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用17篇)

时间:2023-12-09 21:02:19 作者:FS文字使者

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工作流程、分配工作任务和监控工作进度。小编整理的这些工作方案案例,来自各个领域和行业,涵盖了各种不同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

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是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声环境质量的要求,科学划分城市功能区,合理安排道路、交通、建筑物、绿化带等建设布局。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支持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推广。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质量的义务,并有权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投诉环境噪声污染行为。

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制定实施标准的措施,防止和控制环境噪声污染。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八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二)督促、指导、协调其他负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履行其职责;。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环境噪声监测网络,组织对环境噪声情况的监测和检查;。

(四)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市和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商业经营中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对机动车辆噪声污染和商业经营等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的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建设项目的隔声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加强居民住宅区的声环境管理,协调解决居民住宅区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设置、公开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并在接到有关环境噪声污染的举报、投诉后,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和本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合理划定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区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与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公路、城市道路、地铁、高架桥、轻轨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建设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时,建设单位应当考虑周围噪声源对建设项目本身的影响,在已经存在噪声源的环境进行建设的,应当同时建设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护设施。

第十五条新建娱乐、餐饮、加工、维修、健身、洗浴、批发市场、客货运输场(站)及其他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其办理营业执照。

本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娱乐、餐饮、加工、维修、健身、洗浴、批发市场、客货运输场(站)等经营单位,应当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第十六条工业、商业企业使用固定设备和建筑施工单位使用机械设备,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依法向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应当按照市或者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进行治理。

第十八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城市市区的主要交通要道、商业区和人口集中区域,合理设置环境噪声自动监测设施,加强环境噪声监控。

第十九条在中、高考期间,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对建筑施工和住宅楼室内装修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作出作业区域、时间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柳林县煤炭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柳煤字[2015]320号)文件精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矿区环境空气质量。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行动进程,使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贾保生

副组长:李乃权 梁福才

成 员:相关职能科室、队组的负责人,环保科全体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环保科,主任由李成全担任,主要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利用4年时间或更长时间,使全矿环境空气治理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或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让在矿全体职工每天都呼吸上新鲜空气。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对于我矿燃煤工业锅炉,优先燃烧清洁燃料,从源头上控制燃料燃烧产生的so2和烟尘等。

2、煤炭要洁净利用,即对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成型、气化、液化等,将污染型的煤炭转化为清洁的燃料,再用作锅炉的燃料。

3、控制原煤的销售量,加大选煤入洗率,保证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并且民用煤灰分不得高于16%,硫分不得高于1%。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视频,实施在线监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各种煤堆、料堆要实行封闭式储存或建设防尘抑尘设施。

2、严格整治矿山扬尘。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产生扬尘污染的地点,采取更严格的防治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在采暖期和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敏感时段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3、扩大绿化面积。扩大生产区和办公区绿地规模,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绿道绿廊和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周边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

三)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供应,逐步提高公司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3、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4、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成立公司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根据重污染天气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全体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四、工作要求

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监测,消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考核管理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鼓励群众参与。 鼓励全矿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公司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落实资金,加强保障。 我矿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甚至“零排放”;并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各队、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某某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

整治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总体要求,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坚持生态优先、倡导绿色崛起、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新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整治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社会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大幅改善全乡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全县大气污染治理做出重要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在最短时间内,以重点村街道环境为重点,将非煤矿山、工地搅拌站、堆积砂石料、违章建筑、废弃荒地、废品收购站、道路遗撒、秸秆焚烧等环境污染源污染源进行彻底治理,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使我乡大气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工作任务

1. 荒弃土地及秸秆焚烧整治

(1)、对整治范围内的废弃荒地,要因地制宜进行平整,达到种植条件,要充分利用荒地和平整恢复的土地,创新机制,以苗养林,最大化增加绿地面积,2015年全部进行绿化。

(2)、负责统筹城乡生态建设,以公路两侧为重点,做好各项生态工程、环公路、重要节点的造林绿化和林木管护工作,并进一步提高树木成活率。

(3)、对全乡范围内秸杆焚烧现象进行整治,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宣传力度,坚决杜绝焚烧秸杆现象的发生。

2、环境卫生整治

(1)、对各村主要街道的乱堆乱放杂物,堆积的砂石料及建筑材料进行彻底清理,保证可视面范围干净整洁。

(2)、结合新民居建设,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房进行新建、翻建和修缮加固,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

(3)、拆除违章设立的广告牌及各种墙体广告、标语等。

(4)、对各村垃圾池进行定期清理,保证垃圾池有人管理、有人清理,严禁出现垃圾池外流现象。

3、辖区内矿山扬尘污染

4、餐饮业排污及机动车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副乡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各行政村包村干部、党委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提出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查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工作纳入各村、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大巡回检查力度,随时对各村、整治单位进行实地督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集市,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注重培树先进典型,增强群众的公德和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零一四年七月

s102省道颍上江店孜至阜阳四十里铺段改建工程 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单

承包单位: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号:s102fylyq-sg03

一、编制目的

本标段项目距离居民生活区较近,散体施工材料较多,易造成扬尘等大气污染,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我标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部经过开会研究,决定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任立忠

副组长:谢永胜

组 员:赵新创、朱乃昌、王发强、胡浩、沈军、肖如荣、汪浩、赵正林、曾竹龙

三、环保理念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四、落实措施

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五、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

(1)在扬尘较为严重的地方采用围挡或洒水降尘的方法

现场周边按着施工用地红线设置围挡,高度2米,即挡噪声又挡粉尘,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

(2)扬尘产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物质时,要求不污染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

(3)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密目网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现场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处理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土方、砂石料等散装物品车辆全封闭运输,尽量防止运输车辆将混凝土、石渣、钻渣等撒落在施工道路上,发现污染后立即派人清扫干净。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堆料场地进行硬地化处理。施工现场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5) 严禁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和施工方法,同时不能在使用政府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如含尿素的混凝土抗冻剂等。

