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通用16篇)

时间:2023-11-02 18:21:29 作者:笔尘 最优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通用16篇)

情况报告不仅是对个人工作的评估和总结,也是对团队及组织运行状况的反映,有助于改进和提升。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领域和行业的情况报告,这些案例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情况报告的写作要点。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范文

各位党员:

一、收入情况。

(1)2019年结余党费9057.28元,2020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17900元,共收入26957.28元。

(2)2020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3000元(五星级支部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专用),2020年校党委组织部下拨党费10000元(全国样板支部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专用),共收入13000元。

二、上缴情况。

共上缴师生党员党费共12189.68元。

三、使用、结存情况。

(1)发放党员业务能力培训班辅导课酬1000元,扶贫党建活动租车费用3686.50元,用于慰问困难师生党员1800元,用于党校培训班考务费、专家课酬2400元,结余18071.3元。

(2)用于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教工党支部到桂林市戒毒所开展党建活动2348元,结余10652元。

四、管理情况。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实行“党费日”制度,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坚持落实党费有关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立项目、专项审批、专款专用;定期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向党员公布,强化了党费管理的监督。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范文

   。

   20xx年12月底市管党费账面结存548526.30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底,市管党费收入总额为4581011.74元.其中,各基层党委共上缴党费3340171.10元,省委组织部拨来1227220.00元,党费利息13620.64元.

   五年来,市管党费共支出4050350.69元.其中,党员教育支出1708700.80元,党内表彰支出189886.00元,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1427300.00元,上缴省部573206.69元,下拨下级党组织留存党费149414.7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842.50元.

   截止20xx年10月30日,收支相抵后,市管党费共结存1079187.35元.五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一)严格执行标准,从严收缴党费.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海南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使广大党员全面准确地了解党费收缴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制定党费测算表、开展督促检查等方式,确保党费收缴按标准执行到位.

   (二)严格审批程序,从严使用党费.严格审批权限,党费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请示汇报,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重大开支报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每笔支出均有经办人签字,相关人员审核和市领导审批意见,下拨的党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做到开支合理,账目齐全.党费使用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表彰先进等,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作用.

   (三)严格执行制度,从严管理党费.一是严格执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制度.按照规定设立党费专账,如实记录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精心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组工干部从事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银行代管、定期对账制度.在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户,要求各党(工)委上缴党费时,应将党费存入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市委组织部凭银行缴款回执单确认上缴党费金额,坚持每季度与工商银行对账,做到账款相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有序.三是严格执行定期公示、年终报告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政府专网公示、文件传阅等方式,接受广大党员监督,确保党费管理工作透明、公开.

   当前,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及时根据党员的工资收入变化调整收缴党费的标准,对迟交、少交党费的党员未能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有些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组织观念不强,存在着不能自觉、及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的现象.

   今后,要继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年度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范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字〔___2〕号)要求,我局对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局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将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为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我们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党员对缴纳党费的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会等时机进行思想教育,使每位党员深刻认识到按期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性的检验,进一步增强了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我局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为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党费交纳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局属各党支部都能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调整党费收缴额度。全体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制作党费管理账簿,合理规划账簿内容,使党费账目有序、明晰。注重党费收缴痕迹管理,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交缴党费的所有票据按年度存档备查。

(三)我局党委坚持定期组织党费收缴与管理自查工作,核对账目,查看票据、记录,总结有益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局属各党支部指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收缴党费,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办好交接手续,转交材料,保证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二是局政工科严格按要求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党费收缴,及时将党费存入党费专用账户,并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交市委组织部,相关票据统一整理存档。三是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我局党费的使用严格按规定主要用于党组织建设、订阅党报和慰问困难党员。

我局严格标准,按时完成党费收缴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的现象。究其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个别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党员思想认识不高,组织观念淡化,造成个别党支部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二是党员流动性较大,特别是在于离岗、病休党员和借调到其他单位的党员同志的联系上需要一定的时间,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三是部分党员对党费使用制度存在疑问直接影响了缴纳党费的积极性。

针对上述问题,局党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

   2011年12月底市管党费账面结存548526.30元.

