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清理汇报(通用22篇)

时间:2023-11-14 14:38:42 作者: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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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省工作部署,计划自20xx年至20xx年底,在全省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对未通过生猪屠宰审核清理并取得新《生猪定点屠宰证》、20xx年度仍在营业的生猪屠宰点,全部列入关停范围。为切实开展好我县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现状及问题。

我县生猪屠宰及主要生鲜肉供应由县世记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包括县肉类加工厂及镇21个屠宰点。县肉类加工厂日屠宰能力300头,年宰杀量约5.6万头;21个屠宰点年屠宰量约1.5万头,从业人员137人。目前,我县生猪屠宰行业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县城老屠宰场迁址新建迫在眉睫。20xx年屠宰场资格清理工作中我县承诺在一年内迁址重建,才保留定点屠宰资格,但目前新屠宰场建设还未实质性启动。

二是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县屠宰场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水及无害化处理产生的废气污染环境、周边居民投诉不断。

三是乡镇小屠宰点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风险。乡镇食品站均建于90年代初期,一直沿用至今,目前各屠宰点的屠宰加工间破旧不堪、设备陈旧,有的屠宰点场地面积不到30平方米,脏、乱、差现象严重,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检疫监管困难重重。乡镇屠宰点多、小、散,年宰杀量最高的20xx头左右,最少的只有180头,平均日宰杀不超过2头,而乡镇屠宰点就有21个之多,严重耗费官方兽医精力,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鉴于以存在问题,为了确保消费安全,我县生猪行业清理整顿也势在必行。

二、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重点。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目前生猪屠宰行业现状,计划重点开展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新屠宰场建设工作进度。目前项目招商、选址、设计正在有序进行。规划新建的定点屠宰场年宰生猪能力30万头。计划年前开工,明年下半年投产。

二是清理关闭无证生猪屠宰点。计划分二年关停到位,20xx年年底,关闭10个屠宰点,20xx年10月底前关闭其余11个屠宰点。

三是规划设置生鲜肉批销点。根据保障供应、分片设置的原则,规划在乡镇新建三个生鲜肉配送站,与无证屠宰点关闭同步实施,确保关停到位、建设到位,积极发展生鲜肉冷链配送服务模式。

四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计划今年11月、明年10月开展二次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农委、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取缔私屠乱宰、非法加工“黑窝点”,打击购销加工病死畜禽等犯罪行为。

三、请求事项。

对关停不合格屠宰点进行补助。根据省市要求,地方财政要对关停到位的不合格屠宰点给予奖补。主要用于屠宰点设施拆除、人员分流等,目前洪泽县已出台奖补政策,每个点奖补12万元,其它县(区)政策也将出台,据了解约在5万元左右。建议我县每个点补助5万元,共105万元。即:20xx年50万元,20xx年55万元。

清理工作汇报

按照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的指示精神,xx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相关人员和镇教育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于4月9日、10日两天时间对我镇学校周边小吃摊、小餐馆和“小饭桌”进行了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周边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经调查发现,学校附近小餐馆缺少市食品安全部门统一颁发的卫生资格许可证,消毒防护配套设施不健全,餐具清洗不彻底,存在少量油污,卫生条件较差,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卫生许可标准。

(二)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杂乱、无秩序。

学校附近流动食品摊再在着脏、乱、差的情况,摊子一走,垃圾满地,加大了人工清理的成本。其所售食品营养价值不达标,达不到国家要求的食品质量标准,直接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部分校园门口食品经营者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不按规定履行查验制度,不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不建立退市制度和下架周转箱,以及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制度,造成食品经营相关制度的缺失,使劣质食品趁机流入校园。

(四)学校和学生对食品安全意识亟需加强。

由于学生对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学校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培训的内容相对较少,忽视了食品的安全教育以及专业培训,硬件软件不达标,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缺乏应有的重视,导致流动摊点屡禁不止。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走进校园进行宣传,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经营户的法律教育,提高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逐户核查,对证照、经营场地等内容进行逐项规范。对已登记的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登记档案。对借证无照或无证无照的经营业者,有严重违法的从严查处,并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办理注册登记,理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把校园食品经营者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三)建立食品安全监察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督站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对于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确保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得到了改善,对于证照不齐全的经营单位进行责令整改或者关停。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督检查制度,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农工办、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全镇20xx年度村组财务及集体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这次财务清理的特点是领导重视、群众关心、重点突出、效果明显。全镇12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已全面清理结束,126个村民小组中有收支的村民小组也清理结束,参加清理的专业人员91名经过民主重新选举产生并持证上岗,这次村组财务清理,从我们检查掌握的情况看,总的效果比较理想,基本上达到了预期效果,不仅清理了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而且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改善了管理,推进了廉政,密切了关系,调动了群众生产积极性,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现将村组财务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我们镇在抓农村财务清理工作中,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把农村财务清理提高到是深化农村改革,开展农村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抓好这项工作,镇领导亲自抓,分工干部配合抓,农经站具体抓,村支部书记坐阵抓,在具体措施上:

一是深入宣传,全面发动。镇先后召开了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专门讨论财务清理,三月十日对理财人员和会计组长进行业务培训,动员如何搞好财务清理。

二是统一部署,明确重点。利用三月份集中力量清理20xx年度的村组财务,并对陶林、朱斗、鲁垛、鉴青、荡口、鲁庄、陈幸等七个村进行重点审计。

三是严明纪律,镇纪委出台05年11号文件:要求从严理财、整顿农村财务、落实农村财务规范化。

四是强化领导,组织力量,深入到村。镇成立了“农村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镇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农村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纪委、司法、农经,财政等部门全面参加。各村也相应成立“村财务清理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镇分工干部每人负责一个村,重点村由镇领导带队,农经中心全力以赴,自始自终参加清理,分工到村同志定期回报,由于领导重视,加之分工同志工作主动,因此全镇财务清理工作行动有力,效果较好。

这次财务清理的时间范围是指20xx年一年的村组级财务帐目,清理的主要内容有财务收支、集体债务、两项往来、专项费用开支、三项资金及专项补助捐款、“两工”管理、固定资产、有价证券、库存悬帐、票据、其它。在这次清理过程中做到五个结合。

三是财务清理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相结合。

五是财务清理与违纪查处相结合,但对帐内查出的问题不要一查就定,要通过多方面调查。做到证据确凿。

通过一个月的清理,清出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村收支结帐不及时,有过年度现象。

(2)民间借款、两项往来居高不下;

(3)有不合理开支现象;

(4)少数事业单位收费不合理;

(5)库存烂帐难以处理。

为了保证财务清理工作的效果,镇党委对清出的问题已作了坚决的处理和落实,这次财务清理中补记收入2笔13600元,补记收入16200元,悬库烂帐17900元,在此基础上并作了及时的财务公开,十二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都有橱窗式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的内容有十五项,具体内容是:20xx年财务收入决算、20xx年财务支出决算、20xx年农户规费上交尾欠、20xx年专项决算、20xx年抗旱排涝费专项决算、20xx年一事一议专项决算、20xx年村组干部报酬、20xx年村级债务偿还专项决算、20xx年粮食直补、三项资金发放、20xx年年末债权、20xx年年末债务、20xx年财务收入计划公开、20xx年财务支出计划、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公示榜、民证理财人员公示榜等主动接受了群众的监督。

