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大全(17篇)

时间:2023-12-02 17:29:23 作者:笔舞

实施方案需要经过不断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与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回头看”暨学校消防安全视频会议精神,以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宗旨,以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回头看”暨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和防卫器械,规范门卫值班和日常管理。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内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安全保卫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以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重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及要害部位为重点,进一步深入检查、摸清学校各类事故隐患情况,不断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学校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工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切实抓好法纪和安全教育。

一要强化法纪教育,要把法制教育摆上议程、结合相关课程,开展教育,做到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当前,要突出抓好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基本道德素质为主要内容的行为准则、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教育,通过不间断的教育和引导,使广大中小学生懂得什么是合法的,可以做,什么是违法的,不能做。

二要强化安全常识教育。要广开安全教育渠道,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学段,抓住“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等契机,通过课程教学、专题活动等形式,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每周都要安排一定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要认真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六个模块”(加强中小学生预防和应对安全、预防和应对公共卫生事故、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和应对网络、信息安全事故、预防和应对影响学生安全其他事件)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开设安全知识课、举办安全专题讲座、张挂安全知识教育图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开展警民共建等活动,让广大学生掌握安全常识,增强防范意识。

三要强化应急演练。在抓好各项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每学年应急演练至少安排2次以上。重点抓好防火灾、防地震等安全避险演练,演练时要注意防止下楼梯时出现的拥挤踩踏事故。演练要从一个班级,一个年段,逐步过渡到全校性合练,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二)严格落实校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一要切实加强门卫值班管理。要认真依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充分发挥保安员在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门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在明确学生到校时间的前提下,值班教师要及早到位,让学生随到随进。要严格落实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的交接手续,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销假制度。要严格门卫值班,认真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询问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学生活动区域,严禁将非教学用的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带入校园。

二要狠抓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要认真按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提出的中小学校食堂100%由校方经营、从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学校食堂100%持有证照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工作。要认真对照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饮用水)卫生的有关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进行整改。要严把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验、销售五个“关口”,确保食品安全,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要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组织春、秋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严格执行报批手续。

四要尽快配齐校医和心理健康老师。争取明年秋季按规定比例(校医600:1,心理健康老师1000:1)要求,配备校医和心理健康老师。五要持续排查整治校舍安全隐患。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每季度要对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厕所、围墙等公共建筑设施和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细化排查指标,做好排查记录。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经技术部门鉴定的各级危房和设施要立即采取警示、修缮、停用、拆除等应对措施,杜绝校舍及附属设施倒塌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全面开展校园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可能性极大。要开展一次冬季校园防火大检查,组织专门力量严格排查校园安全方面的管理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的重点是学校重要场所和应急预案及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馆、礼堂、会议室、厨房、配电室等场所的.安全情况,对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要进行严格的清理整治。要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火灾的本领。要教会师生掌握基本的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工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和处理复杂情况及危机局面的能力。要完善后勤保障服务,按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安全器材、设施、灭火器材、应急指示灯等,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保养,责任到人,需专业维护保养的要落实维护管理责任,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xx〕42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安委办〔20xx〕40号)和《汝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汝安委办〔20xx〕6号)文件要求,古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成立古塔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活动的安排与协调,成员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村镇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综治办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村镇中心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的执法力度。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与住户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居民小区未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种形式,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宣讲火灾危害,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指导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针对物业企业、高层建筑“楼长”、“经理人”、社区巡防、保安,以及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目标人群,针对性发送提示信息,督促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巡查检查。6月底前,要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在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张贴,向全社会公告警示。

(二)依法严格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相关企业、店铺等,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照河南省地方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db41/t1539-20xx),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督促已建成小区逐步进行扩建改造;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四)建立信息台帐。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建立电动自行车行业相关工作台账,规范管理与日常监督。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8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根据我县安委会明确的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各社区之间要信息互通,步调一致,切实形成合力。

(三)建立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从6月份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24日前向街道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安委办《20xx年湖南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xx〕3号)和各级安委会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平稳可控。

