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热门14篇)

时间:2023-12-11 22:43:14 作者:琉璃

在活动总结中,我们可以回顾活动的目标设定、实施过程和达成的结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高分活动总结范文,希望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技巧。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各类审判业务骨干14人,在党组书记、院长罗振宇和政治部主任郭云祥的带领下,利用周末时间来到哈西火车站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法官们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并设列宣传展板,向进出火车站和候车的旅客发放法制宣传单,介绍宪法知识。宣传板引来了众多的围观群众,他们不时地向法官询问展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台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们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诸如劳动合同纠纷、交通肇事后申请执行、相邻关系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向群众赠送相关内容的资料和书籍,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来咨询的李先生向法官讲述,其刚购买没几天的房子因水管漏水泡了楼下住户,人家向他索要4万无的损失费,自己觉得漏水跟自己家没有关系,不应该赔偿,可不赔对方就不让自己装修,整天和对方争吵,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听了法官的耐心解答,李先生刚来时紧锁的眉头舒展了,满脸笑容向法官表示感谢。

此次活动,哈铁中院共接待旅客340余人,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420余个,发放法律书籍、诉讼指南等法律资料200余份,宣传单近千份。旅客和车站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宣传活动,使自己更多地掌握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每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烟台永铭中学开展宪法学习活动。

学校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周一升旗时间时间由教师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并组织学生制作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

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三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州党委宣传部、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要任务: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新治办[]33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二是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三是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四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五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开展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现将市依法治市办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全市实际情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通知。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昌市治办[]2号,并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文件形式转发到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单位)。二是召开协调会。由于宪法法律宣传月牵涉的部门多,活动的时间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由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经济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民宗局“法治七进”牵头部门、以及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亚中集团物业的领导和同志参加的协调会。统一思想,明确分工。三是召开工作部署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单位)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局面。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也能够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抓好此项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就活动的内容、人员、宣传方式方法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由于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早、想得细,为此次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204月15日在人员密集、商业网点较多的亚中商城举行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李俊文主任主持,副市长多力坤.艾沙同志作了市开展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的动员讲话,宣传活动中市人大副主任黄保元、市政协副主席艾赛都拉•买买提等领导对我市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巡视检查,并给予了肯定。

全市共有49个单位,130余人参加了这次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向过往市民群众进行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宣传,散发法制宣传单和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工作者为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100余次,共发放《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同时散发《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等155种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5万余份。利用电视台滚动播出宪法法律宣传月标语20条。

二、创新形式,宣传广泛。

1、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地税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除了利用传统的电台、电视台、报刊作为宣传媒体外,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利用手机、网络、led传媒等多种传播途径,进行宪法、税法宣传,起到了宣传覆盖面广,效果突出的作用。并利用市政府、东方广场、东升鸿福酒店前led屏播放宪法、税收政策图片。在邮政、信函上印刷宣传标语或税收法规,扩大宣传力度。

2、市畜牧局宣传车沿线广播宣传,车头前挂“市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法宣传车”,深入农牧区各乡镇,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经营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4车次。

3、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北京南路街道结合国卫复检,邀请法律工作者对各社区党支部书记、楼栋长、居民群众、社区干部及“访汇聚”工作组成员进行《宪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及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讲座培训人员达1600余人。并在13个社区以道德讲堂和法治讲堂的形式,分别进行了《国旗法》、《食品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爱国卫生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环保法》教育培训,受教育达1余人。共开展宣传教育35场,led电子屏标语宣传620条,悬挂布标210条,宣传栏宣传26块,有线电视宣传8小时,发放宣传资料3200份,解答居民群众法律咨询152人次。

4、宁边路街道在宣传月期间加强了针对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依法维权,开展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辖区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200份,悬挂横幅7条、展出法制宣传版面30块。把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与需求性的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帮助群众依法维权,解决困难,强化守法意识。

5、建国路街道各村、社区以远程教育、板报为载体,组织200多名村、居两委班子、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物业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访条例》等并由姬新会专家讲解《土地管理法》。

6、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延安北路街道组织宗教干事、社区全体干部、三民工作组成员在民乐社区基督教堂对1000余名教徒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7、滨湖镇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了法律知识竞赛,各参赛代表队共计45名队员均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其中滨湖镇还举办了一期法律知识讲座,通过聘请“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为各站所、各村委会成员及驻村工作组共计120人讲授了宪法、民法通则的案例内容,做到上一堂课,普及相应法律知识,感受法律氛围。

