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

时间:2023-11-12 13:53:26 作者:纸韵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优质14篇)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能够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作中的遗漏和错误。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行业内领先企业常用的工作方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0xx年以来,龙岩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3起,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暴露出了电动自行车在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岩教综〔20xx〕163号)及《龙岩市新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办〔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自7月开始,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充电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清理学校建筑物内或其他重点场所电动车违停、违规充电情况,提升校园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有否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微信、微博、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适时邀请专业人员进校园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结合实际,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让广大师生家长充分认识到不按规停放、违规充电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和严重火灾后果。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认真排查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数量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建立底数台账;要全面摸排停放违规占用消防车道、楼梯间或门厅、图书馆、宿舍楼等共用通道、违规拉线充电、违规长时过充以及充电场所未配备灭火设备等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学校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问题。电动车集中充电需求量大的学校建议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具体标准参考《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二)严格督查问责。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实地抽查,一旦发现学校思想不重视、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宣传不力、停放场所设置不规范、违停违充问题排查不细致、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并导致发生校园内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学校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情况报送。请各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于8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教育局安监办,从8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附件)的纸质盖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局安监办邮箱(jyjw2316300@)。

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秦文胜侯宁孙华良王福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时间:11月9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6.20xx年12月31日前进行总结,(时间:12月30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有远见、有思想、有思想,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以平安建设、构建安全文明校园为抓手,认真贯彻区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综合治理网络机构,将综合治理工作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使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真正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完善、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我校将继续努力保持学校稳定,教育教学秩序良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安宁。为学生创造一个安静、和谐、健康、安全的良好学习环境,为学校推进名校工程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

实现减少、消除、扼制特大、重大责任事故,做到“四个到位,七个无”的工作目标,即:宣传教育到位、硬件设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项制度到为;校园内无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无严重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x事件及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重大伤亡及伤害事故、无重大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无责任交通事故、无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及无传染性疾病流行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做好学校的综治工作,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同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师生违法违纪现象。为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学校综治工作。

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确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切实做好对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学校安全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逐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教职工全员参与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良好局面。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工作。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协调稳定工作机制和制度,真正形成“书记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工作格局。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

3、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1)加强治安队伍的建设。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要求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组的成员要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2)提高技防水平。学校要在作好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结合的同时,还要求教工将贵重物品存放好,特别要加强对财务室、计算机房等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

(3)继续认真落实《巢湖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道路安全与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严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放火工作原则,定期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学校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5)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防止网吧和淫秽书刊对少年儿童的侵害,净化校园环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4、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1)要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切实杜绝教职工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制观念、道德水准,在社会上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2)加强校园内互联网络的管理。加强校园内互联网络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落实校园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监控措施,抵制各种有害信息侵蚀,筑起一道防迷信、反动信息的“防火墙”,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优化育人环境。

(3)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防范活动。要经常开展各种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丰富学生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护自救的能力。要经常开展“防火、防盗、防中毒、”不稳定因素”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学校门卫、食堂、教学楼、专用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治安防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5、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综治意识。

充分利用班会、校会、政治学习等机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全校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他们参与综合治理的意识,使他们学法、懂法和守法;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自我防范安全常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广大师生能较好地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根据新的形势,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山东省中学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切实承担起保学校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继续加强以学生安全为本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综治工作领导到位,工作目标责任到位,工作制度措施到位,保证学校一方平安、稳定、安全文明。年内争创“山东省平安校园”。

1、加强领导,落实制度。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学校继续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把它作为学校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工作来抓。务实创新严管理,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坚持校长亲自担任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

(3)继续完善、健全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网络,明确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

(4)严格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做到谁失职,谁负责。

2、整体优化,落实措施。

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学校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工作机制,规范、落实综治工作措施,保证学校平安。

(1)全校各层、各部门加强责任制,严格执行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分工负责,层层落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安全进行,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措施,形成“综合治理综合抓”的局面。

(2)严格综合治理工作教育与管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坚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细化综合治理工作管理,注重防范,切切实实做好教师的护导值日工作,做好对学生的活动监护工作,并积极开展学校、家庭、社会综合治理、警民共建、群防群治等活动,保证学生的安全。

(4)严控学生进入社会网吧行为,致力提高学生对网络有害信息的防堵能力,积极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5)严密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可行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实施。

(6)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出现。

(7)切实做好综合治理月报工作,不断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优化。

3、积极争创,安全文明。

综合治理工作管理是动态管理,循环往复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按照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规定和内在规律,从长计议,抓好落实。在经常性上下真功夫,花力气,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单位。从明确领导和部属的责任入手,并且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树立在其位、谋其职的良好风气。

