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项目跟踪绩效评价报告范文(14篇)

时间:2023-12-06 06:55:00 作者:ZS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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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项目跟踪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开管办字【20xx】61号)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九开财字〔20xx〕10号)文件,我单位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xx年我单位财政资金安排预算项目有11个,本次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有8个,分别是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森林防火经费、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畜牧兽医专项经费、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93.75分,现将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展农林水利事业。

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了解各项目基本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布置绩效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

评价小组于20xx年4月开始展开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根据评价体系指标的`要求,从不同来源收集的资料中选取与验证包括定性的文字描述与定量的统计数据,确保资料来源的客观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分析评价

根据评价体系,对项目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分值。

20xx年我单位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当年实际下达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15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13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7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使用资金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使用资金1.77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使用资金0.353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使用资金115.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使用资金2.64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使用资金6.6528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使用资金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使用资金5.8297万元。

森林防火经费资金结余3.23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资金结余14.647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资金结余19.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资金结余4.36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资金结余3.3472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资金结余28.1703万元。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落实政策,做好农业工作;注重生态,做好林业工作;科学部署,做好水利工作;统筹推进,做好扶贫工作。

农产品常态监测: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农产品检测,按时按质完成了检测任务。20xx年开展20xx年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及20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共核实棉花种植面积310.7亩、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5658.6亩,水稻种植面积210.8亩。

林业工作方面:依托联通公司巡护信息系统开展护林行动,加强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并督促5名护林员、4名监管员在线使用,我区护林员及监管员巡护系统使用率均为100%。通过开展培训、加强督查、兑现奖惩等形式,加强巡山员队伍管理。张贴宣传标语36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重点防火期严密防控,严格管控野外火源。

水土保持方面:委托九江市河道湖泊管理局对经开区管辖的长江赤心堤、长江永安堤、八里湖堤、赛城湖堤、向阳堤五个堤坝进行日常管护,提高了河堤湖堤防护质量,美化了河堤湖堤周边环境。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设立界桩155块,通过定位测量实现河湖管理范围一张图。深入推进河长制,调整全区河(湖)长人员名单,制定“清河行动”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处理了2件涉河问题。

畜牧兽医专项:配合城区养犬管理整治行动,2家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点已获批,今年共累计办理犬牌738个。

脱贫攻坚:结合贫困户实际按户因人施策,精准实施扶贫工程:实施教育扶贫,补助贫困学生13名,为2名非建档立卡学生送教上门;实施就业扶贫,安排1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公益岗位工作,聘请5名暂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就业;实施健康扶贫,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做好贫困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体检;实施基础扶贫,对贫困户侯帮兴家入户道路进行硬化,对吴从木、高传兵家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目前,通过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我区26户78人已全面脱贫并办理防贫保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之战。

20xx年多个预算项目年末资金有结余,且资金结余较大,预算安排不太合理。

20xx年,我单位加强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将继续做好水利工作,加强防汛防洪,加强水土保持;推进“林长制”,落实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巩固脱贫成果,推动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

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部门(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跟踪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

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

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

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3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下发文件、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我局20xx年的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形成整改情况及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中,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二)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我局重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0xx年我局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74,绩效评价等级为优。20xx年度重点预算项目促进了我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以及体育产业等事业的发展。

1、群众体育坚持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体育强国纲要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十三五”确定的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圆满完成。

一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5890万元,实施15个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72个乡镇级和813个行政村级农体工程建设,实现全省乡镇、行政村农体工程全覆盖。

二是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争取中央资金5877万元,支持全省54个大型、57个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积极推进体育健身消费券惠民工程,发放体育消费券3000万元,指导市州、县164个体育场馆加入“百日促消费·体育在行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引导群众养成健身消费习惯,开展城市社区“百姓健身房”示范试点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下体育赛事新模式,充分依托贵州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先后推出健身气功太极拳、三八妇女节、老年人健身系列活动、“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等36类线上线下赛事活动,超过34万人参与,其中“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公益徒步活动举办50天内吸引了16万余名省内外徒步爱好者共2500多万人次参与,赛事活动被4000多家媒体报道转载,阅读量达890万人次;举办线上“多彩贵州”自行车联赛10站,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广泛开展了“重走长征路”系列活动5站。

四是着力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社体指导员服务规范程序,探索社体指导员保障奖励机制,全年共培训国家级、一级社体指导员4000余人;联合省总工会命名首批10家单位作为“贵州省职工群众体育健身示范基地”;完成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

五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充分运用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集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运动技能、运动康复、体旅消费等为一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为群众健身提供全方位数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智慧健身馆,发展智慧健身。依托现有资源,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建好贵州省体育大数据平台。

六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顶层设计。对照“十三五”目标任务,初步拟制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评估报告。提前安排调研,推动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

2、竞技体育坚持以“奥运争光计划”为引领,全力抓好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训练备战工作。

超额完成了“十三五”制定的亚运会、全运会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抓好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和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首次组团参加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并在前期比赛中收获2银1铜,实现贵州在全国冬季运动会上奖牌零突破。成立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备战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备战工作,20xx年,我省在逐步恢复举办的全国年度比赛中获得16金15银44铜。恶补运动队体能短板,组织全省223名优秀运动员开展体能大比武,贵州8名运动员参加冬季项目国家集训队体能大比武,成绩显著,获得了总局主要领导点名表扬。

