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兄弟读后感(精选16篇)

时间:2023-12-11 21:07:14 作者:碧墨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深入思考书中的人物形象和情节发展。下面是一些精选读后感,希望可以给各位读者带来一些启示和思索的机会。

余华兄弟读后感范文

狮心兄弟讲的是一名叫卡尔·狮的男孩和他的哥哥约拿旦。狮,一起在“南极亚拉”冒险的故事。

卡尔。狮的腿有残疾,不能走路,因为活不长了,所以他总是在床上哭,哥哥约拿旦很爱他,给他讲外面的趣事,亲切地叫他“科斯尔班”,意思是干巴巴的面包,卡尔长的很像这种面包,所以,约拿旦叫卡尔“科斯尔班”。还安慰他:人死后就会去一个叫做“南极亚拉”的地方,人在那里会变的非常英俊,还会活着的时候不会的本领。

有一天,他们家里发生了火灾,约拿旦赶回家时,卡尔正焦急的看着他,约拿旦不顾众人的阻挡,背着卡尔跳下了楼,卡尔得救了,但约拿旦被摔死了,看来约拿旦比卡尔早一步去了“南极亚拉”,约拿旦火中救人的事上了报纸,他的老师称他为约拿旦。狮心,是因为约拿旦有一颗像狮子一样的心。

卡尔日夜思念着哥哥约拿旦。两个月以后的一个晚上,一只白色的鸽子落在卡尔的床前,对他说:“走,跟我去南极亚拉”。卡尔感觉长了一对翅膀,跟着白鸽飞到了南极亚拉。

卡尔和约拿旦终于在南极亚拉相遇了,卡学会了游泳、骑马,还有射箭。哥哥约拿旦说卡尔可以改名叫卡尔。狮心,这样他们就是狮心兄弟了。他们在南极亚拉打败了坏蛋滕格尔和怪物卡特拉,解救了蔷薇谷的人们。

我觉得我们也要像狮心兄弟一样勇敢,遇到危险要冷静的想出对策,为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去勇敢的战斗。卡尔和约拿旦的兄弟情很重,卡乐说过一句话:“如果我死了,要等很长时间才能见到约拿旦,南极亚拉再美,我也会伤心的”。约拿旦代表正义、光明,卡尔代表机智、善良。我爱狮心兄弟,我爱他们!

余华兄弟读后感

现代的先锋作家里,余华是自己了解得最多也最为喜欢的一个。

《兄弟》可以说是当下谈及余华无可回避的一个话题,尽管这很难于掌控,也常常陷入尴尬。

张悦然曾经提到,一个真正的诗人内心要"既有耶路撒冷又有奥斯威辛",这是从文学本质生发出来的永恒命题。我极为欣赏这句精妙的譬喻。

地狱致人沉沦,天堂也诱人沉溺。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是活在人间,活在土地之上的。它既要敏锐的嗅到地狱横溢的戾气,又能虔诚的瞻仰到天国投出的光亮。因而他在矛盾中成就自己的情怀,在悲喜间体会世事。

对罪恶存在的承认,也是对美的前提性肯定。

也正如我在一篇日记里提到的,有一个忽然闪过脑海的极恐怖的念头让自己十分警觉。而深究下去才发现这个念头源自米兰?昆德拉的一处情节和杜琪锋的一组镜头。对罪恶的掌控能力证明了他们不愧为两个不同领域的大师。

那么《兄弟》在原则上已可以接受。而且我们不能否认,在上部中,对这一家四人种种遭遇的同情与感慨几乎是不可遏止的。这也很大程度地反应出了余华的成功。

然而,在下部之中,一副恢弘的局面下展示出的却是一出出人性的闹剧和悲剧,余华本是寓之以极大的讽刺的,然而这至关重要的一点却沦丧在了茫茫无措的叙述中了。余华也提到"叙述统治了写作","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忠实的叙述者存在",这恰恰反映出余华对罪恶的不断繁衍已失去了掌控,那么整个后半部也失去了控制。

余华成功地描绘了一个重新存活的奥斯维辛,但他却深陷其中,反而受控于此,他也没能引出那条指向耶路撒冷的路。

这是一处致命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

《兄弟》是一个时代的变迁史,是一个小镇的故事,是同父异母又同甘共苦的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兄弟二人爱恨交织的故事。在此之前我对“wenge”这两个字的印象也仅仅是在父母的故事里,当我看完这本书“wenge”二字在我的眼里心里变得触目惊心。那么远又那么近,远的是时代,近的是十一个“红袖章”对高大善良的宋凡平的折磨仿佛是我经历过一般,真实而又可怕。

不过悲中带喜的是余华的举重若轻让一切生命中不可承受之痛变得不那么悲惨甚至是有点可爱。

李光头这个混世大魔王撅着屁股在县政府的大门口翻检垃圾时的形象惟妙惟肖,在捡到一块自己格外喜欢的外国的名牌表却又忍痛割爱的送给宋钢时的举动时那么可爱。但又仅仅只是可爱了那么几年,在后来李光头飞黄腾达的日子里对自己的嫂子林红的一举一动又那么可恶。

