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通用18篇)

时间:2023-11-26 22:57:25 作者:JQ文豪

合同期满终止通知书

本单位与你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xx项规定,决定不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请按下列第情形办理手续:

(一)请你在接到此通知后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二)因你现处,按照规定请你在该情形消失时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期满考核总结

时光荏苒,我进入绿源公司到现在,已经三年了。这期间,在公司领导和全体同事的关怀、帮助和支持下,我紧紧围绕责任这一中心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从领导、团结同事、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这一年里始终我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

一、工作基本介绍    (一)在政治学习方面,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胡-总-书-记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尤其是学习的讲话及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党性,提高了自己政治洞察力,牢固树立了自己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在自身素质提高方面,经过两年的锅炉装置学习,已经基本能掌握司炉应该掌握的知识。取得了锅炉装置高级工证和司炉证。在调度岗位的学习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困难,自己努力客服专业知识的薄弱点,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在工作作风建设方面我把严于律已,加强作风建设作为重点。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完成一项又一项工作。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他人,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坚持做到不利于公司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公司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中的不足      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学习、服务上还不够,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工作形式还在基本格式上徘徊,工作内容上缺少纵深挖掘的延伸,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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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终止通知书

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合同期满终止。

通知书。

供大家参考!

×××:

公司已于年月日收到你递交的。

辞职信。

经研究,公司同意于年月日终止与你签订的。

劳动合同。

请你务必在年月日前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公司。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先生/女士:

本单位与你于年月日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______项规定,决定不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请按下列第情形办理手续:

(一)请你在接到此通知后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二)因你现处,按照规定请你在该情形消失时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单位盖章: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保护吗?(法律)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有两种形式:(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始至终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劳动者仍留在原单位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在实践中,双方都会就工作内容、报酬、劳动纪律等进行口头约定,只是未采取法定的.合同形式。合同法规定,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事实劳动关系也应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合同,但仍然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情形,就表明合同已经续延,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法律界

合同期满终止通知书

本单位与你于__年__月__日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______项规定,决定不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请按下列第情形办理手续:

(一)请你在接到此通知后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二)因你现处,按照规定请你在该情形消失时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单位盖章:

__年__月__日。

合同期满终止通知书

因_____,公司决定于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盖章)。

__年__月__日。

签收:_____。

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期满的续签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续订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止。

二、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约定事项外,其他事项仍按照双方于 年 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张“护身符”,在劳动关系相对灵活和复杂的今天更是如此,劳动合同补偿。因为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挂名挂靠、停薪留职、自动离岗……种种“新关系”会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感到发晕。在劳动关系的变更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禁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什么样的劳动合同被解除,企业要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日前,我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文规定。

a何种情况解除、中止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单位没有岗位或者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停薪留职”期间可不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放长假”:因单位原因放长假的职工,没有岗位或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放长假”期间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长期病号”:请长期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回原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补偿》。

“哺乳期”:哺乳期内请长假的,因本人原因逾期不到岗,逾期时间不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挂名、挂靠”:这类人员没有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且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脱产学习”:经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学习期满不回单位,逾期时间不作为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

“因私出境”:归侨、归眷职工因私出境,可申请事假。去港澳地区的,假期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假期不得超过6个月,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计算,超过所限假期不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出境定居”:因获批准出境定居而中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可凭有关证明,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费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协议保留关系”:与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限期召回或者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不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限期内不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擅自离岗”:由于个人原因擅自离岗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旷工处理。对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用人单位应除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自我鉴定范文

案情简介:

李女士系某服装店的工人,自1970年起在该服装店工作,1995年6月,双方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李女士年满42岁,该服装店以李女士病假较多为由,只同意与其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李女士则提出:本人工龄较长,离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按国家规定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时,该服装店对李女士承诺:你们都是老职工,三年期满后,单位不会不管你们,到时再续。在此情况下,双方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5月,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前,该服装店通知李女士单位已由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决定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李女士续订劳动合同。李女士对此不服,于196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将原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仲裁结果:

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将原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评析:

属于上述情况而未变更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本案中李女士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且在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向该服装店提出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因此该服装店应与李女士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将原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该服装店改制后,只是变更了企业的性质,但企业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仍应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制约,该服装店认为企业改制后,没有了主管部门,董事会的权力高于一切的观点是错误的。

劳动合同期满的续签劳动合同

我们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期限届满,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请你于接到本通知后至终止劳动合同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并按工作交接终结单领取经济补偿金。

特此通知。

甲方签发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

劳动合同期满

一、案情:

原告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安徽省宣州市精方制药总厂。1997年6月3日,原宣州市人民政府(甲方)将宣州市精方制药总厂转让给该厂的全体职工(乙方),转让书第六条约定了被转让企业的职工安置方式:“甲方保留乙方原干部、职工身份,由乙方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身份代管事宜,原宣州市精方制药总厂的全体职工由乙方在组建新的企业法人后妥善安置工作……”,后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其性质转变为股份制。2000年3月原告单位更名为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张建凤原是安徽省国营青草湖农场学校教师,1994年3月调原告处工作,原告改制后,被告张建凤认购股份7000股。2000年1月1日,原告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建凤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2年12月31日。被告程崇兰原系宣城纺织厂全民合同制工人,1998年2月由原宣州市劳动部门办理职工调动手续调原告处工作,1999年1月25日,原告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程崇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2年12月31日。被告魏宏宽于1996年3月经原宣州市卫生局调入原告单位,原告改制后,被告认购股份7000股。2000年1月1日,原告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2002年12月31日。三被告合同期满后,原告分别向其下达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2003年2月起,三被告领取了失业救济金。2003年1月27日,三被告向宣城市宣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支付置换职工身份经济补偿金,同时张建凤、魏宏宽还要求原告退还7000股股金。宣州区仲裁委员会于2003年4月7日作出宣劳仲裁[2003]第0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原告一次性给付被告张建凤4116元、程崇兰3632元、魏宏宽4116元生活补助费,驳回三申诉人的其他申诉请求。原告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裁决不服,于2003年4月24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2000年5月,原告与三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3年,自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三被告向宣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置换职工身份经济补偿金等。宣州区仲裁委员会于2003年4月7日作出宣劳仲裁[2003]第0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原告一次性给付被告张建凤4116元、程崇兰3632元、魏宏宽4116元生活补助费。原告认为,原被告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原告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故请求依法驳回三被告要求给付经济补偿金的申诉请求,本案仲裁费、诉讼费由三被告负担。

三被告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庭审中辩解:1、原被告间有劳动合同,原告虽下发了终止合同的通知,但未支付经济补偿金。2、97年6月3日订立的产权转让书,确认了三被告的.身份仍为国有企业职工。3、依法律规定,原告终止与三被告的劳动关系,应该给付生活补助费。4、依据法律规定,原告未给付经济补偿金,需加付50的赔偿金。综上,原告的诉请无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

[1][2][3]。

劳动合同期满通知书

________:

您好!

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将到期。请将合同期满后你的.打算选择如下:

合同期满后,__________准备续订(终止)劳动合同。

选择后,请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此通知书交至人事部负责人。

(用人单位盖章)

___年__月__日

劳动合同期满

原告王某于3月24日到被告青岛某佛檀制品公司(以下简称佛檀公司)从事总务工作,后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自9月1日至9月1日。206月5日,原告经胶州市总工会批复担任被告处的工会主席一职(专职工会主席)。208月29日,被告向原告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宣布自年8月31日起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月平均工资为2570元。