二是积极推进贵州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完善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的工作思路,印发了《贵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技体育组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为各市(州)备战参赛提供了指导;建立了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机构,确保筹办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抓好反兴奋剂工作。建立反兴奋剂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反兴奋剂风险防控机制;召开全省反兴奋剂工作会议,组织全省反兴奋剂工作培训,树牢反兴奋剂工作意识。

五是抓后备人才培养。举办了22个项目全省青少年锦标赛,吸引了4430名运动员参赛,组建选材组选拔优苗,进一步充实了后备人才储备库,赛事期间确保了疫情安全防控。

3、青少年体育坚持以持续推进体教融合为目标,不断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体教融合工作。与省教育厅共同打造青少年学生赛事活动品牌,本年度联合举办全省青少年冬季阳光体育大会、校园体操大赛、大学生篮球赛暨cuba选拔赛、体传校篮、排球比赛等赛事活动;与贵州师范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师范体育人才,共同开展体育方向科研攻关和理论创新;与高校体育院系组建“青少年体育实训基地工作办公室”,面向高校学生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人力资源培训,培育培养专业体育志愿者、竞赛组织人员、裁判员、教练员等。

二是不断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省体校设立“青少年体育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贵州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工作方案(草案)》,并就20xx-2025年周期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进行充分调研,为新周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打好基础。

三是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根据《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总局领导贵州专题调研指导意见,积极筹建省级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并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等分会,与省学生体育协会建立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工作。

4、体育产业坚持以体育健身产业市场化发展为方向,努力推动体育产业自我“造血”功能。

“十三五”超额完成了体育彩票销售、圆满完成了“3个100工程”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市州开展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举办了第二期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培训班,深入解读《贵州省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的意见》;启动完成了9个生态体育公园建设,5个汽车露营基地建设。

二是促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省文旅厅合作,共同推进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发布62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其中3条线路入选国家体育总局和文旅部发布的“20xx年春节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20xx年国庆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15个项目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发布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三是积极支持各地举办和打造各类品牌赛事。全年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各地举办了“多彩贵州”“奔跑贵州”“全景贵州”“翱翔贵州”等自主ip赛事,中国凉都六盘水“山地英雄会”、乌蒙大草原超100公里测试赛,20xx年中国网球巡回赛职业级cta1000贵阳站,以及贵阳、六盘水线上马拉松,极大地拉动了我省体育消费增长。

四是制定了《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拟定贵州省创新服务十大工程大旅游、大健康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五是指导遵义市申报并获批全国体育消费城市试点,积极开展省规模以上体育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常态化调度,推动体育消费有序恢复。

六是与多彩贵州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体育+全媒体”模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与力量,全力推动体育事业与新媒体、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

七是截至12月31日,全省体育彩票销售完成44.26亿元,市场份额69.4%,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12.63亿元(中央彩票公益金6.19亿元,省级公益金6.44亿元)。

5、脱贫攻坚坚持以发挥体育的特有优势为着力点,推动体育工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

帮扶的安龙县于2019年精彩出列,5个帮扶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余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引进体育赛事、发展体育产业、援建基础设施、开展大众健身等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xx年,累计投入资金1428万元,支持4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帮扶点安龙县笃山镇200万元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帮助解决冲刺阶段存在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在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捐赠活动、线上赛事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当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体育改革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创新体育文化建设。强力推动与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动感贵州》《天眼》《贵州体育报》等栏目和刊物。

二是持续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拟定了《2019年贵州省体育局全面深化改革综述》,助力贵州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是稳步推进体育改革创新发展。推进24个体育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完成26家协会资产审计。党务公开、党风廉政、体育法制、体育人才、体育科技、体育教育、统一战线、群团工作、离退休、内部管理等各项基础性保障工作均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此外,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贵州省“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评估和编制了《贵州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一方面在项目资金编制预算时,精细化程度不够,不便于资金执行;第二方面部分项目受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进度相对滞后。

(一)绩效管理方面。

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目标较为笼统,未根据项目或单位的目标进行汇总整理,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的描述不够准确;二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指标不是很合理也不太全面,没有根据项目内容仔细考量,甚至部分项目指标值设置有缺失。

(二)管理制度方面。

一方面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另一方面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还存在人员意识不强、学习不够、执行上有偏差等问题。

(三)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个别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不是很到位,从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不够严谨,加上疫情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四)资金使用方面。

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项目前期评审较为粗放,以及个别项目投资较大,配套资金很难到位,致使项目实施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一)绩效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专项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按照资金的总体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与分年度目标的关系,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2、整改情况:已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框架下指导各项目单位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二)政策制度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政策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整改情况:我局已重新梳理《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项目单位加强绩效管理。

(三)项目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管理方面,我局将进一步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加强管理,及时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进行自评,便于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各环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四)资金使用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审核,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资金使用各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区财政局及下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624.76万元,年中追增项目支出22,438.71万元,追减项目支出464.83万元,20xx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共24,598.64万元。

做好财政收支,加大重点税源的督促与催缴强化非税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深化财政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保民生,保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做好社会保障,建设和谐呈贡。

根据《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呈财行〔20xx〕4号)精神,按照预算批复及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财政资金,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社会满意度最大化。

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工作要求,由我局具体业务科室对科室对应的项目进行了自评,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定期采集分析项目绩效指标数据信息,及时分析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拨付与绩效目标实现进度,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运行情况。

通过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可以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稳步提升,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全面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及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以自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呈贡区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查阅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财政预算追加、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材料,对20xx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进行核实。

