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对专项资金检查报告(汇总21篇)

时间:2023-11-20 23:47:33 作者: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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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十处发〔20xx〕4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我社区及时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握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结合文件列举的警示教育材料,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就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目前,我社区涉及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类。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过程中,我社区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不漏报、不乱报。经过严格的核实,我社区现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为28人。

20xx年10月至今我社区共为8人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20xx年第4季度申报人数为7人,20xx年12月新增1人,申报人员均属于我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全部符合《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标准和程序。截止目前,我社区所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上级部门尚未拨付。

除此之外,我社区还及时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强化监督。按照上级工作指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对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做到及时公示,明确发放的对象范围和对应的扶持政策,严格审核发放。建立健全各项补贴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基础台帐,做好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常规统计,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特此报告。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商发[]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商务局、财政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凤冈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凤商通[]13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县商务局、财政局、纪工委的专题联合会议,按照市县的检查方案的要求,乡镇财政所认真开展自查,县商务局、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分2组对全县14各乡镇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于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xxxx财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x万元,

2、20xx年11月13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x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x万元,其中:x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x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x万元,土建工程支出x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我县20xx年—20xx年度环资类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以下自查报告:

该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制品综合利用项目于20xx年8月正式启动,该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新建熔化浇注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材料堆棚、铝灰处理车间、机加车间、变配电房、空压机房等19400平方米,购置安装主要生产、检测设备及配套的水电路环保等设备共87台(套),总投资153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890万元,项目建设期两年。

1、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该项目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已于项目开工建设期间全部到位,20xx年9月底崇仁县财政局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950万元拨付到该公司专用账户,本项目目前已完成15000万元的工作量。

2、开工进度情况。

本项目20xx年8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熔化精炼车间、铝灰处理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材料堆棚及变配电房等所有土建工程,购置了四套圆形熔解炉、侧井式熔解炉等及其他熔炼设备,进口直读光谱仪、金相检测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检测设备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新增整条adc12z浇包预热装置生产线及其它附属设施,完成部分公用工程改造、变电房、循环冷却水池、机修房,理化室建设面积达1050m2。项目现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xx年3月份该项目将试生产运行。

3、批复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专门成立了由总经理任总指挥的项目指挥小组,经协调指挥、促进工程的进度。本着“抓质量、促进度、保安全、控价格”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批复所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

4、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由于该企业是民营企业,在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择质优价廉”原则操作,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崇仁县纪检就该公司在该项目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事项进行了通报批评。

5、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单独建账,该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款项均由该专户进出,严格按协议及审计决算支付。

我县垃圾填埋场二期项目总投资为32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474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于20xx年12月23日签订施工合同。时下正在进行工业场地平整工作。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县财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财政下达的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县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全局共有机关行政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x人。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xx年2月份下划至县政府,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安监股、代码办和稽查队,局下设xx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下达我局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x万元。其中,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x万元,标准化工作经费x万元。

(一)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我县成功申报xx县x庄无公害大棚蔬菜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我局对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x万元资金扶持。其中20xx年示范区建设宣传费等x万元,20xx年12月为示范区购买化肥x万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支出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人员差旅费、执法执勤车辆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及其它工作费用。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1、开展多次食品专项检查,查处了3起食品违法案件,罚款x万元。

2、配合县公安局对全县豆芽小作坊进行了摸排检查,取缔了三家豆芽小作坊,销毁了问题豆芽x吨多。

3、对没收回来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二)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但未对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设置专户和专项核算。

一是提高了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效率。

1、加大不合格食品及重点商品处置力度。

2、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努力消除食品安全质量隐患。

二是增强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我局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为消费者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为抵御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的食品和监督举报提供了有力保障,引导食品安全消费。

三是加快本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步伐,确保了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了县域特色产品形象,提高了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财政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14〕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14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4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14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14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14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14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14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14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14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都财发【20xx】79号文件和20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20xx—20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20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20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三、具体工作做法。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财政下达的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县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