(6) 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同时配备洒水车辆,每天

按时进行洒水降尘。

六、现场管理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使施工现场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最小化。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定期对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设置密闭式垃圾桶,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禁止焚烧垃圾。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覆盖,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七、考核机制

项目部每周对各个工区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对考核优良的施工队伍予以表扬,并奖励1000元,对考核不合格的班组,提出严厉批评,并处以2000元罚款。

无锡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s102颍上江店孜至阜阳四十铺改建工程03标项目部

二零一四年七月

**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冀发201523号)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任务分工的通知》(*办字201528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县大气污染治理步伐,切实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建立健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建设生态宜居县城,加快绿色崛起”的目标,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形势

(一)治理大气污染势在必行。近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华东地区大气质量急剧恶化,雾霾天气频频出现,一度引起全国乃至国际关注。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于今年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十条),河北省也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五十条)。同时,省、市为落实上级要求,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成为各级各部门当前首要的任务。

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同步提升的绿色崛起之路”发展目标,我们必须立足保护环境,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我县大气污染现状不容乐观。我县城区大气污染为煤烟型,污染源主要是采暖锅炉和居民采暖炉。虽然我县近几年城建投入不断加大,集中供暖覆盖率不断提高,但是增长速率还比较缓慢,离当前环保形势发展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加之我县冬季供暖期长,民众环保认识不到位,各种环保设施不健全,秸秆焚烧现象加剧等诸多因素,导致我县大气质量逐步恶化,尤其在冬季供暖期间问题更为突出,治理形势更加严峻。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能源、交通、餐饮、工矿企业整治和城市扬尘、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油气回收为重点,以加大环保投入,强化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为保障,加快构建联防联控体系,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到2017年实现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确保大气环境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预防治理原则

推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标本兼治,远近结合。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着手,着眼大气环境污染变化趋势,全面抓好碳减排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三)联防联动,齐抓共管。建立政府统一监管、部门联动配合、社会积极参与、责任明确、分工合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格局。

四、治理重点及任务分工

加强重点治理,确保空气质量逐步改善,到2017年,全县细颗粒物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6项指标年度评价稳步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优良天数保持360天以上。

(一)锅炉茶炉治理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个体工商户的70台锅炉中,有除尘设施的58台锅炉再新上脱硫设施,其余12台既无脱硫又无除尘设施的锅炉,新上脱硫除尘设施。机关事业单位在201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安装,住宅小区和个体工商户在2015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安装,并经环保、质监验收,出具证明后认定有效。今后,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7年,全部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并逐年加大集中供热覆盖率。(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质监局、住建局、发改局、工信局。)

2.全县19台茶炉,除学校、医院外全部在2015年1月底

前完成关停或采取改电、改气等使用清洁能源。学校、医院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改电、改气工作。(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质监局、发改局、工信局。)

3.对于居民分散采暖的,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提倡使用优质、低硫、低灰分燃煤,鼓励使用燃油、燃气等供暖设施。(牵头单位:**镇。协助单位:环保局、电视台、政府办信息中心。)

(二)餐饮行业油烟治理

1.我县共有中等规模以上餐饮企业30家,其中办理环评的6家,对于24家未办理环评的餐饮企业,在2015年3月底之前全部按要求补齐环评手续。(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

2.餐饮业占用底商从事经营的,在2015年6月底前必须建独立烟道,避免油烟影响楼上住户。(牵头单位:住建局。协助单位: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

3.严禁城区露天烧烤。到2015年1月底,全县所有餐饮企业全部完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臵。(牵头单位:住建局。协助单位: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环保局。)

4.到2015年1月底,全县所有餐饮企业停止使用煤、柴油、重油等高污染能源,改用煤气、电、生物醇油等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发改局。协助单位:药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

(三)建筑施工场所综合治理

1.加强渣土车管理。到2015年1月底,县区内所有渣土车全部采取安装防尘盖、抑尘网等措施进行密闭改造,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指定倾倒地点,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所有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牵头单位:住建局。协助单位:公安局、交运局。)

2.加强建筑施工等场所管理。建筑施工场所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设立清洗池,取料场地设立冲洗设备,所有水泥、沙石等可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原材料全部采取喷淋、覆盖措施,降低扬尘污染。(牵头单位:住建局。协助单位:环保局。)

(四)工矿企业治理

1.石材园区治理。石材园区内所有企业全部按环评要求,在2015年6月底前配齐污水、防尘等环保治污设施,并确保运行质量。石材加工车间进行封闭式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倾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处理,严厉查处随处倾倒行为。2015年12月底前,县城区内零散的石材加工摊点、小作坊全部搬迁到石材园区内,按统一标准进行管理。(牵头单位:黄城子管理区。协助单位:工信局、环保局、供电分公司。)

2.杂粮市场治理。杂粮市场内所有粮油加工企业全部实行封闭式加工,配齐必要治污设施,杜绝露天作业,减少污染物无组织外排。(牵头单位:黄城子管理区。协助单位:工信局、环保局、供电分公司。)

3.矿山企业治理。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

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全部改为洞采作业,在采矿作业时,要采取增设抑尘网、喷淋等手段减少扬尘污染。加工后的废弃物要堆放有序,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采矿废弃地要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牵头单位:国土局。协助单位:环保局、安监局、工信局、供电分公司。)

4.煤栈、砖厂等行业治理。加大煤炭经营行业、小砖厂、搅拌站等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国省道两侧手续健全的煤栈,全部搬迁到县政府新规划的煤炭市场,并限制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逐步建立以县区为核心的全密闭配煤中心、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提高洁净煤使用率。砖厂、搅拌站以及没有手续的企业一律取缔。对取缔搬迁后的场地通过植树造林进行生态恢复,防治二次扬尘污染。所有企业必须采取喷淋、增设抑尘网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工信局、公安局、供电分公司、工商局、质监局。)

