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通用17篇)

时间:2023-11-29 20:05:48 作者:FS文字使者

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一篇文章等后对自己的思想感受和触动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表达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读后感实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字

偏见,一种自以为是且在旁人刻意的引导下不肯正视的刚愎自用。

温和,本身带有可任意对待的误解。

如,在生活相互接触的过程中,发现这个人总是笑脸盈盈,说话声音从来都不太高,提出什么请求都满口答应,轻易见不到他发脾气。那么,这时我们一般会认为这个人没脾气好相处,善良温和,我可以随时提出我的要求,逐渐地过分程度加深,直至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比他更有优越感,我比他更有社会价值,从而逐步埋没了他的存在,更有甚者,口出恶言认为这样的人不配生活在我们之中,应该早早消失。所以当有一天需要炮灰,那么,名正言顺地他就成了炮灰。那个原本温和善良的人,怀着一颗有益于他人的人被利用之后却并没有被载入史册,连在茶余饭后都无人表达怜悯之情。

不!这个正义感的人比什么时候都在意孩子身体的健康,人格的健全,无时无刻地在用自己的信念引导孩子们步入正途。哪怕,受到无数无知者的指责,误解,正义之人依然教导孩子们,我们不能有粗暴之举,告诉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我们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一下。坚信人们都是善良的,看问题一定要站在对立面去考虑,这无疑是这位正义者人生的信条,也是他宝贵的财富,高贵的人格。他无所谓孩子的外在形象怎样,他更注重孩子们健全人格的养成,他教会孩子一定要有自己的信念,那样才能心安理得不留遗憾地走完人生。

显而易见,这个正义感的人就是内心善良高贵优雅的知更鸟,致力于拯救正遭遇不公的同类,即便受到切肤的疼痛也不愿伤害别人一丁点并且奋不顾身地维护同类的利益。这是一场颠覆恶意偏见的革命,是一场艰辛的持久战,需要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更需要人们的觉悟与开悟。因为他要让人们知道,那些知更鸟只为我们唱动听的曲子,其他什么坏事都不做!

故事最后,警长一再强调那个可恶的报复者白人尤厄尔是被自己的刀子杀死的。而律师则认为是杰姆过度防卫保护杀死了尤厄尔,因为律师的信念才是知更鸟,他一定要坚持用事实真相来维护内心的知更鸟。但警长真正的用意是为怪人拉德利开脱。最后,我们没有看到杰姆醒来故事就结尾了。

警长是本书中另一只知更鸟,为了维护拉德利这只不常露面的知更鸟,拉德利杀死尤厄尔是为了拯救杰姆和斯库特这两只小小的知更鸟。但是,你知道吗,杰姆和斯库特也曾是拉德利的知更鸟,让拉德利狭小的空间里与外界有了联系,让他知道外面有人关注他并想要接近他。

如果说真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知更鸟们和尤厄尔就是本故事的例证!他们的构成让本书成为长盛不衰的经典。对于当代青年更应该保持正义感。(许瑜祺)。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作文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

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

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

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

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字

木芙蓉盛开的日子,“我们读书吧“开始了。

明明是读同一本书,我们看到的却有那么多不同。

有一个安静的女孩子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想要把这本温柔的书读给谁听。

请你看看她写的读书笔记,也许有一天,能听到她温柔的声音在读它。

“lawyers,isuppose,werechildrenonce.”

这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写在正文前的一句话。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在许多地方见人带着一丝企盼写下。但我并不知道这具体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是出自于这本书。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太多人推荐我反而不愿意去看。加上我一贯的对于“杀”这个字保持警惕,片面地觉得这是个悬疑小说(从来不看。不要谴责我,我知道我关上了世界给我打开的一扇门。)于是更不想看了。

九月底,苏菲姐在朋友圈里发起了读书小组活动,大家一起来看这本书。我也只是找了放在一边,没有特别大的动力去看,就偶尔看两三页。看书或许真的需要缘分,两三页并不能打动我,但是也没有让我想要丢下这本书,冥冥中有一种吸引力拉着我,跟我说,没事,你不需要特别喜欢,你慢慢看下去就好了。于是我从九月底一直看到了今天,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没有很多时间可以看书,只能在吃饭坐车的时候看一点。

这是一本温柔的书,怎么温柔,第一个原因就是它情节不那么紧凑,对于没时间看上的我十分仁慈,让我有空看看就很好,这让我有一种住在书里的感觉,它会说,你忙你的,常回家看看就好了。

