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白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范文(22篇)

时间:2023-11-27 18:56:16 作者:琴心月

工作方案的灵活性也很重要,因为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遇到意外情况和变动。下面是几种常见工作方案的范文,希望能够满足你的需求。

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及《xx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xxx20xx)》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xx区xx街道垃圾分类20xx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在辖区xx个小区(含城中村)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年初我办招开动员大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来做好创建工作,要求以城管科牵头,各科室全力配合,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中。同时,要求各社区,物业小区(包含城中村),切实履行好职责。

开展“资源回收日”专项活动1326场次,现场回收玻璃12吨,金属3.6吨,塑料2吨,纸类3.2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更新老旧分类垃圾桶7358个。栋楼标识标贴6290张,垃圾分类专题培训134场(集中大型培训6场),入户宣传32125户,更换老旧标贴28245张,培养垃圾分类志愿者487名,特色垃圾分类活动356场。张贴户外大型宣传栏269处。发放《xx市家庭垃圾分类指引》62456份。

垃圾分类是一个改变人习惯的工作,甚至可以把垃圾分类称作“垃圾革命”。改变人们长期以来的习惯,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为此我办创新性提出了“三期十步法”三期分别为“导入期”“执行期”“维持期”,其中导入期中又有更具“xx模式”的“志愿者监督员”。在各小区招集志愿者,统一培训,教会方法,熟练应用社区垃圾方类操作指南。依靠这些志原者在日常垃圾分类中起到监督,引导居民的作用。x阿姨是一位退休教师,自从担任志愿者监督员工作以来,和同小区的其它志愿者一道,每天在投放点巡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着整个小区的居民。

垃圾分类不是一次活动,也不是一个项目,而是一个“只有开始没有结束”的工作。为了使我办垃圾分类能够长期持续地开展,逐步成为小区的常规工作,各项制度保障是必要的。下一步我办将招集各相关方,对垃圾分类的持续管理提出合适的方案,形成制度,并切实地落实下去,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常规化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至美瑞安”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玉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根据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或由商务、供销部门资质认可的单位上门收运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已取得市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应当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指导,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宣讲队伍,分批次、逐月在社区(村)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劝)导机制和管理责任区制度,配备2名分类督导员,各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建立社区督(劝)导员队伍,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相同。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党员志愿者、义工组织等作用,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热情。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新修订的《xx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垃圾分类减量四个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国民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全体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促进学校绿色发展、减量发展,为建设和谐宜居之都,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市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处长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后勤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参照市教委架构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加强本系统、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领导。

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属地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合理,分类标志规范、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落实到位。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责任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等情况,明确运输单位和垃圾去向,并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

(三)开展垃圾分类教育。

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相关课程,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根据学校实际特点,结合科技小发明、艺术小创作等活动,鼓励学校、学生自主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科技发明,鼓励师生开展废物利用、资源可回收等创新项目和艺术创造。有条件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生活垃圾处理场所,促使广大学生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四)强化校园宣传动员。

要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要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和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到每个师生。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

(五)细化源头减量措施。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厉行节俭,使垃圾分类减量成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每学年要至少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一次垃圾分类减量业务培训,引导行为自觉,推广先进技术,落实垃圾产生者分类和减量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实施“光盘行动”,在食堂和就餐区域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节约标识,引导学生适量点餐,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各校要按照属地要求组织落实生活垃圾总量控制计划,大力促进源头减量,提升可回收物、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六)加强工作资金保障。

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各区教委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硬件配置、宣传培训、垃圾运输处理工作到位。充实生活垃圾分类基层管理力量,提升分类作业水平,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

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对照首善标准,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垃圾分类教育情怀,要把垃圾分类教育与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行动,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内容做实做好,做出成效,真正让垃圾分类成为新习惯、新时尚、新规矩。

(二)突出教育特色。

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整合教育资源,对大、中、小、幼学生垃圾分类教育目标、内容、方式方法进行系统规划,实现不同学段互相衔接、不同领域互相融合,将垃圾分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将垃圾分类与生态文明教育结合,与行为养成教育结合,与社会实践教育结合,逐步培养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和践行垃圾分类行为。

(三)加强督促落实。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总***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厅机关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5.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3.加强示范创建。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厅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厅机关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8月10日至8月30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1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1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xx年10月9日起)。

从20xx年10月9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263”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诊疗和就医环境,提升医院品质。

到2020年底,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照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40%以上。

为推进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负责人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成立区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明确分类类别。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其他垃圾。

(二)明确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三)明确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一)严格管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备中。

(二)严格规范,分类收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并将其集中到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密闭存放,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类运输。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由具有相应资质企业收运并对易腐垃圾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记录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标准,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应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可由统一收集运输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也可统一运输至符合要求的贮存库,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并综合利用和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单位一方案,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分类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是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办法,明确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提供相应服务社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其严格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引导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区卫生健康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分级分层的相关知识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宣传媒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将垃圾分类习惯带进社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再生办公用品的使用,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四)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成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在平常生活中,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养成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的好习惯。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环境,为了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0xx年x月x日下午xx。

xx校区x年级全体学生。

xx校区x楼报告厅。

1、组织学生观看《xx市垃圾分类宣传片》。

2、齐诵童谣《垃圾分类我宣传》。

3、学生代表发言。

4、现场提问并进行模拟操作。

5、各班“环保小卫士”宣誓。

1、报告厅布置、录像:xx负责。

2、学生座位安排:xx安排。

3、四个垃圾筒及部分垃圾:xx负责。

4、电视台人员茶水:xx。

5、活动主持:xx。

6、拍照、微官网:xx。

7、信息报道:xx。

8、学生代表发言、环保小卫士集合:xx负责。

1、xx市电视台组织拍摄,请xx校区x年级各班主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有组织地参加活动。

2、x月x日下午,x年级xx课暂停一次。如果下雨,原定在报告厅上课的情xx请任课老师安排好地点。xx老师的xx课暂停一次,学生留在自己班级上课,涉及到的学生请各班主任关注好。

3、假期里,学生们已完成了各项关于“垃圾分类”的社会实践作业。一二年级绘制宣传画,三四年级设计宣传标语,五六年级出刊宣传小报。学校德育处将对学生作品进行组织评比。

4、各中队在本学期组织开展关于垃圾分类的有仪式的中队活动,出刊一期黑板报。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切实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2017〕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1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行政村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与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各乡镇街要加强统一领导,建章立制,坚持属地化管理。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运行机制。

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先试点示范,再普遍推广。先建立体系框架,再逐步进行完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科学规划,市场运作。科学编制本辖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近期规划,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依据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优先选择适合本辖区的垃圾分类处理工艺技术,加强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设,提高资源利用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探索市场运营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领域,探索农村环卫保洁有偿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发。

通过试点,总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按照宣传引导、试点巩固、普及推广、全域覆盖的步骤,扎实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适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地方性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有偿服务和奖惩制度。利用7年时间全力攻坚,全市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运行体系,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村民垃圾分类习惯基本养成,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回收资源利用化,村容村貌全面改观,农村生活环境焕然一新。

到2019年年底,完成编制《凌源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垃圾分类目录,制定垃圾分类指南,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群众对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所有行政村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定宋杖子镇范杖子村、万元店镇铁匠炉村、前进乡石门沟村为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村。到2020年底,各乡镇街所在地行政村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垃圾分类阶段性成果。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域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面建成。

(一)明确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夯实任务指标。

各乡镇街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协调,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各乡镇街要按照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试点行政村,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定目标、定计划、定任务、定措施,把目标任务指标分解到乡镇街、村,到岗到户到人,夯实垃圾分类处理基础,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市、乡、村三级建立目标任务指标数据库,实行项目库清单式管理,实行实名制管理任务村,明确完成工作时限,落实具体责任清单,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

(二)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运行体系。

逐步取消垃圾池和拖拉机、大板车等前端收运工具,每个村按要求和数量合理配置标准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封闭收运车辆。

2、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建设分类收集分拣站(暂存房)。

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设置1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选址综合考虑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影响,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等方面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主要用于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进一步分拣、拆解、分类和暂存。

3、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建设垃圾资源化处理站。

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设置1座废旧物资回收站。相邻区域可共建共享,规模根据人口和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回收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统筹辖区内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的建设,科学测算所辖区域、人口和垃圾产生量,使处理能力和处理需求相适应,保证站(点)覆盖范围最优化,设施设备效益最大化。可“一村一建”,也可“多村合建”,以此来推动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融合,确保分类垃圾有可靠的分类去向。

鼓励各乡镇街出台地方性政策,利用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培育一批资源回收,资源生产再加工的龙头企业,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链的建设。

4、建立保洁收集员和宣传督导员队伍。

建立垃圾收集员队伍。行政村按照每4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原则上每个村民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保洁员定时上门分类收集农户垃圾,在收集过程中,对农户分类垃圾进行检查、指导和再分类,并做好垃圾回收记录。

建立督导宣传员队伍。各乡镇街、村需组建工作小组,深入村庄开展垃圾分类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巡查监督分类运行状况,做好考核评比和信息报送。

(一)分类标准。

结合农村生活垃圾的特点和垃圾后续处理方式,从强化资源回收利用出发,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1、易腐垃圾(湿垃圾)。是指餐厨废弃物、家庭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等有机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乡村酒店、民宿、农家乐、餐饮店、单位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村庄集市、村庄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垃圾;村民庭园饲养动物的粪便等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

