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仙踪小说的读后感(优秀19篇)

时间:2023-12-06 22:11:07 作者:雅蕊

读后感是读者自身思考和感悟的产物,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读后感,因此每篇读后感都是独特的。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小说绿野仙踪读后感

最近,我刚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作者透过惊险曲折的幻想故事,赞扬善良勇敢的品质和友爱互助、为理想不懈奋斗的精神。

《绿野仙踪》说的是: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罗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忙,携手协作,历尽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文中写道:多萝茜和她的朋友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磨难,仍然有坚强的信念。回顾我们的生活中,想一想,此刻有多少家庭都是独生子女,都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爷爷、奶奶们的小公主小皇帝。干什么事都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替自己做,从来也不用自己动手做一下,也不能实践一下,总是不能干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活,在一本童话故事书里一个已经上了小学一年级的小学生不会自己穿衣服,使用筷子,埃莉诺、罗斯福夫人以前说过:和一个陌生人会晤并开始一种关联,这是生活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这位著名的国际外交家,小时候竟羞羞滴滴,因此我们就应有勇气,胆量去应对生活。

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如果自己打破了自己不敢战胜的东西,那么你就会慢慢超越自己!

我们就应学习那里的主人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而努力奋斗。

小说《绿野仙踪》的读后感

《绿野仙踪》是一本富有知识和道理的书,让我学会很多,里面也是有着许多的内容的,里面的每一章故事都值得让我去细细品读和回味的。

故事中的女孩罗茜和爱姆婶婶、亨利叔叔生活在堪萨斯州一个牧场上。因被一股旋风刮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在奥芝国的好心女巫指导下,她踏上回家的路程最终克服重重困难回到家的故事。

在她回家的路上她尽管碰到了许多的困难和危险但她认识了许多伙伴,“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没有胆子的狮子”,一起帮她度过难关。让我真正懂了友情的重要和可贵。有时我会想:如果罗茜到了那个陌生的地方,没有这些朋友的帮助,她最终一定不会回到家里、不会回到叔叔婶婶的身边。有可能会流落街头,有可能会变成奴隶,这让我又一次的感悟出朋友的重要性。而我的同学们有时他们会嘲笑对方,遇到一些小事就动手打架。我想我们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要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友谊的力量才造就了这样完美结局,还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美好愿望不懈奋斗,无论是受多少挫折、多少困难,但他们依然坚持着努力着。他们高尚的品质让我钦佩。

在那次惊险的旅途中,因一条极大的壕沟横在道路上而使他们不能继续往前走。这一刻,在我们看来他们的旅程似乎就要停止了。这时,稻草人挺身而出;胆小的狮子也勇敢的站出来背大家一一跳过这壕沟,当大家都安全到达对岸的时候,狮子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

这本书吸引我的不仅是那精彩的故事情节更是它给我带来的启迪。最突出的一点是:做任何事都要有恒心,坚持不懈,才有成功,才有风雨后的彩虹。

比起主人公们我可就差远了。一次,妈妈帮我报了毛笔班,一开始我满怀热情的努力学,可坚持了几天我就觉得学习毛笔字十分枯燥无味。我便在课上开小差;回到家也不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看完了这本书我终于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要战胜自我,不怕困难,最终看到风雨后的彩虹。

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章的故事内容,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句话,可它可以为罗茜经过重重困难到家的故事画上圆满的句号。这里面包含着对罗茜拥有坚持不懈,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的赞扬。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今后我也要向书中的罗茜学习。我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和她一样经过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的。

小说《绿野仙踪》读后感

《绿野仙踪》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友谊的宝贵,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多萝西,狮子,稻草人,铁皮人和托托一起去翡翠城找奥兹帮他们完成心愿,这本书中,几个主人公同心协力,用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找到了奥兹.在途中,他们几个之间的友谊令人感动.在致命的花丛中,多萝西和狮子因为吸入了花的香气所以沉沉入睡了.稻草人和铁皮人本来可以不理他们,自己去找奥兹.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他们千方百计地把多萝西和狮子救醒.