全局共有机关行政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

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

离退休人员x人。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xx年2月份下划至县政府,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安监股、代码办和稽查队,局下设xx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二、专项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下达我局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x万元。其中,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x万元,标准化工作经费x万元。

(一)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我县成功申报xx县x庄无公害大棚蔬菜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我局对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x万元资金扶持。其中20xx年示范区建设宣传费等x万元,20xx年12月为示范区购买化肥x万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支出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人员差旅费、执法执勤车辆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及其它工作费用。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1、开展多次食品专项检查,查处了3起食品违法案件,罚款x万元。

2、配合县公安局对全县豆芽小作坊进行了摸排检查,取缔了三家豆芽小作坊,销毁了问题豆芽x吨多。

3、对没收回来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二)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但未对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设置专户和专项核算。

三、

专项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提高了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效率。

1、加大不合格食品及重点商品处置力度。

2、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努力消除食品安全质量隐患。

二是增强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我局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为消费者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为抵御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的食品和监督举报提供了有力保障,引导食品安全消费。

三是加快本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步伐,确保了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了县域特色产品形象,提高了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参照《*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非试点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及统发工资个人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用款计划。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按季分月填报(即于12月、3月、6月、9月分别编制下季度的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其中纳入工资统发的'资金由区工资统发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

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分月填报。

预算外资金支出用款计划须按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在预算外收入上缴额度内编制。

政府采购项目在填报用款计划时要选择政府采购类别(立项、定点会议、定点货物)。

第十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指标填报用款计划,并上报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一条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审核基层单位用款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上报至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无基层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视同基层预算单位管理,填报审核用款计划之后直接上报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第十二条区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审核并批复下达预算单位次月项目支出用款计划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由区财政分别于12月25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审核并批复下达至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三条一级预算单位接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后,须及时下达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十四条批复之后的用款计划原则上不做调整,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预算单位上报调整申请至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注销用款计划,预算单位重新上报调整后的用款计划。

第十五条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涉及预算指标发生追加的,预算单位提出指标调整申请,经审批后区财政局办理指标,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并同时向一级预算单位批复。其中直接支付资金由基层预算单位按本办法第三章要求办理,授权支付资金由区财政批复用款计划后及时拨至一级预算单位账户。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预算指标追减或收回的,区财政局在系统中注销已批未支的用款计划后,相应调减预算单位指标,并向预算单位下达指标调整通知单。

第三章财政直接支付。

第一节工资统发。

第十六条基层预算单位于每月10日前向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以下简称“收付中心”)上报工资统发电子数据和纸制的《工资统发明细表》(附件一)。单位上报数据由收付中心导入财政支付系统生成用款计划。

第十七条基层预算单位上报的工资数据经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系统生成《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二)。

第十八条代理银行根据区财政局提供工资数据将资金分解至个人账户,同时向预算单位出具《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附件三)、工资统发入账明细表和个人工资条。一级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和工资明细表等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十九条纳入工资统发单位的人员增减情况,须每月将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的相关批件按规定程序上报收付中心作为调整预算的依据。

第二节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维护。立项采购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基层预算单位自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基层预算单位在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额度内,根据实际支出进度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填报《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四)、《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五)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六),打印并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审核拨款。

第二十二条基层预算单位须在系统内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打印、签章;在系统内根据项目类别分别打印《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各一式三份(基层预算单位、收付中心、供应商分别留存),并根据执行情况据实补充填写相关内容,与供应商共同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两者中的结算内容必须一致。

第二十三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附件七)。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二十四条基层预算单位上交自筹资金至政府采购专户时,须在支付系统中单独填列用款计划报收付中心,同时填写《资金证明》报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将款项和《资金证明》交至收付中心确认。基层预算单位使用自筹资金时,分别按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相应项目类别的《政府采购结算确认书》。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根据资金来源同比例分别返还区财政、预算单位,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六条以前年度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仍按原有流程操作。结算依据为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的《*区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区会议类定点采购审批通知单》和《以前年度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八)、《以前年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九)或《以前年度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十)。

