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管理制度范文(21篇)

时间:2023-12-18 09:17:17 作者:琴心月

合理的规章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冲突和矛盾,提高组织的运营效率。规章制度的参考范文可以为你的组织规章制度的制定提供更多的思路和借鉴。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为了加强车辆智能车闸系统及电脑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使系统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智能车闸系统及电脑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使用责任到人。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擅自使用,如因保管不当造成电脑被盗或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如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本人工资中扣罚。

二、电脑是车辆信息处理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严禁私自安装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电脑使用中出现软件系统损坏应及时联系维修,加强安全管理,个人不得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不能私自对电脑软件进行改动、安装或删除等操作。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坏的,应赔偿等值电脑。

四、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一经查实,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理;电脑使用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请与管理员联系。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由个人自行维修或赔偿等值同类硬件。

五、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严防电脑病毒入侵,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电脑,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软盘。

六、上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电脑,莲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拷贝系统使用的软件;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准擅自增删统一配置的电脑软硬件设备。

七、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岗位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八、电脑周围应保持干燥,不应把装水的容器放于桌上。注意电脑用电安全和防火、防潮,做好卫生清洁工作,确保电脑有一个安全的运行环境。

九、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运行,不得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未经授权私自安装软件,一次警告后,不改正的罚款50元;。

2.未经授权复制外来文件,警告后不改正的罚款50元;。

3.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第二次调离工作岗位;。

4.当班期间,不及时阻止外来人员上机操作的,罚值班人50元。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指示精神,公司对所有营运车辆安装了gps卫星监控、行驶记录仪,配备了专用gps监控设备,统一纳入监控平台进行监控。为全面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gps平台管理人员、值班监控人员和驾驶员.

内容。

1、公司设立gps监控平台,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动态监控管理。监控平台24小时不间断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建立监控台账,做好监控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

2、监控人员利用gps设备信息发送功能每天广发安全行车信息,特别在雨雪、雾天等恶劣天气,及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执行夜间行驶规定的营运车辆通过发送gps信息、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并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公司所属营运车辆全部安装gps终端,监控人员要在其营运时间内实时监控信息,实时与运输车辆保持联系,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处理。

5、监控人员密切注意车辆终端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进行维修,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使用。对破坏监控终端、违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责令其脱产培训并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驾驶资格。

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

2、监控员负责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3、驾驶员职责:必需按操作规程使用gps,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装、断线、断电、屏蔽和修改程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gps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通知公司联系维修商。在行车过程中必需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gps管理规定驾驶车辆。

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1、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gps安装由运营商按安装规范进行安装。

2、管理要求:

(1)长途车出车前安全教育中必需重申gps管理规定,并对gps车载终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才能出车。

(2)任何人不得通过gps发送与工作无关信息。

(3)车辆行驶中接受监控中心信息时,为了安全可以有押运员操作,或在停车时阅读。

(4)车辆在行驶中接近预设的分段限速值时,gps车载系统会发出即将超速的报警提示,驾驶员应减速行驶;如果超过限定时速,gps车载系统会发出报警,同时监控中心会发出安全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按规定速度行驶。

(5)车辆在行驶途中需要监控中心帮助的,可以向中心发送求助信息。监控中心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6)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紧急情况(如抛锚和抢劫),驾驶员、押运员向监控中心发出紧急报警。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息后,根据情况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报警,以便处置险情。

(7)除遇紧急情况发送紧急报警外,一般情况不发送紧急报警信息,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报。

(8)监控中心应及时将驾驶员违章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对违规的车辆和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监控内容和程序。

(1)实时监控公司运行车辆,实时警示和记录违章车辆,对严重违章或多次违章车辆的有关情况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并认真做好日常监控记录。

(2)准确、完整地录入车辆的基础资料、维修信息、保险信息、驾驶员信息,设定公司车辆的限制速度。

(3)指导和督促公司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车载设备,对本公司所安装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进行使用情况分析统计,包括在正常运行监控状态的车辆数、停驶车辆数、不在监控状态车辆数,对不在监控状态的车辆要具体分析其原因,发现车载终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当地售后服务人员。对驾驶员人为破坏或屏蔽gps车载终端的'现象及时报告公司并做出严肃处理。

(4)对gps车载终端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写出监控统计分析报告报市运管处,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向gps车载终端发送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信息。