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作一汇报。

省市召开“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县纪委作为牵总单位,按照县委要求,迅速行动,细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月××日下午,县纪委组织召开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及××个牵头、责任单位参加会议,标志着我县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动员部署会后,各牵头(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成立本部门本系统专项行动领导组织,细化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目前,各牵头(责任)单位均已成立了领导组织,并将方案、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各成员单位均明确了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单位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其他联系工作。

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了第二阶段,即集中清理、解决问题阶段,各牵头单位正在对照8个方面问题逐项进行清理检查和自查自纠,拉出问题清单。县委、县政府两办结合实际,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责任和整治时限,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组织部对全县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和其他违规问题进行了摸底排查。经排查,282名新进人员均没有发现违规进人问题。对于超编、混编、混岗人员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正在进一步核查之中。公安局对20××年以来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境)问题逐一核对、登记造册,确保娄清底数。目前,共核对出××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有出国(境)现象,均未发现违纪问题。发改局正在责成各成员单位开展自查,并及时将自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账,作为清理整治工作的依据。财政局将清理整顿乱收费、乱摊派,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规配车、用车三项内容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正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自查情况表,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国土资源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找问题、拉清单等措施,对职权范围内以出让方式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17宗土地的清理自查。住建局细化实施方案,将所负责的招投标不规范、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细化到各股室,明确了目标及责任人,责令限期清理到位。

充分利用好《今日》、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简报、“清风”微信平台、“运河清莲”短信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取得实效,并积极向市领导小组上报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目前,已编印简报2期,市领导小组在简报上对我县进行了点名表扬。

下一步工作计划:××月××日上午,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调度会议。会议听取了×个牵头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作了讲话,提出了专项行动要突出存在什么问题、要突出如何解决问题、要突出解决问题的标准三点建议。下一步,县领导小组将根据市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督促各部门细化责任,明确目标,查摆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建立工作例会、工作调度、工作报告等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调度,统筹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清理工作汇报

(三)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信息比对三结合的原则。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执行上级确定的保障标准,确保从20xx年起,我镇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1、政府召开机关干部与村干部大会,统一部署安排,熟悉实施细则和学习低保政策、清理整顿文件。

2、各单位要发挥广播、微信、宣传标语等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政策,增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3、建立线办联村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此项工作负总责,办村干部配合,以各支、村委为执行主体的分工责任制贯穿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全程。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就是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体起立,重新认定。(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召开组长、村民代表会或召集已进低保对象和已申请低保对象人员的会议,宣传政策和清理整顿程序)。

1、个人申请。困难家庭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书面申请;无行为能力或符合条件未及时申请的,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村委会民政专干收集申请书统一上报镇民政办。(6月5日前完成)。

2、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以办点干部和支、村委为主体。在受理书面申请后开始组织核查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入户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采取户主问询、证件查询、住房及财产察看和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低保家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详细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情况,确保入户率达到100%。(6月15日前完成)。

(1)入户核查要做到“八个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开支、致贫原因、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和社会关系必知。

(2)填写收集好“三书”、“三表”。“三书”即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和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是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和申请低保的理由;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是由低保申报对象承诺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等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是由低保申请家庭授权委托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三表”即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是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共同生活家庭所成员的收入及家庭财产等状况。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由保障对象签字,参与调查的相关调查责任人签字确认。

3、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以村为单位组织进行。(6月153日前完成)。

评议时要把握好下列要求:

(1)民主评议率达到100%。

(2)评议成员组成。评议小组成员由办点国家干部、支村委成员、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3)评议流程。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人员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和清理整顿要求;评议中,先由办点国家干部陈述申请低保家庭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上报的低保救助家庭名单;评议后,要将民主评议记录存档,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4)评议结果。整理好评议的第一手文表和相片资料,并按要求上报镇民政办。

4、审核公示。镇民政办、扶贫办对报来的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政策方面的综合审核,比对公安机关户口信息、残联残疾状况信息后,确定好拟纳入低保救助家庭名单,并签署好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加盖镇民政部门公章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级公示栏及集中居住地屋场进行公示,做到公示率100%,公示期不少于7天。待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对象材料要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协同县扶贫办共同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政府将出具书面告之书并送达申请家庭,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最后由低保申请家庭户主签字确认签收。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

1、镇级检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居委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到一个单位,将对所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对核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要求明确时限全部整改到位。

2、县级检查。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乡镇已审核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县民政局协同县扶贫办对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对象进行纳入低保审批。

3、审批结果公示。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将委托政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审批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县级民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进行长期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乡镇、县民政和扶贫部门完善资料,规范档案,形成工作总结,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县市区全面交叉检查和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和交叉验收,以及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估。

各村、居委会要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在今后的低保办理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1、规范家庭收入确认。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2、规范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人、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我县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全镇统一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二)规范公示制度。

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清理整顿后,乡镇、村委会在固定的公示栏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永久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受人口、享受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低保家庭户主、保障人口、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家庭相关信息,由乡镇在低保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

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档案管理。

县民政局、乡镇将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统一存档,乡镇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会及时交接。

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入户调查时填写的“三书”、“三表”。

2、审核审批需提交的表格和材料。

(1)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是管理机关对农村低保申报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的工作表格。

(2)入户调查图片和公示图片等材料。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包含家庭成员户口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村级民主评议材料。

(4)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四)规范动态管理。镇民政办会组织对低保家庭的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核查。

1、年度审查。每年3—5月份组织对低保家庭的成员就业、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做到动态管理到位,低保变更及时有序。

2、不定期核查。对保障比例高的重点村(居委会)对象进行不定期核查;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对群众有异议和信访举报对象即时受理,即时调查核实,即时作出处理。

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026元/人/年的困难家庭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这类家庭可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可以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必须全部按户保障,杜绝人为拆户、分户和合户。

(一)重点做好以下三大类对象的低保纳入工作兜底对象。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文件规定的五个条件、平江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全镇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民发201723号)。

文件规定的补充条件的家庭,整户纳入低保并实行兜底保障。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的认定条件:

(一)以户为单位,精准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精准扶贫家庭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社会保障兜底申请。

1、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2、家庭成员在劳动年龄之内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3、家庭主要劳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还需继续治疗的),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

4、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5、因其他原因致贫,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贫困家庭。

6、有2个或2个以上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中只有一个劳动力且收入微薄,医疗费用长期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7、已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范围,但未按照“六看一听”建档立卡人口以户保足的,整户纳入兜底保障。

(二)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符合上述第6款条件生活困难的,通过乡镇入户调查认可,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群众无异议的,也可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不符合兜底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中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和无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整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

3、上级明确的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一、二级成年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以及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无业一、二级成年残疾人,按申请审批程序以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除此之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三)严格把握政策标准,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的几种类型。

1、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17种现象作清退处理。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线为260元/人月)。

(3)两女结扎户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低保成员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原来享受农村低保时有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且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子女已就业;

(15)原来因患病进入农村低保,但现已完全康复;

(17)群众意见大、对其享受农村低保有异议的。

2、原享受低保救助的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的清退处理。此前,县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的将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首先必须整体退出低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现行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且退出后生活确有困难的按现行政策纳入优抚解困救助,救助标准与原低保标准相同。

