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总结报告(优秀21篇)

时间:2023-11-14 22:27:59 作者:念青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总结报告(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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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装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厂预制生产的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预制构件”包括混凝土构件和钢结构构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尚无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依据,对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应团体标准。相关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编制时充分考虑论证结果的意见,审图、方案审批时应严格审查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特点,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应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构件生产、施工等各方之间的综合管理协调责任,促进各方之间的紧密协作。

第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及建筑部品生产等与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装配式建筑中现浇混凝土施工管理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将装配式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要求,对相应单位的资质、能力、经验进行审查。

(二)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则》(下简称《规则》)和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1.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规则》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并进行认定。

2.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抗震超限审查文件、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实施方案等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规则》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涉及装配式建筑认定、结构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变更时,必须送审图机构重新审查确认。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工程造价中按规定确保足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装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缺乏定额等计价依据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合同清单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合理的费用。

(五)当工程实体结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检测单位须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上报质监机构。建设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的规定处理。

(六)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验收制度并参与首次验收。

1.对每种类型的样板预制构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生产。

首批预制构件验收内容包括:

(1)预制构件外观、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2)预留钢筋定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规范要求;

(4)各种预埋件、预埋套管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5)预埋管线、线盒符合设计要求;

(6)预埋窗框或钢附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7)预制构件、预埋窗框成品保护措施完善;

2.建设单位应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出厂检验和进场验收制度。

预制构件出厂、进场验收,应按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监理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职责。

(七)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模板验收制度。

铝模板等装配式模板在工厂生产完成后,须进行整层试拼装,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运到现场安装。

(八)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制度。

1.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部结构的预留、预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标准层结构施工。

2.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浇筑混凝土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节点、工具式模板安装等。

3.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拆模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结构验收,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阶段性总结和改进,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内墙板、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样板先行制度。

5.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首层结构验收、样板先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

6.装配式建筑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九条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设计单位在装配式建筑设计时应遵循“结构安全、设计合理、生产施工可行”的原则,完善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结构类型、预制率和装配率、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等关键内容,并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对构件图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专项设计要求,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应安全可靠并满足建筑相关性能要求,前期设计应充分考虑构件生产、运输、安装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设计单位应加强协调建筑、结构、电气、设备、装饰装修等各专业之间的沟通协作,装配式建筑设计应考虑预制构件的模具制作、生产、运输、吊装以及安装施工等相关要求。

(三)设计单位应就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向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参与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方案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设计原则准确落实。

设计单位应核实预制构件深化图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确保满足结构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经核实通过严禁进行预制构件生产加工。

(四)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预制构件、装配式结构、施工样板质量验收,对构件生产和装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设计单位需特别关注首批预制构件验收、首层装配式构件安装、装配式模板验收等关键节点的质量验收工作。

(五)设计单位应提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节点如起重吊运、安装就位等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预制构件布置、节点连接设计、保温隔热设计、防水设计、防雷设计、构件深化要求、预制率、装配率等装配式建筑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查,并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后期设计修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预制率、装配率等重要变更的内容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预制构件深化图应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审批后实施。

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流程、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要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三)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预制构件的生产制作全过程进行监理:

1.实施预制构件生产制作全过程的驻厂监理,预制构件生产前,对预制构件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查、见证送检,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对需要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见证送检。

2.当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工艺时,监理单位应根据灌浆套筒厂家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审查所使用的灌浆料与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预制构件制作前和现场灌浆操作前,监督操作人员进行接头强度工艺性检验。

3.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

(四)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施工安装过程进行监理:

1.组织施工单位、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进行质量验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员及安装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3.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五)监理单位必须逐层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时,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责令其限时整改,拒不整改则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六)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和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合理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充分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时提供塔吊和施工机械布置方案、脚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预制构件安装方案、机电施工方案、装配式内墙板施工方案、装修深化图等,以保证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施工协调一致。

(三)对于采用装配式模板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装配式模板深化设计,提前完成模拟安装,并编制装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模板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并在现场设工具式模板拼装样板。

(四)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生产、运输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配合监理单位实施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驻厂监理。

施工单位在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视检查,对构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随机抽检。

(五)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存放、安装,以及外围护接缝处密封防水、机电管线安装、装配式内墙板安装、集成式卫生间安装、装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关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审批,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装配式专项施工方案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构件进场检查、吊装、定位校准、节点连接、防水、混凝土现浇、机具设备配置、首件样板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包括预制构件堆放、吊装、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作业辅助设施的搭设、构件安装的临时支撑体系的搭设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负主要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1.会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含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外观质量等,未经进场验收或进场验收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严禁使用。

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预制构件全数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构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等的预留预埋,同时还须复核预制构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包括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报告、灌浆套筒型式检验报告、连接接头抗拉强度检验报告、预制构件性能检验报告、吊点的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内容。

2.对预制构件钢筋连接灌浆作业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保证灌浆质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

施工单位应安排质检员对灌浆作业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管,确保按施工方案实施,并在记录资料上签字确认。

3.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自检、评定,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检验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装配式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司机、指挥、司索均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预制构件安装、灌浆、预埋等作业人员须经施工单位培训上岗。

施工单位应对构件吊装进行施工验算,每次吊装前安全员均应检查吊装钢丝绳、吊具、吊装预埋件,发现问题立即更换。非吊装作业人员应撤离吊装区域,并配备足够的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在项目经理签发吊装令后方可吊装。正式吊装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

(八)装配式建筑工程实施前,应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及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技术论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与施工、监理单位一起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

(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方案,明确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包括生产计划、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运输方案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审批后实施,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预制构件吊装施工方案。

(三)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堆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并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四)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对检查合格的预制构件进行标识,标识不全的预制构件不得出厂,出厂的预制构件应提供相应的、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五)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配合驻厂监理和施工监理的各项工作。

(六)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材料检验报告、生产过程验收资料、预制构件合格证明等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七)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的专项安全保证措施。生产吊运设备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定期复检,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倾覆措施。同时,预制构件存放和吊运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并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验收可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分段分层进行,分段分层内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可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前,需对灌浆料的强度、微膨胀性、流动度等指标进行检测。钢筋连接套筒灌浆实施过程中,同一规格每1000个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且不超过3个自然层,应采用预制构件厂提供的灌浆端未进行连接的3个套筒,按照现场所采用的灌浆工艺流程,在施工现场制作3个钢筋对中连接接头平行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第3.2.2条的相关规定。施工中检查套筒中连接钢筋的位置和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灌浆施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预制构件尺寸偏差检验数量:同一类型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检测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层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第十五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15—107)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当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同地区时,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送检和预制构件性能试验。

第十八条装配式内墙板工程验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执行。

第十九条整体卫浴按工程产品进行验收,由生产厂家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质量和防水负责。整体卫浴必须采用整体防水底盘和配套的给排水系统,卫生间地面、墙面可不进行附加防水层设计和施工。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第二十条当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对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执法监督,将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应当形成书面监督记录,并在项目验收阶段对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情况出具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于装配式建筑工程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和构件实体质量应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实体结构检验。

对于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浆料、套筒、外墙密封胶、连接件等,每个项目监督抽检应不少于一次;对于装配式构件实体结构质量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结构焊缝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监机构应对检测报告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对于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响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停止装配式安装施工,将相关建筑材料配件进行补缺或更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安装施工。

对于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施工安全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分析原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一步扩大检查检测范围;对于经确认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部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收要求。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清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实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文明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输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地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来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进,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务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了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设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咨询,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改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合格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们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进,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钢筋工程、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方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3)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4)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5)将工程转包。

(6)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各类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结合我市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预警提示。

第二条我市规定以下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特殊季节、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之前、或其它地区突发重大安全事故时,根据上级指示、气象预报、或者以往发生事故的经验,及时发出本地区、本单位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预警提示,并督促施工企业做好预警工作。

1、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

2、重要会议:重大的国际性会议,国家、省、市召开党代会、人大、政协会议等;

3、特殊季节:夏季、雨季、汛期、冬季;

4、恶劣天气:台风、冰雹、连降暴雨、连续高温、连续严寒等;

5、施工高峰期之前;

6、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3人及以上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多起1人死亡事故;外地发生有特别影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同一原因造成多起事故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应认真分析和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以往各地发生事故的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工作布置。

第四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采取召开会议、下发预警通知、约见、群发短信、上网公示等方法进行安全生产预警提示。

第五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预警提示发出后,要组织抽查,监督预警提示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建筑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并做好记录档案。

第一条为及时准确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筑工程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隐患;2、建设部建质[20xx]213号文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3、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如实申报拟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并提交对拟建工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监控和应急预案。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按规定提供专家论证审查意见、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等内容,在施工前报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重大危险源,并在施工工地设置危险源的警戒线和警示标记。醒目位置挂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施工部位、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并定期把整改措施和治理情况报送当地安全监督机构。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对工程中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的公示、监控、整改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第七条监督部门应建立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台帐,对列入监控范围的重大危险源,应重点跟踪监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督查和抽查,并每季向苏州市建设局报告重大危险源(建设部建质〔20xx〕213号文规定的“专家论证审查项目”)的普查登记、社会公示、监控措施和整改治理情况。

第八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将本地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情况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并结合督查的实际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或者通报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跟踪检查、整改措施和治理情况。

第九条附件:

1、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2、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xx〕213号)。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把企业的质量管理方针系统地转化为企业和每个部门、层次乃至每个员工主动追求的目标,实现顾客要求、确保顾客满意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建立质量管理目标体系。