(1)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条线领导经常性检查各层,各部门设施的安全使用和防范工作,做到时时警惕,每次使用重视,每月自我检查,保证校内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

(2)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3)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立即处置,扫除一切有碍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不安全因素,保证学生的安全。

1、制订综治办工作计划。

2、学校与各学科教师、集体宿舍教师、班主任、传达室、食堂、商店、班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3、法制副校长作安全法制知识讲座。

4、排查校园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1、扫墓预案的制订。

2、安全知识讲座。

3、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4、校内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1、消防知识讲座。

2、消防预案演练。

3、校内安全隐患排查。

1、溺水知识讲座。

2、周边环境整治。

3、综治办工作小结。

7、8月份:

1、学校假期安全工作安排。

2、学校宿舍安全检查,做好灾害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3、学校校舍、安全设施维护。

4、学生假期安全教育(重点:安全、溺水)。

1、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区和责任人,签订新学期安全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

2、学期之初师生安全专题教育。

3、学校及周边环境各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1、假期专题安全教育。

2、交通安全讲座正文。

1、交通、消防、治安法制报告会。

2、期中考试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专题教育。

2、冬季校园安全应急演练。

3、冬季平安校园建设。

20xx年,各学校要继续始终把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在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和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岗位职责,具体做到:

1、做到安全机构健全。

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正常运作并发挥作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学、期末、每月一次)和应需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通过会议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问题、制定和修订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学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宜等。

2、做到安全责任落实。

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明确责,校长责任制和教师一岗两责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教师包括分管领导、班主任、值日教师、学科教师是安全工作直接或具体责任人。校长是本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直接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是班级上课期间和规定值守时间段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制定校长岗位职责和教师一岗两责制度,并层层签订相应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校长和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与学校年终考核评估验收一同进行。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3、做到安全制度完善。

学校要不断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要求做到位,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学校凡是涉及安全问题的工作都要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包括:有关人员安全岗位职责、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安全工作教育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教师和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应急预案、安全日常检查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4、做到安全教育、演练有效。

加强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重要体现。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和演练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自救互救和防范能力。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坚持经常性、提高针对性和增强实效性。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日常管理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明确课时、落实教师和教材。学校要明确要求和安排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法制副校长,利用入学、期末、安全教育活动月(每年6月为我县安全教育活动月)、安全教育活动周(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为我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活动日(每年3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一为我国安全教育活动日)、品德课、班会课、集会、课堂教学等渠道,使用好《小学生安全常识读本》、《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自救自护手册》、《紫金县中小学生安全手册》、《小学生安全日常行为规范》、安全教育读本和影片《关爱明天》等和学校自我编制的安全教育教材,通过上安全教育课、校园广播、设立安全宣传专栏、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观看vcd、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发放安全手册、上法制教育课、举办展览、开展专题讲座、在校园及其周边悬挂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和设置安全警示牌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此外,学校还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家访、发放《告家长书》等渠道,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工作。

5、做到工作重点突出。

为提高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非常注意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本地本校、季节和学生年龄特点,有重点地进行。结合我镇的具体实际,主要应抓好访溺水、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传染并防因教师体罚学生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防地质灾害事故、防学生日常活动伤害事故、防校舍教学设施安全事故等8项工作。

6、做到隐患排除有力。

学校安全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防范于未然,就必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学校要非常重视安全隐患排除工作,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和《南岭镇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引》,严格按照要求定期(每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前、假期后、灾后和每月一次)或不定期(根据需要)组织安全大检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建立台帐,对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分析、汇总,制定消除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期完成。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和学校自身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教育局,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师生安全。

7、做到日常安全管理严格。

学校要非常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做到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和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要根据《南岭镇小学校方安全责任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指引》,和对教职工(包括保安员)的日常行为明确提出的16个具体的要求,确保日常管理到位,避免因师生行为缺乏监管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1、要积极开展创安活动。学校要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要认真落实镇综治办部署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2、要加大普法教育和综治宣传力度,提高学校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要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了《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地提高了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使广大教职工能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教学工作之中,教职工无违法犯罪。

3、要正确处理内部矛盾。学校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各种纠纷,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学校教师及其家属不发生矛盾激化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

总之,要通过扎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使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更加完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明显增强,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三自安全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实现全年不发生师生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教职工违法犯罪以及本校教职工参加集体上访事件的目标,学校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得到不断提高,继续保持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为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厦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厦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不合格电动车行为,重点推动电动车的进校和停放管理工作。

结合学校进校车辆的实际情况,如下车辆学校整治重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踏板车、电动滑板车在类的等带电助力车辆。以下统一称电动车:

