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工程合同(专业15篇)

时间:2023-11-28 11:26:04 作者:曼珠

合同协议是双方达成一致、给予承诺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如果您需要签订合同协议,但不清楚如何起草,不妨参考以下范文以及注意事项。

富民县照明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兹因乙方承建甲方的冷库安装工程,为使工程顺利进行,遵照《^v^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特制定本合同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合同价:80万元整。

4.施工时间:2011年09月01日开工至2012年06月30日前完工。

1.蒸发冷凝器、低压循环桶、贮氨器等制冷系统设备安装、电路、电柜等安装。氨冲霜系统、水冲霜系统安装。电路系统安装。库门、风幕安装。

2.制冷系统、水系统、电系统连接。各系统试压、调试、连接。

3.系统联动试机、降温。

1.按国家制冷行业安装规范安装验收。机器运转平稳,管道布局、焊接合理规范,无漏氨、漏水现象。

2.库温达到-1℃以下。

1.合同总价:80万元整。

2.工程分段付款:乙方施工人员及安装设备到甲方场地后,甲方先付乙方10万元,工程进度一半时再付30万元,工程建造完成后在支付款35万元,余下5万元作为质保金在2012年09月01日前支付给乙方。

1.甲方责任:

(1)本按装工程所用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工程所用原料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原料供应不及时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2)提供乙方安装工人的住宿。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2)工程未交付使用前,协助甲方做好保护工作。

(3)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4)该按装工程所用的工具、设备、机械均由乙方负责提供,工程试压检验所用设备器械由乙方负责。(吊车、叉车由甲方负责)。

(5)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终身维修。

(6)乙方工期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不含不可抗因素)。如因甲方电力供应和原料供应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可按实际停工时间顺延总工期。

(7)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工人2-3名。

(8)甲方冷库正式投入使用时,乙方负责免费派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导操作十天,技术人员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1)本合同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至结清工程款项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签署书面修改或增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富民县照明工程合同

发包主(全称):(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依法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二、工程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本工程预计形式日期月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有效工期天。有效日期以甲方首付工程款后,甲方基础允许施工,主钢结构材料进场日期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提供图纸标准及图纸变更单要求。

五、工程造价表。

(注本工程造价不含税费,如产生税费,由甲方承担)。

六、施工中的项目变更。

在施工中根据甲方及设计要求。工程内容响应变更,增减工程量并入工程总造价。

七、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无偿提供施工场地,做好“三通一平”,维护好施工外部环境。

(2)派人协助施工单位,监督施工质量。

(3)检查材料质量。

(4)按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

(5)水源电源接到施工场地并负责施工中所产生的费用。

(6)维护乙方施工,材料采购,装卸自主权,不受干扰。

2、乙方职责:

(1)签订合同后,按图纸、合同安排施工。

(2)如未按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立即返工,返工费用自负。

(3)严格按钢结构施工及安装规范执行,保质保量。

(4)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5)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天气或其它因素,以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八、工程总价付款方式:工程总价元整。

1、本合同的工程款支付,按本企业名称及账号汇入;如果现金支付,凭本企业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2、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当日内,按合同总造价的约%计款万元(元),预付乙方备料款。

3、工程进度款:

(1)主钢结构(钢梁、钢柱、钢架)到工地时,甲方按合同总造价款的约%计款万元(元),付乙方工程进料款。

(2)钢架梁安装完毕,安装彩瓦前再付计款万元(元)。

(3)余款待主钢结构材料进入工地后天付清。

九、工程验收及双方异议处理期限。

(一)按照双方认可的图纸要求,约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呈交验收报告。甲方接到验报告三日内,山甲乙方双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办理交接使用手续。如甲方提出有关质量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因到场整修。

(二)工程竣工后,甲方接到乙方验收报告三日内不进行验收,或擅自投入使用者,均视为该工程已验收为合格工程正式交付使用。

十、工程保修。

(1)乙方负责该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1年,保修期从乙方出示的验收报告之日算起。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维修通知三人到场维修。