宋钢至死都还对这个世界对背叛自己的曾经相依为命兄弟对背叛自己的一生挚爱的妻子怀着善良和感激愧疚之情。这就是人世间,有一个人走向死亡,可是却无限眷恋晚霞映照下的生活;另两个人寻欢作乐可是不知道落日余晖是多么美丽。李光头和林红如此,我们何尝不是呢。总在追寻世俗的快乐。金钱,名利。

文中李光头看似什么都得到了,得到了曾经追寻的一切,数不尽的金钱,灯红酒绿的生活,和他年轻时朝思暮想的女人。但是当他回过头去望,才发现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他最在乎的人走了,接下来陪伴他的是数不尽的钱财和无尽的空虚。

余华的《兄弟》读后感字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十年**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文档为doc格式。

余华《兄弟》读后感

对待两个儿子,不让他们感到害怕和伤心。如果不是的话,他们一家4口会是很美满的家庭,和和睦睦的。无知的人对毛主席的盲目崇拜,让很多无辜的人死于很多空心人的乱棍之下。宋凡平就是无辜的人,只因为他是地主的儿子,所以就遭受着毒打和众人的摒弃。打他的其中之一,那个孙伟的父亲,最后被查出是资本家的后代,也落得跟宋凡平一样,也是被申讨的人,儿子孙伟一次意外中被刺死,老婆疯了,自己最终被孽打得受不了,用钉子钉入自己的头自杀了,结局比宋凡平更惨。

到我们这代是感受不怎么到的,但是,如果看那个时代的人写的作品,我们就可以看到,真的是害人不浅,它让多少人无辜送命,也让我们的文学落后他国很多很多。我们泱泱大国,人口如此众多,好作品是有,但是总感觉少了,本可以更多的,该有更多的作家和作品的,别忘了,我们可是5000年的文化历史,没有几个国家流传这么久的。就算到这个时代,对于写作者的待遇,相对来说也是不好的。我记得张恨水是一支笔就养活全家了,在那个时代的写作的稿酬还算不错,那都严重缩水了,甚至有人因为自己的作品送上性命的。《三体》中的叶文洁之父,高校里的教授,因为自己的一篇论文,弄得个老婆、学生都背叛他,死于几个女学生之手。所以文人不舍得让自己的下一代也成为文人。想成为文人的欲望都被吓回去,更不用说有好的作品出现了。如今有很多想靠写作为生的,每天码字几千上万的,可是生活也并不一定有保障。所以作家一旦有名气很多都搞副业去了。

《兄弟》,宋凡平的儿子宋刚、李兰的儿子李光头,宋刚生性老实内向,李光头则滑头流氓得很,但两人感情是好的。如果没有林红,这一刘镇第一大美女夹在中间的话,宋刚和李光头会是形影不离的兄弟的。李光头看上了林红,并不依不挠的追求着。林红却看不起李光头的流氓样,看上了宋刚。李光头得知后,并不有意成全,反而逼着宋刚让林红死心,宋刚懦弱的性格,竟然想到上吊自杀,李光头救下了他,一语让宋刚顿开茅舍。宋刚和林红结婚了,宋刚和李光头的兄弟情缘便隔开了,心没有隔开,身体也必须隔开了。林红不愿意宋刚接触李光头。宋刚懦弱的性格,老实本分的生活着,别人在进步,他原地不动,最终厂子倒闭了,他也下岗了,再找的工作也是损害身体的。而李光头却成为刘镇首富,成为人人追捧的人物。宋刚碍于当初在林红面前逼着与李光头的决裂,生活再怎么落魄,也不愿意找李光头帮忙。最终,跟着骗子周游出外招摇撞骗,离开刘镇一年多。而他出外,碰到的荒.唐事,他竟由着周游,让自己隆胸,弄得身体更坏了。他外出的.这段时间,他的兄弟李光头却打起林红的主意,林红也经不住诱惑,两人在一起云雨了3个月。李光头20年后再见到林红,他说他不会再恋爱了,但是他会做恋爱的事。说明他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不再爱林红了,他爱的是他自己,他要得到他以前没有得到的。李光头是自私的,他没有顾念兄弟妻不可欺。当宋刚回到刘镇后,知道李光头和林红好了后,他的心不能用简单的撕裂来形容。20年前,他就自杀过一次,没有自杀成,这次他再也无法面对生时的痛苦,他给林红和李光头各写了一封信。然后卧轨自杀,他自杀之时,林红和李光头正在兴头上呢。多么强烈的讽刺和对比。