第三节其他直接支付。

第二十七条其他直接支付是指在部门预算中其支付方式为“其他直接支付”的项目支出。

第二十八条基层预算单位负责维护本单位其他直接支付资金收款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保证所填报的收款方账户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九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在系统内填报《财政(其他)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十一),打印、签章后附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转收付中心拨款。

第三十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一级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三十一条其他直接支付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收回区财政,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章财政授权支付。

第三十二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基本支出(公用定额、非工资统发资金)由区财政批复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后于每月26日前拨付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三十三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项目支出由基层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按实际进度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十二),打印、签章并附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资金拨入一级预算单位账户,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五章预算单位职责。

第三十四条一级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按部门预算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审核、申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及时转拨所属基层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配合财政局对本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指导、管理;及时与区财政局及所属基层单位核对账务等。

第三十五条基层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按预算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按规定编制用款计划;负责根据不同的支付方式分别提出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资金使用申请,提供有关申请所需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与区财政局、主管部门核对账务等。

财政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县局《印发全县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xx〕38号文件要求,xx乡财政所从本乡实际情况出发,明确职责,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乡镇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乡财政所共有在岗在职人员5名,岗位设置情况为:所长一名,负责财政所全面工作;会计一名,担任单位会计兼预算会计;出纳一名,涉农会计一名,档案管理一名。岗位设置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如会计岗和出纳岗的设置;不存在交叉、重复设置岗位;足额设置配备了岗位工作人员,目前我所岗位齐备,人员在职在岗;建立岗位责任制,通过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岗位工作人员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质条件;所有岗位工作人员不存在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岗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不存在夫妻、直系亲属关系;已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如会计岗位;工作人员离岗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接,如会计岗位的交接、出纳岗位的交接。

以上都从各个方面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健康运转。

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财政专户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文件精神,xx乡财政所按上级要求,同时按照规范程序开立、变更、撤销和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严格按照上级规章制度规定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文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财政专户;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已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局国库制度中心统一管理;已将财政专户资金首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财政资金支付流程规范支付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支付审核实行乡级初审县级复审多岗审核;支付印章严格按规定启用或更换,安排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资金收付相关的票据和凭证,如现金支票、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等严格按照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核销;单据之间的传递实行交接登记制度;已建立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目前xx乡财政所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xx乡财政所自xx年使用乡财县管系统以来,一直采用乡财县管账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岗位工作人员每月月终及时审核原始凭证,并据此生成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会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全年会计档案,保险柜保管会计档案,并及时送档案室进行妥善保管;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如会计与出纳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对账、出纳和县财政局相关股室的对账、会计或出纳与财政专户银行之间的对账等。

xx乡财政所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财政资金的支付一直严格按照规范化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我单位已恢复会计核算权和财务管理权;目前xx乡作为一级预算单位,一直实行本单位独立记账,不存在核算中心代理记账。

xx乡财政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存在违规问题,在岗位及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等方面制度规范、程序合理。

xx乡财政所。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1.2项目法人概况。

1.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4主要建设条件。

1.5项目结论。

第二章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2.1建设规模。

2.2产品方案。

第三章市场分析。

3.1产品市场总量预测及国内生产力布局。

3.2市场竞争力分析及市场风险。

3.3产品目标市场定位。

第四章产品及工艺技术。

4.1产品技术来源及先进性。

4.2工艺技术来源及先进性。

4.3主要设备选型及购置方案。

第五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5.1土建工程。

5.2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5.3原辅材料及动力供应方案。

5.4环境保护、节能措施。

5.5生产安全设施。

5.6消防设施。

5.7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方案。

5.8建设期和进度安排。

第六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6.1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

6.2总投资估算。

6.3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情况。

第七章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7.1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28。

