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发言稿(优秀15篇)

时间:2023-11-26 20:56:24 作者:琉璃

发言稿的撰写需要充分考虑观众的需求和背景,以确保能够有效地传达信息。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发言稿示例,希望能给大家在写作过程中带来一些启发。

企业法律顾问述职报告

”一词,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看待:“述职”,是主体的实质性道理。“报告”,是呈现表像而又整体的艺术生命体。下文是企业法律顾问述职报告,欢迎阅读!

一、受聘岗位。

目前本人任职的岗位是河南新兴煤炭实业有限公司分管法律工作的负责人。

二、履行职责情况。

(一)法律工作体系建设根据“建立管理体系、完善工作模式、培养专业人才”的指导原则,为全面加强公司法制建设,完善企业经营风险防范体系,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公司制定了《法律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并设立了企业分管法律工作负责人职位。

规章制度。

建立一套合法、实用、规范的企业规章制度,使人们有所遵循,做到人人有专责,工作有程序,办事有标准,才能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

2、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企业所签的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款有无遗漏,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文字是否准确、严谨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我单位建立了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了以合同为中心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做到人员、机构、制度三落实。对于企业常规性合同,具有较高重复性和利用率的合同,拟定好了固定的合同文本,严格履行签订合同须经企业法律从业人员出具意见,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批的程序。建立了定期对企业合同纠纷进行统计、分析的管理制度,依据情况变化及时完善企业的固定合同文本。从合同的谈判、起草、签约、执行等各方面建立起有针对性的规定,形成协调的合同管理体系。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4、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有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并担任过企业法律负责人。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兴公司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企业法制宣传工作,“六五”普法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国投集团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了大量的法制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国投集团“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企业规范经营和高速发展。

公司及时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

形成行政统一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组织网络,把普法目标任务纳入年度文明单位建设计划,纳入企业目标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致力于塑造公司依法经营的良好形象。强调加强依法经营和防范风险工作,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干部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不足及改进措施。

企业管理者对法律风险的认识不足。目前,企业领导对法律风险往往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用于法律风险管理与防范的投入严重不足。企业管理者对法律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破坏缺乏足够的认识,将防范法律风险的重点放在事后补救上,法律从业人员的工作范围仅限于可能产生纠纷的领域。

针对法律工作中的不足应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

1、逐步建立重视“事前防范”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是目前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最为有效的手段,也是一项低投入,创造效益最经济的途径。

强调法律顾问的职责应由“事后诉讼”向“事前防范”转变。对于企业签订重要合同、投资、知识产权等重大事项的决策,除了在经济和技术方面的论证之外,必须进行法律风险的分析和评估,推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的法律审核,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2、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

对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综合检查、分析和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消除各类法律隐患,确保企业依法经营、快速发展。

四、20xx年重点。

工作计划。

针对企业20xx年实际运营中所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研究,并进行深入探讨,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对企业相关关科室的人员进行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可委派社会上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任,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近年来,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蚌埠院”)面对转型发展的复杂局面,面对做优做大的紧迫形势,面对管理提升的严格要求,按照国务院国姿委对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集团公司法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狠抓制度创新,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法治观念,落实目标任务,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与企业内控体系、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化等系统建设有机融合,初步实现了总法律顾问工作融入日常管理、融入经营决策、融入业务培训的“三融入”。本人作为副院长兼总法律顾问,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规定,以及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要求,认真履行7项职责,在院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和同事们的积极配合下,不断推进法治工作进程,为企业的风险防控、危机对应和安全发展开展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20xx年经集团公司推荐,蚌埠院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一、狠抓制度创新,加强队伍建设。