宋刚的自杀,也让林红和李光头彻底醒悟过来。两人从此不再有纠葛。林红后面成了个厚颜无耻的冷漠的老鸨,做起了买卖肉体的生意。而李光头也不再醉心于赚钱的事业上了,他更不能再碰女人了,他被宋刚的死吓得真的阳痿了。他也终于会心心念念的念着宋刚了。如果当初他把一些心思放在宋刚身上,想着他落难时,同宋刚通吃着本属于宋刚的午饭,宋刚也不至于因为生活所迫,弄得身体都坏了。如果李光头不对林红有邪心,宋刚也不至于自杀。余华不给我们这些如果。结尾,林红为什么会做上那样的生意呢?这太让人出乎意料了,这样的设定,我实在不喜欢。余华可以让李光头为走向宇宙做准备了,怎么不可以让林红也走出刘镇呢?就算把她设定为足不出户的孤僻冷漠的人也好啊。总之,看完后,心情真的沉重。

在百度里看到,他人对余华的作品的评价是太血腥暴力了。以前不觉得,看了《兄弟》,觉得是了,这种人性上的血腥残酷,更具备冲击力。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各种变数,或因利益、或因误会、或因他人、或因生活......

余华兄弟读后感

看了余华的《兄弟》,看到他们在苦难生活的忍受与挣扎,我屏住呼吸,泪水不住盈满眼眶……心里在叹息,人怎么会这么残忍,仿佛看到两个小男孩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脏脏的小脸,面对生活,无奈,无助,和两人之间的深厚情感,相依相靠,觉得这种感情再也不会分开,为相依一生。

随着时间的流逝,逝者再也不会相伴,两人也长大,感情依然深厚,可是在面对自己感情的时候,两人有了分岐,因为是兄弟,相互并不忌恨,可是,宋钢因为和林红走在了一起,就要和那时连吃饭也没有着落的李光头一刀两断,并说出了很绝情的话,说,他们的父母不同,并且他们都已经死了,他们就不是兄弟了,难道他忘了自己在监死的李兰面前许下的诺言,只因为爱情的出现?可是为什么必须失去一样呢,两者是不矛盾的啊!

小说前半部分的人物形象比较丰满,他可能善于写那个年代的故事,写的宋凡平和李兰身上都有许多传统的,人性的美德,在面对困难时,坚韧,乐观,举手投足,每个微笑,都在塑造人物形象,他们是困境下有着完美体现的人。

可是宋钢——宋凡平的儿子,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不应该仅仅是相貌,还应有性格吧,宋钢虽然善良,可是懦弱,没有原则。

他答应李兰的话,要照顾李光头一辈子,可是他为了林红背弃了,林红是漂亮,可是找妻子的标准不应只是漂亮吧,他喜欢林红什么呢,林红说喜欢他,踏实可靠,值得信任,可是爱他就要接受他,包括他共同患的兄弟,她不明白,宋钢和李光头过去的事情对他们意味着什么,这种感情,太难隔断了,即使李光头在追求她的过程给了她伤害,可是他是自己丈夫的兄弟就要换一种态度去对他了。

在后来的生活中,李光头发达了,比较有戏剧性地成功了,和人物性格有关,笔墨不多,只是情节,他成功了,他太忙了忽略了他的兄弟,可是在他心里,宋钢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在心里从没有背弃他的兄弟。

小说情节安排了李光头的发达,宋钢的潦倒,和李光头对兄弟情的惦念,李光头的发达和性格和自己的机遇有关,可是成功也是需要经营的,作者归许多因素于李光头适应这个社会,如鱼得水,我不喜欢的是,宋钢应该是个儒雅的人,怎么会为了钱去做那种骗人的不体面的营生,他可以没有许多钱,平平淡淡,也不至于那么残吧。

作者怎么安排自己的小说,都有一定的用意,他可能想反映什么,从来悲剧结尾的小说比喜剧小说更多一些,更容易打动人,可是我自己觉得,从苦难中走来的兄弟两人,他们之间的感情一辈子不会变的。

余华兄弟读后感

《兄弟》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的是重组家庭的两兄弟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作者的才华和时代的悲剧。

人一旦没有了约束,恶到无法想象;人一旦没了信念,便不知方向。余华的小说实在是残酷到近乎残忍的。鲁迅曾说“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余华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你永远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宋凡平和李兰前一秒高高兴兴结婚,下一秒就和人打架,还被迫敬烟几乎尊严扫地;将李兰送去上海看病美好生活刚刚预见,不曾想这就是两人最后一面。前一秒宋凡平还挥舞红旗光鲜夺目,下一秒就被打倒关禁闭;逃出来后打扫屋子仿佛重归只需,下一秒就被活活打死无人收尸。宋凡平真的是所有美好的集合,好丈夫,好父亲,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就这么生生折磨,最后被打死在接妻的路上。作者将这个美好撕毁在我们面前。

那个年代折磨人的方法真的是只有你想不到。这本书的后半部分经历了这么多,我以为两兄弟感情会很好的作者有再次将美好活活撕开,而这种撕裂并不是什么兄弟闫墙,甚至淡淡的平静的甚至说合理的,可是就是说不上哪里悲哀。

