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规范管理制度(专业12篇)

时间:2023-12-09 00:03:20 作者:琉璃

公司要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培养和吸引优秀的员工,建立良好的团队协作氛围。下面是一些公司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典范案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爲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於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啓文件(除厂领导订啓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後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後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啓文件,厂领导啓封後,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後,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後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後再分转处理。

3、爲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後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後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後,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後,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衆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衆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衆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馀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於: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産、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於: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産、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産、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後,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第十条发文程式规定:

1、各单位元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6、经两办审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列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列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後,按批准许可权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後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列印;

11、文件列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後,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第十一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爲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叁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8)反映本厂生産、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衆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衆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第十七条对於多馀、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公司文件的起草、审批、传达、存档工作,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其中工程系统与甲方的往来函件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3、公司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存档。

一、文件的分类

1、外收文:公司从外部接收的政府文件。

2、外发文:以公司名义向外部发送的文件。

3、内行文:公司内部下发的文件,分为正式文件和临时文件(指时效性较强的.文件)。本制度的内行文所指的是正式文件。

三、内行文的管理

1、内行文的范围:

凡是以公司名义对内发布的制度、办法、通知、决定、决议、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内行文范围。

2、内行文的编号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

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

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批、发布、执行、修改、废止和备案。

3.1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3.2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有效版本的文件。

3.3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3.4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4.2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4.3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4.3.1各部门负责制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制度文件。

4.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体系文件、程序文件、管理文件。

4.3.3人事行政部为公司文件规范化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文件立、改、废的审核(核稿)、发布、汇总。

5.1.1一级文件:公司战略规划具有长期指导性、规范组织行为的概述性文件或制度汇编类文件等的系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手册、经营管理规范等。

5.1.2二级文件:规范各专业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5.1.3三级文件:各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等具体实施的作业指导流程及相关技术文件、操作规定、规范、项目管理文件、公文等,包括具体的作业方法和标准。

5.1.4四级文件:表格、表单类文件,凡记录作业结果所用的表格等。

注:各部门代号。

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

长期有效的文件予以编号和标识,控制其发放,回收作废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时间有效的文件过期自然失效,以其标题、日期作为标识,不必跟踪回收其过期版本。

7.1行政文件与管理性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1)公司级行政性文件: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生产、薪资福利、奖惩等重要决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制。

(2)公司级管理性文件: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由各部门依本制度4.3条负责编制。

(3)各部门行政性文件:各部门因部门管理及工作开展所需求发布的通知/通告,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

(4)公司及各部门所有行政性文件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公司内部业务便签》,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5)公司及各部门所有管理性文件的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文件审阅签发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7.2文件归档、发放、保管。

7.2.1文件归档。

(1)经审批后的文件,人事行政部负责填写“文件/记录目录”,并且将电子档和纸张文件同时归档。

(2)各部门收到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保管。各部门的“文件/记录目录”应定期予以更新,并将复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编制/更新公司《受控文件清单》。

7.2.2文件发放。

公司受控文件、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按以下范围发放:

(1)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公司管理文件下发至各部门;。

(2)作业文件、记录下发至使用文件的相关部门;。

(3)各个部门都要使用相应文件、记录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时收回作废文件;行政办公室拟定《文件发放登记表》按上述规定范围发放文件,并注明发放数量,填写发放编号,并由领用者签名。

(4)文件接收部门应指定人员接收文件,收文者要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中签名。

7.2.3文件保管与借阅。

(1)文件保管:所有经批准发布的文件皆应登记编目并归档保存于文件的归口部门,文件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并确保文件清晰易于识别。

a、行政文件正本、管理文件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术文件正本按文件归口存放于文件产生的技术部门。

c、外来文件正本依文件分类存放于档案室及相应的文件接收部门。

(2)各部门需要借阅文件时可向文件归口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应建立“文件借阅登记表”,管理文件的借出和归还。

(3)存放与硬盘和软盘的文件应有备份,并作出版本标识,采用密码进行保护,限定查阅及使用范围,由授权使用的人员进行操作。

(4)文件的持有者若跨部门调动或离职,应办理文件交接、归还手续。

7.3文件的更改与回收作废。

7.3.1文件更改。

(1)当文件不适应需要更改时,由文件归口部门提出,并实施具体更改工作,文件更改必须符合统一性、协调性,必要时相关的文件应进行同步更改。

(2)文件更改的起草、审核、批准由原文件起草、审核、批准部门/人员按负责填写《文件更改/评审单》并实施更改。

(3)文件修改内容较少时,可以采用划改、换页的方式进行更改;单文件更改超过三次或更改较大或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进行换版。

(4)公司文件更改状态按版本号为a版(b、c、d等)/修改状态为0(1、2、3、4等)依此编号。版本号与更改状态之间的关系为:每版文件同一版本内可以允许修改10次,即修改状态号最高是10,当超过10次时,文件换版,即由a版升为b版,以此类推。特殊情况下,换版不受此限制。

