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总结经验(汇总17篇)

时间:2023-10-27 11:21:00 作者:GZ才子 实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总结经验(汇总17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内容和效果的梳理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制定更明确和有效的工作目标。接下来是一些精心筛选的月工作总结样本,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89件,调处89件,实现了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两不出现的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稳定是第一要务,镇党委、政府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为副组长,民政、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和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镇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9名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专门为调委会安排了两间30多平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并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今年还为综治配备了两辆摩托车用于下村办案,要求在干部接案在20分钟内赶到事发点,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镇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160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综治情况汇报,镇里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乡镇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镇、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镇、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扬言要越级上访,而我镇罗家村的张××,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区的组织者之一。为做好他的稳定工作,镇党委书记欧阳海波亲自带队,耐心细致地给他讲政策,真心实意帮他解决问题,推心置腹地与他交朋友,使张圣录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一心一意到常宁开矿去了。端午节那天,洞尾村道湾组年仅三十岁的妇女雷××,因与丈夫张国强吵架服毒自杀。雷云春的娘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湾组打人命官司。闻讯后,镇长廖楚明迅速带领人大主席周志辉、政协联工委主任刘尧苏等人到现场调处。经××、栖凤渡双方镇、村干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达成了协议。三是坚持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处理水利、田土权属纠纷,清明节前着重处理坟山纠纷。今年共组织了8次全镇性的排查纠纷活动,排查出矛盾纠纷89起。四是坚持边界纠纷联防联调制度,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化解群体性问题上,放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1月份七一一矿的退役治理覆盖问题,4月份与桥口镇共同调处了罗家村与黄泥滩村的坟山纠纷,5月份与栖凤渡镇共同调处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杀事件,8月份协调处理了街洞煤矿转运站对街洞村的煤尘污染问题。

三、抓纠纷调解,牢筑第一道稳定防线。

纠纷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镇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xx年7月,我镇洞尾村新湾组村民李××骑摩托车路过栖凤渡镇瓦灶村时,被狗咬了一口。当时,他没有在意,既没有确认狗的主人,也没有注射狂犬疫苗。20xx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的亲属听说是瓦灶村邓××家的狗咬的,纠集40余人,到邓显德家要求赔偿。镇政府知道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了解事情真相后,镇、村干部与李××的亲属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这件事因为死者的疏忽,无法确认狗的主人,应该由死者自己承担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死者家属心服口服,一场纠纷仅用一天时间就结案了。二是结合镇情,依法调处。今年5月,我镇红五星村六组妇女李某,带着年仅2岁的儿子到该村11组邓道成家玩。由于大人忙于玩牌,小孩无人看管,不慎掉进邓道成的果园蓄水池里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认为是邓道成家的蓄水池防护措施不到位,属责任事故,要求对方高额赔偿。镇调委会认为,××是养鱼大镇,到处是鱼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长加强防范。通过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后以邓道成向李某赔偿20xx元结案。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镇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我镇共有七九兵20名,是苏仙区人员最多的乡镇,牵头人张××是郴州市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稳,苏仙区就稳。为了做好这一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我镇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一是严格实行三盯一制度,对每名七九兵确定了3名责任人(镇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书),取消双休日,要求责任人与七九兵同吃同住,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加强信息畅通,镇办公室每天对责任人进行早晚调度,了解七九兵的情况。三是重点人员重点管理,镇政府派两名得力干部常住郴州,24小时对重点人员跟踪管理。今年,我镇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军群体人员做到了无一名赴省赴京上访,为××镇乃至苏仙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要每月13日召开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要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灵秀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鹿城镇党委政府,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的领导下,社区两委班子始终坚持以增强社区党建活动为核心,采取抓队伍、强素质、搞服务、聚民心的方法,紧紧围绕创建中心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真抓实干,初见成效,突出创建和谐型社区特色,着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文体活动极大丰富的快乐园。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中开展卫生系统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以创建“平安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抓手,结合我院结合实际,自20xx年11月起,通过组织动员、全面排查、总结提高等阶段,现已初步完成本次专项活动,为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现将我院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总结如下:

我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副院长为副组长,院办、医务、总务、器械、药剂等职能科长为成员的院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领导小组,并落实各成员职责,形成组织网络,定期反馈专项活动进程情况,活动得到充分落实。

1.排查医疗业务方面的矛盾纠纷。

医务部门对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进行排查,采取适宜技术,避免过度治疗。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方法》,并制定了《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就合理使用抗生素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考核,与临床各科主任、医务科、药剂科签订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确保抗生素的合理使用。认真落实病情告知制度,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努力减少医疗医患纠纷。

2、排查医疗服务方面的矛盾纠纷。

急诊、挂号、药房、检验等窗口是易引发医患矛盾纠纷的科室。院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态度。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满腔热忱,高度负责。推行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增设挂号、药房人员、减少排队,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患者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医患关系和谐。二是改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程序最简、效率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医疗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使就医流程井然有序、顺达通畅;开设急诊病人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和检查结果限时报告制,门诊实行导医导诊服务,确保患者就医方便、快捷。

3.排查职工队伍稳定的矛盾纠纷。

由于医院存在在编职工、人事代理聘用、劳务派遣工等用工方式,易带来新的问题和矛盾。医院人事部门制定完善的职称评审、人员准入和人事分配制度,并积极引进医院急需的高级职称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和留住人才。根据岗位设置原则,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医院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结合区卫生局关于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我院相关制度,对开展矛盾排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医务科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记录和分析,及时调解;对重大医患纠纷,组织力量化解;对引起关注的纠纷,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合法渠道加以解决。在开展此专项活动的过程中,医院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取得实效,确保我院安定稳定,促进康复医院医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镇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一年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上百件,调处上百件,成功率达98.8%。

稳定是第一要务,办党委、行政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行政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政法书记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民政、团委、妇联、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办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公文写作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21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办、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办事处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办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办、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办、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

矛盾纠纷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半年来,我办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二是结合办情,依法调处。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办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办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20__年,__社区认真贯彻_,以_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20__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7起,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社区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小区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所有社区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__社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__社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中开展卫生系统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以创建“平安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抓手,结合我院结合实际,自20__年11月起,通过组织动员、全面排查、总结提高等阶段,现已初步完成本次专项活动,为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现将我院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总结如下:

一、组织动员。

我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副院长为副组长,院办、医务、总务、器械、药剂等职能科长为成员的院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领导小组,并落实各成员职责,形成组织网络,定期反馈专项活动进程情况,活动得到充分落实。

二、全面排查。

1.排查医疗业务方面的矛盾纠纷。

医务部门对进一步完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进行排查,采取适宜技术,避免过度治疗。严格执行《处方管理方法》,并制定了《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就合理使用抗生素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考核,与临床各科主任、医务科、药剂科签订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确保抗生素的合理使用。认真落实病情告知制度,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努力减少医疗医患纠纷。

2、排查医疗服务方面的矛盾纠纷。

急诊、挂号、药房、检验等窗口是易引发医患矛盾纠纷的科室。院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态度。要求医务人员对患者满腔热忱,高度负责。推行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增设挂号、药房人员、减少排队,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患者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医患关系和谐。二是改善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程序最简、效率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要求,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医疗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使就医流程井然有序、顺达通畅;开设急诊病人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急诊服务和检查结果限时报告制,门诊实行导医导诊服务,确保患者就医方便、快捷。

3.排查职工队伍稳定的矛盾纠纷。

由于医院存在在编职工、人事代理聘用、劳务派遣工等用工方式,易带来新的问题和矛盾。医院人事部门制定完善的职称评审、人员准入和人事分配制度,并积极引进医院急需的高级职称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和留住人才。根据岗位设置原则,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三、总结提高。

医院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结合区卫生局关于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我院相关制度,对开展矛盾排查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医务科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记录和分析,及时调解;对重大医患纠纷,组织力量化解;对引起关注的纠纷,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合法渠道加以解决。在开展此专项活动的过程中,医院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取得实效,确保我院安定稳定,促进康复医院医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为有效化解各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维护好全镇社会稳定。我镇对全镇社会矛盾问题进行排查、调处,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现将我镇开展社会矛盾问题专项活动开展工作经验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我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从综治办、司法所、林业站、国规环安站、水利站等站所抽调人员组成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小组。根据社区村委数量,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全镇各行政村屯开展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调解工作组进行优先保障,并根据社会矛盾人员、群体、案件的实际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同时,负责部门、责任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部门职能,在全镇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工作组织网络,保证了我镇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正常开展。

(二)夯实任务,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我镇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排查调处各类敏感人员和敏感群体案件。