(2)质量保修期满后,在维修过程中,人工费、材料费按成本费计算。

十一、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或中止,否则赔偿对方合同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该工程所有材料归乙方所有,解除合同。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工商行政部门调解仲裁;。

(2)甲乙双方可向主张权利的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

双方签字认可的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富民县照明工程合同

承租方(甲方)。

租赁方(乙方)。

根据《^v^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钢板桩打桩机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设备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若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甲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应在租赁期限之前至少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同意延长租赁期限,租赁费按承租费用的月均算。

第二条:租赁设备租金及相关费用。

2、桩机进出场费由方负责;

3、桩机维修费用由方负责。

第三条:误工及处理办法。

施工工期如因甲方或是不可抗拒原因(天气、征地)而耽误工期,所造成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机械需要修理或保养,所耽误的工期则自动从当月扣除。

第四条:司机事宜。

1、甲方为乙方桩机司机提供住宿,其他由乙方自行解决;

2、文明、安全施工,如发生人身伤亡、机械损坏,乙方自负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等不可抗拒原因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4、乙方将设备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提供设备致使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甲方有权要求。

2、本协议任一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租金的权利及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

款造成另一方的损失,需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

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报三亚市有关部门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富民县照明工程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严守合同、信誉至上为准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下列表中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的租赁物资租赁给乙方使用,其租赁数量以甲方收、发货明细表实数为准,租金计算以收、发货明细表或出库单、花码单签收时间为起止时间。

1、所租物资须按每米钢管配一套扣件进行配套。

2、赔偿费如不执行上表单价,结算时钢管可按重庆新生机电有限公司(即二^v^)销售价赔偿,损坏扣件按市场价赔偿,运费、下车费则按实际结算。

第二条乙方所租上表物资,须向甲方提供盖有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担保书)、受托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租赁物数量的多少向甲方缴纳押金元(大写:)。押金不得中途抵扣租金,不计利息,办理结算时在完清各项手续后方能退还。

第三条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乙方当时单个工程结束时间。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30天)计算,一个月及其以上的按实际天数计算,法定节假日除春节三天不计租金外,其余照计。

第四条乙方每月底必须向甲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清当月全部租金,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的各种物资,原租金、赔偿费、上下车费,乙方应按实支付。

第五条乙方对甲方出库的物资应进行当场检查验收,凡不符质量标准的物资应当场拒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按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2、乙方应在每月底前按时支付租金,反之则从次月起每天按应付租金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赔偿约定。

1、乙方不得私自转借、转租甲方物资,一经发现,其租金按原租金五倍赔偿。

2、租赁物资如有丢失或损坏(如钢管压扁、断裂、孔洞、反翘变形、扣件破裂、缺损以及改变原样物资规格、尺寸等)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物资约定赔偿价格赔偿或按归还当时的市场价赔偿。

3、租赁物资送还时,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金额向甲方赔偿一次性维修费(如除锈、清污、机油、防锈漆、人工费及原材料费等)。

4、乙方未还清所租物资前,不论使用与否,均视为在租,不能中断租金,须续算至还清甲方物资或照价全额赔偿其短少数量后为止。

第八条乙方提货或返还物资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自提或交还,其上、下车搬运费按每吨钢管元,扣件元,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其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共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更改之处需经双方签章认可,否则无效。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直至诉讼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照明工程施工的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项目的道路照明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1)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暂定为______天。

(2)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无法施工,则工期顺延。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给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施工段内的场地、通道平整畅通。

2、甲方应在乙方通知验收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标准,负担施工任务。

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乙方应保证组织工作的工人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业。

第四条、施工条件。

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条、关于工期的提前与延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保修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甲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价款与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九条、安全条款。

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10kv电力电缆埋地方式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若是第三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第三人追究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2、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照明工程施工的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甲方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实现本合同目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会所外墙泛光照明系统工程。

3、承包范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珑源一品会所外立面效果图,按照泛光照明的设计规范,结合勘查实际现场情况,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范围。