2、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充电电池、铅酸电池、镍镉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油漆、消毒剂、荧光灯管、含贡温度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3、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如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主要包括:报纸、纸箱、书本、广告单、塑料瓶、塑料玩具、油桶、酒瓶、玻璃杯、易拉罐、旧铁锅、旧衣服、旧包、旧玩偶、旧数码产品、旧家电。

4、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餐盒、餐巾纸、湿纸巾、卫生间用纸、塑料袋、食品包装袋、污染严重的纸、烟蒂、纸尿裤、一次性杯子、大骨头、贝壳、花盆等。

(二)分类要求。

1、分类投放。

在农户便于保洁员上门收集的区域每户配置2个户用垃圾桶,颜色为绿色和灰色,分别放置易腐和不易腐垃圾。农户每天将有机易腐垃圾(可烂垃圾)投放到绿色垃圾桶,剩饭剩菜将汤汁沥水后投放,将不易腐垃圾(不可烂垃圾)投放到灰色垃圾桶。

有害垃圾应单独存放于无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的贮存设施中,由保洁员或分拣员依据废物类别分拣贮存。或由农户直接投放到村中固定的红色垃圾桶中。

2、分类收集。

在村公共场所等人员活动较多且便于投放和收运的地点配置公共垃圾桶。根据村庄规模一般1-2组/村民组,每组设置4个垃圾桶,颜色为绿色、蓝色、红色和灰色。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分类收集车,原则上1个自然村至少配备1辆,收集车要求密闭、有盖板,严禁收集过程中抛洒滴漏,分类收集车车内至少有两格,或在车内设置隔板,有条件的收集车可以设置四格,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

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相结合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和不易腐垃圾,村保洁员进行二次分拣,进一步分类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收集至规定的收集容器内或者分类收集分拣站(暂存房)。

3、分类运输。

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垃圾运输车,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配备3辆。采用桶装专用车或全密闭机械装卸收运车辆进行运输,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垃圾清运满意度达90%以上。

保洁员每天上门收集,分类运输。将有机易腐垃圾运送至资源化场所(如堆肥房);可回收垃圾定点放置(垃圾分拣房),集中运送至乡镇废旧物资回收站;其他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有害垃圾根据环保要求定时统一运输,也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统一运输。

4、分类处理。

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近的村,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远的村,不便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的,原则上纳入乡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体系。

易腐垃圾实施就地生态处理,采取家庭自行处理、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依托农村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集中堆肥。农户易腐垃圾推广新宾模式,即“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的源头处理模式。集中供餐单位的餐厨垃圾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

可回收物由农户或保洁员自行交售,或由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统一交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

有害垃圾应由行政村统一科学设置有害垃圾回收点,并负责和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达成回收意向,定期上门回收,做到有害垃圾不落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

其他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

(一)宣传引导阶段。

2019年10月至2019年末,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考核办法。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向每一户发放一封告知信和指导手册,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做到户知晓率90%以上。

(二)试点示范推行阶段。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30日,选定的试点示范行政村(组)配备标准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成立收运队伍,配置收运车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村管理责任人和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各乡镇街设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投入使用,试点示范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普及推广阶段。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末,对试点启动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分析和总结,制定第二阶段任务内容和工作计划,按照垃圾分类覆盖率要求,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设备的分步建设和配置,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完善监督机制,做好分阶段考核验收。上报实施垃圾分类行政村名录,完成第二批乡镇街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选址和建设,按首批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到2020年底,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减量成效明显。

(四)全域覆盖阶段。

2022年至2025年末,完成第三批乡镇街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选址和建设。对各乡镇街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到2025年,各乡镇街全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面建成,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规范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有序有效、群众满意。

(二)明确责任分工。

此项工作统一由住建部门负责。市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对各乡镇街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牵头跟踪总结垃圾分类试点情况,研究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引导政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负责对全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推进,统筹农村垃圾分类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和协调工作,会同财政、教育、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商务、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垃圾分类相关经费和计划,强化资金保障,制定奖补政策。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结合畜禽粪便、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处理农村可易腐垃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规划编制。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和协调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市教育局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为便于推进工作,各市直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落实此项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

自2020年起,市、乡镇街财政部门要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经费补助。要将保洁员工资及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年度经费原则上执行农民居民每人30元标准,其中省以上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30%,县级财政承担30%。运行维护资金由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管理。乡镇街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协调保障各行政村垃圾分类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各界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事业捐赠资金和设施、设备,支持各扶贫帮扶单位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事业提供和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备和设施,支持相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及市、乡镇两级政府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扶持资金。

(四)严格考核督查。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各乡镇街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各村每日自检、乡镇街每月考评、市每季度、半年、年度总评的目标考核制度。

(五)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学校、村广播、文化活动室、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引导村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村级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方案;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聘请志愿监督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评比和经费使用监督;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户评比、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村民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为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效,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根据《2021年昆山市生活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周市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综合施策、补短补软,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水平,持续为北部新城生态文明建设再添新动力。

2021年,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运行质量稳步提升,力争建成苏州市高质量全覆盖片区乡镇。人均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5%,居民厨余垃圾分出率达30%以上,厨余(餐厨)垃圾总处置量不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总量的3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推进星级小区建设,五星小区达10%以上。公共机构分类优秀率达到100%。启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规上企业分类优秀率达到90%。聚焦自然村、打工楼、商住楼等垃圾分类薄弱区域,实现垃圾分类成效更加明显、分类评价更为满意。

(一)凝聚合力,党建引领作用更明显。

1.夯实双组长制度。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推进会、点评会、总结会,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精准施策补短板,精细管理强弱项,在源头分类、收集转运、末端处置、管理手段、执法力度上全面提升。

2.党建引领再深化。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内容,推动“党建+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争当垃圾分类“优等生”,抓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把垃圾分类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管理。各村(社区)充分发挥“红管先锋”、“大党委”、“管家团”等力量,引领基层治理新时尚。加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工作,发挥党群系统联系群众的优势,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3.部门联动再加强。镇垃分专班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强化日常考核,掌控推进进度和分类质量,做到全要素推进,指导各部门高质量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承担行业管理的部门每季组织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点评,每年组织一次总结,切实形成常抓不懈管理机制,各类联合会、协会、商会等发挥行业团体作用,将垃圾分类列入日常工作,纳入企业文化,完善设施布设,推动员工参与。

(二)广泛宣教,垃分文化更入人心。

4.宣传方式再拓展。在继续保持铺天盖地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把基层党组织、村、社区作为主阵地,镇村联动、点面共进。指导快递、外卖等行业助力垃圾分类,形成流动的“宣传源”。强化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20%。通过设立垃圾分类“微课堂”、课件比拼、实践活动等,加大家校联动。在小区、农村投放点设立“流动回收站”,结合可回收物兑换开展宣教活动。把垃圾分类工作渗入每个单位、每个行业、每个角落,形成全民参与,个个自觉的全域垃圾分类氛围。

5.靶向宣传再精准。以提升全社会参与度及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充实垃圾分类“管家团”队伍,完善管理制度,深化“三听四看五查”工作内涵。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窗口的“五进”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持续推进入户宣传,加强流动人员以及新昆山人的教育引导,对不了解、不支持、不参与垃圾分类的重点人群进行靶向教育,持续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

6.源头管理再提效。全年开展面向公共机构、企业等投放管理责任主体的培训不少于2次。重点组织村(社区)、物业、督导员等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梳理我镇垃圾分类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构建垃圾分类公益联盟,打响周市镇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品牌,镇宣教中心面向不同群体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组建规上企业垃圾分类宣讲团队,明确宣教重点,联合开展垃圾分类源头教育引导工作,构建垃圾分类宣教服务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三)压实责任,考核激励成效更显著。

7.督查考核更精细。优化督查考核评价体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共机构常态化开展检查、督查。加大对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考核,将农户垃圾分类与农户庭院管理、星级户评比相结合,实行同检查、同考核。加大对小区考核力度,落实市级、镇级、村(社区)属地层级督查机制,助推垃圾分类成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出台行业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并组织落实,形成“管区域就要管垃圾分类”、“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工作习惯。

8.引导激励更有效。对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企业、小区、家庭或个人给予正面引导。开展“星级”小区评定工作,全面提升“三定一督”小区分类质量,落实奖惩措施。按照“三个全覆盖”要求,推进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等定时定人分类收运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属地村(社区)予以引导激励,优先申报市级优秀社区和样板社区。

9.执法尺度更精准。加强法律保障,法律意识、执法行为全面、全方位覆盖各行各业。加大联动执法和协作执法力度,完善宣传引导、教育整改、拒收拒运、行政处罚等具体措施,形成属地管理、环卫收运、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源头分类质量和减量效果。

(四)优化模式,分类体系建设更完善。

10.收运体系有时效。围绕“四不同”要求,通过增人、增车、增队伍,优化收运线路,确保居民区生活垃圾“一日两清”。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积极构建多元化回收场景,充分利用闲置用房、环卫中转等现有设施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畅通老旧、开放式等小区的可收回物回收渠道。健全建筑(装修)、大件、园林绿化等大分流垃圾的收运管理体系,探索城中村、打工楼、开放式小区等区域定点收集、流动收集、巡回收集模式,优化规上企业厨余垃圾收运服务,不断提升垃圾收运时效。

11.分类盲区有进步。全域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补齐分类短板,以辖区内全要素提升为目标,以“三个全覆盖”为要求,进一步压实村、社区属地管理职责,通过社区自治,不断优化城中村、农夹区、打工楼、商住楼、建筑工地等分类盲区弱项,推进居民区“三定一督”定时定点投放和定时流动督导收集相结合的分类模式,着力解决“难分类、分类难”的顽疾,切实提高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精细化程度。