三、认真组织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参加自治区“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在职干部职工60%比例统一组织答题,并附人员名单,上交答题卡3989份。

通过一系列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从源头上更扎实有效的预防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学校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了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近日,平昌县龙岗小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12月4日晚,利用周前会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体教师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落地生根。

积极宣传,营造声势。学校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显示法制标语;12月5日上午,召开“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动员大会,宣读了《平昌县龙岗小学“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积极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努力营造了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创新形式,多点落实。学校要求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竖好榜样,立好标杆,要原原本本学学,对照先进典型学,结合实际学,要认真对照,深刻反思,切实学会用法治观念指导工作、用于实践;学校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学生,召开专题班会,上一堂法制课,并通过师生普法知识竞赛、小品等多形式,积极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01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宣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我校按照平乡县教育局的安排,组织全校师生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了法治宣传和学习宪法活动。

12月4日,举行了“124”及“宪法”的站队仪式,是全体生生牢记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词,并带领全校师生进行宣誓。各班于12月4日下午第四节召开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为主题的班会,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旗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使学校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了法治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建设,根据_法字【201x】43号文件通知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强化了学生的而安全意识,促进了校园的和谐。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之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执教水平的需要。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_x为组长、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

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学校领导干部和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一)带头学习宪法。

学校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支部中心理论组学习和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x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论述、新要求。在校领导的带动下,全校师生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大力宣传宪法。

在学校向教职工宣传学习宪法的同时,还组织老师向进行学生宣传宪法。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

1、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宣传宪法及法律常识,强化老师们的教育安全意识。用鲜活的案例来说话,提高了老师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老师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个班级开展了法制主题班会、法制黑板报。

2、致家长一封信。学生对上学路上的交通法规到独自一人在家时的自我保护,再到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形成家校共教,孩子们从不同程度受到了的法制安全教育。家校沟通,室我们把我们的理念宣传给了家长。让家长也感受到学法、守法的重要。

3、我们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学生要知法懂法,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小公民。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受到了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了良好的心理素质,也得到了高尚的道德引导。

4、注重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学校在校门前电子滚动屏幕连续滚动了宪法宣传标语和法制宣传条文。

通过宪法日和法律宣传日活动,我校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四乱”和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存珍。

副组长:周其华、王银波。

成员:张丽、范珍菊、高文珍、唐保明、汪艳、李若艳。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周副校长办公室,周其华任办公室主任。

为便于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分两个活动小组:

1、外出宣传组:

组长:周其华。

活动内容: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并开展募捐倡议活动。

宣传活动时间:3月6日和20日上午9:00——10:30。

地点:县工商银行门口(大通商厦附近)。

2、校内宣传组:

组长:王银波。

成员:高文珍、汪艳、李若艳、各班班主任。

活动内容:在校内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组织师生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

(二)明确活动主题,制定方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活动的针对性、学校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砚山县一小20xx年“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以“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为主题,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的宣传活动内容。

为了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倡导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弘扬社会正气,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3月7日,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县一小以“三月法制宣传月”、“三八”国际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世界水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这一宣传主题,拉开了“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三)全校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实效性,学校领导班子、年级组均作了具体的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一是德育处通过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班级板报、制作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学生广泛宣传《让新时代英雄永驻人间》(20xx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简要事迹),大力宣传陶恂、杨玉禄为下井救人光荣献身、陈锐走亲戚时奋勇扑灭山火光荣献身、朱家伟从水塘中救出2名落水儿童后光荣献身、铁飞燕勇救遇险工人、周家德为制止抢劫勇擒歹徒被砍伤、周鑫凌晨下水救人不幸光荣献身的先进事迹,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二是组织各班充分利用班会、班委组织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各班学生纷纷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把宣传教育摆在学校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20xx份开展募捐倡议活动;学校德育处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师生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截止3月28日共募集到“关爱见义勇基金”5650.9元,其中教职工捐款1060元,学生捐款4590.9元,使本次“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我校综治维稳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年级组和教师对“综治维稳宣传”活动重视不够,活动组织不力。二是受资金投入限制,宣传的密度不够,在宣传广度、深度上还需加大。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针对宣传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继续把综治维稳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落实各项综治维稳措施,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按照综治维稳宣传内容和今年的全县综治维稳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学校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加强与广播电视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严格政法宣传纪律,坚决杜绝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案件的恶意炒作。

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为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我乡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具体的抓好法制宣传日的落实工作,现就活动开展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分工。