真正的友谊是要用心去换的,一些忘恩负义的',过河拆桥的人是不回得到真正的友谊的.

著名的"鲍管之交'就是这样,他们互相宽容,理解,成为了后人学习的典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有两个士兵迷了路,但他们的粮食只够一个人吃,其中一个士兵开枪把自己的战友打伤了,想得到食物。另一个士兵在康复后并没有怪他,他帮自己的同伴辩解,说他这样做是因为怕母亲老了没有人照顾,想回家尽孝心,却遇到这样的情况才出此下策。他的宽容深深地感动了他的战友。

《绿野仙踪》这本书告诉我,朋友之间要互相宽容和理解,友谊之花才会永远盛开。

小说《绿野仙踪》读后感

最近,我拜读了美国作家莱曼.f.鲍姆的《绿野仙踪》。书很好看!我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和大家分享读这本书的感受啦!

《绿野仙踪》讲的是一个善良、可爱、淳朴的小女孩多萝茜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龙卷风带到了神奇的奥兹国。在这里,她认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没有勇气的狮子。为了让稻草人有一个脑子、让铁皮人有一颗心、让狮子有勇气,也为了让多萝茜回到堪萨斯州大草原,他们一起寻找人们所说的大魔法师奥芝大王的帮助。一路上,他们闯过了重重关卡,解决了许许多多既奇怪又可怕的.问题,最终,他们凭着自己的智慧、勇气和不懈的努力,以及不可缺少的友情,完成了各自的心愿!

书中的伙伴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用各自的优点去弥补别人的缺点,让整个团队变得十全十美!生活中,我也要多多帮助别人,交更多的朋友,这样我帮助的人多了,帮助我的人也多了,大家就能形成一个幸福、快乐的集体。当然,我更应该多多的帮助我自己,把我的坏毛病改正过来,像书中的伙伴一样,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坚持到底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小说《绿野仙踪》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绿野仙踪》,故事情节曲折动人、引人入胜,我仿佛置身于动画片中,让人看了还想看。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人弗兰克.鲍姆。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小女孩儿,她自幼父母双亡,和叔叔一家住在一眼望不到边的大草原上。一场突如其来地龙卷风把她卷到遥远的芒奇金国,在重返家乡的路上她帮助了稻草人、胆小的狮子、铁皮人;并让稻草人有了一个聪明的脑袋,让铁皮人有了一颗善良的心,让胆小的狮子有了胆量,他们为了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一路上经历了许多让人想象不到的苦难,最终多萝茜回到了婶婶身边,在自己的家乡快活的生活。

我们现在生活多么美好,有明亮的教室、有父母的疼爱,更应该刻苦学习,做一个善于思考、助人为乐的人。遇任何事情都不能害怕困难,不能半途而废,困难总会消灭的,为了自己的目标一直坚持下去,胜利就在前方。

读《绿野仙踪》小说读后感【】

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发现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多萝茜女孩的故事。因为一次意外,被风吹到一个神奇的地方,那里有四个女巫,两个好的女巫,两个坏女巫,多萝茜房子砸下来的时候,正好砸死了东方坏女巫,西方坏女巫后面被一桶水融化了。

多萝茜在漫长的归途中碰到了很多的困难和危险,但是她也认识了很多好朋友。遇见了没头脑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都成为了多萝茜的好朋友,并帮助多茜一同去找奥兹帮助他们,最后在南方女巫的帮助下,多萝茜终于回到了自己亲人身边。

这个故事中的多萝茜不怕苦难,总是用坚强、自信、笑来面对困难。她那种自信给予了我力量,让我知道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坚强,才有可能成功。平时,我的胆子比较小,不敢一个人独自走黑路,不敢举手回答问题。以后我会向多萝西学习,做一个自信、勇敢的小姑娘。我不会向困难低头,我会勇敢地面对。

小说绿野仙踪读后感2

多萝茜从小跟着叔叔婶婶生活。

有一天,一阵飓风将她和托托连同木屋一起刮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她的木屋降落时压死了一个恶女巫。善女巫为了感谢她,送了她一双银鞋,并告诉她,沿着黄砖大道可以到达翡翠城,那里的国王奥兹能帮她回家。

