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管理制度(专业23篇)

时间:2023-12-05 11:57:17 作者:文轩

在进行装修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经典的装修案例,来获得灵感和启发。我安装了智能家居系统,通过手机App可以随时控制家中的灯光、空调和窗帘,带来更高的生活便利性。

物业装修管理制度【】

时空谷人。

第一条为加强xx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确保装饰装修的工作质量和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根据建设部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xx内所有住宅的装饰装修活动,必须接受xx物业管理部的管理,装修人不得拒绝物业管理部人员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以便更好的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居住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投诉和控告。

第四条凡进住xx的住户,房屋需要装修时,应先向物业管理部申报装修的项目,施工期限,填写住户装修申请表,交纳装修施工保证金1000元,经物业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xx内房屋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

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二)。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

(三)。

拆改供暖设施、管道或燃气设施、管道。

(四)。

任意剔、凿楼板,切断楼板中的受力钢筋。

(五)。

使用对环境有污染或没有规格、型号、厂地、合格证书以及不符合消防要。

求或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装饰材料。

第六条在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部人员有权例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规定者,酌情对其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于确实需要重新布局的情况,应事先递交专项申请和图纸,经物业管理部及有关方面批准后方可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始施工。

第八条装修施工负责人必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熟悉xx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队负责。

第九条未经物业管理部允许,装修施工队不得在xx内楼道、庭院等公共场所操作。

第十条要加强装饰装修的消防管理和预防工作,施工队要做好用电、用火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需进行电、气焊操作的,必须经物业管理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对随便在楼内使用明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处罚10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装修时,应保持施工现场、料厂的清洁卫生,不准将装潢垃圾倒在公共道路上,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掷,需袋装投放到指定地点,由清洁工统一清运。

第十三条装修时间必须安排在每天上午7: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否则,物业管理部有权给予停电、停水处理,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留宿者,要将留宿人员名单报物业管理部,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第十四条住户装修完毕且没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经物业管理员检查验收后,装修保证金予以退还,装修装潢所产生的垃圾要送到指定地点由物业管理部统一清运,普通住宅楼业主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100元,别墅楼业主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150元。

第十五条装修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装修人要求进行违章装修施工时,应解释说明,不予施工,否则,经物业管理部人员检查发现有违章行为后,除装修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外,装修施工队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十六条住宅装修工程竣工后,由物业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若发现有违章行为的,物业管理部有权要求装修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改正,并将检查纪录存档。检查合格后,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装修人出具室内装修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书应明确装修工程的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一、我个人认为将下面的内容删掉应该妥当些,要不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验房时应注意的事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门窗系列。检查窗框是否牢固、安全、平整,门窗是否严密,门锁、窗钩有无质量问题,玻璃是否防水密封。

(2)供排水系统。水管、水龙头、水表是否完好,特别是下水道是否堵塞,坐便器、地漏、浴缸排水是否通畅,特别是有无泛水现象。

(3)供电系统。电灯、电线(包括线管)是否有质量问题。

(4)安防系统。门禁使用是否正常,部件是否有质量问题。

(5)地面、墙面、屋顶系列。是否平整、起沙、剥落,是否裂缝、渗水等。

二、物业公司不是执法机关,没有权利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下面不太妥当。对随便在楼内使用明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处罚100-200元,三、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所以下面也不妥当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物业管理部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催交措施。

以上仅代表个人意见,不对之处敬请谅解。

xx年xx月xx。

物业装修管理制度【】

为保障住宅区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根据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本住宅区房屋装修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装修申报程序:

1、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7天向物业公司申报,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详细的施工图和提供施工队伍名称、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法人代表的有效证件、施工负责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等,送物业公司审批。

2、审批通过后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按照《房屋装修预交押金和收取综合服务费的标准》收取押金。

4、工程完工后,经物业公司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可退回押金;若有上述问题,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和罚款,多退少补;完工半年内,如发现上述问题,由装修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5、工程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收取管理押金的10%作为管理服务费,包括施工队伍的管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施工许可证等。

6、住户装修申请时必须缴清所有费用方可办理装修手续。

二、装修范围:

1、不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版、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水管道、电路等;

3、不得封闭阳台、平台或改变阳台、平台的用途;

4、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形状以及外墙面的装饰;

6、不随意改动有线光纤线路、网络线路,并留好检测口;

1、装修时间必须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不得擅自延长装修时间,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只有无噪音的工作经过向物业公司申请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延长。装修工程签定施工协议最长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凡超过签约时间一天按保证金1%交纳违约金。

2、装修垃圾应该及时的清运,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

3、如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供电增容等,还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施工人员必须在物业公司保卫部根据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办理出入证。

5、非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装修应出据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书、委托书或相关书面证明;

四、违章装修处罚: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视情节扣除管理押金。

7、根据省、市、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进行。

五、未尽事宜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为准。

物业装修管理制度

规范装修(包括施工)的申报、审批的程序,以便对大厦的装修实施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装修申请的审批。