(一)打击无证电动摩托车进入校园;

(二)严禁电动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及封闭的房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

(三)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禁止电动车在校园内充电;

(五)严禁将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一)各单位要按照《厦门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校园内禁止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进入(保卫巡逻车和后勤保障车除处),因学校工作需要进入的车辆,需报保卫处批准,可以在早上7:40前进校和晚上5:40后离校,停车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再骑乘。学生不准乘骑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进入校园”的内容,结合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可能导致发生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开展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二)学工处要守好公寓区,严禁学生将电动车,以及各种充电蓄电池带入电梯或宿舍内充电。

(三)后勤处、资产公司负责对食堂、绿化、商店及各物业等服务外包人员的电动车进行管理,禁止骑乘无证电动车进入校园,禁止电动车在校园内充电;加强“小白”电瓶车、校通勤车的充电桩的管理工作。

(四)保卫处将开展电动车登记工作,加强各门岗管理和校内巡查,严禁无证电动车进入校园,并按照方案第二点“整治重点”的内容,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对车辆进行扣留,或者今后不准此车进入校园的处罚。

(五)保卫处组织安保人员和师生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初)。各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11月)。保卫处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发动一次电动车使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整治电动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保卫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一)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学习此方案,并广泛开展宣传。采取个人自查,单位排查的方法,对整治电动车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各物业公司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有序。

(三)各单位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有好的经验做法请于20xx年12月27日前报送到保卫处明理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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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本学期我校加大了对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一方面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在校内经常性地开展治安环境安全状况自查,针对存在安全隐患,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另一方面,加强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工商、公安、文化等职能部门分别对学校周边及校内进行安全检查,通过督促检查,改善了学校教学楼的实验室、用水、用电、以及食品卫生、危验品存放等安全问题。

1、学校周边小店和流动摊贩吸引着我校学生,学生饮食安全得不到保障。

2、学校门前马路,未树立前方有学校、提醒车辆减速慢行的交通安全标识。

一年来,我校在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我们也正视当前的困难与不足,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不懈努力。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驻校干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加防范,确保安全。

2、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县学校实际,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真正起到安全教育效果,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3、认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5、配合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学校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锅炉等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6、加强学生的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要根据实际,开展消防、交通、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讲究实效,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7、加强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工作,力求有新突破,使全体寄宿生都健康成长。

8、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发动学生参加保险。

总之,综治、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级党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综治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加强对安全综治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重视对学生的保护,切实把师生的安全,综治教育和防范工作做好、做细,营造一个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安全的校园。

学校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停运服务安全保障和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预防国庆、中秋两节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一岗双责”,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国庆、中秋两节道路交通安全。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整治办牵头组织安办、松城派出所,组成国庆、中秋两节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社区、村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整治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2、实施隐患排查。各社区、村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道路险段具体情况,停车站(点)规模设施,以及非法载客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含地老鼠)和拚改车,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帐,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及时汇总到街道整治办。

3、深入宣传动员。结合隐患排查工作,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两节”期间交通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大力宣传“两车”危险性、危害性,劝导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劝阻非法营运车辆者不要从事营运,确保交通安全。

4、实施定岗值守。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地段和部位,实行定人轮流。对非法载客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含地老鼠)和拚改车,严禁上路载客,并实施监管及时拆解,严厉打击。

5、建立应急机制。松城派出所、松城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综治办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安排进行演练。

1、9月27日到9月30日,各社区、村组织对本辖区的内的旅游点、风景点、寺庙、公共场停车站(点)等交通的的'场所开展全方位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街道整治办备案。

2、9月30日前,各办站所、社区、村将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交通整治工作小组、定岗值守人员安排名单报街道整治办备案。

3、“两节”期间,街道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在岗带班,整治办全天候在岗到位,随时处理各种情况。民警和巡防队员24小时值班,保持高度警惕,保证能够及时出警、出队。松城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专项医疗药品,调配医务人员坚守岗位,以防紧急事件发生。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办站所、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2、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办站所、各社区、村要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加强配合,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志愿者的作用,一同开展整治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

3、严格管理,落实责任。街道纪工委在“两节”期间组织专项工作督查组,不定时进行抽查,对道路交通排查不彻底、擅离岗位或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绩效考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校遵照区教育局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齐抓共管,突出重点,治理整顿,建设队伍”的指导方针,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制度,以内部秩序好,发案少,师生满意为宗旨,在抓治理、保稳定、促发展上做文章,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目前,校园的治安形势稳定,教工思想稳定,教育教学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为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