宋钢最后卑微到泥土里,你以为已经够惨了,但实际永远比你想象的更惨。死去的宋钢已经回家了,可是他进不了自己的家门,他仰脸躺在门外的板车上。坐在板车上的工友茫然地看着秋风吹起的树叶不断飘落在宋钢的身上。而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却在和他的兄弟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了,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

余华兄弟读后感【精选】

品完了余华的《兄弟》,没有震撼,只剩悲凉与无奈。

《兄弟》分上、下两部,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中世纪的欧洲。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的开头多少有些恶俗,这也许是这部小说遭受批评的一大原因。套用何所依先生的话就是“实在太烂了”。光“太烂了”还不够,前边还加了个“实在”两字。但越往下看,我对这本书的思考就越来越多,看的也越来越深。同学和我同一天开始读这本书,却早我几天看完。她说:“你怎么还没看完啊!”我说:“你那是看书,我这是品书。价值观不同。”她戏说:“余华的文字很浅显,不用品就能懂。”我冷笑,不以为然。

终于,当“本书完”这几个大字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笑了。合上书,闭上眼,我开始从头回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很明显,余华想写的不仅仅是那一个个令人反感的“少儿不宜”镜头,可我一时间又找不到些合适的词句来断夺这本书的主要目的。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这本书写的还有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选择与放弃,精神与物质生活。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

作者刻画那原本贪婪好色到后来不懈奋斗,让我从闻之作呕到萌生敬意的这么一个人,目的何在?宋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这么一个人。

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在书城的一幕。当时爸爸带着我,给我选了几本书,其中有余华的《活着》。准备离开书城的时候,看见一旁有一群人围着,最前面放着一摞一摞的《兄弟》,记不清是签售还是什么了。喜欢凑热闹的我挤进人群准备瞧瞧这余华的另一本书写的是什么。可是还没等我拿起书,工作人员就走到了我面前,说:“小朋友,这本书不适合你看。”当时的我只好灰溜溜的走了。现在想起来,对那个工作人员,我不知该作怎样评价。虽然书中穿插了种种所谓的“少儿不宜”,可是金子始终是金子,仍会发光。那个工作人员实不应侵占我阅读的权利。只要撇开次要,看到主要,以清透的头脑来品析即可。

李光头,宋刚……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现实总是让人难以接受,甚至无法承受。或者说,失去了,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后悔永远是上天对于放纵的惩罚。

余华兄弟读后感

在上个月,我因为无书可读,在脑海中回忆自己看的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想来想去,只有《兄弟》这本书了。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余华兄弟读后感精选_

觉得《兄弟》便文字的表述下去说,战难外地借是有很年夜差异。

从体现人物去说,不少时分借是给人很高耸的觉得,便是有时分,他忽然交待的人物的特点让人感觉战之前的浏览很没有合乎。

不外余华要经由过程那原书模板贯注了他的甚么样的人熟心得,那个必定是颇有深度的。

尔十分观赏宋凡仄那小我私家,口面也为他横起了拇指。他最使尔钦佩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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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在任什么时候候皆连结浅笑。这种对糊口的立场,对爱人的立场,实的远乎完满!(正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分,借说来看海,说要否则那么孬的地气,没有来看海岂没有是华侈了;伴侣,您能正在遭逢可怜之后依然对着蔚蓝的地空感慨:哇,实美么?),虽然那个是小说外的形象,是任您来相像的实地面的完满形象,然而这魂灵,越没纸里,深深传染着尔。

宋刚,是个没有合没有扣的常识份子,若是说李秃顶是个神经刚强的人,这他几乎便是杞人忧天。林红的恋爱便正在里前,他便这么活活天给摧残浪费蹂躏了……不外尔觉得尔很像他,太正在乎他人的念法,于是本人把本人的念法一直颠覆,却不克不及对峙xxxx个哪怕是临时看去是谬误的作法……尔出有看完,没有知叙他是否是厥后扭转了,然而尔念,尔会来测验考试正在那点上改擅本人:尔续对会亮确逃供本人亮确知叙本人很怒悲的工具,不论逢到多年夜的阻力!

小说构修了十分完满的人物,浪漫的故工作节,借实的让人沉醉……。

尔看完高部了,觉得有些上边说过的话尔是要支归:

剩高的借是实情。

擒然宋刚平生胆大拘束,但她们小二心仇仇爱爱十余年悲喜交集!

