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儿园安全大排查方案(实用14篇)

时间:2023-11-22 14:41:33 作者:LZ文人

一个好的计划书应该具备目标明确、可行性高、时间安排合理等特点。在编写计划书时,参考范文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范文。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关于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要求,切实解决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根据济南市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印发济南市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1),制定本方案。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校园消防安全问题,全面提高我区各级各类学校火灾防控能力,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学校、区委党校等。

(一)对没有依法履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工程项目,如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已经审查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组织消防安全评估,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三)对未按消防和防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按原消防和防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四)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工程项目,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经消防安全评估合格后,满足安全使用条件并提供涉及消防有关竣工图纸,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按建造时的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六)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限。

(一)整治安排

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分类整治、全面彻底的原则,将全区需要进行整治的学校分为两大类,分别按整治内容要求进行整治。

第一类:近3年投入使用的学校(幼儿园)。主要包括南湖中学、纬四路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综合实验楼、济北小学扩建项目、永康街小学、第二实验中学教学楼扩建、闻韶中学及区兴隆街小学扩建项目、区第一实验幼儿园、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区第三实验幼儿园、力高实验幼儿园、鸿源实验幼儿园、永康街幼儿园等。

采取如下整治措施:

1.按建造时的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

2.对部分手续不全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对今年开学的学校(幼儿园)进行校舍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安全检测,鉴定检测合格后开学(园)。

4.各学校对未经消防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

第二类:1998年9月1日后规划建设、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筑物。按建造时的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分类进行整治:

1.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2.对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工程项目,如消防设计文件已经施工图审查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组织消防安全评估,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4.对未按消防和防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按原消防和防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5.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工程项目,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经消防安全评估合格后,满足安全使用条件并提供涉及消防有关竣工图纸,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6.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限。

(二)工作分工

在区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协调下,为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特分工如下:

区发展和改革局: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研究制定补办相关手续或证明文件的具体办法,对各有关学校整改落实后的审核验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导各有关学校全面清查学校消防安全和抗震设防存在的问题,建立“一校一册”问题台账;组织各学校限期进行验收,委托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督促建设单位和学校开展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督促开展问题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区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预算和落实,校园消防安全整改资金预算的审批和落实,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自然资源局:研究制定补办相关手续或证明文件的具体办法,加快规划、土地划拨等手续办理,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研究制定补办相关手续或证明文件的具体办法,对各有关学校整改落实后的审核验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城市管理局:研究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加快落实处罚意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最低标准进行处罚,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馈。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学校做好防震安全评估,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时限。负责督促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制定验收技术支持,指导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学校制定消防预案,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研究制定补办相关手续或证明文件的具体办法,研究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开辟快捷绿色审批通道,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制定验收技术支持政策,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指导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学校制定消防预案,明确专人常驻工作小组。

20xx年8月下旬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20xx年9月10日前)

开展全方位的动员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住建部门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9月12日前,组织力量切实摸清我区校园消防安全和抗震设防状况,填写《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和《校园抗震设防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区工作专班派出检查组,对各个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做好迎接省市专班督查验收各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认真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班,抽调专门力量在区教育和体育局集中办公,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强化责任追究。将整治责任落实到每一所学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并启动问责机制。

(四)遵守保密纪律。压实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规定,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只做不说”,不宣传、不报道,严格落实“十不准”保密要求,加强对工作专班人员保密教育,人人签订保密协议,坚决防止发生舆情事件。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的通知》(六教明电〔20xx〕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含托幼机构,下同)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对象: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二)排查整改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全面排查整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学校楼梯、通道、围墙、交通出行、食品卫生、预防煤气(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预防滑冰溺水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安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学校道路、楼道、围墙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学校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通过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检查各校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本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站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和日常督促调度工作。局党委成员按照各自联系的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1月21日。教育局制定全县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1月21日至2月28日。

1、各学校要制定方案(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于1月28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组织本地、本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

2、各学校要对20xx年以来排查整改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销案验收工作。

3、1月20日至2月10日,党委成员对联系的学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一次督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从3月1日至3月31日。

