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处置资产工作报告(优质18篇)

时间:2023-12-01 06:18:37 作者: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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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工作报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本次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本单位。

(三)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小组成员包括:

组长:陈建国。

副组长:毕延勇。

成员:李波、张中山、丁立群、刘鲁东。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首先进行查账,列出账上各项资产;再进行实地盘点,对照账上数填报账上达到清查标准的资产明细表及盘盈、盘亏明细表;在填报以上前两表的时候严格按照市有关计价的文件规定,进行固定资产重估(无账面原值)、折价(或按规定计提折旧)等;而后根据明细表进行卡片录入和报表的填报;在填写报表时同步进行财务方面的清查;最后完成上报、撰写清查报告及相关的报表打印和数据备份工作。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项工作的完成,我单位摸清了“家底”,建立起了完整的清查系统,包括卡片及报表系统,为以后对资产进行科学、有效、动态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同时,通过本次资产清查活动,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例如:部分资产分类不明确、资产卡片不够完整等。针对这些问题,我校及时做出了修正,并保证在此后的工作中做的更加细致和准确。

(一)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盘亏资产21件,共计213034.77元(其中价值207834.77元的“大山小学办公家具”已经经过了东营开元联合会计事务所审核,做出了《资产清查损益鉴证报告》)。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存在问题分析:平时的固定资产入账没有严格按标准入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还不够科学有序;主要原因是:对财产管理的意识还不够强,没有形成科学管理的系统。

整改:以这套清查系统为载体,要求各校做到入账后及时更新,严格按标准入账。

我校总务处下设固定资产办公室,固定资产总管理员一名,部门管理员十几名,统筹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每学期末都会对本校固定资产进行自查,会计人员配合完成本项工作,对于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及时做好记录,确保财务物资的准确、完整。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书

注册地址;海南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16层1616室。

注册登记号;460000000057379。

委托资产金额及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初始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下同)___________万元,其中货币资金__________万元,已上市证卷市值(按委托期限起始日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计算)_____________万元。

协议期内,甲方可以增加委托资产的金额。甲方第次增加委托资产时,须将增加的金额存入/转入资金帐户,并以存入/转入凭据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每次增加委托资产前,甲,乙方应对原委托资产的收益进行结算,如原委托资产收益为负,其亏损额合并计入全部委托资产中,只有在前期亏损弥补后乙方才能提取管理费。

资产管理的委托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委托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长。

资产工作报告

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明晰国有资产权属关系,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完善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开展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加强领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20xx年16月31日前,经市、区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行政单位和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社团组织纳入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范围。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参加此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通过清查,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为预算与财务提供真实数据,为产权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二)全面查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清查,对清理出的问题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有关规定重新核实,进一步强化各单位资产及财务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全面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研究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逐步扩大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与审核范围,将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相关环节,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gb/t14885—20xx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的要求,实现固定资产的重新分类,完成新旧国标码的转换,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为预算编审和资产日常管理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信息支撑。

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xx年xx月31日。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一)市、区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职责。

1。领导小组组成。

成立市级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杨晓超局。

长任组长,张宏宇副巡视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相关处室主管处长组成。下设市级资产清查办公室。

各区县可参照市级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市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下,负责开展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

2。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国家及财政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本地区资产清查总体工作方案。

(2)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

(3)确认本地区资产清查结果并向本地区政府汇报。

(二)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及职责。

1。办公室组成。

市级资产清查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和有关处室人员组成。(见附件2)。各区县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资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开展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

2。办公室职责。

(1)负责拟定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批。

(2)组织开展、指导检查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

(3)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中有关政策咨询、问题解答。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本地区清查领导小组汇报。

(4)对本地区审计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

损失及资金挂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和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甄别,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5)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结果的批复。

(6)负责汇总和撰写本地区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三)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按照20xx年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业务骨干,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

(1)根据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资产清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自查并进行监督检查。

(3)配合审计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4)编制和撰写本部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5)审核汇总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报本地区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批。

(6)根据本地区资产清查办公室批复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的职责。

(1)负责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单位自查。

(3)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并提供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

