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专业15篇)

时间:2023-12-09 18:58:37 作者:纸韵

工作方案通常包括制定目标、分解任务、安排资源、制定时间表以及实施和评估等环节。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一些成功的工作方案案例,希望能够启发大家的思路。

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xx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科级以下干部交流轮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明委办[20xx]18号)精神,本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1、成立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人事局,负责全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对全县各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干部交流对象的调配,轮岗人员的统计备案。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政工、组织、纪检、工会等岗位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讲明阶段性对干部实施交流轮岗,是国家《公务员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锻炼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养人才的需要。

根据交流轮岗的范围对象,对全县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各类型的干部人数、在单位工作时间、任职年限(时间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亲属关系、干部队伍结构存在的问题等,各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表一),并组织政工干部认真填写《xx县轮岗干部花名册》(表二)、《xx县交流干部花名册》(表三)、《xx县符合交流条件但暂缓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四)、《xx县符合交流条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五)和《xx县轮岗干部调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属于“交流、轮岗”的人员,同时符合暂缓交流条件和不交流条件的人员,应当通过会上公布和上墙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要留底备查),接受群众监督,上墙公示时间统一为7天。在公示期间各领导小组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并针对各种思想反映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心,消除各种思想顾虑。经公示后,将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轮岗方案)党群系统的报县委组织部党群科;政府系统的报县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综合后统一上报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个人提出交流、轮岗意见的,填写《xx县干部交流轮岗申请表》(表八),表八只供给单位提交干部交流、轮岗方案时的第一参考。

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方案,要组织交流轮岗干部认真填写《xx县干部轮岗登记表》(附表七)。

交流换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的交流轮岗方案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审批。

交流轮岗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批后,即可组织实施。

1、干部交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属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统一集中交流对象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之后由单位统一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原单位工作移交。由单位一名领导带交流人员到新单位报到并介绍情况。

2、干部轮岗。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轮岗方案,经审核后,即可组织实施。

交流、轮岗工作基本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将填写好的《xx县干部轮岗情况登记表》(表七)分别报组织部党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X局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动机关干部切实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努力增强机关执行力、创新力、落实力,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我局严格按照x人社通〔x〕x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想,提高认识。

我局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将其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我局干部特点与岗位要求,领会精神、全面动员、制定方案,促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朝政治坚定、廉洁勤政、务实创新方向健康发展。

(一)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文件下发后,我局庚即召开了职工大会,对如何推进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会精神,全面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落实。班子成员按分管科室,摸清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脉博,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形成统一的思想认识,抓好本局干部交流轮岗。

(二)积极调研,制定方案。本次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在局党组支部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局内部中层职位不同科室间交流轮岗的方式进行。我局通过对所有岗位进行调查分类,确定了拟交流轮岗岗位名单。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我局在充分调查摸底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对轮岗交流的对象、方法、程序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此次轮岗交流工作开展的时间要求,并排出序时进度,把推进交流轮岗工作与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结合起来,把交流轮岗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结合起来,把推进交流轮岗工作与完善干部培养管理机制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干部交流轮岗的工作开展。

二、加强领导,全面督查。

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升管理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对于局机关人才队伍的建设、发展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开展,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把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为了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房管局作风建设水平,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全面实施,确保实效。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中,局党支部把该项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个人自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民主推荐与组织引导相结合,干部交流与储备人才相结合,按照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综合考察、党支部讨论决定的方法逐一落实。

并与其它科室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消除轮岗干部的思想顾虑鼓励轮岗干部尽快转变角色进一步强化岗位自律意识争取在新的岗位上得到更广泛、更全面的锻炼。

三、

总结。

经验,提升水平。

目前,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科室的积极配合下,我局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圆满实现预定目标,各项工作顺利交接。此次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全体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干部轮岗交流是保持并增强机关活力的内在要求;认识到干部轮岗交流是提高队伍素质与办事效率的有效途径;认识到干部轮岗交流是配置人才资源的重要环节;认识到干部轮岗交流是监督干部、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

化、规范化、经常化,使其真正成为培养干部、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新形势,培养德才兼备的中层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xx市xx区中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进行新一轮中层干部岗位的竞聘。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公开竞聘、公平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的原则,扩大选人视野,引入竞争机制,使德才兼备、有志从事教育管理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教职工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xx。

xx。

中层助理共2名:

分别为:飞龙校区政教处1名;龙城大道校区政教处1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胜任拟聘(任)中层领导岗位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胜任拟聘(任)中层领导岗位所需要的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字表达能力。

3、教育思想端正,敬业守法,求真务实,善于学习,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率先垂范,艰苦朴素,心胸开阔,密切联系群众,职业道德好,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群众威信高,言行堪为师生表率。