1、各学校要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整改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基础教育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跟踪督办;凡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调度和监控,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按期完成,不走过场、不留后患。

2、各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一)高度重视。抓好学校安全,事关生命、事关稳定大局。安全工作抓不好,会直接影响教育系统的稳定发展。各学校要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抓好抓实中小学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人人都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督查。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督查力度,适时召开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各校要坚持把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教育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责任问责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管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教职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安全排查方案精彩例文

为了确保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保障在园幼儿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本文是幼儿园的安全排查方案,仅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工作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教育办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无小事、幼儿安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以维护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宗旨,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贯彻幼儿园各项措施,不断推进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推动幼儿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主体监管责任的落实,完善幼儿园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使幼儿园成为幼儿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5日)。

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安排有序、教育到位。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6日至8月30日)。

放暑假前及放暑假期间,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行动,要认真做好校舍安全维护,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的检验修维,对园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认真的检查改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梳理完善学校各项安全。

规章制度。

;配备购置或升级改造学校“三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做到不漏掉任何部位,不放过任何死角,重大隐患挂账督办。

在秋季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以确保校园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以后)。

幼儿园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五、工作重点。

1、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及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情况进行排查。

2、校舍、教学设施器材、饮用水设施等硬件安全隐患。

3、学校所处地质环境安全隐患,学生雨季汛期防溺水、防洪、防雹、防雷电、防泥石流、防地质塌陷安全教育情况。

3、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学生上下学交通教育情况,自有车辆和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输电线路安全等。

5、教职员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维护学生权益中的问题等。

20xx年3月26日,我园接沾化县教育局转发的《滨州市。

一、工作目标。

全园师生要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端正思想,统一认识,更好地推动我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各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控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确保我园的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学习和教育环境。

为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落实,进一步理顺关系,分清职责,更好地完成这次安全工作大检查,成立张王幼儿园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孙玉锋。

副组长:杨金岭。

孙婧。

徐艳丽。

成员:吴双双张玉芳马志艳。

职责:领导小组对我园安全大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重。

三、检查时间。

自3月20日始至4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采取学校自查自纠、县(区)全面普查、市级重点检查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我园根据安全工作大检查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组织安全自查和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保障我园安全。

(二)迎接县全面普查阶段。(4月1日至4月11日)。

不仅要检查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设施设备、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方面,更要对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迎接市级重点检查阶段。(4月14日至4月18日)市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高中1所,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

四、自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1.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情况。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原则,出台专门文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保障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形成会议纪要;主要领导专题调研、带队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有图片或影像资料、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资料。

3.我园落实幼儿园安全管理“一岗双责”情况。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出台专门文件,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1.落实保安聘用培训制度。我园要按照《滨州市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细则》(滨综治办„20xx‟6号)规定,建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保安员,从公安机关许可的保安公司聘用持有《保安员证》的保安员,并配合公安部门、保安公司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2.落实门卫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幼儿园门口登记制度、保安巡逻值班制度等。

3.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园门口要有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及保安在岗维持秩序。

4.落实安保器械配备制度。警棍、钢叉、手电筒、值班电话、巡逻自行车、电子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等安保器械、工具、设施要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5.落实幼儿园防暴演练制度。每学期幼儿园要组织一次防暴演练,并邀请公安部门现场点评指导。

(三)食堂卫生、药品、饮用水及小卖部安全检查。

1.落实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制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放心食堂”工程的要求,根据以县为主的原则,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米、面、肉、油、蛋等)集中采购,并建立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3.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如食堂管理责任制度、原材料索证检验制度、入库分类登记存放制度、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饭菜加工规范制度、学生就餐教育制度、食堂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

4.落实检查监督制度。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

5.落实食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度。针对集体中毒、学生打架斗殴等易发事件制定具体详实的。

应急预案。

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演练。

6.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部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

7.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出台完善落实具体文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

8.落实学校(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学生健康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教体艺厅„20xx‟2号)的管理要求。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强化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

9.落实应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饮用水供应商准入制度、索证制度、检验检疫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10.落实学校(幼儿园)小卖部管理制度。建立小卖部准入制度、日常监管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交通安全检查。