会让人感觉温柔的,更重要是它的语言很温柔。这本书从一个九岁孩子的视角去写,一个九岁的孩子会有什么样的视角?一个似懂非懂的,充满好奇心的年纪,爱冒险,不怕生,不畏死,追寻着有趣与未知,觉醒的理智像慢慢舒张的触角,去探知所处世界的每一个细节,遇见的每一个人,听到每一件事,然后开始感受、思考、判断、反思。

已经成年的世界,有它的一套惯有的运行规则,但对于成长中的孩子,一切都是新的,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许许多多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她需要再问一遍为什么,有时候勇气来了还要去对抗一下。

这个时候,生活在她身边的父亲、管家、哥哥、伙伴、学校老师、邻居……这些与她息息相关的人,就是她所有问题的答案的出口,跟着她的好奇心,我们慢慢去了解这些人,她在成长,哥哥在成长,身边人的形象也从过去的印象中剥落,重新显现。

故事的情节并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让人感到内心一角柔软坍塌的,是梅科姆的每一个人,他们是生活在小镇里的平凡人,但每一个人心底都有自己的一个准则,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外国文学中最困难的就是辨认每一个人物,在这本书里,这根本不是一个负担,因为他们每一个人的形象都清晰无比,你会清楚地知道,这一个是谁,这就是ta会说的话,是ta会做的事。

最让我感到幸福的,是看到他们尽管是市井小民,却清楚地知道正义的所在,平日里斤斤计较不好相与,但是在正义面前他们很坚定。我想,打动我的是,我从这里能够看到独立思考和正义良知的所在,于是我在看书的时候总是充满希望。

莫迪小姐,卡波尼,泰勒法官,怪人拉德利,甚至是凶悍的杜博思太太等等等等,都让我感到很温暖,光明与黑暗界限模糊,但他们清楚地知道,面对什么,应该站在哪一边。他们不是东倒西歪没有根的人,不是屈膝折腰没有脊梁骨的人。我感到欣喜,因为“我”生活在这些人中间。

放到最后写的,是“我”的哥哥杰姆和父亲阿蒂克斯,这两个她生命中最亲近的人。

我很羡慕她能够有哥哥杰姆一起长大,他们一起恶作剧,一起玩耍,矛盾多多,但是从未改变的是他们都关爱着对方,希望对方能够好好的。在一个人冲动的时候,另一个人会拉住ta,拉不住的时候,就陪着ta一起去冒险。杰姆先斯科特(我)一步长大,看见这个男孩子从一个冲动的小孩渐渐成长为一个沉稳的少年,在斯科特的眼里,他“走了不一样的路”,这一个过程,是在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冲突事件中悄无声息得蜕变而成。在我这,杰姆的成长很大部分的推动因素在于他对父亲阿蒂克斯的爱,以及父亲对他的影响。

这个小说的核心人物,父亲阿蒂克斯。他是一个律师,起初他是一个低调不怎么特别的人,所以我一开始并没有觉得他有什么存在感。但随着孩子们闯的祸和镇上发生的事情越来越多,这个父亲的形象越来越清晰,孩子们开始在父亲的教育和莫迪小姐的讲述中慢慢了解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待人有礼,对人宽厚,他从不跟孩子们说什么是好的什么就是坏的,他只教了孩子们两件事,一是“除非你穿上那个人的鞋子,不然你不会知道那个人在想什么”,没有人可以真正的理解别人,但要尽量去理解,另一个是,不要对人心怀恶意,伤害别人的事情是绝对不允许的。

很多时候他像是个和稀泥的,这个也好,那个也好,这个没关系,那个也没事,但是最后在法庭上,在他需要为人辩护的时候,在触及底线的时候,他始终站稳了正义的那一条线,从未挪动过脚步,即便那会给他带来无尽的麻烦。在他身上责任与正义是绝对不允许推托的。

这样的人,这样的“好人”似乎是很累的,但我觉得他又是幸运的,因为他内心坚定而强大,他不需要为良知的动摇而备受折磨。

他就像一片大海,内心宽广而深远,稳稳地流动,容纳世间无数河流,心底是他人无法触及的沉静。他无声地保护着他的孩子们,无声地为自己心中的正义坚持着,又像一座沉默的大山。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会对孩子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他对孩子有要求,却也最大限度地去让他们自由生长,用他的爱去理解和包容他们,每一次他讲话,都让我觉得内心十分的平静,由此,两个孩子在成长中长出来的倒刺和因此生出的伤疤,都在他沉静的力量里渐渐被抚平。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但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的时候,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要好好回答他。千万不要编故事。孩子虽然是孩子,可他们比成人更快地发现你在回避,而这种回避只会把他们弄糊涂了。”