4、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谦虚谨慎,尊重他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依靠、团结教职工。

5、首次提任的中层干部,学历在本科及以上,原则上年龄为周岁左右,最大不超过40周岁。

1、集体研究:根据学校中层干部空编情况,从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出发,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近期开展选拔聘任中层干部工作,制定《2017年xx区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在开学全体教师会议上发动,将《20xx年xx区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在校园网公示,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职数及选拔聘任条等。

3、公开报名: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举荐相结合的办法,统一填写《xx市xx区实验中学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4、述职测评:竞聘者向大会述职,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以及其他优势,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4、结果公示:校长办公会将决定聘任的人选,在校内大会公布,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及时审核调整。

6、决定聘任:经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室正式提出聘任意见,进行聘任。新任职务聘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再行续聘。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要求,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我镇的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指导,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璜土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江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2、适才适用的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性格特征、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进行通盘考虑,尽可能将干部安排在适合其发挥特长的岗位上,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合理交流的原则。轮岗交流应保持单位和部门整体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编制控制原则。轮岗交流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得借工作人员轮岗交流之机超编进人或超职数配备干部。

5、回避的原则。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轮岗交流到同一部门或有直接领导隶属关系的部门。

2、因其他原因需要轮岗的;

4、在轮岗交流的基础上,鼓励距退职年龄(市规定退职年龄)不满两年的人员自愿申请提前退职,退职后按正常退职规定执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组织。为确保此次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成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成员为组、纪、宣、统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科,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宣传发动。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提前做好轮岗交流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干部轮岗政策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民主推荐。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

2、制定方案。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方案。

3、民主测评。将方案报主要领导审阅后,经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选,并进行民主测评。

4、党委决定。将轮岗岗位及人选测评情况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任命。

5、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镇主要领导同轮岗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

6、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轮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并迅速履行起新的工作岗位职责。

1、此次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镇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纪委和督查办负责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轮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一经组织决定,要坚决服从,并尽快办理工作交接。轮岗交流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3、因轮岗需要涉及其他条线中层任职变化的,必须服从轮岗工作需要,自觉积极配合。

4、在移交和交接时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的保密工作。

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科学合理的流动机制,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义务段各校教师队伍现状和教学实际,现就义务段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6年以。

上(含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单位要确保本学年交流人数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交流人数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每位教师交流轮岗任教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其中,支教教师支教一年后考核合格,第二年可采用人回原校,定期到受援学校教学等形式开展相关工作。跟岗教师跟岗一年后考核合格,可继续在城区学校跟岗一年;两年后回原乡镇学校工作。

(一)县教育局组织的交流包括: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紧缺学科兼课走教、“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三区”支教)等4种形式。

1、城区教师顶岗支教。教育局今年继续安排城区学校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等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开展顶岗支教帮扶工作。各城区义务段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办法遴选出相应数量的教师(附件1),由个人填写申请表(附件3),学校汇总造册(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点前报人事股。

2、乡村教师到城区跟岗学习。根据青年教师的培养需求,教育局组织乡镇学校部分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乡村学校在确保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推荐35周岁以下、有培养潜力的青年教师(附件2),造册(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点前报人事股,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课程开设情况统筹使用。

3、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根据城区学校体音美教师紧缺的实际,将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统筹使用,在城区学校之间进行兼课、走教,充分发挥紧缺学科教师的专业特长,缓解师资力量不足问题。

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三区”支教)。

(1)申报对象:城区城区中小学中教龄在6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心健康,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三级三类”骨干教师。

(2)受援地及需求学科:永丰九年制学校5人(语文2人,政治、地理、生物各1人),上王九年制学校2人(政治、数学各1人),西头中心校2人(数学、英语各1人)。

(3)申报流程:个人将身份证、职称本、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装订后统一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股,县局结合个人意愿及受援学校需求状况统一安排。

(4)工作任务:担任班主任并满量承担学科教学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受援学校要根据支教人员情况组织教师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同时负责支教教师的住宿生活、工作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如实对教师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每学期末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人事股,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二)各片区或中心校组织的交流包括: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学区长学校结对帮扶、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等4项工作。

1、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由各片区牵头,在片区内开展校际间学科教师交流,各片区对交流的科目、数量、形式进行统筹安排。

2、学区长学校结对帮扶。由各片区学区长学校牵头,积极开展团体交流活动,对结对学校采取送教、一对一结对帮扶、跟岗学习等形式予以帮扶,并将教学设施、设备在学区内部共享。