(4)编制和撰写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5)依据本地区资产清查办公室批复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6)负责对资产清查工作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资产清查档案库。

(一)基本情况清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清查工作需要,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类库存现金、各种银行账户、有价证券、资金往来、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

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四)损溢认定。

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对清理出来的有关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在损溢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予以审核批复。

(六)制度完善。

各行政事业单位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二)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规定。

1。《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管理办法》。

2。《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3。《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

4。《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帐销案存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预计于20xx年6月底完成。分单位自查、财务审计、资产核实和批复三个阶段。

(一)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底)。

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单位基本情况、财务、资产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对清理出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资产清查政策,结合有关财务准则、会计制度提出处理意见;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自查报告。

(二)财务审计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15日)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资产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提出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处理意见书。

(三)资产核实批复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6月底)市、区县资产清查办公室依据专项审计报告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并予批复。

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依据资产清查批复文件进行账务处理,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建立经批准的账销案存事项的备查账和资产清查档案库。

(一)市、区县财政部门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三)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对清查出来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虚报。

(四)社会中介机构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履行必要的程序,认真核实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清查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财务核对,出具鉴证意见和专项审计报告。

(五)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巩固资产清查成果。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要及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将资产清查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规定归档,妥善保存。

(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资产处置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200字)。

资产处置是企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效益有着重要影响。作为一名资产管理人员,在长期的工作经验中,我积累了一些处置资产的心得体会。通过不断总结、实践与反思,我认为资产处置需要科学的方法与策略,同时也需要在思想上保持开放与合理判断,达到优化资产配置与提高企业效益的目标。

第二段:详细阐述如何确定资产处置的策略(300字)。

资产处置的首要步骤是确定处置的策略。在确定策略时,首先需要对企业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与评估。通过对企业资产的一一审查,确定哪些资产在经济效益、投资回报率等指标上不符合企业发展目标,进而制定相应的处置策略。在制定策略时,还需考虑市场环境、行业走势等因素,避免处置时的风险。

第三段:阐述如何实施资产处置的过程(300字)。

实施资产处置的过程需要注重细节与方法。首先,明确处置的方式与时间节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确保处置的顺利进行。在处置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市场变化、买方的信用状况等因素,以降低处置的风险。同时,合理运用资产评估、信息披露等工具,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增加处置的成功率。另外,在处置的过程中,也要注重与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确保达成双方的共识,达到双赢的结果。

第四段:总结资产处置的经验与教训(200字)。

在长期的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资产处置需要经验与技巧的积累。在实施资产处置时,需要充分借鉴过去的成功经验与教训,结合当前的情况进行科学的判断和决策。同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市场环境的变化保持敏感,及时调整策略与方法。只有经过不断的总结与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处置能力,在面对新的挑战时能够应对自如。

第五段:重申处置资产的重要性与思考(200字)。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资产处置是及时调整资产结构,提高企业效益的重要手段。只有不断优化资产配置,才能使企业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同时,从个人来看,资产处置需要倾听市场的声音,不断学习与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作为一名资产管理人员,我会不断完善自己的处置方案与策略,努力提高自身在资产处置方面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100字)。

资产处置需要科学的方法与策略,实施过程中需要注重细节与方法,同时总结经验与教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处置能力。只有如此,才能使企业在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资产处置不仅是企业的需求,也是个人的机会,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开放的心态,保持学习的精神,以适应和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书

市财政局:

我处现有固定资产总价值619.95万元,其中,专用设备52.98万元,电器设备15.57万元,电子及通信设备58.03万元,这些设备中有一部分购置时间已长,且已达到报废年限,或是已丧失使用功能,如专用设备中的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收割机,一些空调、电脑、打印机等也丧失了使用功能,经清理,核查认定,对该批总价655788元固定资产上报报废处理。具体项目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所列。

请审核批复。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资产处置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资产处置是指企业或个人将不再使用或不再需要的资产以出售、捐赠、报废或其他形式进行处置的过程。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本文将分享我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所获得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合理评估资产价值(200字)。