1.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各县(区)政府落实市政府《滨州市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地方实际,出台具体管理办法。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校车运行线路规范建设制度、校车使用许可证审批制度、校车公司管理常规制度、学校校车管理常规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全程责任“三段式”无缝衔接制度(家长负责从家到校车站点、校车公司负责从上车到下车、学校负责从站点到校门口时段的学生安全)、校车安全检查制度、校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

2.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生及学生家长不乘坐无牌无证、违法载人及超载车辆等。

3.落实违法接送学生车辆查处制度。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查处违法接送学生车辆活动。

4.落实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报备制度。学校组织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做好安全预案,配备相应的安全保障人员,在向主管部门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消防安全检查。

1.落实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部门对消防设施配备的要求,配足配齐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按时进行设施检查检测,确保设备、设施保持完好工作状态。对学校(幼儿园)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学校出租房屋的管理。

2.落实规范消防安全疏散制度。严禁在学生活动室、宿舍安全通道内堆放杂物,教职工的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要依据建筑设计和消防部门提出的要求设计安全疏散通道,并确保正常使用;每间活动室、办公室、功能室、会议室、学生宿舍,都要悬挂标明房间所在位置及疏散通道方向的示意图,楼道内要按照要求设置紧急疏散标志、配备应急灯。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

3.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教育课程,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幼儿园定期检查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损坏的照明设备和老化的线路要及时更换,重点检查锅炉、燃气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设施,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聚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校舍安全检查。

对幼儿园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七)集体活动安全检查。

幼儿园开展大型集会活动,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组织实施。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八)安全管理制度检查。

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检查报告、隐患排查、档案管理等制度是否完善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保障在园幼儿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要位置,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师生安全、校园平安。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形成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的自检自查,确保幼儿与教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我园各班级开展各方面的安全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具体如下:

a、消防安全。

2、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摆放位置是否合理。

3、是否有疏散标志,疏散标志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4、是否有应急灯,应急灯能否正常工作。

5、煤气管道、用具是否做到定期检查,防泄露措施是否完善。

6、是否有消防疏散通道,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7、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能否随时发挥作用。

8、食堂、锅炉房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9、相关人员能否熟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10、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11、乱搭乱接电线现象。

b、交通安全:。

1.幼儿园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向相关部门报告要求进行整治。

c、食堂及食品安全。

1、食品卫生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食堂食品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3、食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

4、食堂整体环境和餐具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

6、食堂建筑、设备和环境是否符合卫生及安全(包括用电、用火、用水、用汽等)标准及有关要求。

7、疫病防治措施到位。

d、校舍及建筑工地安全。

安全设施。

2、房屋的结构安全和电路安全。

3、园内施工项目是否有安全隔离设置。

4、园内道路、校舍楼道、走廊有无照明设施。

e、用电安全。

1、园内电网铺设及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2、灯具开关、插座是否工作正常,有无裸露、打火现象。

3、线路有无老化现象。

4、灯具悬挂是否牢固,有无随时脱落可能。

5、线路有无超载现象。

6、线路是否混乱,有无私拉乱扯现象。

7、教室、办公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8、是否有为校外单位或个人转供电行为。

f、教学设施安全。

1、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锋利坚硬部位和松动断裂现象。

1、楼道、走廊及其他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及时维护并一直处于正常状态。

2、幼儿集中上下楼时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

3、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坚固。

1、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2.实行专人管理;。

3.存放地点安全;。

4.定期实行检查;。

5.使用登记情况。

i.安全教育情况。

1、安全教育是否纳入课堂教学,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有效。

2、是否坚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3、每年是否有定期的安全自救演练,教职工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4、教职工是否了解和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1.幼儿园周边有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2.幼儿园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六、工作要求。

切实落实责任,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突出重点,迅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留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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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缺失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27号)和《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区安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际,落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一)治理重点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