(5)文件更改内容必须及时到达文件使用场所,对文件的宣贯、实施情况有文件归口部门进行检查,并确认更改效果。

(6)公司鼓励各部门及人员在使用文件时及时发现文件的问题,提出文件更改意见。

7.4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1)各部门使用中的文件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文件发布时,原文件应作废收回,作废的原版文件由人事行政部按原发放数量回收,并登记标明回收日期。

(2)文件作废或换页换版时,对已回收的作废文件由行政办公室及时销毁,并记录在《文件销毁(留用)记录表》中,若需保留作废文件时要在文件上标注“作废”字样。

(3)各类文件的保存期按《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5.1外来文件接收与归口。

(1)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外来文件,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收集管理,并建立《外来文件清单》。

(2)外来文件由接收部门或形成文件部门归口管理。

(3)外来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执行的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相关部门传阅执行,履行完毕后,由执行部门记录执行情况,交档案室备档。

7.6.1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在形成后、归档前以“谁形成谁负责”为原则进行管理,秘密信息以载体形式归档后,交由档案室负责管理。

7.6.2保密文件的发放、传阅、披露应遵守以下原则:

文件密级发放、传阅范围。

绝密公司核心领导、绝对信息形成部门的负责人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机密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机密信息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秘密公司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秘密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该部门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 收发员(文书) 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政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收发员(文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文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 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文书)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3)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办公室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为了开发人力资源,为公司注入新的血液,规范公司的员工招募如下:

1、准备:各部门经理根据其工作需要进行人员编制或根据人力需求填写人员增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进行招聘。

2、本公司所需人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该工作岗位为聘用原则。公司内部人员也可以推荐,但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3、初试:应聘人员自备个人简历带齐相关证件到行政部进行面试,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需进行笔试。

3、复试:行政部面试后将其资料与笔试试卷一起交予部门经理再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统一安排时间对应聘者进行复试,再把最后结果通知行政部。

1、经复试合格的人员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并缴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照片两张),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2、凡应聘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公民。

4)品性恶劣,经其他公私营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5)违法犯法吸食毒品者。

1、经公司雇用的经济管理(财务人员)或认定其职务有必要提供担保者(仓库保管员、安全保卫员等)必须于到职前办理担保手续(经济担保,本地有正当职业、固定收入、固定资产的人士担保,合法有实力的团体担保)。

2、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赔偿责任。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使本公司造成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1、本公司新进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免予试用外,一律先经试用。

2、新进人员一般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表现特别优秀者,经直属主管呈报上级核准可缩短试用期限,但至少不少于原试用期的一半;若在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当场予以辞退。

3、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行政部通知部门经理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行政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若有培训潜能可考虑延长试用期(最长2个月),否则予以辞退,且不得提出异议。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全面推进我乡镇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特制定此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一、征求意见制度。

乡镇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之前,根据所制定文件的实用性和可行性,有关责任办所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可以通过征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干部职工、村(居)三职干部以及普通群众的意见,使文件的论证更加充分,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并采取集体讨论,进行合理论证。涉及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要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必要时要举办相应的论证会,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二、审查制度。

规范性文件由乡镇办所负责人进行初审,分管领导进行复审,由主要领导进行签字审核,最后由党政办公室出正式文件,将审签文件进行保存。凡由乡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签发前,必须报拟文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进行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部门领导和主要领导不予签发。

三、公布制定。

关责任部门和广大群众知晓,让群众广泛参与论证,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执行。

四、备案制度。

乡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规范文件公布之日起5日内呈送到相关单位(部门),并在30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备案文件应当提交规范性文件正式文件、文件相关附件(有图片资料的必须附上),征集意见记录复印件1份(有专家意见的要附上专家论证记录复印件),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电子档。每年年初,将上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电子文本形式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查。

凡乡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根据文件的使用范围和作用,在文件上要注明有效期限,需要修改的要及时修改,需要废止的要及时废止,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确保我乡镇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公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二)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三)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行政管理部每周六11:00对办公环境进行检查。对办公桌面整洁的要求如下:a)无人办公时,办公桌面只能放置笔筒、文件架(纸质文件用文件夹/袋装好)、水杯(一次性杯子除外)、小盆栽,所有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b)离开座位时,将椅子推好,放整齐,杯子和鼠标垫放在标签定点位置上。c)椅背上禁止挂衣物。d)座位地面上不允许堆积杂物。e)洽谈室桌面不允许放置茶具、抹布以外的杂物,使用完茶具要清理干净,摆放整齐,烟灰缸要清空,桌面无烟灰、水渍。(行政专员于每天10:30前清理桌面、茶具,10:30分后由使用者负责清理)。