3.2管理员负责对装修的申报、进场、监管和退场等过程进行跟踪和管理。

3.3管理员负责向业户解释有关装修方面的咨询。

3.4管理员负责办理简易装修的审批与验收。

3.5工程部负责装修过程的用水、用电的管理,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

3.6安管队负责装修现场的消防治安的巡视和检查。

4工作流程。

4.1业户装修流程图:见附录一。

4.2装修的申报。

4.2.1客户在进行装修前,须向管理中心申报装修内容,如实填写《装修申报表》。

4.2.2客户应提供装修单位资料、装修材料,如涉及大厦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装修,须提供相应的图纸等。

4.2.3涉及消防设施改造、停用或拆除的装修,施工单位还需按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供消防局的批文等。

4.2.4装修单位资料包括:。

4.2.4.1营业执照复印件。

4.2.4.2资格证书复印件(零星工程不需此项)。

4.2.4.3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

4.2.4.4需进行电气、电焊、氧焊作业的应提供相应的操作证复印件。

4.2.5装修单位必须按面积大小自行配备相应灭火器(在《装修许可证》写明)。

4.3装修审核与审批。

4.3.1管理员审核业户提交的装修申报资料,参照《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初审。

4.3.2管理员初审内容。

4.3.2.1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墙面及公用设施设备等。

4.3.2.2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有无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4.3.2.3装修单位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4.3.3表格填写是否正确、齐全。

4.3.4报材料不完整时,管理员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待申报齐全后交由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5确认装修申报材料合符本规定要求后,管理员应将材料整理并送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6装修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管理中心经理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不涉及房屋本体结构、公共设备设施及消防的装修,如油漆、刷墙等可由管理员直接审批)。

4.3.7对大厦正常办公或日常管理造成影响的装修项目,管理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同客户及施工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后,方许办理进场手续。

4.4装修单位的进场手续。

4.4.1装修申报项目批准后,管理员应通知客户及装修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进场手续。

4.4.2装修单位交:。

4.2.4.1装修公共区域保护费30元/m/60天;。

4.2.4.3垃圾清运费600元/户;。

4.2.4.4电费:按供电局收费,加收5%电损费,最高不超过500。

4.2.4.5购置灭火器:150元/个;租5元/天,押金150元/个。

4.4.3装修单位交纳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押金20元/张。

4.4.4管理员将《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及《装修管理规定》发放给装修单位。

4.4.5装修施工许可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机动车临时出入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

4.5.1遵守大厦的管理制度,并服从管理中心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4.5.2禁止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5.3禁止在承重墙、梁、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4.5.4禁止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毫米)等。

4.5.5禁止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

4.5.6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4.5.7禁止破坏或拆改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4.5.8禁止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

4.5.9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法规规定的易燃装修材料。

4.5.10禁止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及进行违章搭建。

4.5.11对于以上行为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保证金外,业户及装修单位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5.12业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应仔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及辖区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装修审批意见进行文明施工。

4.5.13装修单位应将《装修许可证》、《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张贴在显眼处,便于管理中心检查。

4.5.1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进出与施工无关的场所。

4.5.15施工人员及搬运装修材料只能使用货梯,违者将酌情给予处罚。

4.5.16装修垃圾须用袋装,并按管理中心指定位置、方式堆放和运送。

4.5.17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应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地点,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4.5.18正常装修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周六和周日8:00-17:30时,若在非规定时间内施工将处以罚款(100-500元)。

4.5.19装修单位如需加班应提前提交加班申请,经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可将装修时间延长至22:00时,但施工队必须在22:00前全部撤离大厦。

4.5.20装修工期,最多不超过90天,特。

殊情况须办理延长手续。

4.6施工期间的管理。

4.6.1管理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主要核实《装修许可证》装修范围及违章违规行为。

4.6.2工程部值班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用电、用水的巡查。

4.6.3巡逻安管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消防、治安巡查。

4.6.4管理员、值班员、安管员在进行施工巡逻时,发现有违反规定现象应制止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同时将情况并记录在《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中,如属违章现象应按4.7相关程序执行。

4.7违章处理。

4.7.1处理违章的原则。

4.7.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7.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7.1.3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7.2常见的几种业户违章现象。

4.7.2.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的功能或布局。

4.7.2.2在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钻、凿、拆、搭建。

4.7.2.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7.2.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7.2.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7.2.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如:堵塞消防通道、私自动用灭火器(应急灯、消火栓、喷淋、指示灯等)及损坏消防设备或器材的'行为。

4.7.2.7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造成火灾隐患等。

4.7.2.8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

4.7.2.9施工现场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4.7.2.10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或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7.2.11破坏卫生、绿化设施设备的行为。

4.7.2.12在公共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张贴或乱涂写等。

4.7.2.13高空抛物、倒污水等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4.7.2.14播放高音喇叭或制造超量噪音(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不得进行大噪音的作业)等影响大厦正常办公的行为。

4.7.2.15违章停车、违反交通管理秩序或对停车场、道路造成污染的行为。

4.7.2.16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或其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7.2.17有可能损害其他业户利益或影响大厦正常办公或安全的行为。

4.7.3处理违章的方法。

4.7.3.1违反4.7.2规定的行为,尚未对大厦业户安全或经济构成威协的行为视为一般违章行为,除一般违章以外的行为视为重大违章行为。

4.7.3.2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应以劝导、教育为主。

4.7.3.3重大违章行为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中心经理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a.限期整改;。

b.赔偿经济损失。

4.7.4违章处理流程。

4.7.4.1管理中心各岗位人员发现装修人员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管理中心。

4.7.4.2管理员接到装修违章信息后,应登记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7.4.3属重大违章行为的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处理。