蚌埠院作为一个具有近60年历史的科研设计单位,在长期的运营管理过程中,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但随着蚌埠院由科研设计模式向企业集团模式的新发展,随着《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对法制工作的新要求,随着风险防控、危机应对和信息化建设的新形势,进行制度创新势在必行。20xx年上半年,我们对执行多年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修订和增补,编印了包括113个规章制度的《职能管理手册》;下半年,我们又在已经建立的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内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开展了管理流程的重新梳理,正在对所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改造,并新增新闻发言人制度,拟通过此项工作,建立一整套适应集团管理模式的集运营管理、内控体系、总法律顾问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为一体的企业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创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目前,蚌埠院的法律事务机构设在企业发展部,设有专职和外聘法律顾问。此外,还有一支以党群工作部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的普法宣传队伍,保障了法制工作的纵深推进和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

二、普及法制教育,增强法治观念。

蚌埠院长期保持着对内宣传、普及教育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我们根据不同时期的管理和发展需要,结合新的民商法的颁布,充分利用内部宣传工具,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广大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不定期在《凯盛人》报开辟普法专栏、全年利用院本部一楼大厅宣传栏等宣贯了《。

劳动合同。

法》、《安全生产法》等等。

同时,通过专题学习研讨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xx年,重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重要子公司的法务工作人员,学习了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组织科技部、人力资源部、玻璃新材料科技产业园的相关人员,借鉴苹果与三星的专利诉讼案例,结合新形势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研讨;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凯盛重工、华光集团等重要子公司认真学习了国家国资委20xx年法制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以及王勇主任的批示和黄淑和副主任的讲话,结合蚌埠院实际工作予以贯彻落实。

蚌埠院持续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培育企业合规文化,除落实集团公司的要求外,还积极参加蚌埠市组织的相关普法教育活动。通过普法教育,增强了遵法立章、守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法治观念,使全院管理人员步入了依法履职的轨道。

三、立足岗位要求,紧抓法务工作。

本人作为副院长,分管的工作多而杂,既兼总法律顾问,又兼新闻发言人,如果偏废或偏好任何一方,都可能影响一面的工作。态度决定行动,兼职必须当作任职干。本人虽然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但为了胜任总法律顾问工作,对相关民商法进行了刻苦钻研,并将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担任总法律顾问以来,以企业规章制度、重大经济合同和重要经营决策的法律审核为切入点,将企业法制工作不断推向纵深。

通过法律审核和事先指导,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杜绝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20xx年,对新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均组织了法律审核,审核率100%;出席领导班子会议,参与院的重大事项决策,组织审核重大决策事项(文件)6项(份),对重大决策事项以《法律意见书》形式提供法律审核意见;组织重要经济合同文本40份,审核率不断提高。目前,正在收集下属单位的各类合同文本,拟集中进行合同文本的审核,着手合法合规的合同文本编制。

重视对下属企业尤其是加盟企业和新立企业的法制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调研,对院本部对外开展经营业务的部门进行法律指导,努力杜绝违规类的重大案件。将集团公司《关于20xx年法制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电子版转发给凯盛重工、华光集团、通辽矽砂公司等重要加盟企业,要求他们参照执行,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针对华利玻璃机具厂由大集体改制为院的分支机构对外经营的情况,为防范院的风险,法务工作人员向其负责人介绍院的总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体系等,帮助分析其法律风险控制点和对外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等相关事项;法务工作人员与院国外业务部进行了数次沟通,就切实加强境外业务的法律管理,有效防范涉外法律风险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交流。

四、对照三年目标,抓好方案实施。

蚌埠院虽然在法制工作和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集团公司“对标世界一流,强化法律管理,全面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要完成国家国资委确定的目标任务还任重道远。为此,要按计划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和推进,其中建议20xx年要重点开展或完成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法律工作队伍建设,调整职能部门分工,整合法务工作资源,补充法务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2、进一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完成“适应集团管理模式的集运营管理、内控体系、总法律顾问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为一体的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3、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力争“三项审核率”达到100%;完成全院包括控股子集团、子公司的各类经济合同文本的规范化。