7.2财务评价。

7.3不确定性分析。

7.4社会效益分析。

第八章目前项目进展。

8.1项目的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8.2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8.3项目的实施进度。

第九章申请报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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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福建侨报社:

你社《关于申请部分资产报废的请示》(闽侨报函〔〕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闽政管综〔〕11号)规定,同意你社86件(台)账面原值349,651.00元的固定资产予以报废。请按规定做好残值处置,及时进行资产核减和账务调整。

此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12月15日。

环保专项资金检查报告范文

按照省选派办工作计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的要求,尽快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村级财力,解决村级组织经费紧张的难题。新街村第一书记杨丙刚到任后深入展开调研、积极筹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新街村“两委”班子经过充分研讨,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具体如下:

一、背景分析。

新街村位于龙亢镇南部,南靠307省道,北邻涡河,交通便利。该村现有人口3932人,834户,耕地面积3212亩。主要以小麦和大豆轮种为主。种地和外出务工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地少人多,村民人均收入4000元左右,群众致富愿望迫切。村集体经济来源有限,基本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勉强维持正常的办公开支。经过调查研究,并结合该村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的历史背景,认为购买联合播种机可以缓解农忙时的工作压力,也可以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同时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当地致富能手,发展农机服务业,提高家庭收入,真正发挥“酵母”作用。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认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结合村情,以积极稳妥、逐步发展为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可靠,同时又能为村集体经济带来一定的收入。

二、投资必要性分析。

怀远县是农业大县,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深入,农机的需求量十分大,农机十分短缺,每到农忙季节,就会出现机械紧张,群众着急,干部发愁。如果投资购买联合播种机,在原有的基础上推进农机作业合作社的形成,统一调配,协调作业,不但可以解决本村农忙农机短缺问题,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三、市场分析:

目前每亩小麦、大豆播种价格在30-40元每亩,一台播种机每年有效播种面积为1800亩,去除燃油、维修及人员工资,年盈利在3万元左右。如果形成专业合作社经营方式盈利还将有所提高,投资具有风险低、效益高的特点,值得推行。

四、效益分析。

联合播种机购买后,除外出作业,增加收入外,作为村级股份项目主要能够帮助村在农忙时解决农机紧张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民损失,进而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可以为村增加集体收入5000元。

五、项目概要。

新街村拟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由村委会出资5万元,李向阳出资2万元共同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承包给李向阳经营。农机购买后3年合同期内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经营权归李向阳所有。经协商,不论农机盈亏如何,李向阳都要每年付给村委会5000元分红资金,并保证本金在合作结束后归还村集体所有。另,李向阳在经营过程中应优先服务本村农户。

此项目投资少,见效快,能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好途径,每年为村里增加收入5000元;还可有效缓解新街村民夏播、秋种紧张的难题。

六、资金筹措。

利用上级组织部门下拨的5万元和李向阳出资的2万元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

七、管理方式。

3年内联合播种机归村集体所有,李向阳负责经营,3年后李向阳将本金5万元交还给村委会,村委会将联合播种机的所有权转交给李向阳。有效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

八、投资期限。

初步拟定三年,到期后视情况逐步扩大投资规模。

九、项目运行情况。

此项目与20xx年8月正式开始运行,截止20xx年8月,李向阳已经向新街村缴纳租金5000元,并表示联合播种机运行良好,收益颇佳。李向阳再次向新街村承诺保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按时向村里缴纳租金,三年期满后全额偿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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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坪上乡政府至大哪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0万元,下拨资金10万元,于2011年7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坪上乡丰林村异地扶贫搬迁,总投资88万,下拨资金52万元,涉及搬迁农户43户176人,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13.4万,街道硬化完成6300平方米,水电安装正在施工。支付农户建房补助款34.4万元,房屋建设基本完工。搬迁入住24户、19户在进行内装饰,未报账4.2万在乡财政账上。工程竣工后再下拨36万元建房补助款。