1、坚持信访问题定期排查。各村委组织专人,20xx年以来,对辖区内对信访、三大纠纷等敏感人员案件工作进行定期排查,对于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汇总,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范制止。

2、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例如,在x月x日,我镇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到x村成功处理一起村民及村干之间纠纷;x月x日,我镇综治办、司法所及村委干部到x村调解一起宅基地纠纷;通过各包案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尽力协调解决,争取将一些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一些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解决在形成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之前。

3、对于一些多次调解仍无法消除的不稳定因素和长年上访的缠访户,要求村干部、包村干部和镇包抓领导切实负起责任,随时注意其动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三)健全制度,做好信访案件调处工作。

为了确保各类信访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我镇不断提高接访工作的能力和处理信访突发事件的能力。

1、加强值班,确保信访信息畅通。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带班,办公室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确保上下联络通畅。对于各种来访及时接待,认真询问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同时,做好各种信访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2、努力做好接访劝返工作。对于有发生的越级进京、赴省市等上访事件迹象,严格有关规定迅速行动,立即将上访群众接回并稳控在当地,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做到接得回,稳得住,不返流,不倒流。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镇村干部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同时,在制定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等同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实际利益,正确处理各种关系,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导致的信访事件发生。

20xx-2019年以来,群众来访呈逐步减少的趋势,群众大多采取个访的方式,集访、来信减少。许多不稳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动状态。这一趋势是我镇努力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结果。

我镇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社会变革发展,各类情况复杂化,调处难度加大,存在如下困难:

(一)办案人员少、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排查化解工作组的部分工作人员多数是从相关单位抽调的人员组成,所抽调人员在各自单位担负着相当的业务,加之没有很好系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技能知能,仅凭现有工作经验,对开展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存在较大困难。

(二)工作量大、任务繁重。

我镇人口多、地域宽、矛盾纠纷多,历年积案就多达十余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林权、地权的改革,各种纠纷矛盾不断产生,调处工作难度较大。

(一)继续开展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案(事)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动态管控机制,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包案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和细化责任,切实落实“专人专班、一盯一、多盯一”的化解管控措施,为重大节日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培训力度,充实调处工作队伍,定期组织调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调处工作人员水平,把责任心强,整治觉悟高,熟悉调处业务的人员充实到调处队伍中来。

(三)多加学习教育,与其他乡镇单位探讨排查、化解调处好方法,学以致用。

(四)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想为群众所想,急为群众所急,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大力度对现有案件进行及时办结。

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总结

近期,我镇党委、政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恶性案件的发生,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组织、抓动员、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按照整合资源、精干高效、联合运作、优势互补、方便群众的原则,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齐抓共管、主动担责。充分发挥党委统领全局的作用,坚持情报信息主导综治工作,落实多部门参与的情报信息月分析研判机制,最大限度将掌握的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早预防、早稳控、早化解。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围绕农村工作的重点,结合农村民转刑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婚姻、家庭、交通、禁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积极推进依法治理的进程。建立以案释法宣传制度,确保各类宣传活动有效开展,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发挥各级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未萌状态。

三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全面推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完善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防范和联合处置机制。在重点行业治安防控网建设方面,重点要加强烟花爆竹和散装汽油销售方面的监管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措施,消除危爆物品管理的盲区死角。在街道、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方面,进一步整合综治维稳力量,积极推广群防群治先进做法,发挥好村警、社区民警和治安联防队伍的作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建设方面,实现重要部位的技防设施建设和视频监控系统应用全覆盖,加快推进与公安系统的对接共享。在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具备基本的分辩能力,对网络造谣、有害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心防网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作用,全力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常怀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人民之心。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定做出积极贡献。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总结

为贯彻市局三夏;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通知精神,我们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积极化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工委专门召开了机关干部、居主要干部会议进行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办事处书记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汇总工作。

二、提高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

为了营造这次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体干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真正做到了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进村入户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各包居干部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普法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沁园;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思想环境。

三、强化基层建设,发挥群防群治力量。

我们在工作中尽可能的将一些小矛盾就地解决,按照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尽量把潜在的隐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工作中按照以民为本的原则,做到不扰民、不惊民,耐心认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树立社会良好风气,使广大群众道德观念有了进一步提高。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重点问题明确了领导和调处小组及时跟踪调处,综治办、司法所做到定人定点,排查调处,积极防范,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上报制度,促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活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起,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现已调处解决5起,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起,其中防止集体、越级上访1起2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调解成功率达100%。

四、完善机制,促进调处工作开展。

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司法所将按市局要求,继续深化对居级的调解组织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做好聘用居级专职调解员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综治工作,协调好各部门,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矛盾排查的长效机制。完善好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当地矛盾纠纷的调处和预测见意工作,全面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为了建设安全和谐教学环,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在学校领导的正确指导下,通过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就学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6月13日全区信访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排查化解一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防止进京非正常上访,全力遏制到市赴省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力争实现信访总量大幅度下降,信访形势明显好转,为20xx全国露营大会和“丝路春”杯张掖〃中国汽车拉力锦标赛顺利举办及x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学校领导结合行政例会、全体教师大会、各条线工作会议,认真及时宣传构建“和谐校园”这一办学理念。无论布置工作,还是各类检查考核,都吃透政策、讲清道理,用事实来说话,以工作实绩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以往几次教代会所提供的议案和意见的内容来看,无一起涉及教师与教师之间、领导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于学校按规矩办事,不断加强管理,重视构建“和谐校园”,近几年来,可以说没有出现一例矛盾激化的事例。这与学校领导加强管理,重视避免出现内部矛盾和纠纷是分不开的。

1.深入排查,彻底摸清底数。本着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逐校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因矛盾纠纷未妥善解决有可能引发进京赴省到市来区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问题;劳动保障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案建立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多措并举,确保解决问题。调处化解工作是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整治活动的核心。我们坚持一手抓排查、一手抓化解,把解决问题贯穿于活动始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四定三包”(即定包案领导、定办案学校、定办结时限、定办案措施,包调查、包处理、包解决问题)责任制,多措并举,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真正做到“三见六到位”(即见人、见事、见结果,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教育到位、违法行为处置到位、生活困难救助到位、过错责任追究到位、诉讼程序引导到位),努力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的,坚决防止因问题得不到解决而引发集体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

3.强化宣传,依法规范秩序。学校一手抓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一手抓信访秩序的维护规范,在妥善解决问题的前提下,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整治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信访条例》及“两院三局”《关于依法处理涉访违法行为的通告》的宣传教育力度。

提供师生、家长申诉渠道作为学校管理者,自身素质要强,开展工作有方,这就要求每一位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不断加强学习,做到品德高尚、业务过硬、懂政策、懂法律、责任心强。近几年来,我校这支管理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能做到减少问题的发生概率,能做到及时妥善解决问题、能做到问题的解决不出校门。

从学校一头来说,做到校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也是减少矛盾纠纷的一贴良药。该项工作,学校行政、工会十分重视,很早就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凡大事、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优秀表彰、各类先进推荐、各项工作考核结果做到提前公示,无疑义后再予以定局。

关于家长工作。我校从2方面入手:一是认真沟通学校与学生家长间的信息通道,提高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和对学校工作的积极配合程度;二是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经常与家长联系,有事及时耐心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意见化小,把小事化了。

不过,一所学校难以避免教师、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管理产生意见。一旦突出问题和意见不及时处理,很有可能出现矛盾纠纷,甚至事态进一步激化。为此,我校的对策就是提供畅通的申诉渠道,热情及时予以解决或答复。如果教师、家长有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科室领导能解决的由主管科室领导负责解决,主管科室领导不能解决的提交行政会议、教代会讨论解决,学校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除了处理解决问题程序明确外,学校还公布了学校热线电话、校长电子信箱,开通了校讯通。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工作头绪多,难免会出现漏洞和不到位的地方。这就要求每一位教职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及时总结,不断反思,决不犯同一种错误。如果出现工作问题或漏洞,应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弥补,不断改进工作,以求增强实效。我校是这么要求的,也是这么做的。

总而言之,我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十分有效的。我们深信:通过不断努力,加强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一定会使学校办学品位进一步得到提升,一定会使周边老百姓对我校更加放心满意。这也为我校努力构建和谐校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六、排查清理出的主要矛盾纠纷。

1、原辞退的民办教师要求享受生活补助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2、学生上下学车辆接送,按核载人数接送,产生了较大的费用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学生家长意见大。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充分整合信访、综治、司法、纪工委、12345热线等多部门资源,全方位排查收集矛盾纠纷线索,实现应查尽查,应早尽早。