12.源头减量有提升。全镇小区进行星级申报,优化集中投放点配套设施,年底五星小区达10%以上。完成15个“三定一督”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计量终端,集中整合数据资源,建立数据管理信息库,实现源头减量有数据。鼓励机关单位使用再生纸制品,推动无纸化办公,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落实酒店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明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目录;落实餐饮经营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落实塑料吸管禁令;落实“限塑令”,试点无塑料袋的超市和农贸市场。巩固公共机构分类成效,提升分类质量。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村民自治、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村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多元监管,严格考评执法。

镇垃分专班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纪检办深化监督检查,对反对或阻碍垃圾分类推进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并严肃查处,对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不求质量,形式主义、本位主义严重,问题突出的组织和个人从严问责。社会事业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制定行业评价制度并组织落实,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深化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案例,提升执法质效,努力形成“以法促分”新态势。

(三)加大政策扶持,落实资金保障。

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的保障落实,确保各级下拨的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专项使用,对垃圾分类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确有实效的项目予以适当资金支持,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正常开展。

(四)强化全民参与,深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结合文明城市、国家卫生镇复审、社区治理等行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宣传引导要求,要通过入户宣传等形式教导居民正确的垃圾分类理念和知识,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宣传能动性,形成“以点带面,以面连片”的宣传引导氛围。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进一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治理农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下同)生活垃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为导向,深化落实建村〔2015〕170号文件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1.源头减量、集中处理。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2.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4.整体推进、局部优先。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按照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的“五个一”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全市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年1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涪陵区、潼南区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丰都县、武隆县、忠县、秀山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口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乡镇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设备,并将垃圾转运到相应转运站;区县(自治县)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同时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综合治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

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完善政策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

推进《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结合“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研究编制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针对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划分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逐步形成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开展“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筹备启动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2015年12月底前,理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2016年1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编制并报市市政委备案,完成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

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建成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包括收运队伍建设、收运设施建设、资金配套保障、责任体系建立等,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完成相关规划、治理技术指南等编制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12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部门职责。

市市政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及其他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规划、国家有关资金的争取和安排,并会同市市政委统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市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补贴,督促各区县(自治县)落实财政性资金配套;会同市市政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

市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在农村建设、改造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

市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

市商委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区县(镇街、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市移民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市政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政委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加强经费保障。

组长:__。

副组长:__。

各部门负责人(成员):__、__。

教育教学方面:

宣传、氛围与少先队活动方面:

校园环境与后勤补给方面:

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同学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宣传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同学们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最后以标记垃圾桶等方式提醒同学们时刻注意垃圾分类回收问题。

2021年_月_日。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树立环保意识。

本项活动主要是通过班级文化宣传、课堂教育教学经过讨论、探究、设计方案等形式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重视环境保护,注意节约资源。

1、学校宣传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课间小结的形式进行校园氛围宣传。

2、每个学期做好班级“垃圾分类”计划、总结。

3、利用每期的黑板报进行宣传,开辟相关“垃圾分类”板块。

4、做好班会课“垃圾分类”宣教资料的收集。

5、健康科根据三年级下册的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总结、教案,要有过程性记录,学科计划、总结也要有专门的工作安排。

6、美术科生动展现垃圾分类的形象。

7、保持校园卫生环境。

1、各班级老师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教育教学,把“垃圾分类”纳入到平时学生的学习中。

2、学科教学互相渗透,注意课堂教育。健康课、美术课上交相关的教案。

3、积极参与活动,把活动的资料整理收集,在每学期期末上交。

4,所有材料按时上传ftp,照片一律使用复制、粘贴word文档,并附简短文字说明的形式。

本次活动通过提升同学关注并力行垃圾分类这一侧面来提升同学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保护地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2020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20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产生量减少1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我区xxx个社区按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5%的目标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建立一个居民厨房垃圾处理试点,xx街道办事处和xx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辖区居住小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全区各级文明单位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及要建立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防止各类垃圾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开展动员部署。

4月份,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制定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辖区单位、文明单位、商务楼宇等区域,完成宣传动员部署工作。

(二)设立工作机构。

4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个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配备x名专职管理人员,各社区配备x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建督导员队伍,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原则上居住小区按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督导员。商业街按每100户配置1名督导员,每个机关单位按100人配置1名督导员,每个农贸市场按100个商户配置1名督导员。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接协调。建立例会制度,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每半个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组织专项培训。

区城管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上、下半年各组织2次,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和先进国家、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通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难点问题,具体分析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市场化运作等可能遇到的问题。

4月底前,完成区分类办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培训,分批次完成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全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

(四)在辖区各级文明单位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各级文明单位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每季度开展1次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根据单位人数每50名职工或一个楼层确定1个垃圾分类督导员;放置能满足日产日清需要的、标示明显的垃圾三分类设施,有餐厅()和职工食堂的设置密闭厨余和餐余收集投放容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35%覆盖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开展工作总结。

12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部署会,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大事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强力推进本辖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探索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即以居民日常垃圾分类行为为依据,对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先进个人及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鼓励、引导更多居民、单位参与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全区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驻区部队等,要积极配合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所需经费由各单位从办公经费中列支。区城管局做好投资计划,经费预算,加强统筹协调。

(三)加强制度保障。

以《x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支撑,研究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环境补偿和总量控制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发挥绩效考评杠杆作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中,坚持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健全效能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奖罚结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区全面铺开。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20xx年10月1日开始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底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人均垃圾产量“零增长”,各单位有比较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并积极落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

(一)单位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内。有害垃圾由单位定时定点投放,县环卫所负责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单位与资源回收市场联系由市场主体收运;其他垃圾按原先收运体系实施。

(二)单位内部建有食堂的,所产生的.易腐垃圾由各单位主动对接具有我县餐厨收运特许经营许可的衢州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运。

(三)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大件杂物、枯木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由各单位负责收运至相应处理终端。建筑垃圾运至浙江龙游嘉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址为浙江省龙游县城南工业园区鼎新路西(3)号;大件杂物运至杂物处理中心(待建);枯木、木材等可燃材料运至城北热电厂;生活垃圾就近运至相应的生活垃圾中转站。

(一)倡导绿色消费。各单位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持续开展“饮食光盘”、“随身小手帕”、“环保菜篮子”等文明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杜绝浪费粮食和减少纸巾、塑料袋的使用。

(二)推行节俭办公。各单位要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纸张双面打印。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培训住房不摆放鲜花、不额外提供洗漱用品。

(三)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各单位要在内部食堂明显位置摆放张贴节约标识,营造“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氛围,开展餐桌文明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会议、培训等工作自助式供餐时,要提醒用餐人员适量取用食品,对倾倒剩饭剩菜等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督促内部食堂加强对食品收购、运输、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四)采购配置垃圾桶。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18号)文件要求配备相应的垃圾桶,根据各类垃圾产生量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相关工作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建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区域明珠型城市建设。

(二)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20xx年9月中旬前,各机关事业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加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分解管理、监督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并填报《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登记表》,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联络员,通过公文系统报备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江晨,联系电话:687864。

(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9月底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地理位置、内外环境,以及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桶车”对接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平台,采取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知识竞赛、分发图册等方法,广泛介绍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知识,做到机关事业单位人人知晓、个个自觉。要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仅在单位要做好,在家更要做好,要影响和帮带身边的人和社会群众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之中去。对于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各单位要积极总结宣传,及时报送县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五)加强自查督查。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并加强对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县督考办将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问询等方式,加强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各单位履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列入县级部门综合考核。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持续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美丽长安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8月底前完成全区四分类垃圾设施布设工作;

10月底前健全厨余与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车辆;

(二)完善组织机构。各街镇、成员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一名主管副职具体负责,并配备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居)委会要配备1-2名兼职工作人员。分类小区按照300户配1-2名的比例配备分类督导员,6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媒体和街边立面广告、led显示屏、建筑围挡等信息平台,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氛围。强化培训宣讲工作,各街镇、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以社区干部、督导员、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为重点,分层次分批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垃圾分类基础知识,不断增强一线工作人员分类素养。抓好入户宣传工作,组织街镇(社区)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宣传,使每一个市民都懂得为什么要开展垃圾分类、知道怎样分类、怎样投放,不断启发自觉,实现由“要我分”到“我要分”的转变。发挥教育先行作用,以统一编印的《知识读本》为依托,切实将垃圾分类知识作为教育和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积极营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浓厚氛围。

(四)配齐基础设施。各街镇、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公关场站、公共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分类基础设施配套工作。要严格按“四分类”要求和《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配备,务必于8月底前配置到位。

(五)完善处理体系。10月底前,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由市供销社牵头建立完善的收运处置体系,厨余垃圾由驰奈威德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运处置,其它垃圾由区环卫大队负责收运处置。结合我区特色,节约财政投资,加快推进辖区“撤桶并点”的投放模式,进一步引进第三方公司的收运模式,加快网点布局。全面推广智趣回收小屋进校园亮点工程,搞好校内校外宣传,年内打造10-20个示范点位。

(六)组织“回头看”。12月底前,各街镇、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四分类设施、宣传栏宣传牌布设,督导员配备标准,分类装运处理、信息台账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统一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及各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长安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城管局局长共同担任,成员由区城管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街镇、成员单位工作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以街镇为单位,分别建立微信工作群,范围涵盖辖区内各社区居委会、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并指派1-2名负责人,对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上传下达,确保各级负责人传达到位。各街镇每周要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微信群报送至少2篇工作信息,要求图文并茂,措施具体,数据详实。