高部零个为咱们出现了如今零个社会的缩影,小我私家觉得,便其写法,也十分合乎那个时期的特色,十分毛躁,没有如上部孬。

上部战高部,宋凡安然平静李兰,宋刚战林红,那二对情人,皆被装集了。差别的是,宋凡安然平静李兰正在誓死没有渝的恋爱外挥别;后者正在叛逆外快刀斩乱麻。

逃供邪义的人先走了,然而铮铮铁骨;背世雅伸身的人富起去了,那人要是有人民币了,便甚么皆有了,最重要的,他就有了“爱口”。

不少的壮士,皆将默默倒高,为他们书模板写歉碑的,只要小说野。

第一次看《在世》的时分,尔躺正在床上,流着眼泪,把这原书模板重新到首的读完。很永劫间以去,尔以为尔最怒悲的做野便是余华,那个其实不像周国仄,余春雨同样招撼的外年汉子。

前一段,购了一原收成少篇小说春冬卷,下面便不足华的兄弟2,虽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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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然而总念找到兄弟1间断的读高去。否曲到昨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配景是文革时代,男客人私李秃顶的爸爸果正在茅厕偷看父熟而失落入茅厕被淹死,捞他下去的宋凡仄成为了李野的仇人。几年之后,宋的老婆病逝,李秃顶的母亲李兰再醮到宋野,今后,宋的儿子宋刚战李秃顶成为了兄弟。

正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几多隐失有点罗嗦,曲到李兰娶给宋凡仄之后,故事开端变的粗彩,很长看到余华这样暖馨的笔触,这样一个幸祸的野庭,让读着文章的尔也不由随着浅笑。

否是正在小说面,尤为是余华的小说面,幸祸的觉得老是转眼即逝,李兰来上海看病,文革开端,这个有着宽敞肩膀伟年夜的爸爸,却果制反派的践踏再也出有规定掩护他的二个儿子了。

于是,从这一刻开端,尾先是眼圈领红,到厥后的眼泪失落到键盘上,尔不由得的惆怅。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岑寂主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叙去,只叙说故事自身,涓滴没有睹做者的客观认识,兄弟仍然是那样,故事却越领的细致战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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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外时常一年夜段一年夜段的叙说一件原否几笔代过的文字。好比宋凡仄被革命派活活的挨身后,二兄弟哭着央供四周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归野;另有李兰正在病院甜甜的等着他的丈妇,这一地的工夫,用了快一个章节去形容。

尔的觉得是:咱们如今在世,应该孬孬的在世,幸祸的在世,以是,出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大事来忧郁。

没有瞒各人说,被称为“前锋做野”的发头羊、“诺贝我文教罚”取得者的种子选脚余华是尔的奇像。忘恰当时尔读他的《在世》打动天要死,读《许三不雅售血忘》更是攒了尔很多眼泪。那几年文坛上很长无关于他的音讯,据说他跑美国洒脱来了。生没有知一归去便没了一原五十多万字的少篇,订价三十五元,销质出格孬,红失跟超父八两半斤。尔节衣缩食甘愿晚上吃几个馒头挤没了三十五块人民币,跑遍了凶安郊区的书模板店末于购到一原窃版的《兄弟》,镇静天几地睡没有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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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像的佳做固然是怀着忠诚的立场拜读的,但尔看了几章觉得便不合错误劲,打开《兄弟》,“屁股”简直是一个随处能瞥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名十四岁的小孩李秃顶将头探到简直触到粪就的臭不成闻处来看私厕隔邻父人们的屁股被就地捉住。李秃顶这次一口吻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二个是肥屁股、一个是没有胖没有肥的屁股,零参差全天排正在一同。一名做野战一名诗人痴人同样,自称李皂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那孩子怏怏不乐天镇上绕了个圈。一名被那孩子看过屁股的父人当着谦街的人对他丈妇年夜鸣:“尔的屁股被他看到了”,“尔的屁股素来只让您一小我私家看,如今让那小地痞看了了……”。李秃顶果看到了五个屁股而著名:零个小镇的男性皆不吝自掏腰包为那孩子购一碗三陈里,念从那小孩嘴面探询探望这几个屁股,尤为是美男林红的“没有胖没有肥方失翘起去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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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高声嚷嚷:“尔有性欲了”、“尔性欲下去了”。宋凡安然平静李兰成婚的年夜怒日早晨“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秃顶战林红一对狗男父正在床上翻去覆来入进飞腾时宋钢在卧轨他杀。处美男年夜赛,没有是童贞的密斯也去加入,跟评委睡了几觉,实他妈的便失罚了。

读完《兄弟》尔几乎要骂人,尔念把那原书模板拾失落烧失落,让它今后活着界消散。但思考原文的实真性,万一哪地您们背尔还《兄弟》尔也孬有个交接,以是也便留着。

虽说尔是余华的粉丝,但没于对奇像的卖力,尔借是失说他几句,情绪节制没有住的时分借否能扬声恶骂。

说实的,《兄弟》戕害了尔的情感,它是一部庸雅的裤带高的文教,几乎是一堆文字渣滓。余华宣称《兄弟》写文革,尔看他呀!文革的边沿皆出有摸到,只摸到了父人的屁股、汉子的秃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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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游欧洲了。实让尔事与愿违。尔那人最厌恶便是“美男做野”了,看去尔要把尔的奇像回为“率男”做野了。您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物》、秋树的《南京娃娃》有啥俩样。皆是天摊文教。谁鸣他写这么浮泛,这么庸雅,这么粗俗的做品。