3、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由各中心校协调,根据各自实际组织中心校内各小学之间的教师进行交流,交流情况汇总上报片区,由片区汇总上报人事股。

4、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各中心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内紧缺学科范围,由所在片区牵头,将片区内的紧缺学科教师统筹使用,在交通相对方便的几个学校之间进行兼课走教,充分发挥紧缺学科教师的专业特长,缓解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情况以表册形式(附件4)由片区统一汇总于9月16日12点前报人事股。

(一)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按照交流轮岗要求对符合交流轮岗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并如实填写蒲城县教师交流轮岗调查统计表(附件5)。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都必须自觉申报,并填写教师交流轮岗申请表(附件3),注明交流形式和层次。

(三)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工作岗位聘任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的交流轮岗人选,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后,上报人事股。

(四)组织竞聘。教育局组织协调各学校推荐上报的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人员到新学校参加竞聘,落聘者,由原学校另外推荐人选继续参加新学校的竞聘,直至新学校聘用为止。

1、中小学教师评定高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在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凡没有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且不服从交流安排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当年年度考核和职称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3年内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评优评先活动。

2、在教师评优评先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名额数量,同时,把交流轮岗的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城区义务段学校教师在评定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时,必须有农村学校交流经历。

3、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等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任教者,在交流任教期间应做到每月进行一次公开课教学,每学期进行一次专题讲座、指导或帮扶一名青年教师,每学年带动一个教研组工作、指导一次课题研究,并把以上工作作为对相关人员考核的必要项目。

(一)高度重视、层层把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成立由中心校校长任组长,各校、教学点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的交流轮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教育局交流轮岗的指标要求,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进行认真筛查,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在保证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将辖区内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全部纳入交流轮岗计划。要将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本校对外展示的重要媒介,将能力强、有潜力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报,坚决不能敷衍应付。秋季开学后,各片区将中心校安排的参与交流轮岗教师情况造册汇总(附件4),以片区为单位于9月16日12点前报人事股。

(二)严格管理、定期考核。各片区要把交流轮岗教师的督查和考核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项。严格落实交流轮岗教师全日住校工作,每月督查一次到岗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考核纪律,全面客观评价交流轮岗教师。

(三)注重成效、奖优罚劣。教育局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各校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对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检查。对选派到基层学校工作消极、教学成绩明显落后、引起不良影响的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延长其交流轮岗期限,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在规定职称晋升年限内,推迟3年申报。同时,加大评优表彰力度,每年对在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xx〕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合理配置优质教师资源,完善相对稳定、流动有序的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校际间教师配备差距,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优质的义务教育。

(一)交流对象的范围。

列入交流范围的是除校级领导之外的专任教师(含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是指按照教师职称核定工资,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骨干教师是指获得区级及以上专业称号的专任教师。具体条件为:

1、原则上为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且在本校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也可以列为交流对象。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区教育文体局批准,可以暂不列入交流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教师;

(2)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师;

(3)患有严重疾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4)夫妻一方在交流期间的另一方。

(二)交流对象的确定。

1、学校按不少于局下达的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应交流数(详见附件2)派出和接收教师。学校派出和接收的交流教师原则上数量和学科要对等,领衔学校和部分教师富余的学校可适当增加交流教师数量。

2、交流对象确定的基本原则:

(1)原则上以在本校连续任教时间长短为序,时间长的先交流;如任教时间相同,则再以年龄为序,距退休时间较短的先交流。

(2)各校要在教师学科分布、中层干部、学科负责人等。

方面统筹安排,制定分批交流计划,以最大限度保证符合条件的教师获得交流锻炼的机会。派出学校应根据学科分类整理专任教师情况,并将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按照进本校工作时间从长到短(同等时间再按照年龄从大到小)逐个排序(样表见附件3)。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优先安排交流:城区拟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称号或省教学名师等荣誉,无两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40周岁以下、拟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无20xx年以来由区教育文体局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的;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对象。

3、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交流对象。

(1)个人申报。教师自主申报,提出交流意向申请。

(2)学校推荐。当个人申报数量小于应交流数量时,由学校根据基本原则,结合本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本轮交流教师推荐意见。

(3)统筹协调。列入本轮应交流名单的教师,如遇家庭等特殊情况,可通过个人自行协商或学校协调,由本学科其他教师先交流,本人顺延至下一轮;教师没有特殊困难,应服从安排参加交流。片区内交流的,由学校间根据学科分布等情况统筹确定;跨联盟交流的,经所在学校、接收学校同意,报区教育文体局审核后确定。

(一)区内行政调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由区教育文体局根据区域教育发展和学校教学实际需要,实施统一调配管理。