信息发送。

(1)对上级平台发送的信息,监控员要单独建立文档保存,根据信息内容和要求,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3)对于天气、路况等安全提示,通过监控平台发送驾驶员;

(4)对于超速提示,监控人员及时发送短息提示,降低行驶速度。

监控记录及违规处理。

1、平台监控记录包括《实时动态监控平台监控日志》、《车载终端故障维修记录》、《车辆违章处罚登记表》。

2、(1)监控人员违反规定的:

a、不按规定发送信息的,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b、监控时脱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c、录入监控资料不全的,每次处罚20元;

d、监控记录不全的,每次处罚5元;

f、发现监控异常未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50元。

(2)驾驶员违反gps车载系统规定的:

a、损坏gps车载系统的,按照实际损失照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

b、驾驶员超速处罚:驾驶员违反限速规定,经监控中心短信提示后仍然超速的,经核实非漂移或误报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驾驶员进行谈话,并进行安全教育。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超速的要求驾驶员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以200元罚款。

c、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

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矿山电机车运输规定是根据《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矿山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1、电机车应有完整的安全装置,铃、灯、防护罩、制动闸、联接器和漏电及电路保护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得运行。

2、开车前,必须进行前后检查,发出信号,以免伤人或压断各种管路、线路。

3、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各种信号、听从指挥,严禁酒后开车,电机车运行时,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

4、严禁开快车。遇弯道、出硐、施工地点或前方有人时,要减速慢行并发出信号。

5、电机车运行途中掉道,应立即发出信号,处理人员必须选择安全位置及联系信号,并统一指挥进行处理。

6、电机车必须额定牵引、运输不得超载、超宽、超长。

7、机车运送爆破器材,必须遵守爆破物品运输规定。

8、机车运送人员必须在开车前,认真仔细检查连接器、制动器及部件的完好,车内严禁易爆、易燃及货物混装,严禁中途扒车。

9、电瓶车两头严禁站人,以防挤(撞)伤。

10、卸渣时,停车场,调头处应设有挡车防护设施,以防掉道。

11、经常检查,保持机车清洁,做好文明开车,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刹紧车闸,停车在安全线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标志。

12、轨道的曲线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驶速度1.5m/s以下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7倍;。

(2)行驶速度大于1.5m/s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

(3)轨道转弯角度大于90°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

(4)对于带转向架的大型车辆(如梭车、底卸式矿车等),应不小于车辆技术文件的要求。

13、使用电机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爆炸性气体的回风巷道,不应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2)高硫和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应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

(3)每班应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过电流保护装置;。

(4)电机车司机不应擅离工作岗位;司机离开机车时,

应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器把手,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

14、电机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不应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3)采用电机车运输的主要运输道上,非机动车辆应经调度人员同意方可行驶;。

(5)双机牵引列车允许1台机车在前端牵引,1台机车在后端推动;。

(8)电机车停稳之前,不应摘挂钩;。

15、架线式电机车运输工作中断时间超过一个班时,非工作地区内的电机车线路电源应切断。修整电机车线路,应先切断电源,并将线路接地,接地点应设在工作地段的可见部位。

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a)操作系统无异常情况反映,一旦系统发生错误应进行修复,必要时应用备份恢复或重新安装。

b)检查硬盘剩余空间的大小,为保证系统正常留有充足的空余容量,应对无用的数据文件进行清理。

c)检查系统日期和时间、各用户权限、口令等设置应正确,符合要求。

1.2应用软件的检查。

a)启动系统自身监控、查错、自诊断功能并进行检查,所有功能应符合要求。

b)检查各主要流程画面、主要参数监视画面、实时趋势曲线显示画面,包括历史曲线、趋势曲线、报警显示等所有显示功能正常,报警提示和关联画面连接正确,报警确认功能正常。

c)各动态参数和实时趋势曲线自动刷新,刷新时间应符合要求。

d)检查报表管理及打印功能画面显示正确。

2.1只要对系统的逻辑或组态等任何数据有所修改,均要再次进行软件备份。

2.2操作系统装在硬盘上时,应每年拷贝一次。

2.3组态软件在检修前必须完整地备份一次,检修后进行核对,并备份。

2.4操作系统(装在硬盘上)和组态软件以及控制软件备份应不少于两份并分级管理。

2.5软件保存宜采用硬盘和光盘作备份,保存周期不宜小于5年。

3.1工作人员应分级援权使用工程师工作站、操作员站等人机接口。

3.2严禁在控制系统中使用非控制系统的软件。

3.3严禁非授权人员使用工程师工作站和操作员站组态功能。

3.4定期或在机组大、小修中,通过厂家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维护。

4.1控制系统的`控制软件、组态软件(包括相关的硬件升级)升级前应取得制造厂技术支持,并论证升级的安全性,方可进行升级。

4.2未征得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技术部门的批准,未取得制造厂同意,严禁修改控制系统的操作系统或进行软件升级。