余华他借出有出职业品德,读他的《在世》尔觉得他对人的熟取死停止了深入的解释,《许三不雅售血忘》更是底层逸感人们的嗟叹。以前,尔压根儿便觉得那汉子没有错。但《兄弟》一没他的印象正在尔的脑海便一泻千里。

尔认可如今的社会物欲竖流、荒谬天乌烟瘴气;尔也知叙咱们的糊口庸雅零碎粗俗;尔更了解读者怒悲读庸雅下贱的色情文教。但咱们的文教不克不及那样呀!不然,文教便出有了必要。尔皆知叙文教要把丑恶化做美妙,迷恋的化做愿望。再说,他是“前锋做野”的发头羊、“诺贝我文教罚”取得者的种子选脚。尔的先辈,没有给咱们后代带个孬头,要否则当前各人皆写那样渣滓文章外国的文教怎样办呀!以是那鲜明是违犯了文教的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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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的一次写做的测验考试,那种翻新精力尔撑持,人人也倡导。只是尔奇像太年青有些是没有太懂。愿望当前他能写没对失起他粉丝尔、他本人另有文教界皆合意的做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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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作文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余华兄弟读后感

看得心里百感交集,对兄弟二人的人生感慨万千,此刻看到最后心里特别难受,无语而沉重。

兄弟!这个温暖的字眼,令人想到亲情,想到发小,想到死党。而这里,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始于父母的二次组合——宋凡平与李兰的爱情,使没有血缘亲的两个孩子有缘碰到一起,成为兄弟。在动荡的社会中父母的悲惨遭遇下两兄弟患难与共,携手走过了一段刻骨的童年岁月,兄弟情在此种下后便根深蒂固。

接下来他们走过了断续相关的童年与少年时期,虽不在一起相处,却依然情意深厚,想想两兄弟那一个个温暖的画面吧:

宋钢和李光头相识后第一次分别时,宋钢和爷爷在一起,挥手向李光头和李兰道别,李光头被李兰拉着走去时一直扭头看着宋钢,看到远处的宋钢向他挥手,他的手也抬到肩膀的地方挥动了。——那个时候,小小的他们对彼此已是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感。

宋钢带了五颗大白兔奶糖走了一上午的时间长途跋涉来看李光头,当时李兰怕李光头出门受伤把他锁在家里。两兄弟久违后再次相见时的那番兴奋完全溢于言表,他们终于在最后一个窗格互相看到时,宋钢仰脸对李光头说:“李光头,我想你了!”李光头也哇哇叫着:“宋钢,我也想你!”然后因为大白兔奶糖塞不进去,宋钢说你先闻闻。李光头闻着奶糖激动得一会儿哭一会笑。然后两个孩子隔着门板亲密无间的说起了话。一说说到了太阳西斜。——这是一幅多么温暖的画面,无论是成年后的主人公,还是局外观看的我们读者,当返回来看到这一切时,简直无法不让自己流泪!

后来宋钢每次进城都会给李光头带去几颗大白兔奶糖,用梧桐树叶包好了压在门口的石板下面。李光头看到奶糖就知道宋钢来了,便飞跑了去追他,在南门他们兄弟短暂的相见后又难过的道别……——大白兔奶糖,如同电影的一个特写镜头,成为了兄弟间深厚感情的信物、纽带和见证。

李光头十五岁,宋钢十六岁那一年,李兰弃他们离开了人世。李兰去世前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说给他们两个人的:你们是兄弟,你们要相互照顾。第二句是单独说给宋钢的,因为李兰对李光头的不放心,所以希望宋钢照顾李光头。当时宋钢抹着眼泪点着头说:“妈妈,你放心,我会一辈子照顾李光头的。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给李光头穿。”——宋钢将这句话不仅记在心里一辈子,也一辈子为此付出行动。

当宋钢的爷爷去世后,宋钢与李光头成了这个世界上彼此相依为命的人,青年的他们又得以在一起生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细心的宋钢掌管着两人的生活,粗犷的李光头在宋钢受到刘作家污辱时为他出气……——兄弟两人依然亲密无间。

至此,我们一直为两兄弟的患难深情而温暖与感动着。

可是,任何人的生活都无法不被社会环境和成长后的复杂影响着,于是,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在种种复杂起来的生活细节的介入中也开始复杂起来,众多其他不得已的情感开始在两兄弟间慢慢渗入:矛盾、尴尬、痛苦、无奈、压抑、背叛、伤害、愧疚……这一切与无时不在的兄弟深情撕扯着,纠结着,最终让两人都走向了崩溃:一个直接走向了死,一个苟且活着却亦对生了然无趣。

究竟是什么成为兄弟情意最终瓦解的杀手锏?