3、原成建制纳入低保救助的失地农民的清退处理。此前,县政府为解决重点项目和工业建设项目中失地农民矛盾多、补偿难的矛盾,已将106国道建设中的失地农民纳入农村低保救助,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必须整体退出低保。退出后,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范畴处理。

4、原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的清退处理。此前已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全部退出低保范围。对这类人员中年度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的,由民政部门根据自负费用额度,确定医疗救助标准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具体医疗救助办法待县制定后公布)。

5、平江县四大工程伤残民工,由县移民局具体负责解释及落实。

6、计划生育两女结扎户及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及落实。

三资管理汇报材料

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迅猛崛起,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2017年以来,我们从实际出发,抓住关键环节,强化“三资”管理,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农村基层腐败现象,严格制定村财报账制度,确保村级集体“三资”的规范合法使用,努力实现村级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现将我镇“三资”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2.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2017年5—6月份镇“三资”办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积极开展资源清理,重点是对各村资产、资源进行核对登记、照相录入、建立了台账,实现静态与动态相结合资源管理,积极发挥资源潜在利用价值。

3.实事求是,合理处置

我镇“三资”办规定:每月1日,各报账员到镇总出纳处对账,并于季度末将各村收支情况表在村财务公开栏进行张贴,我镇今年还实行了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四职干部、队长电话名片公开制度,村民对有疑问的收支,随时可以拨打镇纪委、镇“三资”办以及名片上的电话。另外我镇在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配置了一台村级财务智能查账机器,每一村民均可以在机器上查找各村所有的收支、资源、资产的使用情况以及村党务详细资料等,截止目前,已有近80位村民前来使用查账系统,对各自村上的“三资”进行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后均满意而归。我镇这一举措充分提高了群众真正当家作主的地位,从而也对各村财务进行很好的监督。

4.明晰台帐,管好资产

各项管理制度并上墙。

二、使用情况

我镇根据自身情况,规定每村设置一名报账员,每周二、周四到财政所总出纳处报账,村所有收入均须存入集体账户,所有开支村四职干部均须知晓,一般分为以下几类按程序报销:

4、10000元经办人员除报村文书审核,村主任、村书记、驻村干部审核签字外,还需向镇长汇报资金去向。

村上所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均须经过村民理财小组同意后方可开销。我镇纪委会同各驻片领导、驻村干部、“三资办”及村民理财小组随时对各村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各项目资金是否用在实处,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并定期在大会上宣布调查情况。

三、工作成效

虽然实施“三资”管理时间不长,但从较深层次上对镇村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源头上防治了腐败,交给了群众一本明白帐,也还干部一个清白,从而改善了村干部在党员、群众中的形象,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

1.镇村资产家底清,运作有序到位

通过对全镇各村资产、资金、资源的摸底、登记、清产、核资等程序,基本上摸清了全镇家底,在此基础上按资产种类类别建档造册,实行台帐式管理,较好地解决了镇村资产产权不清、帐物不符、资产闲置浪费及被侵占流失等资产不明问题,把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加强了资产管理和处置的透明度。

2.节约了建设成本,资产得到保值增值

村级公有财产处置、承包,均按招投标方式公开、公平竞争进而大大提高了各村集体收入。较为明显的是团林村的机砖厂承包,原来每年租金仅为2000元,实行招投标后租金高达40800元;金藏村鱼塘的租金在原有3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0万元;刘坡村门市租金每年增加了8500元;宿场村鱼塘租金由每年500元增加到每年2500元。

3.遏制了违规违纪现象,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推行“村财托管”和公开招投标后,财权和事权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监督管理,既有效遏制了违规违纪现象,又防止了公有资产的流失,还约束了村集体非正常性开支,减少了铺张浪费,贪污腐败以及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现象。

4.管理有序监督到位,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通过清产核资、村财托管、公开招投标的运作模式,达到了“村

务公开、决策民主、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工作要求,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同和拥护,群众集体上访明显减少,对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起到较大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1.“三资”管理工作力量薄弱。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需要充实,业务素质需要加强。村委会财会队伍也不稳定,业务水平不平衡。

2.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合同条款不够完善,集体利益可能会得不到有效保证。

3.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三资”管理的公开还需要加强,登记的台帐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

五、对策和建议

1.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我们将把提升基层干部和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定期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有效的增强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本领。

2.加强监管,净化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集体资产和资源、债权债务等管理制度,确保村民代表会、村设理事会等民主管理组织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一)支出入账要严格把关。“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三资”委托代理服雾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二)农村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要及时入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

(四)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拒绝。

(五)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清理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劳动保障等四部门统一部署,我区从20__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规范职介和用工行为为目的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打击了职业介绍领域中的不法行为,使劳动者就业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现将我区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作了汇报,得到了区政府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区上迅速成立了“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劳动保障局杨大怀局长担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张永生副局长、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马少波、区人事局副局长李家鳌、工商局汉滨分局副局长马丽担任副组长,区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我区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有效开展专项行动奠定了基础。

一是建立起协调联动机制。我局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认真做好了行动前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接到通知后主动与公安、人事、工商三部门取得联系,就如何有效开展工作相互进行探讨和研究,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制定方案明确了各自任务和职责,确保了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抽调精干力量,联合执法。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区劳动、公安、人事、工商抽调和指派单位精干人员,分别组成三个个联合执法组,对老城、新城、江北等职介机构、用工单位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整顿。行动中,区劳动、公安、人事、工商四部门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纠正和查处,有效地遏制了我区职介和用工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出和谐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氛围。

三是重点打击和全面清理整顿相结合。我们按照《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区23家职业介绍机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整顿,对存在有违法行为的,但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群众举报投诉和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且情节严重的,予以了重点打击。2月中旬,我区劳动监察部门对已吊销职介许可证仍在继续从事职介活动的原彩虹职介所给予了坚决的打击,收缴了其所有非法招工信息和广告牌,并没收非法所得600余元。

四是清理整顿和宣传相结合。在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活动的同时,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增强职介机构和用工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提高求职者辨别真假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提高了政策的社会熟知度,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违法职介和用工行为的发生。活动期间,我区先后在火车站、中心广场、五里镇等地开展大型宣传活动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

一是对打击对象进行了果断查处。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并列入重点打击对象的8家职介机构和2家用人单位予以了果断处理,其中公安部门查处诈骗求职者财物案件共2起,立案侦查了1起;劳动部门查处违法职业介绍管理规定的违法案件8起,责令退还求职者求职费用0.8万元,处理违法职介机构罚款共计1.6万元,并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2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了1家职介机构营业执照。

二是对“黑职介”进行了依法取缔。共对2家未取得职介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职介活动的黑劳务组织依法进行了取缔,并依法追究了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三是依法加强了职业介绍的管理。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年终年检工作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职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早着手、快处理,预防和杜绝违法职介活动的滋生蔓延。同时开展评定“放心职介机构”活动,让各职介所在评比中找不足,找差距,从而达到进一步规范职介行为的目的。