(二)城乡校际联盟合作交流(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将全区公办中小学按就近区域划分为7个城乡校际合作交流联盟(详见附件1),每个联盟设一所召集学校,负责组织协调本联盟内各校教师交流工作。

(三)郑陆片区学校既可参加城乡校际联盟合作学校交流,也可参加郑陆片区学校校际交流。

(四)跨联盟校际交流(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除联盟内交流以外的校际交流,包括区内外学校间的交流,由个人、学校自主申报,区教育文体局协调安排。鼓励城区学校的骨干教师、管理人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到城区学校、优质学校挂职锻炼,鼓励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交流、富余学科教师向空缺学科教师交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教师向低学段学校交流,以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联盟内结对交流和跨联盟校际交流,时间原则上为两年一个周期,交流期满后根据个人申请和学校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交流时间,但交流时间最长不超过两个周期(四年)。

1、交流对象确定后,一律不得擅自更改,以确保交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对于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教师,交流期间,管理和考核以接收学校为主,派出学校配合。年度考核时,交流教师列入派出学校指标,派出学校应合理分配优秀等次和合格(嘉奖)名额,由接收学校提出等次建议,两校会商后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接收学校的有关政策执行,纳入接收学校考核测算,由派出学校统一发放,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须做好工作月份计算等的衔接工作。

3、坚持考核管理与教师聘任相结合,把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职称)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挂钩,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教师,在上述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对在交流中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给予待岗处理,年度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4、交流结束,教师填写考核鉴定表(附件5),报局人事科存入个人档案。

(一)学校。

1、妥善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接收学校要将交流进校的教师与本校教师一同管理和考核,定期总结,及时研究解决交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交流教师的师德、出勤、业务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完善教师交流档案管理机制,交流期满时作出综合鉴定。

(二)交流教师。

1、自觉维护派出学校的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服从接收学校的安排。

2、认真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上好1-2节研讨课。

3、骨干教师要发挥引领作用,把好的教风、教法带到接收学校,协助完善教师培训、教学研究等工作,指导接收学校教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期至少上1次示范课、作1次专题讲座,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在学期内开展交流学校间同课异构教学研究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轮岗交流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轮岗交流任务。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是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教师轮岗交流的重要作用,动员教师自觉参加轮岗交流活动。各校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做好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学校的工作和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同时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考核,严格规范落实。区教育文体局将根据上级有关教师交流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方案,逐步规范,确保交流工作取得实效。各校要严格执行交流工作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甚至拒绝执行交流规定,不得漏报、瞒报应交流教师;要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严格操作程序。各校落实轮岗交流工作的情况将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对违规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6月中下旬,各校组织发动,宣传有关政策。

2、7月5日前,各校将申请交流的教师名单和相关信息报送局人事科。申请区内外行政调配的,仍暂按原区内流动办法执行。在前一年年底前报送材料。

3、7月20日前,由召集学校召集,会同联盟内的其他学校商量确定本轮交流教师名单;各校将《天宁区20xx—20xx学年交流教师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1份报局人事科。

4、7月31日前,学校做好交接工作,交流教师参加接收学校的活动。

1、40周岁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须具备20xx年起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xx〕9号))。

2、城区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两年以上的经历。(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荐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xx〕1号、常政发〔20xx〕51号))。

3、县域内城区学校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在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特级教师和辖市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时,应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建立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等优秀教师与乡村学校共建制度。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为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管理人员的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全面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部分中层副职实行竞聘上岗,特制定本方案:

1、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3、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4、公开、公平、公正;

5、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

1、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2、竞聘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xxx。

教务处副主任1人、教育处副主任1人、团委副书记1人。

南周中学或南周实验中学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1、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好,执行能力强。

3、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服务师生,乐于奉献,不计私利,有为学校发展竭尽全力的事业激情,有较强的群众基础和认可度。廉洁自律、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有胜任岗位的身体素质。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的)。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因学校中层副职编制只空缺一名教育处副主任,此次竞聘的三名中层副职只有一名享受副科级待遇。另外两名是学校内聘,没有行政级别,报名竞聘前只报名,具体到岗位要在竞聘后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1、公布方案(7月8日)。

通过召开行政会议、校园网等形式,宣传竞聘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公布竞聘职位,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

2、公开报名(7月8日-10日)。

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报名者需向校党委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7月10日)。

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校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具备资格人员名单。

4、竞聘演讲与民主推荐。(7月11日)。

采取查阅干部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

6、党委研究(7月12日)。

根据考察情况和民主推荐结果,确定拟任人选。

学校对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8、任职备案。

公示期满后,对群众无异议者,学校党委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批备案。

9、决定任免。

审批备案后学校发文聘任。

在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过程中,参与者和组织实施者都必须讲党性、讲原则,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选拨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1、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具体组织实施,纪检部门负责监督。

2、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研究。

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长于管理、精于业务、敬岗爱业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实现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在集团引领下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发展,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江教委【20xx】12号)的要求,经研究,对我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特制定如下方案:。

        通过实行竞争上岗,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我校在编在职教师,符合竞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竞争上岗.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想想以及身体素质条件,具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具有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本区、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推进学校各项教育工作.