4、进一步将法制工作向纵深推进,结合内控体系建设和管理提升的要求,着手对控股子集团、子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核,逐步形成上下连动、规范一致的法律工作机制。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20xx年5月份集团把我从药业法律顾问岗位调到药业法律顾问岗位,至今已有两年半,负责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物价信息监察。工作中我严于律己、严格管理,在公司领导的直接领导和全体同志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公司的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积极做好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现作述职报告:

岗位职责。

的要求,开展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完成公司各项法律事务及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截止到2020xx年底,我规范了公司签订合同的程序及要求;为签订合同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培训,解答了他们的法律咨询,要求他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和合同在履行中要注意的事项,共制定了定型设备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设备安装合同等十几类合同的范本,审核和修改各类合同4000多份;公司授权代理的诉讼案件x起,涉案金额x多万元;办理了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和伤亡赔偿纠纷等非诉讼案件;及时为公司领导提供了法律意见;严格审查物资采购部门的招投标工作中投标单位的资质及相关证件。

二、物价信息监察工作。

截止到2020xx年底,我部门共计收到采购计划单x多份,通过网络、电话和亲自到市场询价,及时为公司财务部门审价提供了可靠的价格参考标准,也为公司在物资采购中节约了大量的成本,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估量的,这在另一方面规范物资采购制度和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自身建设方面。

我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要求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实事求是的工作,切实为公司的利益着想,在工作中我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也是公司领导的关怀、各部门的支持以及法务信息监察部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工作的结果。

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下步工作设想。

1、巩固成果,吸取教训,进一步明确法律事务和物价信息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强化工作责任制。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公司的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积极做好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2、掌握特点,总结规律,提高法务信息监察的整体工作水平,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工作,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

3、增强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参政作用,当好领导的参谋。

4、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积极协调好法院和当事人的关系。

5、进一步做好法务的事前预防工作,在事中法律控制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做好事后法律补救工作。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的对账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和责任感。

6、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反馈,按领导意旨及时处理好突发性事件。

法务信息监察部:

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1997年,依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2002年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百分网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

《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百分网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时间固定在每年10月的第三个周末,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和25日。

百分网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百分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符合上述相应的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

(二)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

百分网

报名时间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百分网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企业法律顾问自荐信

尊敬的企业负责人: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本信函。

我们本着建立和完善贵公司法律顾问制度,支持、帮助和引导贵公司依法经营管理的目的向您致信。希望能够协助贵公司获得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同时能够预防和降低贵公司经营与治理中的法律风险。

一、贵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是否会遇到下列种种困扰

1.合同纠纷总是难以避免

合同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源头,合同在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过程中都可能产生各种法律风险。作为您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们将帮助您防范合同事务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大经济效益保驾护航。

2.常有款项难以收回

企业对自身合同、收货单等业务细节和流程往往不太在意,催收应收账款时被相对方以各种理由拖欠款项,发生纠纷的时候一整理却发现资料不全。作为您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们将帮助您的企业规范应收帐款管理流程,设定各种情况的应对方案,必要时提交法院进行诉讼。

3.劳动投诉、劳动纠纷经常发生

企业劳动法律风险,重点体现在劳动管理和劳动保障上,从招聘员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就劳资纠纷而言,企业违法成本逐年递增,作为您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们将帮助您的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帮助您大幅度减少劳动纠纷从而成功避免法律风险。

4.总是不清楚合作伙伴的实力和诚意

许多业务往来和经济合作中,合作各方通常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等性,很多时候不清楚合作对象的目的、实力和诚意,从而增加了自身运营的风险。作为您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们将提供专业的尽职调查服务,通过律师的专业工作,尽可能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恢复到对称,为您进行决策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和建议,帮助您充分预见交易中可能存在的法律瑕疵和风险。

5.想马上咨询一个法律问题却一时半会找不到信赖的律师?

企业想马上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时,往往一时半会找不到在品质可靠、业务上乘的律师。作为您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们将专门为您的企业专门指定适合贵公司的律师并建立档案,提供最贴心、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6.想聘请一个法律顾问但总觉得费用太贵不划算?