县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涂继伟任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刘让军任副组长,县局督察、治安、刑侦、经侦、政工室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一)开展排查整治。要立即督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开展排查,特别是夜间错时检查。坚决执行电动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要求,发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是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没有物业服务和管理单位的居民楼院,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二)开展联合检查。积极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严格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消防、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要协同联动,集中警力联合开展检查,确保综合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区,组织居民群众,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广泛运用各类媒体,深入宣贯公安部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严查严处电动车违法违章行为。凡在建筑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存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清理;凡居民小区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凡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一律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凡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的,一律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综合治理成效。要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好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的集中充电点或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积极联合住建、规划、房产等部门,在居民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健全与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源头管控。

督察大队要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警务督察内容,每月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通报督察情况。

治安大队要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治安巡逻检查内容,协助消防大队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执行关停、查封、拘留等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推动保安队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刑侦大队要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刑事案件的侦办力度,对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的,一律予以立案调查。

巡特警大队要协助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以及小区、居民楼院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现象的劝解搬离工作。

政工室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的曝光活动。

消防大队要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部署、调度推进,并认真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救援工作,要指导派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对城区大型小区和社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排查摸底造册,建立档案。

派出所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要在每个居民楼栋张贴电动车停放告知书,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督促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辖区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排查摸底造册,逐人逐车登记建立档案并报消防大队备案。

其他警种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认真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部署的一个全国性的重大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要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分片包干、驻点联系,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要主动联合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分行业分系统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检查;要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网格化排查。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发动本部门、本警种全员参战,相互配合,高质量完成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三)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户外媒体,以及居民区内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高频次刊播电动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宣传海报,大力普及电动车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等应急知识。整治期间,要组织开展进楼入户式宣传提示,集中曝光电动车火灾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会,全面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严格落实每个星期开放一次消防队站、每周半天到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每周半天消防宣传车进辖区、每日一查等工作制度,重点将《通告》内容纳入面对面宣告内容,督促工作对象自觉遵守《通告》内容。

(四)强化督导。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通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责。对火灾多发的区域,县局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大量投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存放等安全管理问题凸显,国内由此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以“清楼道、撤飞线”行动为主线,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东和乡人民政府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鹏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旭景 (乡长)

成 员:吕婧文 (党委副书记)

刘 杰 (人大主席)

杨小亮 (纪检书记)

徐晶晶 (组织委员)

宋艳军 (武装部长)

陈瑞玲 (副乡长)

李 洁 (副乡长)

任 伟 (副乡长)

耿 楠 (副乡长)

李秋忠 (主任科员)

琚 鹏 (派出所所长)

柴云亭 (工商所所长)

王亚俊 (安监站站长)

各村主干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东和乡安监站,负责集中治理总体协调,分管领导李洁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成员王亚俊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一)动员部署。各村、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东和乡工商所、派出所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对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通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组织协调,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东和乡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组织协调,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东和乡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相关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要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清楼道、撤飞线”行动为主线,指导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督促指导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各负其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督促其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根据省、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平安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要认真抓好《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ga1283-20xx)》《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13/t2939-20xx)》等标准的落实落地;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住宅小区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街道应急办、城建办、执法队要督促村(居)委员会、红街管理办、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劝导群众按照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主动报废过渡期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城建办要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标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电动自动车停充场所安全达标。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专项治理。

1、村、社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通过电梯入户、楼道停放、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2、村、社区要督促物业、开发商服务单位,在小区内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村、社区、物业服务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结合本地实际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应急办、综合执法队、城建办配合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依法查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图书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停充场所,未按规范进行有效防火分隔、设置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

各村(居)委会及红街管理办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在每栋楼每个单元进出口,设立明显的禁停、禁放、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的标识。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小区业委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消防队电话:xxxxx)

5、村、社区督促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县消防部门报告。(消防队电话:3890119)

即日起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6日之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7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行自查,村、社区、小区组织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问题,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组长:赵建军(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伟(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贺建林(党工委副书记)

刘栋(办事处副主任)

杨志强(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李彦亮(主任助理)

李为荣(应急办负责人)

段彦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各村(居)委会、红街管委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为荣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存档及总结撰写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管委办要高度重视,要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小组,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相应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格督导检查。街道应急办、城建办、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各村、社区、管委办,要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整治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委会、管委办要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最大力度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四)各村(居)委会、管委会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12月5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限制地下、鼓励地上、分类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通过源头建设、综合治理、数字治理和长效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大幅降低、亡人火灾有效遏制。

