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刀锋读后感范文(16篇)

时间:2023-12-12 21:49:37 作者:文锋

读后感不仅仅是对作品内容的简单概括,更是对作者思想、文风、艺术手法等方面的思考和反馈。下面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思路。

《刀锋》读后感

毛姆写这本书带给他极大的乐趣,原因为终于可以一吐为快,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

读罢一月有余,拉里的身影一直在脑海萦绕,我唯有一吐为快,才下的眉头,安心,舒心。

《刀锋》背景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局势不安,一派乱世,美国逐渐壮大,一派繁荣。拉里在乱世寻求生命的意义,追求某种哲学,某种宗教,可以满足身心的人生法则。他一点不爱钱,没有物质上的抱负且淡泊名利,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生活。他的形象与伊莎贝尔、格雷、艾略特等形成强烈的反差。艾略特显得可悲至极,活着以社交为目的,宴会即是他的氧气,未受邀是奇耻大辱,独处是丢脸难堪。艾略特、伊莎贝尔代表的是实用主义,物质主义。

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两种价值观的撕扯,碰撞。让我们深度思考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人自出生不同阶段亦有不同的需求,拉里年少参与作战,直面伙伴的战亡,诚然拥有一付二十多岁的皮囊,但他的心饱经沧桑,满是皱纹,已不能与同龄人相提并论,他与伊莎贝尔有隔阂,与艾略特有鸿沟是必然。他的经历让他不再是一般人,他想体验,想探究,想找答案。然而他只要觉得精神上的吸收达到了饱和,能学的都学了,此时做做杂役也显得特别快活,又回归了自然。

拉里的一生要么读书修行冥想,要么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自我觉醒,自我完善,自我探究,再觉醒,再完善,再探究……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度过一生。

世界是个多元结合体,各自独立又各自影响,物质基础推进精神生活,精神要求限制物欲泛滥。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

比如:阅读非常适合我!

《刀锋》读后感

寻求真知的道路总是充满层层险阻的,通过寻求真知来解救自我的人,就像是艰难地行走在锐利的刀锋上,因此,智者才会说:“救赎之路难行。”

但对于真理的信徒来讲,纵然身心的折磨无法逃脱。在“刀锋”这一条得救之道上不停前行,仍是他们命中注定的选择,解救自我的必由之路。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正是这样一位坚毅而虔诚的信徒。

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

这个名字的答案,叫做拉里。

主人公拉里·达雷尔是一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在军队的生活中,拉里结识了同为飞行员的爱尔兰好友。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好友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好友的意外去世让拉里陷入了迷惘与困惑,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对战后生活的不理解使得他更加深入地去追求探寻解答自己内心的疑惑。

为此他抛下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以至于后来未婚妻改嫁他人。他放弃了自己能放弃的一切,包括本可以优渥的上层人生活,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的笔下的故事总是这样带着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人性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刀锋》,他笔下的主角都是特立独行的修道者,是捍卫信念的战士,是理想的狂热信徒。

而现实中的大众又何尝没有过对生活的困惑与迷惘呢?只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选择了沉默,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爱丽丝·门罗在《逃离》中所描述的一次又一次闪念,就像二度选择逃离的卡拉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轻轻叹上一声,“日子总是要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的。”

而拉里从未被物质的生活驯服过,他是自由的。拉里抛却了一切投入哲学,终于在印度领悟到了人生真谛。拉里给我们看到了一种普通人的希望:即使是没有鸿鹄之志的普通人,身上也能折射出一种属于芸芸众生的,隐秘的伟大。

我很喜欢那个把人的生命喻为鸿毛的比方,或许我们每个人本身就是灵魂的飞鸟擦过天际时落下的一片羽毛,轻柔地躺在身下的这片土地上,土地踏实存在,但曾为飞鸟的痕迹还在,那未曾忘却的天空同样难以割舍。

天空与土地的距离,是梦想与现实的遥远,也是自我救赎的“刀锋之路”。

我想用priest写过的一句话来结尾,是期望,也是祝愿:

“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刀锋》读后感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

