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读后感大全(19篇)

时间:2023-12-09 07:15:14 作者:文轩

读后感是反映读者对书本内容理解和领悟的重要方式,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来整理、梳理自己的思维。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读后感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大家一些写作的灵感。

精选诛仙读后感范文字模板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小说真的是个好东西,让你即使蜷缩在自己小小的出租房里,也能够让自己仿佛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宏伟世界当中,跟随着书中人物领略奇景和奇遇,和主角一起经历大起大落。我实在是很喜欢这种感觉。

还是先把丑话说在前面,以我个人角度评论一下小说的不足之处。

首先是书中的感情线,很多地方有刻意煽情的描写,特别是描写陆雪琪,每一次都是一副冰冷孤傲,带着深深伤心的样子,书中要是能够介绍一下陆雪琪的出身背景可能会好一些,否则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张小凡喜欢师姐田灵儿是因为朝夕相处,情愫日生;碧瑶和张小凡则是滴血洞中二人独处,又身处绝望境地,生出感情也很合理;陆雪琪和张小凡则是七脉武会张小凡手下留情开始,到万蝠古窟张小凡舍身相救陆雪琪,陆雪琪爱上张小凡也是情理之中;可是小环、小白和金瓶儿怎么也和张小凡暧昧不清呢,小白可是千年的狐妖呀,这个剧情未免有些玛丽苏了,还是说变为鬼厉之后的张小凡就是这么有魅力呢。

其二就是战斗场面的描写了,对比金庸小说差距还是很大,其中“当。。”、“轰。。。”一类的拟声词用的也太多了;而且越到后面也感觉到作者有些后继无力了,重复性的话语开始变多了,情节也开始拖沓起来了,我现在看到第七章了,希望结局不要太差劲。

接下来就都是好话以及我个人的感悟了,先说我最喜欢的几个地方吧。

第一个就是张小凡初入青云门到七脉武会这一段了,大竹峰上看似严厉却十分关心自己徒弟的田不易,这是一个脾气暴躁,懒惰(很少手把手教徒弟),爱争锋吃醋(七脉武会)的人,却一身正气,有大是大非和大局观;温柔亲切却又刚硬的师娘苏茹;娇蛮可爱的师姐田灵儿;憨厚的大师兄;好赌的六师兄杜必书;还有其他几个我忘了名字但都十分亲切的师兄;再加上大黄和小灰,组成了一个有爱的家,这段日子张小凡每日做饭修行,日子过得波澜不惊,但恐怕也是张小凡一生之中最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七脉武会是我最为忍不住想看的片段了,我想看到张小凡如何逆袭(反思自己恐怕也是觉得自己太过平凡,想要和小凡一样有朝一日能够发出让人看见的光辉吧),暗恋师姐的张小凡心里憋了一股气,凭着烧火混和刻苦的修行居然进入了1/4决赛,打斗场面描写尚可,我则被情节吸引而不能自拔。书中这里安排的就很有意思了,并未让张小凡一路夺魁,而是和陆雪琪打了个两败俱伤,进而让齐昊夺得第一,这么做是为后面情节的发展有不少好处的,往后齐昊取了田灵儿并当上龙首峰首座也就有几分依据了,陆雪琪和张小凡的感情线也由此展开了。

第二个是天音寺那一段,张小凡毁去诛仙剑后被法相等人救下,然后面对杀害自己全村人并一手造就现在的鬼厉的普智老和尚,张小凡最终选择了原谅并承认了普智是自己的师父,这个安排我也很喜欢,经历了十年的杀戮生涯,集佛、道、魔三家为一体的张小凡,仿佛更能参透生死,明白事物的本质了。然后是无字玉璧上天音寺为张小凡设法除去嗜血珠侵体的邪气,却无法让张小凡放下碧瑶皈依佛门,其后无字玉璧出现天书第四卷,张小凡引发天刑厉雷,玉璧愤而反击最终被毁。

这里就不得不说起这本书的主旨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在书中的意思大概就是上天对人世间的一切都一视同仁,并无区别对待,更进一步就是说凡夫俗子是无论如何不能上窥天道的,否则天地也不能相容。于是就有了威力巨大诛仙剑,虽是诛杀妖邪,却取名诛仙,实在是意味深长,而且这把剑竟然和烧火棍一般会吸食人的精血,难道说正派和邪派本质上是一样的吗?结合主人公修习多家真法并引发天劫来看,最初的时候,人类是可以修真成仙的,可是后来上天将这条路堵死了,将修仙之法分割成佛、道、魔三份,使一人不能全部修行,并赐予凡人诛仙神剑,任何胆敢窥探天道之人必被诛仙消灭,所以这把剑称为诛仙;而这一句天书总纲更是表达了众生皆平等的观念,凭什么人类可以杀鸡宰牛,凭什么正道一定是正义的而邪教必被铲除,万物平等,又有何分别,纵使妖兽荼毒天下,在上天看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说到这里,不禁一阵感慨,这作者的心也太大了,这份立意可是要比金庸《笑傲江湖》还要高出那么一截来。

再说说我最喜欢的人物吧,就是小环了,从小机灵到亭亭玉立,爱吃糖葫芦的习惯倒是没有改变。那一句:“道长,你是个好人呀!”,我仿佛就听见了小环银铃般的声音和那美丽动人的笑容,而小环是一个有大爱的人,灾难过后对灾民也是真正地在关心救助。真正喜欢上小环是在她干冒大险,施法将野狗道人起死回生那里开始的,纵如野狗一般的人,小环也是知恩必报,而野狗道人愿意用生命守护小环,如果最后小环和野狗道人在一起了,我觉得也是甚好。

虽然还没有看到结局,但我希望的结局,就是正道和邪教包括妖兽都停止了斗争,他们意识到真正的敌人是天,决定联起手来,依据张小凡提供的天书,同时修习各家真法,共同对抗上天,然后作者就可以换个主角继续出一部巨作了。至于张小凡,就如封面那样,在碧瑶起死回生后同时娶了碧瑶和陆雪琪,闲暇之余,碧瑶和张小凡一起,安静地听着陆雪琪抚琴,这一幅岁月静好的样子,想必也是张小凡一生所求了。(李浩全)。

诛仙读后感[]

诛仙开创了修真玄幻的先河,语言文采无可挑剔,前半段故事情节草蛇灰线,令人入胜。张小凡与碧瑶的爱情昙花一现,诛仙古剑哪一剑的风情,张小凡成了杀手鬼厉,正义与邪恶的界限变得模糊,更多的心怀愧疚和漫长的报恩救人之路。作为读者都知道小环才是碧瑶的还魂之人,也都希望碧瑶能够活过来,成就浪漫的爱情,可惜,路已经铺好,却没有结果。后半部分,兽神死后,诛仙已不是诛仙。