2、坪上乡2011年项目。

(1)项目名称:坪上乡哈呼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2012年8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坪上乡双喜村丫口至化架通村公路,财政资金30万元,下拨资金30万元。2013年元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坪上乡2012年项目。

(1)项目名称:坪上乡哈呼至上组机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

1、鸡场坡乡2010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村苗寨经小路至纳黑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18万元,下拨资金18万元。2011年元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项目名称:鸡场坡乡后寨村丫口至李家寨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2万元,下拨资金12万元。2011年12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那贝村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0万元,下拨资金10万元。2011年12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鸡场坡乡2011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坡村至新寨组通组公路,财政资金40万元,下拨资金40万元。2012年3月工程竣工已验收。资金是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使用合理,报帐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3、鸡场坡乡2012年项目。

(1)项目名称:鸡场坡乡白桥高间至**丫口通组公路,财政资金15万元。下拨资金15万元。2013年1月18日报账核销10万元、还有5万元未报账核销,摆在乡财政账上。2013年4月工程竣工已验收。

(2)项目名称:鸡场坡乡鸡场坡至骂若村通村公路,财政资金228万元。支付给施工方**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筑工程总公司鸡场坡项目部刘恩浪170万元,工程进入收尾阶段,由于施工方工程管理混乱,应该支付工人工资、建筑材料款未结清楚,影响通村公路进度建设。鸡场坡乡政府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争取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早日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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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产业是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的.“民生产业”,是农民创业增收的“致富产业”,更是打造“生态郧县”、“民生郧县”的支柱产业。最近,我们对全县蔬菜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认为,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既是我县跨越发展的顺势之为,也是绿色繁荣的富民之策,更是执政为民的务实之举。

一、发展优势。

1、自然环境优越。

在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绿色消费潮流已成时尚、核心水源区生态建设日益强化的现实背景下,郧县地处大巴山东段逶迤于南,秦岭余脉屏障其北,汉水穿境而过,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也是我国内陆腹地重要生态功能调节区,境内地形地貌多样,海拔高低悬殊,光、热、水等气候条件各异,南北气候兼有,属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湿润性季风气候,具有平原地区和许多发达地区难以比拟的先天优势,适应露地栽培的蔬菜品种多,是发展设施菜、精细菜、西甜瓜、加工专用和高山反季节蔬菜的理想区域,是发展绿色有机蔬菜的天然基地。土豆属南缘生产区,莲藕属北缘生产区,形成了南北过渡区和余缺调剂区。全县山野菜资源丰富,有香椿、荃菜、竹笋等30多个野菜品种,分布范围广,可开采面积大,年开采量达15万吨以上,开发前景十分广阔。

2、政策机遇有利。

得到了国家和省里高度重视,国家将加大对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投入,对库区实行生态补偿、对口支援等一系列扶持措施,省、市政府都设立有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市南水北调新建蔬菜基地项目资金1.12亿元,为我县蔬菜产业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三是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鄂、渝、陕、豫毗邻区域性中心城市,县委、县政府做出打造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支撑的决定,郧县将与十堰形成产业上无缝对接,加快了“一区两带”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百公里汉江生态经济带步伐,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3、区位优势明显。

从蔬菜生长区位优势上来看,由于东南沿海地区的人力和土地资源成本较高,受夏季高温、台风灾害频繁等影响,发展蔬菜相对缓慢,夏秋缺菜时间较长;西北地区气候、生态、地理条件较差,蔬菜生产受限因素较多,市场供应季节性缺口很大,而我县正好处在南北交接地带,具备蔬菜产业化发展和外销的先决条件。随着“武银”高速、“郧十”高速、“运十”铁路、“郧十”一级路相继贯通,郧县将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交通瓶颈将被彻底打破。这为我县蔬菜产业化发展,抢占十堰城区蔬菜市场,拓展外销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