我们在为您的企业提供一流法律顾问服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设计了多款服务方案,供您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方案。

二、聘请法律顾问的作用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法律顾问的最大作用在于防患于未然,减少或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企业最大的利益,保障公司、企业等规范、健康地发展。详细如下:

1、预测作用

法律顾问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使企业处于“有备无患”的良好处境。

2、咨询作用

企业随时可以就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法律顾问咨询,法律顾问能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来提供咨询并出谋划策。

3、策划作用

由法律顾问代理企业参加诉讼,比起专门聘请律师能更好地了解案情、策划诉讼,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高胜诉率。

4、内修作用

法律顾问可以为企业草拟和审查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内部法律性文书,使企业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预防劳动纠纷等的发生。

5、审查作用

法律顾问审查企业出具的各种合同文书,不仅可健全企业合同制度,更可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6、制约作用

在企业遇到纠纷时,由法律顾问出面解决,不仅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而且还不需要占用企业其他人力资源,更重要的是,能起到对相对方良好的制约效果。

7、威慑作用

法律顾问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并经国家注册的执业律师,是国家承认的具有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利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就会给对手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法律顾问可以以律师的名义出据律师函等,解决很多原本要诉讼才能解决的问题。

8、增值作用。

企业和法律顾问之间可通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为双方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如利用律师的资源拓展业务、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实现法律服务的增值,实现企业与律师的“共赢”。

综上,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最终目的并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帮助企业消除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漏洞,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从根本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使企业能做到预测风险、防患于未然,以减少或避免争议纠纷的发生,最终达到少打官司或不打官司的目的。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本信函的阅览。

真诚地期待与您有更进一步的联系,希望能到贵公司面谈具体事宜并合作成功。希望我们的服务能为贵公司带去更快、更高、更强的发展。

企业聘用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律师组成工作团队,负责甲方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权责,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

二、乙方根据需要,可以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法律咨询:就甲方经营中涉及的法律事务,乙方适时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口头、书面、电子文档等形式。

2、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乙方依照工作职责或甲方的授权,就特定事项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等。

3、参与重大商务谈判: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重大商务谈判提供法律支持,审查潜在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

4、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类合同文本,对重要合同逐步实施法律顾问会签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评审、合同管理制度。对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协助甲方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协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及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应甲方的要求,切实保障甲方的知识产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权。协助甲方进行工商登记等工作。

6、法律培训: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针对甲方的经营需要,系统制定并负责实施法律事务的专业培训,以提高甲方员工、经销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识。

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将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提供相关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法经营。

8、受甲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须另行签订代理合同)。

9、完善劳动法律制度:协助甲方完善劳动制度,审查、修改甲方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联系约定,并为乙方指派的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法律顾问费、其他费用的支付标准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在前一次性支付完毕。

2、本合同第二条第5至8项所列的法律服务项目及参与特别重大、复杂的商务谈判,乙方将另行收费,并优惠计费。计费方式为小时收费或按标的比例协商确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证费、调查费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机关收取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费等由甲方据实支付。

5、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另行收费部分除外),超过部分另行收费。有效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五、乙方指派的律师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授权范围内,独立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六、乙方应对其所指派的律师负责日常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由乙方集体讨论决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时,应另行指派律师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应对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甲方雇员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九、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法律服务并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乙方指派律师因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经有关机构认定后,乙方将在其所收律师服务费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乙方已经全部完成本合同项下法律顾问工作;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甲方可以提出书面文件终止续期,否则合同自动续期一年;若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退还所收律师费用。若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二、本合同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此诠释。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法律顾问年终总结

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又有一年了,在此,对于公司能给我提供这样的一个平台深表感谢。在我这一年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建筑工程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提高自己解决工程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实践能力,很大程度上增强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协助能力。

3、吕xx诉我公司、肖xx、王xx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正在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5、我公司诉河南xx学校工程合同纠纷案,此案正在审理阶段;