“阿蒂克斯,你从来没打过她。”

“我承认。到目前为止我的口头威胁还管用。杰克,她是尽量听我的话。虽然有一半的时候都达不到要求,但她努力了。”

有这样的一个父亲陪在身边成长,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看阿蒂克斯的时候,我常常也会想起我的父亲。他从未在我面前掩饰过世间的险恶,人性的扭曲,即使是很小的时候,他让我看到这些,他跟我说,这存在,这是存在的,没必要去回避,但你要去理解。他从来不跟我断言这个人怎么样那个人怎么样,只会跟我一起去试着理解,他为什么会这样做,然后我们不要心怀恶意。他会说,也许我们可以怎么做,那样会更好。他跟我说,对事不对人,人无完人,不要去对人有所要求,但对于自己,要尽力做到最好。对人对事,不要有怨气,去接受,去解决,不要乌烟瘴气。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向善。

他对我的期盼只有一个,做个好人。他对自己的要求只有一个,尽力做个好人。他说,做好人很累,但是每一次我感到累的时候,就会想,我多做一件好事,说不定就能积点福报,让我的女儿过得幸福。

此生何其有幸,成为他的女儿。

看到这一本书,同样也是一种幸运,无论什么时候,正义,爱,坚持,永远都能够给感动。这温暖,点点滴滴治愈着我,愿大家去看的时候也能够为自己找到一份安宁。

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字

很早前就听过这本书,但一直都停留在“想看”的阶段。大约一个月前看见有朋友在“微信阅读”里分享了它,才终于付之行动。看完后甚为赞同其是一本适合亲子教育的书籍,这让初为人母的我很是庆幸能遇见它。

本书的作者哈珀·李终其一生只发表过此篇令其名声大噪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让其获得1961年普利策奖。但本书带来出乎其料的盛誉,让她不堪聚光灯下的生活,从此封笔,过上了隐居的生活。

这本书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它是从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其所见所闻,从而将整个故事串联起来。故事的主线是女孩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强暴的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

读书伊始,感觉就是一个幼稚小女孩在平铺直叙她和哥哥迪尔以及小伙伴杰姆的生活日常,丝毫没有感受到本书的魅力。但是随着一次次父亲阿迪克斯出场,深深地被其吸引,这样一个父亲,堪称完美。在和子女的交流过程中,能站在平等、尊重的立场,与孩子们沟通。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这是阿迪克斯在面对女儿斯库特发牢骚时,对她说的。在很多人觉得他人的行为不可理喻时,阿迪克斯从另一个角度给了解释。每个人成长的环境不同,所以不要轻易的以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的对错。

在学校里很多人都称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纠正斯库特并告诉她这是个蔑称。而斯库特理直气壮的说“在学校里,所有人都这么叫”时,阿迪克斯的回答是“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父亲阿迪克斯就是这么一个人,有些像《追风筝的人》里父亲的行事风格,就是在大家都认为的“真理”面前,自己先揣度是否合理,合理即接受,不合理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在这里,父亲阿迪克斯再次展现了他善良的一面,虽然他不能改变大部分人对黑人歧视的观念,但至少他在引导自己的孩子学会去尊重他人。

精选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范文

《摩登家庭》第九季中大女儿海莉抱着这本书试图寻找被杀死的那只知更鸟,显然编剧只为达到喜剧效果。但书名确实很具误导性(这也是作者的聪慧之处),本书的主角不是“知更鸟”,而是像知更鸟一样的人。

2、哈珀·李以孩子视角审视、探寻梅科姆镇上发生的寻常或不寻常的事。通过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的差异化将孩子的世界与成人的世界剥离开来,孩子总归对成人世界充满好奇,比如总想引出拉德利家被禁闭二十多年的怪人。孩子会慢慢成长,成长过程中对人和事的看法不可避免会受到周围成人的影响,可以是父母亲戚,也可以是邻居街坊。立场不同导致观点不同,不可避免地孩子会通过不同渠道获取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这可能会使他们感到困惑,尤其在是非判断上。