(二)重点治理内容及标准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2019〕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园内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现就排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通知后,马上召开了幼儿园班子会议,对通知精神做了具体传达,园长亲自部署,组织保教处、总务后勤处、灶务处等部室主管领导对院内校舍设施、食品卫生、消防安全、门卫、校园保卫、幼儿入离园、班级幼儿安全管护、教育等各方面安全工作逐一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对在排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随时建立了安全台帐,现场议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切实做到了检查发现一处,整改一个,放心一个。经排查认定,我园存在:

1、岗亭采用彩钢板搭建(夹心泡沫)30㎡;

2、文体活动室一层,屋顶采用彩钢板置顶(夹心泡沫)100㎡;

3、员工消防培训记录不完善;

4、部分电器线路敷设凌乱,为穿管;

5、文体活动室未配置安全出口标准;

6、文体活动室未配置消防应急灯;

7、干粉灭火器配置数量过少。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当即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落实了整改责任人,确保在两周内全面解决存在的问题。

1、岗亭改建为砖混结构的二层房屋;

3、员工消防培训记录已按要求整理完善;

4、对部分电器线路敷设凌乱现已改为线盒;

5、文体活动室配置安全出口标准;

6、文体活动室原本有配置消防应急灯现位置清晰可见;

7、干粉灭火器配置数量按规定已增多。

安全无小事,我们将牢固树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意识,长期做到随时随地排除安全隐患,进行有效预防,将安全工作纳入每天工作的重要日程,为全力创建“平安幼儿园”不断努力!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幼儿园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幼儿园和教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为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2.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等管理制度。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是否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警示标志。

6.是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9.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10.电器产品等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本次整治行动从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3月中旬,为期1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阶段(即日起—2月17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工作部署会。

2.排查阶段(2月18日—2月28日)。对照工作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逐一整改销号。

3.整治阶段(3月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春季开学前全部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确保春季安全开学。

4.总结阶段(3月11日—3月15日)。各乡镇中心小学及幼儿园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幼儿园消防安全治理常态机制。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中心小学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有力举措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工作,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安全。

2.加强部门协作。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加强沟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督促幼儿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确保排查质量。各幼儿园要按照“不漏一园,不漏一处”工作要求,做到治理全覆盖、不遗漏。各幼儿园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确保幼儿园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4.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加强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排查工作不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乡镇中心小学于3月9日前将乡镇整治情况书面材料报县级对应单位。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按照文件的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忠刚 校 长

副组长:张良顺 副校长

成 员:各班主任

1、对校园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的各室及教学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学校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学校教师宿舍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5年3月10至2015年6月29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整治阶段。制定具体的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学校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

(三)总结阶段。排查后对本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 达到 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 “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

为迅速贯彻县委、县政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平安,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及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作的统筹推进。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徐锐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安稳股樊志江同志担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并定期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协调推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一)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1.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县教育局立即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针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实验室、图书馆、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围绕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用火用电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认真落实“七个一”工作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开展自查自改。

2.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全面收集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指导自查隐患整改。要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要求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针对性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隐患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检查,督促落实“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进行梳理,查找突出的火灾风险隐患。针对疑难问题,要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指导学校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二)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工作

1.建立管理处置“两个团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结合单位实际,梳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和应急处置团队,整合两个团队的人员结构、工作职责,上墙挂牌运行。建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学校安全的副职领导)及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团队,负责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及微型消防站队员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团队,负责本校应急处置、通信联络、疏散引导及安全防护救护等工作。

2.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逐级签订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状,推进责任制落实。依托“两个团队”定期分析管理和处置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措施,推进工作职责落实,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构建火灾风险校园预警监测体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消防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水平。要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值班值守、巡查检查、视频监控、电气火灾监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情况纳入南宁市城市火灾风险预警管控中心,开展信息化监管并督导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接入的组织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接入各项准备,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为接入提供技术支持。

4.建强用好学校微型消防站。对标广西地方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db45/t2018-2019),在原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建设基础上,配齐人员、器材、装备,建强学校微型消防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针对性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县教育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指导辖区中小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防灭火队伍培训,提升队伍消防工作水平。

