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际建设工程合同(热门13篇)

时间:2023-11-24 06:17:14 作者:字海

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和挑战,我们需要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的制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优秀的建设工程总结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建设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法律规定甲方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甲方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乙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甲方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2.2设计指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更变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技术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建设工程方案审批机构(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备案号: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住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

鉴定意见: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

鉴定日期:________(签字)

鉴定日期:________(签字)

建设工程合同

甲方因施工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关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本劳务合同:

南宁市青秀区大水坡至官已坡道路大中修工程,原旧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旧水泥路面已出现局部破坏严重,须进行局部翻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单项砼工种自备机械劳务承包。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要求,自备发电机,搅拌机,上料铲车,运输车辆,斗车,水泵,模板等工具,进行搅拌,运输,支拆模,浇筑,收光等工作。

严格按砼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1)质量要求必须按施工单位、公司要求确保清水砼,严禁出现烂根、蜂窝、麻面、汽泡,杜绝出现砼漏振、烂脚等。

(2)砼浇筑严格按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tgd40—20)执行。

(3)如出现上述质量问题时,乙方无条件承担所有的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甲方损失。

(4)进度:乙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施工作业时必须保证劳动力,若因乙方劳动力不足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负责。

1、现场: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上帽带。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不准穿背心裙子、裸背进入施工现场。

2、安全教育: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在3天内准确的记录劳务人员的地址、身份证号码、等资料登记造册,交给甲方一份以备查询。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全部、全面地接受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上岗人员经过培训及业务孰练的人员才能上岗,违章作业的后果自负。

(3)在施工期间因工地不安全的环境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正规医院就医的所有医疗费(凭正规医院发票报销),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费、营养费。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在施工期间不得惹事、打架、偷盗,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5)租房:在施工现场有条件情况下将集中住宿统一管理。

(6)文明施工:在所有的工作范围内必须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余料及废料每天做到下班时清理干净。不得私拉乱接电线,非械面人员不得从事机械操作,不得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进场,先期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工程进行15天后可向甲方支付生活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结清全部款项。

1、本合同与项目管理条例同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至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使工程不能正常生产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中途无故退场的,退场费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只付给乙方工程款的70%。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投标。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遗迹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勘察报告》十份。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月__日开工,__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费用单价为:元/米。勘察工作为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完成并经双方确认的工作量结算。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元(大写):元整。勘察任务完成,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双方确认后30天内发包人一次付清全部勘察费用。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勘察现场的基本工作条件并解决勘察现场出现的问题。

5.1.3发包人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水电源,水电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5.1.4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等,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5.1.5配合勘察人进行隐蔽工程、中间过程、竣工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确认。

5.1.6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核。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2.7.勘察人及时组织发包人、监理方对隐蔽工程、中间过程、竣工工程量进行验收和确认,未经发包人、监理方确认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5.2.8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

6.1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2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3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无。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勘察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柒份,发包人伍份,勘察人贰份。

发包人名称:勘察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____年__月__日鉴证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设工程合同

鉴于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设(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风险提示: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凭存款单据在开标前到指定地点开据保证金收据。

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凭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回执联到指定地点开具保证金收据。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形式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定。

投标人须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方式交纳除外)。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______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保证金。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银行名称(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a)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或(b)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1)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或(2)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建筑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马集中学工程问题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马集中学。

三、承包方式:

四、开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价:

七、支付办法: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八、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现场负责做到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现场平整。

2、协助乙方疏通当地有关关系。

3、确保资金按进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确保工期,工期为_________天。

3、教育职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补办的文字手续为准,其补充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

联合体各成员(以下简称我方)在《智能温室建设和施工》项目招标中,如果我方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建设和施工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售后服务做出如下承诺:

6、现场响应:

6.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我方在接到通知后,确保做到立即到达事故现场;。

6.4对于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到立即报告,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合同

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定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工程廉政合同。

一、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

二、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

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璜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三、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 索贿方单位或个人 )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中止工程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六、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凡是未按规定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严追究责任。

九、工程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作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十、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一份。

十一、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签证后即生效,并由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签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督执行。

建设单位(甲方):(公章) 中标单位(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中标单位项目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公章)

联系电话:

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合同

本案要旨为,原告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重复起诉,这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即“一事不再理”原则,判断是否适用该原则,主要依据:诉讼标的是否一致,诉讼请求是否一致,当事人是否一致,争议事项是否一致,应当就具体案件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及其依据,以及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20xx年4月22日,被告与原告签订《钻孔桩施工协议书》一份,施工结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双方签订了《施工结算协议书》,原告自己“备注:挖夹层、二次成孔、误工等计捌万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结算未结算。”该结算协议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负责人和原告本人分别签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诉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所确定的工程款数额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毕。经调阅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卷材料,该卷宗材料中从原告的起诉状(标的153972.02元)、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中,均未涉及和显示原告本次所起标的任何内容;另经法院对被告当时主管工程的负责人查实,原告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起诉的数额,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诉的数额,被告仍下欠原告零杂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体数额不能确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原告的起诉行为是否构成重复起诉,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在审理中,原告称该84330元的零杂工程款算帐凭据在合计后,原件全部交给了被告单位孟某,且被告处所存的《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中同样有此欠款数额的备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处的该《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在被告不予认可又不提供该结算协议原件的情况下,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结合上述对被告主管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基本事实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杂工程款,事实存在,理由成立,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洛基公司认为协议上手写部分内容是杨治安单方添加,但其并未提供自己所持有的结算协议书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挖夹层等附属工程不是杨治安所干,朱遵寿明确表示挖夹层等附属工作是杨治案所干,只是工程款具体数额记不清,并证明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工程款不包括本案所诉争的工程款。同时,一审法院也查阅了该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卷宗材料后,认定杨治安本案所主张的工程款并不包含在之前调解结案的案件中。而且孟津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中并无洛基公司所称的“无论有无其他债权债务、无论有多少债权债务双方都已全部结清”内容。因此,洛基公司认为杨治安属重复诉讼,其并不欠杨治安工程款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二、案件来源。

三、基本案情。

被告在承揽华阳洛阳(孟津)电厂公用区基桩工程期间,于20xx年4日22日和原告签订《钻孔桩施工协议书》一份,施工结束后,于20xx年5月10日双方签订了《施工结算协议书》,合计工程结算数额为163972.02元,协议约定在被告收到业主工程款30日内支付给原告。在该结算协议的空白部分,原告自己“备注:挖夹层、二次成孔、误工等计捌万肆千叁百叁拾元整,本表结算未结算。”该结算协议由被告法定代表人及施工工地负责人和原告本人分别签名。由于被告未能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原告于20xx年11月16日向法院起诉立案,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153972.02元。法院以(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调解书调解结案,调解书所确定的工程款数额153972.02元被告已履行完毕。审理中经调阅法院(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卷材料,该卷宗材料中从原告的起诉状(标的153972.02元)、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中,均未涉及和显示原告本次所起标的任何内容;另经法院对被告当时主管工程的负责人(且又是(20xx)孟会民初字59号案件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查实,原告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起诉的数额,不包括原告本案所起诉的数额,被告仍下欠原告零杂工程等其他工程款未支付,但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现原告为要求被告应支付所欠零杂施工工程款84330元及利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原告在庭审中仅提供由被告施工负责人签名的增加零杂工程款数额便条复印件13张,共计款49550元。

四、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审理中双方对本案的争执焦点,一是原告现要求被告所支付的工程款在(20xx)孟会民初字第59号案件中是否一并审理,原告本次起诉的工程款数额84330元能否认定;二是原告本次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针对上述双方所争执的各焦点问题,在审理中,原告称该84330元的零杂工程款算帐凭据在合计后,原件全部交给了被告单位孟某,且被告处所存的《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中同样有此欠款数额的备注,由于原告不能提供存放在被告处的该《施工结算协议书》原件,在被告不予认可又不提供该结算协议原件的情况下,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法院结合上述对被告主管工程负责人核实的基本事实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原告现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施工中的零杂工程款,事实存在,理由成立,但因原告不能提供零杂工程款84330元具体数额的原始结算凭据,按照庭审中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对被告所欠零杂工程款数额应认定为49550元,超出部分,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因双方无明确约定,利息可从原告起诉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书限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审理中,被告抗辩称不欠原告工程款及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等,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洛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杨治安工程款49550元及利息。利息从起诉之日(20xx年11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书限定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杨治安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与本案及类似案例相关的法规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建设工程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

法定的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的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要求严肃的履行。

第一条工程的项目。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的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的质量。

一、本工程的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应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候,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之内与原设计的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违约的责任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该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应由发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办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之后,承、发包双方如果需要提出修改时,应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的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的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的日期:_____

签约的地点。

建设工程合同

2、甲方后续将对________________项目装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如乙方中标,甲乙双方将签订《________________项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该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将覆盖题述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双方承诺按照该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对本备忘录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按照法律规定有合理必要,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备忘录发表任何公开声明或进行任何披露。

4、本备忘录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后续所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20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___市。

建设工程合同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

代理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

2、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______元或仅支付______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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