四是部分用工单位的招用工行为得到规范。此次行动,共对37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了1起诈骗求职者财物案件,1起以招录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案件,2起非法使用童工案件。在查处过程中,通过积极宣传政策,讲解政策,让各用人单位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合法用工的重要性,从根本和源头上避免非法用工行为的再次发生。

五是劳动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通过此次专项整顿活动,在我区范围内的私招乱聘、胡乱发布招工信息、违法违规职介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扼制,乱收费、骗取求职者财物的行为急剧减少,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在社会上营造了一个优美的求职择业环境。

乡镇三资清理工作汇报

在旗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我镇高度重视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把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作为加强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阳光村务工程”的助推器,在确保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机制。针对我镇20个村的实际情况,成立了8个以包村领导任组长、包村干部任副组长、各村大学生村官为成员的“三资”清理登记工作组,每个小组负责2—3个村的“三资”清理指导工作。同时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村民大会表决,成立了20个村 “三资”清理清查工作小组和核实小组。

镇政府考虑到我镇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涉及村社较多,任务量大较大的实际情况,镇政府于3月4日召开了“三资”清理工作推进会议,分析了各村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镇业务指导员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查漏补缺并进行了进一步的业务指导,促使我镇“三资”清理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

目前我镇20个村完成了“三资”清理资金和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大部分村已着手进行资源清理工作,个别村土地资源界限不明确,正在着手确权。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上不规范,一些多年前购置的资产早已丢失或损坏,却未按照程序予以核销。二是村级债权债务化解难,由于大部分村集体收入少或没有,因此历史欠账无法偿还。

建议“三资”清理业务主管部门对村级会计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进一步促进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扎实的做好 “三资”清理工作,在工作中坚持依法清查、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集体“三资”管理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将有关清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上来,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对三资清理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动员。及时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联系点。真正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组织机构健全到位、具体方案落实到位、干部力量充实到位。《新区镇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村。新区镇 “三资清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杨话、镇长陈武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陈旭,党纪委书记张小王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并明确了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为指导员和联络员。各村“三资”清理小组人员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确定。

二、广泛宣传途经,营造良好氛围

全镇共35个村,3.9万多人口,工作量大、任务重。召开了

由全体镇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会计参加的. “三资”清理培训会议,参会100人次,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各村也积极行动,分别召开由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各村组召开会议共57次,参会520人次,张贴标语横幅97条。通过政府发放明白公告进行大力报道和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变被动清查为主动清查,变上面要求为村民要求,变部门工作为全民工作,为“三资”清查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搭建清查的思想平台。

三、实施具体、确保清理质量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农村“三资”清查质量。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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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汇报

在襄城区政府任副区长的支持下,在区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共出动执法人员14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0台/次,发案79起,查获“非法三烟”1903.3条,其中假冒烟1874.2条,烟1条,非渠道进货烟28.1条,案值157766.10元。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2月下旬以来,全局上下连续作战,保市场、争销售,舍小家顾大家,几乎没有休息过星期天,部分职工家属多有微词,同时春节将至,个别专卖人员认为再到经营户店中检查,担心影响客户满意度,针对这些厌战和畏难情绪的存在,结合元月27日市局20xx年度工作总结暨20xx年工作大会精神,以及省局关于继续抓好春节期间打假、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并结合襄城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20xx年专卖工作职责,以及省、市局打击非法经营、保证市场净化的决心,使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消除了厌战和畏难情绪,市场清理整顿一直坚持到2月8日(腊月三十)中午,才回家过年,经过休整,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五)中队就进入了市场,投入了新的战斗。

一是户管中队全体户管员在与客户经理进行走访过程中,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经营户经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二是每天向三个客户经理部了解,掌握各线路的销售情况,通过以上掌握的各片区及经营户的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市场清理整顿线路,使专卖管理真正起到为业务销售保驾护航的作用。

襄城的荆州街、东街以及几个大型宾馆,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是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危区,特别是荆州街、东街通过几年的整治,其销售手法也在不断的变化,由明转暗,转换交易地点,变的更加诡密,加之春节期间又是其销售非法“三烟”的高发期,结合这些特点,在春节期间的清理整顿中,我们一是对卷烟经营户店面旁的非经营卷烟门店面进行检查时,以工商部门为主进行检查,烟草、公安配合。(由于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非法经营卷烟的店主,往往拒绝烟草入店进行检查);二是增加清理频率,变换清理时间;三是雇请外来车辆对该地区进行盯守,以防止店外交易,通过这些手段,有效遏制了该地区非法“三烟”泛滥的势头,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元月15日以来,在该地区其发案13起,查扣各类高档非法“三烟”138.3条,案值23944.5元。2月6日、2月7日(腊月28、29)两晚共查扣各类非法“三烟”101.8条,案值20912.00元。其中2月6日晚在襄城区经侦队刑警的配合下,在襄城西街一物业小区内揣掉售假窝点1个(一次性查扣卷烟的数量在50条以上的为窝点性案件),查扣15个品种的假冒卷烟,卷烟共计60.8条,案值10715.元。

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我公司积极行动,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教育局高度重视,我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共同与各部门负责人逐一进行了工作谈话,再次宣讲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求各部门领导亲自抓,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二、加大力度,政策宣传。

宣传设立“小金库”的危害性,宣传可能私设“小金库”的部门处室人员,宣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对设立“小金库”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集中对部门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四、完善制度,强化约束。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制度约束私设“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小金库”治理,“治”是手段,“理”才是目的。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深入地剖析检查发现的问题,从行政、人事、业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方式等多个方面,认真研究现行制度与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制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财务管理的措施。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秩序,确保经费收支规范,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起“小金库”防范治理长效机制,同时要求各部门工作中严守四项财务纪律:一是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各项收支全部纳入财务预算统一管理,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实行收缴分离,取得的收入要及时足额上交财政专户储存;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核各项支出原始凭证,入账凭证必须是核定的发票,严禁白条入账,对单位收支情况要实行定期公开,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四是严格执行采购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不按规定自行采购。

五、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在整改落实阶段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着重看列入治理范围的单位是否都进行了自查,达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的.要求。此次“小金库”治理工作本着“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并坚决执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照“小金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查自纠“回头看”两条政策规定,认真进行整改。主要是:是否将“小金库”资金或资产纳入国家规定的账薄内,统一登记和核算;对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小金库”,是否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坚持了“四不放过”:群众举报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违纪违规问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治理工作整改到位。做到了“三个归位”,即所有被清理的“小金库”资金归还财政、统一津补贴后仍发放的津补贴清理归还财政经营收益没有上缴财政的资金及时上缴财政,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组织落实,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七、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把私设“小金库”行为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评的内容,严格考评,落实责任追究。

我公司治理“小金库”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跟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相比,还需要改进和提高。今后,我公司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严防“小金库”死灰复燃,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贡献。

乡镇三资整治工作汇报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x农发〔20xx〕137号)的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化、民主化、长效化和规范化,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芦山实际,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县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芦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三资”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指导各乡镇、村也成立各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我局结合芦山实际,在市上制定下发《xx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芦山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建立了检查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三本台账”,台账中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实行销号制度,整改落实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措施真正的落实到位。

