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专业年会通知(精选17篇)

时间:2023-12-14 07:47:43 作者:XY字客

在学校里,我们打下了扎实的知识基础,同时也学会了如何与他人相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75%。

专项基础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远(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广东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特别是术科考试工作,要按照有利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试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各级招生部门和考点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精心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要切实做到考试组织严密,考场秩序良好,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评定成绩公正、准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法纪教育,坚决杜绝舞弊案件的发生,保证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质量。

(一)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政策,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提前招生,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课试题由国家统一进行命制,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2.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高考考生号,并与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且选报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及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但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的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兼报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已被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所兼报专业不再录取。

3.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成绩须符合以下要求:文科类考生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4.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报考对象必须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已在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一律不准报考。招生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在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对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报考材料进行严格认真核查,特别要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对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进行验证审核。必要时,招生院校要主动商请有关体育行政部门协助核查运动员等级证书,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在第一时间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招生院校未履行资格审查责任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高校该专业招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文化课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6.体育专项考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的体育专项考试。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制定包含报考条件、报考手续、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实施办法、招生计划安排、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和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内容在内的招生简章,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我院高招处备案后向考生公布。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5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安排。

(二)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

报考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全省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然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仅限报考语文、外语、理科数学和理科综合)。报考该类专业考生可兼报普通高考理科类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其他专业考生相同,但不能在同一批次内兼报。在同一批次内只能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理科类专业志愿。

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仅限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成绩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75%。

专项基础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远(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普通高考体育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10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名时间、方式与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相同。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于2016年12月1-10日先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然后凭高考考生号在国家体育总局和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术科)的报名和考试。

(一)考点设置。

2017年我省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考点设在广州体育学院。联系单位: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024685、38024562、38027983(传真);地址:广州大道中1268号;邮编:510500。

(二)考试组织安排。

1.考试的时间及批次安排。

全省体育术科统考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1月20日。

全省考生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报到检录时间及缴交考试费办法另文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点报到和检录,未按时报到并检录的考生禁止参加当年体育术科统一考试。

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由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确保应试考生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所在学校必须指定专门老师督促考生购买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并告知考生和家长考试中存在的所有意外和风险,以保证考生旅途和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

2.考试领导小组的建立和职责。

体育术科考试考点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招生办公室、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负责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宏观政策和成绩的录入等工作,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要严格执行体育术科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切实组织好体育术科考试。

3.严格挑选和培训主考、监考人员。

考点和各有关院校要积极推荐、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作为主考、监考人员。同时,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他们熟悉业务、增强责任感。主考、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考场管理。

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考试序号,由检录人员使用指纹识别系统进行身份检查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检录时间的,一律不予以补考。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穿着带有地区(或中学)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不得携带训练器材进入考试现场,并进行服用兴奋剂的抽检等等。

(三)成绩管理。

为了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工作,体育术科考试成绩将采用计算机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录入,并将成绩分市汇总,再下发到考生所在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一)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将按考生志愿顺序,提供档案给招生院校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录取批次与普通文理专业同批次进行,并实行传统志愿投档(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具体招生院校批次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文件精神自行确定。各市招生办公室可协助有关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建档、录取等有关工作。各招生院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各招生院校体育专业都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录取。严禁以该专业名义录取学生,入学后转其他专业学习。

体育类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普通类考生相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请慎重报考。为确保安全,考生在参加体育术科考试前应到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参加体育术科统一考试。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除上述要求外,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明确刊登,并向考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大力度,切实抓好体检工作。体育考生在入学后,各高校要进行身体条件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体检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新疆年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

(二)凡报考2019年区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社会体育等)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测试。

(三)测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800米跑。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四)各地、州、市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于4月5日前确认已缴费考生的信息(单报考生信息由地州、市招生部门负责确认)。

(五)测试点于4月20日前核对考生信息数据,分组生成体育测试准考证。

(六)考生于4月21日起可登录新疆招生网,须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阅读考生考场规则及体育类专业测试诚信承诺书)并承诺。在网上自行打印《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测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测试准考证”),凭专业测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2017年我省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考点设在广州体育学院。联系单位: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024685、38024562、38027983(传真);地址:广州大道中1268号;邮编:510500。