2.分析汇总。根据收集归纳的评价材料结合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一)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分析。

(1)20xx年度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50万元,调减1.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248.11万元。根据呈贡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呈贡区财政局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呈贡支行、呈贡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等业务,根据我局与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每年根据银行代理业务量支付万分之五手续费,当年度支付上一年度手续费。支付工商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150.05万元;支付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52.62万元;支付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34.14万元;支付富滇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0.01万元,共计支付四家代理银行汇划手续费236.82万元。为做好国库集中电子化改革实施准备,代收代缴罚没收入手续费5.39万元,会计核算系统动维服务费3万元,预订刊物2.65万元,购买u盘0.25万元,最终形成实际支出248.11万元。

(2)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46.23万元,调减0.4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75万元。重点评价服务费支出20万元、事前绩效评估服务费支出16.65万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1户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检查,支出1.6万元;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10户,支出7.5万元。

(3)20xx年度财政管理相关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56.88万元,调减13.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3.22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服务1.6万元,公务之家服务费0.24万元,南天档案系统维护和整理8.13万元,信息软件服务费0.95万元,公务之家uk及摆渡盘7.05万元,公务卡电子化系统服务费3.5万元,票据软件服务费5.18万元,电子卖场政采云服务费12万元,一体化系统运维费4.56万元。

(4)20xx年年初预算安排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3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50万元。结合省市有关政策及呈贡实际,对税务登记在呈贡区的非用地金融产业类项目优质税源企业,自20xx年至20xx年内以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形式给予企业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40%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700万元以上的(含7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50%扶持。云投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7,163,050.84元的50%计算,拟兑现3,581,525.42元,扣除20xx、20xx年企业所得税优惠退税已享受企业发展资金170,361.41元,实际拟兑现3,411,164.01元。光大光证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3,453,696.88元的40%计算,拟兑现1,381,478.75元。2家基金公司20xx年度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共计4,792,642.76元。使用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支付350万元,不足部分使用结余资金兑现。

(5)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万元,调减8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1.4万元。委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昆明市呈贡区区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清查费用的'60%,即11.4万元。

(6)20xx年度办公设备更新经费项目资金安排19.1万元,调减17.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97万元。采购复印纸1.97万元,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

(7)20xx年房屋出租管理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40万元,调减15.2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4.7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房屋维修费3.99万元,拨下可乐社区环境卫生处置补助经费5万元,与云南建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安保服务合同支付7.2万元,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洗手设施及卫生间改造4.11万元,水电费3.39万元,订中国新闻周刊0.1万元,垃圾分类岗亭0.99万元。

(8)三家公司尽职调查、区城投集团公司拟购置融创孔雀镇58套商铺的价值评估项目56.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6.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区国资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呈贡区财政局(国资局)对昆明春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春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及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对三家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0.9万元。

(9)区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注入推进涌鑫哈弗烂尾楼项目整治工作经费预算安排11,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1,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支付7,446.64万元至涌鑫哈佛项目的施工单位,解决“涌鑫哈佛”烂尾楼项目。截止20xx年12月31日还剩资金3,553.36元,将在20xx年继续用于支付涌鑫哈佛项目的工程款。目前2#、3#地块于20xx年10月1日复工,正在有序建设中,预计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9#地块于20xx年2月复工,正在开展相应施工准备工作,在具备施工条件后,9#地块计划180天内完成施工,6#地块计划300天内完成施工。

(10)妇幼保健中心、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商投局孵化基地平台办公租房经费预算安排714.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14.95万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至出租方,资金已支付完毕。

(11)2112小古城社区土地租金经费预算安排455.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5.37万元,已经全部支付至斗南街道。呈贡区斗南街道小古城社区“大棚房”整治工作完成后,由区城投集团对租地部分的455.372亩进行了生态恢复建设。

(1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上级拨款3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9.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主体为呈贡区人民政府,按照呈贡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人数,已将预拨给我区接收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39.4万元拨付至龙城街道办事处、乌龙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七甸街道办事处、大渔街道办事处、马金铺街道办事处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3)区属国有公司集中核算服务费预算安排7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30万。该笔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人工薪酬等日常管理支出。20xx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相关决算等工作已经完成,政务管家统一为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规范统一了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决算工作。

(14)托管资产管理维护工作经费预算安排62.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62.01万元,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资产管理维护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5)区城投集团古滇路、60号、65号等城市道路专项资金共预算安排10,695.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0,695.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古滇路、60.65号道路,257-1号道路等道路工程款。古滇路项目是昆明市主城区与呈贡区两块“五主”衔接通道之一,是呈贡区“七纵十横”骨干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呈贡区南北向交通联系和公交主干道的重要作用,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呈贡区与昆明主城区衔接网络体系,实现轨道交通四号线接驳体系的构建的重要载体。同时有效缓解了广福路、彩云路等道路的交通压力,为市民出行条件提供了便捷,切实服务群众。有力实证了公司“助推呈贡发展、服务百姓人家”的核心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精品工程品牌愿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完善呈贡区路网,加快呈贡区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6)增加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5万元。主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如人员工资、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日常管理费用的开支,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xx年,区财政局坚持以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为中心,稳步有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一方面,各单位根据预算安排及工作进度进行计划申请,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单位用款的计划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支出与人行清算,减少了财政资金库外沉淀,减轻财政调度资金压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完成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结合评价报告进行了反馈、督促整改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市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年初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细化分解了考核事项,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从年初就抓紧抓实此项工作。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申报范围,严格按程序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减少了预算编制中存在的“海报项目、盲目请款”现象。