局、畜牧局、供电分公司。)

6.其他企业治理。其他涉及产生扬尘、粉尘污染的企业,按环保要求全部安装治污设施,并加大监管力度,禁止擅自闲臵、停运治污设施。严查偷排、超排和恶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环保局。)

(五)汽车尾气治理

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控制超标排放车辆从事运营,鼓励出租车、公交车每年更换尾气净化装臵,加快油改气实施进度。(牵头单位:公安局。协助单位:商务局、交运局、发改局、环保局。)

2.加强监督管理。环保局派出监督员,入驻到**县嘉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加强对汽车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公安局。)

(六)油气治理

安监局。)

(七)秸秆焚烧治理

坚持“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和“政府引导、乡镇为主、部门协作”的总体思路,在各乡镇辖区内,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全面禁止秸秆、农作物收割残留物田间焚烧,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牵头单位:农业局。协助单位:各乡镇政府、环保局、消防大队、森林公安分局。)

(八)严把项目准入关

各项目审批部门要建立联合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臵条件。(牵头单位:发改局。协助单位:工信局、环保局、工商局。)

五、推进措施

治工作年度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参加行动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生态**”理念,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全社会更多了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鼓励居民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以保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等信息,方便居民了解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舆-论的作用。各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环保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从重处罚,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严把项目审批关,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加强项目验收、设施运行的日常监控。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指导帮助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确定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各相关单位首先要从自身入手,抓好单位内部的治理工作,落实本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五)加大考核力度。县政府根据《**》,与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把环保任务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年度考核中排名倒数前三名的亮黄牌进行警告。

(六)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力度。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提高监测手段,完成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尽快具备常规指标监测能力。2015年底前完成第二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充实监测队伍,依法加强监管、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乡镇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加强我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乡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加强防控、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多种污染物同步治理,全力消除大气污染,努力实现环境建设、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结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行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全乡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并优于国家规定标准。

三、

主要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严格产业环境准入。

坚持节能环保准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力争达到或接近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所有新、改、扩项目必须履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对国家、省和市级重大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查。落实环保部《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要求,严把环保审批关。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国土所,农业综合服务站,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牵头单位乡环保办、乡国土所,乡城建办。配合单位: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3、提高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新、改、扩建涉及大气排放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大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查。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指导意见,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牵头单位:乡环保办、乡国土所,乡城建办。配合单位: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1.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能耗限额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硬约束作用。在2014年完成全乡“十二五”工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基础上,2015-2021年底,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实施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措施,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牵头单位:乡环保办、乡国土所。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乡市监所。)。

(三)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2021年底前完成本乡重污染企业环保改造。明确全乡产业基地的发展方向,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进入相应区域,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2.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鼓励外资进入我乡节能环保领域,加快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四)强化能源管理和清洁能源利用。

1.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调控行业能源消费增量及总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行业及时预警调控,全面加强工业领域用能管理。(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2.加快使用清洁能源,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对集乡及周边所有使用煤炭作为燃料的餐饮摊点等,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工业煤炉、窑炉逐步改变能源方式。(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3.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积极发展绿色建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转变建筑用能模式和建筑业建设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排放为目标,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4.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用能监控。实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定期报送制度,大力提升工业企业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对超耗能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力争达到或接近行业能耗先进水平。(牵头单位:乡环保办。)。

5.优化农村能源结构。重点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小型沼气工程建设,积极实施太阳能、秸秆能源化利用、省柴节煤灶、高效低排生物质炉等能源项目建设,不断拓宽农村能源建设领域。(牵头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站。配合单位:乡农技站。)。

(五)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的清洁生产项目,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混凝土搅拌站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原材料、产品须密闭贮存和输送,装卸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尘。(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原则上不再新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4.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2021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强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加强汽车维修厂喷涂污染控制,建设回收及处理装置,严禁露天喷涂。(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1.提升燃油品质。加强机动车燃油供应销售的监督管理,车用汽、柴油供应按标准实现目标计划,在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含乙醇汽油)。加强油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到2021年底限行区域覆盖县城所在地,全县黄标车全部淘汰。加强汽车报废更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服务网络,推动车辆收购合理定价。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建立企业进入和退出工作机制。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提高企业综合拆解能力和回收利用率。(牵头单位:乡派出所。配合单位:乡财政所,乡环保办。)。

3.加强机动车排气管理。全乡实施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工作,重点实施在用车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工作,2021年底前,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实行轻型机动车排气检测,对排气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抽检等监控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路面查控,对不按机动车环保标志执行限行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置。(牵头单位:乡派出所。)。

4.加大非法机动车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整治与错时查控行动,加强道路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检查监控,严查拼装车和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乡派出所)。

(七)深化城乡污染治理。

1.严格城市施工、拆迁扬尘管理。鼓励引导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各有关单位开展建筑施工、拆迁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严格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筑及拆迁工地要在开工前制定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牵头单位:城建办。配合单位:环保办。)。

2.减少道路运输扬尘污染。合理安排城市道路洒水频次,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推进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严格实施密闭运输,落实冲洗保洁措施。推行“吸、扫、冲、收”清扫保洁新工艺,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适时增加作业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3.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垃圾禁烧管理。严格执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5.严格控制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合理确定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的范围和时间,执法部门加强管理和执法,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露天烧烤行为。严格新建餐饮服务经营项目审批,督促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牵头单位:乡城管大队,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配合单位:乡环保办站。)。

(八)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1.扩大绿化面积。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和广场绿地建设。推进乡所在的和集市周边绿化、农村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和防风林建设。(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2.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到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60%以上。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县、乡、村三级秸秆禁烧责任,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研究制订鼓励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和深加工企业,研究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秸秆利用示范工程,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能源约束,减轻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压力。(牵头单位:乡农技站。配合单位:环保办。)。