8、徐xx诉我公司、罗xx买卖合同纠纷案,此案在xx年11月21日经安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罗xx承担支付欠款责任,我公司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10、李xx诉我公司借款纠纷案,此案已经过人民法院审结;

11、王xx诉我公司借款纠纷案,此案法院一审审理阶段;

15、河南xx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三方签订调解协议,河南xx公司提出撤诉。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积极主动的参与上述正在审理阶段的案件的审理工作,争取公司最大的利益;对于已经审结,正在执行的案件,应积极和法院及承办法官联系、沟通,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以便于更快执行,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

xx年,我所参与解决的未形成诉讼的工程纠纷共5起,情况:

4、xx工程所涉及的劳资问题,xx年初经工程部到项目现场处理,已得到圆满解决;

企业法律顾问请示

沈总,您好:。

我是集团法务主管xx,现在向您请示20xx年续聘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集团公司法律顾问相关事宜。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过去多年一直作为集团及成员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重点是交建公司和地产集团,双方合作关系愉快,他们用诚恳务实的工作态度和精深专业水平为集团及成员公司处理了一系列重大诉讼或非诉讼纠纷。

20xx年度,安天行律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总固然存在不足,但这些不足之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双方沟通机制欠缺所致,并且在双方加强彼此交流后有了明显改善。继续聘请安天行律师事务所作为集团及成员单位的法律顾问是有益的,安天行所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多年的合作有深厚的感情基础,法律顾问作为对集团法务部门的必要补充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此,特此申请在20xx年度续聘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地产集团的法律顾问工作。

此致

集团法务主管xx。

20xx年1月20日。

企业法律顾问请示

沈总,您好:。

我是集团法务主管葛淼,现在向您请示20xx年续聘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集团公司法律顾问相关事宜。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过去多年一直作为集团及成员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重点是交建公司和地产集团,双方合作关系愉快,他们用诚恳务实的工作态度和精深专业水平为集团及成员公司处理了一系列重大诉讼或非诉讼纠纷。

20xx年度,安天行律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总固然存在不足,但这些不足之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双方沟通机制欠缺所致,并且在双方加强彼此交流后有了明显改善。继续聘请安天行律师事务所作为集团及成员单位的法律顾问是有益的,安天行所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多年的合作有深厚的感情基础,法律顾问作为对集团法务部门的必要补充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此,特此申请在20xx年度续聘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地产集团的法律顾问工作。

企业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同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任。

应甲方聘请,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第二条原则及目的。

法律顾问依法执行职务,遵循“诚实、守信、尽责”的原则,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服务期间。

服务期间由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服务时间为非节假日的8时至17时。

第四条工作配合。

1、法律顾问每月定期赴甲方处,协助甲方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汇报为甲方工作之进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约前往的,由双方协商解决。遇节假日的顺延。

2、如有非正常情况,急需法律顾问出面解决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职员协助法律顾问做些辅助性工作,给法律顾问提供有关业务资料,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等。

(一)工作计划。

若甲方能提供具体工作计划的,按双方最后商定之工作计划执行。

(二)服务内容。

1、解答甲方法律询问;

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甲方有关经济业务洽谈,提供法律帮助;

3、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

4、对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5、草拟、审查、修改标的额大、内容复杂的经济合同或其它法律文书;

6、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企业进行资信调查;

7、代办公证手续,进行律师见证;

8、代理申请营业执照,代办法人登记;

9、代办股票上市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

10、代办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11、协助甲方进行有关项目招标、投标;

12、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第六条服务报酬。

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第五条(二)款之1—5项服务为专业法律顾问业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甲方须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业务费用。

法律顾问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第五条(二)款之6—12项服务,参照乙方正常收费标准,另行优惠收费。

3、其它费用。

法律顾问到本市区外为甲方处理法律事务时,所需差旅费、电话费、翻译费等可以即时清结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

第七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违约一方须对守约一方之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2、甲方未按第六条之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3、甲、乙双方公司解散、停止经营等。终止前须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保障及赔偿。