上半年,学校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并不断完善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与各班、各室重新签定了综合治理承包责任书,重点是落实各部门包干制,层层分解职责,对内部实行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凡发生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和职工犯罪的部门,年终不能评先,主要领导和责任人都要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进一步完善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新型机制,从而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夯实了综合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

三月份,我们开展了主题为“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安全教育活动。

四月份,我们加强了预防学生溺水的教育活动。同时迎接了“全国人大《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受到领导的好评。四月中下旬我们开展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爱国卫生突击周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月份,学校举办了“爱我家园”画展。展示小学生的积极向上精神的“美丽校园,我们的家”美术作品展览,学生参与面较广,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并希望能继续开展更多的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

六月份,是禁毒宣传教育月,我们开展了以禁毒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同时,学校组织各班进行禁毒知识宣传。红领巾广播站在每天第二次播音中播讲家庭防毒、拒毒知识,介绍一些与禁毒有关的新闻和事例。要求各班出版了一期“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黑板报。同学们耳濡目染,在思想上坚定了防毒、禁毒的信念。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我们平时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国旗下讲话、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安全提醒“周周讲,月月讲”,强调安全事项。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公开信,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教育大大提高了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推动综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预防学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了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认真摸排学校周边治安、饮食、交通等场所情况,及时配合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工商、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本学期在校园内我们还要求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每逢节假日学校安排教师值班,平时加强教师护导工作,有效地消除了消防、治安隐患。切实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了校园没有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事)件,为全年治安保卫目标的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以突出特色,塑造典型和样板,以点带面,通过创建示范组,实现点上有亮点,有特色,依托(玖瑰园)打造生态人居环境。按照“示范带动”的要求,以“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为标准,以彻底解决“脏、乱、差”等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示范组)工作长效机制为着力点,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搞好示范组工作,给广大村民创造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

1、建立管理制度,造册确定卫生保洁员和管理员,挂牌明确责任区域,进一步落实责任。

2、在示范组行人醒目处或交通要道口设立宣传牌悬挂横幅,刷写标语;。

3、家禽家畜实行圈养,严禁散放;。

5、房前屋后堆放整齐,有碍村容村貌的建筑物予以拆除,保持巷道整洁美观;(拟对全组民区进行风貌打造)。

7、做好旱厕改水厕工作。

8、抓好庭院及个人卫生。做到庭院清洁整齐,干净卫生,人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动员阶段。主要是召开各种会议,建立健全机构,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创建卫生示范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全面部署创建示范工作,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时限全面完成。同时做好日常卫生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阶段。搞好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示范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更新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治理、支持治理的浓厚氛围。

3、多方投入,保障经费。为了保证治理经费,社区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严格遵循有关程序,在确保一致通过的前提下在农户中收取每人每月1元的.清洁费,以解决资金短短问题,确保治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投身到创建卫生示范村工作中,为创造干净舒适、生态的生活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社区制定出一套科学高效的管护制度,明确包片的主要负责人,卫生保洁员,卫生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好经费和人员报酬,确保环境卫生长期有人抓有人管。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本责任书对象为各班主任,由学校校长和各班主任签定。

二、责任目标

1、各班主任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学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区、市、县及教育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综合治理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终于泰山,珍惜生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主任要积极宣传和贯彻《 未成年人保***》《未成年人犯罪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定期召开班务安全会议,制定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以班为主的安全小组,班主任为组长,与学校少队、团支部、学生会组成安全管理体系,随时预防处理安全事故。

4、根据学校与中心学校签定的责任书,09年底要达到“安全平安学校”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管理负责,对不在宿舍,不上课,思想差的`学生进行安全预防措施,做到以防万一。

5、班主任每天要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防止煤烟中毒,饮食中毒,化学药品中毒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对不认真管理,不负责出现的问题追究责任。

三、责任考核

1、本责任书规定职责任务列入学校考核班主任评优的重要依据。

2、对工作不力,出现问题并导致重大事故责任的,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本责任书由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维护学校的政治安全和政治秩序稳定,切实保障学校、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计划,着重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从根本上抓好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布置和安排,要从速、从严、有力度。把职责落实到人头,使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以预防为主,各负责机构和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两个月由主管校长带头对学校安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项排查,做到学校安全工作无盲点,无漏洞。

三、创建"六个一"规则,即学校每一天都有一名领导带班,一名老师值班。各班级都有一名小信息员,传达室人员每一天都按时到岗,认真负责。综治专干每一天都要在校内巡回检查,脚踏实地的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四、实行报告制度。凡学校、班级组织的学生大型活动、野外活动,事前要跟学校主要领导进行报告。如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经常、广泛、及时开展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人身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联系有关单位,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清理。