一是常规排查不留死角。按照“街道大网格--社区中网格--村居小网格--小组微网格”的四级网格管理模式,划分中网格12个,小网格78个,微网格173个,142名专职网格员和32名兼职网格员分配到各网格,做实日常走访排查,及时收集各类苗头隐患。

二是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依托日常走访排查、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主动梳理分类,聚焦邻里纠纷、婚恋家庭、感情纠葛、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欠薪欠债、肇事肇祸精神病等进行重点排查,积极落实分析研判,强化法律宣传,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今年1-10月份,共巡查走访37000余人次,发现问题隐患400余个,当场解决200余个,上报街道平台统筹协调解决问题200余个,处理反复性市民热线问题158起。

三是回访排查巩固成效。为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清仓见底,街道组织专人对已经化解的矛盾纠纷逐一回访,坚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充分做好善后跟踪处理和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掌握,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看法,疏导情绪,防止矛盾纠纷再次反弹。

坚持把非诉讼解决矛盾纠纷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协调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信访、纪委等部门,构建党工委主导、综治协调、站所履职的多元化解格局。

一是充分发挥调解中心作用,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以司法所为主导,成立“润心”一站式矛调中心,中心占地1000多平米,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室、群众来访接待室、心理咨询室、法治图书室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调解中心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调处、一条龙服务”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今年1-10月份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89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68起。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法途径尽快解决,司法所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案集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案集合9篇,欢迎品鉴!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龙山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要求,为完善龙山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各管区、各部门、各村庄的调解组织网络,构建党工委领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探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

1、村庄一级调解。各村庄成立说理委员会,从原有调解委员会人员、网格员和村庄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中推选5-7人组成,由一名村庄“两委”成员负责,及时对村庄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对复杂的矛盾纠纷,可集体听证调解或邀请村“两委”成员共同参与调解。

2、管区二级调解。各管区成立调解委员会,由管区人员、中心村支部书记、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调解能手和律师组成,对村庄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依据。

3、街道三级调解。街道成立调解中心,由管区书记、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管区调解能手组成,信访办牵头负责,司法所配合协调,对管区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畅通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大调解”之间的衔接,整合调解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1、4月中旬-5月上旬,各管区选取先进和落后村庄各1个进行试点,并加强指导和督促村庄成立说理委员会。

2、5月上旬-5月中旬,管区建立调解委员会。

3、5月中旬-5月底,办事处建立调解中心。

1、排查调处制度。要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调处结合起来并形成制度,村庄每周、管区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切实把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落到实处。

2、三三调解制度。村庄发生的矛盾纠纷,需经过村庄、管区、街道三级逐级调解,下一级纠纷上交前至少要调解三次,村庄调解不了的上报管区调解,管区调解不了的上报街道调解,坚决杜绝矛盾扩大化和升级,力争矛盾和纠纷有效化解。

3、首接负责制度。首次接访的部门和具体人员要跟进做好对接落实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部门参与制度。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强化“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分级分类管理、协调联动处置。

5、档案管理制度。村庄、管区、街道要做好当事人个人诉求、处理措施、处结意见登记,做好相关文书、当事人签字和现场照片等音像资料的存档。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每月通报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每季度调度、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辖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

2、加强人员和硬件建设保障。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等调解人才库。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加强调解室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

3、加强考核奖惩。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管区和村庄年度目标考核,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惩。管区和村庄为信访维稳第一责任人,加大一级调解力度,年终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倡导正能量;坚决杜绝简单应付将矛盾上交街道、推脱责任拖延不解决的问题,一旦发现,给予通报,取消涉及到的管区和村庄干部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对发生到青岛及以上单位上访或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村庄,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等方面不予安排,并按照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总局和管局关于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总局和管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综治协调、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切实提高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突出党委主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意见,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主体责任,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二)发挥综治小组组织协调作用。综治办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自身建设,细化工作职责,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力量,做好各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及四个委员会建立工作。

(三)完善“四个委员会”职责,形成多元化解合力。进一步完善健全“四个委员会”工作职责,即:劳动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委员会、交通事故处理委员会、涉法涉诉委员会的主体部门及相关职责,抓好矛盾纠纷案件的归口调解处置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司法分局、法庭和工会等部门建立劳动仲裁委员会,明确组织机构及成员,并积极做好辖区内劳动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及稳控工作。医疗部门要与司法分局、法庭和卫生等部门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积极做好辖区内医疗纠纷调解、化解及稳控工作。交警中队要与派出所、交通科和法庭等部门建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做好辖区内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化解及稳控工作。政法委要与法庭、司法分局和纪委等部门建立涉法涉诉委员会,积极做好辖区内涉法涉诉调解、化解及稳控工作。

充分发挥“四个委员会”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第一道防线,积极将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集中排查调处与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专题研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对矛盾纠纷要逐一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限期办理。

(二)整合调解资源,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依托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基层调解资源,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做好调解室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工作室,确定专兼职调解主任,组织“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共同做好调解工作。

在重点企单位,依托党支部和工会组织,逐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工作室,确定2-3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做好企事业单位调解工作,达到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

逐步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工作室,确定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拓宽纠纷化解渠道,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类调解组织要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健全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工作制度,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履行。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探索推行“三三制”人民调解法。一般情况下,对基层发生的矛盾纠纷,需经过调解工作室、办事处党总支调解室、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个层次的调解,每个层次一般进行三次调解,力争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三)立足部门职责,形成多元化解合力。立足有关部门职责,抓好与本部门有关的矛盾纠纷案件的调解处理。

派出所要建立健全调解组织,扎实做好治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工作;房产科要妥善调解因房屋征收引发的矛盾纠纷;人社科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等机制;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切实加强对医患纠纷的调解;国土资源科要及时调解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不动产交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民政局要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依法调处养老、低保、优属、收养、监护等纠纷;环保科要协调化解重大、疑难环境污染纠纷。其他部门要依据职权,坚持解决问题导向,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社会参与,拓宽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发挥信访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利用各方资源和独特优势,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信访部门要建立信访与诉讼、非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有机衔接制度,将能够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导入法定途径依法处理,促进问题解决,实现息诉罢访。

工会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涉及职工工资、权益保障等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共青团要依托共青团的组织网络和体系,着力抓好共青团活动阵地建设,加强对青少年合理利益诉求的教育引导和服务,积极参与调解处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纠纷。

妇联要充分发挥工作优势,着力加强“巾帼调解室”、“妇女儿童维权站(室)”建设,协助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及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

(一)联席会议机制。由综治办牵头,由司法分局、派出所、国土资源科、计生办、民政局、医院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办公室成员单位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协调联动、效力衔接等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遇到重大问题和事项,由综治办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领导,指定责任部门,靠上进行解决。

(二)排查研判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要坚持日常定期排查和重要敏感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建立研判例会制度,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调解专家,对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做到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分流、随时化解。

(三)效力保障机制。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法院确认其效力。

(一)加强领导。农场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协调调度、分析研判、监督落实。

(二)严格考核问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年度政法综治重点工作,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问责。

(三)广泛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有矛盾先调节”的理念,要及时挖掘发现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宣传,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规范我乡矛盾纠纷调处及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按照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部署要求,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构建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和系统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按照“信息灵、发现早、化解快、效果好”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乡、村(居)二级综治中心调解组织网络,依照“三色预警、分级处理”工作机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工作目标,全面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成立棕坪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乡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各村(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中心,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统筹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调联动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负责组织对本辖区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分析研判、分流交办、督办督导、考核通报等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经验总结及推广工作;完成县综治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

各村(居)要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总支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综治中心,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选齐配强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好矛盾纠纷摸排登记、分析研判、调处化解及信息上报等工作;按时完成乡综治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

设立网格调解组织。以自然组、小区(楼院)等为基本单位,合理划分网格,在网格中设立调解员,负责网格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建立“三色预警、分级处理”制度。

1.三色预警。对受理登记的矛盾纠纷,分红、黄、蓝三色分类预警。将“不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一般类矛盾纠纷”定为蓝色。将“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的一般矛盾纠纷”定为黄色。将“对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非访、极端案事件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定为红色。

2.分级处理。矛盾纠纷由同级综治中心分色预警后,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调处。

(1)村(居)受理的矛盾纠纷。属于蓝色的,由村(居)网格包保干部组织网格调解员化解;属于黄色的,由村(居)主要领导组织调委会化解;属于红色的,由乡(镇、街道)挂帮村领导组织化解。化解成功的办结归档,确实不能化解的,经村(居)总支书记签字后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