4、市场需求加大。

蔬菜是人类的基本食物来源之一,提供人体健康所必需的维生素、膳食纤维和矿物质。鲜食为主、需求量大的传统饮食习惯,对“吃好”、“营养”、“品质”和“改善结构”等诸多方面,提出了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新需求。蔬菜生产在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消费需求和提高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目前蔬菜市场供求关系上看,还存在较大缺口,可供开发的市场潜力巨大。从全市来看,按总人口350万人,人均日消费0.6公斤蔬菜计算,全年蔬菜需求量为76.6万吨;除去加工外销蔬菜及食用菌等,鲜菜自供基地12万亩,年产鲜菜37.4万吨,全市蔬菜自给率为48.8%。从十堰城区来看,按城区常住人口76.8万人、流动人口10万人,人均日消费0.6公斤蔬菜计算,年需要量19.1万吨;现有蔬菜基地面积3.05万亩(含柳陂镇和六里坪镇),蔬菜年产量13.5万吨,十堰城区蔬菜自给率为70.7%。由于十堰城区蔬菜有部分倒流到县市,城区实际自给率不足60%。

5、群众基础较好。

郧县城关为老郧阳府所在地,城郊及附近镇村有蔬菜种植的历史传统,广大农户有蔬菜种植的习惯和经验。随着国家对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和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将得到进一步激发和释放,蔬菜产业发展的动力更加强劲。蔬菜产业的发展已经在我县深入人心,是群众广泛认可的效益产业、朝阳产业、支柱产业。

6、增收潜力较大。

蔬菜生产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推广易的项目。同时,

大力发展蔬菜生产,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据测算,全县蔬菜产值超过种植业产值的三分之一、农业总产值的五分之一。种植蔬菜的收益是粮食的5.5倍、油料的5倍;净利润是粮食的10倍、油料的6倍。谭家湾镇五道岭村新建设施蔬菜基地100亩,种植的黄瓜、西红柿、辣椒、西葫芦,亩收入一季过万元,种植能手李明国亩收入突破15000元,增收效果十分显著。

二、发展现状。

我县就获全国首批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县。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建设,将蔬菜产业的发展提高到农业工作的战略主导地位,作为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力推进抓落实,蔬菜产业得到了稳步健康发展,据年报统计,,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22万亩,实现产量30万吨,产值4.75亿元。

1、生产基地有了一定规模。

按照城郊路边商品菜、深山远山高山菜、因企定产加工菜的发展要求,重点建设了柳陂镇舒家沟、高岭、挖断岗、刘家桥、史家院,青曲洪门铺、巷子口,城关菜园、堰河,安阳居峪,谭家湾十方院、五道岭,杨溪关门山,白桑秀峪沟等一批蔬菜专业村,突出抓了三大板块基地建设:一是快速建设商品供给蔬菜产业带。打造了以柳陂、青曲、谭家湾为核心的3万亩水生菜、精细菜和设施菜基地,以安阳、杨溪、城关为核心的3万亩西甜瓜基地,巩固扩大示范效益。目前全县设施菜、精细菜基地面积达6.2万亩。二是着力建设加工专用蔬菜生产区。突出辣椒、萝卜、三叶青菜、豇豆等主导品种,按照订单农业生产模式,在谭家湾、安阳、城关建设核心加工蔬菜基地0.8万亩。三是巩固开发高山反季蔬菜生产区。初步形成了以鲍峡、谭家湾为核心的万亩土豆种植区,以白桑、大柳为核心的万亩高山秋淡和山野菜种植区。

2、加工企业有了一定基础。

近年来,发展了“渝川”、“甘绿特”、“统香”3家蔬菜加工龙头企业,加工能力不断提升。十堰渝川食品有限公司已被确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加入了中国便利店大联盟。郧县源升食品有限公司与武汉源芝缘商贸有限公司以统一酸菜风味包项目为纽带,成立了“湖北统香食品有限公司”在茶店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投资1.4亿元,建设3条日产150—200万包统一酸菜风味包生产线和5万吨原料腌制池。20,3家蔬菜加工企业带动谭家湾、城关、梅铺、安阳、杨溪、青曲、白桑等7个乡镇1.2万户农民种植蔬菜0.8万亩。