《刀锋》的作者也写了《月亮与六便士》,游走于现实与理想的人会喜欢这两本书。《刀锋》里有句话“连艾略特这样轻松致富的人都认为人是要勤勉的”,背景是他看不惯拉里的无所事事。

“勤勉”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精神上的思考,拉里显然在列,他没有像格雷一样投于生计,选择了身体闲晃,精神勤勉,按说接近于《无问西东》里说的“精神和内心”,不同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在现实中是且思考且前行的,而拉里是纯无业地向天地、自己、书本发问。

拉里是一战时期的一名飞行员,他出身名门,曾经无忧无虑,后来他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后,他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想弄清楚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于是他在周游世界中阅读与思考,这是一条无人理解的孤独之路,后来在印度受到启发,回到美国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

我没勇气选择这条路,怕当头脑承担不了思虑时会出现瓶颈,所以要自己保持身体上的勤勉,哪怕是拖拖地,进阶高点工作养家,再境界点就做自己喜欢的事,身心合一投入时会有“心流”,这个过程中忘了时空、周遭和自己。但又不会一直务实,我希望步步向前再仰望天空时,心里依然有悦,有对天空的敬畏。就这样踏实生活,又疏离于现实,挺好。几年前的除夕,我在老家,远方的朋友微信发来一张图片,说“你抬起头,我们都能看到这星座”,我时常想起这一幕,有暖在呀。

拉里敢于选择和放弃,他在追寻的路上解除了婚约,不是不爱,而是爱成为牵绊时就了结了,这是没有对错的选择,因为每个人都有各自向往的幸福之路,你不是他,你不好定义他,致敬这世界上曾经的、现在的、未来的和拉里一样勇敢的人。

不写了,因为柴米油盐在召唤。

《刀锋》读后感

本书中,毛姆先生依然是以第三者的身份来讲述故事的,小说中的毛姆先生算不上故事的参与者,他只是一个作陪的客人,是故事的旁观者,是每个角色的倾诉对象,也许这就是第三者身份的好处,不需要为如何参与故事而烦恼,只需要点燃一根烟,静静地看着发生的一切,然后默默地思考。

他观察着每个角色的外表和心理,并对他们进行剖析,读者跟随毛姆先生一起探寻每个角色的内心,仿佛在审视自己的内心,因为书中的每个角色又何尝不是我们身边每个真实存在的人呢,或多或少都有这些角色身上的影子,这些角色是毛姆先生从众生相中抽离出来的结合体,是你是我也是他,固然你才会觉得似曾相识。

人这一生总有许多执念,艾略特执着于荣誉,执着于社交,伊莎贝尔因为执着于对拉里的爱而耍心眼,格雷确实只是凡夫俗子,我们何尝不是呢?做个想要挣钱又能挣钱的凡夫俗子也没什么不好,多思的人有些辛苦,拉里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支撑他在巴黎闲晃两年,我等就算想要探寻所谓人生的意义,肚子就会提前抗议了,像格雷那样简简单单地过一生也挺好的。还有可怜的苏菲,人这一生究竟会遭遇什么,你预测不到,不管你做什么样的选择,真诚待人,认真生活,过好当下。

《刀锋》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火蓝刀锋》这部电视剧的好几集,看完以后我的感想特别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火蓝刀锋》是一部描写军旅生活的电视剧,是海军陆战队的新兵为了锻炼成为”蛙人“,经过千锤百炼得到成长的故事。其中主人公蒋小鱼为了更好地给他妈妈治病,于是他报名参了军,又因为一次意外的救人行动而阴差阳错地进了陆战队。其中我喜欢蒋小鱼、鲁炎、张冲这三个角色。蒋小鱼做事冷静,头脑灵活,嘴皮子能说会道是他最锐利的”武器“。鲁炎也十分冷静,但他和张冲一碰面就吵架。张冲莽撞冲动,喜欢打架。其中有一个故事情节最让我感动,感受到战友间那兄弟般的情义。

由于要选拔人员参加马尔斯国际侦察兵大赛,而且只能选出最优秀的8名队员去参赛,所以必须在36名精英之间进行淘汰较量。蒋小鱼的兄弟张冲和鲁炎都相继受伤,最后他和”战神“向羽一路打败了各路英雄豪杰,但最后仍然剩下10名队员,向羽因自己有伤最终选择主动把机会让给了队友。我想,原来战神不只是能够打败所有的对手,更重要的是他在关键时刻能够顾全大局,牺牲自己成就队友,维护集体荣誉,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战神“。