4.7.4.4属一般违章行为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助理处理。

4.7.4.5管理中心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信息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处罚、赔偿经济损失或其它合法的处理意见。

4.7.4.6对于业户漠视管理中心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可与甲方物业管理监管部门协调解决。

4.7.4.7《违章整改通知单》经管理中心经理签署后生效,由管理员执行。

4.7.4.8装修违章罚款,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装修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可要求施工单位给予赔偿。

4.7.5退场手续。

4.7.5.1装修完工后,装修单位应持《装修申报表》、《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卡》到管理中心办理验收手续。

4.7.5.2管理员应在当日检查装修现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有无违反本规定的违章行为。

4.7.5.3管理员收回《装修许可证》、《装修责任书》、《临时出入卡》、《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

4.7.5.4管理员现场检查后无发现问题,在《装修申报表》的验收意见'栏目中注明'检查合格'。

4.7.5.5管理员将《装修申报表》上报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后,开具《退费通知单》并办理装修保证金及临时出入卡的退款手续。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楼宇巡视检查管理规程》。

5.2《装修申报表》。

5.3《装修检查记录表》。

5.4《违章整改通知书》。

5.5《退费通知单》。

装修管理制度

厂房装修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厂房装修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厂房装修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厂房装修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厂房装修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厂房装修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厂房装修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厂房装修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物业装修管理制度

业主(办公公司)应严格按照申报并经批准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装修,应委托具备装修施工资质的专业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业主(办公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并提交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及装修施工资质证书等资料。

1.业主(办公公司)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并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7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上报物业管理处,同时交纳装修管理的有关费用(装修押金),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标准》。

2.业主((办公公司)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后,方可装修施工。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切实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装修公司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行业规定,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由装修公司申请。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节假日必须停止施工,特殊情况以管理处通知为准。

5.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由管理处颁发的《临时施工工作证》,随时接受并配合管理处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6.装修单位内每50平方米配备co2干粉灭火器一个(2。

装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装修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改造工程合理有序开展并处于受控状态,特做以下规定。

1、需要改造的厅房、岛柜,由其承租方或供应商负责填写《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在开工前报后勤保障部进行消防与用电的审图。

2、承租方或供应商自行联系、安排装修施工人员,并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名单报我公司,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

3、夜间加班施工的.,需在后勤保障部办理施工证,由卖场管理部提前办理加班申请手续,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指导。

1、施工用电必须由商场电工负责从指定位置接入,用电负荷必须经商场电工核准,并随时接受后勤保障部专业人员的检查指导。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胶质线作临时电源线。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泼水,污水必须倒入指定区域。

1、各类灯箱必须在适当位置钻不小于直径16mm的散热孔若干。

2、所有的灯箱材料必须是阻燃的,如是木质材料,必须刷防火涂料三遍。

3、商场厅房、岛柜灯箱必须使用带有金属外壳的电子整流器(须经国家电工认证的合格品牌);厅房顶部辅助照明功率因素必须大于0.90-0.95,金卤灯功率不大于70w,射灯安装必须使用低压灯具;所选电器、开关箱、电线必须有国家或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质量证明及安全认证3c标识。

4、灯箱内灯可使用密封型灯具,光源必须选用t5型灯管。灯具固定必须牢固,主导线必须采用不小于bv105-2.5平方毫米铜芯导线,灯脚间连接使用优质软导线,且穿上黄蜡管,并与顶板商场照明分开,独立回路到指定的控制箱内。

5、电源导线必须穿pvc管或其他经认可的阻燃管材,若使用金属管,两头则必须加绝缘护口,所有电源接头处需做分线盒密封,敷设在天花顶上的线管应悬空固定,吸顶灯及附件应牢固安装。

6、灯箱内灯管数以1平方米灯箱面积安装2支40w日光灯管为宜,以防过热。

7、所有厅房必须安装电表(dd862-4型),安装位置由商场指定。

8、商场厅房、岛柜制作在灯箱封闭之前需经商场电工检查,合格后再封闭安装(由商场电工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9、地面严禁钻眼。

10、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范进场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如发生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将对其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严禁乱倒污水、乱扔垃圾,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二次罚款200元、三次全部清场。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发现一次对违纪者罚款500元,由施工单位支付。

(3)施工现场严禁在地面钻眼,发现一次对违纪者罚款500元。

(4)每日施工结束后应将装璜垃圾清理干净,如不按规定及时清运的,每次罚款100元。

(5)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式作业,且须在醒目处张贴警示标志,告知顾客注意安全。凡因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力造成意外伤害的,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每发现一次对违规者罚款200元。

(7)爱护施工现场的消防灭火器材,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

2、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切勿随意拆除现场原来安装的各类设备或影响其正常使用。如需要电工、消防人员配合、指导,可与以下部门联系:后勤保障部5229206、电工(24小时电话)5229223、消防5229201。