   3.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学校相应岗位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管理才干.

4.作风正派,爱生敬业,以身作则,有全局观念.

5.提拔任用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根据新建学校特点,适当放宽年限.

  (一)岗位设置。

总务处副主任1人;大队辅导员1人.

  (二)竞聘程序。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

组 员:。

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审定、候选人和拟聘人员的审定,颁发聘书;工作小组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机构及职数设置规定》拟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选聘工作.

2.实施方案经采二教育集团理事会通过后,学校公布竞争上岗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时间:6月27日下午.

3.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选出候选人,上交《杭州市丁荷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荐(自荐)表》——6月30日.

4.竞争上岗面试——7月4日下午 。

5.拟任人填写《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干部任用备案表》并报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审批备案.

6.任前公示.

  (三)竞聘方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竞岗演讲:所竞聘岗位的自身优势和工作设想,时间5—10分钟.

2.问题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两个问题,每个问题时间5分钟.

 (四)聘任。

      根据面试结果,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天,拟聘中层干部报局组织宣传科备案,学校正式下发聘任文件.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学年,同一岗位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届.任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竞争上岗.鼓励中层干部在区内跨校(园)际交流.

(五)待遇。

1.聘期内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享受中层干部的待遇.

  2.已聘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工作考核不称职的,经校委会集体研究,给予解聘.

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和表态发言。凡不做和。

表态发言。

的对象,作自动放弃论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赞成得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谈话征求意见。谈话对象: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任对象所在教研组或有工作来往的教职工代表。谈话赞成推荐票数较低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5.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民主和谈话推荐、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的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6.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7.确定拟聘人选。听取考察组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8.拟聘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拔聘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9.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二)竞岗聘任程序。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组织推荐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个人自荐须填报申请表。

3.资格审查。由学校领导班子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对象报学区和县教育局审核,确定符合干部任职资历条件的对象。

4.演讲。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对象须在全体教师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上做演讲(学校也可采用其它方式)。演讲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对竞聘职务的认识、对该岗位职务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工作设想等。演讲一般应设定统一时间,设定评委5-7人,并组织评委打分。

5.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书面征求意见。参加测评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的2/3,否则测评无效。民主测评同意得票率较低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6.确定考察对象和发布考察公告。根据评委量分、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原则,由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公告。

7.综合考察。依据干部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有关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8.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察意见,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9.拟聘公示。在校务公开栏、校园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提任干部的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

10.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三)直接聘任程序。

1.会议通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校长向全体教师作关于直接聘任中层干部的通报。

2.办理聘任手续。拟聘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由学校发文,工会、团委、少先队负责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或按程序选举产生。聘任文件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一)考核。每年度要进行一次履职考核,二次期末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二)解聘。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解聘:

1.聘任期满,未被续聘的;。

2.聘任期内,工作不胜任、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解聘现职的。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充分估计和把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各学校(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减少或违反程序,不允许搞“一言堂”。

2.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在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学区学校组织实施。政工科具体负责聘任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方案实施情况。各学区学校要及时向政工科上报聘任方案、工作进展及结果。

3.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要坚持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适当考虑性别、年龄、专业、资历等因素。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服从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工作安排。落聘人员不再享受原中层干部岗位待遇,要自觉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应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履职能力提升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

5.局政工科要加强对聘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不相一致的行为,确保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与纪律产生的拟任人选和任用的中层干部,或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上岗任职的,一经查实,一律宣布无效,按程序取消相关任命,并追究学校(单位)党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本实施意见如有与上级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二)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四)本实施意见由县教育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xx〕x号)和xx市教育局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人〔xx〕x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通过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校长合理流动,达到学校领导班子人员的优化组合,提升学校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骨干教师流动,进一步促进骨干教师的合理分布,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通过普通教师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多岗位任教对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的作用,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工作活力。

(一)均衡发展原则。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积极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向空编学校流动。

(二)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区域特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实施办法。

(三)积极稳妥原则。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改革。统筹兼顾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教师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更加注重师德、能力和业绩,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校长交流到重要岗位上去,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一)交流对象。