主要针对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其他供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一)规范充停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鼓励在地上独立设置充停场所,或附设在建筑一层内。当独立设置时,充停场所要与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当设置在敞开式架空层内,充停场所不得正对安全出口、楼梯间;当附设在建筑内部,应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术措施,且应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

(二)强化消防设施配备。集中充停场所要按照消防标准,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充电专用插座,安装电气线路保护装置;地下充停场所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并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电;加强智能充电桩建设,在集中充停场所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推广梯阻系统、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场景建设,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严格充停安全管理。各镇(街道)和村(居)要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全面清理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面对面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协调媒体积极报道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唤醒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意识。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摸起底阶段(5月10日前)。根据区消安委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加强对基层力量开展一轮排查业务的培训,掌握排查重点、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在各小区、单位张贴通告等形式,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声势;要组织机关干部、村(居)、网格对各场所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单位、分区域整理花名册,并按时上报排摸起底数据。

(二)攻坚清零阶段(6月15日前)。各镇(街道)对照整治方案,组织机关干部、村(居)、网格清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火灾隐患,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挂账销号,一抓到底。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一律采取责令搬离、断电措施,并对管理单位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予以处罚;对因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各类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跟进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区委政法委、教育、公安、卫健、应急管理、电力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或推动行业领域社会单位加快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

(三)深化整治阶段(7月10日前)。各镇(街道)、各部门结合整治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核查前期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严防出现隐患“回潮”现象,区消安委将组织明察暗访督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开展;下一步,经信、自规、建设、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救援、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消防救援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出台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等领域消防安全技术指南,并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时落实指南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此项整治工作,区政府专门成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庞鑫培为组长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此项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作为防范群死群伤亡人火灾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认识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镇(街道)每月12日、27日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报表》报区消安委办(联系人:吴俏英,联系电话:xxxxx,邮箱xxxxx@)。

(三)严格督导问责。区消安委办将定期“晾晒”各镇(街道)、各部门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报送区镇两级主要领导。对工作滞后、推进乏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龙新安办〔20xx〕29号)要求,现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管理等全过程入手,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力争通过专项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1.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治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电气配件未取得3c认证,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过流保护等未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2.开展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治理。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3.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治理。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自行无牌无证或伪造牌证上路。

4.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5.开展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治理。物业服务企业未明确服务范围内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未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劝阻或报告。未设置固定区域用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并落实专人值守。未安排人员定期特别是夜间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具体职责分工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xx〕71号)执行,详见附件。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电动车火灾事故。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二)集中治理阶段(6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通知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分步推进,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通行、停放、充电和管理违法问题,依法督促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日常管控,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各环节管理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建立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生产、销售、维修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一次集中约谈提醒,督促作出安全承诺,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既要各司其职,又有相互配合,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防止推诿扯皮,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广泛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为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组织主流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结合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要积极鼓励群众通过“e龙岩”平台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奖励,努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

(四)加强情况报送

各村(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工作,从6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联系人:张晟,联系电话:xxxxxx,传真:xxxxxx。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镇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农贸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村委会的公示栏,及时曝光违法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通过制作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村委会和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具体落实本实施方案,各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镇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二)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进行电动车安全排查,辖区内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事项,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镇政府成立由镇长鹿存梅为组长,主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左华磊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惠阳任副组长,镇安监、城建、城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

(二)强化部门协作。镇政府将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将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请政府统筹协调,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区域,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师生的防火逃生自救能力,经研究决定,11月6日下午(星期三)在我校学生公寓区举行一次消防演练,现将演练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德育处、总务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班主任及学校抽调的部分工作人员。

20xx年11月6日下午4:00至4:30。

1#、3#学生公寓楼。

(一)演练的程序:(演练现场由xx助理主持)。

1、xx校长介绍消防演练相关注意事项;

2、xx校长讲话并宣布演练开始;

3、发出警示信号进入灭火、应急疏散、逃生自救等实战演练;

4、学校领导总结讲话。

(二)演练的内容。

演练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灭火器灭火、应急疏散、自救及医务人员救护等。具体为:

1、演练指令下达后由专人负责发出警示信号(模拟已发生火灾);

2、学校抽调的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火灾现场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

3、组织开展灭火活动;

4、学生疏散后在广场集合。

5、各班级清点人数,演练结束。

1、所有参加演练的人员于11月6日下午3:40到位。

2、各部位安排的人员各负其责,认真准备,做到万无一失。

3、参加人员听从指挥,大胆谨慎,正确操作,确保安全。

xx县职教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11月5日。

网络实施方案范文锦集六篇。

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我市“12·12”xx名人保健中心人员伤亡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整治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的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从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严格依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和“六个一律”的要求,按照“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措施严厉采取什么措施,什么办法管用就采用什么办法”的原则,落实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强化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找准火灾隐患根源,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

组长:张立强(县公安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茹军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荆红吉(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生(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立新(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红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王进锋(县公安局内保科科长)。

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

办公室主任:陈立新(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兼)。

副主任:崔建康(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智旭明(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荆稳定(警署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电话:0359—4037111。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安全大会战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类火灾隐患和一类消防违法行为以及洗浴、足疗、演艺、茶楼、棋牌室、美容院、酒吧、水吧、寄宿制学校宿舍、厂矿、企业职工宿舍、医院和人员密集场所等。

两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缺少、损坏、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楼梯间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建筑材料装修等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以及封堵、占据、改变、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

一类违法行为:

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1、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以及落实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演练情况;

5、楼梯间设置、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选用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检查等情况;

10、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管职责与执行情况;

11、木结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情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13日-12月20日)。

消防大队、警署和各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按照本地消防监督权划分,明确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范围,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拉网式调查摸底,分清类别建立防火档案,建立台账,做好记录,全面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切实摸清社会单位数量,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摸清消防违法行为底数,防止监管单位和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失控漏管。各派出所要掌握各单位的详细情况。12月20日前,警署和各派出所要将《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摸底调查表》送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日-20xx年3月10日)。

开好一个会议: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要召开人员密集场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下发《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告》,全面做好动员工作。

做好一个培训: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值班室工作人员、员工等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培训,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使每一个人真正懂得本岗位所在区域的火灾危险性、工作职责和消防工作任务,做到熟悉、熟背,并加以落实。

同时要督促各单位建立“消防早课”制度,每日上班前的第一件事就是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每一名管理人、员工都要掌握消防安全技能,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和“两畅通、一逃生”(即消防车通道畅通、人员疏散通道畅通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要把“两畅通、一逃生”当作一件大事和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必须做到“会逃生、能逃生”。每个场所每年演练不少于两次,真正掌握消防安全技能,切实做到“四懂四会”。

打击一批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发现一处,跟踪督办一次,一查到底,坚决杜绝执法中断和执法不到位等问题。要适时开展“错时”工作制,对夜间营业性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寄宿制学校一并列入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错时工作,对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11日-3月底)。

3月底,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要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期间,县局督察大队将不定期进行暗访,对治理工作力度不大、干劲不足、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尤其是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对执法监督不到位等渎职行为的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要认真吸取深圳“9·20”龙岗区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上海商学院火灾、吕梁“11·22”金田商务大厦火灾和我市“12·12”xx区名人保健中心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全县严峻的火灾形势,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下大力气、用真功夫,消除辖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今冬明春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加强领导,严格执法。各派出所要全面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派出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带队蹲点,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时间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多为公安派出所提供技术支持,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自身“点多、面广、线长”的优势,对管辖权限范围内的场所深入扎实的开展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效果好。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该关停的一定要关停,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拘留的必须拘留。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消防部门、警署以及各派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要按照王君代省长提出的“清醒、清醒、再清醒,认真、认真、再认真,落实、落实、再落实,过细、过细、再过细”和王安庞市长强调的一定要做好“两畅通、一逃生”演练“真畅通、真逃生”的指示精神,动员一切力量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逐级建立督导制度。坚决做到发现隐患不督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违法责任不处理不放过。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建立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和消防志愿者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鼓励群众主动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各派出所要于12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工作方案,3月20日,报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落实单位消防平安主体责任、规范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行为、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大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为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创新和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模式,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一消防平安管理规范,建立消防平安管理长效机制,认真解决单位消防平安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平安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规范消防平安管理行为,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时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和火灾防控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通过实施“三类规范”规范场所设置要求,以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为载体。规范消防平安管理措施,规范消防平安标识)四个完善”完善消防平安组织,完善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平安操作规程,完善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四统一”统一消防档案,统一防火巡查记录,统一防火检查记录,统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切实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使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达到消防管理规范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规范化、消防知识普及化的四化”目标,努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大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吴建成、教导员刘惠纯任组长,为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大队其他干部为成员。