3、质量监管逐步走上规范。

地方技术规程。二是严格生产管理。一方面,积极开展高毒有机磷农药专项整治,从源头严把生产投入关;另一方面,围绕茬口安排、育苗种植、病虫防治、配方施肥等技术,对菜农进行培训,指导菜农规范用药、安全采收。三是强化检测认证。全县认定无公害蔬菜基地10.2万亩,建立了蔬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加工企业检测制度,坚持每月抽查100个样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7%。新增认证了泡辣椒、老鸭汤炖料(酸萝卜)、红油豇豆3个绿色蔬菜品牌和番茄、黄瓜2个无公害蔬菜品牌。“武当红”泡菜荣获“湖北十大名菜”称号,被评为“最受网民喜爱产品”。

4、示范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一是培养科技示范户。去年,农业局筹资30万元,选派30名技术指导员进驻30个村,采取集中培训、入户指导和物化补贴等有效方式,在每个重点村培养10户科技示范户,共培养科技示范户300户,带动6000多户农民种植蔬菜。二是培育合作组织。全县已登记注册柳陂镇柳绿、川绿,青曲镇洪绿、谭家湾镇绿野等蔬菜专业合作组织20多家,与寿康、武商、京华、丰融、太和医院等超市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供销合作关系。柳陂镇作为寿康、京华超市蔬菜直采基地,年直供直销十堰城区蔬菜6万多吨。三是培植产销大户。县农业局、蔬菜办筹资80万元,采取以膜代补、以种代补、以肥代补形式,扶持狄永虎、朱春芳等10多家种植大户发展壮大,涌现出了一大批种植大户、营销大户典型,发挥了行之有效的示范带动作用。

5、产业发展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资金整合机制。县委、县政府采取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多级联动的办法,整合项目资金余万元,优先安排在柳陂、青曲等蔬菜主产乡镇,进行坡改梯和水、路、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土地流转机制。柳陂、安阳结合南水北调淹没区土地的利用和管理,采取招租的方式,推进蔬菜规模化种植。城关、青曲实行“政府买单出地租、业主开发建基地、农民务工种蔬菜、转变方式促发展”模式,推进土地流转,推动产业基地建设。目前,全县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发展蔬菜面积达到2000余亩。三是政策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县乡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科技工作人员创办或领办产业基地,参与蔬菜产业化开发。2012年,县财政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在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各项优惠政策的激励下,目前全县已有100余名干部和下岗失业人员、乡镇转体单位职工投资兴办产业基地或农产品加工企业。青曲镇引进4位生产技术能人承包100多亩大棚基地,单季亩均效益3500元。

三、主要问题。

我县的蔬菜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市场供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市委、县委的要求、广大群众的需求和全省蔬菜生产大县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也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提速复建任务艰巨。

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蓄水后,将淹没我县2.3万亩蔬菜基地,尤其是柳陂镇、城关的8000多亩精细蔬菜基地将被淹没,同时,柳陂、杨溪、安阳、城关、谭家湾、青曲等乡镇大量年富力强、懂经营、有技术的种菜能人、运销大户移居到江汉平原,给我县蔬菜产销体系连接造成极大的损失,保障供应和复建基地的任务十分紧迫,加强老蔬菜基地管理的任务也十分艰巨。