4.3控制系统的升级应严格按制造商的要求和步骤且在制造商的专家指导下进行,或在已有成功升级经验的基础上自行进行。

4.4控制系统升级后,要进行功能性检查和稳定性检查,符合要求后才能将设备投入运行。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权限系统用户的管理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定义。

(一)管理信息系统:包含已经上线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供应链、生产制造、crm(客户关系管理)、决策管理和后续上线的所有管理信息系统模块。

(二)权限:在管理信息系统中用户所能够执行的操作及访问数据的范围和程度。

(三)操作员:上述软件系统使用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股份有限公司控、参股的其他公司,应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报xxxx质量信息部备案。

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由质量信息部负责管理和维护,同时也是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权限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各系统内用户权限的审批、开通、监控、删除及通知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部门。

除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外,其他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的部门,均为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部门,使用人员为各岗位操作员。

系统管理制度

1、每天检查总控制键,报警阀及供水压力针是否正常。

2、每周检测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及末端试水装置是否正常,系统水量水压是否正常。

3、每月应检查消防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情况,保证主储水不被他用,如有故障及时修复,并避免腐蚀。

4、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测定。

5、每二年应对储水设备的结构材料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防腐。

6、每月起动运转消防水泵,结合消火栓按钮启动作检查自动与手动状态模拟运转。

7、每季度应对自喷水系统进行一次模拟试验,末端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表、管网及水力警铃各器件是否正常,并作好检查记录。

8、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

9、每月应对系统室内、外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室外消火栓、泵接器及配套附件和扳手,及时上油检修,完好无损,无渗漏水情况。以上各条的检查、维修须作好记录、完善工作日志。

系统项目管理制度

规范空调系统管理。确保空调系统运行正常。

适用于xx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1、严格按运行、检查和维修养护等规程操作,保障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2、严格按设备启动、关闭时间操作,每日定时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通知工程维修部进行抢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严格按保养规定对空调系统进行保养、维修工作。

4、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工作,保证设备表面无灰尘,运转良好。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全院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运营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3、 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 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第四条 负责全院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 系统出现故障,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首先进行处理,同时判断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处理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同时向院部报告。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

第六条 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第七条 参与故障处理的各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故障处理单,现场技术支持还须当地维护人员予以签字确认或维护部门盖章。

第八条 建立重要紧急信息上报渠道,对于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应该立即逐级向院部主管领导报告,对业务影响较大的还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

第九条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等。

第十条 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第十一条 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第十二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风量不足的用风地点。每旬至少要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风量测定,瓦斯异常区每3天一次测风,通风系统调整地点及时测风,测定结果报通防副总和通防科。

(四)井巷通风断面经济合理,无风速超限的巷道。矿井总进风巷道与总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避免平面交叉。对车场、绕道、进回风联络巷必须留足建筑风门的距离(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五)主通风机必须实现稳定运行,无振动、喘振等不稳定现象。

(六)通风网络合理稳定,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及进回风巷道布置不合理等现象。

(七)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八)及时修复失修巷道。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九)井下各类通风设施设置及时,建筑位置合理,质量标准高,实现规范化管理。采区设计要充分考虑采区内通风系统,不得使用风桥。

(十)井上下反风设施齐全,检查维修及时。按规定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有关技术指标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反风设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十一)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大巷之间及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应安装风门状态传感器,实现风门遥讯。

(十二)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安全措施;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预案,并纳入矿井灾害与处理计划中。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副总理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上井。

(十三)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1周之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通防处备案。

(十四)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有记录可查。

(一)主要通风机工况点合理,矿井通风网络特性曲线与风机特性匹配,风机运行效率达到60%以上。

(二)矿井通风阻力符合标准要求。矿井主通风机必须实现风量、风压等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

(三)矿井的通风能力与生产实际需要相适应,矿井的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7%;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配风不超过需要风量的1.15倍。备用采煤工作面的配风不得于小于设计配风量的'50%。