   2012年1月至2016年10月底,市管党费收入总额为4581011.74元.其中,各基层党委共上缴党费3340171.10元,省委组织部拨来1227220.00元,党费利息13620.64元.

   五年来,市管党费共支出4050350.69元.其中,党员教育支出1708700.80元,党内表彰支出189886.00元,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1427300.00元,上缴省部573206.69元,下拨下级党组织留存党费149414.7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842.50元.

   截止2016年10月30日,收支相抵后,市管党费共结存1079187.35元.五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一)严格执行标准,从严收缴党费.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海南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使广大党员全面准确地了解党费收缴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制定党费测算表、开展督促检查等方式,确保党费收缴按标准执行到位.

   (二)严格审批程序,从严使用党费.严格审批权限,党费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请示汇报,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重大开支报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每笔支出均有经办人签字,相关人员审核和市领导审批意见,下拨的党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做到开支合理,账目齐全.党费使用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表彰先进等,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作用.

   (三)严格执行制度,从严管理党费.一是严格执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制度.按照规定设立党费专账,如实记录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精心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组工干部从事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银行代管、定期对账制度.在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户,要求各党(工)委上缴党费时,应将党费存入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市委组织部凭银行缴款回执单确认上缴党费金额,坚持每季度与工商银行对账,做到账款相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有序.三是严格执行定期公示、年终报告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政府专网公示、文件传阅等方式,接受广大党员监督,确保党费管理工作透明、公开.

   当前,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及时根据党员的工资收入变化调整收缴党费的标准,对迟交、少交党费的党员未能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有些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组织观念不强,存在着不能自觉、及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的现象.

   今后,要继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

 在职教职工党员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二)实行年薪制的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四条在职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按基数的 0.5%交纳党费;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按基数的 1%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 元)者,按基数的 1.5%交纳党费; 10000元以上者,按基数的 2%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可不包括其他津补贴)。 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者按基数的 0.5%交纳党费, 5000 元以上者按基数的1%交纳党费。

第六条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

第七条其他党员:毕业未就业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八条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在职教职工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须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离退休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第九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条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 1000 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 1000 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收缴党费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各级党组织都必须使用《党费缴纳登记簿》。

第十二条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对其按自动脱党处理。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样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校党委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了定期收缴、专人管理、开支审批、严格检查等制度。现将我校2017年1月—2021年9月中旬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中旬止,共收缴党费**元,共收到省委教育工委下拨党费**元,党费利息收入共**元。2017年1月至今党费收入共计**元。

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收缴党费的40%上缴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至今,共上缴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党费**元。

按照专款专用规定,党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全校的党员教育及党组织活动。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情况如下: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共支出**元;订阅各种用于党员教育的书籍、杂志、光盘等教育学习资料共支出**元;党员教育管理、七一表彰及党费账户维护管理共支出**元;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活动款共支出**元;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共支出**元;精准扶贫共支出83550元;党支部购置设备以及下拨支部专项活动款等共支出**元;发展党员等相关档案资料印制费共支出**元;疫情防控慰问等工作共支出**元。

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共计**元。

2016年底,我校结存党费**元,截止2021年9月中旬止,我校党费累计结存**元(其中,包含2018年、2019年下拨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元;2020年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361872.56元;2021年截至目前应向教育工委上缴党费**元及2021年截至目前下拨基层党组织经费**元。校党委留存党费可实际支配数额为**元。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7年至今,我校全体党员每年年初重新核定一次党费,切实做到足额、按时缴纳。校党委组织部还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出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我校党费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用账户,党费管理有2名专人负责,严格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规定了严格的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加强了对下拨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用党费支出审批单据、支出通知单据,建立健全了党费使用账务账簿,实现了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有收据、有审批、有票据,党费财务工作规范,党费管理工作情况良好,符合专款专用规定,无挪用现象及其他违反党费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