在接到县明传通知后,党委政府立即安排乡综治委牵头,成立由派出、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九家成员单位的普法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宣传日工作。经过会议讨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分工如下:

1、由乡司法所起草活动方案,并安排成员单位撰写法制演讲稿。

2、由党政办负责制作宣传标语、横幅,今年活动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3、由乡文化广播站负责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建设;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等内容。

4、由司法、工商、交通、卫生等单位负责在2个街道设立法制咨询台,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5、派出所人员是法制副校长和指导员,于11月25号组织以上单位到中心校上法制课,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及筹备工作。

二、集中时间,突出宣传主题。

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宣讲。此次活动从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结合宣传主题,先宣传动员,再组织实施,最后总结验收。

三、上下联动,不走过场。

在11月20日下午召开9个行政村及2个街道工作会议,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求每个单位紧扣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张贴标语不少于10条,有活动内容,有活动记录,有舆论氛围,真抓实干,让广大干群都能够得到学习、教育、提高,从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群众受教育,干部能依法行政,确保这次活动不走过场。

四、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

各单位要利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影碟光盘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五、要注重实效,服务社会。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群众的需求和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律知识和法律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从而减少我镇犯罪人员因是法盲而走向犯罪,维护地方的稳定,让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六、安排好总结验收工作。

在活动结束之际,普法领导组组织检查验收,对开展好的单位在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予以表彰,开展没成效的村或单位通报批评,并在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总之,通过宣传活动,在公民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的增强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公平正义的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1、活动主题。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__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动员全局人员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交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活动开展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3日主持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了本次活动方案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科室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1)悬挂横幅。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局办公大楼门前悬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2)12月4日上午9点,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办组织的“12.4”全县法制宣传活动。在北门闸广场认真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按要求布置好宣传咨询台,准备了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散发食品安全知识、合理用药知识等宣传材料。同时,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宣传依法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回答群众提出并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热点问题。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告知群众如何识别药品、保健食品,假如购买到假劣食品、药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宣传活动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发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读本120余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问题45人次。通过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普及了识别假劣药知识和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增强了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同时也展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124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对宪法的真诚信仰和尊法守法意识,淄博市临淄区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学习宪法的新热潮。

一是开展“精准普法宣讲进基层”活动。区依法治区办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单位,通过举行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会、送法进课堂、送法进农户等形式,深入宣传宪法修正案的相关知识,解读宪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历史作用和宪法精神等一系列宪法相关内容,推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到目前,全区已开展“新宪法”宣讲活动70余场次。

二是依托法治文化基地营造宪法宣传氛围。在临淄区“齐·法德文化主题公园”中增加宪法修改内容等法律知识,与广场现有的法德知识相结合,实现“法德共进”。同时,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单位以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大院、法治宣传一条街等形式,灵活展现宪法内容,为群众搭建学习宪法法律知识、获得法治文化熏陶的`重要平台,增强了宪法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是开展“互联网+”媒体公益宪法宣传活动。依靠区司法局与电视台联办的《与法同行》、与电台联办的《律师说法》栏目,解读宪法修正案有关内容。深入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户外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宣传活动覆盖面。今年以来,各级微博、微信平台紧扣宪法修正热点,推送宪法修正案宣传内容300余条,进一步增强了宪法学习实效性。

四是开展创新型普法惠民活动。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通过法律知识进村入户、法律赶大集、法律咨询等形式,将宪法知识全面渗入基层。依托区、镇办、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引入宪法知识,利用摆放宪法文本、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供群众免费取阅和学习。各单位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宪法条幅、宣传标语、宪法宣传墙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充分调动了群众学习宪法的积极性。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2017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12月2日上午,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在中心西街开展了2017年度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野宝泉,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事员张文科、崔倩在中心西街“摆摊设点”。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同时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和政策咨询。

[2017]。

宪法宣传日的活动总结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会同南昌市和东湖区相关部门在__市__路__购物广场前举办的全省“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校普法中心的志愿者们应邀参加了当天的活动,为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

学校普法办工作人员游邦兴介绍:今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所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在活动现场,24家来自各级机关单位、高校、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工作人员为居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等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资料。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校普法办在学校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为构建法治校园营造良好氛围。

当天上午,普法中心的同学们在校园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包括主题漫画展、主题签名活动。普法志愿者们精心准备了50多余幅漫画作品,图文并茂地展示了“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内容围绕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宪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场,普法中心的志愿者们还细心地向过往同学们讲解漫画的含义,引得同学们的积极关注。