六、凡是有组织的学生社会活动,勤工俭学劳动、植树、春游、夏令营等其它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要充分做好准备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行安全保护,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七、学校每学期都要安排一定经济投入切实解决学校安全问题,对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要开展人防、物防、技防。

八、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进而教育学生,达到全校人员把安全意识摆在第一位,从思想上杜绝安全事故。如体育教师在每节课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并在体育课进行过程中做好防范和保护工作。自然实验员要切实保管好实验用化学药品,指导自然教师正确使用,并把发放使用的情况详细记录。如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注意用电取暖安全以及控制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和漫延,并做好记录等。

九、食堂工作人员要保证饮食卫生,各种调料、粮、油、菜、肉保证新鲜,对学生无害。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创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xx学年度,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坚持治理与建设并举,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

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综治办、教育、公安、司法、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城管、规划、通信、交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市综治办负责协调工作。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园、区)也要及时调整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协调等工作。

1、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结合实施“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小卖部、饮食店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道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时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

3、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加强对校园危房、老化电气线路等方面的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4、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坚决调离教师岗位。

5、严肃查处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重点侦破、查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1、动员部署阶段(09年9月1日一9月10日):及时动员部署,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体系。

2、自查整改阶段(09年9月11日-10月20日):各地、各学校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整改和保障措施。

3、乡镇和部门复查阶段(09年10月21日-11月10日):各部门、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对学校承诺已整改的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并将自查和复查的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组织抽查阶段(09年11月11日-30日):市组织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乡镇和学校责令其重新整改,如学校确有困难的,及时报所属部门或乡镇协调解决。

5、总结整改(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6、复查抽查(1月-4月):结合常规检查有选择性地进行复查,对该项工作进行跟踪。

7、第二轮自查整改(5月8日-5月30日)。

8、第二轮验收、年度工作验收(6月1日-6月20日)。

9、全学年度工作总结(09年7月-8月):对该项工作未到位的部门限期整改,汇总资料、总结、评比、表彰。

各乡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

综治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协调工作。

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采购索证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月报制度;督促学校加强对门卫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严格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人员,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在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

公安部门: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防事件发生;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车辆性能,查禁报废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行驶安全。

司法部门:与教育等部门和学校配合,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安监部门:

1、协助教育部门加强各学校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2、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4、根据市政府的授权,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学校安全事故调查。

文化部门: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卫生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工商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无照网吧的查处和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前置重要条件的无照经营。

建设、规划、城管部门:依法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政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查处各种占道经营摊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环境的整顿和管理;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淫秽网站。

交通部门:加强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工作,做好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共青团组织: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一)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领导。

l、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征求学校的意见,针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工作情况和趋势,研究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各负其责、学校教师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2、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各学校签定《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状》,逐步完善检查督促制度、评比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协调例会制度。各学校也要与内部各处、室、班、组签定相应的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教育部门要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坚持“一票否决制”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学校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力求防患于未然。要将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确保各类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平安。

3、健全维稳工作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和群体,边处置边上报,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预测、事前防范、事初化解、事中处置、信息上报、善后工作等一整套运作机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持续稳定;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细致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变x为下访,把信访案件和越级x事件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l、开展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对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开展网吧及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组织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对网吧、校园书店的非法出版物进行专项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现象,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3、开展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组织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商店、流动摊点、学校周边的饮食店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校园商店依法进行整治,对影响学校环境的流动摊点坚决取缔。此外,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出租户进行专项检查,彻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员,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拓展途径,强化法制教育。

l、以课堂为主渠道,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防止学龄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法制讲座(每学期上法制课不少于2次),研究探索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增强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2、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宣传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措施,通过演讲赛、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进网吧”和“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实效,从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长学校”为载体,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采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以及青少年维权岗等系列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家庭,提高家长及社会各界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各成员单位、乡镇(园、区)综治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考核内容,积极帮助解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学校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正常召开两次会议,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和重要信息。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东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优化环境卫生,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助力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东区治理要求,我局积极谋划、创新治理举措,通过规范市容市貌,维护市政设施安全,改善环境卫生等专项综合治理措施,以解决东区脏、乱、差人居环境问题为目标,着力提高东区精细化管理水平。现结合东区治理现状,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抓住现阶段城市高质量发展关键期,助力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现代化建设进程,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综合提升,以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为着力点,立足实际,聚焦重点、聚焦民生,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主要方向,深入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努力建设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和谐宜居的洁净鳌城。

组织实施“市容环境整治、市政设施维护、环卫设施更新”等三个行动计划。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强化东区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以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地、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等工作为重点,以点带面,从细微入手,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确保东区市容环境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并紧紧围绕东区整治目标,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夯实工作责任,以“三个”提升行动为主要任务,充分利用3个月时间,构建完善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市政设施配套完善、园林绿化提档升级、行政执法严格高效的城市管理新体系,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城市良好环境。