(2)乡综治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属于蓝色的,由乡综治中心组织化解或以“交办”形式交由属地村(居)化解;属于黄色的,由乡综治中心明确分管行业或挂帮村领导组织化解;属于红色的,由乡党委主要领导组织化解。化解成功的办结归档,确实不能化解的,经乡党委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综治中心。

(一)强化认识,履职尽责:矛盾纠纷调处及突出信访问题的处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各村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细化工作措施,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切实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各级干部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做一个调解矛盾纠纷及解决信访问题的能手。

(二)坚持调解原则:矛盾纠纷调处及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坚持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疑难事不出乡,不发生因纠纷调处不及时上升为刑事案件,不发生问题未及时处理而发生到县到市到省进京的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严格依法调解,规范调解过程。调解矛盾纠纷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结合民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调处,一般矛盾纠纷必须有书面调解协议书,重大矛盾纠纷必须具备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等。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及突出信访问题,除具备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外应具备建议意见书。调解或未调解的矛盾纠纷实行日登记、月排查、季分析,排查登记内容详实,分析问题要切合实际,下一步工作措施要具体。

(四)坚持分级调解,规范调解秩序:发生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后实行三步调解法:第一步由管辖的村或部门按照第三条规定在5个工作日介入进行初始调解,调解成功的纠纷或信访突出问题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将调解卷宗交综治中心备案;第二步针对第一步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由村和挂村领导联系涉及纠纷或信访突出问题的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纠纷或信访突出问题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将调解卷宗交综治中心备案;第三步针对第二步调解仍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及信访突出问题由挂村领导签字审核后交乡综治工作中心,由乡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组织政法及相关部门联合调解。

(五)强化督促管理:乡综治工作中心接到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按本处理办法分级调解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解决问题村、单位进行初次调解,并要求相关村或单位限期5个工作日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乡综治工作中心,乡综治中心对二步调解未成功的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当事人申请书、调查笔录、调解笔录、建议意见书等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要求限期补齐相关材料。

(六)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乡综治工作中心对矛盾纠纷调处和突出信访问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对违反本办法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1.对群众到综治工作中心或乡领导反映的矛盾纠纷。

及突出信访问题,经核实各村、单位未作处理或不了解情况的进行全乡通报批评。

2.对矛盾纠纷调处或处理不及时从民事转为刑事案。

件的或出现到县到市到省进京上访的取消该单位或村当年的评优评奖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不称职处理,同时交纪检监委追究相关责任。

3.对矛盾纠纷未调处或调处不及时酿成严重刑事案。

或群体性上访的,由乡纪委按干部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政法机关追究责任。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多种手段,构建非诉讼多元化解综合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兴化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兴化市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积极拓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途径,突出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强化多方参与、联调联动,整合各种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职能和资源,构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平台,努力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化解效率最大化,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非诉讼化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度。

弘扬戴南精神,围绕在全市争第一的目标,高起点规划、高要求落实、高标准推进非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发挥诉与非诉多元化解纠纷优势,聚合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资源力量构建覆盖镇、村两级的工作网络,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职能,完善诉调、公调、检调、访调、援调对接机制,建立全面覆盖民事、商事、行政等领域的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合理配置纠纷非诉讼化解资源,强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联调联动,丰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的要求,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村(居)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作为非诉讼案件一站式受理平台;有效整合司法、综治、信访各项非诉讼纠纷化解职能,根据当事人法律服务要求,明确非诉讼化解受理范围,并进行分流、指派、化解,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

(一)镇级实体平台:。

1.镇非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设置受理登记、引导分流、调解处置、协调督办等四个岗位。非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图、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人员信息上墙。主要受理、化解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指导村(居)人民调解组织,通过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宣传法律和政策等,及时向上级汇报纠纷化解情况;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结合村(居)级平台上报情况,掌握辖区内不稳定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报告重大不稳定因素。

2.村(居)非诉讼服务站依托村(居)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设立窗口。主要受理本村(居)民间纠纷,结合网格化管理,定期对本村(居)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査,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处置。针对本村(居)多发、易发纠纷,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与宣传。

3.网络平台:依托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和社会治理网络,以12348江苏法网(http://)为载体,融合法润民生微信群、调解微信群、调解小助手等多个线上渠道,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案件网上受理平台。方便群众在线查询、预约、办理非诉讼纠纷化解事项。

4.热线平台:与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有效衔接,实现数据、信息即时录入、一体汇总、统筹办理,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分流中心网络系统转送相关承办单位。建立纠纷案件接案建档、咨询告知、分流指导、办理工单等制度,确保群众纠纷化解诉求接诉即办。

(二)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程序。

1.接案立案程序。

坚持统一接案,整合各类实体、网络、热线“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受理平台,对单位、企业、个人申请调解或者人民法院商请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的立案程序和接收手续,确保所有案件应立尽立。

2.研判分流程序。

根据案件类型、性质、诉求和涉案主体,依法依规分析明确案件管理层级、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进行案件分流,平台能够直接办理的当场受理,不能办理的,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引导办理。建立一次性告知受理制度,制定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项目清单,为当事人提供纠纷化解途径、化解方法、法律知识、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解释和指导。

3.调解前置程序。

对适宜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后,依纠纷性质类型,由平台委派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可以引导其另行提起诉讼。

4.动态调整程序。

根据纠纷化解具体情况,分析纠纷发生发展趋势,动态调整最佳非诉讼化解方式,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全业务、全流程的指导和帮助。终结非诉讼化解程序之前,应当经过协调督办岗位的综合研判,方可引导当事人选择其他法定途径单位。

(三)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制度。

1.矛盾预防排查化解机制。

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按照村(居)每周,镇、行业每半月的要求,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预警报告,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处置快。

2.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清单制度。

根据群众纠纷化解服务需求,围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建立非诉讼化解基本项目清单,对办事涉及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层级、办理主体、条件流程、证件材料等基本要素予以统一规范,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推动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

3.一次性告知制度。

根据服务清单,准确告知并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来解矫纠纷,明确非诉讼纠纷化解程序,阐明非诉讼化解机制相对诉讼解决的优越性,引导其作出合理选择。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诉讼权利,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非诉讼方式和调解结果。对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不成功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选择包括诉讼在内的其它法定的纠纷化解途径。

4.机构人员名册制度。

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组织机构和调解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布。根据非诉讼纠纷化解类别,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组织纳入非诉讼纠纷化解组织机构名册。建立健全调解员选任工作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选取专业素养高、道德品行良好的人员作为调解员,同时吸纳乡贤、法律工作者等充实人员名册,便于引导当事人选择合适的非诉讼纠纷化解机构、组织或人员化解纠纷。

动员当事人将非诉讼方式作为化解纠纷的首选,按照最方便、最快捷和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宜途径解决纠纷。梳理好非诉讼化解纠纷各途径之间的程序衔接,穷尽非诉讼手段后仍然无法化解纠纷的,引导其通过包括诉讼在内的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纠纷。

6.纠纷综合调处的联动协调机制。

强化纠纷化解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对接相关行业协会或者主管部门,构建协调合作机制,参与化解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纠纷化解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完善委托调解、督促履行、司法确认、信息反馈等衔接制度,确保诉调、纪调、公调、检调、访调、援调等对接机制高效运转。

镇平台集中力量化解重大和一般纠纷,村(居)平台重点化解简易纠纷。进一步细化村(居)网格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主体,健全和完善网格内纠纷信息采集、报送处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基层网格建立相关数据库,加强各单元的实时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时效性,实现简易纠纷边发现、边化解,纠纷信息苗头处置在早、处置在小,不扩大、不上交,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8.司法确认程序制度。

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或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申请确认其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向兴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矛盾纠纷预警硏判制度。

建立健全定期与不定期、综合研判与重点研判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非诉讼纠纷化解各平台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机构要坚持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矛盾纠纷形势,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镇非诉讼服务中心,为镇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一)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市《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步实施。

(二)制定完善戴南镇具体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根据市《实施方案》,结合戴南镇实情,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形成操作性强、时序进度明确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

(三)成立非诉讼服务中心。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网格化社会治理中心)成立,中心主任由司法所所长担任,明确非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工作流程等。

(四)为非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专区作为非诉讼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设置各种醒目标志,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人员等内容。

(五)建立完善非诉讼服务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工作对接、分析研判、会商会办、信息共享、考核评价等系列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六)组织开展非诉讼服务工作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特别是要发挥12348法律服务队、“一村(居)一顾问”以及“法润民生群”等的作用,向群众广泛宣传非诉讼服务的七种形式以及服务优势,让利用非诉讼方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习惯。