3、不得损坏、挪动各类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在消防栓箱附近设置货架时,消火栓箱门、排烟阀应能以120度打开,货架不得遮挡手报、消火栓箱、等,不准遮挡各类探头、喷淋头(四周保证30cm)、摄像头,防火卷帘下方设置柜台的,不得影响防火卷帘正常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堆放及管理,对油漆类材料、化工类材料、胶粘剂材料应单独堆放、单独配料和管理,未使用完的施工结束后带离商场,否则,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6、凡发现未申报动用明火,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7、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如不服从管理,将责令其停工整顿,一切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8、厅房、岛柜改造的图纸、资料必须放在施工现场,以备管理人员查看,否则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1、装潢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卖场管理部进行装潢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2、消防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后勤保障部进行消防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3、用电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后勤保障部进行用电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4、资料存档:装潢、消防、用电全部验收合格后,将施工资料交后勤保障部存档。

装修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装饰装修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忘广大工友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第一条;工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条;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严禁打架斗殴、赌、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严禁抽烟、喝酒,抽烟一次罚款普通工友50元次,管理人员200元次,对喝酒后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倍。

第七条;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他人不得私自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机械损坏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八条;工地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第九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第十条;工地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物品。严禁在本工地、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2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一条;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面貌及个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

第十二条;各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用具、设备、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为了公司荣誉和工友的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工友切实执行、严格遵守。

大连上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装修管理制度

用于指导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患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达到市级绿色工地标准,争创省级绿色工地。

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酒店精装修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1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1.1.2项目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

1.1.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工种加工场和主要工作区域内。

1.1.4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

1.1.5定期进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

1.1.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

1.1.7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公司工程部安全科负责布置、检查安全工作;项目经理为安全工作责任人;工程师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员负责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项目日常安全专业检查。

1.1.8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相关责任部门会签。

1、2目标管理。

1.2.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1.2.2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和工人。

1.2.3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

1.2.4工程开工前,公司必须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的消防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在签订《施工分包协议》的同时还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1、3施工组织设计。

1.3.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1.3.2施工组织设计应于开工前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1.3.3对于深基坑、支模和支撑拆除等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1.3.4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精致、全面和具体,真正做到预防事故。

1.3.5安全技术措施应有针对性,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周边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熟悉安全法规、标准。

1.3.6技术负责人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项目经理、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逐级进行安全交底。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应列入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和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1.3.7针对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施工项目部应当制定和落实相应的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4.1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交底。

1.4.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1、5安全检查。

1.5.1施工单位应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5.2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应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和处理意见。

1.5.3事故隐患整改应落实到人,并应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限制。

1.5.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应派专人落实并按要求日期完成。

1.5.5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触漏电保护是否完好有效。

1.5.6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外皮破损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及以上时必须整条更换。

1.5.7雨季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发生漏电事故。

1.5.8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1.5.9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

1.5.10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1、6安全教育。

1.6.1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6.2建立新工人的公司、分公司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并应同时建立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

1.6.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制度、班组安全制度、纪律。

1.6.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变换工作岗位时应按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1.6.5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6.6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1.6.7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按月,季和年度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1.6.8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

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

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

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

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1.6.9创建民工学校,不断提高民工综合素质。

1.6.10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代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应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

1.6.11时刻关心安全、防火,不断提高对防火施工的认识,进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减低物材坠落对人员的伤害。

1.6.13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别加强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对工人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控制,对用毕的材料须随时归库保管。

1、7班前安全活动。

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1、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8.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1.8.2电焊工和监护人员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

1.8.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签发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相应落实防护措施。

1.8.4严格执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7天。电焊工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

1.8.5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落实防护措施。

1.8.6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1.8.7施工进入装饰阶段,装饰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动火证签发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1.8.9施工现场木工操作间必须按规定设置禁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将切割、打磨机具安装在木工间内使用。

1、9工伤事故处理。

1.9.1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紧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

1.9.2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9.3现场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1、10安全标志。

1.10.1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安全标志的设置。

1.10.2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牌。

装修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住宅区的房屋结构完好和外观优美、统一、配套设施完好,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管理片区内住宅、商铺的装修设计审批与施工监督。

3.1住宅装修必须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3.2住宅装修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

3.2.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功能、外墙的颜色。不得擅自对室内的阳台、露台、通道等进行任何改动。

3.2.2为保护整个小区的美观、整齐,凡统一安装施工的设施,如外门、窗、阳台、露台等,不得进行任何改装。吸排油烟机、空调等应安装在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或指定位置。

3.2.3不得在室内现浇水磨石及铺设10cm以上、容重大于700kg/m3砖、板等材料,如有导致房屋损坏,甚至保修、保险失效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人身事故,均由当事人负责。

3.3装修施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18:30)在法定休息日和规定时间外施工,必须事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且静音作业。

3.3.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进出装修房间。

3.3.3若利用电梯运输装修材料及工具,需按规定使用。

3.3.4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装修垃圾,每日应清理出户并倒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任何物品。

3.3.5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公共设施等,应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和赔偿。