志愿者们还向学校师生发放普法宣传单和南昌市司法局编写的《家庭法律顾问手册》,结合群众日常消费行为,为大家普及维权知识;在校内宣传中,同学们还走出校园,到学校周边的居民家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志愿者向群众散发各种宣传资料300余份,与附近的群众进行了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记者看到,发放的宣传单上内容丰富,既宣讲了国家政策法规也以房屋纠纷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劳动法、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介绍了如何防火,防盗等相关措施,赢得了广泛好评。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11月24日,司法局普法宣教股组织人员举行法律书籍送乡村活动,他们为辛集镇巩堤头村群众送去法律书籍以及印有法律宣传标语的毛巾、围裙,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村民们学法的热情进一步高涨。

为迎接“12.4”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更好的贯彻国家“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局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活动,我们为小山乡付庄子村明德小学的孩子们送去法律书籍以及法律宣传展牌,此举受到全校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本次讲座特别邀请了沧州市司法局普法办主任于洪玉同志做为嘉宾为大家讲解法律知识。县司法局局长王振东、妇联主席杨桂兰以及来自全县各个村镇妇女干部、县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等200多人参加了本次讲座。于洪玉主任为大家循序渐进的讲解了什么是法、人的一生离不开法,并引用典故、案例,他的讲解生动形象,通俗易懂。随后他又详细讲解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对家庭暴力的处置、预防、法律责任等内容。讲座中于主任结合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款,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当前家庭暴力的特点和危害性,以及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取证,通过何种方式寻求保护等,增强了广大妇女对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家庭暴力发生的法律意识。

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客户端设计答题系统,引导网友直接搜索关注“海兴司法阳光普法”微信公众号,回复“答题”获取参与方式,然后进行在线答题,只要5道问题全部答对就会获得我局为参与者精心准备的礼品一份。此项活动得到海兴县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大家纷纷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答题,答对后来我局领取普法宣传奖品一份,并把消息传播给周围的朋友同事,此举直接增加了我局公众号的粉丝关注量,短短几天时间粉丝数量便增加了500余人,很好的扩大了我局公众号的影响力,为“两微一端”新媒体普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月5日,我局举行20xx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天气虽然非常寒冷,但是宣传站前人头攒动,群众们争相领取法律法规宣传书籍,工作人员热情高涨,他们为群众积极讲解宪法知识、发放宣传物品。在活动现场,共发放《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便民法律服务手册》等书籍2000余本,印有法律标语的宣传袋1000余个,印有法律宣传标语的围裙2000余个,多种宣传资料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对有法律疑惑的群众给予现场解答,把利弊讲透,引导群众不断提高认识,沿着正确的方向积极行动。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做守法.护法.爱法的好公民。

通过这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海兴县人民群众学法用法意识,普及了宪法常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运用宪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了实施“七五”普法、践行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

法院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织各类审判业务骨干14人,在党组书记、院长罗振宇和政治部主任郭云祥的带领下,利用周末时间来到哈西火车站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法官们设立了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并设列宣传展板,向进出火车站和候车的旅客发放法制宣传单,介绍宪法知识。宣传板引来了众多的围观群众,他们不时地向法官询问展出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台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们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诸如劳动合同纠纷、交通肇事后申请执行、相邻关系纠纷等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向群众赠送相关内容的资料和书籍,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来咨询的李先生向法官讲述,其刚购买没几天的房子因水管漏水泡了楼下住户,人家向他索要4万无的损失费,自己觉得漏水跟自己家没有关系,不应该赔偿,可不赔对方就不让自己装修,整天和对方争吵,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听了法官的耐心解答,李先生刚来时紧锁的眉头舒展了,满脸笑容向法官表示感谢。

此次活动,哈铁中院共接待旅客340余人,回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420余个,发放法律书籍、诉讼指南等法律资料200余份,宣传单近千份。旅客和车站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宣传活动,使自己更多地掌握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16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和素质。12月4日上午,鸠江区法院4名志愿者放弃休息日到该区鸠兹家苑小区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该院还结合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主题和自身职能特点,在广场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设立法制宣传咨询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多件,这种面对面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的活动形式,受到了现场群众的好评和欢迎。

本次活动,通过宣传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宪法知识和法律知识,目的是引导老百姓知法、懂法,知道如何诉讼,怎么维权,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提升民众的宪法意识和宪法素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建设,12月4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古城广场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受到了邓州市委副书记刘建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程建功、人大副主任孙中英,政协副主席丁耀等领导和广大市民的一直好评。