(一)科学谋划,重点整治(20xx年7月底)。制度科学合理有较强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以前期摸排数据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五化”提升工程,以“三个”专项行动为重点任务,通过整治占道经营、乱堆放、乱张贴、公共设施损坏、公园绿地杂乱、环卫设施更新等城市管理领域突出现象,补齐治理短板,全面提升东区主次干路管理水平,打造东区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提升城市环境形象。

(二)巩固提升,闭环销号(20xx年8月底)。根据“三个”专项行动成果,发挥样板示范作用,推进精细化管理扩面提质,从主要道路向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延伸,从道路绿化像公园广场延伸,以重点整治问题清单为基础,彻底解决存在问题,实行逐项消除,闭环管理,着力打造东区环境精品亮点,凸显环境治理成效,使城市面貌迈向更高台阶。

(三)总结经验,长效管理(20xx年9月底)。根据前期治理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智慧化的城市管理工作新常态,以东区为试点向老城区纵深推广,使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高品质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一)深入开展“序化”行动,促进交通运行畅通有序。

1.市容环境整治。对东区主要道路沿街店铺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督促店户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区管理。根据《寿宁县临时“摊规点”实施方案》划定摊贩严管核心区,严禁沿街叫卖、占道摆摊,在巩固现有治理基础上,扩大严管核心区域。疏导区要规范管理,对各类疏导点、便民服务点和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按标准规范管理,明确业主单位,落实专项值班人员驻点严格管理,对不符合疏导点设置条件的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

2.城市道路管理。一是加强市政道路维护管理,要积极与国投公司对接,形成联动机制,根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组织人员对东区范围内的道路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路面病害,进行快速处置。积极开展精细化管理道路创建,建立长效的养护管理机制,巩固道路整治成效,提高市政设施养护质量。要保障主次道路及背街小巷道路设施完好,确保各类窨井盖并保持与路面平顺相接,逐步规范统一路面材质。同时提高应急快速维修处置能力,强化定期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市政道路安全隐患;二是加强道路挖掘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限制挖掘城市道路,合理组织道路开挖、文明施工,避免重复开挖、野蛮施工,有效维护道路的完好、有序。加强批后监督管理,对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视觉污染的,超范围、超时间的占道、开挖等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罚。对未经审批擅自违章占道、挖掘的严格管理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深入开展“洁化”行动,促进市容环境整洁清新。

1.提升城市道路洁净。按照“机制健全、资金保障、人员到位”的要求,根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寿宁县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实施细则》等规定,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督导第三方服务公司做好保洁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洁化水平。

2.完善环卫设施配套。根据东区现有环卫设施配置情况,对不符合《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的垃圾桶、烟蒂箱等环卫设施及时进行更新调整,确保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和管理要求。并加大沿街垃圾桶卫生保洁,要将日常保洁全面纳入道路清扫保洁范围,严禁出现垃圾桶垃圾外溢、污损等情况。同时,要规范环卫作业标准,优化垃圾运输路线,提升垃圾运输效能,保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做好东区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规范垃圾分类容器外观颜色、标识,根据《寿宁县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东区垃圾分类亭进行科学谋划,合理布局设置地点,增设相关配套设施,同时做好阳光水岸小区垃圾分类试点监管指导工作。

4.加强公厕治理管护。推行公厕统一分级管理,落实免费开放和专人保洁制度,规范公厕标识标志设置,公厕设施及环卫洁具各项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完善公厕导向牌、电子地图等指引服务系统,提升整体样式,努力打造一批设施先进、示范性强、可复制的亮点公厕。

(三)深入开展“美化”行动,促进城市形象优美靓丽。

1.规范户外广告。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依法设置、规范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根据《寿宁县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促进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发展。规范道旗(灯杆)广告管理,统筹东区道路综合整治实际,按照道路区域、等级实施东区道路分类设置管理,严格灯杆商业广告审批制度。同时加强日常执法管理,根据《寿宁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设置行为,督促整改残缺污损的户外广告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沿街立面整洁。根据《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此次东区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清理违法搭盖、乱挂、乱摆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加强日常执法管理和监督考核,督促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定期对建(构)筑物的外立面进行清洗、修饰。