3.3.6住户申请装修需到管理处客服中心领取:《装修审批表》一份。《装修管理规定》一份。住户填好《装修审批表》,并提供装修队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装修设计方案1套,将以上资料交管理处客服中心,由工程队主管审批。装修户与装修队施工负责人应到管理处交装修保证金20xx元、垃圾清运费3.00元/平方米,费用缴清并登记在《装修情况汇总表》上后才能领取盖有管理处指定印章的《装修许可证》,此《装修许可证》要求装修队贴于住户进户门外侧,装修施工人员由负责人或业主办理《出入证》,并在《装修施工人员统计表》上登记,装修工人凭此证进入装修户内施工。

3.4住户装修完工后,经管理处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塞、损坏等情况,并入住二个月后可退还保证金;否则,应从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多退少补。保证金管理参见《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3.5管理处工程维修人员和片区管理员跟踪监督,每周二次定期到施工现场巡查,填写《装修巡查表》。保安巡逻员或班队长每天抽查,填写《巡查记录表》。工程维修人员在巡检中,若发现有超越审批范围的施工情况,由工程维修队人员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的情况应在《装修巡查统计表》上留下记录。若有动过防水层的出现渗漏情况,应限期装修队进行整改。

3.6保安队对施工人员的出入及在小区内的活动管理参见《出入证管理规定》和《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

3.7竣工验收时,由工程维修队负责人或管理员在《装修验收表》上签字。

3.8保安部应将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对各房内人员及其出入证件进。

行核查,清理无证及串房人员,按照《出入证管理规定》、《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予以处理、记录。

4.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4.1《出入证管理规定》。

4.2《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4.5《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

4.6《装修许可证》。

4.7《装修情况汇总表》。

4.8《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4.9《装修人员登记表》。

4.10《装修巡查表》。

4.11《违章整改通知书》。

4.12《装修巡查统计表》。

4.13《关水试验记录》。

4.14《冷、热水管试压测试记录》。

4.15《出入证》。

装修管理制度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两个施工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除外),进入小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处领取出入证副证并登记,离开时必须到原处归还装修出入副证并经保安登记后方可离开,出入证副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扣违约金20元。

2、临时施工人员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必需凭临时装修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办理),其有效期为三天,超过三天者,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方可进入园区施工。临时出入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没收保证金。

3、施工出入证(临时施工证)乃正龙豪园范围内个身人份证明,不得涂改及转借他人,违者将没收证件并一次扣除违约金50元。

4、严禁在装修单位吸烟、生火、电焊、切割等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施工时应做好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的装饰材料要妥善放置。违者按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负法律责任。

5、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物品放行规定,装修材料带出必须由施工单元负责人或业主到管理中心开具放行条,无管理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一律不予放行。

6、装修施工人员严禁在花园内张贴广告或派发宣传资料,一经发现扣除装修违约金200元。

7、装修材料以外的物品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园区。

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进入小区仪表要端庄,严禁赤肩裸背穿拖鞋进入园区,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施工单元要将装修施工批准书张贴于施工单元门口,以便巡查。

10、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园区围墙,爬越楼层,严禁在园区内打架、斗殴,盗窃一经发现没收装修施工证,取消装修资格,视情节严重,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只允许在本装修单元内施工,不得擅自窜入其他物业单元,严禁在装修单元内留宿过夜,否则,园区保安有权将其逐出园区,并没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负责人承担责任。

12、严禁施工人员在装修单元及物业空置房等公共区域大小便,否则一次性扣除违约金200元。

13、施工人员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禁止蓄意破坏、挪用,严禁践踏花草,攀树摘花果,否则保安有权没收装修施工证。

14、、装修人员每日施工完毕应关好装修单元门窗,切断电源,自行保管自己的装修材料及工具,装修人员应确保其装修单元的`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之一切事故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15、装修单元的装修批准书过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该装修单元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园区内施工。

装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1、在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出门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元施工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楼道)恢复粉刷费(按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押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安全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安全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装修管理制度

通过对顾客装修过程的控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

适用于顾客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建筑、装饰管理手册》,并对管理处进行不定期的装修检查。

3.2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的装修手续并进行装修过程的管理。

3.3管理处负责一般装修方案的审批。工程部负责对结构、室内管线等有重大改动的装修方案的审批。(商场、写字楼装修方案由消防局主管部门审批)。

4.1装修申报

4.1.1装修方案的审批。业主装修前需填写房屋装修的审批表,将拟定装修方案及相关资料报管理处审批。

1)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如:结构、管线、外观的变更、防水层的破坏等),管理处可进行审批。

2)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管理处需将相关资料报公司工程部审批。

3)商场、写字楼部位的装修需报消防局主管部门审批。

4.1.2装修施工单位的审查。业主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管理处审批。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4.1.3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方案审批合格,装修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管理处与业主签定《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装修押金,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4.2装修施工过程的'管理

4.2.1装修过程中,管理处负责装修管理的人员每天检查装修情况,严格按《建筑、装饰管理手册》的内容与标准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可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中相关规定强制执行。

4.2.2房屋装修完毕,管理处按《建筑、装饰管理手册》及协议中约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后再进行验收。

4.2.3重大装修,需经公司工程部验收。商场、写字楼装修需经消防局主管部门验收。

4.2.4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管理处对装修情况复验,合格后将押金退还顾客和施工单位。

4.2.5对装修档案的管理应放入业主档案内,保存期至业主搬迁后。

装修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厂房装修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装修管理制度

通过对业主装修控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业主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