2、产业块头不够大。

在蔬菜生产方面,仍然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即:生产常规蔬菜品种的多、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的多、满足自种自食蔬菜的多,生产优质特色蔬菜的少、生产反季节蔬菜的少、生产商品供给蔬菜的少,保障供给能力比较低,加工原料基地(规模、产出)跟不上加工企业发展需要。在蔬菜加工方面,目前已建成的三家蔬菜加工企业尚处于起步创业阶段,企业规模仍然很小,主要以“过坛”或“过池”加工为主,加工的产品比较单一,精深加工不足、不够,竞争力不强,带动农户发展蔬菜方面还停留在一般的产品购销关系层面,社会化服务功能不强,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松散,尚未与农户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经济共同体。在市场营销方面,虽然我县在城区建有6家以蔬菜销售为主的农贸市场、2家超市,各乡镇集镇也有小型分散的蔬菜交易场所,但普遍存在着规模太小、设施简陋、覆盖面窄、经营效益差等现象,产销设施依然滞后于蔬菜产业发展,以街为市、以路为集的“提篮小卖”问题仍然突出。

3、建设标准不够高。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系统能效计算分析:包括系统效率、衰减率预测、发电量、费用效益比。

3.技术经济分析。

(二)发电计量系统配置方案。

1.发电计量仪表配置示意图、仪表类型。

2.数据采集方案(记录频次、记录方式、上报)。

(三)运行、维护方案。

(四)建设条件分析。

1.场址条件。

2.电网接入。

3.环境影响。

(五)进度计划与安排。

四、技术示范方案。

(一)技术示范内容。

(二)技术示范指标。

(三)技术示范步骤。

(四)技术示范的验收考核。

五、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一)项目审批文件(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并网发电项目还需提交电力部门准许并网的意见。

(二)光伏组件、控制器、逆变器、蓄电池和跟踪设备等关键设备的检测认证报告。

(三)项目的详细融资方案,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四)系统集成商或光伏发电主要产品供应商与业主单位签订的中标协议、购销合同、工程造价文件等可以证明光伏系统总投资的有关凭证。

(五)对于新建项目,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使用许可证及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项目建设地太阳能资源及气候条件等有关材料。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将上述文件准备好后,递交市县级财政、发改、科技部门,然后再由财政向上级财政获取补贴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

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

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

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20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20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一章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条件。

1.1项目概况。

1.2项目法人概况。

1.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4主要建设条件。

1.5项目结论。

第二章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2.1建设规模。

2.2产品方案。

第三章市场分析。

3.1产品市场总量预测及国内生产力布局。

3.2市场竞争力分析及市场风险。

3.3产品目标市场定位。

第四章产品及工艺技术。

4.1产品技术来源及先进性。

4.2工艺技术来源及先进性。

4.3主要设备选型及购置方案。

第五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5.1土建工程。

5.2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5.3原辅材料及动力供应方案。

5.4环境保护、节能措施。

5.5生产安全设施。

5.6消防设施。

5.7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方案。

5.8建设期和进度安排。

第六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6.1投资估算依据和说明。

6.2总投资估算。

6.3资金筹措方案及落实情况。

第七章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7.1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28。

7.2财务评价。

7.3不确定性分析。

7.4社会效益分析。

第八章目前项目进展。

8.1项目的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8.2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8.3项目的实施进度。

第九章申请报告结论。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政资金增值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10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资金增值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1007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一月二十四日。

财政资金检查自查报告

按照绵竹市财政局文件精神,我局在近日对局内财政资金和财务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招商局局长王道彬为组长,分管财务、纪检工作的.副局长罗雪菲为副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一)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招商局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资金管理制度》《经费、物质、固定资产、票据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财务印章管理》《财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

2、财政票据专人管理,建立了台帐,年底清零并按财政票据管理要求进行注销。

3、印鉴按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财政、财务机构职能职责和岗位设置明确、完善。岗位与岗位之间形成相互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

5、监督检查机制健全。

(二)财务管理。

1、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和管理。

2、现有账户按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无违规开设账户现象。坚持每月对账制度落实有效。

(三)资金管理。

1、财政资金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和实用;

2、财政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按照要求科学、规范和完善;

3、财政资金审核到位,资料齐全、完善。

4、无财政自己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现象。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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