第三条制定质量管理目标的五项原则:

(1)可追求性原则。既要求质量管理目标具有先进性,满足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改进的要求,又要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2)以质量管理方针为框架的原则。紧紧围绕质量管理方针展开,既不要超出方针的范围,又要保证方针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实现顾客要求,确保顾客满意的宗旨不落空。

(3)全面性原则。应包含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全部内容。

(4)层次性原则。在各个职能部门及其专业线和各个层次上进行展开,直至操作层,下层保上层,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保公司。

(5)可测量性原则。质量管理目标要量化,切忌定性不定量。

第四条质量的概念

第五条质量管理方针:

优质施工,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国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建筑成果。以高质量的建筑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的完全满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拥有德才兼备、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第六条质量管理目标:

质量——交付建筑产品合格率达100%。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100%。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100%。

第七条公司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图

第八条总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决议,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2、负责全面主持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生产调度、进度、成本、财务状况、行政事务、对外协调工作。

3、负责本公司发展规划的编制、拟定工作方案,监督、控制、指导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

4、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5、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协调处理公司日常事务。

6、负责处理公司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事件。

7、负责审签公司各类文件。

第九条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2、协助总经理做好生产调度、进度管理、成本控制工作。

3、协助总经理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协助总经理做好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5、督促检查各项目指挥部、各职能部门方案审核工作。

6、负责绩效考核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维修部开展维修工作。

8、负责直接分管项目指挥部的协调、管理工作。

第十条总指挥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传达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

3、代表公司对项目工程进行协调管理工作,并全面负责指挥部的各项工作。

4、负责对指挥部成员的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的培养、日常考勤的管理,对指挥部人员的岗位分配及工作安排部署。

5、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标供应处进行招标工作。

6、依据招投标文件和会议纪要审核施工合同。

7、负责审核工程开、竣工报告,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作。

8、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审核技术变更、变更签证技术管理工作。

9、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及专业施工队伍生产安排和施工进度的管控。

10、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参与各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12、负责对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工作。

13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之间及公司各部门、涉外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配合协调工作。

14、定期组织及召开指挥部人员工作会议,布置检查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15、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备案,并配合核算中心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一条指挥部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有关建筑安装的行政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文件指标。

3、负责对本专业工程和专业分包队伍进行生产安排和施工管理控制。

4、熟悉施工合同,熟悉设计图纸和规范,审核图纸设计的各项功能。

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参与技术资料上报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地基验槽、深基坑论证工作。

6、依据合同负责各参建单位之间工作关系协调、工作相互配合,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7、参与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参与重要材料、构配件的现场取样、验收、复查工作。

8、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专业人员负责编制专业分包项目以及特殊要求工艺的技术交底。

10、参与每周监理例会,处理施工中协调组织工作。

11、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归档。

12、认真审核工程签证单,合理签证。参与变更领导小组的现场实际工程量确认过程。

13、协助核算中心办理工程款支付工作。

14、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5、负责文件的收发及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经营部部长岗位职责

1、遵守集团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恒安公司经营管理部全盘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积极主动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协助领导做好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部门之间信息畅通。

5、依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付款程序。

6、负责分解部门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7、负责督促检查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第十三条经营部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负责施工合同的管理。

3、负责依据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4、负责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的核实。

5、负责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及付款计划审批表的编制。

6、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款支付资料。

7、定期协助财务、审计核稽部核对往来账款。

第十四条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及有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2、贯彻执行集团内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领取、发放制度,并落实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部分投标文件,并办理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落实检查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情况,将竣工验收资料及时存入城建档案馆和集团档案室。

6、监督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7、负责组织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8、负责组织建委审图和防雷审图。

9、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学习、培训。

10、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做好承建项目的竣工资料归档工作。

11、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技术部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条文等文件。

2、负责技术文件的收发工作。

3、负责领到的技术文件齐全和有效,并及时收发。

4、负责将所有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统一分类、编码、整理并录成电子版后,并将竣工验收资料存入集团档案室。

5、负责图纸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6、负责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办理施工许可证。

7、负责整理备案所需资料,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8、协助并监督检查指挥部资料员对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审核归档工作。

9、负责办理建委审图工作。

10、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综合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内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并提交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指导和业绩考评。

5、负责对公司的各大项目的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并对本部门出具的咨询意见负责。

6、负责供水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预决算、协调进场施工、以及工程验收工作。

7、负责用电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预决算、协调进场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计量安装通电的工作。

8、负责供暖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合同签订、费用结算、施工碰接工作。

9、负责排污位置确定、项目申报、费用结算、碰接工作。

10、负责图纸在消防部门的备案、审核、验收工作。

11、负责装饰装潢工程图纸在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和开竣工手续。

12、负责项目天然气、弱电工作的图纸审查、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对外协调工作。

13、负责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量的签证、组织验收、预决算工作。

14、负责各公司工程在市政、环保、环卫方面的前期协调工作。

15、负责相关业务单位的对外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部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的工作流程。

2、负责水、电、暖、气、消防、市政、绿化、弱电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合同签订、费用结算、施工协调、工程验收。

3、负责装饰装潢工程图纸的消防审核和开竣工手续的办理。

4、负责各公司对外业务的协调工作。

5、负责相关业务部门的政策咨询工作。

第十八条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面主持办公室的各项事务,配合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制定合理有效的工作职责制度。

3、负责制定部门工作目标,合理分配任务指标。

4、根据集团有关管理制度,负责调配本公司车辆、办公设备。

5、负责执行内蒙古万正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管理办法,做好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

6、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办公室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按月汇总公司各部门的出勤记录,报送集团企管处人力资源部。

2、负责车辆调派使用及相关信息档案,及时反馈车辆使用管理情况。

3、负责文件收发收签手续,负责档案管理。

4、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申请、收签发放登记工作。

5、配合集团新闻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建立被考核人员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各项会议组织安排工作。

8、协调后勤保障、接待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第二十条工程维修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

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组织工作。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日常维修工作的督促和管理。

5、参与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各类纠正、预防措施。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定期检查工作。

7、负责协调维修中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制定维修的月计划和年计划工作。

8、负责与相关公司及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9、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和考评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做好维修工作季度总结和年度总结。

11、监督本部门员工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12、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第二十一条工程维修部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认真遵守现行保修条例。

2、遵守集团公司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熟练掌握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年限,参与工程质量问题及通病的诊断论证。

4、负责检查、落实各项目部存在的问题。

5、负责现场工作的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及相关影像记录。

6、完成公司领导、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7、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报。

8、负责维修工程交验、回访工作与后评价工作。

质量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二条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指承建工程的使用价值,是工程满足社会所必需具备的质量特征。它体现在工程的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五个方面。

第二十三条工序质量:工序质量也称施工过程质量,指施工过程中劳动力、机械设备、原材料、操作方法和施工环境等五大因素对工程质量的综合作用过程,也称生产过程中五大要素的综合质量。

第二十四条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特征:

1、影响质量的因素多。

2、容易产生质量变异。

3、容易产生第一、二判断错误。

4、质量检查不能解体、拆卸。

5、质量受投资、进度的制约。

第二十五条项目质量管理的过程

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是从工序质量到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的系统控制过程。

第二十七条为了加强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明确整个项目质量管理的重点所在,可将工项目的质量管理的过程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对项目而言,质量控制,就是为了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采取一系列检测、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在进行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2、“以人为核心”。

3、“以预防为主”。

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

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由于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是最终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根据三阶段控制的原理进行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个人的工作质量依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一条依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十二条事故等级划分

集团公司原则上执行全年无死亡事故的发生,若出现死亡事故将执行一票否决制(事故损失以除不可抗力外的责任净损失为准)。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集团自身实际情况将事故划分为: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含3万元)不足10万元的事故。

四、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事故。

五、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人,或者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事故。

如遇到特别重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如有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发生需启用三级应急预案,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需启用二级应急预案,死亡事故发生需启用一级应急预案。

第三十五条事故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按法定的时间和程序,及时向企业报告事故的状况,积极组织事故调查。

第三十六条事故调查应力求及时、客观、全面,以便为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提供正确的依据。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事故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事故原因分析与初步判断。事故处理的建议方案与措施。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第三十八条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第三十九条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事故造成的原因,注意综合治理。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正确确定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

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复查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

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第四十条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

1、修补处理。

2、加固处理。

3、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5、不做处理。

6、报废处理。

第四十一条公司依据检查和考核结果严格按照《恒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奖励和惩处。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的支持性文件

1、恒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iso9000:20xx)。

3、《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xx]111号)。

4、有关工程质量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3

实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质量为中心。坚持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定期进行评定、评比。

(2)、实行定人定岗,质量挂牌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挂牌上岗,严格执行奖优罚劣。

(3)、对于施工中遇到的质量疑难问题,设定专题,成立有技术人员参加的qc小组,进行攻关研究,使质量难题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4)、认真贯彻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做到工程质量分级管理,把好质量关,在竣工验收时达到一次交验。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检查。

(5)、加强原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工作,做好记录,不论任何人进的设备、材料,坚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则。

(6)、有施工方案的项目,必须按方案进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须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及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7)、水、暖、等安装工程的隐蔽和试水、试运行、必须经质量技术环境部专职质检员检查签认。

(8)、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重点检查项目部'质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挂牌制的落实,督促检查样板间制的执行;检查项目部质安员的工作质量及检查项目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9)、质量技术环境部协助并督促项目部,对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发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核查意见上报质量技术环境部。