1.校长: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现职满xx年的学校校长、副校长(下同)。

2.普通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的。

3.骨干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已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或已享受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满5年的。

4.在符合相应服务期的条件下,对尚未达到交流所需任教年限或其他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自愿要求参加的,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纳入交流。

其他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纳入相应类别教师交流。

(二)暂不交流对象。

1.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但在现学校已连续任职满xx年的应纳入交流。

2.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患重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交流的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3.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市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但延长时间至多不得超过3年。

上述骨干教师系指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教师(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学科骨干教师,以及经市教育局确认,并纳入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和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其他优秀教师。

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在全市范围内交流,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或在同一片区内交流。xx年起,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分别不低于相应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30%、15%、10%。对于超编学校,市教育局根据该校超编人数和学科结构情况,下达指令性交流指标。

(一)交流方式。

1.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型交流。各教育学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名校集团化”、“城乡互助共同体”、“联盟合作学校”、“双向对口交流”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顶岗型交流。建立和健全新教师培养基地,既促进新教师培养,又缓解城区学校因选派教师参与交流而产生的任课教师不够的矛盾。

4.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空缺学科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各教育学区、学校也可根据本片区、本校的特点,实行更有利于队伍建设和教育均衡发展的交流形式。

(二)交流步骤。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订交流计划,主要根据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从长到短推荐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交流。

市教育局把教师校长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每年3、4月份全面掌握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和全市范围内学校师资需求,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并报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照年度交流计划,市教育局将当年交流任务和交流指标下达到各教育学区、学校。各教育学区、学校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要求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提出年度交流方案上报审批。

上述交流对象原则上随迁人事关系,交流后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经市教育局审批选派的各类支教人员计算交流服务时间),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选择回原学校任教,也可选择参加市内教师流动或统筹调剂到交流前所在片区同类学校。

(一)建立和完善与交流方案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根据“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市教育局加强对交流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教师管理新模式。在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岗位设置比例的总体要求,市教育局按照班额、生源和交流计划等,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岗位,互补余缺,合理调剂;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教职工编制数、岗位设置方案,报市编委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备案。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应加强对学校人员交流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岗位聘任等相关编制、人事工作的.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名优教师评选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从20xx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浙江省特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实行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市教育局可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确保交流后聘任职级保持不变或高于交流前。

在职称评审中,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学校。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对交流的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学校职称比例限制准予参评,并给予倾斜和优先推荐。对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市教育局实行统一考核,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如有相应岗位职数空缺,可在同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级内高聘一级。

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职期间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获评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从取得高一级职称或相关荣誉之日起在本校服务期均不得少于2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定向评选的瑞安市级及以上的“三坛”教师,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取消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并进一步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边远山区和海岛学校倾斜。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人事关系随迁的教师,在农村任教期间按规定享受农村任教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市政府设立教学奖励资金,用于参与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的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生活补助及其他奖励等。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任教的骨干教师,按照交流地域近远,其年度考核奖是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的1.5至3倍,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农村骨干教师和发达地区学校教师主动申请跨片区交流到农村薄弱学校,参照执行。优先资助参与交流到农村的名优教师设立工作室。国培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首先保证农村教师和参与交流的教师参加。

(一)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提升业务水平。加大交流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在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扩大农村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的培养规模。组织实施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考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管理指导,把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列入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交流教师校长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跟踪指导。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加强交流教师校长工作绩效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坚持考核管理和教师聘任相结合,把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交流纪律。广大教师校长要充分认识交流对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积极参加交流活动。对应交流而不服从组织安排交流的教师,3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和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骨干教师的评选,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在岗位聘任时,予以低聘一个岗位等级,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同时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予以免职。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教育局要成立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市教育局和各教育学区、学校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三)平稳有序推进。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片区和学校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避免“削峰填谷”。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任职的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根据英德市教育局《英教[2018]107号》文件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能上能下、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经英德中学党委研究,学校决定从20**年8月起,进行全校中层领导换届和新一轮中层领导竞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突出能力导向,注重人岗相适,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有效考量人才的竞争性平台。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中层正职10人(办公室、德安处、教研室、教务处、总务处、党建办、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和高一、高二、高三年级主任,各一人);中层副职14人(德安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副主任,各二人;办公室、教研室、教务处、总务处、党建办、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副主任,各一人)。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团队合作能力强。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要求,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和全局观念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必须是教学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工作实绩明显的年级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等具有一定管理经历且实绩突出,在教职工和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从教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原来担任行政工作,继续竞聘学校中层干部的,女性年龄为50周岁以下,男性为55周岁以下。