(七)组织开展非诉讼服务专题业务培训工作。聘请熟悉非诉讼服务的专业人员,重点对非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调解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全员培训,让他们熟悉业务属性、业务范围、业务流程等专业知识,便于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八)实体化运作阶段。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健全制度机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进行实体化运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构建非诉讼多元化解综合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戴南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政法书记、政法委员担任,成员包括司法、综治、信访、公安分局、法庭、检察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具体负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在该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

加大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的宣传推介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通过非诉讼化解机制方便、快捷、高效的特点,引导群众将非诉讼方式作为纠纷化解的首选。

(三)突出队伍建设。

加强非诉讼纠纷化解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精心挑选业务能力强、法律素养高、善于做纠纷化解工作的人员充实进队伍。加大非诉讼纠纷化解业务指导,组织开展非诉讼纠纷化解队伍定期培训,通过集中辅导、案例评析、旁听陪审等多种方式、多种维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提升非诉讼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

(四)强化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的保障力度,将线上平台开发维护、线下平台运行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和社会公益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的保障能力。

(五)完善考核督查。

将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明确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的指标体系。对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参与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不力、贻误处置时机或者工作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问责,不断提升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的成效。

保持整体社会政治和谐稳定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和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18年汉源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要点》(汉多解决方案)〔2018〕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访问四川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设大美汉源、区域中心的总体要求,密切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实际情况,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1.坚持解决问题、注意预防的原则。

2、坚持乡村差异、分类指导的原则。

3.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4、坚持共同管理、各方协调的原则。

集中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有效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年度信访总量、异常上访数量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减少;从源头上巩固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提高基层调查和解决突出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和权利的长期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小事、大事、矛盾的工作目标。

1、明确矛盾纠纷排查重点。重点是:因土地流转、农民工工资、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社会遗留重点、难点问题;信访老户问题。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排查工作进行分村排查和驻乡单位、站所排查。各村负责组织排查本村内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要健全定期排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乡村每周一排查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村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情况,逐级汇总上报。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镇联席办和上级主管部门。乡综治办要汇总排查结果,并进行跟踪管理。

3、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社情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预警防范工作。(2)联合调处机制。乡村负责解决本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分解细化任务。(3)分级调处机制。实行两级调解工作制度,各村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做到不漏人、不漏事,信息灵敏,摸排准确,报告及时;乡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性矛盾及时调处化解,确保不出乡。(4)督查指导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定期回访当事人,督促协调化解事项的落实,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防止激化矛盾,发生越级上访或滋事情况。(5)应急处置机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组织力量全力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对有激化蔓延倾向的问题,要由乡、村组织调解并负责掌控、疏导;对大规模集体上访,乡党委、政府和村负责人要亲自处理,依法妥善处置,并跟踪处理落实情况,坚决防止由集体上访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4、加强法治教育和依法处置工作。乡、村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千方百计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严肃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信访事项尤其是信访老户反映问题的终结工作,对上访人员反映有实质性诉求的问题,当事人不接受办理意见的,应书面告知、引导信访人按程序逐级组织复查、复核。对非正常上访、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要加大以《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图释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实效性。通过召开恳谈会,组织“三个讲清楚”集中教育等方式,加强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对三级复核和司法终结后仍坚持过高要求,缠访、闹访的,要依法进行训诫;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对受境内外敌对势力资助、支持、操纵的各类“维权组织”及“挑头人物”,要坚决依法打击、果断处理。

乡、村把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乡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结合工作分工具体抓;党委、政府每周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具体措施,明确人员,负责落实排查化解工作任务。对上级交办和本级处理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反馈、汇报。

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乡党委分情况,将依据《关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当今社会,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相互影响,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相互牵扯,体制改革、企业改制、政策转型、社会结构变动、利益分配格局调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不断产生大量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既有因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先富”和“后富”之间的矛盾;也有因经济社会转轨造成的在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分配的矛盾;还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社会保障救助等政府职能不到位有关。

目前,民间纠纷的主体更多地由公民与公民之间,向公民与经济组织之间、公民与基层政府管理部门之间扩展;民间纠纷的内容也由家庭成员内部之间的婚姻、继承纠纷或邻里之间简单的侵权、债务纠纷,发展为合伙投资纠纷、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安全事故纠纷、城市建设噪声扰民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拆迁征地纠纷、村务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在总体上呈现出非对抗性质的矛盾纠纷。

随着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矛盾纠纷日趋错综复杂;不同类型和性质的纠纷矛盾冲突表现的形式和外在激烈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化解这些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的手段和方式也必然有所差异。经过长期的实践,我国逐步形成了包括诉讼、仲裁、行政处理、调解等涵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该机制中,各种纠纷解决方式首先可以各自独立运行,而且在功能和体系上可以互补衔接,形成动态的程序体系和运作调整系统,得以满足不同性质、类型和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益多元化及冲突的复杂性更为明显,由此决定了社会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迫切要求。

我国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以“仲裁”和“调解”为主要组成部分,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因其具有灵活性的优势得到了民众的认同,但因其不确定性又使其不能适应现代社会规范性的要求。为了克服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的缺陷,充分发挥其优势,经过近年来的逐步探索,我国有针对性地把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纳入了法律规范化的轨道,目前已基本实现与诉讼的良好衔接。

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各类调解和仲裁与诉讼的衔接进行了规范,允许当事人申请确认和执行调解协议,克服了调解协议不能直接作为执行依据的不足,进一步推动了调解在民事纠纷解决方面发挥作用。2011年1月,《人民调解法》实施,该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确认和执行人民调解协议的程序依据,从而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在技术层面的衔接。

面对日益增多的繁复的社会矛盾和由此产生的化解需求,司法机关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从未停止。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指出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机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司法解释,对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在民事审判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主要体现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刑事司法领域,则表现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提出和贯彻。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刑事审判中也必须重视社会矛盾的化解,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各地司法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探索,比如尝试刑事和解制度、引入社区矫正等。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尚不完整、系统。虽然近年来《人民调解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在法律层面已经没有问题,但人民调解、仲裁等民间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具体的分工和作用的领域仍不清晰,存在着程序设计和职能替代上的重复,导致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比如,医疗事故纠纷解决中既有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又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在当事人之间认为造成了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冲突和不信任;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首先是要进行劳动争议的仲裁,不服仲裁后还可以继续向法院起诉,造成了仲裁和诉讼的重复。法律程序设计上的不完善是造成近年来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要实现的社会目标尚不够清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探索应当以“为民”、“人本”理念为基础,以能否体现人民根本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优劣判断的重要标准。在司法与政治关系密切的背景下,实践中很难界定何为司法应当追求的社会目标,何为政治应该实现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正确理解“为人民服务、为大局服务”的精髓、深刻领会司法人文关怀和司法社会矛盾化解功能的内涵,否则就会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产生消极影响。

灵活调解与依法调解之间的冲突依然未得到很好的平衡。注重灵活性、不拘泥于法律法规是人民调解的独有优势,而依法调解是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如何平衡好“灵活”与“依法”之间的关系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同时,因为必要的上位法依据缺失,地方司法机关进行的某些探索是否突破了现有法律仍存在不少的质疑。比如,各地法院开展的委托调解在《民事诉讼法》、刑事和解《刑事诉讼法》中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地方司法机关实践中各自为政造成司法不统一。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对纠纷化解方式尝试了多种多样的探索。各地司法机关的实践经验值得肯定,但也应当注意由此带来的对司法制度统一性的冲击。以刑事和解为例,有的法院主张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被告人真诚悔罪,即使是故意杀人案件,也可以适用刑事和解;而有的法院则认为只能在轻微刑事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这种情形对司法制度的统一性产生了消极影响,对司法机关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中起到了负面作用,终将不利于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坚持以法治为轴心,完善相关立法。笔者建议在《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修订时,在原则部分加入符合“为民”、“人本”理念的规定。一方面,在《刑事诉讼法》明确引入成熟的、正确可行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另一方面,各地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依法化解当地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既合法理又兼顾情理。

强化和发挥各种调解方式的功能和作用。对现有的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与行业调解进行合理的分类分工,实现各种调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过渡和衔接,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既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也必须要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动摇。笔者建议,建立由政法委综治办、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参加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机制,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可变性、动态性、复杂性的特点,互通信息、通报案件、分析探讨,使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增强对未来事态发展的预见性,以便有利于采取有效的矛盾疏导和防范措施。

集中优势司法资源,群策群力,不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有效解决。当前我国的信访案件中,涉法涉诉案件占有较大比例,这部分案件的有效化解,无疑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功能实现的重要体现。要提前预防信访苗头,及时化解当事人积累的怨气,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搭建形式多样的沟通平台,把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和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