开展工作以来,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查组采取不定期的抽样检查、督促乡镇自查、开展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8次,派出督查人员39人次,共检查涉及9个乡镇的40个行政村、7个社区,共发现“三资”管理突出问题11个大类(归类统计)77个,截止9月20日,全县9个乡镇共整改问题75个,还有2个问题在整改中。县“三资”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促力度,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农村清理垃圾汇报

优秀作文推荐!11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广四川、山东等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验,部署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使全国90%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提出具体要求。

陈政高指出,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党中央、国务院所期,中央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广大农民所盼,农民群众要求治理“垃圾围村”的基本要求,必须要满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环境保护所需,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必须予以解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我们所能,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经济实力、有财力解决这一问题。

抓好5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工作繁重,一定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陈政高要求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做好汇报,一定要争取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当地领导亲自抓,是我们做好这项工作的保障;二是一定要建立稳定、可靠、高效的体制和机制,将这项工作长久抓下去,确保经费、人员、运行可持续,达到并保持质量、水平;三是一定要有经费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仅要争取到资金支持,更要用好这笔资金,让它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四是一定要有一支队伍,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五是一定要实行垃圾减量化,既可得到资金,也可减少垃圾处理的`成本和压力;六是一定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有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参与,有广大农民的支持,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万事俱备;七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一定要定期通报情况,定期督察、约谈、必要时还要和当地党委、政府沟通情况,逐省组织验收、发证,逐省推进治理工作。

会上,四川、山东等级地交流了经验,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环卫中心介绍了不同地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实例。中宣部、中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全国妇联有关司局代表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清理工作汇报

按照《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农经发[20xx]7号)、广农业[20xx]108号文件净胜,我镇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有关问题的处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向村级组织收费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现将此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纠正和查处以各种名目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行为,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取消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升级活动,建立和完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和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村级农村和谐稳定。

为开展好此次清理整顿活动,我镇迅速成立了以镇纪委、农业、财务等部门的联合清理整顿小组,由镇纪委书记刘燕任清理整顿小组组长,镇纪委委员、分管农业副镇长兰道波认清理整顿小组副组长,镇纪委委员武昌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黄志坚、农经站余洋阳、镇财管所出纳刘丽君任成员,清理整顿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由农经站余洋阳负责日常工作。

针对清理内容及对查出问题的处理原则,我镇组织镇清理整顿小组集中学习了此次专项活动清理重点,并对清理工作进行的培训,使每个小组成员都明确清理重点。

(一)清理内容。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镇此次清理整顿重点是对20xx年1月1日以来(以发票或收据日期为准)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主要内容包括:

1.应由地方政府承担或配套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转由村级组织承担;。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求村级组织提供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等;

4.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

5.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

(二)处理原则。

5.对各种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各地应一律取消;

6.对村级组织向农民多收或不该收的款项,各地应如数退还农民。

清理整顿小组成员分成两个组,经过五天的时间,通过查看会计账簿、凭证、发票,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村镇干部群众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向我镇九个村级组织收费情况以及村级组织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排查,整理相关线索。同时我镇开通了举办电话5840115,24小时接受举报。在此次清理整顿活动未发现违规问题。

1、缺乏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应尽快建立并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

2、需建立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办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成立于20xx年2月,额定编制15人,借用国土、城建共计3人,临时招聘人员18人,领导4人,其中(主任、支部书记编制在县城建局),截止目前单位共有干部职工38人。

单位成立至今,因资金匮乏等原因,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用房,20xx年至今连续5年都是租用的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作为办公用房。工商局分局大楼(第5层)共有10个房间,共计面积211.9m2,其中领导办公用房有3间,面积55.9m2;综合秘书股、法规监察股、“两违”清理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房屋征收股、财务室、执法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8个股队人员合并在6个办公室,总面积128m2,大部分都是6人一间办公室;会议室一间,占地面积28m2。我办科级以下人均办公面积仅3.76m2,没有超标。

根据文件要求,正科级干部最大使用面积18m2,副科级干部最大面积12m2,经7月28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现场测量,我办主任办公室面积20m2,超出面积2m2,书记办公室15.9m2,超出面积3.9m2,但由于我办办公用房系租用,实行一年一租,并要求我办在租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性质、用途,因办公室用房紧张,没有单独的档案室及其它配套服务用房,全部增设在领导及其它办公室。

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我镇用两年(至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根据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监管办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不得拒绝。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健全组织,宣传发动,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干群基础。

过去由于实行分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村组财务、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干群关系紧张,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不断发生,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制约全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党委、政府把此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视为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重大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深入调查,集思广益,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在开展“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前,我们从全镇抽出40多名群众代表,和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利用两天时间,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镇经验,制定出《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六个阶段进行:1、宣传发动;2、调查摸底;3、集中整改;4、规范管理;5、总结经验;6、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顺利推进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我们依托财政所,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政所长兼任服务中心主任。按照现代化办公要求,投资2万多元对办公场地进行重新装修;办公室进行了粉刷,并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建成设备齐全、服务优良、电算化程度高的委托代理务中心办公场所。

为顺利完成“三资”清理工作,我们主要抓好了四个环节: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摸底方案;2、成立财务审计小组,按照“纪委监督、三资办牵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工作;4、落实专人负责,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员,负责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漏洞。

各村“三资”清理工作结束后,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工作进行了评比验收,召“三资”工作专题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了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村机动地、闲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统计工作中,只依据原来的统计数据,未重新统计,导致出现遗漏现象;部分村在对“三资”统计情况公示时未公示明细,群众产生疑虑;部分村在召开群众大会时违反规定,参与群众代表未达到全村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限定各村在两天内完成整改。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巩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成果。

为使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真正实现“开花结果”,我们加强了对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报帐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同时,制定了《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镇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了“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在制度建设中,实行村财乡管,我们突出抓好财务开支申报审批、审计制度,堵塞漏洞,拒绝不合理开支,做到“八个不付款”:即没有单据不付款;未经主管领导审批不付款;超越权限不付款;开支不当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数量、金额不清不付款;单据涂改不付款。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三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户核算”,不干涉单位的内部事务,依靠制度、票据、技术手段完成工作,实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但规范了管理,加强了约束,同时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我们深刻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员落实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保证;镇村配合、上下联动是做好“三资”工作的关键。实行“三资”委托管理后,规范了村组集体“三资”运营,保护了农村“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了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总的来看,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此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清理垃圾汇报

以来,乡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县委、政府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创建优秀乡村的指示精神,通过增添措施,加大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全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几年来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在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迅速组织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各单位、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工作到村,责任到人,任务到户,增强每位责任人和任务人的责任总和使命,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讨论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全面提升对该项工作的认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接受国家验收目标的实现。

1、召开动员大会。乡党委、政府于4月17日召开了全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动员会,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安排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各单位各村委在4月18日全面召开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动员大会。

2、进行广泛宣传。乡村总共书写岩标100余幅,布标35幅。办专栏21个,召开广播专题会300余次,通过闭路电视宣传100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张贴农户墙上宣传资料13000余份。

进一步健全了任务目标的考核细则,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乡上制定了经费投入长效保障机制,建立检查评比考核机制,建立保洁队伍和保洁制度,指导各村社制定自己的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书和保洁员保洁和工资制度。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要求各村社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按照工作进度开始周考、月考、季考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加强工作保障。积极争取资金,添置环卫设施,场镇扩建垃圾转运屋投入10000元,场镇添置垃圾分类箱0余元,环卫车辆投入17000余元,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村级集体适当补贴等方式。通过这几项的投入加大了财力保障,制定工作方案,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职责,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纪律保障。