(三)加强督导考评。由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牵头,每月对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送区四大班子领导。同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街镇市容考评体系,统一考量。区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将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

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齐抓共管局面,以垃圾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等有效措施,实现残联办公场所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区域和范围。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范围为市残联机关所有区域。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个类别。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方案。根据残联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

1、落实责任。建立市残联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残联机关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四、设施设置。

1、五楼公共区域:在两个卫生间内各设置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桶和1个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他垃圾桶。

五、投放要求。

(一)废品及可回收物。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二)有害垃圾。

电池、硒鼓等有害垃圾统一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三)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其他垃圾桶内。

六、工作职责。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残联办公室。

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做好本科室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知晓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做好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领会,提高认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二)严格分类,担好责任。

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三)加强监督,取得成效。

要经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县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4.x县广播电视台刊播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

(三)拓宽平台宣传

1.社会宣传

坚持部门联动、统筹资源、多种载体,突出抓好垃圾分类氛围营造。

在城区、景区各领域(行业)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内市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县卫健委:在县内各医院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其他县级部门:在办公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2.网络宣传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住建局

(四)开展现场宣传

牵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五)实施入户宣传

牵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属地管理的社区

(六)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党校

责任单位:县区所有学校

(七)健全激励机制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选活动。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网上有奖竞答”活动。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三、工作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报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负忧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00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00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xx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分类方法。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垃圾分类一般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定或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储存、放入和处理,使其成为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工作目标。

1.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3.5万户以上(浉河区1.1万户以上,平桥区1万户以上,羊山新区5000户以上,信阳高新区2000户以上,南湾湖风景区4000户以上,上天梯管理区2000户以上,鸡公山管理区1000户以上);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

2.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市中心城区在规定的3.5万户试点范围外,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19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群众对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7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7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小区),制定考核办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所需经费,配置必要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9年7-9月)。试点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启动有害垃圾暂存、处置场所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划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易腐垃圾处理项目,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三)验收推广阶段(2019年10-12月)。组织相关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逐步在全市推广。

三、分类方法。

可回收物: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易腐垃圾: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家庭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有害垃圾: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指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垃圾。

四、工作任务。

(七)开展检查考评。办公室成立督导考评组,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采用民意调查、抽查暗访、第三方考核等方式,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实施督导考评。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要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中心城区3.5万户试点由市级财政保障,其它部分由县区财政保障。

(三)加强统筹协调。市供销社要督促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选址筹建工作,尽早解决废弃物循环利用问题,真正把“资源-产品-废弃物”的线性经济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环经济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处理体系。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加强对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企业和人员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市督查部门会同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不定期进行督查。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有序开展。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19〕10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为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共同努力。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20年,贯彻落实《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助力培育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总结经验,全力推进,用2-3年时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一)统一标准,循序渐进。

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居民家庭实行强制“二分类”,鼓励“三分类”,奖励“四分类”模式,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质量。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市场化运作,规范指导,分区实施。各区(县)公开招标选择分类企业,统筹实施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示范引领,协同联动。

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抓好推进落实;街道、社区统筹负责引导垃圾分类,建立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突出宣传引领,从学校和家庭抓起,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加强分类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推动习惯养成,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1.分类投放。

(1)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明确分类的标准、标识、投放规则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居民家庭实行强制“二分类”,即要求居民必须做到生活垃圾干湿分类;鼓励“三分类”,即在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基础上,引导居民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奖励“四分类”,即对生活垃圾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居民给予相应奖励,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2)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和垃圾桶颜色。逐步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以方便居民投放和适应垃圾产量为原则,按分类标准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其中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鼓励居民小区因地制宜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3)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设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积极建立垃圾分类积分等奖励制度。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发挥垃圾分类监督员、宣传员、志愿者作用,做好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明确并落实物业公司等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物业管理等有关服务合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分类收运。

(1)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新建小区应当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通过配套环卫设施竣工验收。居民小区根据楼栋分布的实际情况,配建“四分类”垃圾收集站点。优化垃圾转运站布局,由市级统一运营和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等,完善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相应配套设施,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暂存的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按照垃圾分类需求和清运量配备数量足够的分类运输车辆,规范车辆分类运输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做到运输车辆密封性好、分类标识明显、节能环保、车况完好、车辆整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外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垃圾分类收运管理。严格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做到垃圾运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采用“桶装车载”的方式,分类后的垃圾及时分类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厨余垃圾(湿垃圾)由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收运至我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利用,严禁饲喂生猪或交未经许可的单位收运。督促指导物业公司等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定收运服务合同。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杜绝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后被重新混合收集运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分类处理。

(1)提高大类细分能力。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中可回收物由分类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其他垃圾进入环卫系统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品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引导建设规范站点。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加快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鼓励从事垃圾分类的企业兼营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分类后的有害垃圾交由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统筹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实现危险废物就近利用处置,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和资源利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厨余垃圾(湿垃圾)资源化处理。2020年,建成运行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补齐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实现厨余垃圾(湿垃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提高不可回收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规范运营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范配置飞灰填埋、渗滤液处理等设施。加强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氛围。

1.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宣传栏、网站、倡议书等媒介,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依托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试点项目平台,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蚌埠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从学校和家庭抓起。学校结合实际绘制张贴垃圾分类宣传画,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常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依托游戏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活动,培养幼儿和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组织各级共青团、妇联,紧紧依托社区,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广泛开展志愿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和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就地就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通过志愿者在单位和家庭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养成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知识培训。结合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培训。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做到应知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20年7月)。

1.成立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4.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相关部门召开动员会,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5.规范指导,分区招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标准提出行业指导意见,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对居民小区摸底排查、测算,制定分年度推进计划,依法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公开招标选定分类企业。

6.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湿垃圾)收运体系,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完成并试运行。

(二)广泛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1.结合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对市、区(县)、街道、社区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

2.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组织策划“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发放《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垃圾分类宣传等资料。

3.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专门的分类运输车辆,市级统一运营和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等硬件设施。

4.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市范围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5.制定示范片区标准,各区政府(管委会)至少各确定一个街道建成分类示范片区,出台示范片区推进方案,全市基本建成至少六个分类示范片区,巩固提升建设成果。

6.建立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

7.部署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示范引领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

1.组织示范片区市级验收,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

2.总结推广示范片区建设经验,提高示范片区覆盖范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机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

1.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总结经验,全力推进,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

3.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负总责、各区(县)抓落实的思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组织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贯彻落实《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要按照规定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城管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巡查执法,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三)强化调度推进。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机制,实行“一周一分析调度、一月一督查推进”,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促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汇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四)保障工作经费。市、区(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市、区(县)财政分别予以保障。市财政负担部分,由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承担任务和工作安排编制经费使用方案,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各部门预算;区(县)财政负担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治理、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提升行动紧密结合,以推行清洁直运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一体化垃圾处理系统,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下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为全面实现“五大”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程分类,统筹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源头思维,系统治理。

(三)实施范围。

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一般分为四类,公共区域可根据不同场所垃圾产生源确定收集容器设置种类。

(四)工作目标。

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2020年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到2025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拉卜楞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动员部署。按州、县既定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编制操作性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县直各部门按具体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实人员配置,有效运作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开展业务培训。2020年5月中旬前,组织拉卜楞镇政府、县城环卫队、各小区物业等单位从事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分批组织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并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4.创建示范社区。2020年5月初,选定条件较好的社区(住宅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工作,按分步推进实施的要求,制定试点社区(住宅小区)实施方案,将该社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纳入垃圾分类试点范围,组织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力争2020年12月底前构建起试点社区垃圾分类体系。

1.建立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由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垃圾分类责任区域,公示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单位。辖区内各单位、住宅小区和商业、农贸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委托物业企业管理的,物业企业为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管理的,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公园、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单位。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邮政局)。

(1)完善投放设施。完善街道两侧、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分类垃圾桶设置,方便投放垃圾;按照“门前四包”要求,临街门店自备分类垃圾容器;夜宵摊位、流动摊贩自备分类垃圾桶或垃圾袋;物业管理小区设分类垃圾桶或封闭式垃圾站;各类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化,分类包装、定点投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2)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餐饮行业光盘行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鼓励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4)抓住关键源头。开展厨余垃圾家庭处理试点,可在社区试点逐步推广厨余垃圾处理器,鼓励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

(5)推行“净菜入市”。加大对农贸综合市场、商铺的监管力度,设置满足需求的垃圾分类容器,将理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菜叶菜头、骨头碎渣等归类为厨余垃圾,进行收集处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强化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全面监督的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1.坚持分类投放。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按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可以分投全类型垃圾的容器,严格按类型投放;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至少设置可以分投两类以上垃圾的容器,确保垃圾收运便捷。监督员引导、教育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1)设施配置。根据生活区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采购、配置。各责任部门督促管辖范围(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完成分类垃圾桶的设置;抓好垃圾分类转运车的采购,确定直运线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投放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各管理责任单位督促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规定的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负责与收运部门对接,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对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通过教育引导纠正其行为,并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县委、县政府对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实行分类收集。根据州政府要求,建立与州上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由投放管理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按照规范标准合理设置容器,保持容器干净整洁。设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引导提醒分类行为,倡导使用智能设备。严禁露天倾倒进行二次分拣。(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1)严格执行收运要求。可采用固定点收集、流动收集(收集车)等模式收集分类垃圾,收集作业时垃圾不得洒落,不得污染环境;分类收集应按照收集区域规定的收集频次、时间作业,可回收物可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负责,与城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对接,按要求收集运往市容环卫部门指定处理点;有害垃圾收集至环保部门指定暂存点,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对接收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移交接备案表。居民小区的分类收集方式、时间、位置、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应公示。(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同时,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实、执行不力、屡督不改”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做到压力传导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城管执法局)。