全篇铺垫的四灵血阵,就被一剑腰斩了,没有高潮,完全烂尾。个人觉得,作者从头到尾都在打太极,讨论道家思想,读者也是一头雾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似是主旨,最后作者的落脚点确是返璞归真,遁入桃源。更有哪畸形的爱情,张小凡喜欢碧瑶吗?更多的是愧疚和亏欠。个人觉得张小凡内心最爱的人是陆雪琪,第一,陆雪琪是青云门教花级别,美若天仙。第二,两人在魔窟历经生死,共患难。第三,名门正派。第四,张小凡心动过,只是没有流露,觉得爱上陆雪琪,对不起碧瑶。相信作者开始写的时候,伏线千里,只是后面显得急躁,没了耐心,草草收尾!

诛仙读后感字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小说真的是个好东西,让你即使蜷缩在自己小小的出租房里,也能够让自己仿佛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宏伟世界当中,跟随着书中人物领略奇景和奇遇,和主角一起经历大起大落。我实在是很喜欢这种感觉。

还是先把丑话说在前面,以我个人角度评论一下小说的不足之处。

首先是书中的感情线,很多地方有刻意煽情的描写,特别是描写陆雪琪,每一次都是一副冰冷孤傲,带着深深伤心的样子,书中要是能够介绍一下陆雪琪的出身背景可能会好一些,否则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张小凡喜欢师姐田灵儿是因为朝夕相处,情愫日生;碧瑶和张小凡则是滴血洞中二人独处,又身处绝望境地,生出感情也很合理;陆雪琪和张小凡则是七脉武会张小凡手下留情开始,到万蝠古窟张小凡舍身相救陆雪琪,陆雪琪爱上张小凡也是情理之中;可是小环、小白和金瓶儿怎么也和张小凡暧昧不清呢,小白可是千年的狐妖呀,这个剧情未免有些玛丽苏了,还是说变为鬼厉之后的张小凡就是这么有魅力呢。

其二就是战斗场面的描写了,对比金庸小说差距还是很大,其中“当。。”、“轰。。。”一类的拟声词用的也太多了;而且越到后面也感觉到作者有些后继无力了,重复性的话语开始变多了,情节也开始拖沓起来了,我现在看到第七章了,希望结局不要太差劲。

接下来就都是好话以及我个人的感悟了,先说我最喜欢的几个地方吧。

第一个就是张小凡初入青云门到七脉武会这一段了,大竹峰上看似严厉却十分关心自己徒弟的田不易,这是一个脾气暴躁,懒惰(很少手把手教徒弟),爱争锋吃醋(七脉武会)的人,却一身正气,有大是大非和大局观;温柔亲切却又刚硬的师娘苏茹;娇蛮可爱的师姐田灵儿;憨厚的大师兄;好赌的六师兄杜必书;还有其他几个我忘了名字但都十分亲切的师兄;再加上大黄和小灰,组成了一个有爱的家,这段日子张小凡每日做饭修行,日子过得波澜不惊,但恐怕也是张小凡一生之中最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七脉武会是我最为忍不住想看的片段了,我想看到张小凡如何逆袭(反思自己恐怕也是觉得自己太过平凡,想要和小凡一样有朝一日能够发出让人看见的光辉吧),暗恋师姐的张小凡心里憋了一股气,凭着烧火混和刻苦的修行居然进入了1/4决赛,打斗场面描写尚可,我则被情节吸引而不能自拔。书中这里安排的就很有意思了,并未让张小凡一路夺魁,而是和陆雪琪打了个两败俱伤,进而让齐昊夺得第一,这么做是为后面情节的发展有不少好处的,往后齐昊取了田灵儿并当上龙首峰首座也就有几分依据了,陆雪琪和张小凡的感情线也由此展开了。

第二个是天音寺那一段,张小凡毁去诛仙剑后被法相等人救下,然后面对杀害自己全村人并一手造就现在的鬼厉的普智老和尚,张小凡最终选择了原谅并承认了普智是自己的师父,这个安排我也很喜欢,经历了十年的杀戮生涯,集佛、道、魔三家为一体的张小凡,仿佛更能参透生死,明白事物的本质了。然后是无字玉璧上天音寺为张小凡设法除去嗜血珠侵体的邪气,却无法让张小凡放下碧瑶皈依佛门,其后无字玉璧出现天书第四卷,张小凡引发天刑厉雷,玉璧愤而反击最终被毁。

这里就不得不说起这本书的主旨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在书中的意思大概就是上天对人世间的一切都一视同仁,并无区别对待,更进一步就是说凡夫俗子是无论如何不能上窥天道的,否则天地也不能相容。于是就有了威力巨大诛仙剑,虽是诛杀妖邪,却取名诛仙,实在是意味深长,而且这把剑竟然和烧火棍一般会吸食人的精血,难道说正派和邪派本质上是一样的吗?结合主人公修习多家真法并引发天劫来看,最初的时候,人类是可以修真成仙的,可是后来上天将这条路堵死了,将修仙之法分割成佛、道、魔三份,使一人不能全部修行,并赐予凡人诛仙神剑,任何胆敢窥探天道之人必被诛仙消灭,所以这把剑称为诛仙;而这一句天书总纲更是表达了众生皆平等的观念,凭什么人类可以杀鸡宰牛,凭什么正道一定是正义的而邪教必被铲除,万物平等,又有何分别,纵使妖兽荼毒天下,在上天看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说到这里,不禁一阵感慨,这作者的心也太大了,这份立意可是要比金庸《笑傲江湖》还要高出那么一截来。

再说说我最喜欢的人物吧,就是小环了,从小机灵到亭亭玉立,爱吃糖葫芦的习惯倒是没有改变。那一句:“道长,你是个好人呀!”,我仿佛就听见了小环银铃般的声音和那美丽动人的笑容,而小环是一个有大爱的人,灾难过后对灾民也是真正地在关心救助。真正喜欢上小环是在她干冒大险,施法将野狗道人起死回生那里开始的,纵如野狗一般的人,小环也是知恩必报,而野狗道人愿意用生命守护小环,如果最后小环和野狗道人在一起了,我觉得也是甚好。