(二)组建环卫队伍。在去年环卫队伍基础上,场镇增加环卫队伍2人,场镇管理人员增加4人,环卫作业经费由场镇、村社按“社会融资、居民自筹”的原则自行解决,场镇环卫工人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做到每一个村1名保洁员,2名卫生监督员,每个社配备保洁员1人。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增加力量,提升了生活垃圾的收集率。

(三)建设垃圾池。全乡15个村修建垃圾池110余个,配备村组垃圾桶360余个,农户自备垃圾桶8200余个,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就近收集、便捷清运。现已经建成并全部投入使用。垃圾池建成后全乡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5%以上。

(四)垃圾分类箱添置。结合场镇实际,对场镇垃圾分类箱进行添置,共计40余个。通过垃圾箱的添置,增加了场镇环卫设施,有利于场镇环卫保洁人员工作的开展,减少了工作量,进一步便于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五)配备环卫车辆。场镇新配备了1辆垃圾清运车,15个村各配备了2辆环卫手推转运车,共计30辆。通过垃圾清运、转运车的配备,大大地增加了垃圾的清运速度。

党委、政府采取“农户社评、社组村评、村级乡评”的办法实生周评,对评出的“优美户”和“较差农户”,实行流动红旗进行奖惩,乡共奖励“优美户”2000余户,“较差农户”1000余户,对各村下达整改通知书20余次,约谈工作不实的干部5人次,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较差的农户点名批评100余户,闭路电视曝光较差农户300余户,通过这些方式,加大考核村干部,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个别干部还不够重视,部分群众的环保意识差。二是经费投入不足,现如今乡镇财力比较薄弱,长效管理需要的经费得不到落实。三是畜禽污染较为严重,大部分的农村污水、畜禽粪便、杂草乱跺等长期任意排放,短时间清理较为困难。

清理工作汇报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雨水充沛,林区及其周边草木生长茂盛,可燃物急剧增加,给森林防火带来了更大工作难度。当前即将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区周边可燃物,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缘防火隔离带开设和林区周边坟头可燃物清理工作。

实践证明,开设山下林缘防火隔离带是阻隔林外用火进山入林、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的有效措施。全市所有生态公益林必须全部在林缘地带开设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开设要以林缘环山路、自然障碍物等为依托,开设宽度不得低于20米,隔离带内荒草等各种可燃物必须全部清理干净。防火隔离带开设可采取割除、烧除可燃物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草高草密及重点火险区域,要将杂草先行割除后,再划成若干片段烧除。

坟头墓地历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高危区,据统计,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林火占到了林火总起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对坟头墓地周围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根除火患产生的物质基础,可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这次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主要是指林内所有坟头及林缘500米以内的坟头,清理面积要以坟头为圆心划圆、半径最小米,特殊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地扩大清理范围,直至消除火灾隐患。林内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必须采取割除方式,严禁点火烧除;林缘区域坟头墓地可燃物清理可采取割除与烧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清理工作汇报

(三)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信息比对三结合的原则。

(一)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全面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严格执行上级确定的保障标准,确保从20xx年起,我镇农村低保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1、政府召开机关干部与村干部大会,统一部署安排,熟悉实施细则和学习低保政策、清理整顿文件。

2、各单位要发挥广播、微信、宣传标语等各类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政策,增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3、建立线办联村的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此项工作负总责,办村干部配合,以各支、村委为执行主体的分工责任制贯穿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全程。

(二)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5日)开展全面清理整顿就是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体起立,重新认定。(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召开组长、村民代表会或召集已进低保对象和已申请低保对象人员的会议,宣传政策和清理整顿程序)。

1、个人申请。困难家庭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书面申请;无行为能力或符合条件未及时申请的,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村委会民政专干收集申请书统一上报镇民政办。(6月5日前完成)。

2、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以办点干部和支、村委为主体。在受理书面申请后开始组织核查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入户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采取户主问询、证件查询、住房及财产察看和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低保家庭逐一进行入户调查,详细记录申请人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生活等情况,确保入户率达到100%。(6月15日前完成)。

(1)入户核查要做到“八个必知”。即家庭成员户籍现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开支、致贫原因、病残诊断、看病就医情况和社会关系必知。

(2)填写收集好“三书”、“三表”。“三书”即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和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困难家庭低保申请书是由申请家庭书面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和申请低保的理由;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诚信承诺书是由低保申报对象承诺家庭收入和财产申报等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并承诺当家庭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岳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是由低保申请家庭授权委托民政部门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公积金、社保、通讯及水电支出等多方面信息。“三表”即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声明表、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声明表是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共同生活家庭所成员的收入及家庭财产等状况。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情况表包含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情况等信息,由保障对象签字,参与调查的相关调查责任人签字确认。

3、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以村为单位组织进行。(6月153日前完成)。

评议时要把握好下列要求:

(1)民主评议率达到100%。

(2)评议成员组成。评议小组成员由办点国家干部、支村委成员、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低保困难户代表以及各村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3)评议流程。评议前,要组织评议人员进行培训,宣讲低保有关政策和清理整顿要求;评议中,先由办点国家干部陈述申请低保家庭基本情况,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上报的低保救助家庭名单;评议后,要将民主评议记录存档,民主评议记录包含民主评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评议结果,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对评议结果负责。

(4)评议结果。整理好评议的第一手文表和相片资料,并按要求上报镇民政办。

4、审核公示。镇民政办、扶贫办对报来的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政策方面的综合审核,比对公安机关户口信息、残联残疾状况信息后,确定好拟纳入低保救助家庭名单,并签署好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加盖镇民政部门公章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级公示栏及集中居住地屋场进行公示,做到公示率100%,公示期不少于7天。待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对象材料要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协同县扶贫办共同复核、抽查和审批。建立审核结果书面送达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政府将出具书面告之书并送达申请家庭,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做好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最后由低保申请家庭户主签字确认签收。

(三)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

1、镇级检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居委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到一个单位,将对所有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对核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予以通报,要求明确时限全部整改到位。

2、县级检查。由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乡镇已审核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县民政局协同县扶贫办对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对象进行纳入低保审批。

3、审批结果公示。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将委托政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审批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县级民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并进行长期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省市检查验收阶段。

乡镇、县民政和扶贫部门完善资料,规范档案,形成工作总结,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县市区全面交叉检查和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和交叉验收,以及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估。

各村、居委会要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政策实施,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在今后的低保办理中将坚持以下原则:

(一)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1、规范家庭收入确认。家庭收入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及其他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劳务活动所得收入)、财产性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林地出租、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出售出租等收入及其他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林业补贴、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收入及其他转移性收入)等全部可支配收入。

2、规范家庭财产评估。主要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土地、房产、农机、车辆人、家电等资产。家庭财产状况超过我县规定的标准,不予享受低保。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xx]12号)文件精神,全镇统一低保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办法,明确收入排查范围,出台行业认定标准,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并提出家庭财产状况具体标准。