2005年9月14日,原告王某向胶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一、由被告支付原告赔偿金6l680元;二、支付因被告提出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0560元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l0280元;三、支付违约金77100元;四、仲裁费由被告负担。该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作出胶劳仲案字(2005)第l61号裁决书,裁决:一、被告于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56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仲裁请求;三、仲裁费3764元,由原告承担3308元,被告承担456元。原告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1月26日,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0元(已扣除个人所得税428元)。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向原告下达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明确写明被告决定自2005年8月31日起解除(终止)与原告签订的5年劳动合同,违反双方所签劳动合同的约定,应按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支付原告王某经济补偿金2056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l0280元(20560元的50%)。仲裁裁决后,原告起诉前,被告已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现原告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10280元,法院予以支持。原审法院据此判决:一、被告佛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额外经济补偿金10280元;二、被告佛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王某仲裁费684元;三、驳回原告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原、被告均提起上诉。王某上诉请求佛檀公司支付其因担任工会主席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年收入两倍的赔偿金。佛檀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二审法院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工会主席主张年收入二倍的赔偿金应当是以其参加工会活动或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为前提,而王某与佛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佛檀公司认为双方合同期满不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所致。因此,王某请求法院支持其年收入二倍的赔偿金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法律规定,工会主席在任职期间,用人单位除法定事由外不能擅自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2005年9月1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但佛檀公司仍未举行换届选举,王某作为工会主席仍在任期内,佛檀公司在2005年8月29日作出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无论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均不符合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故佛檀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综上,原判并无不当,双方的上诉理由均不充分,双方的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均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针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请,结合案件事实,本案有三个焦点值得探讨。

焦点一:王某任工会主席期满未换届,此期间是否仍是“工会主席”?

因此,不能简单的认为,王某担任工会主席已经任期届满,其就不具有“工会主席”的身份了。本案认定王某在担任工会主席期满未换届的情况下仍是“工会主席”也是符合选举法的立法精神的。

焦点二:如何理解“年收入二倍赔偿金”的适用条件?

工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给予“年收入二倍的赔偿”的条件是:(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最高院在《适用工会法解释》第六条中又进一步规定,针对此类劳动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裁判用人单位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裁判用人单位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并参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请求用人单位给予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其前提条件是该当事人(或是工会工作人员)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王某请求佛檀公司支付其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必须先举证证明其是因履行工会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虽然王某在任期届满后仍具有“工会主席”身份,仍在履行工会主席的职责,但是佛檀公司并没有因为王某参加工会活动或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相反,佛檀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认为其与王某签订的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不愿意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才解除的,并且王某也认可是因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愿续签而解除这一事实。所以,王某要求佛檀公司支付其年收入二倍的赔偿不符合最高院《适用工会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其应当承担无法证明因履行工会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即该项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佛檀公司的辩解理由成立。一二审法院对此认定是正确的。

焦点三:用人单位应否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已作贡献的积累所给予的经济补偿,其数额一般与该单位工龄挂钩。

本案中,虽然王某与佛檀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05年9月1日届满,但由于王某自2000年6月5日起担任该公司工会主席(专职),依据工会法第十八条和最高院《适用工会法解释》第二条,其劳动合同期限又自动延长5年。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王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05年6月5日其工会主席任职届满时自动延长5年,因此,佛檀公司于2005年8月31日宣布与王某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仍在双方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内,在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有“个人严重过失”的情况下,佛檀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因此,佛檀公司还应当向王某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一二审对此认定是正确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合同期满

_______________与我单位签订______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特此证明。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期满通知书

________:

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将到期。请将合同期满后你的打算选择如下:

合同期满后,__________准备续订(终止)劳动合同。

选择后,请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此通知书交至人事部负责人。

(用人单位盖章)。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合同期满

我单位,身份证号码,个人电脑号,因原因于xx年xx月xx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示;。

1、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如: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

开除、除名、辞退、提前解约的主要原因一定要写清楚。

2、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

兹有______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本人签名: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期满的续签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续签合同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劳动合同内容作如下变更,并同意补充如下事项:

本续签劳动合同书一式_____份,甲方用工部门与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人事处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

乙方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期满自我鉴定范文

首先感谢您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努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公司(公司主体见最后落款)就与您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一事,特通知到您:

2.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支付您的工资至207月17日;。

4.公司将按照规定支付乙方的社会保障费用至您的合同期满终止日期;

6.希望您在离职之前配合公司共同做好下列事宜:

a)在离职前,专业细致的进行工作交接,明确交接清单;。

b)采取积极的方式和所属员工以及其他员工沟通和交流;。

c)交还公司及其关联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受聘时从公司获得的办。

d)对公司有关的所有专有信息保密。

公司:xxxxxx有限公司。

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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