在资产处置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资产的价值。这需要综合考虑到资产的实际使用价值、市场行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多个因素。在评估过程中,我们需要借助专业机构或人员的帮助,同时也要充分了解市场的情况,不要过于乐观或悲观。只有通过合理评估,我们才能在处置过程中获得较为满意的效益。

第三段: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200字)。

资产处置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拍卖、协议转让、自行处理等。在选择处置方式时,首先要考虑到资产的特点和市场的需求。例如,对于一些有特殊价值或稀缺性的资产,我们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来提高出售价。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处置方式的成本、风险和时间等因素,确保选择合适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的价值。

第四段:合理安排处置时间(200字)。

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我们需要合理安排处置的时间。时间的选择既要考虑到资产的市场价值,也要考虑到处置的迫切性。有些资产可能会因为市场波动而价值波动较大,我们需要时刻关注市场的动态,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处置。同时,还要考虑到其他因素对时间的影响,如法律规定、备案手续等,确保在合适的时间内完成处置。

第五段:做好处置后的跟踪管理(300字)。

处置资产并不意味着工作的结束,我们还需要做好处置后的跟踪管理。首先要及时清理相关的手续和档案,确保处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其次要关注处置后的效果,通过收集客户或市场的反馈意见,了解处置的满意度,并作出相应的调整。此外,还要对处置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取经验教训,为今后的资产处置提供参考。

最后,还要做好对于资产处置收益的管理,合理规划利用这部分资金,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用。通过这一系列的跟踪管理,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和应用经验,提高资产处置的效率和效果。

总结(100字)。

资产处置是一个有挑战性的过程,但只要我们合理评估资产价值、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合理安排处置时间、做好跟踪管理,就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我们可以提高自己在资产处置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协议:

一、委托标的、委托期限及风险额度:

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交易品种;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一个自然。

2、甲方已充分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并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集合资产管理的认定承担风险额度为本账户期初资产总额的20%,在此风险额度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投资风险控制。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查询该交易账户的结算信息及资金状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中长期理财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2、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提供的书面理财计划载明的风险额度对风险进行监控,达到风险额度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一切操作。

3、甲方具有下单权、资金账单确认权及账户内的资金调拨权。

4、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的风险额度之内不行使下单权,当风险额度达到规定数额的80%以上时,甲方可随时启用下单权。

5、在委托期限内甲方承诺不行使资金调拨权,委托管理费计提时除外。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供中长期理财计划。

利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3、根据甲方的要求,为其投资情况保密。

四、委托管理费计提。

1、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下的,乙方计提实际资产收益的20%;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上的,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下部分乙方计提20%,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上部分计提50%。

实际资产收益=目前实际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

实际资产收益率=实际资产收益/期初资产总额×100%。

2、当实际资产收益率达到100%及以上时,或本协议期满时乙方有权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计提管理费。

3、委托资产管理期限到期后,实际资产权益低于期初资产总额,乙方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4、乙方计提委托管理费时,甲方必须在达到计提管理费标准后的5个自然日内将管理费划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此计提标准适用于期初资产管理总额为伍仟万元以下的,伍仟万元以上的管理账户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另行制定。

五、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均应自觉履行本协议内容,不得越权行事。

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达到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时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缴纳管理费,除应向乙方交纳管理费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应付管理费的0.03%另行支付违约金。

4、在委托执行期内,如因甲方原因确需调拨资金或终止协议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交易亏损,实际资产收益部分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缴纳给乙方。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资产处置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授权事项:

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的《合同》(编号:),委。

托人为受托人提供反担保。在委托人按约定需承担反担保责任时,委托人授权:

1、受托人有权直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处理委托人的委托人。

用作反担保的资产,处理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有关合同约定的款项。

权直接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处理。

3、处理拍卖、变卖、折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处理有关事宜及在处理过程中所需签署的相关文。

件,均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变更登记、质押抵押登记及注销、公证、拍卖、交易、过户及其他委托手续)。

4、受托人在处理反担保物过程中有转委托权。

5、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加盖受托人的公章后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指模)。