(四)加强矿井外部漏风的检查与封堵,按期检查检测,矿井主通风机装置的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五)积极简化通风网络,减少风量浪费。较长时间不使用的通风巷道及时予以封闭。生产结束的工作面、采区要及时进行回撤,并在45天内封闭完毕。

(一)矿井通风图纸及各种管理牌板、记录、台帐齐全,填图要及时。图纸参数齐全并符合公司统一要求,内容与现场实际相符。

(二)“一通三防”技术资料实行档案化微机管理,管理规范标准。微机资料存有备份。

(三)实现通风技术管理科学化。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通风系统管理,通过计算机模拟优化通风设计,优选最佳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实现通风阻力测定计算、通风网络解算、通风图纸绘制的微机化管理。

(四)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矿井瓦斯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通风机的技术性能鉴定、矿井反风演习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现场条件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一)每年都要根据当年采场分布及开拓进程进行通风系统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与隐患,研究制定通风系统优化调整方案。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月份列出工程进度及完成项目,便于检查考核。

(二)落实工程资金。根据通风系统调整改造的内容,进行工程概算,在“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计划列出工程项目与需用资金,并有保证资金落实的措施。

(三)抓好系统改造工程的实施。要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力量,筹集资金,确保工程进度;在通风系统调整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总工程师要亲自抓监督检查工作,保证系统调整的力度与效果双到位。

(四)采区、工作面风量出现不足应采取积极的风量调整措施,要充分调查研究,找出风量不足的原因,制定详细、具体的措施进行风量调节。对采区、水平等较大范围的调风应充分论证,进行通风设计、矿井通风网络解算,制定经济合理的方案,以取得最佳调整结果,系统调整方案由总工程师批准。

(五)通风系统调整情况总结。生产矿井每季度都要对通风系统调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下一步的措施与工作打算。年底要通风系统调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所做的工作、达到的效果与取得的效益,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下年度通风系统调整计划做出初步打算。

(六)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其措施需报送集团公司通防处审批;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七)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工况、调整(换)运行主要通风机时,必须有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调整实施时,通防、机电、调度、安监等有关部门人员必须到位。

(一)坚持执行通风系统排查分析制度。总工程师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通风系统排查分析会,通防专业每旬召开一次排查会、每月一次总结分析会,研究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有记录可查。

(二)矿井要建立健全通风系统管理的各种制度(包括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制度、通风设施的建筑质量标准化与验收制度、通风系统的完善调整制度、按计划供风及旬测风与通风报表上报制度、通风安全措施的审批制度、主通风机反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等)以及各级部门的管理责任制,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合理性和可靠性。

(三)通防技术措施要编写及时、有针对性,并严格落实。主要措施包括:巷道贯通措施、完善调整通风系统措施、合理的串联通风措施、启封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非长壁回采工作面通风措施等。

(一)正规回采工作面,必须按设计留足区段隔离煤柱,采用全风压通风系统。其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有空和冒落区。

(二)对于因构造影响形成的煤柱,沿工作面带采回收时,要与工作面一并设计,形成两个出口,利用全风压通风,其供风量按“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计算分配。

(三)实行无煤柱开采方式时,要采用沿空留巷或送巷,并保持沿空巷畅通。

(四)沿采空区回收煤柱的残采工作面,必须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与采空区要留设隔离煤柱。采空区情况不清楚的,要在掘进和回采过程中,向采空区方向打超前钻探查,严禁无计划揭露采空区。

(五)利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残采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带采上下帮煤工作面等难以形成全风压通风的回采工作面,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无集团公司批复的措施不准开工生产。

(一)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生产。

(二)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由通防部门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三)进行采区设计、布置回采工作面时,必须统筹考虑提高煤炭回收率问题,巷道布置必须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并满足安全出口需要。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因地质构造原因工作面进行改造时需串联通风的,串联次数不能超过1次,应尽量避免掘进工作面串联采煤工作面情况,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根据现场条件变化,认真做好通风系统的适时调整。做好通风设施的组建和检查维修,保证通风设施质量,保证有效风量率。加强通风检测、分析排查和检查考核,做到“以风定产、按需供风”,实现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

规范车辆管理系统保养工作流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行大厦车辆管理系统保养。

3职责。

3.1运行班负责监控车辆管理系统主机的维修保养。

4工作流程。

4.1车辆管理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4.2值班员应熟悉车辆管理系统报警信号与车辆出入口的对应和编排。