虽然还没有看到结局,但我希望的结局,就是正道和邪教包括妖兽都停止了斗争,他们意识到真正的敌人是天,决定联起手来,依据张小凡提供的天书,同时修习各家真法,共同对抗上天,然后作者就可以换个主角继续出一部巨作了。至于张小凡,就如封面那样,在碧瑶起死回生后同时娶了碧瑶和陆雪琪,闲暇之余,碧瑶和张小凡一起,安静地听着陆雪琪抚琴,这一幅岁月静好的样子,想必也是张小凡一生所求了。(李浩全)。

《诛仙》读后感字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小说真的是个好东西,让你即使蜷缩在自己小小的出租房里,也能够让自己仿佛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宏伟世界当中,跟随着书中人物领略奇景和奇遇,和主角一起经历大起大落。我实在是很喜欢这种感觉。

还是先把丑话说在前面,以我个人角度评论一下小说的不足之处。

首先是书中的感情线,很多地方有刻意煽情的描写,特别是描写陆雪琪,每一次都是一副冰冷孤傲,带着深深伤心的样子,书中要是能够介绍一下陆雪琪的出身背景可能会好一些,否则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张小凡喜欢师姐田灵儿是因为朝夕相处,情愫日生;碧瑶和张小凡则是滴血洞中二人独处,又身处绝望境地,生出感情也很合理;陆雪琪和张小凡则是七脉武会张小凡手下留情开始,到万蝠古窟张小凡舍身相救陆雪琪,陆雪琪爱上张小凡也是情理之中;可是小环、小白和金瓶儿怎么也和张小凡暧昧不清呢,小白可是千年的狐妖呀,这个剧情未免有些玛丽苏了,还是说变为鬼厉之后的张小凡就是这么有魅力呢。

其二就是战斗场面的描写了,对比金庸小说差距还是很大,其中“当。”、“轰。。。”一类的拟声词用的也太多了;而且越到后面也感觉到作者有些后继无力了,重复性的话语开始变多了,情节也开始拖沓起来了,我现在看到第七章了,希望结局不要太差劲。

接下来就都是好话以及我个人的感悟了,先说我最喜欢的几个地方吧。

第一个就是张小凡初入青云门到七脉武会这一段了,大竹峰上看似严厉却十分关心自己徒弟的田不易,这是一个脾气暴躁,懒惰(很少手把手教徒弟),爱争锋吃醋(七脉武会)的人,却一身正气,有大是大非和大局观;温柔亲切却又刚硬的师娘苏茹;娇蛮可爱的师姐田灵儿;憨厚的大师兄;好赌的六师兄杜必书;还有其他几个我忘了名字但都十分亲切的师兄;再加上大黄和小灰,组成了一个有爱的家,这段日子张小凡每日做饭修行,日子过得波澜不惊,但恐怕也是张小凡一生之中最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了。七脉武会是我最为忍不住想看的片段了,我想看到张小凡如何逆袭(反思自己恐怕也是觉得自己太过平凡,想要和小凡一样有朝一日能够发出让人看见的光辉吧),暗恋师姐的张小凡心里憋了一股气,凭着烧火混和刻苦的修行居然进入了1/4决赛,打斗场面描写尚可,我则被情节吸引而不能自拔。书中这里安排的就很有意思了,并未让张小凡一路夺魁,而是和陆雪琪打了个两败俱伤,进而让齐昊夺得第一,这么做是为后面情节的发展有不少好处的,往后齐昊取了田灵儿并当上龙首峰首座也就有几分依据了,陆雪琪和张小凡的感情线也由此展开了。

第二个是天音寺那一段,张小凡毁去诛仙剑后被法相等人救下,然后面对杀害自己全村人并一手造就现在的鬼厉的普智老和尚,张小凡最终选择了原谅并承认了普智是自己的师父,这个安排我也很喜欢,经历了十年的杀戮生涯,集佛、道、魔三家为一体的张小凡,仿佛更能参透生死,明白事物的本质了。然后是无字玉璧上天音寺为张小凡设法除去嗜血珠侵体的邪气,却无法让张小凡放下碧瑶皈依佛门,其后无字玉璧出现天书第四卷,张小凡引发天刑厉雷,玉璧愤而反击最终被毁。

这里就不得不说起这本书的主旨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在书中的意思大概就是上天对人世间的一切都一视同仁,并无区别对待,更进一步就是说凡夫俗子是无论如何不能上窥天道的,否则天地也不能相容。于是就有了威力巨大诛仙剑,虽是诛杀妖邪,却取名诛仙,实在是意味深长,而且这把剑竟然和烧火棍一般会吸食人的精血,难道说正派和邪派本质上是一样的吗?结合主人公修习多家真法并引发天劫来看,最初的时候,人类是可以修真成仙的,可是后来上天将这条路堵死了,将修仙之法分割成佛、道、魔三份,使一人不能全部修行,并赐予凡人诛仙神剑,任何胆敢窥探天道之人必被诛仙消灭,所以这把剑称为诛仙;而这一句天书总纲更是表达了众生皆平等的观念,凭什么人类可以杀鸡宰牛,凭什么正道一定是正义的而邪教必被铲除,万物平等,又有何分别,纵使妖兽荼毒天下,在上天看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说到这里,不禁一阵感慨,这作者的心也太大了,这份立意可是要比金庸《笑傲江湖》还要高出那么一截来。

再说说我最喜欢的人物吧,就是小环了,从小机灵到亭亭玉立,爱吃糖葫芦的习惯倒是没有改变。那一句:“道长,你是个好人呀!”,我仿佛就听见了小环银铃般的声音和那美丽动人的笑容,而小环是一个有大爱的人,灾难过后对灾民也是真正地在关心救助。真正喜欢上小环是在她干冒大险,施法将野狗道人起死回生那里开始的,纵如野狗一般的人,小环也是知恩必报,而野狗道人愿意用生命守护小环,如果最后小环和野狗道人在一起了,我觉得也是甚好。

精选诛仙读后感范文字模板

第一次看《诛仙》,是被冠以了“后金庸时代”的名头,本着对金庸武侠的热爱,开始翻阅这本书,发现是玄幻而非武侠之后,已经欲罢不能,开启了这一成魔亦是修仙的道路。

萧大侠的笔力非凡,将张小凡这一可以说是整本书最普通,最没有性格的人做为了主角,却依旧不能阻挡人们追随他跌宕起伏的人生。张小凡最大的特点,可以说是坚韧,只是凭着这一股子近乎牛角尖的执着,完成了一件又一件常人难以做到的事情。

