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借款合同证明(汇总14篇)

时间:2023-11-20 14:58:34 作者:雨中梧 保证借款合同证明(汇总14篇)

借款合同是为了明确借贷金额、利率、期限等关键事项而制定的。如果对借款合同的写作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

保证借款合同

贷款人: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信用证:由__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个月。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________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____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保证借款合同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借款合同

借款人: (甲方)

抵押权人: (乙方)

抵押人: (丙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 的'委托借款担保合同,乙方同意为甲方 提供借款人民币 的担保业务,丙方自愿以有权处分的财产(明细见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保证,合同《民间借款抵押保证合同书范本》。上述抵押物清单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时,丙方愿意承担上述借款合同(主合同)的连带责任,为此,三方特签订本保证合同。

一、甲、丙方严格遵守履行借款合同(主合同)中的全部条款的有关约定。如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代偿能力时,保证及时通知乙方。

二、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物作价人民币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三、本项反担保金额包括借款本金,即人民币 及借款利息和为乙方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乙方允许甲方的借款到期后展期,丙方对展期后的借款本息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四、丙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无论乙方是否向甲方追偿,丙方必须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期、付款金额主动向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借款人或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对甲方和丙方均有约束力。

五、如果丙方未按乙方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乙方有权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将抵押物作价、拍卖、变卖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六、本保证合同是持续性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只要甲方在借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丙方就始终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乙方给予甲方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担保金额,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均不能解除或减少。

七、只要不增加丙方的保证金额,本保证合同不会因为甲方与乙方同意对借款合同(主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删除或因甲方与其他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八、如果乙方现时或今后持有甲方的任何其他担保,包括存单、汇票、留置权和其他抵押品,本保证合同仍然有效,并不取代、影响丙方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责任。

保证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款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及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壹仟元整,借款期间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超过___天。

乙方承诺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借款人民币壹仟元整,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计息,乙方应于每个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还该借款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就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对协议的变更,需三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乙方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为: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借款合同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3.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为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五条保证范围。

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六条保证期间。

2.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____________年。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者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_____日内寄出回执。

3.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1)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2)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4.发生前款情况应在事后日内通知乙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8.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实施赠予、借贷、出让不动产、转让股权等行为进行重大财产转移。

9.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清偿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对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内履行保证责任:

(1)乙方依主合同约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2)乙方按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或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采用下述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武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由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

保证借款合同

保证人:住所:电话:

保证人:住所:电话:

被保证人:住所:电话:

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基于对债务人借款行为的全面慎重了解,以及对担保责任的准确认识,愿意为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编号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当债务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诺:

1、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上述借款、借款发生的利息、违约金。

2、如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本人自愿为借款人清偿所有债务。保证期间,债务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监督,保证人应如实提供其财务、个人信用等有关资料。

保证期间内:如债权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履行其清偿义务。

债权人确认、债务人确认,债权、债务人已阅读以上内容,并对以上内容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本合同为《个人借款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证人,债权人各执一分。

借款保证人(签字):被保证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保证借款合同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借出约定款项,丙方根据甲方的担保申请,愿意为甲方借款提供但保。现甲、乙、丙三方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借款利率_______月。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乙方借出的本金。

第三条甲、乙、丙三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偿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乙方按照约定期限与金额向甲方提供借款。乙方应保证向甲方借出的款项_______来源合法,否则,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

四、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借款到期后乙方须以书面形式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丙方应自收到乙方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代为履行还款责任。

第四条未经三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第五条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代甲方向乙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甲方行使追偿权,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行使上述权利。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按期偿付本息导致丙方代为清偿的,丙方有权自代偿之日就代偿金额按日向甲方收取资金使用费。

资金使用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三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有关机构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可向鹤壁市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补充或修改协议为准。

第九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印刷体和手写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保证借款合同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____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____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储蓄卡,信用卡还款甲方必须办理中国xx银行____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____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保证合同

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在其相互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上的行为,其形式表现为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这种一致,不仅体现在充分发硬当事人一致意思表示的合同条款中,当事人通过特定的行为,仍可就合同事项达成一致。如《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同时约定合同须经公证方能生效。在公证之前,该合同对双方是没有约束力的,银行可以不履行放贷义务。但银行在未办理公证之前,即签订合同的当日就发放了足额贷款,表明了银行对该条款放弃的意思表示。而借款人在明知合同未经公证的情况下,接受银行发放的贷款,同样表明了其也愿意不受公证条款约束的意思表示。由此,当事人双方的行为足以表明,双方一致同意取消原先约定的合同所附加的生效条件——公证条款。借款合同实际履行的状态反映的当事人对变更原合同条款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既不需要公证,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借款合同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该行为表明被告不再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563条第二款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这种情况下,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原告的主张,要旨在于提前收回贷款,虽然表达不准确,但其解除合同、收回所欠借款本息的主张是明确,并无不当。

其二,关于保证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方式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一般作为借款合同等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但其作为合同具有独立的意志,并不完全依从与主合同。保证合同的主体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而债务人并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的行为可以影响到保证合同,如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保证人要代为履行。但保证合同并不受债务人意志的左右,即使债务人在事后不同意保证人承担责任,连带保证人仍负有代为履行的义务。

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体现在同一份书面合同上,保证合同关系体现为借款合同中附加约定的保证条款。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关于附加生效条件——公证条款,同样对保证人、被保证人(债权人)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保证合同须经公证方才生效。但该合同至今未办理公证,且未办理公证的责任在原告,所附生效的条件至今未成就,该保证合同未生效。

虽然,保证合同所约定的生效条件与借款合同所约定的生效条件相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借款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保证合同必然生效。借款合同中,当事人通过特定的行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撤销了所约定的附加生效条件。但此项合同变更是基于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并不表明保证人同意如此去变更合同约定,对保证人个人不具有约束力。银行在保证合同关系中仍然应当按照原先的约定,对合同进行公证。在位经公证的情况下,该保证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银行也就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保证合同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借款保证合同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与债权人所签订的_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3.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为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六条保证期间。

2.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____________年。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者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_____日内寄出回执。

3.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1)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2)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4.发生前款情况应在事后日内通知乙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8.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实施赠予、借贷、出让不动产、转让股权等行为进行重大财产转移。

9.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清偿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4.对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内履行保证责任:

(1)乙方依主合同约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2)乙方按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或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采用下述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武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由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保证合同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借款人:____市金磐____区康xx厂贷款人:浙江xx公司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借款保证合同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

请 作为担保人,贷款方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为了 的需要,现申请向贷款方借款 人民币(币种) 元(大写):。

第二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所涉借款利率为日 。借款时间以对应日为准(即借款日与还款日都在利息计算范围内)。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 __天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还款期限如下: 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请于还款日16:00时之前将应还借款打入贷款方指定帐户)

3:付息方式:借款利率为日 提前付息,以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第四条担保条款

1、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向保证方主张债权。

2、担保范围和期限:担保方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本金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到期后的6个月。

3、担保费用:借款人按照贷款额元的 ﹪向担保人缴纳担保费用。

第五条 各方权利与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贷款方有权利审查借款方指定用款账户现金流动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审查)。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借款人)追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a、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视为诈骗,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有权加收日5‰罚息。

b、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回借款本息,且按借款额的日5‰要求借款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订合同,但合同的顺延并不当然排除借款方按照前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结算利息,否则借款方仍要按照本条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c、如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利息,则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利息的双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d、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本息。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鄂托克旗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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