(三)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专项行动

1.开展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实训。中小学校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写计划安排表,利用县消防科普教育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要结合开学入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2.选派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推行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制度。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消防安全辅导员原则上由消防救援机构选派的防火监督干部、消防救援站干部、骨干消防员或骨干文员担任,选派的人员可兼任2~3所学校辅导员,由中小学校、幼儿园颁发聘书。学校消防安全辅导员要每季度深入校园,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志愿者公益宣传活动。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在中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团体。引导在校师生及工作人员按照“知情、自愿”原则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通过志愿者引领,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对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基地化实训培训,利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提高志愿者队伍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4.开设消防知识培训课程。将消防安全课程纳入每学期课程安排,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力贯彻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所“五个落实”,确保每学期消防知识教育课开设不少于4课时。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幼儿园重点对火灾进行启蒙认知;小学重点认识火灾危险性、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初中、高中重点掌握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高中还要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聘请有消防培训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开展系统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5.布置暑假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围绕“关注身边消防安全隐患,构建和谐家庭环境”布置一次家庭消防作业(参考附件7)。作业应以“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打通生命通道”“校外培训机构的火灾隐患”等内容为主。作业具体要求、模板和视频可关注“南宁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向师生发放。通过完成作业,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共同提高家庭全体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联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细化完善职责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将工作方案下发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达标验收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责任;部署推进专项行动。组织三年级至九年级班级制定实训计划,填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实训计划表(附件1),分别报送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推荐部分学校到县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训。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登记,明确整改期限,及时动态更新,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每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格式上报县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完成“两个团队”的组建,立足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严格开展自我管理、自主管理。

(三)排查整治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消防救援机构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依托专项整治办公室平台,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联合检查排查,利用警示、约谈、罚款、查封、拘留、三停、取缔等法律手段,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督促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推进整改。每月25日前将工作情况按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格式上报市、县两级专项工作办公室。

(四)达标创建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县教育局要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按县级1个的标准组织遴选一批消防安全标杆示范学校,每月填写并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借鉴达标示范学校经验做法,深入推进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本地学校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由县专项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桂公通〔2016〕320号)全面开展验收;县专项工作办公室对我县考评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教育局和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有效举措,健全完善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认清消防安全与校园安全的重要关系,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教育、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推进,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合力推动工作落实,适时召开联席会、沟通会、推进会,通报本地工作完成情况,建立信息互通和联合监管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适时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通报,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工作整改。

(三)加强反馈,及时上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单位(乡镇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小学、幼儿园)材料报送,于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2021年上林县消防科普实训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1)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8月17日起,每月25日上报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附件2)、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附件3)、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登记表(附件4)、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附件5)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同时,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12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方式,联系人:县消防救援大队徐锐,联系电话: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证全园教职员工及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在文件精神为依据,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一)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园内及周边环境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园舍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教室、办公室、师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水电气、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3、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4、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园内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索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5、对幼儿园内日常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园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6、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构是否健全。

7、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机构、人员、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防护设施、门卫人员年龄、身体情况等。

8、对高危人群进行排查。重点是幼儿家长中心理或身体上有缺限的人,如离异父母中有神智不清的、扬言要报复单位的人员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到全面排查、定期排查、边排查边治理。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单位治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对于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对于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以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设施,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组织,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责任体系。努力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师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畅通信息,及时统计报告。全园内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五)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致力于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六)具体规定

1.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一为固定的安全隐患检查自查日。主要内容是进行对教室、办公室、食堂、运动场、宿舍、电器设备、线路(插座)、水管、灭火器、课桌椅、门、窗、电风扇、日光灯、运动场、校园的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一为固定的安全隐患检查自查日。各负责人必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填写有关纪录,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以及需要整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在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一下午5:00时前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在每月的第四周的星期三下午5:00时前向园长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3.园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存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要进行跟踪、纪录、结论、建档。

4.幼儿园每月要出版一期"安全简报",内容包括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通报;安全知识教育、疾病防控、安全漫画、安全讲座、安全文明文章、图片等。

5.分管责任人名单:(略)

幼儿园安全排查方案精彩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认真组织实施,制订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玉阳幼儿园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检查,我们发现仍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

1、综合楼施工处后门为开放式,隔离墙高度不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及防雷设施还有待健全。