3.加强分类运输。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并喷涂统一规范的标识。合理规划收运路线、确定收集站点、设置相关标识、配置设施设备,尽快建成分类直运体系,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确定,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别运输。有害垃圾必须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厨余垃圾收运采用密闭的专用车辆,做到“日产日清”或“一日两清”;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收运、定期收运方式,由专门运输车辆进行清运,县环保队应对可回收物回收数量进行统计;其他垃圾收运利用现有环卫收运系统运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实现对分类垃圾的暂存、称量、减量等功能,有条件的可以增加分选设施,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处问题。(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

4.完善分类处理。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评估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使用期限,加强规划、用地保障,新建、扩建、改建一批生活垃圾处理厂,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有害垃圾的利用、处置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由依法取得许可的企业进行处置。加快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合理布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具备条件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要自建处理设施,统筹解决厨余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加快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费收运、让利保洁员等经济手段,激发居民和保洁员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

(2)厨余垃圾处理。厨余垃圾由收运单位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全面提升厨余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探索在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设置专门设施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加强对厨余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有害垃圾处理。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供规范的有害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服务。对接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合理位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害垃圾贮存设施,积极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企业沟通衔接,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采取异地处理的方式,将有害垃圾转运至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4)其他垃圾处理。其它垃圾由收运单位统一收运,运送至指定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加快建设新工艺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减轻现有垃圾填埋场处理压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

1.公共机构先行。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社会组织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带动国有企业、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社区党员带头。强化社区党建的引领作用,鼓励党员带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服务机制,引导群众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政府)。

3.学校教育培养。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教职工率先垂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到2020年底,县城内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实现全普及、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4.宣传动员引导。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培育青年志愿队伍,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寺院等活动,主动上门宣传指导,将垃圾分类知识传递到每个居民,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县妇联)。

5.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学习、开展互查互评等活动,正视差距、补齐短板,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4月30日前)。县政府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细化分类处置设施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县城区4个廉租房小区、4所中小学和2所幼儿园开展试点工作,各党政机关同步推进;至少有一个社区(住宅小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重点实施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四)全面完成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县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确保顺利通过州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验收。迎接省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源保障。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制定政策,引导人才、资金、技术向相关领域集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示范先行单位,要在单位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辖区工作的检查考核,对管理责任单位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实行季报,于每季度首月底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辖区内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特别要强化对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社区的负责人、工作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为推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镇完成1-2个行政村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2年,全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工作任务。

加快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优先安排用地,并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各镇、街道负责所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进度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时序,近期我区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增加厨余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1.广场、道路、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居民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分类亭、分类小屋,推行“桶改亭或屋”,实行“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督导、定位监控”四定模式,提高分类精准度。同时还应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临时投放点。(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不得将其他垃圾混入餐厨垃圾。(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区zf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属驻各单位)。

4.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5.各镇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发展与延伸。可参照“4+1”垃圾分类模式,“4”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和其他垃圾;“1”为砖瓦石块等建筑垃圾。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

6.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去向。(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收集运输。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分类收运系统,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确保全程分类。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原则,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行政处罚、拒收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

1.可回收物。合理布局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完善可回收物转运系统,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资源回收”等多种模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前,厨余垃圾按其他垃圾投放收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厨余垃圾单独实施分类,由运输单位使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有害垃圾。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收集单位负责将有害垃圾从投放点收集到暂存点,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或者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废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负责从暂存点运送至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厂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4.专业垃圾。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运输企业,并对社会予以公示,由居民或物业企业预约清运。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对沿街餐饮店实行流动收集,签订协议建立台账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末端处理设施。1.推进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对交投点、中转站收运的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类,对辖区内收运的大件垃圾及部分装修垃圾进行暂存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将全区有害垃圾处理纳入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体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与专业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处理协议,实施统一运输和处置,保障各类有害垃圾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推进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矿区恢复治理,建设区级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处理场。(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发展集团)。

4.推动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五)广泛宣传发动。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设施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类。

宣传部、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开展社会宣传、培训、主题实践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六)促进源头减量。

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控制旅游住宿、餐饮服务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建立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硬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示范引领。

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镇、街道要监督指导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等经营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上半年)。

1.出台我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和宣传、培训工作经费计划,选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并根据《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区责任人制度。

2.各镇街道和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

3.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方案和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辆购置方案,纳入2021年区级城建计划。

(二)稳步推进阶段(2021年下半年)1.前期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全区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2.成立分类收运队伍,开设分类运输专线;试点镇、街道设定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投入使用,初步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制度。

3.指导示范片区、试点小区、试点学校搞好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分类劝导员上岗到位,积极发动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参与。

4.完善垃圾分类配套措施。依据市出台的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规定,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细则,编印《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三)全面推行阶段(2021年至2022年)。

1.2021年,各镇、街道完善公共机构、示范片区、试点小区管理责任人制度,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力量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分类运输车辆购置到位。

2.2022年,全区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2022年底,出台各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评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技术路线的科学性、适用性,梳理存在问题,优化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四)提升完善阶段(2023年至2025年)。

进一步完善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强制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掌握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实行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和月报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社区(村居)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计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按照上级规定,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公开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按规定问责。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工作。

(三)完善支持政策。

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成本核算;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研究试点小区桶边劝导员补贴政策,解决劝导员报酬问题;建立奖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运行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财政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出台奖补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或专业化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

垃圾分类学校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为规范实施我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xx小组成员:

xxx负责制定计划、制度、收集活动记录。

xxx负责定期巡查监督考评各班、厨房的垃圾分类情况。xx负责组织对教师、幼儿、家长宣传工作。

我园日常生活垃圾按不同区域具体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四类。

在室内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种垃圾收集桶,将班级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入相应垃圾桶内,收集好后投入幼儿园大分类收集箱内。

班级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由保育老师负责及时投入幼儿园指定投放点。

1、幼儿园综合楼西门口: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个垃圾箱。

2、幼儿园路边: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箱。

3、厨房门口后门:分别放置一个厨余垃圾箱,一个其他垃圾箱。

1、收集设施的颜色要求:分类收集垃圾桶统一颜色,可回收垃圾为蓝色、厨余垃圾为绿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有害垃圾为红色。

2、收集设施的'配置要求:四种垃圾箱成组设置在综合楼、厨房出入口附近适宜位置,方便投放。

生活垃圾经源头分类投放后,由我园专人负责分类转运体系,做到日产日清。其中,厨余垃圾由专人负责清运、掩埋。实施自行收运。其他垃圾由村镇负责垃圾运输人员按原作业方式实施转运;可回收垃圾,可直接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有害垃圾按环保部门要求,委托具备有害垃圾收运资质的单位收运至指定处置场所。

我园将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专题培训,把垃圾分类环保活动纳入教学活动,加强幼儿的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栏、智慧树、微信平台不断的宣传、引导,增强家长朋友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

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然而垃圾的回收与利用却被垃圾分类这一问题所限。当今社会,垃圾回收并非技术问题,而是人们没有较强的垃圾分类回收的意识。

xx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学生组成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技能性,其成员具有奉献自己,服务他人的精神。xx学校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并积极开展与宣传环境保护活动。在经过调查了解后发现同学们没有较强的环境保护与垃圾分类的意识,xx学校决定开展宣传垃圾分类,保护环境的活动。

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同学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再宣传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同学们正确的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最后以标记垃圾桶等方式提醒同学们时刻注意垃圾回收问题。本次活动通过提升同学关注并力行垃圾分类这一侧面来提升同学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保护地球。

主办:xx小学。

策划承办:xxx。

赞助:xxx。

xxxx。

全校范围,重点在xx生活区附近。

1、校园的垃圾桶是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在垃圾桶的两边分别贴上日常垃圾的分类情况,哪些属于可回收的哪些属于不可回收的,引导同学们将垃圾分类放,为环保做出自己的微薄贡献。

2、在宿舍园区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让每个宿舍的成员们有意识将垃圾分类放,可回收的单独放一边等待唤青同学来收,不可回收及时送垃圾中转站。

3、据调查食堂门口是发传单的集中地,往往到处有传单乱扔得现象,故倡议广大同学看完传单后将传单放到可回收箱内;同时在食堂各个门口设立传单回收桶,方便同学将传单放入其内,定期将传单统一回收(注:楠苑4只,梓苑2只)。

(一)项目活动安排。

以各小组为单位,分别进行不干胶的粘贴及传单的粘贴工作。筹备工作:

(1)准备关于垃圾分类及分类垃圾做法的传单xx张;

(2)准备“可回收”,“不可回收”内容的不干胶各xxx张。

(二)具体安排。

xx前为前期宣传,出4张宣传海报及一张展板(垃圾分类的一些照片);

xxx前,将20张宣传传单粘贴于食堂及各宿舍园区并注意以海报等形式适当宣传;

x月x日至x月xx日主要针对不干胶的维护,对有残破,掉落的不干胶进行重新粘贴。

现在学校路边的垃圾桶都是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的,但许多的同学都没有意识将垃圾进行分类来扔,甚至有的不知道哪些东西是可回收的造成随便扔垃圾桶里的习惯。为了提高同学们的垃圾分类意识,关注环境问题,从个人做起,积极投身环境保护行动中去。以己之力,举手之劳,保护环境。特开展此次垃圾分类活动,以促使广大老师和同学养成良好的习惯,共建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