在路途中,多萝茜碰到了一个想要脑子的稻草人、一个想要心的铁皮人和一只想要胆量的狮子。他们结伴而行,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翡翠城。翡翠城是一个奇怪的地方,那里所有的东西都是绿色的,连天也是绿的。

可是国王奥兹原来只是一个平凡的小老头,他只能帮助多萝茜的朋友们实现愿望,却不能帮助多萝茜回家。

多萝茜找到格林达。格林达告诉她:其实要回家很简单,只要用银鞋相互摩擦三下,就能到达任何想去的地方。

多萝茜终于回到了叔叔婶婶的身边,他们一直幸福地生活着。

小说的读后感

暑假的一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童话》里的故事,名叫《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故事述说了一位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

“卖火柴,卖火柴,谁买火柴啊…”小女孩可怜的叫卖声传遍了大街小巷,尽管她怎样的喊也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小女孩”为什么在平安夜出来卖火柴呢?是因为她的妈妈去世了家里也很穷。看看“小女孩”,再想想我自己,简直就是一个生活在地狱里,一个生活在天堂里。

“小女孩”在寒冷的夜晚里出来卖火柴,而我呢,却在家里享受着妈妈为我做的丰富而温暖的晚餐。小女孩和我的年龄差不多,为什么生活的差距会那么大!那是因为“小女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活,那里有冷酷、无情!没有人愿意买她的火柴,结果“小女孩”在平安夜被冻死在墙角边,死前只能幻想着暖和的火炉,喷香的烤鹅,美丽的圣诞树和奶奶温暖的'怀抱。而我们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我们这里有疼爱我们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和许许多多的好心人;我们这里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让我们读书写字;我们这里有像园丁一样的老师教育我们丰富的知识,良好的习惯和做人的道理。虽然我们身边也有一些象“小女孩”一样困难家庭里的孩子,另外还有一些因为受到大自然灾害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的小朋友,比如说受到旱灾的云南的人们,受到地震灾难的汶川和青海玉树的人们。但是我们有很多的好心人和志愿者去捐钱,捐生活和学习物品,并且亲自到灾区去帮助他们,所以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快的被救了出来,回到了幸福的生活中去。

我们应该好好的珍惜这美好的一切,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答祖国,献出自己的爱心去帮助那些遇到困难的人们!

金庸小说的读后感

不知为何,这一部小说在金庸的作品里算是相当低的了,我觉得挺好的。这一步小说线索非常清晰,如果说有败笔的话,我觉得最大的败笔是温青青这个人的塑造,比较拧,我觉得不太讨好读者。

小说的开头从浡泥国的两位来中土赶考的书生写起,这一侧面反映了外面国家对大明王朝的向往,然而很遗憾,他们没赶上好时候,险些赔上命;小说的最后,这两个人和上次跟着一同回去的镖师再次来到中土,因为他们听到中土太平了,他们想亲睹一下太平盛世,很遗憾,李自成的盛世名不符其实,自始至终中土反而不如他们的小国家的人民生活幸福,在最后,袁承志偕同众友离开了中土,说是去南亚的那个小海岛上落脚生活去了,他们开辟了一个新天地,颇有世外桃源的味道,这是一种逃避,不过也是无可奈何的逃避,清兵入关,他们不愿降服,只得离开。树欲静而风不止。

我们可以把这部小说理解为是对袁崇焕将军的致敬,大家都知道,金庸先生非常崇敬袁崇焕,一个爱国将领,最后被皇帝错杀,更重要的是受到了百姓的错怪,何其委屈。袁崇焕死后,其子袁承志发挥余热,继续驱除鞑虏,以一代大侠的身份,这就注定了他的反抗很有局限性,因为这是打江山,不是称霸武林,一人之勇用处甚小,除非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才有资格跟清兵对抗,袁承志没有军队却不能归咎到他的眼界低上,因为他们所有人,都以为闯王李自成就是那个为天下苍生奋力拼搏的将领,袁承志以为自己的使命只是以一代侠士的身份协助李自成打天下,但是他们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李自成的境界,原来是这样低,所以失败,所以我们看到,故事的结局是国家哀鸿遍野,黄钟毁弃,最多,只是袁承志一行人,去了南亚小岛,维持他们的乌托邦去了。