五年来,党费使用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党费工作精神,下一步,我校党费账户将移交计财部统一管理,以实现更加规范、科学、有序的党费管理。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把收好、管好、用好党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校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意识的教育,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6月,我校开始推行中国银行党费收缴系统“复兴壹号”,大力推进党费收缴工作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党费管理工作质量。

我校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都很重视,多数党员都能够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表现出了较高的党性观念和自觉性。当然,在党费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个别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个别党员不能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学生党员毕业离校后,一时联系不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关系不能及时转出,也存在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情况;部分支部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中国共产党**大学第二届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范文

**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直工委、农林水系统党委的领导与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现将我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我局机关党支部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较好地完成了**、**、**度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无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年,我局共有党员72名,合计收缴党费12496.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8月份新增2名党员开始缴纳。

**年,我局共有党员71名,合计收缴党费12355.6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10月份1名党员调入开始缴纳。

至**年11月,我局共有党员74名,合计收缴党费11264.18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一名党员于7月份调入8月份开始缴纳,9月份调出停止缴纳,7月份新增5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三年来,现将我局收缴与管理党费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机关党支部,要认识到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的重要性。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相应措施,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每月按时收缴、统计、上缴。

(三)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我局机关党支部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定期自我检查。我局机关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设想。

**-**年,我局机关党支部虽然按照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但在完成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完善,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克服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

1、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宣传教育不够。个别党员对党费的认识不够深入,忙于工作,不能积极主动按时交纳,有时会出现在提醒和催促下交纳。

2、党费收缴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党费收支情况有时不能及时公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及时了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情况。

(二)今后工作设想。

3、加强与兄弟单位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学习与交流,不断改进与完善我局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方式。

学校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中国共产党×××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中国共产党×××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20xx年9月日)。

各位代表:现将中共×××乡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全乡党费收缴情况报告如下: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6100元。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7200元。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11000元。20xx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12100元。20xx年上半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6300元。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42700元,上交市委组织部42700元(均已公布),每年平均递增17。五年来,我乡各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是重视的,建立和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定期上缴,并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从而增强了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党员的组织观念,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前,我乡党费收缴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一些党员没有按照中组部有关交纳党费的新规定足额交纳,少数党员不及时交纳党费的情况依然存在。今后,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按党章和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学校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总公司党委组织部:

2019年分公司党委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坚持做到党费户单独立户,党费户专人管理,会计出纳分开,党费定期收缴,党费专款专用,无借支和滥用党费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底,公司党委党费专户结存xx元。

二、2019年,公司党委党费专账收入共计xx元,分别为:

(一)收缴党费共计xx元;。

(二)银行利息xx元;。

(三)上级党委拨款xx元;。

(四)现金入账xx元;。

(五)银行扣错退回xx元。

三、在党费使用方面,公司党委按照“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的规定,将党费主要用于订阅党员学习教育刊物、开展党员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建设党员教育阵地、补助困难党员等工作。每一笔党费支出都坚持用前申请的原则,每一笔支出都有账可查。

2019年,公司党委党费专户支出共计xx元,分别为:

(一)银行转账xx元;。

(二)学习实践活动用书、资料费、订阅杂志款共计xx元;。

(三)七一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共计xx元;。

(四)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活动补助费共计xx元;。

(五)春节期间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补助费xx元;。

(六)银行收小额账户管理费xx元。

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党委党费专账结存xx元.

特此报告。

学校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存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

第四条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五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六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七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八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九条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递交到集团党委,通过区委市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二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二章党费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四条使用党费要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五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六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七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学校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pc]3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校党组字[20pc]2号)、《武汉理工大学党支部工作条例》(校党字[20pc]32号)等文件要求,学校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将20pc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报告如下:

20pc年1月至12月全校党费收入合计1095152.01元,其中:

1.党员交纳党费1053601.83元;。

2.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下拨20pc年春节慰问困难党员款22377元;。

3.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下拨“七一”困难党员慰问款14126元;。

4.党费利息5047.18元。

20pc年1月至12月全校党费支出合计1041013.76元。其中:

1.党员交纳党费总额的40%上交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共上交421440.73元;。

3.学校留存党费共使用167388.7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20pc年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生病党员等支出70900元;。