看完这部电视剧,我体会到了军人叔叔们为了保卫祖国,为国争光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和鲜血。我耳边仿佛总是能听到那嘹亮整齐的口号,更感受到他们把自己的每一滴热血都流进祖国的大海的牺牲精神。

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祖国的荣誉而努力奋斗不止。

《刀锋》读后感

早就知道有这本书,但是,如果不是儿子在微信阅读中推荐我阅读,读它不知道是何时的事,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了阅读小说的兴致。但是,把它读完,却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因为,这是一本认真探寻人生意义的“三观”教科书;因为,我曾经和儿子讲过,要本着“三观一致、个体相当、门当户对”的原则找女朋友,至于是谁,看两个人的缘分,但愿他能够听进,适时遇到。

在我看来,书中的各个人物(拉里、伊莎贝尔、艾略特、苏珊、索菲、格雷以及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毛姆……),拉里无疑是作者要树立的一个标杆、一面旗帜、一个理想中人。他不愿意听任陈规套路的摆布,甘愿在社会规范的量尺下做一个有责任心而无公害的普通螺丝钉;他超然随性,热爱知识,不以劳动为苦,他的眼里没有阶级之分,没有上下贵贱,只有善恶,是人世间少有的那种纯粹。

如拉里所说,活着的最高境界,是自我的完善、精神的进化。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上有老下有小,逃避不了赡养父母的义务、养育子女的责任。即使是坚持精神至上的人,羡慕拉里的生活,但有勇气迈出拉里式生活第一步的人,总是寥寥。我们周遭的人大都是物质大于精神,在萧山这样的经济发达县区更是如此,很多人随波逐流、挣扎徘徊。

如何活的明白、快乐,并不是看几本书就可以掌握的技能。无论毛姆虚构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刻画的人物形象多么栩栩如生,读后的结论只能是:不管怎样的人生,都要享受这个在刀锋上行走的过程,活好当下,人人都是拉里!

《刀锋》读后感

很值得一读。

本书用对照的手法,写了两种人,入世者,出世者。

入世者以老谈伯顿作为代表,一生都献给了名利场。垂死病中还要为了一纸请帖颠倒悲欢。作者一边反讽,一边同情。还尽力满足他最后的愿望,让他自以为志得意满的去见上帝。伊莎贝尔深得舅舅真传,品味,价值观,生活方式,一样浸泡在名利场中。浮华,无情,势利却圆融,优雅,修炼成精。作者以大慈悲的情怀,同样给她求仁得仁的快乐生活。

出世者以拉里为代表。换一句更像西方哲学的术语,叫做自我实现。他徒步丈量过欧洲的大片田野,最后在印度的瑜伽行者那里找到了灵魂的归处。但他不是弃绝世界的隐士,他是当求到了灵魂安宁之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里,继续生活,越来越纯粹的生活下去。

从自我实现这个意义来说,苏菲是失败的实现,苏珊是成功的实现。而苏菲更近于拉里,苏珊更近于伊莎贝尔。格雷不过是个从来没有自己的空皮囊。

刀锋如果有主题,主题就是自我实现之路吧。

或许拉里纯粹高尚,有自觉,能自省。而伊莎贝尔通透精明,自私,也自律。他们都是世间难得的人尖儿。

《刀锋》读后感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

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therazor’sedge),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

一把刀得锋刃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道之路是困难的。

其实这篇小说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及其他人物塑造,基调及结尾都更加积极美好一些——除了主人公及作者,其他人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同时又有一些小恶的一面——也许这就是人性。

其实,这本书的各个人物,即使在如今这个社会,仍然不过时,仍然能够找到一些对应。尤其是拉里一直追寻的问题也困扰了当今很多的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所谓明了的答案,答案需要每个人经过一番苦苦寻找才可能最终领悟——而且每个人领悟的结果可能也有所差异。

