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古蔺县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精选17篇)

时间:2023-12-28 22:42:52 作者:碧墨

请大家注意,明天晚上将在操场举行体育比赛,希望大家积极参与。这是一份精选通知范文,借鉴其中的表达方式和结构,相信您能够写出一份优秀的通知。

四川自贡年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1、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提前做好体检准备工作。考生亲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同体检。因集合地点无法停车,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对违规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3、递补体检事宜将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贡人事考试网()发布。

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3.体检须知。

2016年7月19日。

年四川泸州古蔺县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一)参加体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证件不齐和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勿熬夜。体检当日早上要求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体检当日请着穿脱方便服装、鞋袜,不带项链等饰品,女性不穿戴钢托、金属亮片等衣服,不得着制式服装(含警服等)和穿连体衣裤参加体检。

(五)考生须准备体检费5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和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8张(背面写上姓名),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联系电话:0830—7202883。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年四川泸州古蔺县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一)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四)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五)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六)考生须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500元体检费,体检费医院按实收取。

(七)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830—7204166。

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4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四川巴中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根据《考录公告》规定,按照本市本次公开考录所设职位与录用名额,在达到体检合格线的人员中,确定首轮体检对象共197名。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8年7月26日(星期四)至27日(星期五)在指定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具体医院临时抽取)。

体检的项目和执行标准按照《考录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前准备。

请列入首轮接受体检的197名体检对象,务于体检当日07: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后院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后,空腹前往承检医院体检。集中前请男性按530元左右/人次、女性550元左右/人次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最终结论视为不合格。

(四)参检注意事项。

请参阅《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之体检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主要是: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应在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时在备注栏中写明并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等项目检查。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将按规定处理。

5.参检对象一律不准自带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6.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和有关机关反映。

(五)体检结果及递补。

待首轮体检全部结束后,由招录机关适时发布体检结果公告,对需要复查、不合格及递补人员体检等将通过公告形式告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或者解释。

附件下载: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面试后下步考录分类名单暨首轮体检安排表(pdf格式)。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9日。

年四川泸州江阳区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1、参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体检费约500元(体检医院收取,按实结算)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附件:江阳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年四川自贡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报到地点:自贡人力资源市场(地点: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龙井原市人事局大院内)。

报到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近期(6个月内,下同)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4、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六、相关事宜。

年四川乐山乡镇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通知

1、体检费用(约400元)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完毕后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对执行体检通用标准的考生,在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人社局考试录用培训科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

四川乐山年地税系统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1.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非制服)在规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通信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对执行体检通用标准的考生,在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四川省乐山市地方税务局人事科提交本人手写并签名的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016年7月21日。

上半年四川泸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8:00时,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5-2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3月22日至3月29日8:00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或根据审核意见,实事求是的修改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上传信息报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0日8: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8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泸州人事考试中心(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递交申请减免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考生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符合上述情形3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录用名额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将报名时填写了“同意调剂”的考生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无法调剂的,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有关情况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4月17日至4月21日14:30时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川泸州叙永县年公务员体检公告

(一)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证件不齐和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带眼镜参加体检。

(五)考生须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并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约400元(自备零钞),体检费按实收取。

联系电话:0830—6223978。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6日。

年泸州纳溪区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7:30前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大门口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考生须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体检费500元,体检费由医院按实收取。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6、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830—4212407(纳溪区考试中心)。

2017年7月20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年泸州龙马潭区公务员考试体检公告

(一)参加体检考生应按体检安排要求,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证件不齐和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二)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三)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勿熬夜。体检当日早上要求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体检当日请着穿脱方便服装、鞋袜,不穿戴金属亮片等衣服,不得着制式服装(含警服等)参加体检。

(五)考生须准备体检费5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和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联系电话:0830—2522293。

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6日。

附件: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年平凉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1.应试人员不按时集合点名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试人员不准与外界联络。集合分组点名后,应试人员所携带的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必须上交各组监督人员,经检查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迅工具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考生所携带的包袋等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一律统一存放。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陪同至体检医院,一经发现,视作违纪处理。

3.《体检表》由本组领队传递、保管,应试人员不得擅自携带,监督员进行监督。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应试人员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对应试人员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应试人员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

6.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试人员,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7.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放弃体检的,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平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上半年四川泸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预计为2018年4月21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4月24日前的工作时间,将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监督科(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04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自动化系统处理分数,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8年6月中下旬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2018年6月中下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违纪、零分或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限定了户籍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7月13日至16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时,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进入体检的最后并列成绩人员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含拟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上半年四川泸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保证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考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因不及时查看泸州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对要求了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职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目中填写清楚。

(五)在上传照片时,请上传标准证件照。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由于报考人数众多,请考生尽量提早报名,可避免网络堵塞,或在审核未通过后,便于改报其它职位或重新报名。

(八)本次报名网络资格审查,重点审查考生照片,请考生认真对照职位要求选择完全适宜的职位进行报名。对涉及到《泸州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中专业等招考条件方面的问题,可参考《2018年上半年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按下列招考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有关招考职位条件的情况及网络报名审核情况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常见问题解答见四川人事考试网中:“常见问题解答”、“网上报名操作步骤”、“网上报名流程图”、“网上交费流程”。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8年3月21日。

下半年四川泸州公务员考试温馨提醒

欢迎您来泸州参加2016年下半年全省公开录用公务员考试,为确保您顺利参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室,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2、考生入场时,将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随身物品检查。除必备考试用品外,其余物品一律放在物品暂放处。严禁将手机、计算器等具有通讯、存储、计算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座,否则按违纪处理。

3、本次考试为全封闭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考试将全程实行视频监控和无线信号监测、屏蔽。

5、目前,泸州市沱江二桥、沱江三桥至龙马大道一段70号、西南商贸城路段正在进行市政改造,交通比较拥堵,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和交通线路,特别是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紧临西南医科大学新校区)、泸州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三段3号,距西南商贸城客运中心站约2.5公里)公交车线路较少,请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并带齐考试所需证件和物品,以便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在交通、食宿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考点示意图、公交车线路及住宿宾馆等信息请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6、请考生服从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拒绝作弊,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1月25日。

上半年四川泸州公务员考试公告

(一)招考对象(具体范围详见职位表):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表中“招考对象”有此要求的职位)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不包含全日制在校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8年3月22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3月22日—2000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按照职位要求,报考者的学历和专业应为同一层次。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