(10)、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应经常亲临操作面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和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责任的落实,保证各项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特别是'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得以贯彻。

(11)、技术负责人负责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负责并参与技术复核和结构工程的隐蔽检查工作。

(12)、施工员应坚守在操作面上,加强对班组操作质量的过程控制,督促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项工程完成后,会同班组长、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负责'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格的填签。

(13)、由施工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签证手续,组织样板间工程实施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验。

(14)、质量员应督促和帮助班组做好自检,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专职检和交接检,协助施工员做好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的签填工作,按质量标准评定分项工程质量。

(15)、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和填写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纪录,做到真实、及时,参加工程技术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

(16)、材料员要严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验收,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及时进行材质复试检验,做好物资、材料的标识。

(17)、班组操作者严格按施工员交底的质量技术环境要求或质量样板操作和自控,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立即纠正。

(18)、班组兼职质检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起到班组自检、自控和监督作用,确保班组完成的分项工程达到质量标准。

(19)、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班组长提请施工员、专职质安员验收,并在'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上签字。

(20)、要严格按图纸施工,特别是对一些不常见的设备,要详细阅读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要掌握设备的有关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各项安装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21)、对各管道实行统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样板间''样板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统一进行安装施工。管道在安装前应先刷漆防腐,不准在钢模板上开洞。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质量为中心。坚持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定期进行评定、评比。

(2)、实行定人定岗,质量挂牌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挂牌上岗,严格执行奖优罚劣。

(3)、对于施工中遇到的质量疑难问题,设定专题,成立有技术人员参加的qc小组,进行攻关研究,使质量难题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4)、认真贯彻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做到工程质量分级管理,把好质量关,在竣工验收时达到一次交验。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检查。

(5)、加强原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工作,做好记录,不论任何人进的设备、材料,坚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则。

(6)、有施工方案的项目,必须按方案进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须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及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7)、水、暖、等安装工程的隐蔽和试水、试运行、必须经质量技术环境部专职质检员检查签认。

(8)、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重点检查项目部'质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挂牌制的落实,督促检查样板间制的执行;检查项目部质安员的工作质量及检查项目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9)、质量技术环境部协助并督促项目部,对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发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核查意见上报质量技术环境部。

(10)、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应经常亲临操作面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和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责任的落实,保证各项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特别是'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得以贯彻。

(11)、技术负责人负责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负责并参与技术复核和结构工程的.隐蔽检查工作。

(12)、施工员应坚守在操作面上,加强对班组操作质量的过程控制,督促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项工程完成后,会同班组长、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负责'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格的填签。

(13)、由施工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签证手续,组织样板间工程实施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验。

(14)、质量员应督促和帮助班组做好自检,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专职检和交接检,协助施工员做好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的签填工作,按质量标准评定分项工程质量。

(15)、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和填写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纪录,做到真实、及时,参加工程技术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

(16)、材料员要严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验收,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及时进行材质复试检验,做好物资、材料的标识。

(17)、班组操作者严格按施工员交底的质量技术环境要求或质量样板操作和自控,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立即纠正。

(18)、班组兼职质检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起到班组自检、自控和监督作用,确保班组完成的分项工程达到质量标准。

(19)、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班组长提请施工员、专职质安员验收,并在'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上签字。

(20)、要严格按图纸施工,特别是对一些不常见的设备,要详细阅读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要掌握设备的有关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各项安装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21)、对各管道实行统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样板间''样板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统一进行安装施工。管道在安装前应先刷漆防腐,不准在钢模板上开洞。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

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

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

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3.样板制:以样板指路,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现场成立一个车辆、机械调度室,确保车辆、机械及时到位作业,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同时参与作业的车辆、机械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加强现场车辆的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

主动虚心接受地盘监理、业主、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实施超前预控,坚决及时整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主要有如下方面:

(1)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向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招标,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工程原始资料。

(3)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采购不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5)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实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质量为中心。坚持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定期进行评定、评比。

(2)、实行定人定岗,质量挂牌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挂牌上岗,严格执行奖优罚劣。

(3)、对于施工中遇到的质量疑难问题,设定专题,成立有技术人员参加的qc小组,进行攻关研究,使质量难题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4)、认真贯彻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做到工程质量分级管理,把好质量关,在竣工验收时达到一次交验。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检查。

(5)、加强原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工作,做好记录,不论任何人进的设备、材料,坚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则。

(6)、有施工方案的项目,必须按方案进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须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及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7)、水、暖、等安装工程的隐蔽和试水、试运行、必须经质量技术环境部专职质检员检查签认。

(8)、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重点检查项目部'质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挂牌制的落实,督促检查样板间制的执行;检查项目部质安员的工作质量及检查项目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9)、质量技术环境部协助并督促项目部,对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发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核查意见上报质量技术环境部。

(10)、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应经常亲临操作面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和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责任的落实,保证各项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特别是'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得以贯彻。

(11)、技术负责人负责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负责并参与技术复核和结构工程的隐蔽检查工作。

(12)、施工员应坚守在操作面上,加强对班组操作质量的过程控制,督促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项工程完成后,会同班组长、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负责'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格的填签。

(13)、由施工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签证手续,组织样板间工程实施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验。

(14)、质量员应督促和帮助班组做好自检,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专职检和交接检,协助施工员做好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的签填工作,按质量标准评定分项工程质量。

(15)、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和填写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纪录,做到真实、及时,参加工程技术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

(16)、材料员要严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验收,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及时进行材质复试检验,做好物资、材料的标识。

(17)、班组操作者严格按施工员交底的质量技术环境要求或质量样板操作和自控,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立即纠正。

(18)、班组兼职质检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起到班组自检、自控和监督作用,确保班组完成的分项工程达到质量标准。

(19)、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班组长提请施工员、专职质安员验收,并在'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上签字。

(20)、要严格按图纸施工,特别是对一些不常见的设备,要详细阅读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要掌握设备的有关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各项安装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21)、对各管道实行统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样板间''样板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统一进行安装施工。管道在安装前应先刷漆防腐,不准在钢模板上开洞。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论文

摘要:施工质量管理,对于整个工程的建设和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非常重要。论述了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几方面的质量控制,对其他工程项目施工有着指导意义。另外,本文还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及相应的措施以强化建筑质量管理,对解决目前我国建筑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关键词:施工质量;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监督。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经常强调“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可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质量是建筑本身的真正生命,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和经济建设高度发展的今天,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但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负面的影响,甚至是严重的后果。

1、质量的概念。

在国际标准iso9000:2000中对质量作了比较全面和准确的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这里“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要求不仅是指顾客的要求,还应包括社会的需求,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关政策。质量具有动态性、时效性和相对性。就建筑工程而言,质量应具有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质量管理就是指导和控制某组织与质量有关的彼此协调的活动。它通常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建立、质量策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因此,质量管理可进一步解释为确定和建立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手段来实施的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二、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对质量形成的影响。

对于一般产品而言,顾客在市场上直接购置一个最终产品,不介入该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工程的建设过程是十分复杂的,它的顾客(业主、投资者)必须直接介入整个生产过程,参与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对各种要素的质量管理。要达到工程项目的目标,得到一个高质量的工程,必须对整个项目过程实施严格控制的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必须达到微观和宏观的统一、过程和结果的统一。

由于项目施工是渐进的过程,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必然会影响后期的质量管理,进而影响工程的质量目标。

工程项目具有周期长的特点,工程质量不是旦夕之间形成的。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紧密衔接且相互制约影响,每一个阶段均对工程质量的形成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过程质量应该为使用阶段服务,应该满足使用阶段的要求。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对工程质量的形成起着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必需的程序,是工程立项的依据,是决定工程项目建设成败与否的首要条件,它关系到工程建设资金保证、时效保证、资源保证,决定了工程设计与施工能否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标准来规范建设行为,也关系到工程最终能否达到质量目标和被社会环境所容纳。在项目的决策阶段主要是确定工程项目应到的质量目标及水平。对于工程建设,需要平衡投资、进度和质量的关系,做到投资、质量和进度的协调统一,达到让业主满意的质量水平。因此,项目决策阶段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阶段,要充分了解业主和使用者对质量的要求和意愿。

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工程项目的地质勘察工作,是选择建设场地和为工程设计与施工提供场地的强度依据。地质勘察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环节。30地质勘察的内容和深度、资料泊可靠程度等将决定工程设计方案能否综合考虑场地的地层构造、岩石和土的性质、不良地质现象及地下水等条件,是全面合理地进行工程设计的关键,同时也是工程施工方案确定的重要依据。

3、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工程项目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环节,工程采用什么样的平面布置和空间形式,选用什么样的结构类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都直接关系到工程主体结构的安全可靠,关系到建设投资的综合功能是否充分体现在规划意图。在一定程度上,设计的完美性也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科技水平和文化水平。设计的严密性、合理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工程建设的成败,是主体结构和基础安全、环境保护、消防、防疫等措施得以实现的保证。

4、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是指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在建设场地上将设计意图付诸实现的测量、作业、检验并保证质量的活动。施工的作用是将设计意图付诸实施,建成最终产品。任何优秀的勘察设计成果,只有通过施工才能变成现实。因此工程施工活动决定了设计意图能否实现,它直接关系到工程基础、主体结构的安全可靠、使用功能的实现以及外表观感能否体现建筑设计的艺术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工程项目施工所用的一切材料,如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砂石等以及后期采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要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才能用到工程上。在施工期间监理单位要认真把关,做好见证取样送检及跟踪检查工作。确保施工所用材料、施工操作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5、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就是对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行试车运转、检查评定,考核质量目标是否符合设计阶段的质量要求。这一阶段是工程建设向生产和使用转移的必要环节,影响工程能否最终形成生产能力和满足使用要求,体现工程质量水平的最终结果。因此,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