所幸杰姆和斯库特有个有着高贵灵魂的父亲,在充满惊吓、恐慌的成长过程中让他们安然度过一个个考验,他会将自己思维方式通过小镇上发生的寻常或不寻常的事情传输给孩子,让他们知道“人人生而平等”,要接受不同人的不同立场和观点,人也不能简单地被划分为“好人”和“坏人”。哈珀·李很巧妙地通过芬奇家族两代人将孩子的世界与成人的世界融通。

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字

偏见,一种自以为是且在旁人刻意的引导下不肯正视的刚愎自用。

温和,本身带有可任意对待的误解。

如,在生活相互接触的过程中,发现这个人总是笑脸盈盈,说话声音从来都不太高,提出什么请求都满口答应,轻易见不到他发脾气。那么,这时我们一般会认为这个人没脾气好相处,善良温和,我可以随时提出我的要求,逐渐地过分程度加深,直至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比他更有优越感,我比他更有社会价值,从而逐步埋没了他的存在,更有甚者,口出恶言认为这样的人不配生活在我们之中,应该早早消失。所以当有一天需要炮灰,那么,名正言顺地他就成了炮灰。那个原本温和善良的人,怀着一颗有益于他人的人被利用之后却并没有被载入史册,连在茶余饭后都无人表达怜悯之情。

不!这个正义感的人比什么时候都在意孩子身体的健康,人格的健全,无时无刻地在用自己的信念引导孩子们步入正途。哪怕,受到无数无知者的指责,误解,正义之人依然教导孩子们,我们不能有粗暴之举,告诉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我们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一下。坚信人们都是善良的,看问题一定要站在对立面去考虑,这无疑是这位正义者人生的信条,也是他宝贵的财富,高贵的人格。他无所谓孩子的外在形象怎样,他更注重孩子们健全人格的养成,他教会孩子一定要有自己的信念,那样才能心安理得不留遗憾地走完人生。

显而易见,这个正义感的人就是内心善良高贵优雅的知更鸟,致力于拯救正遭遇不公的同类,即便受到切肤的疼痛也不愿伤害别人一丁点并且奋不顾身地维护同类的利益。这是一场颠覆恶意偏见的革命,是一场艰辛的持久战,需要巨大的勇气和智慧,更需要人们的觉悟与开悟。因为他要让人们知道,那些知更鸟只为我们唱动听的曲子,其他什么坏事都不做!

故事最后,警长一再强调那个可恶的报复者白人尤厄尔是被自己的刀子杀死的。而律师则认为是杰姆过度防卫保护杀死了尤厄尔,因为律师的信念才是知更鸟,他一定要坚持用事实真相来维护内心的知更鸟。但警长真正的用意是为怪人拉德利开脱。最后,我们没有看到杰姆醒来故事就结尾了。

警长是本书中另一只知更鸟,为了维护拉德利这只不常露面的知更鸟,拉德利杀死尤厄尔是为了拯救杰姆和斯库特这两只小小的知更鸟。但是,你知道吗,杰姆和斯库特也曾是拉德利的知更鸟,让拉德利狭小的空间里与外界有了联系,让他知道外面有人关注他并想要接近他。

如果说真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知更鸟们和尤厄尔就是本故事的例证!他们的构成让本书成为长盛不衰的经典。对于当代青年更应该保持正义感。(许瑜祺)。

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作文

寒假期间读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被这个语言平实的故事深深打动。娓娓道来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馨与力量叫人折服。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赢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奈,同时试着去理解,坏人的内心也可能无辜。

在芬奇律师的身上,我看到了父亲对孩子独特的教育方式,看到了一个善良的、纯洁的灵魂,也看到了正直不屈的脊梁。他教育孩子:“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他本身正是这样一只追求自由和平等,捍卫他人合法权利的知更鸟,尽己之力为穷人带去福泽。

无论是黑人汤姆亦或是怪人布·拉德力,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社会偏见的受害者,也是两只无辜的知更鸟。白人对黑人的偏见和种族歧视让汤姆蒙受到不白之冤,被残暴的父亲摧毁而足不出户的“布”在孩子们眼中代表了恶魔的恐怖……无辜的知更鸟太多,似乎社会都处于黑暗混沌之中,芬奇律师也向孩子们坦言:“世上有很多丑恶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够使它们远离你们,但那是不可能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有了这些天真善良的知更鸟,社会才会变得越来越和平与民主。虽然汤姆在被押往监狱的路上因为试图逃跑而被打死,这使芬奇律师践行知更鸟信念的行为受到了极大打击,但这位正义的英雄却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信念。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布”最终凭借自己的真心和善良赢得了孩子们的信任和尊敬,尽管曾受伤害,但内心的纯洁和澄澈最终让他浴血重生。