4.3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检查:。

4.3.1每日检查:车辆管理系统控制主机各项功能是否正常,电脑接线、接口接触状况;键盘系统要注意防尘保护;检查摄像机工作是否正常,擦抹干净再使用,镜头定期更换;检查软件运行有无异常;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相关记录中。

4.3.2每月保养:读卡机读写感应器应灵敏高效,线路保持接触完好,如感应出现'死机',则按自动、手动状态转换复位,并检查感应装置,外部除尘以保持读卡机干净;道闸里行程开关是否正常;出卡机出卡装置运行状况,按钮及到位检测装置是否损坏,如损坏应立即更换;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清理尘埃;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相关记录中。

4.3.3每年保养:道闸的地感线圈及控制器是否正常,如失效应及时更换;主控制器里的电机驱动部分加油,磨损部分应及时更换,可控硅和继电器如损坏,则更换;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对车辆管理系统的数据库进行数据清理,删除无用数据;检查结果填写在相关记录中。

4.4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首先应分清故障类型、部位,并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单位检修,以便尽快修复投入正常工作,并记录在案。

4.5软件及数据维护:。

不当操作,严重损坏硬盘,系统不能进入主菜单,硬盘引导文件不能正确。

4.5.1启动系统要用修复磁盘文件的软盘启动系统,重新修复硬盘引导区即可;。

4.5.3在维护方面无任何特殊的要求,如发生突然停电,可在再次启动后,退到dos状态,用scandisk命令把硬盘检查一下,删除不连续簇。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系统多种经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部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系统多种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电力系统多种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多经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火灾、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

第四条多经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在部及各网、省公司(局)的领导下,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接受主业安全监察部门的监察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多经企业的行政领导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工、团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电力行业。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

第二章责任制。

第七条多经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行政正职在内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专业工种、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多经企业的行政正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熟悉并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政策和规定,熟悉并执行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规程、制度,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负责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贯彻落实。

3.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网组织,并保证安全网络的正常运转。

4.亲自主持本单位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反措、安措)并督促落实。

5.至少每周一次深入班组和工作现场,了解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企业分管领导必须抓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分管范围的第一责任者;各职能部门,各专业岗位都要制订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条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由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安全技术知识和现场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督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2.监督安全生产计划、“反措”、“安措”计划的执行。

3.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安规学习、考试。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简报、事故快报、事故通报、安全录相等。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并检查安全日活动及效果,深入班组和工作现场检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等。

5.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6.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定期检查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权:

1.有权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在事故调查中对事故分析与事实不符或对责任者处理不当时,有权提出否决性意见,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对隐瞒事故、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以及对事故的分析、认定与领导意见不一致时,有权向上级反映。

3.有权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对事故过失人员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管理人员属企业的生产人员,享受同级生技人员的待遇,各级行政领导要给予积极支持,使其真正有职有权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是企业的主人,要对国家和企业的财产以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负责。

每个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必须作到:

1.自觉遵守国家、上级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2.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3.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

5.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检查及各项安全活动,为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

6.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电力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多种经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均应成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领导所属企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多经企业要根据电力工业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各自的规模及行业特点,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派任资质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从事工业生产、建筑安装的多经企业,其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应成立安全管理机构,100人以上的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10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五条企业的车间(队)、班组、店堂、仓库、摊点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企业自上而下健全安全网络,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六条多经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工业部及地方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第十七条从事与电力生产、建设有关的多经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工业部颁发的与电力生产、建设有关的各种规程、制度,并对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措施等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统计、检查和考核。

第十八条从事非电力行业工作的多经企业应针对有关的行业特点,执行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或本企业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第五章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网、省公司(局)多种经营主管部门应每年召开多种经营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多经企业安全自查、互查、联查,不断提高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各多经企业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月度例会、事故分析会和安全日活动(三会一活动)要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二十一条多经企业每年要制定以“五无”为内容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做好目标的层层分解。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应分别制订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公布实施。对安全生产目标和“反措、安措”计划应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办法。

第二十二条多经企业应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全员安全活动,要通过学安规、忆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考安规、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等,强化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多经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季节因素,任务忙闲做好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多经企业年末要发动职工搞好自下而上的安全总结、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五条对多经企业的主要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须经安全教育和培训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任职上岗资格,任职期间应每两年组织一次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从事电力生产、建设有关工作的上述人员的培训、考试由主办单位负责。