工程项目质量的形成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是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各阶段质量的综合反映。按照实际工作的统计,质量问题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设计的问题占40.1%;施工责任占29.3%;材料问题占14.5%;使用责任占9.0%;其他占7.1%。

三、

工程项目质量的控制原则、内容与方法。

1、施工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原则。建筑产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使用年限长,相对来说购买费用较大,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必须始终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作为质量控制首要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原则。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提高人的质量意识,减少甚至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从对产品质量的检查转向对工作过程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中间产品(工序或半成品、构配件)的检查。这是确保施工项目质量的有效措施。

(4)坚持“用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建筑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和依据。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用实测数据说话。

遵纪守法、杜绝不正之风;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办事,又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2、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的内容。

(1)对人的控制。人,是指直接参与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具体操作者。对人的控制就是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主导作用。为此,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劳动纪律教育、专业技术和安全培训,健全岗位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外,还应根据工程特点,从确保工程质量出发,在人的技术水平、生理缺陷、心理行动、错误行为等方面来控制对人的使用。如对技术复杂、难度大、精度要求高的工序,应尽可能的安排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工人完成;对某些要求万无一失的工序,一定要分析操作者的心理活动,稳定人的情绪;对具有危险源的作业现场,应严格控制人的行为,严禁吸烟、嬉戏、打闹等。此外,还应严禁无技术资质的人员上岗作业;对不懂装懂、碰运气、侥幸心理严重的或有违章行为倾向的,应及时制止。总之,只有提高人的素质,才能确保建筑新产品的质量。

(2)对材料的控制。对材料的控制包括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的控制,就是严格检查验收、正确合理地使用材料和构配件等,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台帐,认真做好收、储、发、运、等各环节的技术管理,避免混料、错用和将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用到工程上去。

(3)对机械的控制。包括对所有施工机械和工具的控制。要根据不同的工艺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合适的机械设备,正确使用、管理和保养机械设备,要建立健全“操作证”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技术、保养”制度等,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如施工现场进行电渣压力焊接长钢筋,按规范要求必须同心,如因焊接机械而达不到要求,就应立即更换或维修后再用,不要让机械设备或工具带病作业,给所施工的环节埋下质量隐患。

(4)对方法的控制。主要包括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措施等的控制,应切合工程实际,能解决施工难题,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选择较为适当的方法,使质量、工期、成本处于相对平衡状态。

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工作面等,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千变万化,温度、湿度、大风、严寒酷暑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又如,前一工序往往就是后一工序的环境。因此,应对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严格控制,尤其是施工现场,应建立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始终保持材料堆放整齐、施工秩序井井有条,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创造条件。

(1)审核07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具体内容有:审核有关技术资质证明文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报告,审核有关材料的进场复试报告,审核反映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图表,审核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书,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2)现场质量检查。

〈1〉检查内容。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复工检查、节假日后上班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验收检查、成品保护措施检查等。

〈2〉检查方法。检查的方法主要有:目测法、实测法、试验检查等。

只要严格按上述五条基本原则和质量控制方法,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认真控制,就一定能把高质量的建筑产品交到广大用户手中。

四、监理单位如何在项目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

监理方进入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三控、三管、一协调”,四控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其中的质量控制尤为重要。首先审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隐患。

1.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针对钢筋、水泥等材料多源头、多渠道,对进场的每批钢筋、水泥做到“双控”(既要有质保书、合格证,还要有材料复试报告),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请退出场。

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

制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有关各工程队组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监部门专职质检员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检员签字,监理人员拒绝验收。

3.严格把好隐蔽工程的签字验收关,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

在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公司专职质检员核定等级并签字,并填写好验收表单递交监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现场检查复核原材料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各层标高、轴结也要层层检查,严格验收。

政府监督工程质量是一种国际惯例。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公共安全。因此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均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大多数发达国家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把制定并执行住宅、城市、交通、环境建设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作为主要任务,同时把大型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政府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主要侧重于宏观的社会利益,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其作用是强制性的,其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及规范的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具有权威性。建设工程质量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工程建设活动都应服从这种监督管理。第二,具有强制性。这种监督是由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服从这种监督管理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第三,具有综合性。这种监督管理并不局限于某一个阶段或某一个方面,而是贯穿于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并适用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是本人在从事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中,由自己经验和知识积累,提出的对质量管理的一些看法。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工程项目业主也变的更加专业化,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必须针对建筑施工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施工企业技能和质量意识教育制度,改进培训方法,完善培训内容,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使广大用户得到工程质量更好的建筑产品。

参考文献:

[2]王胜万.三峡工程投资管理模式改革的实践[j].中国投资与建设.2007.6。

[3]马纯杰.建筑工程程管理.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

[5]李建伟,李伟,等.土木工程项目管理,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对定位轴线、轴线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桩等加以保护,并经常测量观察。

2、土方开挖时,应观测邻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发现古物或墓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基础或管沟的现浇砼应达到一定强度方可回填土。

5、砌砖基础时,应加强对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的保护,不得踩倒弯折;基础墙两测回填土,应同时进行,防止回填土挤歪挤裂,回填土严禁不分层夯实和向槽内灌水的所谓“水夯法”。

6、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在安装模板和浇筑砼时,应注意保护钢筋,不得攀踩钢筋。

8、冬期施工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砼受冻。

9、拆模时应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损伤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装模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

11、墙、柱拉结筋,构造柱钢筋,大模板砼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等均应保护,并应保持墙面洁净。

12、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涂刷防锈剂。

13、不得踩踏绑扎好的钢筋,绑扎圈梁钢筋时不得将梁底砖碰松动。

14、往楼上吊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点,以免钢筋变形。

15、柱子、钢筋、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钢筋绑扎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砼前保持钢筋的原有形状,浇灌中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整;钢模板内面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

16、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17、浇注砼时,不得污染清水砖墙面。

18、浇捣砼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干净。

20、不用重物冲击楼板,不在梁或楼梯模板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21、已浇筑的模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护。必须在砼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和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冬期施工在已浇的楼梯上覆盖时,要在铺的脚板上操作,尽量不踏脚印。

22、预制构件重叠放置时,应加垫木,堆放场地应夯实平整。凿预埋钢筋和预埋铁件时,不得损伤构件。运输和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断伤构件的外露钢筋。

23、地面施工时应保护已做完的工程项目,门框要加防护,避免推车损伤门框及墙面。

24、地面上铺设的电线管,暖、卫、电气等立管应加以保护措施。

25、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临时管头要保护好,以免灌入杂物,造成堵塞。

26、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浆杂物,地面在养护期间不准上人,其它工种不得进入操作。

27、油漆工刷门、窗时,不得污染五金配件、地面、墙面及明露的各种管线。

28、木门框安装后应用铁皮保护,其高度以手推车轴中心为准。

29、钢门窗进场后,及时刷好防锈漆,用雨布盖好,严防乱堆放,防止钢窗变形和生锈;脚手架严禁以钢门窗为固定点和支点,禁止将架子拉、绑在钢门窗框和窗肩上。

30、木门窗进场后,应妥善保管,露天存放时应用雨布盖好,防止雨淋。

31、安装门窗时注意防止碰撞抹灰角和其它装饰好的成品。

32、铝合金(塑钢)门窗处,抹灰前应用塑料薄膜保护好,任何工序不得损害其保护膜,防止砂浆,污物对铝合金(塑钢)表面的侵蚀,铝合金(塑钢)表面不可用锋利物器刮划,防止表面划痕。

33、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插销,防止刮风损坏玻璃。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装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厂预制生产的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预制构件”包括混凝土构件和钢结构构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尚无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依据,对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应团体标准。相关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编制时充分考虑论证结果的意见,审图、方案审批时应严格审查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特点,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应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构件生产、施工等各方之间的综合管理协调责任,促进各方之间的紧密协作。

第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及建筑部品生产等与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装配式建筑中现浇混凝土施工管理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将装配式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要求,对相应单位的资质、能力、经验进行审查。

(二)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则》(下简称《规则》)和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1.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规则》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并进行认定。

2.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抗震超限审查文件、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实施方案等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规则》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涉及装配式建筑认定、结构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变更时,必须送审图机构重新审查确认。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工程造价中按规定确保足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装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缺乏定额等计价依据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合同清单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合理的费用。

(五)当工程实体结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检测单位须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上报质监机构。建设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的规定处理。

(六)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验收制度并参与首次验收。

1.对每种类型的样板预制构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生产。

首批预制构件验收内容包括:

(1)预制构件外观、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2)预留钢筋定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规范要求;

(4)各种预埋件、预埋套管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5)预埋管线、线盒符合设计要求;

(6)预埋窗框或钢附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7)预制构件、预埋窗框成品保护措施完善;

2.建设单位应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出厂检验和进场验收制度。

预制构件出厂、进场验收,应按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监理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职责。

(七)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模板验收制度

铝模板等装配式模板在工厂生产完成后,须进行整层试拼装,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运到现场安装。

(八)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制度。

1.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部结构的预留、预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标准层结构施工。

2.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浇筑混凝土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节点、工具式模板安装等。