资产处置会议纪要

资产处置是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当前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实现科学化资产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下文是资产处置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12月3日下午,宋箭副院长主持召开学校资产报废工作会议,校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资产处王祥贵、潘咏梅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资产处处长沈小璞关于20xx年度资产报废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对资产报废工作进行了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对电信学院、环能学院、管理学院、外语系和数理系五个系(院)上报金额共计肆佰陆拾陆万零壹佰玖拾玖元壹角叁分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教育厅、财政厅。

二、资产报废工作完成后,资产处会同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做好查找发票等后续工作。

5月26日,区委、常务副区长熊志伟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工作会议。区人大副主任彭文苹,区监察局石丽玲、财政局周国兵、审计局詹秋琴、国土局胡晶晶、房管局胡清泉、招管局洪建华、物价局江立新、规划局罗青、浪漫红公司李剑光参加会议,会议就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相关问题进行了研定,现纪要如下:

1.会议听取了浪漫红公司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

工作方案。

的汇报,会议认为,处置古镇商业中心资产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和促进全区商业发展。

2.会议同意浪漫红公司关于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的方案,以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由浪漫红公司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长工作例会研究。

3.会议要求古镇商业中心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程序办理,竞价拍卖要符合市招管局相关要求,由区招管局做好工作指导,浪漫红公司负责完善相关手续。

4.由浪漫红公司邀请中介机构对古镇商业中心进行资产评估,如该资产评估价格高于2200万元,以评估价格作为销售底价,如评估价格低于2200万元,以2200万元作为销售底价。

5.请国土局、规划局、浪漫红公司就古镇商业中心进行土地分割,尽快办理土地证。

6.因该地块尚有部分房屋未进行征收搬迁,会议同意岩寺老街照壁暂缓建设,中心前小广场地面铺装待搬迁完毕后再行施工。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研究解决金融不良债权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依法妥善公正地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金融不良债权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等单位,于20xx年lo月14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主管民商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相关审判庭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与会同志通过认真讨论,就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的主要问题取得了一致的看法。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审理此类案件应遵循的原则。

会议认为,此类案件事关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事关国有资产保护,事关职工利益保障和社会稳定。因此,人民法院必须高度重视此类案件,并在审理中注意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原则。民商事审判工作是国家维护经济秩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全国法院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稳定和国有资产安全的监、控,从中央政策精神的目的出发,以民商事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为依托,本着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障经济安全的宗旨,依法公正妥善地审理此类纠纷案件,确保国家经济秩序稳定和国有资产安全。

(四)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为了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平衡各方利益,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应当向当事人充分说明国家的政策精神,澄清当事人对法律和政策的模糊认识。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尽最大可能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和解,人民法院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进行妥善公正的审理。

二、关于案件的受理。

会议认为,为确保此类案件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凡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及《纪要》有关规定精神涉及的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不良债权已经剥离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又被转让给受让人后,国有企业债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良债权已经转让而仍向原国有银行清偿的,不得对抗受让人对其提起的追索之诉,国有企业债务人在对受让人清偿后向原国有银行提起返还不当得利之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国有企业债务人不知道不良债权已经转让而向原国有银行清偿的,可以对抗受让人对其提起的追索之诉,受让人向国有银行提起返还不当得利之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让人在对国有企业债务人的追索诉讼中,主张追加原国有银行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纪要》发布前已经终审或者根据《纪要》做出终审的,当事人根据《纪要》认为生效裁判存在错误而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并拟实施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清偿债务的;(四)《纪要》发布前,受让人与国有企业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履行完毕,优先购买权人或国有企业债务人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五)受让人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以不良债权存在瑕疵为由起诉原国有银行的;(六)国有银行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享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政策的国一有森工企业不良债权而引发受让人向森工企业主张债权的(具体详见《天然林资源保护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申请表》名录);(七)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之诉中,国有企业债务入不能提供相应担保或者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三、关于债权转让生效条件的法律适用和自行约定的效力。

会议认为,不良债权成立在合同法施行之前,转让于合同法施行之后的,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条件应适用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关于地方政府等的优先购买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恂非国有金融机构法人转让不良债权的处置方案、交易条件以及处置程序、方式确定后,单笔(单户)转让不良债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通知国有企业债务人注册登记地的优先购买权人。以整体“资产包"的形式转让不良债权的,如资产包中主要债务人注册登记地属同一辖区,应当通知该辖区的优先购买权人;如资产包中主要债务人注册登记地属不同辖区,应当通知主要债务人共同的上级行政区域的优先购买权人。