活动中,法官们积极向来往群众发放普法漫画书等宣传资料,同时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关于民事侵权、遗产继承、家庭婚姻、故意伤害等法律问题,热情的为群众答疑解惑,化解了市民心中疑问,展现了法院和法官良好的形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据悉,此次活动该院共发放普法漫画书100本、宣传单300余张,,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余人次,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了市民的宪法意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并正式实施。2014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每年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邓州法院都会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氛围。

“在宪法日这天,第一次走进法庭看法官断案,这是书本知识与庭审实践的有力结合,使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暖,感受到法庭的庄严与肃穆,从而坚定对法律的敬畏。”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大学法政学院2011级学生阿不来提·艾海提参加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后说。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新疆各级法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国家宪法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媒体记者及社会公众观摩该院院史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该院受理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执行情况,同时还向辖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

在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远远便可看见悬挂的宣传标语,该院民一庭法官李勇刚正在现场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其间邀请群众参与旁听,庭审后,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开展金融机构走访调研、法律知识考试、法院开放日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伊吾县人民法院深入农村牧区和社区,发放维文版和汉文版的双语宣传资料,通过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12月2日上午,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在中心西街开展了度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黄龙县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野宝泉,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事员张文科、崔倩在中心西街“摆摊设点”。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同时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和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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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我站为深入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计划,加强宣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的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活动,围绕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和《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相关学习研讨。集体学习会上,还专门邀请法学院教授作关于依法治国、宪法基本知识等方面的专题解读报告。同时,学校就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教育活动做出相关部署,希望进一步增强全校老师和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并在全校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从而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2月3日,该校生工学院、纺服学院等举行老师和学生座谈会,集体学习宪法知识,交流对宪法的认识和看法。座谈会上,首先就中央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相关背景知识进行了介绍,并指出继国家将12月4日原定位全国法制宣传日之后,今年又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更加体现了国家对于宪法的重视。参加座谈会的同学们纷纷发言,表示将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并在学生中积极宣传宪法,做好榜样,提升法律意识。生工学院强化1302班程同学认为:当代大学生不仅要理解宪法的历史、意义,更要依法办事,将法治思想落实到日常生活当中。对大学生来说,考试周即将来临,同学们在考试中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这就是最直接的践行法治思想的表现。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校党委宣传部邀请该校法学院方老师为广大老师和学生做题为宪法是什么的专题知识讲座,向广大老师和学生普及宪法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同学要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当代合格大学生。

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清晨,学校还举行了庄严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升旗仪式,来自全校18个学院的老师和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广大老师和学生共同面向国旗庄严敬礼,齐声高唱《义勇军进行曲》,以此方式迎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旨在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大学生法制观念和宪法意识。

伴随着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学校还将陆续组织一系列宣传学习活动,帮助老师和学生进一步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将宪法信仰植根于内心,积极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宣传日的活动总结

__年11月1日第_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为纪念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由我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主办,法学院承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在我校隆重开展。活动主场地设在南校区二食堂前坪,并在校本部升华广场、科教南楼、铁道校区、湘雅校区分别设立由法学院师生组成的法律宣传咨询站。

简短的开场后法学院院长陈__教授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在场师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是光荣的法律人,忠实履行法律人的神圣使命,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学习,诚信廉洁,我将倾毕生之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保护公民权利、为捍卫宪法的尊严而努力奋斗!

宣誓后开展了文艺表演、现场宣誓签名、问卷调查、法律知识竞答、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分发普法宣传册等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参与度高。陈云良教授谈到:“中国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非凡,在首个宪法日之际法学院承办的一系列主题活动旨在校园中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制观念,维护宪法权威。中国的法律发展关乎每一个人,希望全校师生都投入到“法治梦,中国梦”的建设中。”现场还进行了“中国宪法之路”大型图片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介绍了我国的宪法发展历程,包括四部分:晚清的立宪运动、民国立宪的曲折过程、红色革命政权的宪法探索及建国后的宪法发展过程。

12.4当天,我校法学院师生组成的各个法律咨询点向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分发宪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活动现场为全校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学院的师生们从法理角度分析各种行为的性质、效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运用法律知识为公民解决实际问题。咨询点的法学院团学会主席王远征介绍:“在国家宪法日这个标志性的日子里作为法学学子投入到宣传活动中感觉到无比神圣,希望学以致用,呼吁更多的师生们关注宪法,学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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