3.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拆模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结构验收,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阶段性总结和改进,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内墙板、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样板先行制度。

5.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首层结构验收、样板先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

6.装配式建筑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九条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设计单位在装配式建筑设计时应遵循“结构安全、设计合理、生产施工可行”的原则,完善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结构类型、预制率和装配率、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等关键内容,并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对构件图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专项设计要求,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应安全可靠并满足建筑相关性能要求,前期设计应充分考虑构件生产、运输、安装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设计单位应加强协调建筑、结构、电气、设备、装饰装修等各专业之间的沟通协作,装配式建筑设计应考虑预制构件的模具制作、生产、运输、吊装以及安装施工等相关要求。

(三)设计单位应就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向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参与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方案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设计原则准确落实。

设计单位应核实预制构件深化图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确保满足结构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经核实通过严禁进行预制构件生产加工。

(四)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预制构件、装配式结构、施工样板质量验收,对构件生产和装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设计单位需特别关注首批预制构件验收、首层装配式构件安装、装配式模板验收等关键节点的质量验收工作。

(五)设计单位应提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节点如起重吊运、安装就位等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预制构件布置、节点连接设计、保温隔热设计、防水设计、防雷设计、构件深化要求、预制率、装配率等装配式建筑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查,并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后期设计修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预制率、装配率等重要变更的内容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预制构件深化图应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审批后实施。

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流程、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要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三)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预制构件的生产制作全过程进行监理:

1.实施预制构件生产制作全过程的驻厂监理,预制构件生产前,对预制构件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查、见证送检,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对需要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见证送检。

2.当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工艺时,监理单位应根据灌浆套筒厂家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审查所使用的灌浆料与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预制构件制作前和现场灌浆操作前,监督操作人员进行接头强度工艺性检验。

3.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

(四)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施工安装过程进行监理:

1.组织施工单位、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进行质量验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员及安装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3.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五)监理单位必须逐层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时,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责令其限时整改,拒不整改则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六)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和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合理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充分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时提供塔吊和施工机械布置方案、脚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预制构件安装方案、机电施工方案、装配式内墙板施工方案、装修深化图等,以保证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施工协调一致。

(三)对于采用装配式模板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装配式模板深化设计,提前完成模拟安装,并编制装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模板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并在现场设工具式模板拼装样板。

(四)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生产、运输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配合监理单位实施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驻厂监理。

施工单位在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视检查,对构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随机抽检。

(五)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存放、安装,以及外围护接缝处密封防水、机电管线安装、装配式内墙板安装、集成式卫生间安装、装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关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审批,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装配式专项施工方案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构件进场检查、吊装、定位校准、节点连接、防水、混凝土现浇、机具设备配置、首件样板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包括预制构件堆放、吊装、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作业辅助设施的搭设、构件安装的临时支撑体系的搭设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负主要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1.会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含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外观质量等,未经进场验收或进场验收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严禁使用。

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预制构件全数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构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等的预留预埋,同时还须复核预制构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包括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报告、灌浆套筒型式检验报告、连接接头抗拉强度检验报告、预制构件性能检验报告、吊点的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内容。

2.对预制构件钢筋连接灌浆作业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保证灌浆质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

施工单位应安排质检员对灌浆作业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管,确保按施工方案实施,并在记录资料上签字确认。

3.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自检、评定,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检验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装配式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司机、指挥、司索均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预制构件安装、灌浆、预埋等作业人员须经施工单位培训上岗。

施工单位应对构件吊装进行施工验算,每次吊装前安全员均应检查吊装钢丝绳、吊具、吊装预埋件,发现问题立即更换。非吊装作业人员应撤离吊装区域,并配备足够的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在项目经理签发吊装令后方可吊装。正式吊装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

(八)装配式建筑工程实施前,应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及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技术论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与施工、监理单位一起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

(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方案,明确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包括生产计划、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运输方案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审批后实施,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预制构件吊装施工方案。

(三)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堆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并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四)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对检查合格的预制构件进行标识,标识不全的预制构件不得出厂,出厂的预制构件应提供相应的、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五)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配合驻厂监理和施工监理的各项工作。

(六)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材料检验报告、生产过程验收资料、预制构件合格证明等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七)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的专项安全保证措施。生产吊运设备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定期复检,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倾覆措施。同时,预制构件存放和吊运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并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验收可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分段分层进行,分段分层内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可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前,需对灌浆料的强度、微膨胀性、流动度等指标进行检测。钢筋连接套筒灌浆实施过程中,同一规格每1000个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且不超过3个自然层,应采用预制构件厂提供的灌浆端未进行连接的3个套筒,按照现场所采用的灌浆工艺流程,在施工现场制作3个钢筋对中连接接头平行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第3.2.2条的相关规定。施工中检查套筒中连接钢筋的位置和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灌浆施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预制构件尺寸偏差检验数量:同一类型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检测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层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第十五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15—107)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当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同地区时,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送检和预制构件性能试验。

第十八条装配式内墙板工程验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执行。

第十九条整体卫浴按工程产品进行验收,由生产厂家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质量和防水负责。整体卫浴必须采用整体防水底盘和配套的给排水系统,卫生间地面、墙面可不进行附加防水层设计和施工。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第二十条当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对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执法监督,将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应当形成书面监督记录,并在项目验收阶段对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情况出具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于装配式建筑工程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和构件实体质量应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实体结构检验。

对于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浆料、套筒、外墙密封胶、连接件等,每个项目监督抽检应不少于一次;对于装配式构件实体结构质量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结构焊缝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监机构应对检测报告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对于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响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停止装配式安装施工,将相关建筑材料配件进行补缺或更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安装施工。

对于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施工安全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分析原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一步扩大检查检测范围;对于经确认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施工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和基本保障,目前,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缺乏整体的概念设计,质量监督滞后,作为参与项目的各方,应提高管理水平的自觉性,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通过相关的科学研究合理的管理措施,提高施工质量。

引言。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体现了我国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将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发展。建设项目的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在建筑行业中,良好的施工质量不仅能提高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还为施工企业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增加,施工队和建材生产企业发展迅速。但由于施工企业对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带来了负面影响。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这是提高建筑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有效保证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

首先,加强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是提高建筑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提高建筑施工质量是维护用户利益,提高企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对提高建筑施工质量水平至关重要。其次,加强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是加强企业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的综合反映。只有企业领导和员工非常重视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把项目建设到高质量,保证项目的质量。第三,加强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是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有效保证。目前,在建筑市场的竞争,施工质量的竞争,以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以赢得竞争的发展空间,在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以保证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

2、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种普遍存在的问题。

2.1建筑材料和制品不合格。

在施工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项目团队完成,由于缺乏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分包单位或服务团队的实际能力的审查和方法,再加上一些施工企业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不是按照施工顺序,甚至是劣质的工作,导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使用,将影响混凝土的密度、强度、和易性和抗渗透性,导致质量问题的原因是钢筋混凝土裂缝和强度不足、渗漏、蜂窝、预应力、漏钢、位错、表面裂纹、断裂等。

2.2违背建设程序。

如果不进行可行性研究,调查和分析已经完成;不了解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匆忙开工;无证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任何修改,不按图纸施工;试运行项目的完成,没有交付和其他特征现象的接受程度,导致很多项目挽救严重隐患,房屋倒塌事故经常发生。

大量的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造成的。如果你不熟悉图纸,施工图纸不盲目,分诊,仓促施工;未经批准的监督,设计,修改设计;不按施工图纸,铰链制成的刚性连接,简单地支持连续梁,防开裂结构与圆形钢筋代替变形钢筋等,导致在裂缝中的图纸提供的过滤层,留下的排水孔,导致在土压力增加,导致挡土墙倾覆。

工程监理水平对工程质量起着直接的控制作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体系,为我国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在实施过程中,监理制度本身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的.监督,对业主的授权,要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也阻碍。

2.5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尚未系统地建立。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建筑工程和建筑业发展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发展历程,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内部审计的作用通过内部审计,质量体系可以找到问题和正确的。然而,许多企业不重视内部审计,只有不认真落实的表面文章,并没有起到作用。

加强施工队伍质量管理的质量管理,是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质量的关键,在整个建设工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应重视员工的管理,对项目的质量至关重要。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个优秀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责任心、质量意识,尽可能减少管理风险。建立和完善对工程质量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水平,可以有效地保证项目的质量。

在施工企业中,施工企业要积极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建设项目质量体系,实施认证体系。建设项目管理部门,根据目前施工企业的现状,尽快建立质量认证标准,根据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项目的质量体系。建设工程质量体系按法律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对施工质量管理的规定。同时,施工企业要努力提高技术含量,提高产品价值和市场竞争力,避免质量问题和质量问题。

3.3严格建筑材料监管。

材料是施工项目的基础,与材料的质量和质量密切相关。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检验,加强材料质量控制的原则,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施工材料是材料的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监督质量的材料,质量可以保证项目实体。施工企业材料审核单位要加强对建筑材料的审核,对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监督,认真审核,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排除发生的问题,加强对施工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

结束语:

总之,现代建设项目正朝着大型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项目的高质量,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只有提高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才能为项目投资的正常使用提供一个基本条件。建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们必须站在施工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思想角度进行质量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法

