突出,组建工作专班,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纪检监察部门与政法机关衔接不够,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落实与政法机关同步协调办案机制,做到法纪衔接,协调推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案明纪的正面导向作用发挥不够,相关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和专题警示会、反思会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实施以案明纪,坚持做到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开专题警示会、反思会。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纪委。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建设。

1.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改措施单一,缺乏针对性,整顿工作推进不平衡。

整改措施:把整顿软弱涣党组织与整治治安乱象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取信于民。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基层干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村(社区)书记和第一书记的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镇社事办。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未设在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流动性大、更换频繁,工作延续性不够。

整改措施:专题研究,召开动员会,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增加工作力量,落实专门机构。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镇组织办。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痕迹管理不强,资料收集有所欠缺,资料归档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措施: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收集资料,建立台账,制定目录清单。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各部门。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医疗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医疗领域涉黑涉恶六类问题:

1.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力;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医院秩序的“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3.寄生在医院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4.在医院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5.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

6.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8月30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并多次召开党委会和乡村干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村也于9月3日前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将县乡会议精神做了传达,同时对本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

二、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乡党委、政府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接《通知》后,党委、政府迅速组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及时传达《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宣传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综治维稳办主任、乡派出所所长、综治维稳专干、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和工会主席等为成员的乡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维稳办,由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成员单位或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相关事宜。村委会也成立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宣传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由乡综治维稳办牵头,以派出所为主体,司法所、文化站和全乡网格员共同协助配合,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以全民参与为主线,开展宣传:

1.利用赶场天悬挂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扫黑除恶专题片等开展宣传,赶集过往群众积极观看扫黑除恶宣传图片,发放宣传资料900张,受教育群众约2000人/次。

2.到乡九义校、赵坪小学、卫生院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3.在乡政府宣传栏上张贴相关扫黑除恶知识。

4、利用led、短信、村公告栏、阵地建设、各村外出党员微信群,在家村民微信群等开展宣传。

5、利用摩托车搭载音响流动播放扫黑除恶音频宣传。

四、突出管理,加强摸底排查。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工作成效。

1、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了全乡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战争,对遏制黑势力人员滋生,落实宣传教育、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的禁毒工作环境。

2、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了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打击恶霸意识。

3、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为巩固“平安”创建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打击恶霸势力的意识,在全乡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通过摸底排查,乡未发现一起黑恶势力。

六、目前存在问题。

1、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地点多为村委会周边,对较为偏僻的组户宣传力度还不足。

2、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各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重要性的紧迫感认识还不足,摸排的问题上报和反馈不及时。

3、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乡中心学校等部门和单位联系还不够密切,没有建立起联动联控机制,情报共享方面还存在短板。

七、下步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并及时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严格执行“月报告”,每月向乡综治维稳中心汇报上月全村扫黑除恶摸排问题及其矛盾纠纷问题汇总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和单位相互协作,加强联动联控机制,实现资源和情报共享,坚决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时嘱咐儿子刘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意在教育刘禅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这句话至今对我们修身养性仍具有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社会转型期积累了不少矛盾,在赚取经济利益过程中的非常规手段也不是小概率事件,某些人法治不彰的理念渐渐固化,诸多原因,导致一些地区、行业和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虽然,这些涉黑、涉恶势力并未产生颠覆性破坏,很多时候是以化“恶小”的方式存在。但这种“恶小”,危害却不小,它们渐成搅乱一方安宁的祸水,成为很多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社会痼疾。对于它们的依法严惩,势在必行。

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因此,扫黑除恶工作,一定“不以恶小而不为”,必须是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对黑恶势力绝不手软,对“保护伞”连根拔起。

扫黑除恶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和《中共**市林业局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局贵林党字【2019】16号),结合我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实际工作,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总支书记**任组长,总支副书记、场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林场各分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场扫黑除恶办,由徐道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研判分析和部署。及时召开场党政联席会议、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落实上级反馈及自查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一是再部署、再落实专项斗争工作。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反馈问题后,我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专题场务会及专题研究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同时,组织各分场、各部门负责人召开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把握重点,补齐短板,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扎实开展分级分类谈话工作。围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部署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下阶段的工作措施等内容,我场按分级分类谈话要求组织开展相关谈话工作,切实将谈话精神层层传导,督促各级领导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一是加强辖区巡逻,提高见警率,充分调动党员志愿者、网格员队伍参与巡逻防控。二是加强**河沿线区域盗采砂石整治,积极主动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三是开展吸毒人员、刑释人员、严重精神障碍肇事肇祸等重点人员管控,防止出现极端事件造成负面社会影响。

一是加大线索排查和检查力度,对因管理混乱、矛盾纠纷比较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存在弱化虚化问题,从而导致黑恶势力乘虚而入、繁衍滋生的问题进行地毯式摸排。二是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吸纳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参与基层治理,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人员插手基层事务、进入基层干部队伍。四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抓好基层干部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我场积极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及社会宣传载体负责单位,将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标语等内容大范围宣传,力争做到宣传工作不留死角。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宣传报道了查办的典型案件,全面传达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社会知晓度。

二是结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宣传“六进”。我场着力开展扫黑除恶“进网络、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通过以群众喜见乐闻的形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宣传力度和关注度,掀起新一轮宣传高潮,进一步壮大扫黑除恶声势。

一是拓宽线索摸排渠道。我场进一步加强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反映和信访投诉等渠道,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再深入细致摸排,进一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强化线索移交应用,从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

二是提升业务工作能力。针对“线索排查力度有待加强”问题,我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基层组织培训活动,如组织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管理专题培训班、组织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场培训,切实提升各单位自身业务范围内的线索摸排能力、台账整理能力和纪律意识。

我场扫黑除恶办通过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和联动对接工作,强化与公安、纪检、组织等部门的问题线索快速移交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迅速掌握我场线索侦办情况。同时,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线索分析研判会议,通过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进行深挖摸排研判,公安机关采取有效侦查手段侦破重点目标案件,取得突出成效。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建立下发了督导工作制度、约谈制度、领导班子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由场领导小组牵头落实,督促全场各单位落实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通过前期摸底、中期培训、后期督导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起专门的台账,逐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办法、落实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到位,不出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总结

为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平台作用,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一是指导村两委会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二是有计划地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向村民讲清楚涉黑涉恶、贿选等问题的巨大危害和处理结果。三是引导村民把扫黑除恶等方面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帮助他们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举报通道安全、畅通。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守责,坚持定期研究白石村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生成。

截止目前,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帮扶包抓村白石村扫黑除恶专题会议3次,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群众213户806人,对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全体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并听取了村两委会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我们深入排查,暂未发现白石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党员有涉黑涉恶涉伞问题,村班子成员中没有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没有突破“五选八不选”要求的情况,党员干部没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群众对扫黑除恶政策知晓率普遍较高,不存在矛盾纠纷未化解、积案冤案未了结、遭受暴力欺压威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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