(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按绩效目标正常开展,达到良好的政治、经济效益。项目自评评分100分。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细化,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建议:。

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应重视部门预算,增强预算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建议区财政部门加大对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培训力度,使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能较好地根据单位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设定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提高预算与实际的吻合度。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政策)名称:同德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项目(政策)概况:

(一)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农村,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二)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广大律师、法律专业人员的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升服务质量。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农村法律顾问既要为农村基层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又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其职责定位为“五大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申请资金总额:66.4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3.76万元。

1.总绩效目标。

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产出数量指标。

法律顾问人数23名。

3.产出质量指标。

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等。

4.产出进度指标。

更好地去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5.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66.4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农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二)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通过同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符合响应国家政策。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四)筹资合规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18】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该项目经过,局务会议研究讨论,为加强和改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项目自评得分90分,建议立项实施。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漳州政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财政绩效管理组织专业人员,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的有关规定,接受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开展绩效评价,以第三方身份出具报告,评价报告的结论不含委托方任何观点。评价报告主要是针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投入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以供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了解该项目投入资金的绩效情况。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1、基本性质及内容。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与中标单位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方漳州大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消防救援智能技术装备采购合同,采购费用由财政统筹,我局做好设备移交、验收工作,消防大队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时刻为我区人民生命做好战斗准备,项目开展目的为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2、项目立项、批复依据。

(1)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

(3)《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为认真落实、贯彻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复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申请,该项目资金分别于20xx年07月到位369.84万元项目经费给予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资金按时到位保障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均按照区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财务核算由我区财政局根据财务制度和财政预算支出制度,统一管理、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支出按预算审核支出,拨款额十万元以上项目上报财政审核,项目增减、费用拨付由乙方提出申请,根据月报销经费单,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单位党委会讨论,党委会批准后支付项目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依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地审核、分析和评判。

(二)评价思路和评价依据。

1、评价思路。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目前评价从针对我区设备采购及业务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入手,首先充分调研了解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所需设备,对比采购方案中设备价格对比等,分析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从时间、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因素五个维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使其符合smart原则的具体性、可衡量、可达到、与其他目标具有相关性、有明确期限的特征。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项目及资金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材料及佐证材料。

3、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范围:

(1)时间范围:20xx年01月至20xx年12月;

(2)地域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3)受益者群体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4)取样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5)评价时段的确定:

本项目以预算年度为周期,项目实施的周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1、价值中立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客观评价,所有用来评价的`指标均可量化,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评价价值中立原则,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只取决于各单位的工作业绩的客观实际,而不取决于评价人的价值判断和个人意愿。评价结果不会因为评价人价值观念的不一致而有所不同。

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从评价目标的设计、指标体系的研发及设计、数据填报、复核,专家评议等所有环节,都必须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开性、程序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评价过程中的问题,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和科学。

3、客观性原则。

评价以数据为准绳,坚持客观评价。项目组根据填报的数据,在进行汇总、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独立开展评价,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

1、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部分内容,主要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

决策类指标设计思路:从两个方面来设计,一是项目立项,项目目标是否与部门战略目标一致,以及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项目立项的规范性;二是绩效目标,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管理指标设计思路:根据资金流来设计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三类指标。计划预算和按预算执行是项目的起点,设计预算执行率指标可以从预算执行情况来分析差异原因。设计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规范运行及安全情况。设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及有效执行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设计思路:立项目的是通过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设施完善程度、消防救援大队智能装备等,多角度、全方位地确保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生活安全隐患有效降低,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我们围绕该项目的总目标完善了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设计了产出、效果指标。产出指标的设计主要从产出时效、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及效益指标等方面来分析,主要包括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智能装备采购数量、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项目效果主要从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智能装备采购数量等几个方面来设计指标。

指标体系设计如下:

(1)项目决策(15分)。

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立项7分,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4分;绩效目标8分,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2)项目过程(25分)。

从资金落实、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资金落实8分,包括资金到位率4分、预算执行率4分;财务管理9分,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项目资金安全性5分;项目管理8分,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

(3)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60分)。

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产出33分,包括产出时效8分、产出成本8分、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9分;项目效益27分,包括社会效益9分、可持续影响效益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分。

详见附件一。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部分绩效指标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实际支出369.84万元,项目完成100.00%。

(2)项目完成质量。

绩效指标全部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通过项目实施,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覆盖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全区域,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全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有序推进,我区消防救援大队救援装备有效保障,项目效果显著,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及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效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共设置7个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3个,绩效目标部分未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目标:

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采购数量达6套,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2)产出质量目标: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有效保障保障率95%,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3)产出成本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369.84万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4)产出时效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12个月内,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5)社会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有效保障救援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帮助,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6)可持续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救援装备能够及时减少开发区生产事故发生,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7)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相关部门及企业基本满意,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xx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无未完成原因: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全部申请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资金全部支出使用。

(一)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入和支出结构。

项目资金用途明确为20xx年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资金支出使用主要用于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验收相关开展经费,项目资金来源是区财政拨付资金。20xx年申请区财政拨付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专项经费369.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9.84万元,共使用369.84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

(二)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安排协调;资金管理方面,开设了资金专款专用账户,对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支付、验收进行工作的开展。