是在命运的捉弄下让他们爱上了同一个女人后所遭遇的尴尬吗?

是组建家庭后的宋钢为生活所迫家庭与兄弟不可兼顾时的疏远吗?

是宋钢生活的潦倒与李光头发迹后的巨大差异吗?

是大起大落的李光头在巨富后顺应了众生万象的时代过上纵欲狂欢的日子后泯灭了人性吗?

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又都不是!因为无论经历了怎样的感情尴尬,经历了多少次表面的分道扬镳,经历了多少生活的迫不得已无可奈何,但他们心里都装着彼此:宋钢结婚写礼单时对林红说:“这个世上我就一个亲人,就是李光头。”李光头落魄回来宋钢一次次将自己仅有的钱和粮票送给李光头,并天天中午跟吃不上饭的李光头合吃一盒饭;而李光头在穷的吃不上饭时还没忘把自当宝贝的捡到的无针手表送给宋钢;李光头发了第一笔大财后首先想到的也是宋钢,他穿上宋钢为他织的“远大前程船”毛衣,满腔热情的去找宋钢让他当“大副”;最后潦倒的宋钢无奈终于去找了巨富李光头,期待已久的李光头骂了宋钢无数个“王八蛋”,尽情宣泄那种积蓄已久又爱又恨的情感,给宋钢副总裁的职务,在不伤他自尊心的情况下拿钱让他去治病……这一切无不显示着,那份兄弟情其实依然在,一直都在。

余华兄弟读后感精选_

感觉《兄弟》就文字的表述上来说,和易中天还是有很大差距。

从表现人物来说,很多时候还是给人很突兀的感觉,就是有时候,他突然交待的人物的特性让人觉得和之前的阅读很不符合。

不过余华要通过这本书灌输了他的什么样的人生感悟,这个肯定是很有深度的。

我非常欣赏宋凡平这个人,心里也为他竖起了拇指。他最让我钦佩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爱人的态度,真的近乎完美!(在文革被批斗的时候,还说去看海,说要不然这么好的天气,不去看海岂不是浪费了;朋友,你能在遭遇不幸之后仍然对着湛蓝的天空感叹:哇,真美么?),虽然这个是小说中的形象,是任你去相像的真空中的完美形象,但是那灵魂,越出纸面,深深感染着我。

宋刚,是个不折不扣的知识分子,如果说李光头是个神经坚强的人,那他简直就是庸人自扰。林红的爱情就在面前,他就那么活活地给糟蹋了„„不过我感觉我很像他,太在乎别人的想法,于是自己把自己的想法不断推翻,却不能坚持某个哪怕是暂时看来是错误的做法„„我没有看完,不知道他是不是后来改变了,但是我想,我会去尝试在这点上改善自己:我绝对会明确追求自己明确知道自己很喜欢的东西,不管遇到多大的阻力!

小说构建了非常完美的人物,浪漫的故事情节,还真的让人陶醉„„。

我看完下部了,感觉有些上边说过的话我是要收回:

显然,纵然李光头暴富,余华还是对之不屑——等一切浮华褪去的时候,剩下的还是真情。

纵然宋刚一生胆小拘谨,但她们小两口恩恩爱爱十余年可歌可泣!

下部整个为我们呈现了现在整个社会的缩影,个人感觉,就其写法,也非常符合这个时代的特征,非常毛躁,不如上部好。

上部和下部,宋凡平和李兰,宋刚和林红,这两对恋人,都被拆散了。不同的是,宋凡平和李兰在誓死不渝的爱情中挥别;后者在背叛中一刀两断。

追求正义的人先走了,但是铮铮铁骨;向世俗屈身的人富起来了,这人要是有钱了,就什么都有了,最重要的,他便有了“爱心”。

很多的勇士,都将默默倒下,为他们书写丰碑的,只有小说家。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inspirationalquotes)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文革,我看他呀!文革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余华兄弟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李光头和宋钢两兄弟之间的故事。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掉进了粪坑,耻辱的死去,同一天李光头出生。这时候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帮助了李兰(李光头的母亲),被后者视为恩人,机缘巧合,宋钢的母亲去世了。后来李兰和宋凡平结婚了,李光头和宋钢自然成为了兄弟。