按照确定的处置方案、交易条件以及处置程序、方式,上述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收到通知后明确表示不予购买或者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就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做出书面答复,或者未在公告确定的拍卖、招标日之前做出书面答复或者未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和条件参加竞拍、竞标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纪要》发布之前已经完成不良债权转让,上述优先购买权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债务人主张优先购买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关于国有企业的诉权及相关诉讼程序。

会议认为,为避免当事人滥用诉权,在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诉讼中,国有企业债务人以不良债权转让行为损害国有资产等为由,提出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向同一人民法院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国有企业债务人不另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国有企业债务人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诉讼,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后,两.案合并审理。国有企业债务人在二审期间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诉讼,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且做出一审裁判后再行审理。

国有企业债务人提出的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后,对于受让人的债权系直接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受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受让人列为案件当事人;如果受让人的债权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给其他受让人后,因该受让人再次转让或多次转让而取得的,人民法院应当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该转让人以及后手受让人列为案件当事人。

六、关于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事由的认定。

合法、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但未经评估的;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与债务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债务人、以及三方之间恶意串通,低估、漏估不良债权的;(七)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处置,但未公开招标、拍卖的;或者公开招标中的投标入少于三家(不合三家)的;或者以拍卖方式转让不良债权时,未公开选择有资质的拍卖中介机构的;或者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进行拍卖的;(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报批或者备案、登记手续而未办理,且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仍未能办理的;(九)受让人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的;(十)受让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十一)存在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转让情形的。

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后,国有企业债务人有证据证明不良债权根本不存在或者已经全部或部分归还而主张撤销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或者部分撤销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后,受让人可以请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七、关于不良债权转让无效合同的处理。

会议认为,人民法院认定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后,对于受让人直接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受让人通过再次转让而取得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转让人、转让人与后手受让人之间的系列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受让人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数额应以受让人实际支付的价金之利息损失为限。相关不良债权的诉讼时效自’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整体“资产包"的形式转让不良债权中出现单笔或者数笔债权无效情形、或者单笔或数笔不良债权的债务人为非国有企业,受让人请求认定合同全部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转让人之间的资产包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受让人请求认定已履行或已清结部分有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尚未履行或尚未清结部分无效,并判令受让人将尚未履行部分或尚未清结部分返还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再向受让人返还相应价金。

八、关于举证责任分配和相关证据的审查。

同、借款借据、修改缔约时间和债务人还贷时间以及产生诉讼时效t中断证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制裁。

九、关于受让人收取利息的问题。

会议认为,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入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出让入在向受让人返还受让款本金的同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十、关于诉讼或执行主体的变更。

会议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已经涉及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合同以及受让人或者转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诉讼主体或者执行主体。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请求变更受让人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通过诉讼继续追索国有企业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裁判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履行相互返还义务时,麈炊不良。债樱最终受让人舞、始逐与前手相互返还,直至完成第一受让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相互返还。后手受让人直接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张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并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十一、关于既有规定的适用。

会议认为,国有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

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受让人受让不良债权后再行转让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但受让人为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孱人职责的机构、部门或者持有国有企业债务人国有资本的集剧公司除外。

国有银行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的规定,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有催收内容的债权转让通知或公告的,该公告或通知之日应为诉讼时效的实际中断日。上述公告或者通知对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发生同等效力。

十二、关于《纪要》的适用范围。

会议认为,在《纪要》中,国有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包括华融、长城、东方和信达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通过组建或参股等方式成立的资产处置联合体。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不良债权转让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和商业性不良债权的转让。政策性不良债权是指1999年20xx年上述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家统一安排下通过再贷款或者财政担保的商业票据形式支付收购成本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收购的不良债权;商业性不良债权是指20xx年至20xx年上述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下从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收购的不良债权。

《纪要》的内容和精神仅适用于在《纪要》发布之后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涉及最初转让方为国有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形成的相关案件。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纪要》。