(二)规范公示制度。

政府负责公示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清理整顿后,乡镇、村委会在固定的公示栏对辖区低保对象进行永久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居住地址、享受人口、享受标准等;县民政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低保家庭户主、保障人口、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信息,并向乡镇提供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各行政村低保家庭相关信息,由乡镇在低保家庭居住地长期公示。

对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对象,单独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档案管理。

县民政局、乡镇将严格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要分别建立低保电子、纸质档案数据库,所有档案资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低保情况异动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做到资料真实,有据可查,程序严格。纸质档案报县民政局审核后交乡镇统一存档,乡镇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异动时,档案会及时交接。

低保对象档案需包含以下内容:

1、入户调查时填写的“三书”、“三表”。

2、审核审批需提交的表格和材料。

(1)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是管理机关对农村低保申报对象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的工作表格。

(2)入户调查图片和公示图片等材料。包含公示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异议情况说明及公示的实地图片信息。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书。包含家庭成员户口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村级民主评议材料。

(4)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包含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信息。

(四)规范动态管理。镇民政办会组织对低保家庭的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核查。

1、年度审查。每年3—5月份组织对低保家庭的成员就业、收入、财产情况进行一次年检复审,并根据年检复审情况作出低保金停发、减发或增发的决定。做到动态管理到位,低保变更及时有序。

2、不定期核查。对保障比例高的重点村(居委会)对象进行不定期核查;同时,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对群众有异议和信访举报对象即时受理,即时调查核实,即时作出处理。

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026元/人/年的困难家庭整户纳入农村低保,这类家庭可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可以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必须全部按户保障,杜绝人为拆户、分户和合户。

(一)重点做好以下三大类对象的低保纳入工作兜底对象。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文件规定的五个条件、平江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全镇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民发201723号)。

文件规定的补充条件的家庭,整户纳入低保并实行兜底保障。社会保障兜底对象的认定条件:

(一)以户为单位,精准扶贫对象中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精准扶贫家庭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社会保障兜底申请。

1、家庭成员全部是老年人(6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或其赡养、抚养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无赡养、抚养能力的。

2、家庭成员在劳动年龄之内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

3、家庭主要劳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还需继续治疗的),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

4、非农村低保和扶贫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主要劳动力死亡、重残等致贫,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

5、因其他原因致贫,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贫困家庭。

6、有2个或2个以上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中只有一个劳动力且收入微薄,医疗费用长期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的家庭。

7、已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范围,但未按照“六看一听”建档立卡人口以户保足的,整户纳入兜底保障。

(二)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符合上述第6款条件生活困难的,通过乡镇入户调查认可,村(居)委会民主评议群众无异议的,也可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2、不符合兜底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中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和无其他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整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

3、上级明确的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一、二级成年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以及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无业一、二级成年残疾人,按申请审批程序以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除此之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三)严格把握政策标准,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的几种类型。

1、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17种现象作清退处理。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人均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线为260元/人月)。

(3)两女结扎户成建制纳入低保的群体;

(4)家庭低保成员死亡未及时申报的;

(8)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10)原来享受农村低保时有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已毕业的;

(13)子女已成年且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子女已就业;

(15)原来因患病进入农村低保,但现已完全康复;

(17)群众意见大、对其享受农村低保有异议的。

2、原享受低保救助的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的清退处理。此前,县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的将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首先必须整体退出低保。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现行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且退出后生活确有困难的按现行政策纳入优抚解困救助,救助标准与原低保标准相同。

3、原成建制纳入低保救助的失地农民的清退处理。此前,县政府为解决重点项目和工业建设项目中失地农民矛盾多、补偿难的矛盾,已将106国道建设中的失地农民纳入农村低保救助,按照省政府现行清理整顿政策,此类对象属于此次清退范围,必须整体退出低保。退出后,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范畴处理。

4、原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的清退处理。此前已享受低保但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病患者,全部退出低保范围。对这类人员中年度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的,由民政部门根据自负费用额度,确定医疗救助标准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具体医疗救助办法待县制定后公布)。

5、平江县四大工程伤残民工,由县移民局具体负责解释及落实。

6、计划生育两女结扎户及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及落实。

长期不上班和不能正常出勤员工整顿材料按照xx公司《关于对长期不上班和不正常出勤员工进行整顿清理的通知》文件精神,xx公司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积极推进,现把工......

乡镇三资整治工作汇报

20xx年区农环办在市农环指挥部的正确指导下,在区美好乡村田园都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的关心下,在远郊五个街镇的大力支持共同努力下,以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坚持做到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并重、治标与治本并举,在巩固前期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在完善管理环节的前提下提升标准,农环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在我区环卫城乡一体化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从规范软件资料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和考核;加大镇容村貌整治等多个方面对农环整治管理工作作了进一步要求,并明确完成时间和步骤。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的标准,实现农村环境综合管理的长效化。

在巩固提升大圩样本点的基础上以烟墩街道为新的突破口,面向全区全面深入推进,主要开展了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开展“净化”工程。我区部分街镇由于地处偏远,空旷,成了泔水猪的养殖基地,如机场南环沿线、十五里河沿线、监狱等,大量的粪便和污水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20xx年,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理、规范养殖行业的整治行动,拆除猪圈5000余平米,迁移生猪16000余头,解决了农村环境的最大污染源,极大的改善了农村环境。

三是开展“靓化”工程。重点加强对高速沿线、城市出入口、街镇村居所在地的立面粉刷和招牌整治工作,20xx年我区已完成了墙面刷白120000余平方,拆除改造店招标牌360余块约1500平米。

四是开展“硬化”工程。为加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改善群众出行,在区、镇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投资近千万元,对我区席井支路、黄平路、望城岗路,陈宗一路、田埠支路、圩西路等村庄内部道路进行了维修和改造,并对道路沿线的部分沟渠进行硬化和封闭。

五是开展“亮化”工程。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群众,解决夜晚村民出行照明问题,各镇村积极筹措资金在主要道路上试点安装了2600余盏40瓦的太阳能路灯。路灯可根据光线强弱自动控制开关,只要有光线就可以充电,蓄满电后连续几个阴天也能正常照明。解决了村民夜间行路难的问题。

六是开展旱厕改造。根据我区旱厕改造实施方案,改变入厕难和改善公厕环境,经统计实施农环整治的5个街镇共需拆除旱厕76座,新建公厕25座,改造公厕29座,目前j街镇旱厕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我局负责在老城区建设的8座生态公厕也完成招标工作,预计年前将投入使用。

1、管理机构、保洁队伍建立健全。

目前,全区五个街镇49个村居全部建立了保洁站(办)。并结合市行政村专职保洁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落实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农村保洁员数字库,在环卫城乡一体化400:1的人员配备标准上,要求街镇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按照300:1或更高比例合理增配环卫工人,目前全区共配备环卫工人533名。

2、设施设备配齐配全,运转正常。

目前,5个街镇环卫基础设施全部配套到位,共配备240l垃圾桶6517个、3吨后装挂桶式垃圾压缩运输车12台、高压冲洗车3台、电瓶保洁车110台、电瓶挂桶式收集车16台。同时,镇路垃圾转运站、大圩镇花园路垃圾转运站、街道汪潦垃圾转运站、烟墩街道(滨湖新区)玉龙路垃圾转运站全部运转正常,垃圾收集转运快捷高效。