(四)深入开展“亮化”行动,保障城市景观安全靓丽。

1.加强路灯管理。规范东区各类灯杆管理,对破损杆线、路灯及时进行修复,维护市政路段设施安全,对东区led路灯节能改造,背街小巷、主次干路分期逐步推进实施,并对改造后路灯运行的稳定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对东区路灯设施存在安全接地不规范问题,实施tn-s安全接地系统改造,确保路灯安全运行;对部分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存在行道树影响路灯照明效果、安全隐患等情况的,采取行道树树枝修剪或挑灯加长、灯杆改造等方式来提升路灯亮化效果。

2.实施亮化工程。严格执行《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规定,强化属地职能,城市功能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按照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消除或增亮城区街巷暗区,由相应城市照明专业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开展亮化示范区块建设,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由属地政府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对东区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蟾溪河段,进行夜景亮化和照明节能改造,并建立景观照明设施日常养护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落实亮化长效管理。

(五)深入开展“绿化”行动,促进城市生态生机盎然。

1.魅力休闲空间。以“城在绿中、绿在眼中”为提升方向,以打造“精、细、雅、洁”城市绿地为目标,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高效、完善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运行体系。全面治理东区滨水区域、公园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东区魅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河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栈道。

2.园林绿化提升。加快对东区主次干道景观进行层次梳理,适当疏减行道绿树和彩化补植,营造色彩丰富、季相分明的植物群落。以东区建设发展为着手,合理布局东区周边公园绿地、水系林地等重点区域园林建设,提升城市的绿化、花化、彩化水平,营造“四季有景、三季有花”的道路景观,有效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一)落实责任主体。局各负责股室、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综合统筹、协调安排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按照城市管理工作规范规程,落实标准化管理,督促解决有关问题,逐项推进行动部署,并推行城市管理网格责任制,建立健全“全面覆盖、分级管理、上下联动、主动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针对序化、洁化、美化、亮化、绿化等“五化”重点内容,分门别类、分区分级逐项制定管理标准,切实做到“可衡量、可操作、可监督”的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规范规程,从行业角度实施标准化管理。并建立主体规范、责任明确、考核严格、监督到位、责权统一的管理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东区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完善考核机制。把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列入领域内环卫保洁、园林管护等服务行业的考核范畴,加大考核占比率,以领域监管考核数据为基础,规范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细化考核项目,提高考核标准,严格日常考核,强化约谈制度,注重整改时效,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考核在城市管理中的导向激励作用。

(四)注重宣传发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东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城市生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导向作用,弘扬社会公德意识,为城市管理提供强大舆论支持。积极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政府官网、单位举报电话等渠道,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管理,努力营造环境治理齐参与,美化环境共受益的良好氛围。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xx-20xx年)及20xx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民发〔20xx〕24号)自治区民政厅《20xx年全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内民政发〔20xx〕52号)和《关于印发兴安盟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民发〔20xx〕93号),结合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有关情况,特制定20xx年乌兰浩特市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为重点,持续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全面有效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社会救助兜住底、都准底、兜好底,切实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

1、狠抓临时救助规范管理。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对照国家、自治区和盟级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细化对象类别、优化临时救助程序,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分类分档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切实强化政策供给。要深入开展临时救助资金给付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救助对象不精准、救助程序不规范、档案管理粗放、救助时效性不强、资金发放不合规等问题,确保临时救助公平公正实施。

2、坚决杜绝“政策保”。要全面梳理低保建制以来未经审核确认将特定群体整体纳入低保保障有关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审核确认手续,完善低保档案;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动态清退保障范围。不得以行政命令确定低保对象。

3、严防重复享受待遇人员。严把审核入口关,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定期交叉比对长效机制,及时纠正同时享受城乡低保、同时享受低保特困、异地重复纳入低保、死亡人员享受低保、同一年度同一事由多次重复享受临时救助等情况。

4、及时清退收入、财产动态超标人员。采取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措施,加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对象定期核对,规范疑点数据核实处置工作。及时清退收入、财产超标的低保等对象,按规定落实违规领取资金的追缴工作。

5、建立社会救助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强与审计部门沟通,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判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细化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有关措施,从落实法规政策、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推动整改,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保持过渡期内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持续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单人保”政策,规范、分类实施低保渐退政策、落实就业成本扣减和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等政策。开展数据比对、走访摸排,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要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数据交换,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同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算,通过日常监测、重点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和兜底保障范围。

(三)切实做好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1、督促落实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受疫情灾情影响群众生活状况,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应对举措,并抓好落实。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救助力度,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情况紧急的可实行“先行救助”,对受疫情影响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暂时滞留人员和户籍不在本地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要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按照部门责任,做好受灾人员救助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

2、持续完善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措施。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制定本地区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应急预案,根据当地疫情灾情情况及时启动预案。要健全疫情防控期间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电话抽查询问告知机制。