分三个阶段进行: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从年3月5日开始至年10月20日结束。

1、安排布置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至3月10日)。

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大队要在支队规范化管理推进会后。研究部署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工作,制定和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日至9月30日)。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迎接十月份支队考核验收,由李双明负责对大队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力争工作达到支队一流规范。

1、提高认识。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平安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工作机制,防止火灾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大队要从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平安耒阳,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管理工作作为全年一项重点、亮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开展好辖区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要实行分工负责制。大队将该项工作的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规定时间内完成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大队要积极与政府、公安、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沟通协调,争取最大程度上的配合和支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多种形式,全面推行消防标识化。主要出入口、消防车道等处设置总平面部局标识、消防车道标识;场所的消防平安重点部位、消防设施、危险场所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悬挂张贴各类认知标识、操作使用标识和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标识;疏散通道、平安入口、电梯前室等处设置疏散警示、指示标识;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设置各类消防宣传标识。

四是加强指导,确保效果。大队要根据本辖区实际,确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5家单位进行重点指导,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规范规范化管理行为,树立样板,通过抓点带面,全面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是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大队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等形式,全面普及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

3、突出重点。加强对各类规范化管理标准的宣贯培训,促使单位深刻理解和掌握规范化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要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为重点,督促单位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同时还应加强培训的管理,逐步建立消防平安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等重点人员消防平安培训。要结合各类平安检查,实时动态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培训情况。

4、加强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进展情况,当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等形式,深入单位宣传消防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平安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严格规范。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依照评定方法,严格、科学、合理、公正地开展验收评定工作。对一般单位,大队可结合场所规模和实际情况,参照评定方法开展评定工作。

网络实施方案范文锦集六篇。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汉应急〔202x〕97号文件要求,我镇立即在本辖区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完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镇长张雄飞为组长、副镇长石家伟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真正做到行动迅速、执行坚决,确保各项措施稳步推进。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理行动部署,确保电动车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坚持整治和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全方位等的宣传发动工作。发动辖区居民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临时标志申领以及保险购置等工作,积极开展交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qq、短消息等媒介,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电动车火灾事故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各村网格员村组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重点突出对电动车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自救技能方面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加强任务针对性、有效性。

我镇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市教育局《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攀教办〔xx〕78号)和《xx教育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防止火灾的发生。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自xx年起至xx年实施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xx年底前,达到“四个能力”建设的标准。

为确保构筑“防火墙”工程能够长期、有效的开展,特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德育处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及其它消防制度;xx为消防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1.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xx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德育处牵头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1;全校全面检查每月一次,由校长和xx牵头;部门每周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牵头;员工每日一次岗位防火检查)、巡查(巡查内容见附件2;每日一次,xx牵头,每日夜间由打更人员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全部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火灾隐患。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火险灭得了”。

学校组建志愿消防队:队长:xx;副队长:xx、xx、xx;队员:xx、xx、xx、xx。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每学期开展一次演练,培训相关人员熟悉学校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能正确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备的程序和方法,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教师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4.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总务处牵头设置符合规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等安全疏散设施,积极申请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并严格日常管理,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德育处牵头培训、演练,让师生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和逃生路线,掌握火场疏散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引导人员疏散的方法和程序。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疏散逃生引导人员确定为:班主任和当堂上课教师分别为班级下课和上课期间的学生疏散引导员;楼层引导员为每天的楼层值班教师担任;晚自习的疏散引导员由值班的教师和领导担任。一旦发生火灾,确保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5.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由总务处牵头,在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地方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德育处牵头认真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师生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二)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领导责任由领导小组担当。校长是校园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不断加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重要工作。