因缘际会,阴差阳错,人生,真的只是在一瞬间,就改变了模样。有时在想,如果当初只是是林惊羽在场,这故事,便是另一番模样。只是,这注定是张小凡的故事。草庙村中单纯倔强的孩子,大竹峰上潜心美食的厨子,鬼王宗里嗜杀如命的鬼厉,角色的转换,都体现着人生的身不由己。但无论怎样转变,他永远都是那个张小凡,就算集佛、道、魔于一身,他也依旧是那个内心深处依旧善良的张小凡。

其实,林惊羽的桀骜,曾书书的聪慧,齐昊的圆滑,萧逸才的城府,无一不有着自己的光彩,尤其是林惊羽,是我全书中最喜爱的人物,从始至终,也只有他,保持着真性情,从未改变,也未想过加以掩饰,是我所羡慕的活出了真我的人。但这些人物的光彩,反而更突显了主人公命途的多舛,更加注了张小凡的光芒,用众星捧月来形容,亦不算过分。

几位女主的故事,让人不禁怀疑,作者作为一个男子为何有如此细腻的心思。田灵儿爽朗,碧瑶痴心,陆雪琪陪伴,金瓶儿妩媚,小白似友,小环善良,这些人围绕在张小凡的身边,演绎了一个有一个带着些许哀愁的爱情。除了碧瑶轰轰烈烈的死,其他的一切都是淡淡的,缓缓的讲述,似流水一般,一点一滴,渗进人的心里,当你发现猛然发现时,已经在心中不知住了多久,根深蒂固了。

开始胡言乱语了,一整篇下来也没有个中心,只是心里七七八八的想法,堆叠在了一起。还有,作为出场最多的女主,我还是很喜欢陆雪琪的,虽然,几乎没说过什么话。

想必看过书的都已经背熟了天书的第一句,在此奉上神剑御雷真诀:九天玄刹,化为神雷。煌煌天威,以剑引之!

读诛仙写读后感

好吧,依然是一部玄幻小说,知名度相当高,也是我最早接触的玄幻小说了,《诛仙》读后感150字。喜欢男主的名字:张小凡。喜欢师姐亲切的那一声:小凡。我一直想,这算得上是一部悲剧的,却不让人感到绝望。我曾怀疑小凡真的是那样的爱碧瑶吗?我不懂为何爱情本是甜蜜的却禁锢了幸福的求索,渐渐地才知道,其实,碧瑶是小凡灰暗生命的救赎,清醒、坚定、活波的生命追求是小凡“堕落中”最初与最后的温暖,这样不顾一切的纯净的感情,若是轻易地遗忘,又如何坚守爱的定义?陆师姐一直是我心里很令人怜惜的.人,她的骄傲与沉静、守望与原则令人叹惋,我知道她不可能代替碧瑶,但不可否认,她的付出与理解,她的等待和坚守,让我坚信她足以完成爱情的守护,读后感《《诛仙》读后感150字》。

很显然,这不是一部专门描述爱情的书,或许是小女生心思,较于男人世界的较量与尊严的维护,我会稍稍倾向于这一方面。这本书的武斗情景描述的很好,能够留出足够的想象空间又不至于太夸大。小凡一直追求的是心灵的依托,从默默无名、没有期望,到被迫成长、重拾信心,到摧毁希望、堕入“魔教”,再到独自战斗、独自追求,最后铭记于心、云淡风轻。

这本身需要多少历练和疼痛我无法感同身受,却很确定,这貌似循环了的成长,其实差的是雷雨与彩虹的距离。那最后的一幕对望,相视一笑间,或许,是我们可以猜测的平凡却不平庸的安然与幸福。

《诛仙》读后感

度。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诛仙》读后感

记得那天青云山,她把他推到一旁,面对巨大的诛仙剑芒,”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幽幽的铃铛声音,轻轻吟唱的咒语,她还是淡淡笑着,心意却如此果决,”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一个苗条而凄婉的身影,从半空中缓缓落下,永远闭上双眼。刹那芳华,已是永恒。

本书讲述的是在经历全村尽灭的惨案后,主人公张小凡以遗孤身份和伙伴林惊羽一同拜入青云门,林惊羽归入龙首峰苍松座下,小凡则归入大竹峰田不易座下,小凡身怀至凶之物“噬血珠”,日夜受其反噬心智。在大竹峰的日子,小凡喜欢做饭,偶然获得了血炼之物“摄魂棒”,也默默喜欢着可爱活泼的田灵儿,那些日子简单而快乐。与齐昊,曾书书,陆雪琪等善良热血的少年们一道,帮助良善斩妖除恶。

一次次的坎坷磨难中张小凡逐渐成长,而与碧瑶的感情,也在患难与共中日渐深厚。然而,碧瑶的父亲鬼王为并颠覆青云,设下连环阴谋。在鬼王进犯青云时张小凡悍然迎敌,受诛仙剑反噬的掌门道玄真人误认张小凡为叛徒,以诛仙剑斩之,就在命悬一刻之即,碧瑶念出痴情咒,牺牲三魂七魄替张小凡挡下诛仙一剑,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小凡带着沉睡的碧瑶回到鬼王宗担任副宗主,江湖人称血公子。鬼王死心不息,利用修罗之力卷土重来,最终,张小凡以强大的勇气和信念,挫败鬼王,消弭了正反两派纠葛千年的过节,完成了少年时与碧瑶、林惊羽一众同伴们的约定。在少年们的共同努力之下,终换得山河锦绣如画沃土千里绵延。

我很佩服张小凡的与命运抗争,他是世间最明媚的微笑,游走正邪之间,仍然不忘初心。重情守诺,性格内向,倔强坚忍。

碧瑶,魔教鬼王宗宗主鬼王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痴情无限,为爱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最后在诛仙剑下为救张小凡念出那段痴情咒: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其实我觉得碧瑶很可怜呢,付出了一切,不能和张小凡在一起。

但是我把这些都想得太简单了,碧瑶和小凡到最后不也是没有在一起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精选诛仙读后感范文字模板

我的一大两个爱书乃《诛仙》也,此书有无尽的魔力,勾人心魄、摄人心魂,让人欲罢不能。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张晓帆无意中卷入了佛教派别、道教和鬼神之间的纷争。他带着佛教教义进入道家,后来被真正的大师发现,带领张小凡经历了一场回归青云的斗争,并用剑击退了摩洛教的第三次进攻。最后到了草庙村。

每当我看这本书,我将是一个神奇的生生拉起,开车送我去一遍又一遍地读这本书。看来他是男主张小凡,走进了书所以要经历一些起起伏伏,虽然我已经看了很多次,但是写“诛仙”无尽的魔力还是可以驱使我的眼泪。

“什么才是正道,什么社会正义?你们自己从来不是都是没有骗我,我一生都在苦苦作为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商业秘密,可是我算什么?我算什么啊!”小凡之师普智授大梵般若,并将小凡投入其中青云(小凡的村子——草庙村的人全被屠杀),小凡一直想复仇。不料,杀手是、是普智神僧!