其实,我觉得文中已经给了作者针对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帝可能根本不存在,轮回可能存在(既相信又不相信),得道之人具体在哪里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对世界热情、无私、平和、宁静、节制。

其实我觉得:人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值得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刀锋读后感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平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刀锋读后感

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刀锋》这本书,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有个朋友说,我爱上了毛姆,我想应该是的。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我原本期待它是,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可是读到了后面,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

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那是一个早晨,阳光正明媚,还有几声鸟叫,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很富有生活气息。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说给你听。刚开始,你听得很入迷,觉得很新颖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甚至有点想逃避。

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让我困惑。这时,有个直觉告诉我,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重新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这次,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

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中间要更加无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于是最后十几页,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没有读懂,我也照样跳过,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

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没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一个朋友提起的,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

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我走在一条小街上,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喜欢这种雨天,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比如鲜红的滑滑梯、翠绿的叶子、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跃。我在路上,撑着伞,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拉里,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就一直我行我素,由于没有家人,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读大学、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而选择去“流浪”,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只不过开了头,去了趟巴黎,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生活,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书中说到,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看什么书、做什么事、或者举行什么仪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刀锋》这本书,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我总是这样贪心,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

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身体在路上,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全然不管,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我很喜欢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我内心就会很平静,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那种感觉很好,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

这本书,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不过有缘分的话,你自然会拿起它,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或许会很枯燥,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

刀锋读后感

无论是《月亮和六便士》还是《刀锋》,毛姆都是在描述一种以精神的富足、灵魂的安宁为人生指向的生活。相比《月亮和六便士》,《刀锋》里的人物更加多样,作者对这些人甚少主观评论,只用客观的叙述,每位读者大概都能在那些人物身上找到符合自己的人生态度的范式。

在我看来《刀锋》是一部探究生命意义的文学作品,作品的人物虽不算多,但都各具代表性。

艾略特一心追求上层社会的身份认同,他总是举办各种宴会,盛情招待巴黎或伦敦的名流,对每一次被邀请参加能彰显身份的宴会都极为重视。在帮助拉里进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的计划被拉里拒绝后,他就极力反对侄女伊丽莎白和拉里的婚事,在他眼里努力进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努力挣钱的男子才是女人婚嫁的方向。艾略特在临终前惦记的依旧是某个名流的宴会是否给他发请柬,以至于总是客观描述事实而不做评论的毛姆先生都忍不住说了一句:“想到他的一生过得那样愚蠢、无益和无聊,使我感觉难受”。可是“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艾略特尽管庸俗,但他慷慨,为人也比较简单,对年轻人总是不吝提携,而且重视亲情,对姐姐和侄女总是倾心相助,所以毛姆笔下对他只有怜悯和同情,却并无反感。

伊丽莎白,艾略特的侄女,拉里的初恋情人。伊丽莎白和拉里最初进入读者的视野时,只觉得这真是天赐良缘,一个美丽得体,一个温润儒雅,而且彼此爱慕,所以当艾特略反对二人的婚事的时候,只觉得这老头真是无事生非。但渐渐会发现,其实二人的人生追求是没有交集的,一个注重享乐,一个注重心灵。好在二人因为无法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达成共识,适时地分开了。伊丽莎白嫁给了股票经纪人的儿子,生活富足,夫妻恩爱,尽管她心里一直都爱着拉里,但毕竟物质享乐才是她的天性,这一点得到满足才是她幸福的源泉。

拉里,原本也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但一战的经历让他对生死、对生命都有了更多的触动和思考,他将寻求生命的意义作为人生的目标,而物质和肉身不过是灵魂的载体,维持基本的温饱足矣。我不认为所有的读者都能读懂拉里,理解拉里,甚至可能会有读者和艾略特那样对他不屑,(不过愿意读这本书的人,大多应该不是庸常之人吧),至少现实生活中持艾略特的观点的人一定不在少数。

对拉里来说,了解这个世界,解开人生的意义这个疑惑的最佳方式是好好看看这个世界,所以当别人努力构建物质富足的大厦的时候,他行走于东方和西方,寻求人生的答案。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对构筑他的心理大厦极具意义的一些人,拉里是用心灵和这个世界交流的人。“他没有野心,不要名;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所以很可能安心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他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他本人始终抱着无我无求的态度,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