5.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竞聘中层正职需要有中层副职一年及以上岗位经历。

6.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行政岗位经历的优先考虑。

组长:罗彬明。

组员:曾臣煌、杨堂伟、朱玉强、朱育琼、陈神玉、英德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导。

3.公开报名(8月17日至8月20日)。采用自荐、他荐、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每人竞聘1个岗位,填写《中层干部应聘报名表》,于8月20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交学校办公室。

4.组织考察。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数及民主测评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选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5.竞职演讲(8月23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竞聘人员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聘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评委8月22日确定)。

6.民主测评。竞聘演说结束后,介绍竞聘人员工作经历,全体教职工对竞聘人员进行无名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计票员8月22日确定)。

7.领导小组打分。领导小组对所有竞岗人员进行打分。(竞职演讲占30%,民主测评30%,领导小组40%)。

8.聘前公示(8月24日)。对拟聘人员和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9.上报名单。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结束后,将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上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1.对聘任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此次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上报英德市教育局审批任命,任命后办理聘任手续,签订岗位合同,聘期5年;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一年,如不能胜任,将予以免职。

注: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凡发现未尽明确之处,解释权在工作领导小组。

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东丽区中小学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推进落实“区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创新教师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序流动,调整、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缩小骨干教师在中心与薄弱(偏远)校际之间分布上的差距,促进各学科师资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东丽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偏远)学校流动,达到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效果。

(一)交流范围。

所有教学单位,包括中小学(含育才中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职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调动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人到受援学校)。

调动原则:申请调动人员所在学校原则上是超编单位或是学科结构性富余的单位,且工作满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调动理由;调入单位须是缺编单位、急缺学科教师或专业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调动申请。

2、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

3、超职数聘任人员的交流。

4、中心地区的学校根据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计划的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相对薄弱(偏远)学校顶岗任教交流。

5、集团化办学学校之间的交流。

6、学校之间的学科对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师交流轮岗(调动交流除外)工作一般为两学年,交流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20xx—20xx学年度交流的教师本学年度延续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师条件。

以20xx年8月底为时间节点,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应交流教师人数为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0%(见点就入),应交流教师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为应交流教师人数的50%(见点就入)。

各校统计本校骨干教师情况,骨干教师称号的范围是20xx至20xx年经过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将测算人数及推荐人选填入《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严格按照满教学工作量测算,上报学校的需求学科和富余学科情况。

4、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按照交流轮岗比例要求,结合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作出交流轮岗安排。

(五)交流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教师交流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发放,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仍享受派出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由接收校负责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实上报《东丽区教育系统交流教师工作月报表》和年度综合考评资料。派出学校要严格按照接收学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待遇。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学校要将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将视情节决定该教师是否继续交流。

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如实上报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不准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双方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纪律要求,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接收学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师,教育局责成派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作出相应的处分。接收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建立激励机制。

将教师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

(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测算与推荐工作。

各学校要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分析梳理,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20xx—20xx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上报人事科(本校教师的交流意向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严格落实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测算出来的应交流人数和应交流人数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上报推荐名单。推荐的骨干教师必须是在人事科备案注册的教师(附件1的名单)。上一学年度的交流轮岗教师继续交流,计入本学年度学校推荐名单,按今年新的测算比例要求,人数不足的学校再补充新的推荐人选。

严格按照市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凡义务教育学校,无论超编校还是缺编校,必须严格按照“两个比例”要求完成推荐交流轮岗推荐工作。

(三)推荐的交流轮岗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为保证交流轮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新学期开学前交流轮岗教师能够按时到岗,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需要上交的材料上报人事科(交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上报)。

1、上报形式:电子版通过qq传给人事科,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附件名;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主要领导签字,标注学校编号。

2、需要上交的材料:东丽区骨干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1)、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附件2)、20xx—20xx学年度学科需求与富余情况统计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泉州市直公办中小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点》,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泉州市实验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就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操作要点:

一、选拔任用条件。

学校中层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教书育人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教,群众威信高。

4、具有已经过培训结业的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并且担任过班主任(累计满三年)或年段长(教研组长)经历。学校党支部支委、处室主任助理可视同年段长(教研组长)经历。

5、原则上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6、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一年以上校龄(上级组织调任的除外),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任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7、提任学校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满二年。

8、新任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任职年龄达到55周岁的转为校聘督学。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应当是德才素质突出、工作实绩特别显著、群众公认度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学校中层职务。

二、选聘岗位。

根据泉委编办〔2014〕82号文件精神,因学校工作实际需要,此次需配备总务处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教导处主任1名、德育保卫处主任1名、教导处副主任1名、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层副职)1名。

三、选拔任用程序。

1、学校根据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学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推荐结果超过一年的,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以在原推荐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一般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学校领导、中层正(副)职、年段长、教研组长。参加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一经确定,在学校人员构成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

