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诉书(模板15篇)

时间:2023-11-07 07:00:15 作者:灵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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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起诉书

原告: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岁,住址: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律师。

被告: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岁,住址: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返还借款_______________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与被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借款协议,约定被告从原告处借款__________元,归还期限为_____年,即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告必须归还借款,并约定了以被告合法拥用有的土地使用权证(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证)为债务设定了抵押。现已经到了还款期限,可是被告至今没有还款给原告,并且将设定已经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由他人经营使用,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侵害原告对抵押权的行使。经原告多次找被协商交涉,但被告置之不理。

综上,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今特具诉状于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民事起诉书

请求事项: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2015年2月16日,二被告在原告处借款45000(肆万伍仟元)元,用于自营业务资金周转,约定借款期限为两个月,即2015年4月15日归还,并约定了2.5%的利息,现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过,原告多次催讨,二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还款。

起诉讼,望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从而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此致

具状人:

民间借贷起诉书范文

原告:宋,男,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住xx省xx县桃州镇xx街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年4月11日,被告杨因工程周转向原告借款43800元,被告刘为其担保,三方签订《借款协议》一份,约定到期日x年6月30日,若逾期,自愿从逾期次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计算到借款付清为止并承担一切法律费用。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到期后,两被告未还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债务应当及时清偿。两被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侵犯原告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四月二十八日。

(一)民间借贷证据的证明标准问题。

原告提供了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但这种证明是否能够达到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则是另一个问题,即是否达到了证明标准的问题。实践中,当事人没有借据、没有借款合同,而是以口头借贷关系为事实依据向法院诉讼的情况比较常见。即使在原告提供欠据或借款合同,白纸黑字表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但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抗辩证据导致案件复杂,借款关系难以认定的情况亦不鲜见。此时,人民法院就应当注重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问题。例如,贷款人与借款人口头形式达成借款协议,贷款人在诉讼后,因没有书面的证据提供,只能进行口头陈述,对此,应当综合当事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据综合认定。如果有其他相关证据证实贷款人的陈述的,对贷款人陈述和相关证据可以认定。但如果借款人否认贷款人陈述的,则无法对其主张予以支持。对于这一点,关键要慎重审查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既要对当事人提供的书证予以充分审查,又不要忽视其他相关证据,确保在证据形成关联性的基础上综合认定。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效力问题。

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当事人双方提供数个证据且有矛盾的情况比较多见,在审查认证时就需要判断相关证据效力的高低,去伪存真。在具体审查证据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和质证、认证规则综合考量。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出具给贷款人的借据,相关鉴定结论等证据,真实性强,证明力应当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一般应当作为认定案件的主要证据,即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但是,必须注意的是,适用该规则的前提是数个证据证明同一事实,而有些案件中双方提供的证据证明的是不同的事实,因此,不能简单的否定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与此同时,民间借贷案件往往由于借贷双方当事人本就相识或相熟,在借贷关系发生时没有形成相关的书证等直接证据,当事人就会提供很多相关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间接证据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对这些间接证据的判断、分析和认定,应当根据《证据规则》第77条确立的最佳证据规则进行审查认证。

(三)高度概然性标准的应用。

在借贷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的,应当分别进行审查,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分析认定。《证据规则》第73条第1款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此条确认了民事审判中的高度概然性的证明标准。该标准要求,凡是发生之概然性高的,主张该事实发生的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相对人应就该事实不发生负举证责任。因为在事实不明而当事人又无法举证时,法院认定概然性高的事实发生,远较认定概然性低的事实不发生,更能接近真实而避免误判。高度概然性原则也是司法实践中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必须切实把握其适用尺度。

(四)民间借贷案件中证人证言的审查原则。

在以口头形式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发生纠纷后,案件本身只有数个证人证言,没有证明力高于证人证言的其他书证、物证等证据,且数个证人证言相互之间存在矛盾时,此时在审查认定时要注重审查证人证言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果证人提供的系对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证言,其证明力应当低于其他证人证言,此时要注意,仅是证明力低,而非没有证明力。如贷款人的朋友、亲属所作证言;当庭出庭作证的证人所作证言,高于未出庭证人所作证人证言。从证人个体作证而言,数次证言内容保持一致的证人证言高于数次证言不一致的证人所作的证言。例如,两次开庭中一个证人所做证言存在明显的不同或矛盾,此时应注重审查证人证言发生变化的原因,据此再综合其他证据分析判断。