2.监管责任由德育处和消防安全管理员担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管理内容,落实消防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3.设施建设责任由总务处担当。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新建项目必须达标。

4.检查考评责任由校领导担当,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建立和完善逐级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重要工作内容,定期对部门和相关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三)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个部门负责人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引导广大师生参与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学校要定期对志愿消防队队员进行调整补充和业务培训,承担起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扑救初起火灾的义务。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意义深远。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责任人和全体教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进行部署和落实。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为确保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有效实施,由德育处牵头,其他部门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内容标准和重要意义。

(三)杜绝走过场,做好相关记录。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年终学校将构筑“防火墙”工程情况进行总结评比,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已突破3亿辆。全省约有110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且火灾致死率高。20xx年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4·25”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xx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9·25”火灾造成11人死亡,20xx年广东省英德市“4·24”火灾造成18人死亡。我省电动自行车火灾也多发频发,今年福州闽侯“3·18”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莆田荔城“5·29”火灾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根据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为切实加强华丰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华丰镇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办,承担日常工作,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陈旅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根据镇消防办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微信、海报、社区宣传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物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镇消防办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内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镇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镇消防办依托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级指导服务组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加强情况报送。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根据省、市领导批示和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登记师生电动自行车信息,整治未达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入校问题,重点推动校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

(一)规范入校车辆登记。学校要全面登记师生入校电动自行车信息,明确驾驶车辆车牌、型号,做到一人一车,人车信息一致;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引导师生更换达标电动自行车。

(二)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学校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在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积极推动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广大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操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时限等内容,全面启动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坚(20xx年11月30日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全市学校按照整治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内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巩固提升(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结合“智慧用电”三年行动,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电动自行车数量及智能充电设施安装情况,完善基础台账。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及时予以通报,督促加快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涉校涉生火灾视情况追究有关单位及学校的责任。

请各地各校于7月26日前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科,20xx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8月份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和相关表格。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凌云在《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飞线充电”治理的建议》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综合治理,推动规划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实现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在居民住宅楼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7日前)。各乡镇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摸排阶段(2月18日至3月18日)。组织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深入住宅小区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张贴宣传海报和警示标识,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数量、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现状和缺口,拟定建设计划,建立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9日至6月19日)。组织乡镇、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由县应急、公安、消防、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置存在困难的居民小区,由县资规、住建、应急、消防和乡镇社区等单位实地调研、会商解决,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0日至6月底)。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对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实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继续开展整治工作。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住建、资规、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于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非机动车车棚,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需求。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城管执法、消防等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公安、应急、城管执法、消防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停放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科商经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各有关乡镇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等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督查检查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坚持齐抓共管,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县安委会、消委会要加大协调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在综合治理期间,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请于2月17日前上报,3月19日前上报《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底数统计表》(附件1),以后每月20日前报送《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及当月工作小结;6月底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孙达贤、王阳阳,电话:7531795,邮箱:624953586@。

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市教育局《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攀教办〔xx〕78号)和《xx教育局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防止火灾的发生。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自xx年起至xx年实施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xx年底前,达到“四个能力”建设的标准。

为确保构筑“防火墙”工程能够长期、有效的开展,特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德育处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及其它消防制度;xx为消防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1.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xx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德育处牵头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1;全校全面检查每月一次,由校长和xx牵头;部门每周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牵头;员工每日一次岗位防火检查)、巡查(巡查内容见附件2;每日一次,xx牵头,每日夜间由打更人员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全部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火灾隐患。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火险灭得了”。

学校组建志愿消防队:队长:xx;副队长:xx、xx、xx;队员:xx、xx、xx、xx。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每学期开展一次演练,培训相关人员熟悉学校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能正确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备的程序和方法,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教师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4.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总务处牵头设置符合规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急广播等安全疏散设施,积极申请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并严格日常管理,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德育处牵头培训、演练,让师生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和逃生路线,掌握火场疏散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引导人员疏散的方法和程序。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疏散逃生引导人员确定为:班主任和当堂上课教师分别为班级下课和上课期间的学生疏散引导员;楼层引导员为每天的楼层值班教师担任;晚自习的疏散引导员由值班的教师和领导担任。一旦发生火灾,确保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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