(三)资金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确保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单位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标准执行,并进一步完善资金发放管理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无违法、违规和超出范围开支情况。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4分,评价等次为“优”。

详见附件三。

(一)主要的经验及做法。

项目工作安排合理,符合政府相关政策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具备所需的基础条件、技术条件、人员条件等要求,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资金保障到位,经济可行。

综合20xx年度本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认为,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虽然存在较多客观因素,但都有及时做好汇报工作。建议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前,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市场预测和绩效目标分析,及时向领导通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确保项目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

(1)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已设置指标不能清楚、准确地体现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之间联系。由于财政支出的类别多,使用绩效的表现形式多样,现有的绩效评价指标不能有效地评价财政支出的使用绩效。

(2)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会计账虽单独设置项目明细账,但每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未及时进行区分,导致当年度资金与上年度资金混淆在一起,资金无法进行分辨年份。

(3)单位在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未严格按照实际资金到位及支出使用进行编报,造成绩效表格当年度资金情况与实际账务上资金情况不一致,存在未与实际情况相匹配问题、资金管理制度方面问题。

有关建议: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应按照实际开展项目工作内容对相应的效益指标进行设立,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且将属于定性或定量指标按要求进行区分。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对绩效申报项目单独设立明细账,对当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与上年度加以区分开,以便对项目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与使用。

(3)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效益指标进行工作开展,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要求与年初目标申报情况、实际开展工作情况相对应,做好表表一致、表实一致、表账一致。

本报告仅供开展“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使用,不作他用。

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民生工作要求,对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办法》,采取查阅软件资料和现场成效查看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县美丽办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如下:

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基本指标(100分)。

自评得分:99.5分。

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产业发展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街接;规划人口规模达到《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xx-20xx年)》要求;规划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中心村建设规划落实较好。

(一)垃圾处理(10分)。

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通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当方式就近处理;合理配置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垃圾收集和清运设备;生活拉圾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中心村内无暴露和积存拉圾;垃圾处理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沼气处理和垃圾发电等方式。

(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6分)。

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区域集中供水、小型集中供水等方式,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水量能够较好满足生活需求。

(三)卫生改厕(7分)。

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无露天类粪坑和简易茅厕。

(四)房前屋后环境整治(6分)。

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五)通路畅通(10分)。

纳入年度多村道路杨通工程的村庄,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路宽达到4.5米;未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村庄,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主干道路路宽达到3.5米;村内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一般不低于3.5米;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

(六)污水处理(8分)。

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整体式类池、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或在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地方,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的无动力、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或靠近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系统的,接入市政、企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七)河沟渠塘疏浚清於(5分)。

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实现水体清澈;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村内加强桥涵配套。

(八)公要服务设施建设(8分)。

接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在有需要的地方,利用现有设施统筹改造,或新建,或就近共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面积适当,能够统筹合理使用,具备农家书屋(图书室)、文化站(室)、便民服务功能;结合宽带支撑工程,实现宽带通村,适当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九)村庄绿化(6分)。

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村庄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国、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实现庭院美化;村庄绿化适地适树,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自然式种植,绿化效果较好。

(十)村庄亮化(5分)。

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安全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维护到位、使用正常。

(十一)长效管护机制(4分)。

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等切实可行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50%以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成效明显;中心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流转适度规范;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l0万元以上。

培育多村文明新风,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或具有地方特色文明创建活动;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设立“身边好人榜”等类似评议;开展“传家规、立家训、扬家风”活动,村规民约合法简约规范且群众知晓率高;广泛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活动;挖掘整理本地本村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彰显乡村特色文化,古树古民居保护等较好;中心村治安状况较好;广泛开展农民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村镇、“法律明白人”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化解矛盾。

环境卫生改善、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改善、乡风文明改善满意度高;不存在违背辞众意愿、损害辞众利益、搞面子工程等问题。

省级中心村建设特别加分项(2分)。

自评得分:1.5分。

1.村内次干道采用沙石等多土材质道度硬化,实现“户户通”,便于群众出行;。

2.村内实现雨污分流;。

3.村内建有室外体育文化场所;。

综上,我县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指标自评得分101分。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工程是老年公寓增设火灾自动喷淋系统,医疗康复中心、娱乐中心、生活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发电机房、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维修、整改等。投资额约为2761351.93元,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

项目资金总共需2761351.93元,目前,已经到位2761351.93元。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制度管理,目前,该项目已进场施工,并拨付30%预付款750578元,项目支出拨付40%进度款1000770.75元以及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施工图设计、预算咨询费所需要的费用、前期各项费用支出约为131850元,未支出结余878153.18元财政收回。

为了推动项目进度,我单位领导多次与第三方沟通加快完成,同时,向民政局、消防大队询问沟通,是否可以进场施工,在得到肯定答复后,于20xx年4月要求施工单位进场检测数据合格后正式下达开工令。

20xx年,项目的资金使用主要为工程预付款,及相关手续费用的支付。由于该项目疫情原因,施工单位无法进场施工推迟,后续因施工方所需材料未交齐,从而影响工程进度款的正常按时拨付,导致资金使用率的低下,也延缓了项目的`交付使用时间。

(一)开工缓慢的问题。我单位项目招标至今,于20xx年4月15日才正式开工,主要问题:受20xx年初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原因,我中心作为防疫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暂缓开工。