本工程的界面划分,会所照明控制箱下桩头至泛光照明全系统,包括控制装置、灯具,管、线缆、配件、支架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施工、包调试、包一次通过验收。

二、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闭口总价为人民币:xxxxx元,大写:xxxxx元整。

2、全部工程安装完成,系统调试完毕并一次通过甲方或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后14天内,甲方付至乙方工程结算金额的97%工程款。

3、质保期满后并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及无维修遗留问题后14天内,甲方无息支付乙方质保金3%。

4、合同总价中包括泛光照明(含附属配套控制装置、灯具,管、线缆、配件、支架等)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包括预埋)、脚手架、调试、管理、利润、税金、保险、验收等一切费用,工程量乙方报价已经包含所有内容,实际工程量大于报价部分,甲方不予追加报价。

三、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按国家有关泛光照明施工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保质保量。

2、工程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

四、甲方权利义务。

3、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沟通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4、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办理乙方工程结算。

6、甲方委派xxxx为甲方现场专业负责人。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需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与泛光照明相关的手续。

2、乙方须按照xxx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程实际施工状况,绘制xxxx会所泛光照明工程竣工图及资料一式四份。

3、负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满足使用要求,达到效果图基本效果。

6、负责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前应制定完整的施。

工安全制度及相应的突发事件预案,乙方在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负责按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保证工程如期完工。

7、乙方委派xxx为本工程负责人。

六、质保期服务。

质保期贰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24小时报修热线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人接听;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报修后于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证于24小时内排除故障。逾期,甲方有权委派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七、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视为乙方违约,由于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则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如施工过程中工期延误达30天及以上,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同意无条件服从并在甲方发出退场令的3日内全面清理彻底退场,并全部赔偿甲方因工期延误所带来的各项损失。所有未结的工程款项,待全面退场之后再与甲方结算。

6、因乙方质量问题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甚至造成因使用该设备造成的业主财产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灯具、控制装置、线缆等均需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相互匹配。如不合格或不匹配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如乙方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应承担全额价款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十、附件。

1、泛光照明布置图。

2、报价单。

3、效果图。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富民县照明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对其发包的鑫瑞〃学府花园工程项目资金投入不足,乙方不能按既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法得到有效的履行。现应甲方的要求,解除双方20xx年8月6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造价:万元。

二、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完成的施工项目,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结算:

1.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以现场实际施工量,套用现行的定额计算工作量,价款万元。

2.设计变更的钢筋混凝土冲钻孔桩,以20xx年月日签证5#,价款万元。

3.场地平整、1#、2#楼土方开挖、基槽清底/排水、垫层模板、管理费等,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取,共计价款万元。

4.其他签证(1#—4#楼)共计价款万元。

5.已购买进场的钢筋,按乙方的购买价款万元;钢筋吊卸费万元;已完成的钢筋制作加工费万元;钢筋检测费万元及管理费万元,共计价款万元。以上共计价款万元。

三、乙方已办理的工程意外险万元及用水保证金万元移交甲方,两款项共计万元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四、乙方已完成的部分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等器材转交甲方续用,其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1.铁皮围墙:m×万元/m=万元;。

2.砖砌围墙:m×万元/m=万元;。

3.配电室1间(含电缆万元/1条;配电箱万元/1个)万元;。

4.活动卫生间(含2座化粪池、排污管道):4间×万元/间=万元;。

5.塔吊桩基:2座×万元/座=万元;。

6.办公活动房1座万元;。

7.砼搅拌机:2台×万元/台=万元;。

8.钢筋制作加工用的机械设备5台共计万元;。

广西照明工程产品采购买卖合同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的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贰年,保质期内非出卖人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交货地为出卖人所在地,交货时间为:

第五条:本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站(港)的费用负担:。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第八条:验收的标准:按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

第九条: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买受人指定地,由买受人当场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提出。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如双方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的,传真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照明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责任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项目的道路照明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6、工程工期:

(1)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暂定为______天。

(2)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无法施工,则工期顺延。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给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施工段内的场地、通道平整畅通。

2、甲方应在乙方通知验收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款。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标准,负担施工任务。