对于一个我们未接触过的人,别人的说法永远都不该成为我们衡量他的标杆,正如芬奇律师说的——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进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对那些可能被误会的知更鸟,我们应怀着公正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去保护、珍惜那些善良。

不仅仅在那个时期,当今社会生活中也有太多像“布”一样的知更鸟,被误解、被中伤、被诋毁、被炒作的善良,就像被无辜射杀的知更鸟,伴随着血和泪的蜕变,最后终将涅槃重生,成为善良的人们的心尖上的亮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

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

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

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美国作家哈珀﹒李著。故事情节简单,文字朴实,小说借助一个小女孩的口吻展开,站在孩子角度上来暴露美国南部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社会现实,种族歧视在文中体现最为明显。这是一部教育巨作,小女孩的父亲也就是小说主人公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师,他深知黑暗的社会现实,但就在这样这样的背景下,他懂得如何教育自己的两个孩子(还有小女孩的哥哥杰姆),教育非直接说教,而是潜移默化式的渗透,在让孩子认清现实世界的不公和龌龊后,坚定的引导孩子善良、正直、勇敢,这是难能可贵的。想到我们现在的诸多家庭教育,总是感觉套着枷锁一样,一种无形的绑架封固了家长的思想,孩子教育培养上功利性太强,受社会诸多因素干扰和影响,实用主义植入家长的思维进而迁移到孩子身上,孩子成了一个人肉机器,他们的灵魂已经渐渐远离了肉体,他们的品格素养无法得到正确的培养,将来长大了如何适应变化多端的.社会现实,让人很担忧。常听老人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的理解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我们作为家长更应该注重孩子个人核心素养的培育,进而塑造孩子美好一生,希望我们的的孩子将来能成为一个善良、正直,懂感恩、有主见,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人,这就是儿孙之福,也是我们所期。

世界很大,但世间很小,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转弯式思考问题,生活告诉了我们应懂取舍,懂三思而后行,学会在恰当的时刻、恰当的位置发声,发挥出蓄积体内的强力量,让自己过得舒服同时也让别人舒服。正如小说中所说“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切莫剑拔弩张,因为剑一旦出鞘易伤人。

夜是那么的静,书房里是那么的温暖,所爱之人睡的是那么沉,我的心是那么的安,一切都刚刚好。向世界道声晚安,睡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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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文章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叙述的,故事发生在梅科姆这个地方的故事,这个地方很小,邻居有怪人拉德利,莫达小姐,女主角叫斯库特,她的的妈妈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个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

斯库特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写叔叔的片段较少,只有一个圣诞节的描述,但是从文中看来叔叔达克是一个很绅士的男人,斯库特的姑姑却对她很严格,为人很刻板,认为女孩子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应该穿裙子,不应该出去乱跑等等,大部分的时间斯库特是很讨厌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库特和杰姆发生危险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时穿的牛仔裤给她穿,这个细节描述了姑姑已经慢慢的接收了斯库特原本的样子,可能她因为荣誉、面子对斯库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质上她也是关心他们两兄妹,也是真的关心阿迪克斯。

迪尔是他们的玩伴,是蕾切尔小姐家的亲戚,因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亲戚轮流抚养,每个暑假都会轮到蕾切尔小姐。因为有迪尔的存在,他们的童年才有了许多乐趣。刚开始的故事要从怪人拉德利说起。因为年轻时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亲关在家,从年轻时候就开始,拉德利后来也再没出过门,由父亲看管,后来父亲死后,由他的哥哥内森看管。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小孩子从来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尔的加入,他们就想着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来,有半夜去看却被内森当小偷拿枪打的故事,有玩轮胎玩到拉德利门口马上怕掉的故事,那时候拉德利在他们心中又神奇又可怕。但是有一个暑假,他们两兄妹上学回来的路上都会在拉德利家门前的那个树洞里发现一些吃的、零食、怀表等,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多年的`封闭是他不愿面对别人。在这里我不明白的是内森在那个夏天将这个树洞用水泥封了起来,或许是他发现了拉德利给斯库特他们送的礼物,但是仅仅只是送礼物,没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却阻挡了拉德利和孩子们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个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库特看来是一个非常恶毒的人,当他们从他门前走过,他都会用嘴恶毒的话骂他们,而阿迪克斯总是教导他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而生气,要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仅如此,还同意了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帮忙,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总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