(2)拨给部分二级党组织活动经费10000元;。

(3)制作“七一”表彰学生先进基层党组织奖牌、优秀党员荣誉证书支出3000元;。

(4)“七一”慰问困难党员支出40100元;。

(5)为二级党组织和党员购买学习资料、订报刊杂志等支出43383.7元;。

(6)付党费专户手续费5元。

收支相抵后,20pc年度结余党费54138.25元,加上20pc年底累计结存党费627250.23元,截止20pc年底学校党费共结存681388.48元。党费收支由学校财务处负责帐务管理与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学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坚持按制度办事,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建立专帐、定期收缴。学校党委始终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坚持抓好党员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但仍存在个别党员没有按时交纳党费、个别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意识教育,健全党费管理制度,从20pc年1月起,下拨党费比例由党员缴纳党费的40%提高到45%(离退休三个党总支的党费下拨比例仍为100%)。希望各二级党组织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

学校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结合咸阳校区实际,现对咸阳校区党委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咸阳校区党委共有二个党总支,6个直属党支部。其中,附中党总支和离退休处党总支党员党费分别由各总支收缴后直接上缴学校党委组织部并由各总支单独管理和使用。咸阳校区党委直接收缴咸阳校区管委会和继续教育学院教工和学生等6个直属支部的党费。

20pc年咸阳校区党委应收缴6个直属党支部教工35名党员,学生44名党员党费总计4496.10元,按比例上缴校党委组织部3596.88元。20pc年组织部返还党费899.22元,全年支出党员宣传教育电影费450元,累计结余4429.34元全部由财务部专设账户代管。

一方面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照《党章》中对党费缴纳计算的基准、比例、时限等的要求严格执行;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报告单,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进行了通报。

另一方面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党委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因行政管理脱节不能做到按时交纳党费,党委为及时收缴党费,及时对相关人员和支部进行了必要的提醒和催促。我们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县委组织部:

一、规范建账,准确登记。局党委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设置记账科目,以借贷记账法登记入账,准确完整,收缴单据齐全。

二、严格准确,按时收缴。局党委每年初分支部统一编制党员应缴纳党费花名册。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局党委办负责上解,做到基数准确,严格标准,按时缴纳,足额上解,不拖不欠。xx年度,局党委直属5个支部、78名党员,全年应收缴党费9756.4元,实际上解9757元。xx年由于上年津补贴增长,部分党员缴纳比例提高,全年应收缴党费14204.88元,较上年增长45.6%。

三、认真学习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为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局党委先后召开党务工作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使广大党员明确向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备的条件,也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已成为我局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四、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费缴纳规定进行处理”的规定,同时在党内予以通报,以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费自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委员、党建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对xx年以来全镇党员缴纳党费和党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机关、部门和企业的党员,以党员的工资基数为标准,并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全部党员都按照规定比例足额缴纳了党费,农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2元—1元,对有固定收入及机关、部门支部党员1-3月份按收入的0.15%标准执行,4-12月按收入的0.05%执行。对部分困难党员进行了少缴或免缴党费。

2、党费管理严格要求规范。

在党费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规范管理,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各党支部统一使用了《党费收缴薄》,保证了党费账簿规范完善,账目清楚,实行会计、出纳单设,镇党委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3、党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有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支部存在党费收缴、公布不够及时的现象。

我们将在县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限期整改,努力将我镇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党费收缴情况报告

中国共产党×××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中国共产党×××乡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通过2006年9月日)各位代表:现将中国共产党×××乡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全乡党费收缴情况报告如下:2002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6100元。2003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7200元。2004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11000元。2005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12100元。2006年上半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6300元。2002年至2006年上半年,全乡各党组织共上缴党费42700元,上交市委组织部42700元(均已公布),每年平均递增17。五年来,我乡各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是重视的,建立和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定期上缴,并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从而增强了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党员的组织观念,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前,我乡党费收缴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一些党员没有按照中组部有关交纳党费的新规定足额交纳,少数党员不及时交纳党费的情况依然存在。今后,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按党章和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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