第二十六条多经企业的专兼职安全人员、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及全体职工每年应进行系统的安全工作规程的培训、学习并考试合格。该工作由本企业负责。

第二十七条新招收录用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新转换岗位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

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三、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当班瓦检员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监控中心维护人员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瓦检员按规定移设,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单位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七、使用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八、各生产单位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调度监控中心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

十一、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24~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十二、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完毕后,在开工检查时现场进行交接,使用单位接收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使用均有施工单位负责。一旦出现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电缆、接线盒、传感器)的损坏、丢失,按相关规定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

十三、安装、拆除监测设备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部门提交《监测设备安装申请单》或《监测设备拆除申请单》,并经有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调度监控中心方可组织人员安装或拆除监测设备。施工单位无批准的安装或拆除申请单不予开、停工,若擅自开停工,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十四、工作面传感器需要延线或收线时。由使用单位通知调度监控中心,调度监控中心维修员负责延线与收线。

十五、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如异常并向调度汇报。

十六、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数据超差、通讯失败、传感器保护、误报警等),当班维护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出现系统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对维护人员给予500元罚款。

车辆系统管理制度

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

6、采石场内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车辆通行权自高至低依次为:救护车、运输卡车、服务车、装载机、其他轻型车辆。

1、不允许在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上停车或从事修理工作。

2、如果设备无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须在工作点的上方和下方至少2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带或路障,并用对讲机向值班工长班长报告停车点的位置,值班工长应立即发出禁行指令,以防止其他车辆进入造成拥堵。

3、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值班工长和移动维修,尽可能将车停靠在巷道一侧以防其滑走,确保闪光灯一直亮着,在方向盘上挂上(黄色)的“停止使用”标签。在未得到明确指令前不不可移动车辆。

4、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用车上的自动和手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班工长。

电力系统管理制度

一、修理电器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二、应明了办公楼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办公楼的电力总掣、业主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掣、电表及各水泵掣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后备保险丝、消防总掣、电表及各水泵掣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三、如部分业主电力中断,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修理办公楼供电系统,及时排除故障。

四、全座楼宇电力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办公楼之总掣是否正常,如属于正常则与供电公司联系询明情况。

五、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掣走廊及电梯之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之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有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六、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即贴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的设备,如供水系统、室内电器,以便住户有所准备。公共照明、电梯不停,由办公楼自备发电机供电解决。停电完毕后,贴出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七、经常检查、保养弱电系统,如:大堂与各户的对讲系统和电梯监视系统必须保持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八、在办公楼出入口处,各大堂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设备,管理处亦应常备手电筒。

九、办公楼内的总掣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各种杂物。

十、办公楼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供电。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保持闭路监控设备机房整体清洁,严禁在操作台上放置茶水及无关物品。

2、每班检查监控电脑与各显示设备、录像设备之间的通信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3、每班检查监控所有摄像头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4、每班检查所有监控器图像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5、每班检查录像设备的录像功能是否正常,录像资料是否完整。

6、每月对监控室的机柜、显示器、监控器、录像设备外壳进行清洁(用干净毛巾),保证设备清洁无尘。

1、每周检查闭路监控设备是否整洁,对值班人员规范的操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每季安排对所有摄像头进行清洁保养,防尘罩用干湿的毛巾均匀擦净,镜头用专业的镜头纸轻轻的清洁,保证图像清晰。

3、每年一次对所有的监控设备、显示设备和录像设备进行拆卸清洁,对设备内部的器件和线路板用小毛刷配合吸尘器进行除尘处理。

供电系统管理制度

1、地面变电所的位置选择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规范。

2、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门口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变电所的门应加锁。

3、所内设备应编号,并注明用途及性能、状态,悬挂有“完好”、“待修”、“报废”等字样的牌子;应有停送电标志和送电开关的锁紧装置。

4、供电系统应安装漏电和过负荷保护装置,各种保护继电器装置应灵敏可靠,并由专人定期试验检查。

5、变电所要专线专用,禁止私拉乱扯电缆,禁止违章作业。

6、井下所有电器设备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例规定的防爆要求。

7、变电所安装的各种保护继电器装置应灵敏可靠,定期试验检查。

8、变电所移动电气设备供电的`配电线路的电压高于1kv时,应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9、相关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要熟悉煤矿供电系统,有独立操作的能力。