(九)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推动环境监测站形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财政所,乡林业站,农服中心,乡城管大队,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工作。开展大气污染气象技术和相关课题的研究,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气象观测、监测、预报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加强大气污染气象监测与预报等系统建设。(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财政所,乡文广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__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乡直各有关部门参与,全面负责我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分解落实责任。

明确责任分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年度考核,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纳入冲脉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范畴,将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乡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有关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企业要发挥治理主体作用,切实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确保达标排放和规范管理。

(三)加强考核问责。

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完善考核细则,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年度工作目标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乡纪委会同环保部门约谈相关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督促落实。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纪委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治理投入。

乡财政部门要加大环保投入,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对“煤改气”项目、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等涉及民生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要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设立全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五)强化企业施治。

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总量控制。

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确保完成大气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七)强化执法监管。

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失职渎职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相应责任。

《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

记者注意到,江苏“土十条”中对立法提出了明确要求。“推进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环保执法”,提出“开展《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开展我省土壤环境管理相关标准研究”,弥补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等方面的短板,彰显注重法制思维。另外,江苏“土十条”在总体要求中就指出了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第二条“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保护各类未污染用地”,对强化空间布局管控、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三条“严格现有污染源管理,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对严控和减少工矿、涉重金属行业、农业、生活污染逐一做出部署。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3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黄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黄冈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黄环委办〔〕11号),及市委、市政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完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实施主要污染物和重点污染源综合控制、强化大气环境管理能力为手段,细化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省级环保模范城”、“省级生态市”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武穴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要比2015年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要达到292天以上,达标比例8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抓好“重点区域污染防控、重点领域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三个重点,实施“严控工地扬尘污染、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控城区露天烧烤无序排放,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五个严控,分解落实改善空气质量工作任务清单。

(二)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

(三)强化督查。市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政务督查重点事项,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联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严肃问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坚决落实预警、通报、约谈、取消相关荣誉称号等措施。

(五)信息公开。每天在武穴电视台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以及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公开问责,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要任务。

2016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清单管理(详细工作任务见附件),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加强联动联治,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

省环保厅:

按照你厅《关于报送20xx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川环函[20xx]3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xx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分贝(比20xx年下降1分贝),一类区昼间达标率66.7%,二类区昼间达标率92.1%,三类区昼间达标率66.7%,四类区昼间达标率75%,全市昼间达标率83.8%。城市功能区全年平均等效声级55.9分贝,比20xx年上升0.2分贝。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

20xx年,接到噪声投诉368件,其中工业噪声投诉201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117件,施工噪声投诉50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我市继续实施宁静行动,以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处罚力度,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各项噪声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

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行城区通行证管理制度,禁止大型车辆和小型货运车辆在交通高峰期部分路段通行,加强城区限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完成交通标志29块,交通标线15424平方米;已调整交通信号,围城路实行单项循环。严格实施对现有禁鸣街区的管理,设置禁鸣路段1条。集中开展交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11次,开展禁鸣统一集中行动4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40人次,其中警告451人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5370起。

二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继续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开展建筑工地使用低噪声设备检查5次,检查工地85个;开展建筑工地噪声专项行动10次,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噪声扰民问题50件,查处率100%;集中开展了工业企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2次。全面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夜间施工审批率达100%。

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15次,检查了291余家娱乐文化场所,对20余家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专业噪声检测,对存在轻微问题的28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口头警告,限期整改5家。开展商业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对坝坝舞场所及音响使用进行了规范,对临街商家、夜市、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查处各类商业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的行为,今年开展商业噪声专项检查2次,处理商业噪声扰民23件。在近期夜市摊点专项行动中,检查了294余家夜宵摊点,处理夜市方面的噪声投诉6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行动4次,处理社区生活噪声扰民问题3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宣传18次。

四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了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3次,处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201起,检查了61家工业企业,监测企业18户。

五是扎实开展“两考”禁噪。以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校园周边、居民密集区、临街商住、夜宵摊点及文化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定时、定人、定责,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次,共检查娱乐场所80余家、施工工地15处、夜宵摊点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六是加强宁静行动宣传。通过电视台、网络、报考等载体对宁静和利废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发放宁静、利废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

三、工作成效及经验。

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低于20xx年水平,成效较为明显。

主要经验:一是坚持有诉必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坚持重点排查,督促企业限期治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四、问题及建议。

1.部分商家经营者对噪声污染影响认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2.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能力尚待提高。

五、20xx年工作计划。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工业企业认真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加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城区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人为金属碰撞等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3.继续实施宁静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违法行动。

乡镇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不断改善我镇年度空气质量,如期完成2021年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镇政府决定在落实好《孟村回族自治县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孟村回族自治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等方案基础上,根据我镇当前空气质量研判分析结果,采取以下强化管控措施。

一、加强涉气工业企业管控。涉气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停限产措施,凡未按要求停限产的,一律实施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纳入错峰名单。

二、加强燃煤管控。加强源头管控,继续开展散煤管控专项执法行动,对全镇范围内散煤销售网点予以取缔,对无证无照经营散煤的,一律取缔。开展散煤置焕专项行动。对全镇范围内居民使用散煤取暖的,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做到家喻户晓。

三、

扬尘治理措施。

1、严格建筑施工扬尘、商砼企业治理。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百”。

2、所有无证不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取缔到位,对有证合格的散煤销售网点全部苫盖到位。

四、加强露天焚烧管控。

严格执行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露天焚烧日常巡查机制。新县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各村大喇叭大力宣讲秸杆禁烧的重要性,让人人知晓不要随便点火,将露天焚烧作为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同时,采取主动措施,对村庄周边、田间地头的杂草垃极进行清除,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