1.要保证整个活动的组织性、纪律性、有序性。

2.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公共道德,切实维护学社联和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3.提前了解活动当天天气情况及其他突发事件,并制作一套活动应急处理方案,以灵活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4.机动组:xx部。

时间及任务:负责把活动任务及进程及时通知给各个部门,人员的灵活调动,接待嘉宾。各小组完成自己的任务或者各小组的闲散人员立即参与未完成的工作。

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穗开管办[20xx]8号)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对笔岗新村、东区社区的部分小区、佳大时代公寓及街道办公楼等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选定街道、各社区居委会、东区社区东城雅苑、笔村农民公寓、笔岗市场为试点。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确定对各试点区域采取如下措施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一)街道和各社区居委会。办公区域每个办公室配置1个,配发分类垃圾胶袋,在明显位置设置分类垃圾桶(60升)4个并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指引牌。共需要双向(蓝加灰)垃圾桶(各8升)100个,四分类60升垃圾桶16个,宣传指引牌4块。

(二)笔村农民公寓。按月给试点小区每户派发垃圾分类专用垃圾袋,每户居民每月发放2卷(每卷32个垃圾袋),其中一卷为餐厨垃圾袋,一卷为其他垃圾袋,颜色与分类垃圾桶一致(绿色为厨余垃圾袋,灰色为其他垃圾袋)。垃圾袋上印有地址、编号等信息。垃圾量较大的用户须自行购买分类垃圾袋。每年共需垃圾胶袋9600卷。每户配发厨余垃圾桶(8升)1个,每梯每层设施分类垃圾桶(60升)2个,每栋楼梯口设置分类垃圾桶4个(60升),在设置分类垃圾桶(4个60升)的位置安装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牌。共需要8升厨余垃圾桶400个,60升垃圾桶136个。按每100户家庭配备1名分类指导员,指导居民家庭垃圾将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分类指导员每天检查垃圾分类情况并进行登记和数据统计,对不实行分类或者分类不正确的社区家庭进行指导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上报社区居委会张榜通报;对实施分类好的'家庭进行统计,授予“环境友好家庭”称号并给予奖励。共需4名分类指导员,人员由柯林公司负责,经费从街道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东城雅苑。按月给试点小区每户派发干湿分类垃圾袋各1卷(每卷32个垃圾袋),其中湿垃圾袋为可降解的餐厨垃圾袋,干垃圾袋为其他垃圾袋。垃圾袋上印有地址、编号等信息。垃圾量较大的用户须自行购买分类垃圾袋。共508户,每年需垃圾胶袋12192卷。每栋楼梯口设置分类垃圾桶(240升,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2个,在适当的3个地点设施分类垃圾桶(60升)4个并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指引牌。共需240升桶22个,60升桶12个,宣传指引牌4块。

按每100户家庭配备1名,东城雅苑需配置5名分类指导员,由万绿达公司负责人员落实,分类指导员负责指导居民家庭垃圾做到干湿分开,将每天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并要负责其他垃圾的二次分拣工作。分类指导员的相关经费由街道和万绿达共同承担。

(四)笔岗市场。每个档口配置厨余垃圾桶1个(10升),市场边配备240升分类垃圾桶4个。

(五)佳怡酒店。督促酒店在其内部设置适量的分类垃圾桶,另外,在酒店门口配置240升分类垃圾桶4个并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指引牌。

(六)设置二次分拣点。笔村农民公寓、东城雅苑需设置二次分拣点。二次分拣工作由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进一步分拣出低附加值的可回收垃圾。分类指导员对低附加值的垃圾进行统计并登记来源,作为奖励依据。

(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分两种方案:一是每层楼设置有害垃圾盒,由清洁工人定期收集后集中放在有害垃圾临时贮存间,由万绿达公司负责处理;二是由家庭集有害垃圾装袋交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后上报居委,按照有害垃圾分类情况给予兑换奖品。

(八)设置一个便民回收亭。在东城雅苑、笔村农民公寓周边各建设一个便民回收亭,扩大回收范围,通过现场回收、电话上门回收等方式提供回收服务。利用便民回收亭向社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的方法和知识,公开回收电话及其他事项。同时,对辖区的废品回收点进行统一挂牌,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市场化计价收费,回收点负责统计可回收垃圾数据。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试点所需经费总计约47.3万元,费用从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中列支。(详见附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街道、社区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明确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居民等有关责任,加强组织协调与沟通,共同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

(二)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分类设施。多渠道、多形式筹资,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家庭共同承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费用。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益全部用于分类设施建设。

(三)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奖惩机制。制定并完善垃圾分类有关制度,对试点进行量化考评,对做的好的进行表彰,做的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三)强化指导员队伍抓成效。各村(居)要严格按照《xx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加强对指导员队伍的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保证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亭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xxxx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1、规划建设终端处理设施。按照城乡同步、区域统筹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等终端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产业园等项目,将其提前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合作联社,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增设环卫作业基地。各市、县至少规划建设1座环卫作业基地,满足本地区环卫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洗、消毒、充电等操作需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完善分类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分拣中心的规划建设,并根据需要对转运站进行合理扩建改造,增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要求。鼓励偏远的农贸市场、农家乐等经营场所安装符合标准的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处置厨余垃圾。垃圾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确保来源、数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类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1、科学制定方案。各市、县要充分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于xxxx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辖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好投入资金测算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于xxxx年8月1日前试行并做好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全域启动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7月)。

2、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顶层设计,省直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于xx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有害垃圾种类目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可回收物种类名录及处置企业、场所名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指南、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产品目录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县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根据分类要求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地级市应以区、镇为单位开展试点,把试点打造成为可供参观、学习的观摩点。其他市、县应尽快明确试点范围,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通过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街道(乡镇)等模范带头作用,将好的做法和模式复制推广,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xxxx年12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联络调度、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印发。省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市、县政府也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集中办公,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事务,同时指定专人定期向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xxxx年9月)。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新兴网络媒体等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视频新闻、热点解读等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要求和阶段性成效,尤其可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传报道,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果。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发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宣传、派发宣传画册、现场互动引导等形式,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专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系列课外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鼓励全省各级党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理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明确牵头执法部门,梳理执法流程,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收集、转运环节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和监管。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力度,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通微信投诉渠道等方式,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定期汇总情况并通报排名,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同时将考核结果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文明城市(单位、家庭、校园)、卫生城市的创建评比和省直单位、市县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开发建设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省商务厅要开发建设再生资源信息系统等,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整合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车载gps设备等资源,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并加强对不规范投放行为的信用惩戒,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通知》、《xx市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唐教后勤〔20xx〕xx号)要求,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我校首先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学校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负责,并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分类处理实施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教导处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通过品社课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利用校园甬路、教室、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媒介,广泛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好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xx省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冀小分”,设计原型为松鼠,宣传主口号“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我校将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分别张贴、悬挂在校园明星位置,使广大师生认识吉祥物、喜欢“冀小分”,让“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深植人心。

1、利用校园网及钉钉网课直播形发布本活动实施方案。

3、开展垃圾分类手抄报评比活动。

4、开展“冀小分”超轻黏土手工制作活动。

某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某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治理、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提升行动紧密结合,以推行清洁直运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一体化垃圾处理系统,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下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为全面实现“五大”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全程分类,统筹推进;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源头思维,系统治理。

(三)实施范围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一般分为四类,公共区域可根据不同场所垃圾产生源确定收集容器设置种类。

(四)工作目标。

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20xx年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到2025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拉卜楞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全面动员部署。按州、县既定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编制操作性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县直各部门按具体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实人员配置,有效运作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xx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并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4.创建示范社区。20xx年5月初,选定条件较好的社区(住宅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工作,按分步推进实施的要求,制定试点社区(住宅小区)实施方案,将该社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纳入垃圾分类试点范围,组织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力争20xx年12月底前构建起试点社区垃圾分类体系。

行管理的,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公园、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单位。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邮政局)。

按照“门前四包”要求,临街门店自备分类垃圾容器;

夜宵摊位、流动摊贩自备分类垃圾桶或垃圾袋;

物业管理小区设分类垃圾桶或封闭式垃圾站;

各类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化,分类包装、定点投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2)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餐饮行业光盘行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鼓励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4)抓住关键源头。开展厨余垃圾家庭处理试点,可在社区试点逐步推广厨余垃圾处理器,鼓励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

(5)推行“净菜入市”。加大对农贸综合市场、商铺的监管力度,设置满足需求的垃圾分类容器,将理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菜叶菜头、骨头碎渣等归类为厨余垃圾,进行收集处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强化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全面监督的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至少设置可以分投两类以上垃圾的容器,确保垃圾收运便捷。监督员引导、教育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抓好垃圾分类转运车的采购,确定直运线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投放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各管理责任单位督促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规定的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负责与收运部门对接,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对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通过教育引导纠正其行为,并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县委、县政府对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实行分类收集。根据州政府要求,建立与州上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由投放管理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按照规范标准合理设置容器,保持容器干净整洁。设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引导提醒分类行为,倡导使用智能设备。严禁露天倾倒进行二次分拣。(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有害垃圾收集至环保部门指定暂存点,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对接收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移交接备案表。居民小区的分类收集方式、时间、位置、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应公示。(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同时,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实、执行不力、屡督不改”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做到压力传导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城管执法局)。