借贷起诉书范文

原告:甲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个体户,住甲县城关镇山头村。

被告:乙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

被告:丙某,女,成年,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20xx0元整,并自20xx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

2、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两被告系夫妻关系。20xx年5月8日,被告乙某因资金紧张,提出向原告借款,经协商,原告当天即借给被告20xx0元。被告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利率按4分计算。而该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无果。由于该债务是在被告乙某、丙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是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共同清偿。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20xx0元整,并自20xx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上事实有被告出具的借条及其他相关材料等证据予以证实。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公民间的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乙某、丙某迄今未履行还款义务,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裁判。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起诉书范文

(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xxx民法通则》《xxx物权法》《xxx担保法》《xxx合同法》《xxx民事诉讼法》《xxx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第七条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贷起诉书范文

范文一:

原告刘俊某,男,1981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枫树下村老屋组××号,电话××。

被告刘善某,男,1961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北湖小路××号×楼×号,电话××。

被告吴某某,女,1968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北湖小路××号×楼×号,电话××。

被告武汉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集镇×东岳村×××号,法定代表人刘善某董事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刘善某、被告吴某某偿还原告借款224000元及利息;。

二、判令被告武汉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事实和理由:

5月1日,被告刘善某、被告吴某某夫妇二人因经营需要以被告刘善某的名义向原告借款224000元。月12日,被告武汉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也同意对上述借款担保。但原告后来多次催讨无果,故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

此致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原告:xxx,男,汉族,1969年6月4日出生,住xx省资阳市安岳县高屋乡社皇村5组,公民身份号码511023,联系电话:。

被告:xxx,女,汉族,1969年9月5日出生,住xx省三台县新生镇星火裕民村1组023号,公民身份号码510,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人民币60720.59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xxx于x年x月x日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xxxx(xxxx)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双方约定x年x月x日还款x万元,余下欠款x月x日还清。约定的首次还款日(x月x日)到来后,原告xxx向被告xxx多次催要欠款,被告xxx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约定的最后还款期限(x月xx日)已过,被告xxx至今分文未还。且原告xxx用手机拨打被告xxx的手机时,还多次出现被告xxx不接听电话的情况。

原告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借贷关系,被告xx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债款。

综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财产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如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范文三:

原告何a,男,1967年5月28日生,汉族,xx县人,现住xx县s乡h村。

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夏b偿还原告的借款伍万元(50000元);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至清偿时止。

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4月24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原告借款五万元,被告承诺原告于数日后归还,同时立下借据(见附件1)。一月后,原告向被告主张还款,而被告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和推搪,至今未清偿其所欠原告的'借款。被告方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正当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故原告具状起诉,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借条复印件2份;。

3、原告户籍证明1份。

范文四:

原告:,女,49岁,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房联系电话:

被告一:,男,汉族,36岁,身份证号码:现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x栋房电话:

被告二:,女,29岁,身份证号码:现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x栋房;电话:

被告三:,女,43岁,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江苏省靖江市电话:被告四:,男,38岁,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所地:广州市花都区电话:

被告五:广州电器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法定代表人:电话: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含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事实和理由:

民间借贷起诉书范文

答:李某从事转贷业务,可能涉及非法集资,对于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定问题应视情形而定。具体而言,如果出借人明知或因重大过失不知借款人的犯罪行为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案件应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先行处理。如果出借人对于借款人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错,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即使出借人的借贷行为由于影响金融秩序而涉及刑事犯罪,亦不影响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所以在你明知李某从事转贷业务的情况下,如果李某涉嫌非法集资,那你和李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无法提供借条,借款人又不认可的民间借贷行为,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查原则是“借贷合意”+“借贷事实”。借贷合意表现为借条、欠条,甚至口头协议等。借贷事实就是款项的实际出借,其表现形式有收条、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