(二)验收问题。该项目建设完成之后,为保证该项目正常完成验收,经咨询主管局民政局并提交工程材料审查发现,施工方、监理方尚有部分材料没有提交,按民政局指导制定的所缺材料清单经补充提交后,中心按程序进行了验收。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22]265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按照省、市、区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的河长制工作要求,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专职河道专管员队伍,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台江区河流健康。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台江区河道专管员队伍成立,负责台江区河道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日巡河”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及问题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发现问题—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的涉河问题处理闭环机制。20xx年以来,台江区河道专管员累计巡河3807次,累计发现并解决问题2435个。同时,河道专管员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湖宣传活动,引导公众爱河护河参与河道管护等工作。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20xx年资金计划19.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9.20万元。当年财政核拨19.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9.2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6.7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16.78万元。当年结余2.4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当年预算2.42万元。

当年预算执行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计划数)87.4%,当年预算资金使用率(当年预算支出数/当年预算核拨数)87.4%,结余结转资金执行率(以前年度结余结转支出数/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计划数)0%,预算综合执行率(本级财政资金支出数/本级财政资金计划数)87.4%。

项目绩效总目标:对台江河段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对台江区河段进行日巡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立整立改。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台江区建设局20xx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及标准。

详见附件1。

3、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在评价过程中还采用检查文件等方法,根据《台江区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对各河道专管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管理,定期对河道巡河员展开培训,并检查巡河员的培训出勤率、巡河记录等。

1、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做好事前绩效目标编制、事中绩效跟踪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预算绩效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台财[2022]265号)要求,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积极开展20xx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3、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根据业务科室提供的材料,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最后根据评价、打分的结果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本项目主要采用比较法进行绩效评价,共设置绩效评价指标5条,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得分95分,原始自评等级为“优”。

(一)评价指标体系得分具体分析。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预算执行率,正向,目标为大于等于95%,满分20分。实际完成87.6%,得15分。未得满分原因:20xx年5月有一名巡河员辞职。

质量指标-奖补资金发放合规率,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质量指标-奖补标准执行准确率,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人均基本支出,反向,目标为小于等于38400元,满分20分。实际完成38400元,得20分。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用人单位满意度,正向,目标为等于100%,满分20分。实际完成100%,得20分。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对辖区河道的日常巡查、信息报送、督促整改等工作,大大提高了涉河问题发现效率,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促进河道管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同时,依托“智慧河长”app巡河,及时上传涉河问题,为河长装上了“千里眼”、“顺风耳”,加强台江区内河管护水平,优化沿河生态环境,维护河道生态健康,推进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缺少预算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部门从事预算管理人员从事绩效管理工作时间尚短,缺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及专业技能,只能边工作边学习,目前难以深入推进。

评价方法上要注意适当性、可操作性,加强对绩效评价实施主体的培训。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20xx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2.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提升蓟州区防范森林大火能力,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改善蓟州区生态环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部署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实施20xx-20xx年度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旨在提高天津市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为适应新常态、建设生态文明开创新的发展空间。

2.主要内容。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宣教工程、预警监测系统工程、森林防火信息化工程、林区电力线路改造工程、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及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工程和以水灭火系统工程七大项。

3.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为市规划资源局(原实施主体为天津市林业局),具体由区林业局负责实施。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7603.98万元,其中20xx、20xx年各2500万元,20xx年2603.98万元,按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其中市级财政资金6083万元,占比80%,区级财政配套1520.98万元,占比20%。截至20xx年9月30日,天津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市级资金已到位6083万元,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区级资金未到位;项目实际支出市级资金为6061.4万元,市级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9.64%。市级资金具体情况见表1:

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为“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制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指标分析法结合比较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坚持定量指标优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通过文献法进行资料搜索以及多因素分析来支撑评价内容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从决策、过程、产出以及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选取罗庄子镇、九龙山等六个镇及林区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森林防火项目得分82.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19.99分,项目产出31.81分,项目效益16分,因本项目自评内容指标情况分析不明确扣1分。

具体情况见表2:

评价结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明确,市级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服务对象对项目整体执行效益满意度较高。但是项目存在绩效指标值制定不可衡量、区级资金尚未到位、实际工作内容与计划不符、缺少支撑数据、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一)项目产出情况。

森林防火建设项目范围涉及蓟州区山区镇乡14个、国有林单位5个,覆盖北部山区林地面积96万亩。区林业局计划在20xx-20xx年完成七项森林防火建设内容,包含23小项具体建设工作,其中:完成建设工作18项,验收合格18项,及时开展工作20项,总体成本节约金额为97.91万元。但现场评价发现,森林防火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存在项目验收及时性不高,项目实施内容与计划标准不统一,项目实际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规划时间不符,项目签订合同金额与规划造价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能力有所提升,森林防火知识群众知晓率为100%,森林防火宣传设备运转率为97.27%,护林员日常巡护范围涉及全部14个镇乡林区,全年及时预警扑救森林火灾12起,防火应急通道建设可保障火情发生时车辆及消防人员及时到达火场;森林防火队伍专业水平有所提高,森林防火专业消防队伍参培100人次考核全部达标,各类防火设备配备率达100%;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有所提升,过火面积共计342.93亩,不足林区总面积的1‰,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区林业局无法提供测算标准数据、储水设施管理不严、购置设备使用率不足等问题。

2.生态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采用广谱性药剂进行防火隔离带割打,一方面,易导致山区岩石松动滑落,另一方面,割打时间在雨季,药剂易随雨水流入农田,造成农户经济财产损失。