(二)考试组织安排。

1.考试的时间及批次安排。

全省体育术科统考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1月20日。

全省考生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报到检录时间及缴交考试费办法另文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点报到和检录,未按时报到并检录的考生禁止参加当年体育术科统一考试。

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由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确保应试考生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所在学校必须指定专门老师督促考生购买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并告知考生和家长考试中存在的所有意外和风险,以保证考生旅途和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

2.考试领导小组的建立和职责。

体育术科考试考点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招生办公室、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负责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宏观政策和成绩的录入等工作,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要严格执行体育术科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切实组织好体育术科考试。

3.严格挑选和培训主考、监考人员。

考点和各有关院校要积极推荐、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作为主考、监考人员。同时,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他们熟悉业务、增强责任感。主考、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考场管理。

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考试序号,由检录人员使用指纹识别系统进行身份检查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检录时间的,一律不予以补考。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穿着带有地区(或中学)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不得携带训练器材进入考试现场,并进行服用兴奋剂的抽检等等。

(三)成绩管理。

为了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工作,体育术科考试成绩将采用计算机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录入,并将成绩分市汇总,再下发到考生所在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山东专业类学校高考志愿模式变化通知

以前的志愿模式下,部分考生因不服从院校的专业调剂,而被投档院校退档。“专业(专业类)+学校”取消了专业调剂,考生不必担心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了,考生也因此不会存在“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而退档”。

另外,

“专业(专业类)+学校”的模式仍然是平行志愿,与原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相比,仍然有一些共同的规则。

第一,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都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先从最高分(位次)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是从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投档。

第二,志愿顺序对考生有先后之分。对考生来说,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位次、志愿顺序进行。计算机对考生所填报的96个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先检索第1个志愿,符合条件就投档,不符合条件立即检索第2个志愿,以此类推。一旦检索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并投档,后续志愿立即同时失效。所以对考生来说,精心安排志愿次序非常重要。当然,平行志愿的每一个志愿,对考生来说都是第一志愿,不管被第几个志愿录取都是第一志愿。

第三,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专业志愿,其余专业志愿即失效。即使考生被投档的专业退档,也不会再参与后面志愿的投档,需要在下一次重新填报志愿。

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工作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委会,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2017年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录取工作从7月10开始实施。为做好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含省外高职院校中专招生)在青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7月10日至20日。考生档案报送时间:7月29日至8月1日。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不限;。

5.家长和考生具有在青户口或居住证。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报名。

(三)报名方法。

省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以中考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考生到户口所在地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办报名。报名时携带同底版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贴在《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登记表》上。

(四)填报志愿。

选报省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要填写《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登记表》,由负责报名工作的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办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还要在“校内其他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同批学校是否服从调剂”栏中明确填写“是”或“否”,不填写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学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毕业生由乡镇、社区或家长单位负责)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录取。

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7日。相关招生院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提取考生档案。录取时,严格按照学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并且对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志愿内落选生,由省招办调剂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与否。

填报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学生的档案,由市(州)或相关考区招办收集,于8月1日前交到省招办,由省招办向招生学校办理提档手续,招生学校按省招办提供的程序录入拟录取学生信息,交由省招办打印录取审批表(一式3份)。

四、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与会考处。

联系人:项英鹿道红。

邮编:810008。

2017年6月12日。

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招委会成立青海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省级统考工作,招生办负责管理与监督,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负责具体的考务实施工作。设点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职能小组(包括仲裁组),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执行细则,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严格规范管理。设点高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安全、有序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我省2017年艺术省级统考实施细则和考试应急预案,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于开考前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艺术省级统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并录像。要加强信息管理,凡审核材料、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扫描后电子化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四年以上备查;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

(三)严守工作纪律。设点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命题、制卷、试卷保管和参与考评人员信息的保密工作。加强考评人员选聘,各类别专业考评人员(含仲裁小组成员)应由一定比例的省外高校专业教师和校外专业教师或专家共同组成,并采取现场随机方式产生。严格实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的,不得参与任何考评工作。所有涉题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考评人员必须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和其他考务人员的上岗前教育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四)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处理。对在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学籍。加强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广泛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增强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透明度,从今年起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由省招委办公室公开面向社会征集若干名考生家长,作为社会督考员参与我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的现场监督,同时每个专业类别考点派出省级巡视员加强考试巡查,以更好服务广大考生和确保省级统考的公平、公开、公正。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考试内容和要求,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加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