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通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纳入政务督查范畴,及时催办督办并定期通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分析反馈机制,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治理,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发展动向,对各类动态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分析预测并作出快速反应和处置,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为领导科学决策、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明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的意见》要求,为完善明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管区、部门站所职能作用和各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核心作用,健全完善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各管区、各部门、各村庄的调解组织网络,构建党委领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探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

1、社区(村庄)一级调解。社区(村庄)成立调解委员会,从原有‘两委’成员、网格员和村庄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中推选3-5人组成,由一名村庄“两委”成员负责,及时对村庄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调解。对复杂的矛盾纠纷,可集体听证调解或邀请村“两委”成员共同参与调解。

2、管区二级调解。各管区成立调解委员会,由管区人员、中心村支部书记、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调解能手和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组成,对社区(村庄)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咨询和依据。

3、镇三级调解。镇成立调解中心,由镇领导、管区书记、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聘请调解能手组成,综治办牵头负责。畅通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大调解”之间的衔接,整合调解力量,对管区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1、排查调处制度。要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并形成制度,社区(村庄)每周、管区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根据需要即时召开,切实把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落到实处。

2、“三三”调解制度。社区(村庄)发生的矛盾纠纷,需经过社区(村庄)、管区、镇三级逐级调解,下一级将矛盾纠纷上交前至少要调解三次,村庄调解不了的上报管区调解,管区调解不了的上报镇调解,坚决杜绝矛盾扩大化和升级,力争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3、首接负责制度。首次接访的部门和具体人员要跟进做好对接落实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部门参与制度。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强化“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分级分类管理、协调联动处置。

5、档案管理制度。社区(村庄)、管区、镇要做好当事人个人诉求、处理措施、处结意见登记,做好相关文书、当事人签字和现场照片等音像资料的存档。

1、奖惩考核的依据。奖惩考核以镇调处中心、管区、社区(村庄)调委会的卷宗、登记簿(册)等台帐资料为依据。

2、奖惩考核形式。考核每半年一次,分别于6月和12月底,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专门考评小组,以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实地察看,走访案件当事人,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等形式对各调委会进行考核,年终以两次考核综合成绩作为最终奖惩依据。

3、奖惩考核标准。(1)奖励标准:对实现"五无"(无矛盾纠纷上交、无集体或越级上访、无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无未调结的指派分流矛盾纠纷、无失信被执行人)的管区、社区(村庄),奖励村管区、社区(村庄)调委会各500元;对坚持排查、预警机制,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对矛盾纠纷调解及时、有效,并规范调解程序及卷宗的,以调解卷宗为据,成功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劝阻群体性或越级上访或防止民转刑的,每调解成功一例按调解的难易程度分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奖励该调委会100、50、20元;对调解室硬件、软件建设均规范到位,制度完善,落实有效的,奖励管区、社区(村庄)调委会各300元。(2)惩处标准。对本辖区内矛盾纠纷不予受理或相互推诿的,每出现一起扣管区、社区(村庄)调委会各100元;对不坚持排查制度,本管区、社区(村庄)出现的矛盾纠纷不知情的,或发现矛盾纠纷不及时上报,每出现一起扣管区、社区(村庄)调委会各50元;对调处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不按时调结,拖延积压或导致上访的,每出现一起扣管区、社区(村庄)各300元;对调解室建设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卷宗不规范、不健全的,扣管区、社区(村庄)各300元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不公道,导致群体性上访或民转刑的,每出现一起扣管区、社区(村庄)各500元。

4、奖惩考核实施方式。对奖惩考核的实施以考察小组两次考核结果为依据,年终兑现,以奖代补资金由政府列专项财政经费支出,罚金由政府在管区、社区(村庄)各种费用中扣除。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每月通报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每季度调度、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辖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

2、加强人员和硬件建设保障。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等调解人才库。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加强调解室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

3、加强考核奖惩。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管区和社区(村庄)年度目标考核,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惩。管区和社区(村庄)为治安维稳第一责任人,加大一级调解力度,年终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倡导正能量;矛盾纠纷必须逐级调解,不能越级,坚决杜绝简单应付将矛盾上交镇、推脱责任拖延不解决问题,一旦发现,给予通报,取消涉及到的管区和社区(村庄)干部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到青岛及以上单位上访或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村庄,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等方面不予安排,并按照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华容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由各种利益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予以化解。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坚持依法治理、完善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坚持以人为本、高效便民,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坚持三调联动、形成合力,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

——坚持立足国情、改革创新,总结我国成功经验,借鉴国外有益成果,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和方式创新。

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陶伟军为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及其他相关分管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党政负责人、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志辉任办公室主任,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双永华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相应组建班子,压实责任,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共同推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村参加、群众参与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冬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简报

20xx年1月以来,酒泉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上下联动,积极行动,紧紧围绕确保“两节”安全,在全市城乡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已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41件,调解成功1222件,成功率达到98.5%,为维护全市“两节”安全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是精心组织,靠实责任。为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酒泉市司法局及早安排部署,于20xx年12月和20xx年1月先后印发《关于做好“两节”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开展“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并明确了责任主体。

1月25日至28日,酒泉市司法局联合市信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敦煌市、瓜州县、玉门市、金塔县、肃州区5县市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做好“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普遍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了排查化解的责任,并层层推动落实,确保了“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二是集中梳理,强化服务。酒泉市司法行政部门基层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司法所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坚持每周排查,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制定重大疑难或跨区域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肃州区、瓜州县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作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协助有关部门和村级组织对土地流转、山林承包、征地拆迁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提出整改和解决建议,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重点,做好排查。肃州区、玉门市、金塔县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确定专人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一案一号,在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财产赔偿等民生类矛盾纠纷及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常态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大对本辖区内的土地确权、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工程欠款、集资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社会保障、农民工进城务工等涉众性重大问题的排查,逐乡(社区)、逐村、逐组、逐户全方位、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登记,落实调处责任主体和工作措施,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调处邻里纠纷407件,婚姻家庭纠纷87件,生产经营纠纷55件,损害赔偿纠纷126件,山林土地纠纷60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51件,房产物业纠纷77件,征地拆迁纠纷17件,劳动争议纠纷35件,医疗纠纷1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是完善机制,有效化解。酒泉市充分利用已建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了学习例会、工作汇报、接访受理登记、联席会议、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定期回访、考核奖励等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瓜州县、敦煌市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突发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等及时掌握信息、靠前控制局势,及时上报。金塔县及时掌握涉稳重点对象,积极疏导涉稳重点对象思想情绪,理顺诉求渠道。

五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县市区结合冬季集中教育活动,积极创新宣传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氛围,利用乡镇集贸日,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录音、送法治春联年画。同时,针对与农民群众相关的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经济合同、民间借贷、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讲解,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5辆次,举办讲座37场次,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案

根据中共宣汉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宣政法〔2021〕5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大力提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能力,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的原则。

夯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能力,完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努力实现“小事不出部门、大事不出单位、无矛盾上交”的工作目标。

1、明确矛盾纠纷排查重点。重点是:因市容市貌、违法建设、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社会遗留重点、难点问题;信访老户问题。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排查工作进行分部门排查。各部门负责组织排查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要健全定期排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每月一排查制度,全面掌握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情况,汇总上报到政策法规股。

3、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社情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预警防范工作。(2)联合调处机制。各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分解细化任务。(3)督查指导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4)应急处置机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组织力量全力做好调处化解工作;对有激化蔓延倾向的问题,要由各部门组织调解并负责掌控、疏导;对大规模集体上访,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处理,依法妥善处置,并跟踪处理落实情况,坚决防止由集体上访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成立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在局政策法规股,郎马涛任办公室主任,陈冀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工作。

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调研报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及全镇3.1万父老乡亲,热烈的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