(四)职员就餐区域为会议室,早餐在九点之前吃完,午餐在十四点半之前吃完。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在9点前吃完,则只能吃包点类早餐,用餐时间为10分钟以内。若发现上班之后还有人员吃除包点以外的早餐且用餐时间过久,第一次写800字书面检讨书,第二次开始每次扣10元。

(一)所有员工周一到周六统一穿公司制服、统一佩戴工牌。还没有领到工服的新员工:男员工上身衬衣,下身西裤,深色鞋,衬衣下摆束入裤内。

(三)遇公司有娱乐活动、庆典等重大活动时,应根据公司要求和场合不同,恰当着装。

(四)严禁在办公场合大声喧哗、嬉闹、跑动。员工讨论问题或打电话等,不应影响其他人正常工作。

(五)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许串岗闲聊、玩游戏、看影视、干私活、长时间在洽谈室抽烟、喝茶。

(六)上班时间不得因私事擅自离岗。

(七)禁止在公共办公区域抽烟。

公司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对管辖区域内的危险作业进行监控,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1公司总经理或相关授权人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危险作业的审批。

3.2相关主管(主办)具体负责危险作业的指挥监督和落实。

3.3现场安全员进行监护。

4.1本文件所称的危险作业是指在小区范围内进行的高空作业、物品吊装、大件物品(超长、超宽、超高等)搬运、湿滑场地作业、非水平场地作业以及重物搬运等操作。

4.2所有在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进行的危险作业必须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或相关授权人审批,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作业指挥、监护后方可进行。

4.3需要隔夜施工、对顾客出行造成不便或对小区有较大影响的危险作业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发布有关通知,以便顾客提前准备。

4.4安全员在对危险作业进行指挥、监控时应首先注意自身安全。

4.5在危险作业进行前,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交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6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并在明显位置放置如'高空作业,请勿靠近'等字样的标识。

4.7安全员必须维护好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4.8对于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应至少设一名安全监护员进行监控。

4.9对车辆、人行通道上方的高空作业,必须在通道两端放置警示标识,尽可能将通道临时封闭,指挥车辆行人绕行。

4.10在危险作业现场附近停放有车辆或其他重要设施时,应尽可能移走,确实无法移走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4.11安全员应监督高空作业人员是否系安全带、挂安全钩、戴安全帽、穿胶鞋。

4.12安全员应监督作业人员不可将吊绳、电缆等工作回线缠在身上。

4.13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需四人以上的.搬运重物,须设专人指挥。

4.14对过重的物品搬运应使用机械设备,防止对员工造成潜在的伤害。

4.15危险作业完毕后,负责监护的安全员应督促施工人员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撤回警戒带和标识,并向审批人汇报工作结果。

jsnhwy7.0-12《安全管理程序》

《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紧急事件处理记录表》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校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校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学区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教学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康县豆坝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文件”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通知”、“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第五条本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

(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1。

(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

(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

(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办公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批准。

第八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第十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在主任审批通过后,上报区政府法制办,由区政府法制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区政府法制办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需要本办进一步说明情况的,本办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经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由主任签署,经统一登记、编号发布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全面推进我镇(街道)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制度。

凡由镇(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签发前,必须报法制科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未经合理性审核,主要领导和部门领导不予签发。

二、征求意见制度。

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之前,根据所制定文件的实用性和可行性,必须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合理论证。涉及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要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必要时要举办专家论证会。

三、备案制度。

镇(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区政府法制科备案。备案的文件应当提交备案报告1份、规范性文件正式文件、起草说明1份、征集的群众意见和专家论证会议记录复印件1份,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每年的元月底,将上半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电子文本形式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查。

四、公布制度。

镇(街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必须予以公布。首先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其次要在镇(街道)设立的公示栏上公布,让管理相对人和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悉。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执行。

凡镇(街道)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要根据文件的使用范围和作用,在文件末尾注明有效期限。,需要修改的及时修改,需要废止的及时废止。

公司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批、发布、执行、修改、废止和备案。

3.1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3.2受控文件:需要对文件的分发、更改、回收进行控制。随时保持有效版本的文件。

3.3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订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页面无“受控”标识,文件更改/修订后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3.4外来文件:指来源于公司之外的与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有关的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范、客户要求等)。

4.1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4.2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4.3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4.3.1各部门负责制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制度文件。

4.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体系文件、程序文件、管理文件。

4.3.3人事行政部为公司文件规范化统筹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文件立、改、废的审核(核稿)、发布、汇总。

5.1文件分级

5.1.1一级文件:公司战略规划具有长期指导性、规范组织行为的概述性文件或制度汇编类文件等的系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手册、经营管理规范等。

5.1.2二级文件:规范各专业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5.1.3三级文件:各职能管理、服务规范等具体实施的作业指导流程及相关技术文件、操作规定、规范、项目管理文件、公文等,包括具体的作业方法和标准。