3、职责。

(1)物业公司工程维修中心负责制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并进行定期的装修检查。

(2)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的装修手续并进行装修过程的'管理。

4、内容。

a、装修方案的审批。业主装修前需填写房屋装修审批表,将拟定装修方案及相关资料报管理处审批。

a、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管理处可进行审批。

b、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管理处需将相关资料报开发商工程部审批。

b、装修施工单位的审查。[[业主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管理处,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a、装修过程中,管理处负责装修管理的人员每天检查装修情况,严格按《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与标准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可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强制执行。

b、房屋装修完毕,管理处按《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后再进行验收。

c、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管理处对装修情况复验,合格后将押金退还业主。

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在业主入住后三个月经业主确认后退还装修押金。

d、装修管理资料应放入业主档案内,保存至业主搬迁后。

装修管理制度

1、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作现场指导。

2、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按技术、质安、机械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3、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5、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1、施工现场对动火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用火证'审批制度。

2、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3、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3.1动火前'八不':。

3.1.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3.1.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3.1.4盛装油质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3.1.5盛装过气体会受垫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3.1.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2动火中'四要':。

3.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3.2.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3.2.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3动火后'一清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4、高处焊、割作业时设专人监焊飞溅、气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6、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电源,应距明火不少于10米,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米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8、溶解沥青场所与稀释沥青场所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溶解沥青炉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火,防止沥表溢出炉外。

1、施工现场的`一切线路、设备必须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bg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非电工严禁私自拉线接电。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3、严禁使用铜丝或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电路保险丝。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

6、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宜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0cm。

7、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8、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电断。

9、凡是能够产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有消除静电的装置。

1、施工现场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确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设置,并经公司保卫科或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3天的使用量。

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放在同一仓库内。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

4、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在使用公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品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须使用时,要严格按防火规定操作,落实安全措施,并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同意。

5、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线路、开关、设备。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仓库。

7、木加工场内木屑、刨皮等必须及时清理。严禁在油漆间、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取火。

1、外脚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2、施工现场所有搭建的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压线下面,与高压线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3、每间宿舍应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5、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6、严禁乱拉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9、在建筑物内,未经允许不得住人。

1、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2、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2.1食堂:配备泡沫灭火器2个。

2.2材料仓库: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2.3办公室: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

2.4电梯驾驶室:配备1211灭火器不少于1个。

2.5配电房:配备1211灭火器不少于1个。

2.6木工制作场: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4个。

2.7临时动火场所: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

2.8集体宿舍:按每25平方米配备泡沫灭火器1个。

2.9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4个,非施工层一般按每一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

3、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米,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

4、施工现场由消防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泡沫灭火器药剂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器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十分之一),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5、对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

装修管理制度

1、安全用电检查,严禁私拉乱接,防范电气火灾;严格按照《装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规范》培训要求执行。

2、装修现场邻边防护、四口防护必须到位;严禁防护无措施进行敲墙、打洞,以免坠落物造成人身伤害。

3、装修现场施工涉及建筑强条规范事项,必须有专项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并经专业工程师审核通过,方可进行施工。

4、装修现场涉及电焊、气焊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专职值守并配置灭火器;并有专项灭火应急处理方案。

5、装修施工现场卫生、扬尘处理规整。

6、每天各个装修现场归口点必须进行不少于四次现场巡查,分别是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巡查,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巡查记录。

装修管理制度

厂房装修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安全防火等。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针对厂房装修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装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小区在装修期间的管理,保证小区内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公共环境、秩序,使业主拥有一个更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依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补充协议》、《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和本协议对小区内所有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2、如发现任何违规、违法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该行为。如行为人不听从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暂扣工具、下发装修整改通知单、违规搭建通知书,将行为人清离小区、联系相关行政部门等),情况紧急时保留采取一些特殊方法的权利。

3、如以上违规、违法行为造成房屋内、毗邻房屋、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等损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责令行为人予以修复、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联系相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义务在装修管理期间为装修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

5、如装修单位有任何疑问、质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义务提供相应咨询服务。

1、业主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装修流程配合装修单位办理装修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2、业主在施工期间有义务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及本协议的所有规定与内容。

3、业主在施工期间有义务接受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如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4、如装修单位提出任何违规、违法要求,业主有义务劝阻装修单位。

1、享受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

2、依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所规定的装修流程协同业主办理装修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补充协议》、《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及本协议的所有规定与内容。

3、配合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在装修管理期间的各项工作。

4、对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管。

5、业主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而装修单位接到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通知后未能及时制止的,则装修单位需与业主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1、如果业主在装修施工期间,有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本协议和《施工单位装修承诺书》中之规定的行为,并对房屋、公共设施造成损害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并要求业主限期恢复改正及赔偿,同时通知装修单位,装修单位有义务责令业主按照小区有关管理规定施工,逾期不恢复改正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业主承担。如业主无能力恢复,可书面申请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帮助恢复,所产生费用由业主预先交纳,多退少补。如装修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制止业主的违章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装修单位责任。

2、如因装修装饰造成房屋或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损害已无法恢复或虽经整改但仍危及房屋和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或危及到其他物业的安全,或影响其他业主的使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向房地产或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容综合执法部门报告,按有关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执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可同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