五、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按照《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公告》要求,全面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管控,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加强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的管控。我镇对空气监测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管控,清除污染因素,确保空气监测质量,推进我镇在全市、全县范围内的排名。

新县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4月26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扩大会议精神,通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思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思杰指出,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危机意识,立即行动,狠抓落实,尽最大努力促使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提升。

李思杰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要落实好省政府环保责任目标,抓好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露天烧烤治理,加大黄标车治理力度,加快空气自动监控站建设;同时,还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部门管理责任,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这项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急事、要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不断促进全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为建设魅力商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山东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方案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执法和信息共享。成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推动我省新污染物智库建设。(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评估。

1.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组织制定山东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方案,开展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对列入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详细信息调查,建立山东省新污染物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2023年年底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重点管控。筛查全省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化学物质的环境与健康风险,建立山东省化学物质指纹数据库。2025年年底前,动态发布山东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加强对优先控制化学品主要环境排放源的环境监管,落实“一品一策”管控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等部门配合)。

(三)构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制定山东省新污染物专项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在黄河入海口、小清河、南四湖等重点区域,探索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试点,逐步把新污染物监测纳入全省环境监测体系,完善新污染物监测的地方技术方法。探索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中新污染物的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全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四)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1.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监督检查,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严格实施禁限措施。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按照国家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销售和进出口。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依法实施限期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依据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和《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加强进出口管控和环境管理。根据国家有关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绿色产品认证监管,鼓励在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v^、省药监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等部门配合)。

(五)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1.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对已纳入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管控。督促企业按国家规定公开有关信息。(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按照国家部署,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v^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v^、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实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开展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和畜产品残留检测分析。压实养殖场(户)规范用药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记录、兽用处方药和兽药休药期管理制度,规范养殖场用药行为。(省畜牧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3.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开展农药登记后环境风险监测,严格落实农药登记后再评价要求。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再评价。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要求,加强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病虫害防控技术指导,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植保器械和科学用药技术,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合理使用农药。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落实《山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处理。(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六)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1.加强新污染物多介质协同治理。落实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推动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督促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定期开展环境监测,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做好应急预案备案,严格落实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强化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将产生废药品、废农药的生产企业以及抗生素生产企业等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范围。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开展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前期研究。(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七)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省辖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和制药、石化、农药、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纺织印染、氟化工等重点行业,以重点园区、企业及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为重点,按照“先易后难、靶向发力、以点带面、多方共创”的原则,开展新污染物“筛、评、控”试点。(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

1.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支持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环境危害性评估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及替代技术创新研发,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予以支持。持续发布《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大力推广先进、成熟的新污染物治理工艺技术和装备。(省科技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配合)。

2.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基础能力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搭建全省新污染物基础监测、快检快评平台,鼓励新污染物社会化监测,组织申报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全面提升全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危害测试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组织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v^等部门配合)。

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计划方案

2023年,我们将砥砺前行,乘势而上,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城市管理工作。

(一)党建工作。

1.扎实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v^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v^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依托“组织工作提升年”,着力深化落实“五化协同,大抓基层”工作要求。根据建设“最强党支部”推进计划,继续评选“最强党支部”,通过有序创建,进一步带动基层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从严从实落实好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丰富党支部主题党日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支部要尽快按程序报备发展对象人选,并指导党支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平台做好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信息数据录入工作,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信息化管理质量。

4.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认真贯彻x市、x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标市委大督查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评价表,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5.压紧压实机关党建责任。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党建联系点制度,完善分级负责、分层管理、分类指导抓机关党建的工作运行机制。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组、党总支要定期研究、通报机关党建工作,并接受党员评议监督。积极同步跟进中心工作,各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突击队,发挥党支部的核心引领作用。

6.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导指导。持续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督导指导,特别是“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督促创建进度,并及时组织初步验收,确保今年创建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圆满完成。

(二)城市管理。

1.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行政处罚工作。

将继续按照“分街施策”精细化管控模式,常态化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强力打击各类有碍市容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查处各类违法建设,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的治理任务,争取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依法依规推进行政处罚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实现违法行为基本趋零,确保市容环境明显改善。

2.加强环境保护,杜绝各类污染。

开展扬尘污染治理,严查运输车辆遗撒、露天焚烧垃圾等违法行为,严查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在建工地六个百分百的标准,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

(三)市容环境。

年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如果业务相当大。也可以一天一编的。

二、具体内容。

1、每个月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做记账凭证时一定要有财务(经理)有签字权的人签字后你在做),然后月末或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之所以月末登记就是因为要通过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保证记录记算不出错),每发生一笔业务就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2、月末还要注意提取折旧,待摊费用的摊销等,若是新的企业开办费在第一个月全部转入费用。计提折旧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或是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这个折旧额是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月末还要提取税金及附加,实际是地税这一块。就是提取税金及附加,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有税务决定。

3、月末编制完科目汇总表之后,编制两个分录。第一个分录:将损益类科目的总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借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贷本年利润。

第二个分录: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等)。

转入后如果差额在借方则为亏损不需要交所得税,如果在贷方则说明盈利需交所得税。

计算方法,所得税=贷方差额所得税税率,然后做记账凭证。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所得税虽然和利润有关,但并不是亏损一定不交纳所得税,主要是看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是正数,如果是正数就要计算所得税,同时还要注意所得税核算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相等的,采用纳税影响法时,存在时间性差异时所得税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金额是不相等的。

4、最后根据总账的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短期投资等),负债(应付票据,应附账款等),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料,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科目的余额(是指总账科目上的最后一天上面所登记的数额),编制资产负债表。根据总账或科目汇总表的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主营业务附加等)的发生额(发生额是指本月的发生额)编制利润表。

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该根据每一个月在国税所抄税的数额来确定.因为税控机会打印一份表格,上面会有具体的数字。