汤姆是个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鲍姆和她的女儿诬告要侵犯他的女儿,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或许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个公正的人吧,在辩护的过程中遇到了被威胁被恐吓,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退缩,他并没有认为汤姆是个黑人对他有任何偏见,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打官司,为了避免鲍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监狱门口,最终确保了汤姆的人身安全,虽然最后汤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类似的控诉可能几分钟就已经判定黑人死罪,而这次花了几个小时几天才能判定,证明已经出现了分歧,状况已经在慢慢变好,只是汤姆在关进监狱没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诉期间,就要逃跑而被杀死了。在这场辩论中,阿迪克斯是个勇敢的人。

因为帮助黑人的事情,鲍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个能够正大光明面对冲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当小偷,在汤姆的妻子海伦工作的路上跟踪他,在杰姆和斯库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袭他们,想致他们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鲍姆想杀斯库特兄妹的时候,拉德利救了他们,鲍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无私,想把真想说出来,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长泰特说服了他,如果是这样,拉德利就要面对人们的赞美,这就会打扰他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不愿意的,经过争论,阿迪克斯妥协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有些时候为了两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实本身,当然修改后的事实只是保护了好人,惩戒了坏人。

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书,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能理解别人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同时教育他们两兄妹如果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每个人都是好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帮助邻居等各种,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来不炫耀,就算枪法很好,内心觉得动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枪不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书中描写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欢看书,正是因为读了许多书,他才有足够的知识去帮助汤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小孩子的教育从来就是言传身教的过程,越长大越明白父母对于孩子教育的意义,越长大越觉得很多东西从小就已经养成了,现在很难去改变了,所以对于我,现在也在修炼,也已经如今这个不上不小的年龄,也要修炼如何去影响到下一代,虽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变好。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这本书其实很适合当做家庭教育的一个读本,?阿蒂克斯难能可贵的是,他没有以一个成年人的立场去高高在上地对待自己的孩子,从他和斯库特的交谈中,我们很难找出那种敷衍的感觉,孩子求知欲是很强的,有的时候会让大人们无从开口回答,但是阿蒂克斯始终在想办法以一个最好的切入点来为他们的孩子解惑。

该书虽然是以孩子的口吻来讲述的但是涉及的'内容却很全面。社交、人性、种族歧视、家庭教育……从一个小事件看一个社会的缩影有时候更能直击人心,我们很容易便能从书中找出自己生活中的影子,比如阿瑟先生,亚历山德拉姑姑,雷切尔小姐他们,我们很容易从他们联想到自己身边的某个人,陌生的故事却可以给人一种真实的体会。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的感触还是颇多的,有对阿蒂克斯的钦佩、种花老奶奶积极的生活态度的佩服、也对两个孩子能有这样幸福的童年的慕艳。

小镇上所有正直的人都知道阿蒂克斯是个好人,除了那些本身就充满恶臭的人在不断地造谣,家族里的人也不尽支持。阿蒂克斯是走在思想前端的人,他主张人人平等,无论肤色和种族。所以他会让黑人卡普尼亚看护、教育两个孩子这么多年,所以他不顾一切流言蜚语去为黑人打官司,竭尽全力的去保护“那个人”的安全。

他认为“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有罪的”,知更鸟为人们歌唱,为人们除去庄稼里的害虫——就像汤姆,他只是觉得尤厄尔家的女人需要帮助。但只是因为白人女孩需要解决情感寄托,亲吻了黑人汤姆,并且这一幕被尤厄尔先生看见,为了维护白人的面子,一场恶意栽赃陷害肆意进行。法庭上,阿蒂克斯据理力争,人人都看清了真相——甚至是年幼的斯考特,但这并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陪审团依然提交了不公平的结果。

汤姆死了,两个年幼的孩子该怎样看待这件事情呢?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我相信在斯考特和杰姆心中,他们明白人不分贵贱不分种族,事情只分对错。

另一个比较触动的画面——斯考特和哥哥杰姆总是直呼父亲的姓名,这在中国大部分家庭应该是会被严厉呵斥的吧,认为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尊重如果仅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也不用多做别的什么了。