1.1桩基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桩基项目施工作为建筑工程的一项基础性内容,没有得到建筑管理人员的足够重视。首先,在桩基施工人员的选择上具有较大程度的随意性。桩基施工人员多数情况下为业余工人,没有受过系统化的桩基施工培训,加上这部分施工人员的组织性较差,常常出现旷工、怠工问题,一方面增加了工程管理难度,另一方面也给桩基施工的质量埋下了隐患。其次,由于桩基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相对欠缺,因此只能根据上级安排的工程任务进行施工,对于施工任务中的不合理因素,或是与实际施工不相符合的要求,不能做到明确的分辨。为了降低桩基施工中的误操作,需要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一旦出现监管漏洞,桩基施工就很有可能产生问题。

1.2建筑工程桩基工程施工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工程前期勘探要加强管理,勘察结果要经过施工团队的检验,确定精准无误后可以应用到施工方案的设计环节中。一旦发现勘察结果中出现与现实地址情况不符的内容,建设团队应追究勘探单位的责任,以免此类问题在未来的建筑工程中继续发生。建筑工程提升施工质量要将提升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放在首位,加强对内部员工的管理控制,建设任务开展前组织基层工人学习施工安全知识,设备操作的技术性工种必须要有国家统一发放的从业资质证明,并通过岗前选拔考试。通过此种方法可以解决人员管理难度大的问题,为建筑工程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管理人员要保持与基层沟通,对员工进行思想引导,降低基层工作的离职率。团队内部管理制度也要及时完善,以建筑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领导干部更应以身作则,学习最新出台的建筑管理细则,明确自身责任使命所在,开展管理工作使既要保障制度的威严性,同时也要从员工切身利益出发。这样可以促进基层稳定团结,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部门有序进行,重要材料丢失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2.1合理选择桩基方案。桩基方案的选择要综合考虑施工区域的地质条件、水文特征,并结合土层结构特征等多种因素。简单来说,当建筑区域的土层硬度较大时,为了保证桩基穿过该土层,可以在施工前先进行打孔操作;当建筑区域的土层硬度较小,难以保证桩基的.稳定程度时,可以在打桩之前进行加固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当该地段有较多的淤泥或砂层时,还要采用加设深层搅拌桩、预应力管桩等方式,提高土层的垂直荷载。总之,桩基的选择具有较强的灵活性,要根据施工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人员自身的工程建设经验,科学合理的选择桩基种类。桩基作为整个建筑的承重工程,其自身的荷载能力将直接影响到建筑物后期的使用状况,因此,在桩基施工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桩基的荷载能力,并准确计算出单桩的最大承压值,以此作为建筑工程规划的参考依据。如果桩基的荷载计算不准确,例如荷载值比桩基的实际承压能力要强,那么就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桩基的直径和长度就出超出了预计范围,增加了桩基施工成本,间接的降低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反之,如果荷载值比桩基的实际承压能力弱,在实际施工中就需要减少支撑桩的数量,使得桩基荷载值降低。

2.2做好桩基施工中问题的预控。施工过程控制与方案选定同等重要,也是管理工作的重点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可以提升桩基质量,但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阻碍工程连续进展。下面对中间问题的预控方式进行总结。施工前结合场地特征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常见问题是打桩过程中角度控制困难,很容易出现倾斜角度。确定好施工点后可以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对桩基的角度做出控制,发现倾斜超出规定范围时一定要及时纠正,保障后续施工与设计方案保持一致。达到一定深度时使用常规的测量方式很难检验土壤中桩基是否在出现倾斜问题,可以借助检测仪器来进行。

2.3冲孔灌注桩施工质量控制。冲孔灌浆施工针对岩石地质基层效果明显,可以在短时间内冲破坚硬的岩石结构,借助冲击力将岩石击碎,浆料进入到冲孔中凝固形成桩基。这种施工方法省去传统打桩工艺的预制环节,噪音、振动、粉尘影响也得到有效控制。浆料预制环节可以根据施工时的温度特征添加一些外加剂,控制流动性与凝固时间。施工管理中的重点内容是原材料用量控制,水泥等建筑材料进场前一定要经过严格的检验环节,强度要达到施工标准。灌浆时会在冲孔内插入护筒,在安全防护下开展浇筑施工。护筒放置角度直接影响到成庄的类型,需要技术人员检验插入位置合格后才可以进行浇筑。混凝土浆料在高压设备中喷射到指定的施工地点,在孔周围设置溢浆槽,以便在控制失误的情况下紧急启用,确保桩基成型不受到影响。浆料凝固后的强度也需要特别控制,基于原料强度之上如果不能计算出浆料凝固后的强度,可以通过试验分析得出。最后要对工人配合默契度进行控制,灌浆桩基施工是连续进行的,进行中工人配合失误会导致施工终止,分层灌浆凝固所需时间也会产生差异。冲孔灌浆桩基以混凝土与钢筋材料为施工材料,钢筋在桩基中以框架形式存在,起到承载重力分散剪力的作用。钢筋选择是通过直径对比来进行的,钢筋笼放入到冲孔后便开展高压灌浆,在浆料的冲击下钢筋笼很容易倾斜,可以在施工孔的边缘进行固定处理。将钢筋材被固定在孔内,在不影响工程进展的情况下对倾斜角度做出调整。钢筋焊接部位的强度要与原材料保持一致,建筑物投入使用后遭受到压力也不会结构锻炼,基层稳定性因此得到保障。桩基施工作为建筑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其施工质量安全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重要影响。现阶段的桩基施工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为了进一步优化桩基施工质量,一方面要不断引入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桩基施工的硬件水平;另一方面也要从施工管理着手,强化桩基施工的质量控制。除此之外,加强施工人员的素质建设,提高建筑管理人员对桩基施工的重视程度,也是优化桩基施工管理的重要措施。只有多措并举,才能从根本上优化桩基施工质量,提升建筑工程的整体安全。

参考文献。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质量管理论文

1.1质量第一原则。

工程建设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息息相关。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繁荣富强,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子孙幸福,所以必须树立强烈的“质量第一”的思想。

1.2用数据说话原则。

质量控制必须建立在有效的数据基础上,必须依靠能够确切反映客观实际的数字和资料,否则就谈不上科学的管理。一切以数据说话,就需要用数理统计方法,对工程实体或工作对象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整理,从积累的大量数据中,找出控制质量的规律性,从而研宄工程质量的波动情况,寻求影响工程质量的主次原因,采取改进质量的有效措施,掌握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客观规律,以保证工程项目的优质建设。

1.3预防为主原则。

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我们应从过去消极防守的事后检验变为积极预防的事先管理。必须在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事先采取各种措施,消灭种种不合质量要求的因素,以保证建筑产品质量。如果各质量因素预先得到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就有了可靠的前提条件。

2.1工程设计不合理。

工程设计是路桥工程的起始阶段,对整个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在工程设计时,为节省设计费而未请到专业设计人员对以后的施工都极为不利。而一些设计者在设计过程中,因考虑不周,可能会为后续带来极大问题。比如,设计图纸与实践结构不一,这会耽误工程建设时间,而遗漏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这种问题也是非常致命的。

2.2施工技术。

新时期,科学和信息技术不断进步,路桥工程在提高建筑水平和工程质量的过程中,应注重对先进施工技术的应用。现阶段,各种施工技术包含了较广泛的专业范围,能够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然而我国大部分路桥建筑工程,在采用多种先进施工技术的过程中,各技术之间的时间和空间发生了较大冲突,给先进技术的使用和施工增加了难度。

2.3缺乏对施工现场有效的管理。

目前,在国内的路桥工程项目施工中仍然没有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统一标准体系。路桥工程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缺乏对于施工体系管理的重视,导致了建设场地违规对方垃圾、不能够按照规定停放工程机械。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缺乏工作的积极性以及主动性,施工效率较低,最终导致了对路桥工程整体的施工质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1构建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建筑企业在日常的施工过程中,不仅要加强对成本的有效控制,还应当及时构建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在路桥施工中,构建完善的路桥施工技术及质量控制体系,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应该强化自身管理水平,对路桥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然后从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流程、明确施工的技术及质量控制,构建切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相对完善的路桥施工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不仅如此,在体系构建完成后,应该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确保其有效执行,对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结合路桥施工企业的变化,适时对其内部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2提高管理水平及加强人员的素质建设。

在人员的管理方面,要通过整个团队的管理水平。不论是哪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管理,严格把关。从施工团队来讲,不能偷工减料,更不能消极怠工。其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对于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和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可以开展专题知识讲座,还可以利用相关人员予以宣传、指导,还能采取广播电视的办法。此外,应设法提高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并保证他们的专业技能。提高整个队伍的素质和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有着重要意义。

3.3做好材料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材料质量上的管理和控制。在工程施工中所用的施工材料的质量也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不单单要满足材料充足不断供应,同时还要注意的是材料的质量是否满足施工的要求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首先,应该做好材料的选择和采购管理,利用招投标的方式,对于材料供应商的选择,确保材料的性能、规格以及供应的连续性。其次,应该做好材料的质量控制,对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都必须进行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材料具各相应的出厂证明和生产合格证书,对于一些重要材料,还应该进行抽样检测,确认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同时还应该做好材料的存储和管理,路桥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是多种多样的,在存储过程中,应该分类存放,保证储存环境的干燥清洁,避免材料的存储过程中出现性质改变的情况;最后,在对材料进行使用时,需要再次对材料性质进行检查,对于不达标材料或者出现变质的材料,必须禁止使用,以免产生质量隐患。