5、装订凭证‚填写报表附注‚进行财务分析。

6、注意问题:

a、以上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均在月末进行。

b、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

三、报表问题。

企业会计报表包括四个报表,除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外还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而利润分配表只需要在年末编制,因为只有在年末企业才会对所盈利的利润进行分配。而现金流量表只是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而进行编制,不同地区不同省要求不同。在四月年检时税务部门会要求对你提出要求的。(管理,财务,营业,制造等费用月末没有余额,结帐方法采用表结法下,损益科目月末可留余额;制造费用如果有余额,是属于在产品的待分配费用,在负债表上视同存货。)你要看你在利润表有的东西,只要你的账上有你就结转利润,这样不容易错,利润表的本年利润要和资产表的相吻合。(浙商大会计学会)。

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计划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集中人力、物力积极参与。在“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市直机关“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市奋战100天”、市区四大门城市进出口道路环境整治活动中,全局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奋战,使机关环境焕然一新,公路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了彻底的改善,城乡环境各项整治工作,于2月20日全面完成,各项工作进入常态维护保洁和完善阶段。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为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力推动全市道路环境整治工作,市公路局成立了由局长王汉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贾险峰,李麒麟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公管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路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公路局还专门成立了由局长王汉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贾险峰、纪委书记袁久莲、副局长李麒麟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市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了各项工作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制定了市公路局《城市进出口道路环境整治》、《“除陋习、树新风、提素质”集中治理“三乱”》、《“门前五包”责任制》、《“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市奋战100天”》、《环境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工作的专门意见和实施方案。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一)按照属地原则,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各项整治工作。市公路局组织召开全市公路系统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局属单位、各县(市、区)公管所必须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管养路段具体责任人,对照整治目标任务,把管养路段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每个管理人员和班组,落实到具体岗位,管理人员要参与到整治第一线。

(二)对照标准认真梳理机关环境存在的不足,由局办公室提出整治方案,并负责各项具体任务落实。

(三)12月20日,公路局召开专门会议贯彻落实《交通环境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会上强调要抓好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管养单位严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责任具体到人,使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宣传,认识到位。

机关、局属单位、各管养单位通过报纸、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体人员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通过局务会议、职工大会层层动员,明确整治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二是悬挂横幅标语7幅,张贴警示标牌30个,办宣传栏8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手册共10000余份;三是制作简报、信息31期向职工展示整治过程和成果,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四是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市妇联组织的“巾帼”文明劝导活动;五是坚持每天派出2人到“分片包干”责任区进行巡查、文明劝导活动,对在巡查和劝导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社区干部交流,并提出整改建议。

坚持每周五参与社区环境大扫除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社会宣传。

四、突出重点,强化整治。

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计划方案

(一)继续积极配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

今年,我局工程建设任务仍然很重,需要合理安排,周密部署各项工作,以谋求最大的工作效益,主要工作如下:

1、加快推进省道248线百芒坳至转溪段一级公路升级改造工程。该项目总投资为11,900万元,20**年计划完成投资6480万元,力争今年5月份完成主体工程。由于20**年上半年工程施工受征地拆迁和管线迁移工作的影响,工程进展缓慢,且今年上半年施工也会受雨水天气影响,工程进度压力大,我局会继续派出专业骨干,支持该工程施工,协助做好安全、质量及施工组织工作。

2、加快省道253线曲江社主至水打赖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该项目是xx区重点工程,也是民生关注的重点,前期受招投标工作影响,工程推迟到10月份才正式开工建设,社会舆论压力大,而且还直接影响我局接受人大工作评议的各项工作,我局更要加强与管理处的沟通,紧密关注施工单位各项工程进度,督促其科学组织施工计划,积极协调包括管线迁移、交通疏导、部队演练等各项工作,确保s253线路面大修工程顺利进行,力争春运前半边路面通车,明年上半年完成电厂至水打赖段主体工程。社主至石堡段公里路面大修工程目前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计划于今年4月份开始动工建设,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根据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拟将k9+000~k12+300段改造为一级公路,并与路面大修工程一并实施,我局会积极发挥主人翁精神,向区政府和市公路局多请示、多汇报,力争把好事办好、办实。

3、省道251线小坑至黄洞段大修工程,该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待审批后便可进行施工招标工作。我局会派出专业技术骨干,专门跟踪落实该项工作,周密安排,科学部署,及时跟进每一步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二)加强养护管理,提高路面质量。

倡导“把路放在心上,把心放在路上”的爱路、护路理念,创新公路养护管理思路,完善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提高养护管理应急服务能力,提升国省道干线公路的服务和保障水平。

一是合理制定养护计划。严格按照《xx市公路局公路小修保养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不同季节合理制定各养护中心、渡口所的工作计划,细化每月检查制度,严抓计划的落实。二是严格完成养护任务。结合市局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基层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养护任务的完成。三是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加强职工应急教育,组织职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畅顺的通信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四是继续加大公路绿化美化力度,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以文明示范路、旅游景点通道等为重点,做好路树更新规划,逐步完成g106线茨菇塘至转溪段路树更新任务。

(三)规范路政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学习与宣传,创新路政管理手段,加强与区交通综合执法分局的协作,加大路政执法力度,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加大对路产路权保护力度,全力提升公路保障能力,继续做好路产路权登记和维护。不断强化依法治路、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理念,展现“畅通、安全、绿色、高效”的文明执法形象。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配合市局开展大规模整治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和乱挖乱埋、乱搭乱建等侵害公路行为,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加大路政巡查力度,促进路域环境不断改善和提升。

(四)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年票费征收。

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年票征收的会议精神,抓好年票征费工作。一是加强宣传。重点是加强企业和乡镇一级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缴费氛围,提高实征率。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应征不漏,确保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年票费征收任务和目标任务。三是加强文明窗口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完善公路文化建设,对收费窗口进行重新统一规划,提高收费服务水平。大力提倡细节意识、完善服务细节,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展现出公路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