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乙方应保证组织工作的工人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业。

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甲方负责。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10kv电力电缆埋地方式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若是第三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第三人追究责任。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2、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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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责任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项目的道路照明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1)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暂定为天。

(2)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无法施工,则工期顺延。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给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施工段内的场地、通道平整畅通。

2、甲方应在乙方通知验收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标准,负担施工任务。

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乙方应保证组织工作的工人具备相应资质,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酒后作业。

第四条、施工条件。

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条、关于工期的提前与延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保修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甲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价款与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九条、安全条款。

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10kv电力电缆埋地方式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及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若是第三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第三人追究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2、本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立面照明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照明工程。

1.2工程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

1.3施工范围:广惠街照明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60kva箱变安装、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路灯的安装,电缆的铺设,箱变与路灯电缆线的对接、敷设及安装调试。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1.6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为包干价,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外不再做任何调整。本工程固定包干价为12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

1.7工程工期: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为暂定30天。

第二条甲方责任。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3.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施工条件。

4.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4.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第五条关于工程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惭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6.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

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七条保修期的约定。

工程竣工投运后,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8.1工程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下余5%做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8.2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11.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办人:

立面照明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张家堡广场照明工程,特订立本合同。

1.合同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

施工工期。

2.1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2.2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

2.3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2.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不包含灯具采购)的承包方式。

3.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元,大写:

4.1.1合同总价款包括照明工程施工费和照明工程二次设计费。

4.1.2合同价款中照明工程二次设计费按工程总造价的4%计取。

4.2付款方式。

4.2.1施工进场两天内支付暂定工程款的30%,工程施工电缆敷设完毕支付暂定工程款的5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5%的质保金。

4.3合同价款计算:依据施工单位二次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xx》、《陕西省房屋修缮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xx》及配套文件工程类别依据三类工程取费,不计取养老保险统筹和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补贴费(计取赶工费,费用额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包括的主材价格按甲方认价计取。

4.2.7合同价款的增减: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基准。

5.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张家堡广场原来地下管网图、照明工程电气施工图(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电子版。

5.1.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1.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1.4由于工期太紧,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文件(包括图纸、变更、与工程进度有关的文件)2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确认。

5.1.5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中发生的非施工单位引起的各种问题。

5.1.6甲方按计划采购灯具,保证灯具到场时间不影响整个工程工期。

5.1.7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48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

5.2.2调试验收合格后,需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甲方人员能够达到技术上熟练操作。

5.2.3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2.4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自行隐蔽无效。

5.2.5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对现场所有其他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

6。暂停施工。

6.1当碰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12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业主代表应当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小时内未予答复,分包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2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切是不可抗拒的原因(天气、人为因数)可进行暂时停工。

7.工程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7.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资金、指令、批准、答复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7.2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7.3一天内非甲方、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4因甲方采购的灯具不能按时到施工现场,或其它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人员窝工,乙方有权索赔窝工费,同时工期顺延。

8.不可抗力。

8.1张家堡照明工程为冬季室外施工,由于天气下雨、雪等天气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8.2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而是不可预料的外界因数影响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9.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3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的费用整甲按合同的结算办法方法计价,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验收。

10.1安装工程开始前,乙方应提供主材的相关资料及材料报验单,报给甲方,甲方要在2小时内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

10.2隐蔽前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10.3灯具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作为本工程的最终质量验收。

11.工程质保期。

11.1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一年。保修期内如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派人员维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甲方支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乙方维修。因安装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11.2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以最优惠的成本价维修更换。

12.违约责任。

12.1本工程验收质量必须达到乙方承诺的合格标准。

12.2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2.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支付误工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13.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项目工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它。

14.1由于开挖路面原因移动部分苗木时,乙方请甲方代表现场确认,甲方代表同意后,乙方挖处苗木,苗木的种植工作不在乙方合同范围内,乙方不负责。

14.2乙方不负责乙方开挖的水泥路面和地板砖的修复工作。

14.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14.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照明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