3、个别班级卫生间有漏水现象。

4.中班及大大班教室里面灯管已坏,樱桃班电线线路有故障,芒果班走廊栏杆螺丝松动。

5.全园各班经过班级检查木制桌、椅、床部分有松动现象,需要修理。

6.操场草坪有杂草。

7.操场秋千螺丝生锈,松动,修要更换修理。

8、幼儿园大门前放学期间道路狭窄,易出现拥堵现象。

针对以上相关情况,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加强整改,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领导和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我园认真组织全园师生学习安全常识及制度,并吸取近期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训,特别是针对当前幼儿园药品管理,食品安全等情况,我园制定了相关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2、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我园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区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全员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食物中毒、保护身体、性教育、心理健康、疫情、交通等安全事故的教育以及应对洪水、火灾、雷电、暴力、拐骗等突发事件的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宣传预防传染病常识,不断提高师生的防控意识,切实增强了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加强幼儿园与社会各部门及家庭的联系工作。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孩子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幼儿校外安全工作,家长会、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并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幼儿园大门口前公路上车辆很多,我们在两处显眼地方设立了明显的安全标识,并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要求接送学生必须手牵手送至大门内。

4、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幼儿园建立领导安全巡视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周领导带领值周教师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各位教师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并与教师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

三、今后的工作。

幼儿园上下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时时有监控、天天有督办、月月有检查的良好局面。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园安全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改工作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认真分析和勇于正视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治安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搞好幼儿园安全和治安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师生在园内生活、学习和工作,安全工作任务极为艰巨,社会关注程度十分集中,绝不能有任何的松懈和疏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必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顺和建构学校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做到环环相扣,点点相连,密而不繁,疏而不漏,确保万无一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也必须具有高度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事事安全第一,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整治卓有成效。

(二)针对安全排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修理工作。

1、对于安全隐患极大的施工后门未安装及隔离墙太矮问题,因客观原因园内无法自行解决,我园已多次对施工方提出改进意见,也就此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

2、早晚离园的交通拥挤现象,我园现采用分时段分班级放学的办法得到缓解。

3、园内硬件维修分批于每周六、周日完成。

4、草坪杂草已清理。

(三)、强化饮食卫生。

1、是必须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意识。要利用校内各种宣传阵地定期刊发播报有关饮食卫生安全的信息,要通过教师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使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2、是必须建立台帐,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购销台帐制度。食品购销情况直接关系到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应该严把食品采购索证关,严防伪劣、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及时建立食品购销台帐,保证食品安全问题有据可查。

3、是必须坚持督查,进一步做好饮食卫生每日检查制度。对于学校的饮食卫生问题要常抓不懈,坚持做好每日检查制度。

(四)、强化疾病防控。

1、要加强晨检,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蔓延。开学来,学校严防甲型h7n9传染病,加强晨检和疫情的报告。

2、要加强消毒、通风,切断传播途径。要选择合适的时间加强消毒,降低病菌的存活时间和密度,切断传播途径。

1、要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人身伤害。

2、要教育幼儿不乘坐超载车、不合格车辆、农用车、三轮车。

3、要做好监督工作,

(六)、强化治安安全。

1、要做好幼儿园封闭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

2、要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我园、师生财产人身安全。

3、要加强对幼儿遵纪守法教育,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严防家长来园闹事事件的发生。

4、制定了反恐反暴预案机制,及时与分管片警联系,取得配合,预备开展相关的安全演练。在园内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工作会议,加强全园教职工、家长、幼儿的自我防护意识,杜绝突发以外事故的发生。

(七)、强化目标责任。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幼儿安全责任制。

(八)、强化师德师风。教师注意为人师表,注意语言文明,不辱骂学生,不体罚孩子,教育幼儿注意方式方法。教师要了解幼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对班级中有些能力差的幼儿,要加强疏导。

律教育和卫生健康教育,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要求行管及安全员多下班级,多接触幼儿,了解幼儿,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早处理。教育幼儿做到:

1是严禁攀坐防护栏,不得在楼层的楼梯或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以防跌倒、摔伤;早操、游戏课以及户亲爱活动时不要拥挤,推搡,以防发生踩踏事故。

2是不摸、不动灭火器材、电线、各种开关;为防止火灾和意外事故,除实验外,所有教室及其他场所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明火。

3是严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出入幼儿园门步行,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外逗留。

4保护自己的身体,免受伤害。

5保持乐观开朗的性格,不开心的事及时向老师倾述。

6、具有防骗、防拐、防性侵、防暴力意识,发生意外及时告诉家长及老师。综上所述,我园在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为幼儿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条件和环境,是我们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向管理要安全,向道德要安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到认识再升华、责任再增强、作风再转变、措施再到位,上下一心、左右联动,深化整治、扎实工作,确保我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安良好。

幼儿园安全排查方案精彩

为贯彻落实裕民县教育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按照县教育局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出如下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重要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围绕降事故、保平安、促和谐,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幼儿园的安全主体责任和县教育局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幼儿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教师和幼儿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学生护送、学校食堂、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消防安全、教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校园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检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2、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工作人员各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学生接送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校门口学生上下学时门卫是否在岗。

2、查看教师有无不到岗护送情况。

(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食堂卫生工作;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4、检查有无发生食物中毒。

(四)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医疗设施配置情况;学校配备体温表、消毒液、消毒器具等。

2、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3、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4、随时查看各班晨检、午检记录,是否按时晨、午检。

(五)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玩具、教学用具、旗杆、校园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幼儿园、食堂、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等。

1、检查开展安全教育情况;是否有安全教育讲座记录。

2、检查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教育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周边环境整治。

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地方等安全隐患。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部领导批示以及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护卫天使行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市公安局、教育局决定自10月20日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学生接送车辆排查和检验。

10月底前,各县区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安监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公司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交警大队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要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09)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09),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

各县区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要组织到辖区交警大队、中队接受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各县公安要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上下学期间,要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要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还要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要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营运,并要求补办校车标牌。

(四)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及时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校车。

(五)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生接送车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要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公安部门要定期汇总校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学校采取管理措施;要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级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协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开展好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争取支持,加强配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农机、工商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整治力度。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对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上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市,省级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开展集中督导工作,帮助查找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县区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从10月20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工作报表,每月25日报送月工作小结,12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幼儿园冬季安全排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开展一次以校舍危房、教学设施、用电用火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为期四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特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学校(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发挥学校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经过加强管理和集中整治,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措施,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一)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教室、仓库、图书室、实验室、厕所及其它房屋)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栏杆、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无能力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2、用电、用火安全。

(1)按要求对电力设施加强管理,校园内电网等基础设施要符合安全标准,要有严禁学生违章使用电器制度。

(2)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3)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中心校。

3、内保工作。

(1)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2)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3)加强值日值宿,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空值。

(4)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制。

4、消防安全。

(1)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值宿室、危险化学品保管室、木结构房屋等。

(2)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消防器材(防火锹、钩、桶、管)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3)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4)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1)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由交警部门认可的安全的交通工具。

(2)开展“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活动,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争取家长的支持。

6、饮食卫生。

(1)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3)加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上下课和放学安全。

(1)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继续落实班主任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对学生进出学校,杜绝意外事故。

(2)进行“乘车安全”、“上下学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

8、集体活动安全。严格实施集体活动审批制,凡是学校举行各类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组织集体活动。所有集体活动必须制订有效可行的安全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1、配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预防针对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解决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治理整顿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配合食品、卫生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餐厅、饮食摊点的卫生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

3、配合工商部门,重点排查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校门前非法、无照商贩占路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加强学校周边经营门店的监督管理。

4、配合电力、消防部门,加强对电力设施及电源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排查安全隐患,配齐消防设施,杜绝因乱拉乱接电线及不正当用电造成火灾,切实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

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领导坚持每天、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检查园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幼儿园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电线路是否老化;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标志是否损坏;校内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园车安全隐患。检查园车性能是否良好。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查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监督相结合。每周一升旗时要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每月必出安全宣传资料,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在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安全隐患的处理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封存、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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