只有人会变啊……。

我要杀了你们!满足上帝杀死上帝,满足不朽杀死不朽,世界一个奇怪的剑也。《神仙之死》,勾人魂,九魂,天下奇书也!

《诛仙1》读后感字

看诛仙有10年左右了哈,偶尔逛了下贴吧,原来这么多书评如此精彩,当然也略具争议,也谈谈我自己的看法吧。

首先是凡瑶恋还是凡雪恋,其实这一部分是读者争议最大的问题,包括结局碧瑶失踪,一大部分人说为啥没把碧瑶复活咋了的。复活了之后呢?他俩甜蜜的生活在一起了?童话里才是这么写的。凡瑶没有在一起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俩不是一个阶层的,思考问题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具体参考碧瑶让张小凡和她一起浪迹天涯,张小凡去了吗?同样的雪琪拒绝了焚香谷提亲的时候张小凡也叫雪琪跟他一起走,也没有。包括后来鬼王四灵血镇攻打青云门的时候,雪琪也说了,我本来想和你一起走,青云门养我教我,我走不了的。

本质上来说,雪凡才是三观一致的人。碧瑶的爱纯粹也天真,为了爱可以做任何事,这种爱情观相信每个年轻男女都有过,可它是懵懂的,也是不成熟的。雪凡的爱是成熟、理智的,所以能开花结果。如果读者还只是片面的认为感性的、纯粹的爱情最好,那你能为了这种爱情啥都不管不顾了吗?不管父母、家人、亲人、朋友了?说到底人都是社会性的产物,越成熟越会发现,爱情只是情感里的一种,人越成熟也越世俗,惊世骇俗要么早夭,要么小众。况且萧大自称自己老婆为雪mm,故事情节怎么设计不言而喻。每个读者都有自己的见解无可厚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了。

故事情节推动到后期旁枝末节能起什么用?有的书评写到秦无炎、曾书书没交代清楚,他们不是主角,描写那么清楚会显得主次不分,而且他们俩出来能干嘛?带着轩辕剑、斩相思大干一波?萧大的书如果联系现实你会发现除开主角其他人在主角的世界里出现了就出现了,没再出现则是对主角影响不大了,就这么简单。比如,你还会回想起自己曾经的同事、同学,深刻的关注到他们的生活轨迹吗?除开特别亲密的几个之外大部分也无疾而终了。人生处处是遗憾,完美的都是童话,有些遗憾才是生活。有些坑是书里有交代的,读者自己推理即可,有些是在其他作品中有细说,其他作品里,配角变成了主角,才能详细解读,说到底主次分明、作品设计而已。肯定都是诛仙的忠实粉丝,不然也不会提出抗议,直接放下不读也就罢了。但是成年人看书不但要看清楚文章里写的,还要自己推理出没写的但有迹可循的;非要萧大一个个填满讲细,正个作品就显得格外臃肿不堪。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真的散了,有些事,过着过着也淡了,最后,平淡无奇的生活才是普通人的人生轨迹。

诛仙读后感[]

我看过许多小说,但让我最难忘的小说是《诛仙》。

《诛仙》是科幻小说、奇幻小说,围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来写的。

《诛仙》,里所说的是一个少年的故事,诛仙里分为道、佛、魔,三个圣教。道在《诛仙》所说的是:“青云门、焚香谷。”佛在《诛仙》里代表的是:“天音寺。”魔教呢,就有五大派教,在书里出现的有三大派系,分别是:“鬼王宗、合欢派、万毒门。”

书中的主人公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诛仙》里有许多兵器,如:“噬魂魔棒、天琊、伤心花……”

《诛仙》写的是:“友情、亲情、正和邪的搏斗……”

《诛仙》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无论有多大困难、挫折,一定能“斗”过去的。

精选诛仙读后感范文字模板

从小到大乱七八糟的小说也看了不少,“仙侠”可以算作一类吧。《诛仙》便是这类书中我的启蒙读物之一。每隔几年我都要重新看一次这本书,人懒也就仅仅看过三四次,对这本书感悟说不上深,但每一次自己都会有不同的看法。

其实最开始看还什么也不懂,就看看各种“热闹”的情节,也是一个坚定的“凡瑶党”,痴情咒曼声低唱下,以生命和灵魂为赌注挡下诛仙,这份轰轰烈烈让我神往。再往后又觉得“凡雪”其实也不错,比起碧瑶的炽烈,无畏生死,陆雪琪的情感的绵密太过辛苦,不动声色的冰雪面孔下波涛汹涌,十年默爱而斩钉截铁那一句“我不愿”更令我动容。

但现在看来,两者无分高低,同样贯穿男主一生,更应该看中的是作者对主角的刻画。张小凡,普通而不起眼的名字,可命运的翻云覆雨下,注定不平凡。鬼厉,征战杀伐、狠辣绝情下是十年尽心竭力为那渺茫希望痛苦的支撑,颇为心疼。

人无完人,尽管是我的启蒙读物,现在看来也是很多缺陷。不说作者功力、笔法以及对很多东西的描写那些优点,其实我觉得这本书前30%,也就是碧瑶死后那部分是很ok的,但后面的内容太过繁杂。感觉作者想表达的太多而又有些乱,实在让我有一丝遗憾。另外,不是说烂尾,但确实挖了太多让我期待的坑没有填,这也让我着实难受。

一个平凡的人,走出了不平凡之路。人生是要经历一个怎样的过程呢?他们的执着或者甘愿是否值得?这都已经不在重要了吧。因为他们的经历让我知道,一个人并不需要做到完美,只要我坚信自己的信念,而执着不移地走下去。

心所愿,力必至!

《诛仙》读后感

然后,我邂逅了一本名为《诛仙》的小说,诞生于充斥着天马行空般的劣质想象,朝生夕灭的故事人物的网络小说界。作者与作品完全不能联系,然而,却成永恒。

草庙村,芳草萋萋;大竹峰,万竹涛涌;通天峰,孤临天下;死灵渊,静默无言;望月井,一步相错;东海畔,雨中红颜;天帝库,风雨相依;石洞前,缘定三生;小竹峰,剑舞孤影;残垣中,生死相伴;幻月道,昨日重现;诛仙剑,一任沧桑;青云山,终锁尘缘。

一人一棍,面对的是整个世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明天,别管明天好吗?