附件: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2.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考试院校名单(13所)。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29所)。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备注: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高职)和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高职)可以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

附件2。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名单(13所)。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陕西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二)各市(区)录取新生名单信息务必全面准确,录取新生名单格式见附件1(请使用宽行打印纸)。对不能按照规定格式打印录取名单,或录取名单中信息不全者,省招办将不予备案。

(三)凡在陕招生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须到生源户籍所在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在省招办备案。录取通知书只加盖招生院(校)印章,并明确标注学历层次及学制年限,不再加盖省、市两级招办“普通中专录取新生专用章”。

(四)艺术、体育类单独招生录取,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09年陕西省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函〔2009〕6号)要求执行。录取手续由学校所在市(区)招办负责办理,请各有关招生学校在8月15日以前,按照中考报名信息标准,向学校所在市(区)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库(库结构见附件2)。

(五)职业技术学院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三二连读院校)的招生,由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联合组织进行,同时在录取名单上共同签字确认。新生录取通知书须加盖职业技术学院印章。

(六)委托在陕相关学校代为录取的外省学校,须提前将委托函报送省招办中等教育考试处,同时将委托文件寄往代招学校。代招学校录取人员须持委托学校函件和本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场所报到。

海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省级统考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对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到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各市县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考前要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请各市县速将本通知转发本考区各普通高中学校。

附件:1.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海南省考试局。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

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附件2。

注:各科类满分为250分。

做好广东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政策,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提前招生,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课试题由国家统一进行命制,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2.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高考考生号,并与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且选报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及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但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的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兼报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

3.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成绩须符合以下要求:文科类考生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4.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报考对象必须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已在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一律不准报考。招生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在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对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报考材料进行严格认真核查,必要时招生院校要主动商请有关体育行政部门协助核查运动员等级证书,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在第一时间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招生院校未履行资格审查责任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高校该专业招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文化课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6.体育专项考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的体育专项考试。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制定包含报考条件、报考手续、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实施办法、招生计划安排、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和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内容在内的招生简章,报我院备案后向考生公布。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5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安排。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促进考试公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并提出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要求,现一并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考点高校要成立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校级统筹,认真执行教育部和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扎实做好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二、调整录取批次。2017年艺术类所有专业将原来在第三批本科招生的院校并入第二批本科院校招生。

三、确保考试安全。各考点高校要对专业考试工作精心准备,对考试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命题、制卷等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要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落实到位、督查到位的考试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相互监督;要加强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对专业统考过程实行有效监控,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四、规范考试管理。各考点高校要周密部署,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切实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遴选评委,加强对评委的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评委要签订诚信评价承诺书,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做好试题(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各考点高校要优化考点考场设置,做好专业考试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考生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的考试氛围。

按照教育部“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的要求,各高校应尽量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五、强化信息公开。各级招生办和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便捷考生查询有关信息;并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专业考试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强信访工作,对考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妥善解决。

六、严明考试纪律。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程序和规定,严肃查处考试舞弊和违纪行为,严惩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和高科技作弊,对作弊考生要按照规定取消相关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附件: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陕西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各地编排准考证号结束后,到报名县(区)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报名。

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5个类别: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其中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以下简称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联考。播音编导类实行专业基础笔试统考,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笔试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表演类专业课(省内招生院校及专业见附件3)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招生院校的同类专业也可自行联合组织专业课考试。

省外院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艺术类专业,由招生院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课校考。

经研究决定,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工作由西安美术学院组织实施,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工作由西北大学组织实施。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

1.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报名。

拟选择报考美术类、播音编导类的考生,请于2016年12月21日08∶00至23日18∶00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完成专业课统考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相同。

2016年12月28日08∶00开始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专业课统考准考证。

2.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报名。

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于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5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查询报名安排,按规定程序报名。