关于拉里另外一个被我关注并被触动的情节是拉里的婚恋。在拉里和伊丽莎白分手后,拉里唯一一次结婚的机会是和他青少年时的伙伴,那个曾经经常和他一起在树荫下读诗的索菲。拉里和索菲是在相隔十多年后偶遇的,届时的索菲,因为家庭遭遇变故失去了相亲相爱的丈夫和孩子,然后堕落到令人不齿的地步。拉里准备娶索菲的消息令伊丽莎白极为震惊和不安,她认定拉里是出于同情,想帮助索菲才要和她结婚的,在极力反对无效后,伊丽莎白用计谋令已经有所改变的索菲故态复萌,索菲因此和拉里不辞而别。在小说的最后索菲被人勒死并裸露着身体抛入海中。在办完索菲的丧事后,拉里的眼神一改往日的平静淡然,带着凄惨的味道说:索菲是他唯一想要结婚的对象。索菲不算漂亮,尤其到了后来生活放荡粗俗,样貌衰老,和美丽优雅的伊丽莎白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但拉里依旧凭借过去的记忆认为索菲“有可爱的灵魂,热情,超脱,慷慨。她的理想是崇高的”。对于拉里这样用灵魂行走在世间的人来说,遇到一个灵魂契合的人,哪怕她有不堪的外表,令人不齿的放荡生活,但她却能让寂寥寒冷的灵魂有所牵念并温暖起来。索菲死后,拉里真正与这个世界疏离了,他彻底放弃了世俗的生活方式,派送完自己的财产后,模仿印度的托钵僧,边游历边干活,仅维持最基本的物质需求。

小说对人物个性的描画笔墨饱满,颇具独特性,立意高远,名副其实的佳作。

《刀锋》读后感

书中讲述了性格各异的中青年的人生故事,而作为主人公的拉里在不同时期或多或少的出现在他们的人生中。就像作者在本书结尾总结的那样,无论每个人追求的是什么,但都获得令自己满意的结局。

我们要坚守自己,拉里不顾周围人的反对,甚至不惜放弃婚姻,一直寻找着内心的充盈。书中人物与拉里都有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也多半喜欢上了拉里亲善独立的人格,但他们并没有过多的受拉里的影响而放弃自己的观点或追求,他们都是勇敢而幸福的人。

我们更无法评判别人的价值观,汲汲于名利的艾略特、沉溺于被爱与享受的伊莎贝尔、在绝望中放纵自我的苏菲、站在黑暗却面朝光明的苏珊,还有不断追求精神满足与自我本真的拉里,纵然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清晰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不受外界影响的去追逐。价值观并无高下之分,不能说追求物质就是俗不可耐,追求精神就是高雅超凡,能遵从本心就值得歌颂。正是有了这些形形色色各不相同的目标与追求才组成了我们的大千世界,我想这也是拉里重返尘世的理由所在。

刀锋读后感

本书非杜撰,根据毛姆身边的人和事加上想象思考形成的鲜活字体,就连作者自己用的也是真名,当然为了不引起骚动人物的姓名还是要瞎编。我总觉得一本好的著作它的字体一定是灵动的,人物身型和心理一定是发展变化的,不似照片上按照规范摆好姿势的模特。

书的开篇给我们介绍了一位特别的老者,他近六旬,一表人才,仪表堂堂。上面的八个字都是我们平常形容年轻人的,如果不是译者疏忽,那就是作者想强调这位老人的保养和穿着自己体格都很有格调,是个自律讲究的人。艾略特一个混迹在上流社会的浪漫主义者,没有妻子没有情人,没有孩子的单身贵族。他最为得意洋洋的就是举办各种宴会邀请名流参会,或去赴宴。他总是风趣幽默,让宴会从不冷场,可谓天生就是个交际的好材料。

我不是个残酷的人,但我还是想要把艾略特让人感到悲凉的结局说给大家,我不知道这样的对比是否是毛姆的本意,与其敷衍的说出写的好,还不如说出自己的感受这样才是对作者最大的慰藉。身患尿毒症的艾略特躺在床上,毛姆从远方来看他,听他说爱德娜飞上了枝头举办宴会却没有请他,还差遣保罗·巴顿来借他最为荣耀的伯爵服。