3、环卫管理机制运行规范。

目前,五个街镇“组保洁、村(居)收集、镇(街)集中、区(城管局)统一转运”的运行模式已全部建立,运行正常。、大圩、烟墩、还对垃圾收运和部分道路实行了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高了环卫作业效率。为加强农村环境日常管理,区、街考评督查机制已全面落实到位,街镇建立了对村居的日常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直接与环卫管理经费挂钩,其中镇为激励村居加大整治力度,拿出专项考核经费,对在每月考评中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给予10000元的奖励,得分在80-90分之间的,给予5000元的奖励,此举大大激发了村居的工作热情。区农环办不定期对各街镇农环整治工作进行暗查,并坚持每月对街镇开展一次明查,对五个街镇进行打分排名并面向全区通报。

为确保农环整治运行正常,经费保障是关键,为此我区出台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经费的投入保障。对在农环整治中基础设施投入部分,政府拿60%资金。垃圾清运按每吨24元给予补贴,保洁人员工资按常住人口数每人每年10元标准拨付保洁补贴。这两项费用纳入到区财政经常性工作预算,每年合计约508万元。对一些重点区域的重点整治,区城管局还从节约的费用中拿出部分予以奖补。20xx年我区农环整治投入各项资金约4000余万元。

自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来,广大群众坚决拥护积极参与,家家户户都自备了垃圾桶,每天都自觉将垃圾倒进镇村设置的垃圾桶。群众之间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20xx年9月,我区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的方式,对该项民生工程进行了督查评估,98%的受访群众认为日常投放垃圾比较方便,表明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比较科学合理;96%受访群众认为清扫保洁队伍比较尽责,清运垃圾及时、干净,表明清扫保洁队伍作用发挥比较正常;100%村居将清扫保洁相关制度上墙,考勤、督查记录完善。外在生活环境的改善,也促进了广大村民思想观念转变,大家更加自觉接受文明的生活方式,更加注重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文明生活方式蔚然成风。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美好办”的指导下,我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在全市考核评比中始终保持着较好的成绩,20xx年1至10月份,在全市七区(四个城区三个开发区)的统一考核中,4、5、6、7月连续4个月获得第1名,总共取得7次第一名的`好成绩,目前综合得分全市遥遥领先。

一是进一步加大”美好乡村”建设的宣传力度,提升环境的同时提升村民的文明意识。

二是根据区“三线三边”整治要求,依据《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重点开展“三线三边”的环境综合整治,同时加强薄弱区域的墙体出新及破旧招牌、遮阳雨篷的拆除改造等,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的同时全面提升整治标准和效果。

三是大力推动典型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效果明显、特点鲜明、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20xx年街镇村居所在地和循环道范围农环整治工作要全面提档,每个街镇要重点打造2个以上村居为样本点,每个村居至少要重点打造1个自然郢,以点连线、以线带面,促进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是继续优化农环整治环卫配套设施,20xx年计划为大圩镇、烟墩街道、骆岗街道各配置1台洒水车,用于道路冲洗降尘,增配环卫电瓶保洁车50台,逐步实现农村保洁机动化。

五是进一步深入探索环卫城乡一体化长效管理模式,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管理、作业从现有的村居负责向专业化、市场化转变。

农村清理垃圾汇报

6月5日,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查组到我办检查,检查中发现我办垃圾池建设有些滞后,阆剑路、阆升路等路段存在较多垃圾,一些村居日常保洁不到位等问题,被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通报,此事引起我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对全办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工作,采取如下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长效机制。我办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配备人员,还制定了《江南街道办事处卫生检查评比实施办法》,落实长效机制,制定了卫生检查评比评分细则。突出奖惩,提高标准,对总评分在90分以上的取前三名给予经费奖励,对评分在85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村居组织绩效考评。为使检查评比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我们还抽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体协代表充实卫生督导检查组,采用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大整治力度。在全办范围掀起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氛围,全体机关干部双休日放弃休息,正常上班,协助各村(居)做好环境卫生,重点清理卫生死角、陈年垃圾。我办在第一批投入45万元在十二个村居建设136个垃圾池、房的基础上,第二批又投入5万元制发了统一的宣传标语、宣传栏,印发了宣传手册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组织相关人力对全办各村(居)环境卫生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中环境卫生较差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完善设施建设。按照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要求,我办按照市上的要求,加大对垃圾治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投入60多万元,建垃圾池136个,垃圾转运房8个,配备垃圾转运车21辆,落实卫生保洁员126人,使垃圾处理得以保证。

四、着重治理结合部。江南目前处于大的发展期、各项建设多、来往人口多给我办带来了大量人流、物流,但也带来了大量垃圾。由于市政未全辐射,城区周边目存在严重的脏乱差。为了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事处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共投入经费14万余元,人力近500人次,装卸机、挖掘机、货运汽车170车次,清理陈年垃圾450余吨、建筑垃圾1200多吨。使城区周边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五、加大宣传力度。在办村居主干道设置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标语,同时利用农村广播宣传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做到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家喻户晓,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在强化监管方面,我们坚持三项原则,严把三道关口,即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所有权、支配权、监督权、收益权、决策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村委会与会计代理中心依法委托的原则。把好三道关,即:一是收入入账关。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取。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乡镇“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于2018年5月迅速行动,部署动员全镇7个村委会36个村民小组深入开展“三资”清理活动,加强了“三资”管理与监督,提高民主管理水平,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将“三资”清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设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纪委副书记和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农业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办,具体负责处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日常事务。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是广泛宣传培训。通过会议、机关学习,利用横幅、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党政信息等宣传载体营造氛围,举办了二期镇村级清查业务人员培训班。

三、

清理核实,摸清三资底数。

按照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及时完成了“三资”清理核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公示到位。清查结果及时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六是对村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所有权进行确认。

七是统一“三资”台账。以村为单位按资产、资源二种类别,建立“三资”管理档案。

通过区纪委、区农业局等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镇“三资”清理工作的清查、统计、上报工作,在10月份已全面完成。

四、完善制度,实行长效管理。

在“三资”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村级经济管理,确保“三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一是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着力完善收支预决算、票据管理、开支审批、工程项目管理、费用限额管理、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十几项制度,新制定了《村委干部薪酬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三资”经营和管理,把“三资”管理置于规范的操作程序之中,以制度规范行为。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五、加强管理,规范三资运作。

一是深化村务公开。实行常规公开和即时公开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开情况,完善公开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开实效;二是坚持民主理财。每季度通报季度或年度财务运行情况,对不合理、不合法开支在入账前清退、纠正;三是做好票据缴销。使用统一印制的收款凭证,建立登记台账,由专人负责发放、登记、核销;;四是加强民主管理。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了村务的监督管理,对村集体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等重大事务和宅基地审批、困难户补助等热点难点问题,各村都能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实施。

六、为做好农村“三资”清理工作,联系这次“三资”清理工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提出以下建议:加强村民小组的相关管理工作,对村小组长、村小组财务人员举办业务培训班,学习有关村集体经济管理知识,使他们掌握政策,明确方法,熟悉业务,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农村工作正常推进,确保农村工作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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