看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不自觉的联想到《书剑恩仇录》,其实挺像的,都是反清,然后都有一帮为此奋斗的侠士,但是我更喜欢书剑,因为那里面的所有人最后是生活在一起的,互相扶持,以图下一次对抗,他们也是一种桃花源,境界却比《碧血剑》的高,因为前者始终是与现实接壤的桃花源,是不会放弃信念的桃花源,后者呢,不是所有人都在一起了,很多侠士没有同去,比如,华山派众多门人,还有,阿九,所以我觉得,看似结局是个桃花源胜地,但是是有局限性的,是一种离别。

金庸的很多作品都有一种桃花源意识,到底,人是为了美好生活而存在的。

小说的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王梦》。

《狼王梦》里的主角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如果你看了这本书,也一定会为它的命运叹息。为什么呢?因为它的一生总是在绝望中度过。在它即将分娩时,它的伴侣却意外身亡。它没有力气捕猎,只好去人类那儿偷鹿,遭到大白狗追击时却又分娩……这一系列的苦难使它的狼崽在刚出生时就不幸夭折。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它会向命运低头,然而它虽然命运多舛但它未曾放弃过,也没有屈服。我想也许就是命运的坎坷铸就了它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

在紫岚心中,有一颗种子,那是强烈的。那就是让它的后代能够成为顶天立地新一代狼王的强烈愿望。与其说是它的愿望,不如说是它的伴侣黑桑的遗愿。黑桑在死前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想当狼王。它为了这份心愿,倾注了无数心血。一开始,它注重培养狼崽黑仔,但因为太过疏忽使黑仔被可恶的老雕抓走了。它伤心至极,却并没有放弃。我看到这里,不禁暗暗佩服它的毅力。黑仔死后,它不曾放弃,又孤心造诣地培养狼崽蓝魂儿。但命运不济,蓝魂儿因为鲁莽而被猎人设的捕兽夹夹死了。在连续失去两个孩子后,它却依旧怀抱希望追寻梦想。它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令我敬佩。最后,它唯一寄望的狼崽双毛也被杀死。但它并没有绝望。它将希望寄托在狼女媚媚的下一代身上。为了下一代的安全,它甚至用装死引诱老雕,血洒碧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狼崽的安全。

其实,紫岚身上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它坚韧不拔的精神及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苦难与挫折从不轻言放弃的坚定信念!

鲁迅小说的读后感

第一次接触鲁迅是在小学。我仍然清晰地记得,我们捧着课本,在老师的带领下,一遍遍地读着踢鬼。文中生动的描述,起伏的情节,令我不禁多读了几遍。对文中描述的勇敢的鲁迅也增添了几分敬意。用老师的话说就是,鲁迅是一个不迷信,崇尚科学的人。虽然这个概念也只是在我脑海中停留了几天。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

亮剑小说的读后感

当读完《亮剑》之后,让我感动了,我被它征服了,《亮剑》是一部英雄传奇,《亮剑》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亮剑》是一部弘扬无产阶级革命主义精神的小说。

中国人强调仁,包括对敌手。所以大敌当前,很多人逃之夭夭并美其名曰:保存实力。但李云龙说:“古代剑客和高手狭路相逢,假定这个对手是天下第一剑客,你明知不敌该怎么办?是转身逃走还是求饶?当然不能退缩,要不你凭什么当剑客?这就对了,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叫做亮剑”。

任何一支团队,一个国家都要有自己的传统。传统是什么?传统是一种性格,是一种气质。这种传统和性格是由这支团队组建时首任长官的性格和气质决定的。他给这支团队注入了灵魂,从此不管岁月流失,人员更迭这支团队灵魂永在。这就是魂。中国人现在太需要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一种勇立潮头不倒的精神,一种敢想敢说敢做的精神,一种铁嘴铜头橡皮肚的精神了。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亮剑”精神,就是我们的魂。