会议还认为,鉴于此类纠纷案件具有较强政策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难度大、涉及面广或者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必要时也可以请示上级人民法院。在不良债权处置工作中发现违规现象的,要及时与财政、金融监管部门联系或者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对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发现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有关侦查机关移送案件或者案件线索。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审理此类纠纷案件的监督指导,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发布案件指导,依法妥善公正地审理好此类案件。

资产公示范文资产处置公示范文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规定,对《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进行备案前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天(自3月17日至203月26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下载《价款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实名填写后寄(送)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xx区xx大街xx号。

邮政编码:10xxxx。

附件:

1.《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正文及摘要。

2.《山西大土河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附表。

3.价款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4.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及调整评估基准日的函。

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根据x财国资字[]184号和x财国资函()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单位:    元。

序号。

实物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购入年份。

合计。

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

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年月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

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

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五,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六,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处置变现;

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

七,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

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代表人: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根据x财国资字[xx]184号和x财国资函()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单位:元。

序号。

实物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购入年份。

合计。

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

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

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

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五,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六,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处置变现;

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

七,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

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xx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xx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xx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委托人):。

资产处置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资产处置会议纪要

参加人:

会议内容及议定事项:

关于鱼仙山煤矿房屋拆除鱼仙山煤矿为我矿资源整合兼并矿井,20xx年资产评估后,设备材料均保留在鱼仙山矿区,且保留4人留守保护国有财产不被丢失,目前我矿已把遗留财产全部转运到盛泰矿区,鱼仙山矿区内只剩下破旧的房屋及构造物,由于房屋年久破损,墙面有大面积裂缝,屋顶也已破损,职工居住安全得不到保障,并有村民在鱼仙山煤矿破旧房屋内居住,前段时间房屋突然倒塌,幸好没有造成伤亡,并且雨季即将到来,房屋已经不起风吹雨打,为避免造成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决定把鱼仙山房屋全部拆除。

附鱼仙山矿区房屋照片。

与会人员签字:

资产处置授权委托书

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改变资产性质或用途的行为。以下是关于资产处置授权。

委托书。

欢迎大家借鉴!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

协议书。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授权事项:

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的《。

合同。

》(编号:),委。

托人为受托人提供反担保。在委托人按约定需承担反担保责任时,委托人授权:

1、受托人有权直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处理委托人的委托人。

用作反担保的资产,处理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有关合同约定的款项。

权直接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处理。

3、处理拍卖、变卖、折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处理有关事宜及在处理过程中所需签署的相关文。

件,均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变更登记、质押抵押登记及注销、公证、拍卖、交易、过户及其他委托手续)。

4、受托人在处理反担保物过程中有转委托权。

5、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加盖受托人的公章后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指模)。

资产处置委托协议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托管经营标的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_____(见附件)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二、托管经营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三、托管费用。

在资产托管经营实施后,被托管的资产收益权归甲方,由甲方按仪表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

1.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0%(含)以内,乙方按净资产的1%收取管理费用;

5.净资产收益率在35%,超过35%部分乙方按30%收取委托管理费用。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按约交付管理标的,尊重受托方的管理;

2.对受托方的正常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

4.当乙方的管理活动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经营活动时,甲方有权制止;

5.按约定支付管理费用。

(二)乙方。

1.在受托范围内依法管理企业,遇受托不明事项及时与甲方沟通,以便妥善处理。

2.在受托范围内自主从事管理活动,不受甲方干涉。

3.接受甲方监督。

4.每月将经营管理情况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5.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

6.按照双方约定,收取管理费用。

7.托管结束及时移交属于甲方所有的各种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终止,应在30日内完成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逾期,由乙方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五、声明与保证。

1.乙方保证,自托管经营生效日期起,乙方将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经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2.甲方保证,除了已披露的负债外,在托管经营实施前,甲方委托经营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3.甲方保证,在托管经营实施前,委托经营资产不附带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担保权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证其委托给乙方经营的资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六、转委托限制。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事项委托第三人管理。

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受托事项委托第三人管理的,乙方仍然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适当管理给公司经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2.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份,乙方___份。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附件:委托经营管理资产一览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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