法官在审查借贷事实时,还会结合借贷金额、出借人支付能力、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交易习惯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等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你无法提供借条,亦没有转账凭证等证明你出借款项的事实,而借款人又不予认可和你存在借贷关系,你的诉求则很难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民间借贷的利率应当如何约定。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之规定,可知,对于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为24%到36%之间的部分不得经由诉讼程序、国家强制之力得以执行,但是如果借款人已经履行的,不得要求出借人返还。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借款人已经偿还亦可请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仅依据借条或者转账凭证,诉请能否被支持。

答:借款双方对自己的主张和抗辩均有举证责任,并且举证责任是循环分配的。原告仅依据借条或转款凭证提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或转账系偿还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当一方无法完成其举证证明责任时,就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所以,你作为出借人应就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除应提供支付凭证外,还应提供借款协议、借条等能够证明款项性质的证据。如果你不能提供上述证据,而王某又有提供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是合作关系,则你仅凭支付凭证难以证明你支付王某的款项系借款。

出借人长期不向借款人催要借款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即从合同到期之日起计算两年,超过两年诉讼时效的,则失去了法律的保护,丧失胜诉权。出借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及时催要或提醒借款人。

柴瑜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诚信为本,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承诺,擅长处理传统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事务。

陈淑琴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热心接待客户、耐心分析案件、细心发现问题为特长,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最佳解决方案。

借贷起诉书范文

范文一:

原告刘俊某,男,1981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枫树下村老屋组××号,电话××。

被告刘善某,男,1961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北湖小路××号×楼×号,电话××。

被告吴某某,女,1968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北湖小路××号×楼×号,电话××。

被告武汉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山集镇×东岳村×××号,法定代表人刘善某董事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刘善某、被告吴某某偿还原告借款224000元及利息;。

二、判令被告武汉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2年5月1日,被告刘善某、被告吴某某夫妇二人因经营需要以被告刘善某的名义向原告借款224000元。2012年11月12日,被告武汉某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也同意对上述借款担保。但原告后来多次催讨无果,故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

此致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原告:xxx,男,汉族,1969年6月4日出生,住xx省资阳市安岳县高屋乡社皇村5组,公民身份号码511023,联系电话:。

被告:xxx,女,汉族,1969年9月5日出生,住xx省三台县新生镇星火裕民村1组023号,公民身份号码510,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人民币60720.59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xxx于x年x月x日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xxxx(xxxx)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双方约定x年x月x日还款x万元,余下欠款x月x日还清。约定的首次还款日(x月x日)到来后,原告xxx向被告xxx多次催要欠款,被告xxx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约定的最后还款期限(x月xx日)已过,被告xxx至今分文未还。且原告xxx用手机拨打被告xxx的手机时,还多次出现被告xxx不接听电话的情况。

原告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借贷关系,被告xx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债款。

综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财产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如诉讼请求!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范文三:

原告:,女,49岁,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房联系电话:

被告一:,男,汉族,36岁,身份证号码:现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x栋房电话:

被告二:,女,29岁,身份证号码:现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花园x栋房;电话:

被告三:,女,43岁,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江苏省靖江市电话:被告四:,男,38岁,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所地:广州市花都区电话:

被告五:广州电器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法定代表人:电话: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间借贷合同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立《借款协议》作废。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为____)。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____%。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务必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____%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职责。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透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民间借贷借条

在借条中,出现同音字也特别的常见。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因为名字中的同音字导致民间借贷案无法顺利进行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张某向陈某借款30000元后消失,陈某遂起诉张某。起诉状送达时发现张某的名字不符,随后发现此人意向多人借款,均署名“张x斌”,实际上其身份姓名为“张x兵”。

第二种情形:李某向朋友谢景文借款5000元.署名时李某存心将“谢景文”写为“谢井文”。还款期到后方前去索债可李某以从未向方借款为由拒还,谢景文持借条将其告上法院。

(二)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日常习惯称谓。

出借人与借款人可能关系密切,或是亲友关系,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小名、外号、绰号等)写入借条。有的借条中有姓无名或者有名无姓,以为朋友圈子里大家都知道这个称呼就是此人,在书写借条时也没有很在意,但在法律上是无法明显区分的。