5.1.4四级文件:表格、表单类文件,凡记录作业结果所用的表格等。

6.1文件编号:公司名称+部门代号+文件名称+文件顺序号+时间

注:各部门代号

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部门代码

6.2文件的标识与控制

长期有效的文件予以编号和标识,控制其发放,回收作废失效版本;

一次性或短时间有效的文件过期自然失效,以其标题、日期作为标识,不必跟踪回收其过期版本。

7.1行政文件与管理性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1)公司级行政性文件: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人事任免涉及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生产、薪资福利、奖惩等重要决定的通知/通告,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制。

(2)公司级管理性文件: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由各部门依本制度4.3条负责编制。

(3)各部门行政性文件:各部门因部门管理及工作开展所需求发布的通知/通告,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

(4)公司及各部门所有行政性文件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公司内部业务便签》,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5)公司及各部门所有管理性文件的审核由人事行政部填写《文件审阅签发单》,部门负责人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审阅和签发。

7.2文件归档、发放、保管

7.2.1文件归档

(1)经审批后的文件,人事行政部负责填写“文件/记录目录”,并且将电子档和纸张文件同时归档。

(2)各部门收到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保管。各部门的“文件/记录目录”应定期予以更新,并将复印件交人事行政部编制/更新公司《受控文件清单》。

7.2.2文件发放

公司受控文件、记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按以下范围发放:

(1)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公司管理文件下发至各部门;

(2)作业文件、记录下发至使用文件的相关部门;

(3)各个部门都要使用相应文件、记录的有效版本,人事行政部及时收回作废文件;行政办公室拟定《文件发放登记表》按上述规定范围发放文件,并注明发放数量,填写发放编号,并由领用者签名。

(4)文件接收部门应指定人员接收文件,收文者要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中签名。

7.2.3文件保管与借阅

(1)文件保管:所有经批准发布的文件皆应登记编目并归档保存于文件的归口部门,文件持有者使用有效版本,并确保文件清晰易于识别。

a、行政文件正本、管理文件存放在人事行政部。

b、技术文件正本按文件归口存放于文件产生的技术部门。

c、外来文件正本依文件分类存放于档案室及相应的文件接收部门。

(2)各部门需要借阅文件时可向文件归口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应建立“文件借阅登记表”,管理文件的借出和归还。

(3)存放与硬盘和软盘的文件应有备份,并作出版本标识,采用密码进行保护,限定查阅及使用范围,由授权使用的人员进行操作。

(4)文件的持有者若跨部门调动或离职,应办理文件交接、归还手续。

7.3文件的更改与回收作废

7.3.1文件更改

(1)当文件不适应需要更改时,由文件归口部门提出,并实施具体更改工作,文件更改必须符合统一性、协调性,必要时相关的文件应进行同步更改。

(2)文件更改的起草、审核、批准由原文件起草、审核、批准部门/人员按负责填写《文件更改/评审单》并实施更改。

(3)文件修改内容较少时,可以采用划改、换页的方式进行更改;单文件更改超过三次或更改较大或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进行换版。

(4)公司文件更改状态按版本号为a版(b、c、d等)/修改状态为0(1、2、3、4等)依此编号。版本号与更改状态之间的关系为:每版文件同一版本内可以允许修改10次,即修改状态号最高是10,当超过10次时,文件换版,即由a版升为b版,以此类推。特殊情况下,换版不受此限制。

(5)文件更改内容必须及时到达文件使用场所,对文件的宣贯、实施情况有文件归口部门进行检查,并确认更改效果。

(6)公司鼓励各部门及人员在使用文件时及时发现文件的问题,提出文件更改意见。

7.4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1)各部门使用中的文件已被更改且有新版文件发布时,原文件应作废收回,作废的原版文件由人事行政部按原发放数量回收,并登记标明回收日期。

(2)文件作废或换页换版时,对已回收的作废文件由行政办公室及时销毁,并记录在《文件销毁(留用)记录表》中,若需保留作废文件时要在文件上标注“作废”字样。

(3)各类文件的保存期按《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5外来文件管理

7.5.1外来文件接收与归口

(1)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外来文件,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收集管理,并建立《外来文件清单》。

(2)外来文件由接收部门或形成文件部门归口管理。

(3)外来的一般性通知、公告等需执行的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相关部门传阅执行,履行完毕后,由执行部门记录执行情况,交档案室备档。

7.6保密文件的管理

7.6.1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在形成后、归档前以“谁形成谁负责”为原则进行管理,秘密信息以载体形式归档后,交由档案室负责管理。

7.6.2保密文件的发放、传阅、披露应遵守以下原则:

文件密级发放、传阅范围

绝密公司核心领导、绝对信息形成部门的负责人及公司领导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秘密公司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秘密形成部门的相关人员及该部门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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