来探病的不到十个人,唯一收到的礼物是一束寒酸的花。以前参加宴会大吃大喝的朋友没有一个关心她的死活。毛姆借助爱德娜的嘴说出:说他搬弄是非,社交界已经数不上了,成了个老厌物。跟了四十年的侍者约瑟夫暗地里盼着他能早点归去,好能够得到艾略特早已安排好的赡养费。

就算死亡来敲门的时候他还要急着回毛姆造假的请帖,理由是“不能因为我就要离开,忘掉礼貌”。我不信他会是那个诽谤造谣的人,更不信他待人刻薄没有同情心。

不知道艾略特有没有怀疑过这些人吃他喝他称为朋友这类人的真心,或者什么时候有没有发现这些人丑陋的嘴脸。如果有的话我希望是最终的时刻吧,至少以前的日子里他的心都能感受到阵阵的暖意,孤独之感没有缠绕在他的身上顺着身体攀沿。

拉里是个战后受伤的青年,最好的伙伴为救他死去,让他对人生产生了疑惑。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控制不了死的丑恶,人的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恶,我又要为什么而活着。这些大部分人在青少年时期都会困惑过,也明白即使解不开这些谜团依旧可以走向成年成为壮年。拉里不一样,他要去寻找这些答案,本意愿带着未婚妻一起却没想到道不同,于是一个人去寻找自己的答案。

从书本那里获得指引,从行走获得指引,去过很多地方,最终在印度获得了心中的安宁。去思考那些宗教和人的关系,去思考上帝和轮回,让自己的意念来得到改变,明白任何外在的金钱,权利,拥抱等从实质上都给不了人们满足,只有在自我灵魂中找到安慰才能回归生活的真实状态。

他也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生活着,不结婚不生子,抛弃财富,摆脱束缚。毛姆之后见到他脸上充满了满足的笑容就知道这种自在的生活让拉里更富足。这让我想起他的《月亮和六便士》里面那个抛家弃子的主角,最后如愿做了最喜欢的事,并获得了认可。毛姆总是在跟我们假设各种活法,我们没法评论说哪种好,哪种糟糕,最终的评判标准还是我们内心的满足感。电影《芳华》最后刘峰和小萍来参加婚礼,话不多待人温和,心理充满了满足,比起我们这些对生活失望的样子似乎岁月在他们身上宽容了很多。

毛姆初见伊莎贝尔她有健康的体质,对生活满足,从内心里流露着幸福感但不能用美艳来形容她。后来再见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变得十分美丽,身材苗条品味不俗。经常在午后读着书品品酒。之后为了阻止拉里娶索菲她设计让重燃生活希望的索菲彻底幻灭,以至于最终被杀害赤身裸体抛尸大海中。听到这个消息的伊莎贝尔一丝丝的悲伤很快被快乐代替,被毛姆拆穿的她依旧穿着时髦准备去赴宴。

毛姆咄咄逼人的话没有引起她的一点点激愤,可说到拉里还有别的女人她一反常态怒目否认。明明是她自己主动放弃结婚嫁给格雷却还要控制着拉里的拉里。想起来《延禧宫略》里面的魏燕婉抛弃凌云澈后还不能接受他爱上别人的事实。最后也如舅舅艾略特一般只能通过别人的恭维和肯定来活着。

以前的苏珊与一个有钱有车因为没有才华果断分手,到现在变得学会享受金钱乐趣,让人些许震惊。毛姆评论她的画“画也如人一般,像浮光投影,不踏实,但是有一种花枝招展的美。”当她知道拉里的遭遇后第一反应是觉得他可怜,就知道毛姆和苏珊的这次再见估计就是永别了。

虽说造化弄人但每个人也都如愿以偿。艾略特最终按照他描述的告别方式体体面面的入葬。拉里写了本书继续过着自己自在的生活。伊莎贝尔忙于赴宴请客乐此不疲。苏珊与情人修成正果,让女儿过上有钱人家的富裕的生活,马上将在办自己的第一个画展。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