1、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须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补充协议》、及本制度的内容,认真审核装修方案,严格执行。

2、对未办理装修手续或擅自拆改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让装修人员退场,并通知该装修业主,要求其补办手续,对不听规劝的施工单位和业主,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符合装修管理规定。

3、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超时施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暂扣施工工具,无声响、无震动的施工作业可适当延长,但不得影响邻里的正常生活。

4、装修单位装修施工前应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一同对其卫生间进行闭水试验,确定其合格后装修单位应进行签字确认。如有渗漏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返修。如装修前未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进行闭水试验或试验后48小时未进行签字确认或提出异议的,视为卫生间防水合格。卫生间地面严禁打眼开槽。因施工造成渗漏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并承担其造成的后果。

5、装修单位装修过程中,若需拆改必须在《装修申请表》上填写清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擅自拆改,后果自负。钢筋混凝土梁板、构造墙及剪力墙、承重墙均为重要部位,严禁拆改。

6、煤气管道应按煤气公司要求,不得封包,若未按规定装修发生安全事故及影响通气,后果自负。

7、如需迁移室内燃气设施,请拨打29113337申请办理,业主和装修单位不得擅自拆改移动。

8、采暖设施不得拆改移位,如拆改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或造成经济损失由装修单位自行承担。

9、自来水、下水道、电路、煤气、暖气、对讲门铃、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系统及墙体内预埋管线等,未经许可不得自行拆改。擅自拆改造成系统损坏的由装修单位负责赔偿。

10、厨房、卫生间下水管道如需封包,留出下水道检查孔的位置即可,厨房顶检查孔预留在管道集中处下方,预留尺寸为30cm×30cm,如封包过严不便检查维修,业主应无条件拆除装修给予配合解决。如不配合,出现问题业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室内供暖系统地埋管为ppr管,严禁在地面剔凿或钉钉子。

室内采用了性能优越的采暖系统,墙角、部分地面有暖气管道处不能有剔凿等任何破坏行为。严禁私自增加移动暖气片及移动管路阀门,装修时阀门部位不得封死,进行可打开式装修,以便于日后的维修和调节。严禁将暖气片供暖设备改为地采暖。室内卫生间地面采用了1.5mm厚的聚氨酯防水,并上卷到墙体20cm高,禁止业主在装修过程当中破坏防水层、地面及基层。凡因装修造成结构损坏,跑、冒、滴、漏影响其他住户使用或造成他人装修损失等一切后果,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装修材料如:木地板、瓷砖、石材等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12、烟道分为主副烟道,且主副烟道之间夹壁很薄,严禁在烟道内埋线、走管、打孔、悬挂重物及拆改。

13、框架结构的房屋室内墙面砌体部位采用了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砖混结构的房屋室内墙面砌体部位采用了页岩砖。业主/住户在装修过程中避免在墙体部位钉钉子,建议使用专用涨管,装修过程中建议不要铲掉墙面腻子。

14、首层地面铺设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cm,二层(含二层)以上地面严禁铺装超过5cm以上的瓷砖、天然石材等过重材料;楼板、墙面钻孔打眼时应防止损坏暖气管道、穿线管及电线,并不损害相邻业主的利益,如因装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15、严禁在外檐墙剔凿、加窗、设门。为了保障小区整体环境的美观,小区建筑物外墙或露台、阳台、小院禁止搭建及安装附属物,(例如:封建露台、阳台和一层小院;安装护栏;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卫星天线、雨蓬;展示、悬挂带有广告性质的招牌等)。禁止将装修材料、家具等物品从楼宇外檐运送至室内。

16、因野蛮装修或装修不当造成装修单位及相邻业主上下水堵塞、渗漏、停电等一切损失,由业主自行修复,并负责连带赔偿责任。

17、业主或装修单位必须将装修材料(沙子等)袋装,运往室内,不得随意堆放于小区内、楼门前、甬道、绿地、楼道内。对随意堆放者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开具《装修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对不及时整改者,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扣除其装修保证金500元。随意堆放的建筑材料按无主物处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18、装修施工场所只限房屋内部,不得在小区及楼道内架设施工器具等。一经发现,暂扣工具。

19、运输装修材料过程中,如对墙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失,应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20、施工人员须把装修垃圾袋装封好后直接送到指定地点,如未送到指定地点的,将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派专人清运,费用从业主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1、装修过程中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电炉、明火,如经发现予以暂扣。用电时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因为违反安全用电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自负。

22、装修过程中如需进行电焊施工,必须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3、装修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由业主自负。

24、为保证全体业主利益,维护小区外观整齐统一,严禁对外檐墙进行任何装修、装饰,窗外不允许加装护栏、遮阳罩等。

25、安装空调,必须严格按照空调预留位置安装,空调安装后缝隙应用防水材料封好以防漏水及室外部位须加装空调孔护套。如有特殊情况,应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指定安装位置(外檐位置应做到“双顺线”,即空调外机顺线,空调眼顺线)。未按规定安装空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其违约安装行为,并令其将位置改正及补偿对楼宇外檐的损坏,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装修单位负责。