3.4在施工实施之前充分沟通并加强施工。

工程项目的设计人员与施工人员要能够根据项目的设计图纸进行必要的相互沟通,保证对于图纸内容的正确掌握,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错误。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能够进行必要的现场巡查在出现施工现状与图纸不吻合的社会,要能够通知设计单位进行现场矫正,可以对图纸中设计不合理的地方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及必要的改进。

3.5工程建设因时制宜。

建筑工程建设中,前一道工序与后一道工序所处的环境可能不同。因此要根据当下环境的特点,综合工程建设的特点,采取相关措施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在一些特殊天气时,比如酷暑、严寒、强风的气候条件下,都要提前做好准备,并采取相关的预防措施。还有一些工程都是季节性施工,容易遭受冻害、冲刷等等不利的气候,此时更要对这类天气加以防范。

4.结束语。

由此可见,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的难度大,它涉及到人员、管理、材料、环境等等因素。这样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推行个人责任制,提高管理水平及人员素质,并综合其他因素采取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对策,提高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筑企业不断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法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经济支柱行业之一的建筑业也呈现出了崭新的发展姿态。

随着建筑业市场的发展,建筑工程的质量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和重视。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是国内经济能否健康顺利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为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健发展需要对国内建筑工程的项目建设质量以及项目施工管理等相关工作展开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此确保国内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

本文阐述了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质量管理的主要特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做好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措施,以期为国内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社会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人们追求生活质量的步伐,使人们开始追求生活中衣、食、住、行的品质。

其中,“住”是满足人们生活舒适度最重要的方式。

这就带动了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建筑设计与建筑生态等领域成为市场竞争中的热门领域。

然而,建筑行业最重要的也是人们关注度最高的就是建筑安全。

长久以来,建筑工程施工的标准都有国家规范和指导,但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太多因素涉及到质量管理的问题,从而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复杂度和操作难度。

建筑工程项目从筹建开始到建筑设计材料的选用、施工设备的使用、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施工过程之中所使用的工艺是否合适、工艺水平的高低、施工现场所采取的管理制度以及在施工现场实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等均对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产生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除了建筑工程施工注意事项,在施工前对工程地质地貌情况的探查、施工场地气候变化情况的研究等,也是影响施工工程质量变化的不稳定因素。

故而需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问题的重视,对其正确的认识、对危害进行有效的分析、判断并制定出可行的处理方案。

一些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问题需要充分考虑进时间因素,建筑工程的质量会随时间而发生一定的变化,比如钢筋砼结构会由于所处施工环境、湿度甚至是温度的变化而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与此同时,钢筋砼结构的荷载大小以及持续荷载时间的长短也会导致裂缝以及裂缝大小问题的发生。

在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时,需要进行质量检查,而质量检查时最怕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问题,但在日常使用中出现问题,这样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甚至威胁人们的生命。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序交接较多,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工序的紊乱与模糊,产生隐蔽工程,必须加强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减少将不合格的产品认定为合格产品的'失误率,从而减少建筑施工质量的隐患。

促进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是对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施工技术水平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成为现代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以及技术水平高低的一个综合性反映指标,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当中,需要上至企业领导下至一线的全体施工人员具有高度的质量重视意识,并在建筑施工项目的施工过程之中运用先进的施工技术以及有效的管理方法,双管齐下保障建筑施工项目的建设质量,建造优质工程。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之中完善并提升建筑施工的项目质量管理,积极促进全体企业员工以及一线施工人员的管理素质以及施工水平的提升,为培养高尚职业道德与精湛业务技术水平集于一身的员工队伍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空间,有助于建筑施工企业整体施工素质的提升。

只有不断地促进建筑施工项目的总体质量,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建筑产品的质量。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工程质量全过程及整个质量活动展开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设计,制定出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等。

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应该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由项目经理将工程责任层层落实深入,在施工前应作好各施工员、班组长的层层技术交底,并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

其次,需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普遍存在着施工人员学历不高、年龄结构老化、工作压力大、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施工工程的建筑质量问题有80%是由于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导致的。

因此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安全意识等都应该加强。

建筑施工人员总体上可分为决策层、管理层和施工层三个层面,不同的层面有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岗位对施工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同,想要保证施工质量,就必须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

最后,需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和约束。

加强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全面落实施工企业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资质审查制度。

加大施工承包、分包单位对安全事故及施工质量等经济赔偿及刑事责任的力度,积极实践承包履约保险制。

考评企业人员综合素质、技术、管理和能力,推动企业建立自检、自测、自我完善的最直接、有效的制约手段。

任何时候都必须注重工程质量管理过程制约关键点,由此入手,发现按资质标准淘汰或考评降级或者停业整顿的理由严重的企业。

严格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全员培训上岗制度[3]。

四、结语。

明朗工程隐藏性以及预防工程质量可变性问题着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并且通过加强对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和约束等方面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控制,促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贴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贴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贴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理解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一样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职责。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职责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职责并做来源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法

摘要:在时代变革急速的今日,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变得越来越复杂,基于这种时代背景之下,必须积极探索可以有效提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方法的问题也摆到了人们的面前。但是,这种方法不仅仅要提高工作效率,更要保证有着极高的质量。本文就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现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方法,并对其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完善方案。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不断上涨,城市化进程也不断加快,一系列的高速发展使得我们必须快速的解决有效提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这一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仅仅可以稳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地位,更可以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由其是在现代化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层出不穷的状况之下,加强管理力度与强度,对于落实全面管理、全程管理、全员管理“三全原则”至关重要。但是,在这一进程中也暴露出了少许的问题与矛盾,故而我国施工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凭借着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创新技术管理方式,同时也要确保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序性、规范性以及高效性。

在当前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中存在着管理理念落后、管理范围不宽、管理体系不全等一系列的问题。理念是行动的指导纲要,只有建立良好的管理理念才能提出完善的管理方法。[1]其实,虽然我国大多数企业对建筑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相较于以前而言已然十分重视,但是,我国一些中小型建筑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建筑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在这一方面的投入量其实并不足,而这就导致了管理十分混乱现象的出现。更有甚者,个别企业甚至认为管理并非必须之事,这就导致了管理的缺失,行动的死板,极大的限制了建筑工程的发展。随着科技的不断改革,在建筑工程中也出现了大量的新兴技术,这些技术的出现使得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越来越繁杂,可是与技术的繁多无法配套的却是管理观念的老旧与管理范围的狭隘。例如,个别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管理的过程之中,将大量的精力投入到了技术标准和技术咨询的管理之中,反而对于技术改进和技术应用的管理比较薄弱;当然也有部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还未能建立起“三全原则”,更多的是有技术人员开展技术管理的工作,相比较而言,管理层、决策层特别是施工人员反而了缺乏管理的主动性。当然,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必须建立较为全面完善的管理体系作为管理保障,否则极其有可能会导致技术管理方面的混乱,并且破坏了技术管理的协同性。虽说,相对于以前来讲,我国大量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技术管理方面都已经明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可是随意性的缺点还是在管理过程中体现了出来。企业未能在企业管理当中正确的融入技术管理,而在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技术管理方面的投入,使得管理组织、管理人员不完善,并且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的状况,并非是即使探讨解决方案,而是相互推诿责任,这样就极大的降低了工作效率与质量。

为了解决上述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企业可以通过明确落实每个管理组织或管理人员的技术管理责任、在相关人员的商讨之下制定出技术管理方案、企业自身高度重视技术的全面管理等一系列的措施之下有效的提升技术管理水平。“责任化”管理作为企业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重中之重,应当被投入大量的精力商讨出明确的方案,以便日后工作有更高的责任意识,并且一旦工作出现失误也可以很好的确定个人或组织的过失,使得众人的注意力可以更好的集中在解决方案之上。而想要落实“责任化”管理的第一步就是要成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组织机构,提高管理人员的配备水准,扩大管理人员的配备范围,并层层落实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责任制,加强个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责任意识。除此之外,还要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个组织或人员在技术管理方面的“权、责、利”,加强管理考核工作,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技术管理落实到位。[2]企业应当将“方案化”管理的模式落实到每个环节之中,使得每个技术管理工作都要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指导性。最重要的是,在方案的设计之中要高度重视复杂技术、隐蔽技术、特殊技术的交底、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并且一定要准备切实可行的备用方案,以防发生特殊状况。[3]制定好的方案还要通过细化、分解和落实,提高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的效率,使得建筑工程施工取得更好的成效。全面管理能够有效的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基于这一优势,企业就应当极其重视这一措施。比如说,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不单单需要抓好现有的施工技术管理,更要加大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储备管理的力度,并且还要提前做好试验工作,以便保证技术管理的超前性;除去这一方面之外,由于当前绿色、生态、环保施工已然有了成为工程施工的发展趋势,所以说各企业必须要能够切实地抓好“绿色技术”的应用和管理工作,尤其要对放射性元素和甲醛、氮、苯、氡等有害物质或气体做好技术管理与控制工作。[4]当然,全面管理的益处不仅仅如此,总之,我国各类建筑企业应当意识到全面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全面管理的力度,使得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能够更加高效。加强施工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建设,能够使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更加高效,而全过程管理的含义即包括了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各项技术管理的工作。施工前需要参与的管理工作是对施工图纸的审核工作,以便能够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减少金钱与人力的损失;施工中需要参加的管理工作则是对施工构件以及施工材料的检测检验工作,不仅如此,还要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减少各方面人员的技术失误;施工后所需参与的管理工作就是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由其是要对施工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分析,为日后的技术管理工作提供有用的信息。所以说,尽管在当今社会中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水平有着大幅度的提升,可是在管理理念、范围、体系等各个方面还是存在部分缺点,而这些不足已然成为了制约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存在,它们限制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发展。故而,在我国大力实施新一轮市场化改革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的各类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当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特别是要在抓好责任化管理、方案化管理、全面化管理、全程化管理方面投入大量的时间、金钱与精力,推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向着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的方向前进。

参考文献。

[2]李晓峰.探讨如何有效提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j].经营管理者,2013(18).