××镇地处××市××区城南,总面积7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5万亩,辖20个行政村、171个合作社,8050户、3.1万人。20*年被××省发改委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发展改革试点镇,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平安乡镇,20*年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命名为××省唯一的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不同群体和阶层间的矛盾集中高发,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维稳工作任务也随之加大。在这种状况下,实现社会的良好治理,保持社会的持久稳定,就需要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然而,当群众的问题在第一环节不能解决时,信访就成为他们的唯一选择。因此,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乡镇作为国家行政架构中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处在前沿阵地。但是在现实工作中,乡镇职能存在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职责范围上大包大揽,管理对象上以直抓经济为主,在职能行使上以行政手段为主;乡镇政府职责体系不完善,公共服务体制不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缺失,部门间存在办事机构多、行政层次多、行政成本高的“两多一高”现象。我镇原有48个内设机构,66名在编人员,每个部门平均1.38个干部,有的干部同时为几个部门的负责人,容易出现“干部下村、部门关门、群众办事无人”的现象。在岗位配置上,存在着职能交叉、协调困难、苦乐不均、业务工作与包村工作矛盾、干部疲于奔波等问题,往往工作辛苦一年,结果是领导不满意、干部有意见、群众有怨言。加之办事程序、制度公开不到位,群众有什么诉求、问题是否解决、办理是否满意等长期缺乏监督,造成部门间推诿扯皮、责任不清、情况不明,群众办事经常多头跑、多次跑,甚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使本来通过正常渠道能够解决的问题上升为信访问题,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损害了群众利益。鉴于此,我镇以打造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把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紧密结合实际,从整合资源、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入手,不断改进作风,积极转变职能,着力加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整合资源,转变职能,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20*年2月,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我镇在保持干部分片包村不变、站所职能职责不变的前提下,先行试点,将原有的48个站所整合为“三办三中心”6个职能部门,即党政办公室、发展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和便民服务中心、农科教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按照职权与责权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思路,把“三办三中心”的主要职能定位在服务“三农”发展,落实国家政策,加强社会管理,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上。为确保整合后权力正确行使,我们全面推行阳光政务,把“三办三中心”的业务范围、办事程序、联系方式归纳整理后,以《致全镇父老乡亲一封信》的形式,发放到了全镇每个农户手中,让全镇群众清楚了解和掌握整合后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办事程序,提高工作运行透明度,着力解决以往群众办事多头跑的问题。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专职人员,镇政府办公楼一楼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实行开放式办公,全天候负责来镇办事群众的接待、引领、承办、转办、反馈等服务工作,在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帮助群众协调办理一些申办事项。接待大厅按照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办法,对群众来访实行“窗口集中接待、书面分项转办、承诺服务事项、限期反馈结果、跟踪问效督办”的“一条龙服务、一单式办结”工作新模式。本着手续齐全立刻办、事情紧迫加班办、行动不便上门办、情况不熟帮助办、有利发展变通办的原则,对能现场办理的事项,及时进行办结;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填写《服务承诺书》,载明办事群众基本情况、申请事由、承诺服务时间、承办部门等内容,转交各部门办理。各承办部门办结后,填写两份《服务结果反馈单》,一份由村便民服务代办员送达农户家中,一份交便民服务中心备案,从而彻底解决了群众来访重视程度不够、回应不及时、解决问题推诿扯皮等问题。推行干部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制度,实行“审批服务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对象零投诉”的“四零”服务举措,促使干部在服务过程中忙时和闲时一样耐心,生人与熟人一样和气,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本地人和外地人一样接待,受理与咨询一样热心,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用来访群众的话说:“现在的政府有了人气,我们来办事首先敲的门少了”。“便民服务中心给我一个单子,镇上村上的干部都能上门给我们解决问题”。通过半年的运行,便民服务中心上联区政务大厅,下联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真正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中心平均每天接待来访群众21人,没有接到一起群众投诉,满意率达到100%。同时,政府对各项工作、群众意愿和社会动态也做到了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树立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2、改进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从感情上化解矛盾纠纷。在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众多渠道中,信访可谓是寄托希望的“底线”。倘若这一渠道不畅,就容易使上访群众在失望或绝望中做出伤害自己甚至社会的极端行为,危及社会和谐稳定。为了畅通这条渠道,我镇依托“三办三中心”,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延伸服务链条,组建了政策宣传、法律服务、科技服务、劳务信息、计划生育五个便民服务队,深入村社每月开展不少于五次的便民服务活动,并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公示服务内容。结合党性锻炼,在镇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每位党员帮扶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一场新型农民培训会、培育一户科技示范大户、联系一户留守子女或老人、至少为困难家庭办一件实事的“五个一”党性实践活动。党委确定每季度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举办一次党员集中培训、最后一个月15日为全镇“便民服务日”、对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查的“每季四个一”服务活动。每到“便民服务日”,五个便民服务队带上花名册、印章、现金或存折,分片深入村社,将农业直补资金、五保老人生活补助、优抚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大病救助金、计划生育特别奖励扶助金送到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家中,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一位困难群众说:“现在的党和政府好、干部好啊,不但给我们发钱解决困难,还不用我们去乡上、村上领了”。

》,反馈民情信息,将组织的温暖、惠民政策送到群众手中,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3、深化法制教育,创新宣传载体,从思想上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乡镇政府承担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职能,肩负着组织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维护稳定、保障平安的使命。如果宣传教育不到位,很可能造成部分群众诉求不当,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进而形成不稳定因素。针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信访问题发生的规律,狠抓预防性教育,加大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群众合理信访、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便民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召开法制培训会、综治例会、三级干部会及利用农民赶集等有利时机,以张挂图片、散发传单等形式,宣传涉及粮食农资直补、农村低保、合作医疗、大病救助、计划生育、教育“两免一补”等惠农政策,普及政策法规、村规民约,教给群众维权办法和解决问题的渠道,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由镇综治办公室创办《道德与法制》月刊,以案释法,对与农业、农村、农民息息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重视道德修养,主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将月刊发至村社,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将抽象的法律知识用生动、活泼的形式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各个层面,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4、加强社会管理,营造发展环境,从机制上防范矛盾纠纷。我镇把加强社会管理、营造发展环境作为防止矛盾纠纷发生的有效途径。着眼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把生产经营交给市场和社会,政府重点协调服务企业上项目、争项目、建项目;围绕蔬菜、畜牧、制种三大优势特色产业,抓好订单农业落实和畜禽防疫工作,严格执行制种公司准入制度,做好劳务输出培训,积极组建专业协会、中介服务组织、运销大户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产品流通,确保农民增收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预防了经济矛盾纠纷的发生。着眼于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以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平安家庭创建为载体,在教育群众增强防范意识、配套技防设施的同时,镇上成立治安巡逻大队,各村成立巡逻中队,各社建立治安岗亭,开展夜间值班巡逻,构建完善的治安防范网络,防止了治安矛盾纠纷的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深入开展燃爆物品、道路交通、农村危房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隐患,防止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着眼于加强村民自治,不断强化村民组织自治功能,全面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级财务运行在村民理财小组的监督之下公开实施;严格落实“一事一议”程序,公益事业建设由村民集体表决,村务活动做到了“阳光”作业,有效防止了干群矛盾纠纷的发生。

5、发展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同志要“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我镇把大力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共享成果,共用资源,把群众的注意力转移到发展致富上来,有力地减少了矛盾纠纷,呈现出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全面落实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将有限的财力向教育倾斜,大力新建、改建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解决了农村子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以推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契机,加大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力度,村卫生所全面达到“四室分设”标准,医疗条件得到全面改善。20*年,全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村社覆盖率、农民参合率达分别达到了100%和95%,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把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作为促进和谐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万村书库”工程,文化网络日益完善,文化生活促进了镇风民风的持续好转。认真落实农村特困救助、五保户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补助等保障政策,农村困难群体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不断加强交通、水利、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100%的村级道路得到了硬化,75%的渠系得到了衬砌,68%的农户建起了小康住宅。以建设生态家园为目标,积极动员群众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评选活动,强化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使群众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围绕玉米制种、脱水蔬菜、草畜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新技术、新品种,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提高了农民对科技的接受能力和运用水平。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拓宽信息渠道,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生产信息、价格信息、科技信息、供求信息,让农民准确把握市场行情,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

6、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从制度上保障矛盾纠纷的解决。我镇从健全机制入手,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建立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使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强化领导聚合力。建立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副镇长为主要责任人,相关干部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位领导和干部头上。整合综治、信访等方面力量,成立镇民调中心,配备2名分管领导和7名工作人员,充实了村调委会,建立了以老干部、老党员、老长辈为辅的“三老”义务调解员队伍,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制度建机制。修订完善信访责任追究、值周领导坐班、信访问题挂牌销号等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行“三办三中心”联系指导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三级三包”信访矛盾排查机制,将每月8日定为全镇党员学习议事日,由村委会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汇总,制定调解方案,并迅速付诸实施;每月20日镇上召开综治调解干部例会,对各类纠纷动态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挂牌交办,实行“四定三包”责任制,对因工作推诿、问题久拖不决,或引起重信重访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严格奖惩,使各项制度落到了实处。三是靠实责任抓落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镇领导干部的评先树优、绩效奖罚挂钩,纳入村级考核目标体系,实行重大事件“一票否决”,建立了目标具体、职责明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强预防早化解。在预防和处理矛盾纠纷时,切实筑牢“四道防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第一道防线由社长负责,组织发动群众自觉落实治安巡逻、邻里纠纷调解等治安防控措施,社社有矛盾纠纷调解员和信息员;第二道防线由村支部、村委会负责,及时调处涉及本村群众利益之争的矛盾纠纷,保证问题及时解决、不激化、不上交;第三道防线由镇政府联系指导村领导负责,各办公室、派出所、综治办配合,处理村社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保证了矛盾不出镇;第四道防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参与,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以赴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使热点问题不升温、难点问题不积压,做到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至目前,全镇有村级调委会20个,村级调委会主任20人,村级调解员114人,综治信息员513人。今年元至八月,全镇发生矛盾纠纷59起,已成功调处解决58起,调处率达到98%;全镇有14个村实现“零信访”,3个村没有发生治安案件,3个村没有发生刑事案件。