3.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先报名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考试合格者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合格证》到招生院校参加专业课校考报名。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4.省内院校表演类专业课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5.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要求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6.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办法。

1.选择考试类别。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由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其中,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设有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等六个专业类别,各个类别所对应的招生专业详见《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附件1)。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这六个专业考试类别中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名和参加考试。

凡报考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等六类艺术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的考生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省级统考。凡要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中未开考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校考,不需参加省级统考。

考生参加省级统考和校考以后,经审查不具备我省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其参加省级统考和校考的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将被取消。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艺术类考生,不能参加在我省本科a批(2017年合并本科第一、二批为本科a批)录取学校的校考,自行参加的,其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将不作为本科a批学校投档的依据。

2.填报专业考试类别。在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登陆省考试局网站,进入高考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界面后,在报考“科类”选项中选择“艺术(文)类(我省不设艺术理类)”,并在该界面自动弹出的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书法类以及校考选项中选择一项。所选报的专业考试类别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如果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已开考的,应该根据本人拟报考校考的专业,选择相应省级统考开设的考试专业类别;如果所报考校考的专业类别在我省的省级统考未开考的,考生可以在该界面选择校考选项。

3.网上缴费。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须缴纳艺术专业考试费(每人160元);仅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不须缴纳省级统考考试费。报名费的缴纳均在网上进行,缴费时间截至2017年1月8日17:30分,逾期未缴费的,不予以安排考试。

4.打印准考证。参加艺术省级统考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12日至15日,自行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打印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或未在网上缴纳艺术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省级统考资格。

做好广东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75%。

专项基础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四、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考生报名时间与地点。

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通知

申请与受理。地方所属院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教育评估机构提交认证申请。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评估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查阶段。

现场考查。教育评估机构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结论审议。教育评估机构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行审议。

结论审定。教育评估机构将审议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有效期6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6年”“不通过”三种。认证结论适时公布。

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做好广东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全省体育术科统考时间为:。

全省考生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报到检录时间及缴交考试费办法另文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点报到和检录,未按时报到并检录的考生禁止参加体育术科统一考试。

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由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确保应试考生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考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以保证考生旅途和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

2.考试领导小组的建立和职责。

体育术科考试考点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招生办公室、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负责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宏观政策和成绩的录入等工作,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要严格执行体育术科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切实组织好体育术科考试。

3.严格挑选和培训主考、监考人员。

考点和各有关院校要积极推荐、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作为主考、监考人员。同时,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他们熟悉业务、增强责任感。主考、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考场管理。

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考试序号,由检录人员使用指纹识别系统进行身份检查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检录时间的,一律不予以补考。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穿着带有地区(或中学)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不得携带训练器材进入考试现场,并进行服用兴奋剂的抽检等等。

(三)成绩管理。

为了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工作,体育术科考试成绩将采用计算机管理,考试成绩回收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录入,并将打印出来的成绩分市汇总,再下发到考生所在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七、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事项的通知

省外高校须使用山东省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驻鲁高校自愿选择是否使用,若使用须提出书面申请。

(一)网上报送专业考试信息。

1.高校艺术校考网上信息报送的身份认定,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给的密钥文件为准,各相关高校要做好密钥文件的保管保密工作,没有取得密钥的省外高校不能在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

2.各相关高校于2019年1月9日前,凭各自的密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信息报送系统(http:///art),准确填写本校考试信息:学校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代号(须与随后上报招生计划的专业代号一致)、专业类别、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需求、校考收费标准(以当地省物价局批文为准)、学校账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驻鲁高校可不报送考试需求、学校账号等信息。

3.相关高校必须参照附件1的内容明确其专业所属类别,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招生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确定专业所属类别(联系电话:0531-81916023)。

4.各高校务必认真核实所报送的考试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修改。

(二)签订考试协议。

拟来山东省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高校,须与选定的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签订考试协议。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商定,要求内容具体,责任明确。各高校须将网上报送信息打印后加盖招生部门公章,邮寄至承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携带高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及山东省发给的密钥作为有效凭证。不允许高校委托非本校正式工作人员来山东省所设考点组织考试。

牵头组织艺术联考的省属高校须与加盟各高校签订联考协议,共同制定考试方案及专业成绩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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