1、如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就有关法律业务不能与甲方协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执行本合同之责任,甲方于合同期内应补偿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一切诉讼、索偿及质询所引起之有关费用及赔偿责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师蓄意或严重疏忽、过失,违约或违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条之规定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由此所发生的合理支出、费用及终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赔偿乙方余下服务期间应得的报酬。

第九条其它事项。

1、转让本合同应约束双方当事人及分别的承继人和承让人,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包括具体法律顾问人选之更换)。

2、保密除经甲方许可或于执行职务时必须外,乙方于本合同期间及其后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3、合同完整本合同中部分条款若因双方不能协调一致或因法律、当事人权利变更而不能执行或无效,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合同修改本合同一切条文必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作出修改、删除和增加。

5、争议解决本合同双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合同到期,如无一方书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约顺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法律顾问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以上各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签署于______________。

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律师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的规定,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

二、聘期为一年。自xx起至xx日止。

(一)、法律顾问费按聘用期内一年执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费用的支付。

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2.异地办案的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3.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范围:

(一)协助甲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2.协助甲方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应甲方要求,就甲方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5.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8.为甲方处理劳动纠纷、经营承包纠纷、经营租赁纠纷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9.为维护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经营管理权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三)未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事务。

五、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甲方随时向乙方咨询,甲方如遇急需办理的法律事务,可随时通知律师进行处理。

六、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2.按时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其它费用;。

3.为保证法律顾问职责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应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中,应依照有关避免利益冲突规则的规定,避免利益冲突。

八、顾问律师经甲方特别委托办理第四条以外的法律事务,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另行收费(优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变更、终止本合同,均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或未获得有效裁决前,双方均不得做出有损于对方利益的行为。

十、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企业法律顾问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委托聘请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甲方与xx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二审法律服务。现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乙方委派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上列在xx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案件代理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服务的`工作期间始于本协议签署之日止于二审终结之时,具体工作范围:

1、为甲方提供案件相关的法律咨询;

2、代为参与二审庭审,进行答辩与辩论。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本协议有关服务范围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

2、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因其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支付律师代理费,代理费分为两部分予以支付:

(1)、在本协议订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万元。

(2)、如二审由甲方与xx协商或调解解决,则无需再支付律师代理费;如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则甲方还应再向乙方支付_____万元的律师代理费,该代理费由甲方在收到二审生效法律文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乙方的账户如下:

户名:_____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__________银行红谷大厦支行。

账户:_______________。

2、如乙方单方解除对本案的委托代理,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应退还甲方;如甲方单方解除乙方对本案的委托代理,则乙方已收的代理费不退还。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法律顾问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八、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5、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4、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6、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8、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9、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10、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11、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12、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13、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4、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5、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16、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17、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8、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十、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一、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六、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企业法律顾问年度总结

五、结合工作实践学习法律法规和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始终把进行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作为我们做好工作的要前提。只有不断地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才能做好各自的法律事务工作。对销售业务人员主要针对业务员在业务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普法教育,我们部门还利用审查设备、开发、市场等相关业务部门对外签订合同时,针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予以宣传和讲解,为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理合法处理业务的能力,为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规避法律风险做出我们的努力。

作为服务部门,我们一切工作的开展以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运用法律知识,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规避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企业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企业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

日记。

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四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工作方案,保障落实专项经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156个村(社区)配备2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纠纷,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四会建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领导高度重视。四会市市委书记袁鹏然同志、市长曾泰同志分别在20xx年8月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欧爱民同志亲自抓工作落实,亲自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并于20xx年9月20日主持召开了四会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明确分工,落实部门责任,为我市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障。

(二)保障落实专项经费。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20xx年四会市十项惠民实事,确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标准为每村每年1000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责50%,本级财政负责50%,我市156个村(社区)的经费为156万元,本级财政负责的78万元于20xx年10月份落实到位。

(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为顺利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全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贯彻落实省有关通知精神,确保工作如期于20xx年9月底前全面铺开。全市13个镇街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为本年度重点工作,由分管综治领导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定的基层基础。