这一生,千山万水,一人跋涉,暮雪千山,只影独行。

这一生,千山万水,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

那个叫作张小凡的少年,那个只不过是想单纯生活的少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命运的手,推他向前,爱恨纠结,难分难解,走过万千沧桑,终悟天道。

只是这个过程是那么的无情,一颗千锤百炼的心的历练过程,是父母的死,是暗恋师姐的苦涩,是背负秘密的恐惧,是挚爱之人的离去,是相爱的对立,是十年的苦苦追寻,希望失望最后绝望。

在光阴中伤痕累累,却还有一颗温热的泪,驱散一切的痛楚,终于,还是要执掌诛仙,拯救这个带给你无限伤害的世界。

最后,归于平淡,草庙村,两相见。历尽轮回,过往凡尘归于平寂,天地悠悠,还是得走下去。

感动于小凡为碧瑶而十年苦苦寻觅,和雪琪两情相依人难聚。

感动于雪琪平淡如水却持久的相思,小竹峰上,孤影相待。

感动于碧瑶为君牺牲,诛仙剑下,伤心花殒。

几次阅读,那个世界深深印刻于我的心中。

总觉得它应该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演绎着那些悲欢离合,人世百态。

有时文字真的很苍白,反而是音乐可以将人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一句简单的歌词,配上特定的旋律,一瞬间便让人痴了,回味起书中点滴。

永远也写不出那些讽刺的文字,埋怨现实,永远也写不出华丽的哀伤,四十五度角的阳光。因为始终觉得,无论烟花巷陌,城门深雨处,总该走下去,那怕遗世独立。

容华谢后,要的也不是君临天下,不过是平凡的温暖。如在春之牧野,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

一个故事的结束并不意味着一种感情的终结。合上《诛仙》,心中却增加了一种来自书中的情感,虽因人而异,却无比真实。

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相信总会有这样一个事物,无论你承认与否,它已经对你的命运起了作用,无法抹去,无论你如何不屑,总归无法否认你曾因它感动。

梦回青云,心中万千缠绵,只为《诛仙》。

《诛仙》读后感

记得那些年,自己懵懵懂懂,没有愤世嫉俗,没有一意孤行,没有放纵不羁,没有黯然神伤,没有身为一个个体所具有的特质,平静地生活,单纯地学习。

然后,我邂逅了一本名为《诛仙》的小说,诞生于充斥着天马行空般的劣质想象,朝生夕灭的故事人物的网络小说界。作者与作品完全不能联系,然而,却成永恒。

草庙村,芳草萋萋;大竹峰,万竹涛涌;通天峰,孤临天下;死灵渊,静默无言;望月井,一步相错;东海畔,雨中红颜;天帝库,风雨相依;石洞前,缘定三生;小竹峰,剑舞孤影;残垣中,生死相伴;幻月道,昨日重现;诛仙剑,一任沧桑;青云山,终锁尘缘。

一人一棍,面对的是整个世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明天,别管明天好吗?

这一生,千山万水,一人跋涉,暮雪千山,只影独行。

这一生,千山万水,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

那个叫作张小凡的少年,那个只不过是想单纯生活的少年。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命运的手,推他向前,爱恨纠结,难分难解,走过万千沧桑,终悟天道。

只是这个过程是那么的无情,一颗千锤百炼的心的历练过程,是父母的死,是暗恋师姐的苦涩,是背负秘密的恐惧,是挚爱之人的离去,是相爱的对立,是十年的苦苦追寻,希望失望最后绝望。

在光阴中伤痕累累,却还有一颗温热的泪,驱散一切的痛楚,终于,还是要执掌诛仙,拯救这个带给你无限伤害的世界。

最后,归于平淡,草庙村,两相见。历尽轮回,过往凡尘归于平寂,天地悠悠,还是得走下去。

《诛仙》读后感

几年前,当我还在为几个武功招术而苦思冥想之时,混迹于网络的朋友们就推荐了《诛仙》。那时候,我学会写字才五六年,正自编自导了一场“江湖风云”,每次都是“魔教”被“正道中人”追杀喊打,狼狈不堪。我还为此沾沾自喜,以为接近了理想中快意恩仇的“江湖”。后来才发现自己多么幼稚无知。“网络小说?”我乍听说时不屑一顾,仍沉迷在金庸的世界里――因为我还看不懂古龙。不过见网上疯传的“百万点击量”、“网络小说第一开山巨作”等等头衔,我忍不住去看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看完之后,我对这句话难以忘怀。“刍狗”是什么?我查阅词典才明白是“草扎的祭品”。不得不说,《诛仙》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最初是在岩浆之旁,六尾灵狐质问张小凡:“在你的眼中,所谓的世间,便是由你们人族当家作主的吧?天生万物,便是为了你们人族任意索取,只要有任何反抗,便是为祸世间、害人不浅,便是万恶不赦、罪该万死了,对吧?”他让张小凡明白了人类的卑劣:对他们有利的即为好,触犯他们利益的都该遭到惩罚――完全取决于人类的私心。我忽然想起来小时候曾问过妈妈“为什么蜻蜓是益虫,蚂蚱是害虫”。妈妈却无言以对。时至今日,我才看清这世界的本质。一句老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蜻蜓贵为人类的朋友,不过是出于人类的利益考虑的。所谓的“敌人”就赶尽杀绝。真可笑。当然,深思的不止一处。鬼王曾告诉张小凡“若论方今天下,世间法宝,真正杀人最多,煞气最重的,只怕再无过于你们奉为神明一般的诛仙古剑了!”,张小凡却回答“邪魔之物被我用来斩妖除魔,便是正道,我便问心无愧”。一直以来,“克隆人”、“核武器”等明显“双刃”的科技手段都在伦理学家的唇枪舌剑下苟且偷生。人们总喜欢“因噎废食”却不能物尽其用。到头来只是作茧自缚罢了。真可悲。

还有一日,饱尝人世沧桑的张小凡询问算命师周一仙“人生忙忙碌碌都是为何”,周一仙笑赞他光凭这个问题便可凌驾世人之上了。当张小凡问他有没有看不穿的东西,周一仙只是说“我看不穿的是这个轮回”。我有时候会仰望星空,想到那微不可见的光点竟是百万光年外的恒星,就不禁感慨万千。李志伟曾猜想太阳系只是外部宇宙的高级生命创下的程序;刘慈欣曾幻想霍金询问高级生命“宇宙的目的”而驳得对方无言以对;而我却在想,在午夜最后三分钟诞生的人类,连宇宙的第一天历史尚且弄不明白,又何谈探索更深奥的秘密呢?连地球都只算是一粒尘埃。我们连蝼蚁都比不上。浩瀚宇宙,漫漫人生,我们又何其渺小呢?真可怜。

读了《诛仙》之后,我总觉得自己拥有了一双在宇宙中遥望的眼睛。我可以看到云层之下的芸芸众生相,也能看透宇宙尽头的星光。可是想要看穿却并不容易啊。

生命,也不过如此。何尝不可以微微一笑呢?