1.1工程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照明工程。

1.2工程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

1.3施工范围:广惠街照明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60kva箱变安装、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路灯的安装,电缆的铺设,箱变与路灯电缆线的对接、敷设及安装调试。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1.6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为包干价,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外不再做任何调整。本工程固定包干价为12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

1.7工程工期: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为暂定30天。

3.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3.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4.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6.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惭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6.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

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工程竣工投运后,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8.1工程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下余5%做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8.2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裁判。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11.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办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照明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以双方共同遵守:

1.1工程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照明工程。

1.2工程地点: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道路。

1.3施工范围:广惠街照明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60kva箱变安装、郑州市白沙园区广惠街路灯的安装,电缆的铺设,箱变与路灯电缆线的对接、敷设及安装调试。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1.6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为包干价,一次性包死,除设计变更外不再做任何调整。本工程固定包干价为126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元整。

1.7工程工期: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为暂定30天。

3.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3.2负责协调电业局,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转移及手续的办理。

3.3在施工前,由乙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协调电业局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1做好施工前的线路测量定位,并进行复测;

4.2基坑的回填夯实,要求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及以上。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完成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6.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将按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验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惭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6.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

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予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因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协调电业局及相关部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工程竣工投运后,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保修。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8.1工程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建设单位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款的95%。下余5%做为工程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月内付清质保金。

8.2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不发生维修情况,由甲方返还乙方。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城人民法院裁判。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11.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办人:

照明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张家堡广场照明工程,特订立本合同。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

2.1开始工作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2结束工作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3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不包含灯具采购)的承包方式。

4.1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元,大写:

4.1.1合同总价款包括照明工程施工费和照明工程二次设计费。

4.1.2合同价款中照明工程二次设计费按工程总造价的4%计取。

4.2付款方式。

4.2.1施工进场两天内支付暂定工程款的30%,工程施工电缆敷设完毕支付暂定工程款的5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5%的质保金。

4.3合同价款计算:依据施工单位二次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xx》、《陕西省房屋修缮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xx》及配套文件工程类别依据三类工程取费,不计取养老保险统筹和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补贴费(计取赶工费,费用额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包括的主材价格按甲方认价计取。

4.2.7合同价款的增减: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基准。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张家堡广场原来地下管网图、照明工程电气施工图(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电子版。

5.1.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1.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1.4由于工期太紧,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文件(包括图纸、变更、与工程进度有关的文件)2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确认。

5.1.5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中发生的非施工单位引起的各种问题。

5.1.6甲方按计划采购灯具,保证灯具到场时间不影响整个工程工期。

5.1.7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48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

5.2.2调试验收合格后,需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甲方人员能够达到技术上熟练操作。

5.2.3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2.4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自行隐蔽无效。

5.2.5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对现场所有其他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

6.1当碰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12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业主代表应当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小时内未予答复,分包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2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切是不可抗拒的原因(天气、人为因数)可进行暂时停工。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7.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资金、指令、批准、答复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7.2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7.3一天内非甲方、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4因甲方采购的灯具不能按时到施工现场,或其它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人员窝工,乙方有权索赔窝工费,同时工期顺延。

8.1张家堡照明工程为冬季室外施工,由于天气下雨、雪等天气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8.2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而是不可预料的外界因数影响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3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的费用整甲按合同的结算办法方法计价,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1安装工程开始前,乙方应提供主材的相关资料及材料报验单,报给甲方,甲方要在2小时内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

10.2隐蔽前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10.3灯具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作为本工程的最终质量验收。

11.1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一年。保修期内如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派人员维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甲方支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乙方维修。因安装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11.2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以最优惠的成本价维修更换。

12.1本工程验收质量必须达到乙方承诺的合格标准。

12.2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2.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支付误工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项目工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1由于开挖路面原因移动部分苗木时,乙方请甲方代表现场确认,甲方代表同意后,乙方挖处苗木,苗木的种植工作不在乙方合同范围内,乙方不负责。

14.2乙方不负责乙方开挖的水泥路面和地板砖的修复工作。

14.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14.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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