3.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制定了《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护林员巡护工作内容及范围按照办法要求执行,设备维修维护依据制度管理,有效保障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但区林业局一方面未对护林员巡护工作出台适当的奖惩措施,另一方面也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已损坏设备的维修维护。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20xx年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为“20xx年度生态效益补偿=200.2万元”,该内容不应设为数量指标;20xx年绩效目标中质量指标为“宣教工程=100%”,该指标未进行细化。上述问题反映出区林业局对绩效工作的理解、认识不深,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不利于单位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无法提供有力支撑。

(二)区级资金到位不及时。

森林防火项目共计申请预算资金7603.98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级匹配资金仍未到位,导致项目中部分已完工工程尾款拖欠,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完成验收,不利于项目后续工作及规划的开展。

(三)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依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xx〕97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但区林业局部分已验收设备并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导致账实不符;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xx〕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按使用年限逐步将固定资产价值用折旧方式计入费用,但区林业局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无法根据资产实际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单位实际资产损益情况。

(四)规划调整不及时。

区林业局实施方案要求高山增雪机应建设在罗庄子镇、下营镇、出头岭镇等林区,但根据高山增雪机建设完工后的验收报告及现场评价发现,实际建设地点与规划要求不符,区林业局并未根据项目中的实际变动,调整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也未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规划调整手续不完备。

(五)项目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中,部分工作内容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一是未按实施方案要求购置设备,如未购置球型升降灯车(3kw)、球型升降灯车(1kw);二是实际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中标准不符,如20xx年防火应急通道建设了3米宽水泥路,未达到实施方案中要求的新建水泥路不低于4米宽的标准要求;三是部分建设内容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时间要求不符,如20xx年构建森林防火大数据及可视化三级联动指挥平台工作签订合同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晚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时间。

(六)统计数据无法体现预期效益。

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规划完成后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如以水灭火设备覆盖率,国有林区路网密度,与外省市交界地带、国有林区边界防火隔离带割打率等,但区林业局目前无法提供上述目标的算法和具体数据,导致规划中的各项数据来源不明,无法计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实际达到的效果,难以衡量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

(七)超需求配置设备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现场评价发现,区林业局购置的设备中部分设备未及时使用。20xx年2月6日购置的5台服务器中,有3台在用、2台备用,在用服务器能保障区林业局预警监测等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但备用服务器目前并未对局内信息化系统做灾备管理,无法起到备用效果,服务器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长期闲置将导致资产贬值,造成资产浪费;20xx年3月1日区林业局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共建成电站2座,其中一座用于林区内娱乐设施运转,但该电站长期处于未供电状态,电站属于大额资金产品,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八)生态环境安全关注度不足。

蓟州区防火隔离带割打一般采用喷洒除草剂后进行人工割打的方式,虽然方便快捷,但同时会对该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一方面由于蓟州区多山,山上岩石较多,药剂喷洒后会导致草体根部受损,对隔离带附近的沙土吸附能力减弱,导致砂石松动,易出现山石滑落;另一方面,药剂喷洒多集中在7月雨季,喷洒后残留药剂随雨水流入下游,由于采用广谱性除草剂,易对农户周边环境及山体生态造成影响。

(九)森林防火巡查奖惩机制有待完善。

《关于报送山区护林员名单的函》(蓟林业函〔20xx〕55号)规定“区林业局、乡镇政府分别采取软件定位、现场抽查等形式对护林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勤情况将不定期予以公布”。20xx年区林业局组织开发了护林员管理软件,定时公布考勤结果,总结巡护完成情况,但区林业局对巡护工作完成优秀的护林员并未采取奖励措施,同时对出勤率较低、巡护范围较差的护林员也未采取任何惩罚,导致优秀护林员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完成较差的护林员巡护意识无法提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影响蓟州区生态环境,甚至给周边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十)设备维修维护机制执行度不高。

森林防火项目除工程建设外,还涉及日常设备的购置工作,如宣教工程设备、信息化设备、扑火装备等。经现场评价和问卷调查发现,宣教工程部分设备维修范围覆盖不全面,日常办公设备维修不及时、维修效果不佳,无法发挥设备作用,不利于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

(十一)部分工程建设不合理。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中,部分工程的`建设不合理。一是九龙山地区山顶处水窖储水量较低,导致发生火情时,需从山下储水窖抽水至山顶后,由森防队员通过移动水囊灌水灭火。山顶处水窖的建设目的是为森防队员提供更多水源,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火情,但由于山顶处水窖储水功能暂未完善,导致该水窖无法在灭火过程中发挥直接作用。二是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后,其中一座为周边娱乐设施供电,现场评价发现,九龙山地区周边娱乐设施已停业,暂无重新开业意向,并无实际供电需求,该电站无建设必要。

(一)加强绩效管理能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绩效目标设定具有适当性,绩效指标表述清晰、规范,具有一定可衡量性。二是加强单位的绩效培训力度,提高单位绩效工作质量,加强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市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和评价。三是建议区财政局全面了解市级资金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加强对项目绩效审核规范性,为后期绩效的评价打下良好基础,确保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良好沟通渠道,推进资金及时到位。

一是建议区财政局落实《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林计〔20xx〕20号)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项目区级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议区林业局与区财政局加强沟通,强化项目进展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互通,积极推进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项目及时完成。