[4]崔伟岸.浅谈如何在施工中有效提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j].经营管者,2013(19).

作者:黄钢单位:南通德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怎样写公司管理条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公司管理条例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要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导体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品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时,方可施焊。

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焊接用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睛。

1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1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16、不得擅自脱离实训岗位,不得围观其它实训场所。

17、氧—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乙炔胶管与氧—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18、施工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1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2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电焊机或氧—乙炔瓶阀。

监控室管理制度-行为准则。

2、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3、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6、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

7、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用餐或作用明火,不得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监控室;。

8、上岗时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

9、严禁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在岗与人或用电话聊天;。

监控室管理制度-管理准则。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3、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5、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6、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7、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严禁擅自修改加密方案。

9、必须按设备的技术要求及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监控设备,发现故障或异常,立即报告,不得擅自维修,调试或关闭。

11、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放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燃、易燃、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12、对监控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监控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等,将通过监控回放的措施,以确定值班人员的责任,对应当观察到而未观察到、未及时提醒,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监控室管理制度-保密准则。

1、非监控到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

2、未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方案严禁外传;。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不,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6、配合综合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一、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不得迟到;。

3.交班人员必须在接班人员到岗履行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提前离岗、早退;。

5.交接班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值班制度。

4.值班期间要着装整齐,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5.值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睡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值班期间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要做到规范、整洁、工整、清晰;。

7.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9.值班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非监控室工作人员操作监控监测系统设备;。

10.严守企业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漏监控监测内容;。

一、学校的一切收费纳入镇(处)教委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镇(处)教委经费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小学300元以下,中学500元以下,由校长审批,小学300元以上(含300元),中学500元以上(含500元),需支审批表,报镇(处)教委副主任审批。

三、各项收入来源,要求合法,符合规定的范围标准,使用财政统一的收费票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收取、存放资金。

四、各项收入的原始凭证,经主管人审核后,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入帐,否则不予报销。

五、会计、出纳要钱帐分开,分工明确,尽职尽责,保证资金安全,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六、各项专用资金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单独核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控制借款,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在规定时间收回或结算,因出公差借款要在返回三日内结清。

八、学校实行帐务公开,按时公布经费收支情况,镇(处)教委对所属单位的财务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一、教师课前检查机房,干净再上课。雨具、仪器、饮料、饮用水、零食等不得带入机房。

二、禁止在机房吃食物,不可乱扔果皮、纸屑等。避免弄脏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三、所有垃圾学生要自行带走,关闭电脑、电灯、空调,由教师检查后才能离开。

四、上机时要求带上书本,保持机房安静,不准随意走动,严格对号入座。

五、上机前应先检查自己所用电脑的各种设备是否齐全,若有缺失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六、严禁给电脑加密(所有密码)!

七、严禁随意安装、删除、卸载电脑内已经安装的各种软件。

八、严禁上机时打游戏、上网聊天、浏览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禁止下载可执行文件或文件夹,必须确认是否有病毒,如安全软件禁止打开最好不要打开以免电脑中毒。

九、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硬件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核收维修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

十、违犯上述规定且不听教育劝导者,取消上机资格,并按校规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法

验收合格标准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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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3、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施工规范、施工工艺等标准进行交底工作;

4、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主管技术负责人亲自主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5、建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在施工中必须坚持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交接检、专检);

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检查是质量管理的重点,也是工长实行有效质量管理手段之一,所以必须到达如下要求:。

5、对建筑成品进行保护,制止违章、破坏行为;

7、工程竣工后,要与技术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交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供给完备的技术档案等技术资料,建立完善质量合格的单位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法

摘要:本文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利用pdca质量管理基本程序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重点进行探讨,同时系统化阐述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及应用方法。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建筑行业在得到发展的同时,一些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尽快完成工程建设,片面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逐步暴露出较多的安全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科学方法,确保工程每一个细节质量,是摆在广大建筑行业从业者面前的首要问题。

1.1施工管理技术人员质量意识不强。

施工人员是工程质量保证的关键因素。当前,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存在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能不过关,施工质量意识不强等现象。施工企业没有把质量意识作为工作常态来抓,导致一些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缺乏主观认知,没有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自律、控制有效的运行环境。

1.2施工过程缺乏科学的分包单位优选模型。

一方面,目前很多总包单位对分包选择上缺乏科学的优选模型,如果凭借以往经验或感觉,就可能出现盲目性的决策。另一方面,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审查力度不严,缺乏可以量化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导致快速发展的行业速度与体系健全情况产生较大落差,再加上缺乏严格操作规程和质量检查制度,进而使得建筑施工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1.3对材料和机械设备质量没有系统管理和严格控制。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材料的因素直接决定了建筑质量的好坏。当前,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不顾工程质量的物质基础,选择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致使材料出现问题。此外,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根据工程的不同内容,对机械设备进行合理的选择和正确的使用,没有把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定期检查落到实处。

2pdca循环质量管理基本程序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应用。

pdca是全面质量管理的一种科学程序。p(plan)即计划,d(do)即执行,c(check)即检查,a(action)处理或行动。pdca循环就是指四个过程周而复始地运行。

2.1分析现状,找出质量问题并通过数据进行解释说明。

对施工当前条件下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工程现场调研及有关参考文献资料,找出现存施工质量问题,并对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其常用的方法有排列图法、控制图法、工序能力分析、kj法等。根据调研统计,查找出最终质量问题存在情况。

2.2因素分析,并对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

对建筑施工分析质量问题原因的主要方法有因果分析图法、关联图法、矩阵数据分析法及散布图法等。质量问题可以分为人员因素、机械设备因素、材料因素、方法因素和环境因素等几大类。确定出主要因素并逐一对问题进行解决。

2.3找准主因,对详细活动措施以及具体计划进行制定。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执行的时间和对象等都要有具体的体现,形成一套实际可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加强相关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直接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施工人员的操作水平。严格把控各个施工关键环节,制定突发情况紧急预案。

2.4执行计划,检查效果并总结经验进入下一遗留问题的循环。

根据既定的计划实施,从生产的各个环节和操作的各项指标,对实施的`结果进行检查,检查计划是不是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总结检查的结果,将成功的经验作为标准和制度,为下次执行做好准备,从而尽可能的预防重复问题的发生。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进而进入到下一个循环。

3.1施工准备阶段。

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要求施工的各个部门提高质量管理的意识,担负起质量管理的职责。对照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重难点,制定出保证工程质量的具体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明确实施的内容、方法和效果。

3.2施工过程阶段。

施工过程阶段分为四个方面,即工序质量监控、工程质量问题监控、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动态监控和技术变更及技术核定。要求保证每道工序的投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对分包子工程要实行全程工程质量监控,并对监控结果实时记录和反馈。其次要求按建设部规定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标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行为。合同评审要紧跟设计施工项目合同的更改,并给出详细补充条款意见。

3.3项目管理阶段。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施工项目势在必行的管理策略。在实际操作中,必须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关系,从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为施工项目管理创造市场条件。另外还要建立施工项目经理部,选择称职的项目经理,全面推进和强化项目经理责任制。

3.4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即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检查和评估,评估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质量,这一阶段直接影响该工程是否能够投入使用和生产,是工程质量管理的最后一步,也是对合同任务全面完成和建设水平的最后把关。

参考文献。

[2]李春堂.土建施工实用技术181例[m].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论文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展和民生大计息息相关,所以建筑施工单位必须要高度重视自身的施工流程以及工程项目的开展状况。

最后,施工单位制定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的不健全也是造成监理工作不能有序进行的重要原因,完善的监理制度,会让监理人员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与工作标准,这样有统一的标准,使得工作进行起来更加具有方向性,而且更加的标准化,这样的监理工作,必然是高效而有序的。

4.2监理人员。

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与监理人员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所以要解决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的问题,应该从两方面着手。

第一:增加监理人员的专业化训练和培养。

在工程建设当中,专业化和标准化是非常重要的,在监理工作中,同样要求监理人员要有专业化技能和标准化要求。专业化的技能可以让监理人员用专业的眼光去发现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用标准化的要求去责令施工单位进行修正与完善。专业的技能,标准的要求必然能使监理工作走向专业化与标准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监理工作,必然会形成专业化、标准化的工程。

第二:培养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工程施工,责任重于泰山,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监理人员,都必须要有责任意识。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直接体现在对施工单位的要求上,工程质量的好与坏,要时时刻刻的去监察、去管理,把施工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才能设身处地的去为自己着想,为工程质量着想。

5结语。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展已经不单单是国民经济的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因此,做好基础的房屋质量保障工作尤为重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始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效用,建筑施工单位要针对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究,找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所存在的各类问题。明确工程监理人员自身的职责,做好细节方面的处理工作,依据其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加大对工程监理工作的布置力度,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适当的在其中注入新的监理内容。

参考文献:

[1]初晓辉.从工程管理角度浅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j].四川水泥,(02).

[2]王秀迎.浅谈监理在工程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科技与企业,(15).

[3]张慧,李宗美.论工程管理信息化在房建工程管理中的重要性[j].门窗,(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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