后面发生了一些事情,李兰因生病快要去世的时候嘱咐李光头,只要他有的吃,就不能让宋钢饿着。当时看的时候感觉特别的辛酸,李兰和宋凡平都是遭到迫害才死去的。

李光头和宋钢只能相依为命,宋钢读书不错,后来分配到单位上班,碰到了他们两个都喜欢的女孩林红。而林红选择了宋钢,李光头气不过,就选择了绝交。宋钢和林红结婚后的一段时间,特别的美满,但慢慢的发现宋钢特别的没有,老实巴交的。和他的兄弟李光头一比就差远了,李光头靠着卖破烂发家致富,慢慢的在当地做出了名气。李光头性格中有点小心眼,觉得是宋钢把他的林红抢去了,一直耿耿于怀,想要把林红抢回来。因为一些事情,宋钢沦落到出去推销丰胸药,还把那个药抹在自己的胸上,变得和女人一样,当时我脑补画面,一个一米八的壮汉的胸还挺大的,顿时反感。李光头腰缠万贯的时候组织了一个选美比赛,一些特别荒诞的东西也就出现了。参加选美的女人都说自己是处女,每次用身体去贿赂评委过后就跑到医院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有十多个评委,那就要做十多次那样的手术。我对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持中立态度,适当就好,而余华写的就是够直接。最后,李光头终于有机会能睡林红了,李光头当时的想法是睡过林红之后就让她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再还给宋钢,算是原物返还。可宋钢这时候去世了,李光头知道消息的时候特别的失落,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林红也觉得对不起宋钢,没办法,人都已经死了。书的结尾是李光头把宋钢的骨灰送出了地球,让他感受外太空的风景。

以两兄弟的恩怨纠葛为主线,讲了很多的当时的社会环境。这书是我高二时候看的,大部分情节都给忘了。只记住了几个关键的事情。

余华兄弟读后感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

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

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

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

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

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

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

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

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

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

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

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

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

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

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看余华关于新书《兄弟》的访谈,他说他写这部书的时候哭过很多次。

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才知道他的话决无虚言。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

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 断的偏头痛。

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

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 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

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 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

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

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

他可以在 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

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 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

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

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

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

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

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

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我感动,忍不住一读再读。

真的是一本好书,让人为那个混乱的年代里平凡人的坚韧而感动、哽咽。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

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

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

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

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

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革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

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革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

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在他的小说《兄弟》后记里引用了一段耶稣的告诫:“你们要走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大的,路是宽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的人也少。”他说《兄弟》这部作品就是一部从“羊肠小道”出发最后到达“遥远的天边”的作品。

这部50余万字的小说讲的是中国“新时代”的故事,讲物质上开始得到满足的人们开始放纵欲望,讲各式各样的人在时代的洪流中不同的际遇。

小说的主人公李光头,一个“反英雄”式的人,说起来有点像《鹿鼎记》里的韦小宝,他喜欢女人,喜欢金钱,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李光头是个怎样的人?

小说就是从一场可笑的闹剧开始的,主人公李光头的父亲是在厕所偷看光屁股时淹死的,本着“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说法李光头十四岁时因为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被送到了派出所。从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他的身上就有一种猥琐的气质,余华不仅给他了这种气质,他还给了镇上几乎所有男人这种气质。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来向他打听他那天在厕所里看到镇上出名的美女的屁股,而他开始用自己的“描述”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比如一碗面。

现实也许并没有那么荒诞夸张,但却说明了一个道理:很多人不去做的事情并不是不想做,而是怕被别人说。到底不受道德约束的服从欲望的人更恶劣还是背着人偷偷打听的.人更为恶劣?大概两种行为都很恶劣,然而后一种大概是做的人多了,别人又常常不知道,所以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更需要批判第一种。

然而当李光头开始发迹的时候,所有这个人物身上的“猥琐”都变成了“高尚”,金钱得到崇拜的时代谁有钱谁的行为便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有句话说“自古笑贫不笑娼”,很多人也许不是这样想,更多的人就是这样想,还有人偷偷这样想。

当李光头成了有钱人时他对女人的追求成了正当的事情,因为他已经有能力去追求,因为金钱傍身的他看上去比自己那个老实巴交的兄弟宋钢更吸引人。他像是现在社会里的所谓土豪,钱有很多,追求的东西很多,懂得不见得多。然而尽管懂得很少却是很多人连想象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事,比如兄弟的妻子,比如他要登上月球。

宋钢最后死去,李光头最后活的很好,尽管他再也找不到“宋钢味道”但是他终究活的很好。他于是费劲心机的怀念一块长大的兄弟,人们因为他的怀念而得到另一个商机——搜寻宋钢遗物,他们支持他的怀念,无论他怀念的是谁。

宋钢诚实善良,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会爱上他,宋钢腼腆克制,每一个像林红那样的女人都可能背叛他。背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到最后你发现你背叛的并不值得,悲哀的是因为你没有觉得自己因为那些不值得的东西而去背叛真正值得的东西的行为并不值得。事实上大概也并没有什么值不值得,无论是怎样的人生,无论是在人生的哪个阶段,人们都应该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人们也都在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兄弟》讲的不仅是宋钢和李光头两个人,他们是两类人或者那个时期中国人身上的某种共性。而余华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这种思想完全交给了自己作品中的人,你可以从每一个人物身上体会到那种可喜可悲的心情,感慨时代境况,命运捉弄,然而他到底是没有多说一句,他把自己摘出去了,只剩下里那样的一个世界。于是《兄弟》里剩下李光头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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