(五)预防为主,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抓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从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部位、重点环节入手,加强对在建工程、渡口、危桥、事故多发路段等的检查和督促,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紧、抓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乌石渡口所争创连续39年安全渡运无事故单位。

(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改进机关作风。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优化经费支出,严格控制行政成本。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五个一”等制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行^v^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构建惩防体系,要在找准、找细、找实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将监督关口前移,不断强化廉政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文风会风践行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整顿机关作风,坚决整治庸懒散奢,严查和制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对人大代表在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我们要认真进行分类梳理,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改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公路事业健康发展。

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计划方案

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贯彻落实《^v^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增进安全生产情势延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为保障,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工作目标是:全局无一例职工重伤、死亡的安全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因公路管理不当酿成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为确保上述指标的实现,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一条主线,充分熟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国发〔〕40号文件精神。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名誉。坚持安全发展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定要求,又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国发〔2011〕40号文件是继《^v^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后,^v^下发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心、^v^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文件从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和全局高度,进一步强调了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路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增进安全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措施,是“十二五”时期乃至更长远一个时期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

各科室、站要充分熟悉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果断贯彻落实好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急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扎实有效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工作。

二、立足公路部分职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管理部分的监管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贯串于每项工作中。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各级“一岗双责”制度,“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主责,亲身抓;分管领导要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更要抓具体、抓到位;各科室、站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单位:各科室、站)二是认真落实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推行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发生违章指挥、违规操纵、违法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建立并落实全体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进步全员安全意识和实际操纵技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基建科、公司)。

三、深进隐患排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随着工作的深进,隐患点不断显现。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方式,从现在开始,每个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每季度展开一次大检查,着力进步检查工作的预防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组织“回头看”再检查。继续探索更有效的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变事后处理为预先分析,变事故处理为隐患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题目和各类事故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保证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责任单位:各科室、站)。

四、创建“平安工地”,为公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一是深进展开创建“平安工地”活动。要建立“平安工地”建设的长效机制。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三同时制度,加至公路大中修工程及养护小修工程,特别是危桥改造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依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新的规范标准,实施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管理,推行现场职员定位、危险部位施工全程动态监控预警,逐渐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信息化,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保障。二是加强项目部管理,杜尽安全生产事故。

舍得投进,严格施工现场管理,特别是今年国道309危桥改造,路窄车多,半幅施工,安全软硬件措施一定要到位,将事故预防的关口前移,保证不失事故。完成一级公路部份路段设置中心隔离墩工程,杜尽道路隐患。三是加强重点部位、重要时段、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桥梁、急弯陡坡、加油站、拌和站、沥青库等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要健全道路标志标线,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做好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安全保障,加强洪涝、冷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气象灾难和滑坡等重大地质灾难的预警预防工作,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卑劣天气下良好的公路技术状态。(责任单位:养护科、路提政科、基建科、公司)。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济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大力提倡安全文化教育。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各种情势加强对安全管理职员、应急职员和特种作业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进步安全操纵技能,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使全局干部职工全面把握安全生产知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公路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从“要我安全”转变成“我要安全”。建设成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室,作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分期分批组织有关职员进行安全教育,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各科室、站)。

二是有力推动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等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加大普法和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电视、报纸、横幅、宣传展板等多种情势,普及安全常识,营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进步事故防范和自救互救的能力。(责任单位:各科室、站)。

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工作部署,区城管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措施,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专项整改工作举措。

1、加强渣土运输管理。重点检查渣土车跑冒撒漏、车体不洁、未实施密闭运输、未实施密闭运输、未实现gps定位、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等违规运输的渣土车辆,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2、加强餐饮油烟及经营性散煤管理。重点检查餐饮油烟、经营性散煤整治情况。餐饮企业是否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油烟排放是否达标等。餐饮烧烤、流动摊位、餐饮经营户是否有违规使用散煤的情况。

3、加强垃圾焚烧管理。重点检查垃圾露天随意焚烧等情况。

二、细化措施。

(一)餐饮油烟及经营性散煤。

一是长期坚持中队互动整治工作,根据区城管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市区十一个执法中队每周保持一次互动整治,重点对餐饮油烟排放及经营性散煤行为进行巡查和处罚。

二是定期开展联合整治,由区城管局牵头,每周四定期组织区环保局、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参加联合执法行动,抽调人员专项执法检查组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单位。

三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针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净化装置未在营业中开启以及根据环保部门鉴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严格行政处罚流程,加大案件办理力度。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城管执法中队、联合整治行动相关单位。

整改期限:20xx年12月20日前。

(二)渣土运输。

一是加强宣传,规范管理,对在建工地及在册运输企业进行上门宣传,加强工地及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文明施工及大气环保意识,要求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工地施工“六个百分百”要求,并在建工地出入口设置探头二十四小时监控车辆出入冲洗情况。

二是现场蹲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确保封土期间大气办准予渣土运输的各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大气环保相关要求运输作业,并要求渣土运输车辆持证运输、密闭运输、保持车身整洁、防止抛洒滴漏、并按照准运时间及线路进行运输。

三是集中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晚(晚8:00至次日8:00)安排执法队员对封土期间已准予施工的工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工地视频探头是否正常使用、渣土车违规运输情况、区境内各道路污染情况。

四是要利用白天时间走访在册渣土运输企业,对企业运输车辆进行安全生产及文明运输检查,并建立台账。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渣土办,各城管执法中队。

整改期限:20xx年12月20日前。

(三)垃圾焚烧。

加大对垃圾焚烧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私自焚烧垃圾的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责任单位:区环卫所、各城管执法中队。