和平年代的“亮剑”精神,应该是强国面前不卑不亢的国家形象,应该是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民族风貌;应该是敢于攀登,善于啃硬骨头的不畏艰难的英雄主义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振兴中华作为己任,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祖国竭尽全力,民族崛起指日可待,中华民族必将岿然屹立于世界之林!和平年代,不再需要我们以命相搏,但是,英雄主义精神绝不能丢!亮剑,是在金钱权势面前保持纯洁高尚的情操;亮剑,是在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时遇挫折不气馁、敢于向科学最前沿发起猛攻;亮剑,是在国内国际经贸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寸利必争;亮剑,是在思想领域和其他意识形态的坚定不动摇;亮剑,就是在中华民族崛起的征程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什么样的艰辛,我们都敢于面对它,研究它,战胜它,哪怕失败无数次!

血性男儿,勇于亮剑。于今而言,在中国大地,英雄主义精神,不是多了,而是屈指可数!作为当代的青年,我们不能把历史忘记,因为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一个民族更不能把党一脉相承的精神忘记!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中国人!

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介莽夫,而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看到的是英雄的气魄,看到的是多少中华儿女在当的领导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优秀的党的儿女,在他们身上,我还看到了,他们对祖国无比的热爱和对人民无比忠诚,在艰苦的战争年代里,他们仍然以信当头。

有一句话叫“没有诚信你将一无所有”,这就是诚信的力量。这毫不夸张,一个“信”字,赌上了一个人的全部人格,连人格都失去的人还能拥有什么呢?做人要诚信,做事要诚信,做企业更要诚信,但是如今我们国家的企业最缺的就是诚信。要想做一名成功的企业家毫无诚信是不行的,没有强烈的爱国精神也是不行的,现在的企业经营都讲究诚信,一部分企业虽然有时会因不讲究诚信而暂时获利,但是长久之际他必然会走向失败;企业没有爱国精神,那么他就会不顾一切后果的经营,虽然获利“颇丰”,但是,他们却是有损我们在国际上的形象,从而,我国的企业想要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是非常艰难的。看看海尔公司,他们为什么能够进入“世界五百强”,不就是因为,他们不仅有诚信,而且还有一颗爱国心,他们才能够做大做强;再看看“雀巢奶粉”,看看“三鹿奶粉事件”,看看“双汇瘦肉精”,等等,他们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就不在乎诚信,更不要谈爱国了。

总而言之,“亮剑”精神亮的并不只是剑,而是亮的一种勇气和魄力,一种大气、豪气,一种壮志豪情,一种威信,一种精神气概。所以,成功的企业的管理者要具备这种“亮剑”精神,并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努力拼搏,创造出一片天地。我们的民族企业更需这种“亮剑”精神,这样我们企业才会永远的走在世界先进行列,我们的经济发展才会发展的更好,民族企业才会走的更远。

鲁迅小说的读后感

再次就是拜读他的作品了,药是我读的他的第一部作品。这个发生在华夏的故事,发生在华家夏家的故事,在我初次读来是那么陌生,那么不解。“人血馒头”这个当时封闭社会的产物,那么不可思议地出现。然而在这个阴冷恐怖的气氛下的故事中我读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病态,中国公民的愚昧和无知。无知得可笑,无知得可怕。就是在这样一个众人皆醉的环境中,鲁迅不仅保持着清醒,还弃医从文,用笔拯救着国人。

他的爱国让他的小说闪耀着不同的光彩,吸引着人们。

不禁又想起在看表演时,鲁迅对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侮辱还拍手称好的`国民的无奈和心中油然而生的悲凉。

于是,犀利的笔触,锐利的语言,鲁迅揭示着种种社会现象。中国的高尔基,托尔斯泰就此诞生。

如果说爱国是鲁迅文章的一大亮点,那么塑造的鲜明的形象便是他的作品深入人心的又一原因。

令人同情的孔乙己,精神和肉体都被抹灭的觉悟者夏瑜,永远乐观的阿q,那个高大的车夫……这些鲁迅塑造的耳熟能详的形象,一部分是当时国民的缩影,一部分则代表了他,他对唤醒国人的执着,对迷信的蔑视都在先觉者的身上体现出来,如狂人。