《诛仙》读后感

我的一大爱书乃《诛仙》也,此书有无尽的魔力,勾人心魄、摄人心魂,让人欲罢不能。

此书述说了一个悠远,甚为曲折的故事。

主角张小凡无意中卷入一场佛、道、魔三大门派之争,身怀佛教大法投入道家门下,后被掌门真人发现,导致张小凡投入魔教经历一番挣扎,回归青云,并用诛仙古剑击退了魔教的第三次大举进攻。最后隐居在了草庙村。

每当我看此书时,我便被一股魔力生生拉住了,并驱使我再三阅读这本著作。似乎自己便是男主张小凡,走进书中去经历如此一番波折,虽然我已看过多遍,但是《诛仙》无穷无尽的魔力还是能驱使我落泪。

“什么正道,什么正义?你们从来都是骗我,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我算什么啊!”小凡之师普智授大梵般若,并将小凡投入青云(小凡的村子——草庙村的人全被屠杀),小凡一直想复仇。不料,杀手是、是普智神僧!

只有人会变啊……。

诛仙!遇神诛神,遇仙诛仙,天下一奇剑也。《诛仙》,勾人心魄,摄人九魄,天下一奇书也!

《诛仙》读后感

记得那天青云山,她把他推到一旁,面对巨大的诛仙剑芒,"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幽幽的铃铛声音,轻轻吟唱的咒语,她还是淡淡笑着,心意却如此果决,"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一个苗条而凄婉的身影,从半空中缓缓落下,永远闭上双眼。刹那芳华,已是永恒。

本书讲述的是在经历全村尽灭的惨案后,主人公张小凡以遗孤身份和伙伴林惊羽一同拜入青云门,林惊羽归入龙首峰苍松座下,小凡则归入大竹峰田不易座下,小凡身怀至凶之物“噬血珠”,日夜受其反噬心智。在大竹峰的日子,小凡喜欢做饭,偶然获得了血炼之物“摄魂棒”,也默默喜欢着可爱活泼的田灵儿,那些日子简单而快乐。与齐昊,曾书书,陆雪琪等善良热血的少年们一道,帮助良善斩妖除恶。

一次次的坎坷磨难中张小凡逐渐成长,而与碧瑶的感情,也在患难与共中日渐深厚。然而,碧瑶的父亲鬼王为并颠覆青云,设下连环阴谋。在鬼王进犯青云时张小凡悍然迎敌,受诛仙剑反噬的掌门道玄真人误认张小凡为叛徒,以诛仙剑斩之,就在命悬一刻之即,碧瑶念出痴情咒,牺牲三魂七魄替张小凡挡下诛仙一剑,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小凡带着沉睡的碧瑶回到鬼王宗担任副宗主,江湖人称血公子。鬼王死心不息,利用修罗之力卷土重来,最终,张小凡以强大的勇气和信念,挫败鬼王,消弭了正反两派纠葛千年的过节,完成了少年时与碧瑶、林惊羽一众同伴们的约定。在少年们的共同努力之下,终换得山河锦绣如画沃土千里绵延。

我很佩服张小凡的与命运抗争,他是世间最明媚的微笑,游走正邪之间,仍然不忘初心。重情守诺,性格内向,倔强坚忍。

碧瑶,魔教鬼王宗宗主鬼王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痴情无限,为爱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最后在诛仙剑下为救张小凡念出那段痴情咒:三生七世,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其实我觉得碧瑶很可怜呢,付出了一切,不能和张小凡在一起。

但是我把这些都想得太简单了,碧瑶和小凡到最后不也是没有在一起吗?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诛仙》读后感

当陆雪琪一身白色,配着那冷漠的脸孔,双手挥舞着剑决,蓝色的辟邪剑在身边游荡。每日每夜想着张小凡,见到却是鬼厉的冷漠。自从那句:“下次见面,用剑吧!”她的心动了一下,就像辟邪见到摄魂一样,有许多仇恨,但眼里表现的却是亲切。

也许这就是“七脉会舞”后注定的路;也许是从第一眼震动开始的缘,从此每个人的生命中多了一个他(她)。

从死灵渊小凡的执着,到青云山上雪琪的奋不顾身,再到十万山上短暂一夜。

这一切的一切,都不长,只是用了心,可能小凡从未变成过鬼厉,对田灵儿,对碧瑶只是一生的追求,都不真实,前者只喜欢齐昊,后者只有一具尸体。

每次那熟悉的冰冷的杀气充满脑海,小凡都会尽力阻止,因为他不是魔,不象焚香谷的上官策以及徒弟门每次每一张脸,每一句话都会有刺。

小凡是不幸的,年幼便只剩自己唯一的兄弟;小凡是无奈的,杀死全村人的却是教自己无上佛法的谱智;同样,他也是宽容的,用自己的行动打动了田不易,从此他在也不是那个不成器的老七。

在很多年前,大竹峰上,宋师兄的仁慈,杜师兄的认输,田灵儿甜美的笑声,还有还有很多,都引在小凡脑海里,成为美好的回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很霸气的一句话,小凡靠着它,从容走过许多。再碧瑶神形俱灭后,他感到了空虚,人生在无可走的路。青云,对,青云,为天下而战。

当他手持诛仙剑时,再无失魂落魄的鬼厉,再无眼底无光的张小凡。他让雪琪看到了希望,让小白没有失望,让所有人惊讶。

那一句“你去死吧”是对鬼王的宣判,是记在心里十余年仇恨的发泄,是他内心的真言。

草庙村,一个开始的地方,最后回到这里。陆雪琪与张小凡最后定格的微笑,是全书对我,对萧鼎,对读者的忠诚。

萧鼎很厉害,他让我看到凄惨不会无边,优美不会泛滥,介与两者之间的美,只有用灵魂漫漫体会。

只剩下唯一希望《诛仙》电影能更好!!