产日清”或“一日两清”;

其他垃圾收运利用现有环卫收运系统运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实现对分类垃圾的暂存、称量、减量等功能,有条件的可以增加分选设施,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处问题。(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

4.完善分类处理。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评估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使用期限,加强规划、用地保障,新建、扩建、改建一批生活垃圾处理厂,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有害垃圾的利用、处置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由依法取得许可的企业进行处置。加快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合理布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具备条件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要自建处理设施,统筹解决厨余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加快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费收运、让利保洁员等经济手段,激发居民和保洁员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

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有害垃圾处理。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供规范的有害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服务。对接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合理位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害垃圾贮存设施,积极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企业沟通衔接,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采取异地处理的方式,将有害垃圾转运至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4)其他垃圾处理。其它垃圾由收运单位统一收运,运送至指定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加快建设新工艺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减轻现有垃圾填埋场处理压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

(四)全力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公共机构先行。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社会组织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xx年底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带动国有企业、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社区党员带头。强化社区党建的引领作用,鼓励党员带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服务机制,引导群众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政府)。

3.学校教育培养。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教职工率先垂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到20xx年底,县城内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实现全普及、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县妇联)。

5.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学习、开展互查互评等活动,正视差距、补齐短板,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三、实施步骤(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县政府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细化分类处置设施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至少有一个社区(住宅小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重点实施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四)全面完成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县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确保顺利通过州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验收。迎接省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源保障。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制定政策,引导人才、资金、技术向相关领域集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示范先行单位,要在单位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辖区工作的检查考核,对管理责任单位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实行季报,于每季度首月底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辖区内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特别要强化对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社区的负责人、工作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某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为贯彻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xx〕56号)、《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粤办发〔20xx〕43号)和《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明电〔20xx〕232号)等精神,加快推动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无废城市”的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带动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属地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大埔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和终端处理等方面实际情况,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与终端处理的有效衔接,形成科学长效、合理的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终端处理利用设施,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选取城西社区3个有条件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虎山路、万川路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2025年,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有效形成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科学管理(一)明确实施区域。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住宅区域公共机构和企业等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由县城综局、湖寮镇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区域,其中试点区域需明确至村(社区)。(责任单位:县城综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二)确定分类标准。按照《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试行)》(附件1)和我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将城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建筑、医疗、工业等其他废弃物按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实行分类责任人制。依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履行管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管理责任人应做好管理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台账、知识宣传、收集设施设置,指导和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鼓励各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的小区内选择固定时间和场所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通过垃圾分类累计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等形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处置;

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专业机构进行收运,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其贮存、运送、处置进行监管,并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家具、大型盆栽等家庭绿化垃圾及家庭零星装修垃圾,由产生垃圾单位、个人交由专业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分类体系(一)建立投放体系。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有条件的社区可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科学合理确定投放位置、投放时间等。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初期,居民生活区适当配备引导员,做好现场宣传和引导居民准确分类投放。(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收集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到分布合理、标志规范、数量满足、环境友好。有条件的可向居民提供可降解的垃圾分类收纳袋。新建住宅区必须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列入规划条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1.居民住宅区。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有物业管理住宅区由小区物业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企业)共同协商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摆放点,无物业管理住宅区由当地镇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企业)共同协商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摆放点。各小区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居住人数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数量、比例,设置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每个物业管理单元设置不少于一组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住宅区设置智能化垃圾分类设施,对可回收物采用玻璃、塑料、金属、纸张、织物等进行细分类。(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及人流量确定收集容器数量、比例,自行采购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进行收运处置。选取部分学校投入智能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进行细分类,由专业机构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负责运行和维护。(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湖寮镇人民政府)。

3.公共区域。城区道路、公交站、车站、公园、广场、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生鲜市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农贸、生鲜市场(超市)可结合实际提高厨余垃圾收集容器配备比例。(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专业机构配齐符合标准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充分考量生活垃圾产生量、消纳能力和运输承载能力的前提下,科学配备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城综局)。

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

四、推动习惯养成(一)夯实教育基础。县教育部门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通过知识宣讲、学生创意作品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列入学生德育教育范畴,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结合实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活动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开展立体宣传。县宣传部门负责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共场所公益广告设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县住建部门负责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海报、宣传册并分派到各镇村基层一线,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市民推送垃圾分类公益短信。各相关镇、村(社区)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做好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引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三)发挥群团作用。团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教育局)。

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湖寮镇选取1条街路作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投放到位、宣传到户、督导到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具有大埔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直各单位、湖寮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镇(场)镇(场)长为成员的大埔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综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湖寮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按照工作目标,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计划,有序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湖寮镇人民政府)。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适当专项经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公共机构和企业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予以鼓励表扬,激励群众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综局、县住建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章制度,以法律规章的强制性保障分类工作的长期有效性,明确政府与群众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权利和义务,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使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监管、有序运转。(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城综局、县住建局)。

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梅州・美好家园”等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建立工作简报机制,及时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及先进做法等。(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2.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3.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试行)。

一、垃圾分类定义(一)定义。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生活、娱乐、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具体而言,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指南适用于大埔城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住宅区域、公共机构和企业等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所。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不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另行实施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

二、分类方法(一)分类类别。

序号分类类别。

定义内容1可回收物指未污染且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废纸类:纸板箱、报刊杂志、旧书本、信封、打印纸、广告单、未污染的包装盒等;

废塑料:饮料瓶、洗发沐浴塑料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塑料玩具等;

废玻璃:酒瓶、门窗玻璃、药瓶、酱油瓶、调料瓶、玻璃艺术品等;

废旧纺织物:衣服、床单、棉被、鞋、毛巾、毛绒玩具等;

电子废弃物:电视机、洗衣机、空调机、冰箱、电脑、照相机、手机、充电器、儿童电动玩具、遥控器、光盘、数字音乐播放器、u盘等。

注:大件电子产品需要联系回收机构或环卫部门安排收运处置,不可随意投放。

2厨余垃圾指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果蔬垃圾等。

主要包括家庭及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

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粮食及其制品:米、面、豆类等其他谷物及其加工食品;

蔬果:瓜、绿叶菜、根茎蔬菜、菌菇等蔬菜以及各类水果的果肉、果皮等;

肉蛋:鸡、鸭、猪、牛、羊肉、蛋以及肉蛋加工食品;

水产:鱼、虾、贝类(硬壳须去除,并纳入其他垃圾)及其加工食品;

罐头食品:罐头食品的内容物;

调料:糖、盐、味精、淀粉、辣酱等各类酱料;

零食:糕饼、糖果、坚果、奶酪;

干货:风干、晾晒的食品,如:干香菇、红枣、桂圆干等;

冲泡饮品:速溶饮料粉末、茶叶渣、中药渣等;

其他各类过期食品、食物残渣、宠物饲料、水培植物、鲜花等。

注:所列举的食物均包括未食用和食用后残余物,有包装的物品须按照归类将包装物和内容物分开投放。

3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

主要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品。如: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荧光灯等;

废胶片:x光片等感光胶片、废相纸等;

废水银:水银温度计、血压计;

其他:废弃化妆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溶剂及其包装物、油漆、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4其他垃圾除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各类生活垃圾。

难以自然降解的大骨骼(如动物筒骨、猪羊牛头骨等)、贝壳;

粽子叶、玉米衣、玉米芯、椰子壳、榴莲壳、核桃壳等;

盆栽植物(去盆、去土后的植物)、木竹餐具、木竹砧板、树叶等;

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卫厕垃圾(厕纸、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等)。

(二)分类要求。

不同区域按以下标准执行分类:

1.居住区域(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各小区根据人口分布密度和住宅小区的分布合理配置分类设备。有条件区域引进专业企业自主投入智能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回收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企业负责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居民准确的分类投放。

封闭管理新建住宅区:建议约每50户配备一组240l两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垃圾收集容器。每300~500户配备一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设备。提升垃圾分类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获得感。

有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区:建议约每50户配备一组240l两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小区按照300~500户的配置标准,优先使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设备,不具备条件的小区,配备240l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2.公共机构和企业(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设有食堂或生活区的上述区域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各单位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确定收集容器数量、比例。

3.公共区域(城区道路、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部分场所可结合实际增加或减少某一类别垃圾收集容器投放数量。

(三)分类投放要求。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须按照所设置的分类容器对应投放。

1.可回收物投放要求。鼓励居民直接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如需分类投放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轻投轻放。其中: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大块纸板、泡沫等大件废品,不宜直接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应规整后置于投放点(容器旁)或预约上门收集。

2.有害垃圾投放要求。有害垃圾投放时,应注意轻放。其中:废弃药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未受污染的纸盒等外包装可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杀虫剂、清洁剂、油漆等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将有害垃圾携带至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地点妥善投放。

3.厨余垃圾投放要求。厨余垃圾投放前应尽量沥干,其中: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饮料等,应直接倒进下水口。有包装物的厨余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其他垃圾投放要求。对于不能售卖、没有回收利用渠道的可按其他垃圾投放。对不能判断类别的垃圾,只要不是有害的,就可以投放到灰色其他垃圾桶内。

再投入其他垃圾一同处置。

(一)标志颜色和字体。

1.可回收物标志一般采用蓝色,色标为pantone647c;

有害垃圾红色,色标为pantone485c;