通过积极大胆的探索和尝试,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信访案件得到有效控制。通过扎实细致的基础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逐级解决疑难问题,使信访问题明显减少。今年以来,全镇未发生进京赴省上访和集体到市区越级上访,越级个人上访减少11起、下降58%,民事纠纷减少17起、下降22%。随着矛盾纠纷的有效控制,社会治安状况也发生了明显好转,与去年同期相比,治安案件发案数减少24起、下降38%,刑事案件发案数减少14起、下降67%。二是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通过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开门接访,干部下访,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妥善解决了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走访和调查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三是政府公信力得到大幅提高。镇便民服务中心上联区政务大厅,下联村便民服务代办点,以实际行动便民利民,使群众问题在第一环节得到有效解决,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信访,有效树立了政府形象,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四是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各级干部和全镇人民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激发了工作热情,形成了凝心聚力促发展的良好局面,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至7月底,我镇共引进、实施建设项目21项,总投资2.16亿元,较2007年增长12.44%;争取到资金1290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353万元,省级资金495万元,市区新农村建设资金442万元,同比增长85%。招商引资项目4个,引进资金7500万元,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

合同。

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中心。

年度工作计划。

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

申请书。

;(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

协议书。

;(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中心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负责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中心工作人员要实行公开上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十、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是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报告请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冬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简报

为掌握新常态下社会矛盾纠纷规律特点,有效管控重点领域不稳定因素,我局深入开展排查摸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冬季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一是加强排查化解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区局与各司法所上下联动,协调开展工作,对矛盾纠纷多发地区、行业、领域开展“梳篦式”排查,加大涉及校园安全、环境保护,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保障等冬季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的排查化解工作力度,逐社区、逐单位、逐门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登记造册,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优势,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组织协调多方参与。发挥区、街、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综治、公安、法院、信访、司法行政五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有效对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引导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邀请社会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参与劳动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领域的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发挥信息员、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法制宣传,运用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给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20xx年1月以来,酒泉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上下联动,积极行动,紧紧围绕确保“两节”安全,在全市城乡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已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41件,调解成功1222件,成功率达到98.5%,为维护全市“两节”安全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是精心组织,靠实责任。为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酒泉市司法局及早安排部署,于20xx年12月和20xx年1月先后印发《关于做好“两节”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开展“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并明确了责任主体。

1月25日至28日,酒泉市司法局联合市信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敦煌市、瓜州县、玉门市、金塔县、肃州区5县市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做好“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普遍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制定了。

工作方案。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了排查化解的责任并层层推动落实确保了“两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二是集中梳理,强化服务。酒泉市司法行政部门基层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司法所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坚持每周排查,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制定重大疑难或跨区域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肃州区、瓜州县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作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协助有关部门和村级组织对土地流转、山林承包、征地拆迁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提出整改和解决建议,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重点,做好排查。肃州区、玉门市、金塔县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确定专人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一案一号,在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财产赔偿等民生类矛盾纠纷及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常态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大对本辖区内的土地确权、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工程欠款、集资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社会保障、农民工进城务工等涉众性重大问题的排查,逐乡(社区)、逐村、逐组、逐户全方位、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登记,落实调处责任主体和工作措施,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调处邻里纠纷407件,婚姻家庭纠纷87件,生产经营纠纷55件,损害赔偿纠纷126件,山林土地纠纷60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51件,房产物业纠纷77件,征地拆迁纠纷17件,劳动争议纠纷35件,医疗纠纷1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是完善机制,有效化解。酒泉市充分利用已建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了学习例会、工作汇报、接访受理登记、联席会议、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定期回访、考核奖励等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瓜州县、敦煌市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突发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等及时掌握信息、靠前控制局势,及时上报。金塔县及时掌握涉稳重点对象,积极疏导涉稳重点对象思想情绪,理顺诉求渠道。

五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县市区结合冬季集中教育活动,积极创新宣传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氛围,利用乡镇集贸日,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录音、送法治。

春联。

年画。同时,针对与农民群众相关的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经济。

合同。

民间借贷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讲解,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5辆次,举办讲座37场次,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金塔县委统战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有关要求,强化源头治理,靠实维稳责任,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扎实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明确了岁末年初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化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全县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专题进行了研究部署,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与宗教场所冬季安全管理和年度考评总结工作相结合,确定由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认真落实维稳责任,分口细化分工。召开各宗教场所管委会成员会议3场次,组织开展宗教场所冬季消防安全培训1场次,开展场所安全检查三轮次。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落实排查任务。根据冬闲季节是宗教活动较为频繁,城乡非法传教活动易发、宗教场所冬季消防安全任务较重等实际,结合抓好宗教冬季安全消防检查和宗教教职人员年度考评等工作,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充分发挥县乡村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的作用,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有关动态信息,确定专人及时汇总,按时报送排查信息,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依据。

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深化源头治理。以做好“两节”期间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为重心,把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排查的重点,及时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到早发现问题、早化解矛盾,将可能引发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召开三个县级宗教团体换届会议,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法制意识,强化了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提高了信教群众遵纪守法、爱国爱教意识及教风建设。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解决具体问题,务求取得实效。把维稳工作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服务理念,开展了清真食品专项检查,认真落实了宗教界人士生活困难补助,组织开展了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宗教界代表人士及台属侨眷困难户活动,共走访慰问各类对象45户。同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日报告制度,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化解与集中排查、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有效维护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总结

按照《仪陇县多元化解宣传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今年是我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县的关键年。我单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确保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稳定为目标,建立邮寄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扭住源头预防化解,突出矛盾攻坚破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一、整合资源,构建联动工作体系。

(一)整合组织资源。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组织力量,组建调处队伍。整合小组人力资源,组建一支组织严密、经验丰富、结构合理、布局广泛、代表性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队伍。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暨“大调解”协调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同事。明晰各方责任,完善主动排查发现矛盾纠纷长效机制。

(二)整合人才资源。一是实行人员分类;二是选配专业人员。

(三)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群众代表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参与作用,吸收各类社会组织的代表以及在当地德高望重、人缘关系好、善于做群众工作、乐于参与基层治理的调解志愿者为工作组骨干成员,形成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干群结合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预警,完善分析研判机制。

(一)建立排查发现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工作机制。明确信息联络员和责任领导,通过群众与联络员的对接、联络员与责任领导的对接,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基层政权组织为基础,以调解组织为龙头,以基层干部为骨干,以群众队伍为依托的信息网络,使信息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从而及时有效收集掌控、研判预警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建立信息动态监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加强对社会面、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等矛盾纠纷的排查监控,动态监控矛盾纠纷信息,提升动态掌控和及时有效化解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健全矛盾纠纷综合研判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让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参与,定期综合研判与重点研判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常态研判工作机制。每月一次、下辖各村每周一次定期研判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收集、汇总、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准确掌握客观情况,分析研判趋势动向,提出有预见性、指导性、实效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意见。

三、强化保障,形成联动化解格局。

(一)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突发性矛盾纠纷,同级调处组织人员要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开展调处化解等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在调处化解工作中,做到人员集结迅速到位、问题症结分析准确、事件动态及时掌握,形成“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模式。

(二)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一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调委会与各村调委会密切配合、协调沟通,联动发力、共同出击,集中力量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依法处理,规范调解。坚守依法调解底线,进一步规范调解流程、调解台账和调解协议。对法律明确不能调解的案件、当事人不愿调解的纠纷,积极引导其走其他合法渠道解决,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摒弃“摆平就是水平”的错误认识和做法,防止出现违法乱调和随意“滥调”、“空调”行为。三是以人为本、疏导为主。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化解工作的全过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沉下身子,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法表达诉求,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

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实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凡因履职不到位,重大矛盾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情况、未能及时开展调处工作从而引发重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或者“民转刑”重特大命案等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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