整改期限:20xx年12月20日前。

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计划方案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的总目标,按照“坚持发展、加强管理、提升形象”的总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今年以来工作情况。

(一)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局努力推动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中心工作协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我局今年公路新开工和续建项目共10个,其中计划开工项目6个,目前6个项目已正式开工;力争开工项目1个,目前正在抓紧做前期工作,力争春节前开工;续建项目3个,已全部达到进度要求,建设里程公里。全年完成建设里程公里,共完成投资额亿元。

2、二级公路新增*公里,较去年增长个百分点。

3、今年计划实施路面大中修项目总计里程**公里,实际完成路面养护大中修工程公里,完成投资亿元,完成省局下达计划的,完成公路预防性养护公里,完成投资万元。

4、年平均优良路率82%,其中国省干线公路优良路率。

5、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均为“零”。

6、未出现违反廉政、超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事故。

(二)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争资立项成效显着。

今年,我局积极抓好争资立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向上争取中央车购税项目7个,大中修项目16个,共计23个,建设里程公里,总投资**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亿元,其中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亿元,国家发改委补助资金亿元,争取大中修资金7764万元,地方需自筹资金**亿元。省公路局批复**年工可项目6个,建设里程公里,建设总投资亿元,拟申请中央车购税投资亿元,地方需自筹资金亿元。其中公路升级改造项目4个,建设里程公里,建设投资亿元,路面重建项目2个,建设里程公里,建设投资亿元。

2、攻坚克难推进项目。

我局狠抓公路新开工和续建项目,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力度,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1)扎实推进续建项目。续建项目共有3个,具体如下:省道*至戴坊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总投资亿元,上级补助资金亿元,目前已完工;省道315峡江至万福公路莲花形至万福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总投资亿元,上级补助资金亿元,目前已完工;青东公路二期江口至新圩段建设项目,全长公里,总投资亿元。目前已完成路基土石方、桥涵工程、垫层,水稳层完成50%。预计春节前实现主体工程全面完工。

(2)狠抓开工项目。今年开工项目共有6个,具体如下:

*国道螺溪至永阳、茅坪至里田改建工程,路线全长公里,总投资亿元,于今年6月开工;

大广高速公路遂川连接线工程,全长公里,于今年5月开工,预计春节前垫层通车;

安福x579章庄至严田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全长公里,总投资*万元,于今年11月开工,预计*年5月完工。

(3)力争开工项目。力争开工项目1个:省道223石镇线古县至江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全长公里,总投资亿元,力争春节前开工。

环保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促使企业守法、达标排污,从根本上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经市*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铁矿采矿、采石场、采砂场、铁选、钢渣处理、造纸、制药、化工、机械加工铸造、小石灰窑、塑料、橡胶制品、建材、电镀酸洗、加油站、规模养殖等行业。

二、整治内容。

(一)清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

(二)清理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建设项目;

(三)清理未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

(四)清理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

(五)清理未依法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等事项企业;

(六)清理未足额缴纳排污费企业;

(七)清理停止生产的酸洗电镀、化工等产生危险废物未做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企业;

(八)清理未按照市*要求整治、未通过市验收的采石场。

三、整治方式及标准。

(一)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小企业依法关闭、取缔,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地貌。

(二)对国家没有限制性政策规定的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已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限期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三)未依法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事项,未足额缴纳排污费的,限期完成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事项,限期缴纳应缴排污费。

(四)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限期整改,限期办理排污许可证。

(五)对停止生产的酸洗电镀、化工等产生危险废物企业限期做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报市环保局备案。

(六)未通过市环境整治验收的采石场,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阶段任务及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3月26__5月31日)。

各企业自行检查所建项目在发改部门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达标排放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事项,缴纳排污费情况;停止生产的酸洗电镀、化工等产生危险废物企业做出环境影响评估情况,采石场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自查结果3月31日前报各派出机构管委会、镇、乡环保办公室;整改结果5月31日前报各派出机构管委会、镇、乡环保办公室。

(二)督导核查阶段(6月1日__7月31日)。

各派出机构管委会、镇乡*对辖区企业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核查,督导核查结果汇总后于每周五前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验收处置阶段(8月1日__10月31日)。

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企业从通过验收的次日起,恢复生产性用电供应。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依法关闭、取缔。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市*成立由主管副*任组长,市环保局、监察局、工信局、工商局、安监局、水务局、国土局、*局、商务局、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各派出机构管委会主任,各镇乡镇乡长为成员的市小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钧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贺*同志兼任。

(二)明确职责。

市环保局:根据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乡上报或现场检查情况,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或报请市*关闭取缔;组织整改验收;补办各种环保手续;定期(每月)通报企业整改进度。

市工信局:根据环保局下达的停止生产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下达停止生产用电供应的通知;配合相关镇乡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拆除生产设备。

市供电公司:按照工信局的停电通知要求落实停电措施,保证限期整改和关闭、取缔企业生产性用电停供到位。

市*局:根据环保局下达的停止生产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停止火工用品供应,加大违法生产企业的打击力度,力促企业整改,保证停产到位,配合相关镇乡关闭取缔相关企业,维护好现场秩序。

市水务局:加强河道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配合相关镇乡关闭取缔非法采砂场,打击向河道倾倒堆放尾矿砂等废弃物的行为;停止停产限期整改企业、关停取缔企业生产用水供应。

市国土局:配合相关镇乡依法关闭、取缔非法采矿、采石、采砂企业,吊销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采矿证,严厉打击乱倒乱堆尾矿行为。

市商务局:关闭、取缔非法经营的加油站,依法吊销逾期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或逾期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加油站点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市工商局:依法吊销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营业执照。

市安监局:依法吊销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监察局: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市各派出机构管委会、各镇乡人民*:负责辖区内企业整改的督导检查,并及时上报整改进度;组织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市*下达的关闭、取缔企业任务。

(三)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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