因为姓名是一人区别于其他人的重要标志,姓名具有完整性,在书写借条时,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都容易导致时间一长,因对方赖账而发生纠纷。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往往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使出借人花更多时间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纠纷。

(三)借条中借贷一方的名字为读音一致的方言。

中国地广人多,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方言。

在笔者所处的基层法院,是属于客家语言,很多音都不加区分,特别是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黄”和“王”,在客家语言中都读“王”。

在民间借贷中,也有出现过这类案例,出借人为黄某,借款人在书写借条时将“黄某”写为了“王某”,出借人当时也没有注意,在借款人迟迟没有还款的情况下,出借人持着这张借条将借款人诉至人民法院,由此引发了黄某是否是借贷当事人的争议。相比之前的两种名字错误,这种方言差异引发的名字错误,其举证和法律认定更加复杂。

以上几类案件审理较为麻烦,原告人需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若无法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对方又否认借款行为的'情况下,法院审理时将认为双方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证据不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借条中名字错误的法律救济途径(一)降低门槛,法官全面、细致的审查案情。

1、立案时降低门槛,严格实行立案登记制。

在当事人持着名字书写错误的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登记立案,给予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的机会,并阐明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当事人对诉讼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2、法庭审理中,法官应利用经验法则,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法官在审理这类纠纷时要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当借贷关系出现争议时,法官应全面的审查案件,了解借贷双方的真实情况,特别是在大额借贷中,应了解出借人的收入状况,是否有能力提供借款;通过对借款人的笔迹鉴定,确认是否是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以全面、辩证、联系的眼光看待证据,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二)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两个姓名为同一人,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出借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出借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当借条名字与借款人的实际名字不一致时,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受理后,原告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出借人可以实际履行的凭证来证明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

除借据外,还必须有实际交付借款的行为,合同才能生效。借条仅是合同成立的依据,合同生效与否需要原告继续举证,因此原告应当就其向被告交付了钱款举证,在借贷关系中,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交付,当发生纠纷时,可以银行转账凭证来证明这借贷合同的成立;也可要求朋友作为见证人,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实现。

三、规范书写借条,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借款常常在熟人之间进行,通常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来维系,借据的书写有时并不规范,借款人、保证人、见证人的身份往往比较模糊。一旦借款一方经济恶化,或者不诚信,不按时还款,就会引发借贷纠纷。

一是名称。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二是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昵称或者绰号。

三是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四是时间。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五是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六是签名。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留下联系方式。七是语言文字。借条的书写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语句有无歧义。

八是担保。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让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保证人担保: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并在借条上签名。法律关于抵押权的成立有特殊规定,如房地产抵押必须到主管部门登记,拿着借款人房产证不产生抵押效力。

九是交款证明。民间借贷在法律上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才能使借贷关系生效。一般来说,借条足以证明借款的发生.但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应保留出借人给借款人交付款项的证明,如少量借款直接以现金交付的,可在借条上载明“借款人已收到该款项”;以银行转账等有记录凭证方式交付的,应保管好该凭证。

民间借贷协议

甲方与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________________法院受理,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现甲方、乙方在________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经充分协商,就该案件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确认:

3、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甲方律师费计________元;

4、该案件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5、该案件财产保全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房产中登记乙方及其配偶________名下的产权份额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

三、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并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________人民法院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提交________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间借贷借条

为购买房产_____,今通过银行转账_____向张三_____借到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月利率_____,于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到期时_____还本付息。到期未还,按月利率__________计算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债权人、债务人)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_____。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住址,可以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诉讼法律文书的通讯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被实际接收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民间借贷)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状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潜力等状况。借款方应如实带给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借据

上诉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销某县人民法院(20__)某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并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原审中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审判决中所认定的基本事实错误。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间借贷借条

借用时间 20xx年x月x日xx归还时间 20xx年x月x日xx借用情况说明:冰柜外表没有受损,工作正常。

1.借用期间如遗失所借物品,应按所借物品购买时的原价进行赔偿;

3.所借物品如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反映,借用人不得自行处理,否则责任自负。

特立此据

借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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