(四)抓检查督导,强化工作落实。市司法局前后两届主要领导莫荫云同志、梁晨同志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极为重视,亲自到各镇街调研摸底实际情况,听取镇街主要领导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以日常检查督促为抓手,强化工作落实,全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司法局坚持每季度召集本市圣禾、兴会、国政、志江、君亮等五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总结好的做法,研究分析薄弱环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每月定期深入到各镇街、村(社区)进行检查督导,听取镇街、村(社区)及群众意见,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基层一线取得实效。今年三月份,市司法局对我市13个镇街156个村(社区)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半年检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放了第一、二期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

(一)协调联动,协助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我市要求律师针对不同利益范围的案件要区别化解,对涉及普通群众个人利益的咨询可现场即时答复;对涉及村集体间利益,应先与当地村(社区)委员会工作人员沟通,听取意见后再答复;对涉及到村委之间或镇街利益的案件,应先与当地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全面客观了解后才发表法律意见。我市要求法律顾问按照《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多种方式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由律师每月定时到村(社区)坐班,现场提供法律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制作发放宣传卡片,我市共制作发放宣传卡片2800余张,律师的宣传卡片上标记有律师姓名、所属律所、办公室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号等内容,方便群众联系律师寻求法律建议;三是由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群众咨询的问题,统一交由律师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由各司法所印制“致村(居)民的一封信”,派发到每家每户,向群众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形式、时间等情况,派发份数超6300份。二是采取媒体宣传,20xx年5月8日通过电视台报道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扩大村居法律顾问的影响力。三是采取平面宣传,由各镇街党制作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2条、宣传栏不少于1版。四是组织律师参与现场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意见。

我市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从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底,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935次,其中主要包括接受咨询1391次、审查合同75宗、调解纠纷62宗、上法制课和法律培训298次,服务对象达7429人次。律师通过进入村(社区)宣传法律,提供咨询参与调解,法律培训等专业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能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促进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驻村法律顾问介入处理多宗群体性矛盾纠纷,其中涉及有外嫁女分红、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承包协议纠纷等。例如,下茆镇江明村委会下辖六个村民小组将水田租给村委会,村委会又将之发包给x企业,且承包期长于与六个村小组的租期。现村小组要求拿回土地,x企业要求继续履行协议。这宗涉及群体利益与合同权益的纠纷在驻村律师龙川的介入下,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

一宗涉及多个村小组,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通过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调解后,迅速得到化解和妥善处理,也开创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当地党委政府出谋划策、解决基层群体案件的先例。

(二)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养成信法守法好习惯。驻村法律顾问为各村(社区)上法制课共251次,开展法律培训47次。除了日常律师自选主题的法制课外,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有害品日等节日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向广大群众普及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各个村委一致的好评,各村(社区)均表示相关的普法活动,能提升村(居)民的法律知识和意识,使其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这对农村的.法治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规范村规民约、协议合同的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及群众出具法律意见书29份、代书32份。各村(社区)在草拟各类民事协议(主要是水田、鱼塘和林地的承包协议)和制定各类村规民约的时候通常语言不够规范,或是x些条款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为日后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埋下隐患。通过驻村法律顾问出具意见书及代书的形式,规范了协议文件,杜绝了日后的法律隐患。

他们认为,我市自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大部分的挂点律师能积极参与村(社区)法律事务,为村(社区)工作出具法律意见、协助调解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使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大大减少了村(社区)的矛盾纠纷,非常受群众欢迎。

(一)偏远乡镇由于壮年人口几乎都打工外流城区,乡镇长期留守的是老人、儿童居多,因此在宣传工作及法律培训的普及面、效果等都大打折扣。

(二)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村(社区)群众还不太了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一)继续加强管理,督促律师依照法律顾问合同履行职责,做好村(社区)与律师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继续坚持每月到村(社区),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优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三)继续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使法律服务深入人心。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