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dcs控制系统、plc可编程控制器、闭路控制计算机系统、汽车装车站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1.电仪工段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责任区划分进行点检和定期维护。

2.系统周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刻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3.由电仪工段专业人员按照实际进行备品备件储备,并定期对软件进行备份。

4.岗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爱护机器设备,严禁任何人运行与系统无关的软件,计算机必须专人操作,严禁串用或随意调整,操作人员和其他非电脑维护人员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光盘和其它有可能带来病毒的工具,严禁使用系统电脑进行上网。

5.工艺参数、联锁设定值的修改,要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或办理联锁工作票后(申请和工作票要由生产部审批),由电仪专业人员或厂家人员进行修改并做好记录。

6.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控制室,控制室人员应按规定着装。进入控制室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7.控制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控制室吃东西,机柜上下不得堆放杂物。

8.控制室内必须经常清扫,消防、安全设施要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

9.系统供电及接地系统必须符合标准,ups电源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专用电源,室内的.维修用电、吸尘器、电风扇、空调机用电及其他临时性用电一律不得接入计算机电源系统。

10.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运行其他与生产无关的操作。操作人员和其他非电脑维护人员不得私自退出监控系统,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11.工控电脑是我公司生产控制和管理的核心,凡因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要严格追究其责任事故。

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矿山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

6、采石场内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车辆通行权自高至低依次为:救护车、运输卡车、服务车、装载机、其他轻型车辆。

1、不允许在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上停车或从事修理工作。

2、如果设备无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须在工作点的上方和下方至少2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带或路障,并用对讲机向值班工长班长报告停车点的位置,值班工长应立即发出禁行指令,以防止其他车辆进入造成拥堵。

3、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值班工长和移动维修,尽可能将车停靠在巷道一侧以防其滑走,确保闪光灯一直亮着,在方向盘上挂上(黄色)的“停止使用”标签。在未得到明确指令前不不可移动车辆。

4、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用车上的自动和手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班工长。

排水系统管理制度

室内给排水系统基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1引入管:穿越建筑物外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内的管段称为引入管。

1.2室内管网:由地下管道、立管、水平干管、支管等组成。

1.3配水点:水龙头、消火栓、用水设备等。

1.4其他设备: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高度、消防等级而设置的加压稳压设备、高位水箱及贮水池等。

1.5给水附件:阀门、消防系统的各种阀等。

室内给水系统基本上时由以上部分组成,而对不同的建筑物由于性质不同、要求不同,而使室内给水系统简单或比较复杂。

包括饮用水及卫生设备冲洗用水,一般饮用水与洗涤用水合用一个系统,这样对有严格的要求,尤其当设有贮水池、水箱等取水及供水设备时,在施工中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采用合理的洁具冲洗方式避免水的污染,并严格保证管道的严密性,防止器乐管道及周围环境的污染。

厂房、车房、超过800个位置的影剧院及礼堂、体育馆;体积超过5000立方米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及展览管、商场、门诊及病房楼;教学楼、办公楼、图书管;超过6层的'塔楼住宅;底层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楼;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及木结构的古建筑;其他性质的超过5层的公共、民用建筑等必须有。

2.2.2消防栓系统。

主要由管道及消火栓箱组成,消火栓内有水枪、水龙带及消火栓(带有求形阀门的龙头),消火栓口径有50mm、65mm两种。消火栓系统设备保持着一定的水压,发生火灾立即打碎箱门上的玻璃,打开消火栓,水即可通过水龙带及水轮喷射,消火栓可明装也可暗装,消火栓由单口核双口两种,并可带自救式转盘装置。

2.2.3自动喷洒消防系统。

自动喷洒消防系统时火灾发生时布置在房间顶棚下面或吊顶上的喷洒自动喷头,同时发水质应出报警信号的消防系统。自动喷洒系统主要由火灾报警阀、阀门、止回阀、喷洒头及管道组成,对高层建筑需设置加压稳压设备。