我想有这样的一份执着,有这样的一份无私,没有什么不能成功。多少个废寝忘食的夜晚,鲁迅伏案写作,和衣而睡。笔尖流淌的便是这些充满智慧的文字。

鲁迅不为名利而奋斗,却留在了我们的心里。无论是作品还是行为,这位文学大师启示了我们太多。

那么执着地追逐自己的梦想吧,不言放弃。永远不为名利左右。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引入:1880年5月27日,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诞生了。然而,1后,1980年5月29日,在中国南京,另一个即将创造辉煌的生命也诞生了。100年的时光跨越,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使这两个生命有了某种联系。她们中一位是海伦。凯勒,一位是周婷婷。

正文:静心坐下,面对着周婷婷的自传《墙角的小婷婷》,我细细地观赏着。粉色简洁的封面上,印着婷婷的卡-通油画头像。她淡淡微笑着,眼睛是那样的炯炯有神,耳朵竖起,似乎在努力寻找已经遗失的听力。我试着闭起双眼,轻轻地抚摸,并去感受着那封面凸起的字――“墙角的小婷婷”,我用了良久才抚出这个标题背面的深度。不,这不算久,也许用内心去了解周婷婷,会用上比这上百倍的时间。

传记文学《墙角的小婷婷》是作者周婷婷的自传。她一岁半的时候因为药物过敏导致双耳全聋,在托儿所里总是孤零零地蜷缩在墙角;3岁半才开口学会说第一个词;8岁能背下1000位的圆周率;11岁被评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13岁荣获首届中国残疾少年儿童成才奖最高奖;16岁成为中国首位聋人少年大学生;17岁被评为全国自强模范,在人民大会堂作了题为《我要做中国的海伦%26#8226;凯勒》的报告;21岁被《中国妇女》评为首届海内外最有影响力的时代人物,并留学美国;24岁同时被哥伦比亚大学和波士顿大学录取为博士生。

本以为,在这样一个传奇的经历中得付出无数的血和泪;本以为,《墙角的小婷婷》将是一部历尽磨难、自强不息的个人奋斗史,但读过之后发现:这本书中几乎看不到苦难的影子,反而婷婷在接受倪萍访谈时说的一句“坚强并不代表快乐,内心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坚强”给人以最深的震撼。耳聋的婷婷面对人生的态度,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健康和积极,取得的成就要比许多健全人的还要多,活得比许多健全人更精彩丰富,为什么?婷婷在书中写下――“没有不幸的人,只有不幸的教育”。只是因为她幸运地受到了最理想的`教育,才“把许多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教育家孙云晓评价)。

在此刻,我有了另一种独特的想法。也许,婷婷并不是墙角的小婷婷,而是广阔天地的小婷婷呢?婷婷又怎么会满足于呆在小小的“墙角”呢?书中,婷婷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写出了身边每一个人的想法、表情,写出了自己的困惑,更写出了自己对他人,对世界的美丽愿望;她甚至能用心中的耳朵,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美好的东西……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活。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无声的环境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学习,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由此可见,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婷婷一样,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何尝不会欢乐、幸福呢!

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并不在于自身条件的好坏,而在于自己是否拥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胸怀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就能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让自己主宰着自己的命运。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着作――草房子。由于是太喜欢这本书,我读了没多长时间就读完了。文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说光头的陆鹤、调皮机灵的桑桑、笛声优美的蒋一轮、温文尔雅的温幼菊、美丽动人的白雀等等,让你一看就可以记下来,并且印象深刻。

我被杜小康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杜小康虽然知道家境很不好,但是他仍没有忘记读书、忘记学习。因为不能读书,竟违背良心去偷别人的书,偷虽然不对,可是这一点可以体现出什么?体现的不就是杜小康对学习深深的渴望吗?我们有些孩子,很不喜欢读书,都希望一辈子呆在家中,永远不去学习。我们都应该知足了!和杜小康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杜小康想读书都不能读啊!