3、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在确定考察对象时,不能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考察对象确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必须由干部本人如实填报《拟考察对象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外情况报告单》)。

(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6)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4、学校依据选拔任用条件,结合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在干部考察过程中通过适当方式在校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15人以上)、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参照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确定)、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应填制《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要综合分析人选的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全面历史辩证地作出评价,既重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更重政治品质、道德品行。

考察干部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5、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并报组织科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任免文件、中层干部任职资格备案表。

6、实行中层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7、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组织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8、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以连任;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将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把握用人条件、提出推荐人选、做好组织考察、加强管理监督、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为了实现教师资源的科学均衡配置配置,提高本学区各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教发【20xx】30号)及《xx市xx区教育局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灞教发〔20xx〕91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们大学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满意度为宗旨,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通过推进大学区教师交流,不断均衡教师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学校人”向“学区人”的转变。

坚持“区域统筹,合理流动,优化结构,共同发展”的原则。

交流对象为实施大学区管理学校的所有教师(含副校长及中层管理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作为交流对象:

(一)妊娠期、哺乳期的;

(二)受行政处分期间的;

(三)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1、大学区各学校中,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都要分批进行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

2、教师交流的具体形式有: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影子培训、团队教研、名师引领、网络共通。

3、从20xx年起,评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时,必须有累计一学期以上教师交流工作经历。

4、今后,各校教师岗位聘任时,除国家规定外,聘任专业技术五、六级和八、九级岗位时,前一聘期内(一般为三年)必须要有一定时期交流工作经历,具体依据区教育局的规定。

5、交流期间,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交流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者,需按一定比例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其下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超过50%发放。

(二)干部及教辅人员交流。

1、各校的副校长、中层管理干部按照教育局安排,进行任职交流或挂职锻炼。

2、各校教辅人员也可结合实际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一)交流时限: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和影子培训等交流原则上为一学年,其他形式的交流由学区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交流时限。

(二)交流人数:各校交流的教师年度内参与交流人数要达到大学区专任教师人数的60%以上,其中一次性交流时限在一学年以上的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人数的6%。

(一)管理职责:交流教师实行人事关系所在学校与交流学校双重管理,以教师人事关系所在学校管理为主。交流学校负责交流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二)交流任务:交流教师必须自觉遵守交流学校规章方案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业绩建档:交流学校负责记载教师交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学区长签署考核结果意见,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将其作为评审职称、评优表彰的依据。

(四)强化措施:凡经学区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需交流的教师,必须参加交流。拒不服从者,三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不予评先选优,并依据《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一)考核形式:依照大学区制定的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考核办法,主要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出勤等,采取领导评议、学生评议、同行评议、家长评议等方式进行。

(二)结果使用:对积极主动参加交流,完成任务情况好、工作表现优异,考核成绩为优秀等次的交流教师,在年度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选先以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能手等人选推荐时优先考虑。

(一)召开xx小学大学区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公布教师交流方案。各学校召开教师交流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公布本校所在的大学区内各学校交流的指标。

(二)各学校对本校报名交流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交流的教师及教辅人员名单,填写《教师交流登记表》。

(三)各学校在指定的时间迎、送交流的教师。

(四)开学前,各学校完成交流教师的调转手续工作。

(一)各学校要提高对教师交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正确把握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提高教师对教师交流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本校教师交流工作。

(二)教师交流工作的操作过程要以人为本,注意审慎、科学、理性地把工作做实、做细,坚决杜绝方法简单化、平庸化,既要积极开展、注重实效,又要操作有序、维护稳定,按工作时间安排表完成工作任务。

(三)各学校要顾全大局,端正工作态度,不得将可能影响工作的患病教师、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列为交流教师,非现任任课教师不得作为专任教师进行交流,不得甩包袱。

(四)教师交流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学校要制定符合学校具体情况的教师交流工作的长期规划,预定每次交流的人选和范围,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从而使教师交流工作方案化、科学化、规范化。

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我办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1人,内设4个股室和1个下属单位规划设计院,共有股级干部4名。

我办高度重视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主要负责人在办务会、办中层干部例会等多个会议要求抓好交流轮岗工作,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成立了规划办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小组,制定了《xx市规划办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精心组织部署,扎实推进交流轮岗工作。

我办根据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要求,按照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增强机关执行力、创新力、落实力,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原则,今年初已对人秘股、综合股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按照市上要求,结合我办《xx市规划办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本次对工程规划管理股、用地规划管理股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工程规划管理股股长胡政楠与用地规划管理股股长吉劲松相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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