(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制定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以制度为基础,在职工内部树立正确的资产管理观念;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规避风险,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定期审计,鉴别相关风险;三是加强专业培训,提升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素质水平,重视具有相关专业素质人员的储备选拔任用,及时开展培训与讲座,对国家最新的政策及时解读,帮助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四)及时调整工作内容,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及时完善项目调整制度,全面规范项目调整各环节内容,保障项目调整制度的完整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项目规划,并针对调整内容形成情况说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对规划变动较大的事项,应及时会同具体实施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成本,根据核定结果进行预算调整并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流程,对已完成调整审批的项目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为后续项目验收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把控项目资金安排,保障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建议市规划资源局定期监督涉及市级资金项目的开展执行情况,必要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避免出现项目实施结束后与预期效益不符的情况。

(六)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妥善保存项目各类数据及测算方式,为后续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评价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同时及时收集项目所需的各项数据并建立信息库,将历年数据妥善留存,确保各项数据可查,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拓展。二是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信息化系统功能及后台数据,完善系统模块的功能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后续项目的决策、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依据。

(七)增强按需购置意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备购置前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增强单位内部按需购置意识,定期清查库存信息,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单位设备管理规范标准,并建立设备台账,对资产的领用及购置信息逐一登记在册,避免因人为原因重复购置设备,导致购置设备因闲置造成损坏,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发展多元化工作方式,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使用除草剂清理隔离带时,购买专一性草药剂,减少对隔离带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效保持水土;二是改进防火隔离带割打方式,参考其他省市相关经验,利用多种可燃物清理方式,必要时聘请森林防火专家现场勘查提供意见;三是优化割打标准,注重评估割打后对蓟州区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完成割打任务的同时,保证林区绿化水平。

(九)完善防火巡查措施,保障巡护持续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建立护林员巡护工作奖惩机制,及时表彰巡护工作优秀的护林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对未按巡护要求进行巡护的护林员进行处罚。二是积极开展护林员培训工作,加强护林员巡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护林员防火知识储备,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提高防火责任感,保证巡护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无人机等现代化巡护手段应用,提升无人机巡护的使用率,使其在巡护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提升巡护覆盖范围,另一方面避免因巡护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

(十)健全维修维护机制,落实制度执行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及时登记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同时要求下属各林业站定期上报所属范围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新设备信息,对损坏设备及时维修;二是要求设备供应商定期提供服务保障,对服务期内已损坏但无法维修的设备,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追责,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十一)充分论证规划内容,及时改造不合理设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调查研究及论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必要时与周边居民或当地管理人员沟通,询问规划意见,避免出现建设内容不合理的情况。二是建议区林业局积极改造已完工的设施,如对九龙山顶水窖及时增盖储水设备,对电站进行线路改造,扩大供电范围,保障设施改造后可用,与林区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财政局位于沅陵县沅陵镇天宁南路60号。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有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核定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15名。有在职干部职工292人,其中局机关171人,乡镇财政所121人。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城市资金管理中心)、副科级二级机构3个(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沅陵县财政会计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政府采购监督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住房资金管理部)。

2.项目的实施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办法〉的通知》(湘财办〔2013〕17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6号)。预算管理一体化关于“特定目标类项目”规定。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经费是财政部门履行评审职责、开展评审业务、实施评审行动、出具评审报告等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支出,包括到项目现场核查、聘请中介机构等支出。涉及评审工作的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绩效工资、水电费、其他支出等。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保障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正常运转。阶段性目标:保障预算单位送达的项目评审材料能够快速评审,不拖延;保障财政部门正常履职,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活动依法依规依政策、评审结论经得起核查。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涉及。社会效益: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正确回应社会关切。经济效益:事前避免项目预算虚高,事中避免项目实施偷工减料,事后避免项目结算掺杂使假。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员及局属相关股室长组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5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自评工作,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各项指标逐个对照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原则。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1月5日,县财政局将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列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告,立项合法合规。2021年3月5日收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1年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共支出120.06万元,明细为绩效工资(聘请造价师李碧秀)8万元、办公费37.43万元、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73.4万元、水费0.2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加班工作餐)0.19万元。使用率100.05%,超支部分从财政局公务费中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施。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由投资评审服务中心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推进情况,按月支付聘请人员绩效工资,及时支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适时结算与投资评审有关的业务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列入部门预算,按全县项目经费申拨机制申拨资金,按《沅陵县财政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资金和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项目内容进行资金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资金支出。

(2)项目预算节约情况。管理使用得当,收支基本持平,略有超支(超支部分由局机关公务费支付)。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通过多年运作,已经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收支机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通过跟踪监管,项目完成质量优良。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资金投入120万元,均完成了年初指标目标任务,确保了财政投资评审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21年完成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70个,评审总金额达9.77亿元,净审减金额0.6亿元,审减率达6.14%。加强与预算股及各资金股室的密切沟通配合,从预算编制、项目送审、资金支付等各环节构建财政评审横向联动机制,大幅减少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支出,保障财政资金充分有效利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助力“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强化攻坚成效,全面落实退捕禁捕、禁食退养系列政策,以及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医疗改革等重点,有所侧重的开展预算评审业务。重点聚焦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治理黑臭水体、着力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推进乡村卫生院建设,强化服务力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完成重大项目评审。

(见评分表)。

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总体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主要绩效资金拨付率100%,按照预期完成了数量目标,达到了预期效益。建议:每年正常安排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并随物价水平、业务量适当提高。

经验及做法: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办法执行,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时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对预计未能完成的目标进行整改。

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绩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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