自动喷洒系统的安装:喷头安装在吊顶上时,应配合土建吊顶的平面布置、高度、及吊顶做法,在设置喷头的房间内,喷头距墙面应部大于1.8m;喷头之间不应大于3.6m,并案设计要求选择喷头的动作温度。当选用玻璃泡式自动喷洒头时,平时玻璃泡顶住喷头内的阀片,使水不能流出,当发生火灾时,室内温度升高使玻璃泡内所充的易挥发的液体蒸发而体积膨胀,膨胀到一定程度时玻璃泡即破碎,阀门被管内的水顶开,使水沿着喷头下部齿形挡水板向四周水平喷射。喷头之间的距离应保证覆盖面积。喷头布置:当室内采用的吊顶为铝合金龙骨矿棉板时,为了布置方便美观,采用矿棉板(或其他材料的板)以选择600mm。

沼气系统管理制度

1.将导气管与输气管分离,排完沼气后,再打开天窗盖。

2.操作人员在池外用泥浆泵或手动抽料器将池内料液尽量出净,用鼓风机向池内强制通风30分钟,以便尽快更新池内空气。

3.天窗盖打开两天后,把兔子、鸡、鸭、猫等小动物装在笼中吊入池内,观察30分钟左右,若动物活动正常,人方可下池。否则,严禁下池,以免发生窒息、中毒事故。

4.下池人员,腋下系上结实的安全绳,池外必须要有两人以上防护。严禁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单人下池操作。

5.揭开活动盖时,不得在池口周围点明火照明或吸烟,下池人员只能用手电照明,严禁用明火照明或吸烟。

消防系统管理制度

室外消火栓由于处在室外,经常受到自然和人为的损害,所以要经常维护。

2.用油纱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绣渍,检查闷盖内橡胶卷圈是否完好;。

3.打开消火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4.外表油漆剥落后应及时修补;。

5.清除消火栓附近的障碍物,对地下消火栓,消除井内积聚的垃圾、砂土等杂物。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至少每半年(或按当地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的项目有:。

1.内消火栓、水枪、水带、消防卷盘是否齐全完好,有无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

2.消防水泵在火警后5min内能否正常供水。

3.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正常,有无故障。

4.检查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有无损坏,涂层是否脱落,箱门玻璃是否完好无缺。

对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维护,应做到使各组成设备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或损坏。为防止生锈,消火栓手轮丝杆处以及消防水喉卷盘等所有转动的部位应经常加注润滑油。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每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始终处于正常的警戒状态,从使用方面应确立一套定期检查制度。其内容大致包括:。

1.设备状态检查。对组成系统的喷头、报警控制阀、闸阀报警控制器、附件、管网接头等作外观检查,看有否损坏、锈蚀、渗漏、启闭位置不当等情况存在,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适当的维修、校正措施,使其恢复完好状态。

2.系统功能检查。应按照各类系统的设计规定进行系统功能动态模拟试验。

1)每两个月应对水流指示器进行一次功能试验,利用管网末端试水装置排水,水流指示器应动作,消防控制中心应有信号显示。

2)每个季度应对报警阀进行一次功能试验,打开系统侧放水阀放水,报警阀瓣开启,延时器底部有水排出,并延时5s~90s内报警装置应开始连续报警;水力警铃应发出响亮的报警声,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3.使用环境检查。使用环境及保护对象被人为地作了不恰当改变,往往成为对系统功能的损害因素。如在仓库内货物堆高不适当地增大而阻挡了喷头的喷洒范围;喷头被刷漆或包扎而延迟了动作灵敏度,从而改变了喷洒特性;可燃物和品种的改变或生产性质的改变,致使原设计标准已不符合现实的危险性等级要求等等。因而对使用环境和条件要定期检核、评价,不允许有超过规定的改变。

1.消防水泵是水消防系统的心脏,因此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水泵应每星期启动运转一次),检查水泵运行是否正常,出水压力是否达到设计规定值。对系统压力较高,q-h曲线较陡的水泵,运行时要防止管网超压,通常可利用水泵的出水管上安装的放水阀放水(返回贮水池),及利用泵组总出水管上安装的泄压阀泄压,每次运行可控制在15min以内,但不应小于5min。

2.每年应对水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模拟火警联动试验,以检验火灾发生时水消防系统能否迅速开通投入灭火作业。主要试验如下:。

2)在试验区域内任一选定消火栓箱上的远距离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并能直接启动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水泵投入正常运转。

3)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发现问题应尽快解决。

3.消防水泵机组应处于良好准工作状态:。

1)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启动运行正常;。

2)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切换正常,并在90s内水泵能重新投入正常运行;。

3)工作的主消防水泵发生故障,备用水泵能自动切换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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