厨余垃圾绿色,色标为pantone2259c;

其它垃圾采用灰色,色标为pantoneblack7c。

2.标志的中文字体为黑体,英文为arial粗体。

(二)标志。

1.具体四类生活垃圾的大标志如下:

2.每类生活垃圾下设典型组分的小标志,具体标志如下:

(1)可回收物。

(2)厨余垃圾。

(3)有害垃圾。

(4)其他垃圾。

四、标志使用(一)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运车辆均应根据收集、运输垃圾品种配置相应分类标识。

(二)本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选用的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选用的小标志应与大标志相匹配。

(三)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不应在标志内出现其他内容。

(四)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志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间的比例。

(五)使用过程中标志应保持清晰和完整。

五、分类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要从便利投放、便于实现垃圾分类实效的角度出发,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考虑不同场所各类垃圾产生量、产生频率以及垃圾投放与收集点的差异,进行合理配置。

(一)收集容器规格。

住宅小区的垃圾收集容器一般选用120升、240升规格,以满足居民投放和收运为前提,也可根据实际选用60l垃圾收集容器。

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的垃圾收集容器一般选用60升、120升规格。

(二)分类收集容器标志色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整体或局部应体现对应标志色,具体颜色如下:

black7c(三)收集容器标识。

分类收集容器的标识应粘贴于容器正面,标准分类收集容器应采用标识尺寸如下:

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尺寸240l:长300mm×高450mm120l:长270mm×高405mm60l:长180mm×高270mm非标准分类收集容器,可将标识等比例缩放,但应保持标识清晰醒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为切实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全面完成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宗旨,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运行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智能化监管、社会化运作机制,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创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和打造“中国最干净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倡导城市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以及资源回收利用中的作用。

——科学筹划,全域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在实施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企业单位、居民住户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全覆盖。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探索建立激励约束、市场调节机制。加强技术创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垃圾分类”新模式。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实现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全过程运行。

(三)主要目标。

2018年,完成强制分类单位垃圾分类设施和居民区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建设,建立积分源头分、专员中端分、终端焚烧资源化“两分一化”模式,实现垃圾源头有效减量,住户达到有挂联分类师、有分类手册、有积分账户、有微信交流群的“四有”要求。2019年,建设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2020年,基本形成垃圾分类相关法规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内,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回—2—收利用率力争达到40%。

(四)实施范围。

4.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镇、上寺镇、汉阳镇;

5.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坝、袁家坝、石龙3个街道和盘龙镇。

(五)实施对象。

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建筑工地、公园广场、河道等相关公共场所、企业。

2.引导分类单位。包括物管小区、非物管小区、开放式小区和城市、乡镇场镇及城乡结合部村(社区)居民区住户。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垃圾产生。

2.倡导绿色消费。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

—3—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3.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销售、使用。

(二)实行分类投放。

不可回收垃圾为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垃圾。待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推行“四分法”,即:可回收、不可回收、餐厨垃圾及有害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要与环境相协调,做到美观、大方、适用。强制分类单位要按分类类别自行规范设置分类设施(公共机构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引导分类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服务企业规范设置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不可回收垃圾桶必须与环卫部门垃圾运输车辆相配套,方便清运。

3.分类投放要求。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强制分类单位,要将不同种类垃圾分别投放至分类收集容器内,由专人负责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交由就近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兑换奖励积分。居民住户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至智慧居—4—家馆垃圾分拣点兑换奖励积分,不可回收垃圾投放至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内。严禁乱投、乱堆、乱倒垃圾。

(三)实行分类收运。

1.实行分类收运。由垃圾分类专业服务企业对“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将有害垃圾运输至政府部门确定的暂存点,落实专人管理。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清运。对部分距离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较偏远或不宜建设分拣点的区域,采取定时、定点、定人对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运。

2.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方式收集。实行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加强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收运,杜绝混运现象。

(四)实行分类处理。

1.可回收垃圾处理。由产生单位或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送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2.有害垃圾处理。环保部门提供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企业名单,由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输至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3.不可回收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4.大件垃圾处理。依托专业服务企业建立的垃圾分类云平台,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自行车等大件垃圾进行网上交易。

—5—不可再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强制分类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至少1名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机关单位职工要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必须以本人名义在智慧居家馆注册垃圾分类积分账户,并有垃圾投放记录(以备考核)。按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包街道、包社区责任制要求,实行垃圾分类挂联制度,挂联部门(单位)督促指导所包街道商户、所包社区住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各相关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撑。相关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垃圾分类项目规划、垃圾分类设施点位建设“三通一平”等工作,要按照确定的资金分担比例,将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日常运行、宣传教育等列入中长期财政预算,并随人口增长、垃圾增量等因素逐步增加。新建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要同步投入、同步建设、同步考核。强制分类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可结合实际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企业承担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各物管小区要在小区内无偿提供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建设场地,将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人员配备纳入招标比选—6—物业公司的重要条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50名公益性岗位由利州区物业主管部门使用,用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奖励机制,激励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广泛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等载体,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专栏,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目的意义、分类常识、积分奖励政策宣传。电视台、报纸要开设垃圾分类专题栏(节)目,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公益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居民住户增强生态环境环保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督促专业服务企业定期对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发放指导手册。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届进入社区、家庭、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健全制度保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技术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城管执法、环保、公安、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管理执法力度。

—7—昭化区、朝天区要做好对专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服务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垃圾分类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经济和信息化、卫生计生、教育、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国资等部门,要定期对所属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8—附件。

一、组成人员。

马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赵正基市统计局副局长。

姜绍胜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杨成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张晓峰市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肖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罗德培市供销社副主任。

曾浩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自民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伟团市委副书记。

林玲市妇联副调研员。

刘传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秦文云国网广元供电公司总会计师。

张黎剑阁县政府副县长。

梁培利利州区政府副区长。

刘强昭化区政府副区长。

李兆南朝天区政府副区长。

贾雏红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姜绍胜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公安—10—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利州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落实1名具体人员组成。

二、部门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节)目,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有关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基建投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为。

市旅游发展委:负责督促旅游星级酒店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湿毛巾,不使用塑料桌布,督促指导旅游景点景区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

对破损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的依法进行查处。

市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市级财政资金纳入中长期预算,按时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用支付分类服务企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公益性岗位50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提供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单位名单。

市农业局:大力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工作,指导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机垃圾堆肥用于园林养护,负责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超市、商场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督促指导市城区农贸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12—工作,倡导“净菜入城”,从源头促进生活垃圾减量。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依法。

中班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了保持xxx幼儿园的清洁卫生,培养xxx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小朋友的环保意识,提高教职工及幼儿的环保技能,让教职工、幼儿懂得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变废为宝,实现垃圾资源化,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实现垃圾分类量化递减,有利于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的无害化等好处,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节约型社会。

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全园教职工及幼儿严格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垃圾分类管理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从幼儿做起,加强管理,园令畅通,重在实效化,有奖有罚,持之以恒。

组长:xxx。

成员:xxx、xxx。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进行全园动员宣传,充分认识减少幼儿园垃圾和节约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举措。实行校园垃圾分类处理,美化幼儿园,改善幼儿园环境质量,是一件利园利师利幼儿的利国利民大事。

3、加大宣传力度。

把分类的具体方法标示在显眼处,要让每一位教职工和幼儿都了解我园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办法,并自觉遵守,分类首先要从源头上把好关。

4、利用网站、微信平台、智慧树、led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

大家牢记垃圾分类原则,懂得垃圾分类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觉对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在幼儿园中开展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活动,不但可以使资源循环再利用,节省资源,还可以培养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全面推广和落实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建设一个和谐,美丽,节约型的社会。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幼儿园垃圾成分越趋复杂,合理地确定分类依据对垃圾的后续处理环节极为重要,它可限度地降低处理过程中以及处理后的能耗,可防止再次污染的发生。根据国家标准,幼儿园垃圾可以分为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三大类。

1.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

(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纸盒等。

(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如各种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具,硬塑料等。

(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废电池等。

(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

(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

2.不可回收垃圾。

不可回收垃圾指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叶等。

3.有毒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也包括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或有毒物质废弃物,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打印机墨盒等。

1、幼儿园一楼大厅摆放可回收、有害垃圾两个垃圾桶。

2、幼儿园二楼娃娃家摆放垃圾回收箱,分别为可回收、有害垃圾。

3、每个班级发放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为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

4、幼儿园食堂配厨房垃圾回收桶两个。

1、一楼大厅垃圾桶为家长、领导来园,操场上教师幼儿在课间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时存放所用,各班级活动室产生的垃圾不得倒入其中。保育员每天清理,其中可回收垃圾交幼儿园后勤组统一处理。

2、各班午休室产生的垃圾分类后送交幼儿园垃圾收集箱,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专门人员统一计量,不可回收垃圾统一由保育员来清理。

3、废旧电池由后勤组统一收缴后交环保部门处理(废旧电池一定要放在专用收集箱内,家中使用的电池也可带来)。

4、打印、复印后的废墨盒由后勤处统一保管集中处理。

5、厨房垃圾每天由专人进行收集处理。

(三)统一分类收集时间。

1、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前由保育员清理教室垃圾。

2、后勤处定期对可回收垃圾送小区废品回收桶。

3、后勤组对有害垃圾不定期送小区环保部门专门处理。

(四)反馈监督检查。

由保育员负责,后勤卫生检查小组检查各班活动室是否对垃圾进行正确的分类,若没有按要求分类,按要求责令班保育员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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