26、装修单位安装空调、抽油烟机等应经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同意后在指定位置安装,如擅自安装对外檐造成损坏,装修单位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7、装修完毕后,由装修单位通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验收,业主交纳的装修保证金在装修验收合格后一年后装修无遗留问题,无息退还。

28、业主、装修单位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暂扣保证金,待业主装修单位装修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按规定退款。

29、在装修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赔偿,对拒不赔偿的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权通过必要渠道催缴。

30、装修施工前,业主应陪同装修单位对毛坯房基层,以及水、暖、电等使用功能项目进行检查,如未提出异议并进行装修,事后出现问题的由业主负责。

31、因拆改震动会产生墙面开裂、空鼓、管道破损,出现此类问题带来的损失由业主负责。

32、装修单位在装修前一定要自行对墙面起砂、空鼓、开裂检查(填充墙结构与混凝土受力结构交接处由于材料收缩容易出现裂缝,这种裂缝只会影响您的观感,不会造成任何结构安全问题),如果有以上问题,一定要提前通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避免装修后出现墙皮脱落、开裂等问题,造成纠纷。

33、业主与装修单位对卫生间闭水一定要检查,确保不漏水后在施工,铺完地砖后若出现漏水等问题由业主与装修单位负责。

34、若因装修施工,给邻居造成了损失应由装修单位负责,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35、冬季供暖时,装修单位家中长期无人的情况下,一定避免经常开关造成冷热冻胀,因为热胀冷缩会使您的暖气管接头薄弱环节出现跑水现象,因装修单位家中长期无人居住的情况下,出现跑水漏水等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装修单位自行负责。

装修管理制度

为使电梯设备运行在安全、高效的工作状态,避免对电梯产生额外损坏,应严格按以下规定使用:

八、严禁以下违章用电梯行为:

l非消防状态下敲击消防按纽呼梯;

l用木片塞入厅门门槽或用货物阻止厅(轿)门关闭;

l擅自开启轿内操纵厢面板使用电梯;

l装卸货物时采用拖拉式、抛甩式撞击轿厢或强行向轿厢内塞货物,造成轿厢门变形。

装修管理制度

上岗操作,并应同时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

2、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1、配电箱和开关箱。

(2)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名称、用途、编号、负责人,并设支架、门锁;。

(3)各级配电箱,均应设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6)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3、现场照明。

(1)照明专用回路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并使用安全电压;。

(2)灯具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4)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功率镝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应当安全可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4、配电线路。

(1)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或包扎;。

(2)各种用电线路必须架空且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特殊情况不能架空的必须作穿管埋地保护。

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性能安全标准,并完善各类资料。

1、平刨。

(1)应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2)应设有专用的开关箱,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零装置;。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2、圆盘锯。

(1)应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2)应有专用开关箱,设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手持电动工具。

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电焊机。

(1)电焊机应单独设电箱;。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3)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防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5)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6)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7)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8)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气瓶。

(1)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严格分离距大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2)气瓶存放应符合要求,气瓶上应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3)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环,瓶体附近严禁有火种存在;。

(4)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和皮管是否漏气;。

(5)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

6、施工现场设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乱扔烟头。

1、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擅自接拉用电线路;。

4、爱惜生活区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故意浪费及恶意破坏的行为,将予以重罚。

装修管理制度

顾问项目业主临时公约附件一:。

xx(项目名称)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家园。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不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

2、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城市名称)城市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3、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清楚物业管理部门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4、不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部门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5、按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以免滋扰邻里。

6、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7、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8、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9、装修垃圾袋装,并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堆放。

(10---14项,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10、一楼私家花园内只允许搭建木制简易花架,且符合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款式,从室内草坪至花架顶端高度不超过_____米,长不超过____米,宽不超出围墙或护栏外沿,上部不得覆盖阳光板或透明玻璃。

11、安装遮阳蓬、雨蓬须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到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且一楼不得安装遮阳蓬、雨蓬,二楼以上阳台只许安装_____色布料可收缩雨蓬,且向外伸展宽度不超过_____cm。

12、所有阳台、平台不得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

13、由业主户内通达的顶楼平台可作木制花架、遮阳蓬(周边不得封闭),蓬顶只许盖白色透明卡普隆板,周边不得超出女儿墙外沿。

14、洋房车库门、私家苑门、所有住户防盗门、防盗窗花和拉闸门(安于门窗内侧),需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款式安装。安装空调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

装修管理制度

一、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并提供:。

1.市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市建设局发执业许可证。

3.市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法人企业技术状况情况表。

同时,要接受管理处对其进行的小区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

二、本小区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人员要证件齐全。

三、装修施工时间:,。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如需延长施工工期必须向管理处申报。

四、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在接到工程后需办理如下手续:。

1.交纳施工押金,按施工人数乘以元计收。

2.交纳施工管理费,按施工人员每人每天元计收。

3.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每份交纳工本费元。

4.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1寸免冠相片两张;办理一个出入证需交纳工本费元。

五、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串场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元;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每次罚款元。

六、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七、施工队应绝对按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及附件和《小区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八、施工后施工队和业户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如丢失《装修施工许可证》者每证罚款元,丢失《出入证》者每证罚款元。

九、每项工程验收后,经1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章现象时,可退回施工押金。

装修管理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厂房装修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厂房装修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厂房装修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厂房装修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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