(四)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

1、严格落实社会救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政策要求。对社会救助政策要及时进行公示公开,对新申请的社会救助对象初审情况、审核确认情况进行公示,对在享社会救助对象通过门户网站、蒙速办app、兴安盟低保微服务平台等进行长期公示,切实加大政策知晓度,确保政策操作规范运行。

2、严格规范公示内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检查并整治低保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救助对象个人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得公示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所在地以外的其他信息,不得公示未成年人有关信息。

(五)严格落实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制度。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嘎查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规范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登记范围、备案内容、登记备案程序,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监督监管。

2、开展近亲属备案全面检查。对20xx年以来嘎查村(居)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对于镇、街道(园区)、呼和马场单独登记备案的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要全面核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监管。严肃纠治应备案而故意隐瞒不备案、备案后应核查而没有及时核查的、核查后不符合条件而纳入救助范围等情形,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探索开展社会救助数字监督。

1、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政协理员与工作人员日常走访摸排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需要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帮助其申请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2、开展重点对象比对摸排。按月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数据交叉比对工作,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20xx年以来高额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低收入人口、20xx年以来新增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残疾)对象、20xx年以来社会救助信访对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求助对象、登记失业人员、20xx年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或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对象,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关救助范围。

3、加强数字监督。每月发放前要加强低保、特困供养和殡葬信息的比对工作,重点监督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供养,以及殡葬信息显示死亡人员未退出社会救助等,确保精准救助。

(七)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重点信访案件。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完善信访受理、登记、移交接收、调查核实、答复、结果上报等程序,确保信访工作合规开展。严格落实首接责任制,逐级建立信访包联制度,实行责任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信访案件,提高信访办结质量和结案率,减少重复信访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2、认真处置重点信访案件。全面梳理20xx年以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名反映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人情保”、“关系保”、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细致梳理,逐一调查核实,确保全部处置完毕。

3、集中化解20xx年重复信访案件。创新重点信访案件处置方式,运用“四不两直”等办法加大办理力度。完善信访事项综合联办机制,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强化与专项救助部门协同,实事求是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政策宣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对缠访闹访人员的政策宣传。

(八)持续整顿社会救助领域作风问题。

1、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2、持续规范完善社会救助经办操作流程。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树立严实细的工作作风,确保社会救助规范精准。

3、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已并入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民政部门要及时受理困难群众诉求,及时处置反馈,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获得救助。

(一)部署阶段(7月7日前)。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要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7日-11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等8个重点任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确保于8月底前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落实、持续推进,切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组织开展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抽查评估,并根据抽查检查情况,全面总结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形成报告报乌兰浩特市民政局。有关情况纳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

为推动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乌兰浩特市民政局建立按月调度工作机制,各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呼和马场于7月7日前首次上报《乌兰浩特市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台账》《乌兰浩特市20xx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以后每月7日前填报进展情况。市民政局将适时开展调研督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旗县市进行通报,保质保量完成综合治理各项任务。

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以“除陋习、树新风,还我美好生活环境”为主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场镇通过治理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使场镇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场镇区域内所有街道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堆乱码等违法违章行为。

成立场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宣传报道小组。

(一)镇容镇貌整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骑门”摊点、占道经营、以街代市、乱张、乱贴、乱挂等影响镇容镇貌的现象进行整治,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

(二)交通秩序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场镇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做到按规定停放,停放有序。

(三)堆码占道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乱堆乱码进行清理,对施工场地进行规范管理,做到街道无堆码,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围挡规范,堆码有序。

(四)环境卫生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街道环境卫生的'整治,垃圾清扫清运,全天保洁,彻底消灭卫生死角,保持街道和人行道的干净、清爽、整洁。

(五)宣传报道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20日)。遵循宣传在先、执法在后,劝告在先、处罚在后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为集中顺利推进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5月21日)。集中精力重点进行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骑门摊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和建筑工地的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措施。各单位、门市、住户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各单位实行镇容区域负责制(具体责任区域见附表),每周星期一下午4:00-6:00为义务劳动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场镇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场镇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居民参与、各方联动”的方法,城镇综合整治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各单位要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搞好整治工作,各单位、门市、住户要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宣传车、标语横幅、车载广播,公开信及会议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场镇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门前三包”的内容,开展集中整治的时间、内容,场镇综合治理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夯实整治工作基础。在中小学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和“小手牵大手”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氛围。

(三)逗硬督导、确保效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镇长陈尚文任组长、人大副主席杜孝斌、党委副书记杜浩为副组长,杜射、王亮、熊中利、陈力为成员的场镇综合整治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负责对“门前三包”及各单位责任区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一周一评比,一周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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