让我们也向杜小康学习,变成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孩子!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在《呐喊》里。

《狂人日记》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说,它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所谓日记,就是一个人,得了“迫害狂”之类的狂病,在得病期间写的日记。自然,日记中语无伦次,狂人的所见所闻都被他认为是吃人。鲁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来反映封建社会这所谓“吃人”的本质。

鲁迅先生文笔精妙,因而文中有许多地方值得回味。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名义上是提倡孔子的“仁义道德”一大套真理,可实际呢,自然是封建社会残暴统治、压迫、剥削老百姓,使百姓的思想深受其毒害。封建社会,无论是谁,都被这无形的思想所禁锢,以至于改朝换代,仍然逃不出封建这圈子,而始终改不了多年这“吃人”的本性。

在第十篇中,“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会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这几句我认为是妙到极点了。按这狂人的话说,就相当于找个合理的借口吃了他。而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上,又无偿不是这样。一些人为了推翻残暴的统治,而发动正义的战争,但统治者不会这么束手就擒,统治者称之为“造反”。一旦起义失败,往往这些英雄会留下千古骂名,英雄就便为狗熊了。一个好人的头上被顶了个恶人的罪名,那些真正的恶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这好人。

狂人其实是一个也觉醒的反封建分子的形象。所谓的疯言疯语恰恰是最清醒、最真实的。而持续2000多年的封建传统也使许多人的思想受到侵害和禁锢,能真正醒悟的人,反而被视为疯子。作者写这篇时,当时正是封建统治刚刚被推倒的没几年,仍然有人想“光宗耀祖”,复立封建社会。他们也没有逃脱思想的牢笼,许多知识分子投入到救国救民,开启民智的行列中。从最后那声“救救孩子”那悲切的呼唤,表示了狂人对此的无奈,也用来启发他们的最后一声呼唤。

呐喊中其他文章,比如《孔乙己》、《药》、《阿q正传》都是值得人去品味的,鲁迅先生借笔来唤醒当时的他们,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一笔精神财富,为中国文学打下了基础。

现代社会,早已不是那残酷、专制的封建社会了,但仍存在一些类似于“吃人”的不平事。比如一些非法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的一些针对某人的人身攻击;官场上暗地里的争斗;一些杀人、贿赂事件等等。在身边的情况下,我听说一些工厂单位不给刚来的职工发工资或少发工资,这其实也是一种吃人现象吧。不过有些已经被法律解决了。