小斯考特上一年级时就认识了大量的字母和词,这并没有得到老师的赏识,反而让老师教训一通。起初读到这里我觉得老师不让家长提前教孩子认字是正确的,读到后面才知道,原来阿蒂克斯并没有刻意为之,也为老师的鲁莽行为叹息。原来阿蒂克斯读报纸时,小斯考特会自己钻进爸爸怀里去看报,久而久之自然会认识许多字母了。坐在爸爸腿上去看报纸,和爸爸分享自己的烦恼,这样的画面属实美好。

爸爸这个角色能带给孩子们的东西太多太多,教孩子成为一个正直、自信、坚强的人。希望即将成为父母的我们可以真正把孩子当做一个沟通者,能够去倾听他们的声音、去交流、去告诉他们不了解的一切。而不是简单粗暴的说:“大人的事,你少管……说了你也不懂……”

莫迪小姐是一个寡妇,每天早上穿着男人的工作服,顶着一顶草帽在自家花园中干活,等到下午五点洗完澡后,她顶着精致的透着凌然之气的美貌出现在自家门廊前欣赏着满园花色。即使一些教徒对她说,最终她和她的花都会下地狱,但这也不能妨碍她享受现在。这是一种对于生活可屈可伸的态度吧?为了自己喜欢的事物去做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别人的眼光。

莫迪小姐说:“有些人只担心来世,却从不学习今生如何过活。”——这句话是对当时刻板的教徒们的讽刺,但也在提醒着我,过好当下的生活。想要做的事情趁着年轻去做,想要穿的衣服就大胆尝试,想要学习技能就趁早、认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孩子的眼泪里藏着的是他们水晶般的童心。珍惜孩子的眼泪吧,珍惜那水晶般的童心!我们无法抗拒长大,也无法抗拒被世俗所影响,但我们可以与自己的内心不断对话,保持清醒的头脑,留住真挚的情感和朴素的道德感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以20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小镇梅岗为时代背景,全书围绕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对怪邻居的一步步认识了解的过程,以及斯科特的父亲芬奇律师毫无保留及不屈不挠地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汤姆辩护的过程两大主线进行描述。书中的三个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尔)在这桩冤案所展开的一系列事件的影响下,经历了不一样的成长。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孩子的一生。近年来,“原生家庭”一词频繁引发人们的.关注,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家庭教育对个人的成长及塑造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书中以孩子们在夏日放松玩乐为开端展开描写,斯科特,吉姆和迪尔三个小孩对于传言精神失常且从不出门的怪邻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对他抱有一定的偏见,一度称他为“眼窝深陷,牙又黄又烂,流着口水的怪物”。他们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门”作为勇气的象征外,还通过角色扮演来嘲弄可怜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亲芬奇律师却跟他们讲不要去打扰“可怜人”。在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终于明白怪人哈德尔不出门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尔的出现救了这两个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除了怪人邻居,书中还塑造了许多经典的人物从侧面衬托出父亲芬奇对孩子们的教导有方,比如他同意让黑人卡波妮教导孩子们。偏见是横在人们心中的一座大山,我们应当像芬奇律师说的那样:“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进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对事物的真伪时,我们应当小心求证,而不是以一己之见妄下定论。

可能对于从未阅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读者来说,看到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认为这可能是一桩鸟类凶杀案,但事实上,全书对知更鸟的直接描写少之又少。书中的“知更鸟”更多的是一个隐喻,暗指那些像汤姆一样被诬陷的无辜人群。怀揣正义的芬奇律师深深知道:“有一种东西是不能从众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对黑人有众多的偏见的时候,他依然义无反顾地为汤姆这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更鸟辩护着。但现实是残酷的,它并非如美丽的童话书那般,最终并没有以人们所想为结局,律师的辩护没有成功,种族偏见也没有被消除。反而,律师失败了,遭遇诬陷的汤姆依旧摆脱不了被判刑的厄运,最后在越狱的过程中被杀害。

文中最让我深有感触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故事的结尾看似是正义向邪恶的一方低头,可律师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败了吗?从小镇居民对于芬奇律师在法庭上为汤姆辩护的铿锵言辞中所流露出的神情来看,显然是没有的。他以一种切身行动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传递着正义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进行描写,实际上却是借知更鸟的啼鸣声给所有的大人们敲响警钟。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应有的样子,也同样让我们深思,在面对偏见与不公的时候,是否仍能不顾一切代价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之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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