《诛仙》读后感

《诛仙》的每一个人物给我的感觉好象一篇神话,随着主角的经历而感动,希望主角终有一天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局。

我开始喜欢《诛仙》,只是因为张小凡的存在。这个孤独的少年悲惨而凄苦的命运仿佛一个巨大的枷锁,把读者牢牢禁锢不能呼吸。他的生命真正开始是何等的无奈与心酸,他悲壮的执著又是何等灰暗和惨烈。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愤慨从胸中喷薄而出,究竟是多少世的爱恨胶着才铸成今生这一刻的空洞凝望?一个平凡的少年,被人无意还是有意地当做一个工具来做实验,而自己还是茫然不知。当近于自我摧残的坚守突然变成毫无意义,心中的阴霾便迅速放大成整个人生!他还太小的年龄已经充斥了哀伤与心死,仿佛一个悲剧的出现却苦苦挣扎想背离结局。其实,那一瞬间疯狂的痛楚又有谁能真正知晓,又有谁能真正说清?所以我们喜欢张小凡,带着同情与钦佩的感觉喜欢他。他惯有的沉默,惯有的叹息,甚至惯有的愤怒之火突然熄灭。张小凡本身就是一个绝望的存在。这份绝望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每当希望即将出现时,一份更深刻的绝望就将希望彻底粉碎,无论是在七脉会武上面对陆雪琪,还是在万物肃杀之时面对夔牛,还是最终面对诛仙剑阵,那一声痛彻肺腑的嘶吼。他的生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于是无可阻止地一错到底。倘若谁能,甚至真的把他的命运改变,他也就不再是张小凡,这世上也就再没有张小凡。所剩下的,只是一个空洞的名字或数中苍白的爱情,而不再是那份穿透灵魂的感动了。

碧瑶也好,雪琪也好,我们见过了太多美丽的女子。却从来没有从任何一本书中见到,一个被绝望吞噬的少年,苦苦为了不可知的未来挣扎着、彷徨着、背叛着,沉沦。

他的绝望究竟从何而来?

我们不知道,似乎也不必弄清楚。

只知道,一个张小凡,便仿佛一声亘古的叹息,横贯千年!

诛仙读后感黑暗是可怕的。在无边的黑暗中行走,似乎永无方向,似乎永无尽头,这是一种无法排解的恐惧。初中时候,巴金先生的《爱尔克的灯光》曾经鼓舞了我的心志,过了很久,也不能淡忘。但是,当我现在开始在现实中反思或者迷惘的时候,竟然惊觉那个时代的精神支柱,已经成为了过去时。漫漫人生路,到如今这样的作品竟渐渐的远去,以至于开始遗忘。

很多年了,我再也不是那个怕黑的无知少年了;很多年了,我懂得了很多事,我目睹了一幕一幕人生的悲喜剧;很多年了,或者经历或者旁观,我一次又一次在自已和别人的欢笑与眼泪里将平凡的人生度过;很多年了,我终于知道,心灵在黑暗里迷路远比失掉生命本身还可怕;很多年了,我终于知道,一盏灯,对于奔走在漫漫人生路上的人,是多么的重要。

到如今,在黑夜中,那容易迷失自我的网络世界里,我却找寻到了一盏灯,一盏叫做《诛仙》的“爱尔克的灯光”。它指引我找到情谊,找到活着的意思,找到生命前行的方向,读后感《诛仙读后感-2》。它让我感到激动,因为共鸣,我看见那执灯者的光辉还在延续,在网络上延续,在新一代人的身上延续。

《诛仙》,在那悲伤的情节里,我们那颗找寻幸福和希望的心没有死掉,我们还可以看到爱尔克般的灯光在主角张小凡的心灵深处闪耀。无论是生是死,爱尔克的灯光一直没有熄灭掉。无论在虚幻的世界,还是在人生的大海里,它的光茫,一直是远航迷路的人归航的方向。罗曼罗兰说过:“真正的英雄主义只有一种,就是看清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并且去热爱它。”张小凡和我们都会成为这样一种人,我希望。

书也看了不少了,唯有《诛仙》令我长久思考,唯有张小凡的成长让我思量不已。思考后的结论可写出长篇论文,可我没有那以文为刀的能力。《诛仙》的艺术价值远远超出其故事本身的魅力,所蕴含的真理和道德的力量,是绝妙艺术和崇高思想的完美结合,是真善美的有机统一。小说是虚构的,似乎与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没有关联,但是尽人皆知的是:文字文本的魅力是精神性的。《诛仙》除了审美价值外,思想,理想,伦理,道德都通过了艺术的手段对青少年一代产生到通常教育方法所难达到的功效,真正纯洁美化人的灵魂…也不知道多少青年如我一般,暗自在心里重新思量自我的人生观,世界观。兴许多少年后回忆,这还是我的一个美好的人生转折点。

有人说,小说舞台上的悲剧多一点,生活舞台上的悲剧就能少一点,我深以为然。作品对提高我们整个道德情操,思想修养,以及精神境界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作者萧鼎,曾在他以桀骜闻名的《暗黑之路》中写到:“但凡有绝世才华的人,都是骄傲而有野心的。”在这骄傲的背后又是有着怎样的抱负呢?让我们听听作者借文章说出他对人的理想和希望,就会更明白这小说作为“灯光”的意义了:

“天必降大任于我,我且独自前行!”

“人生路短,岁月沧桑,我不立下宏图大志,怎对得起青春年少?”

“就算身体魂魄一起化为灰烬,也要点亮这一点光亮,哪怕为此将世间所有,与他一同埋葬。”

“夜深人静时有出世之心,但天一光亮,便觉得万丈红尘,竟是这般可爱,如此繁华,怎可舍却?”

不管《诛仙》给我们带来的是无尽的振奋或者是无尽的痛苦--我们为那些书中人物的人生担忧,就好像我们为自己的人生担忧一样,理想世界的美好和为之奋斗的精神,却始终像一道“爱尔克”的心灵之光芒,闪耀着指引我们卑微而迷惘的心。让我们在迷途的黑暗中,在人生之路上兢兢业业,在路上循序渐进,在路上努力奋斗!

有时候,我不知道人生的路有多漫长。然而阖上书页,有一种叫回忆或者更确切的说是怀旧的字眼弥漫于心,的确我已经开始怀念了,于是我将继续努力下去,为作一盏“爱尔克的灯光”,继续活下去。通过努力,去表达出我的人生价值观和信仰,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和义务。

我知道,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那执灯的人!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