也许,大家也许也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呐喊,大家现代社会也仍然存在许多愚昧无知的人,仍然会有一些不平事。呐喊吧,为了祖国,为人民,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我爱你”“我也爱你”;“我不爱你”“我还是爱你”。爱情,就是这样吧。总有一个人在坚持着,可是会不会有一天,那个人也会累呢?恋爱的时候,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可是我不想停下不想放弃,这时你能不能回头看看我,然后牵起我的手,带着我继续走下去呢?所以爱情呢,需要两个人配合。以下的十个小故事,每个,我都好喜欢。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十个超感人微小说,看完会泪奔一、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相恋两年,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一起逛街。他总是风似得在前面走。而她,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终于的终于,她累了。“我们,还是适合朋友呢。”她说道。“为什么?你不爱了吗?”他使劲抓着她的肩膀问道。她笑了笑,“爱,很深。但,你的脚步,是我永远跟不上的距离。”二、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被他抱着,温暖的怀抱,使我感到好安全。有天,他突然问我:“你说,如果爱情是一场战争,那输的人,会是谁啊?”我想了想,坚定的说:“我。”他回过头,疑惑的问:“为什么阿?”我正视着他,说:“因为在你面前,我会变的好安静,只想听你一个人说话。因为你笑的时候,我会忘记呼吸。因为你跟其他女生说话时,我会不开心。因为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我也会高兴不起来……”他抱的我更紧了:“亲爱的,我们一起输吧。”三、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记得他第一次送我的花是彼岸花。我笑着问他为什么要送这种花。他说:“因为这花的花语是纯洁优美啊。”两年后,我们分手了。同第一次送我花一样,他送了一束彼岸花给我。说:“你知道么,彼岸花其实还有一种花语。”我淡淡的问道:“还有什么啊。”他笑了笑,一如两年前:“隐藏好的悲伤,不想让你发觉。”四、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红色的指甲他脑海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又开始不停的琢磨她为什么涂红色?为什么单单一个手指?慢慢的,他开始对她感兴趣,一点一点接触着她她的特别充斥着自己满满的好奇心,一来一往他们在一起了。结婚那天,她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他很诚实,告诉了她那个红色指甲的事情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傻瓜,那是朋友买指甲油我帮忙试用而已。”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她说,“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五、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他们是抗战时期的一对夫妻,渴望过着平凡的生活。这天鬼子到了他们的村子,他和别的男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死在了村口,听外面的人捎来的话她躲在地窖里哭了很久很久。鬼子走了之后她在一堆被践踏的血肉模糊的尸体中,找到了他。他们问她为什么能分辨的这样准确.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在万千人之中,他的背影,他的呼息,他的心跳,哪怕是不再有那37°的体温,你都会分辨的一清二楚。六、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我们分手吧。”她完全不在乎这个一曾陪她吃苦的男人。“为什么,不是很幸福么?”他只想留住她,一分希望都好。“你不明白么,咱俩不合适,你没钱。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咱俩的红线断了。”她本不屑他的表情,不远处的宝马里还有人在等着她。他恨恨的转身,攥了攥手中中奖五百万的彩票。过了几天,人们发现了她。干涸的血液在地上凝结成殷红,让人作呕。裸露的身躯上,缠满了红线。有些人可以共苦,但他们永远不会让你同甘。七、爱我就带我去哈根达斯。他爱她,但一直羞于说出口。有一天,他请她帮讲道题,成绩优异的她轻松解答。他要回座位时,她拉住他的衣角说:我给你讲题没啥好处昂?他问:什么好处?她说;请我吃饭吧。他问去哪吃。她轻声说:哈根达斯。八、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她年轻的时候很爱高跟鞋鞋柜里摆满了各式各样七八厘米的高跟鞋,衬的她的身材更加高挑舞者,天生高贵的气质。后来,她嫁了他,渐渐地离开了高跟鞋,渐渐地成了平常的主妇。过年他们一同上街,她在一双高跟鞋旁边犹豫了好久。他开了口:买下吧,走路累的时候我可以背着你。相守到老不离不弃的不一定是爱情,但爱情一定是相守到老不离不弃。九、躲到你看不到的地方。他在母亲的葬礼上认识了她。两个人在一起半年后他对她说分手原因是每次他应酬喝多时她都没有尽到女朋友的职责,没有陪伴着他。她安静的同意,默默的收拾东西走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有一天他出去应酬,喝多了独自坐在酒吧的沙发上。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长长的按了2号键,电话接通了。他喊妈,嘟嘟囔囔的说了很多。电话那头的她默默的听着什么都没说。以后,接电话时再也不用躲到他看不到的地方了。十、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明天他就要去日本了,临行前,她和他在网上聊天。她对他说:“明天就要去日本了,什么时候教我几句日语吧。”“好啊,你想要学什么?”屏幕上他发来一个可爱的表情。“日文的我爱你怎么说?”“私はあなたが好きです”看完这句,她匆匆的下了线,不敢再多看屏幕一句。爱了他这么久,听到这一句我爱你也好,哪怕不是说给自己听。第二天,她没有去机场送他,在家里,登陆了qq。这时,弹出了一个对话框,是他的留言。整整一篇的我爱你,她一个一个的看完。最后的最后: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留下。看完后心里不怎么好过。有惋惜,有感动,有生气。爱一个人,哪有那么难呢?多包容一点,就不会分开了啊;再坦白一点,就可以在一起了啊。爱情不能有太多与金钱有关的想法,那样是走不了多久的,纯良一点,温暖地相守到老,又有什么问题呢?爱一个人,并没有那么难,你再好好地想一下。

小说的读后感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看完小说的读后感

看完了《呐喊》这本书,我深刻的体会到在三年自然灾害和十年**的背景下,他们的无知和愚昧。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他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他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他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他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他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大家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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