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租赁廉租房合同范文(18篇)

时间:2023-12-02 18:12:35 作者:雨中梧

租赁合同的签署是租赁关系建立的重要一环,为租赁双方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你需要一份完整的租赁合同样本,请参考以下范文并根据自身需求进行修改。

廉租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出租人将位于出租给承租人,租赁面积 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 用途使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变更用途。

二、租赁日期确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装修、移机、搬迁等任何理由推迟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终止房屋的租赁: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方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三)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破坏的。

四、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须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同时,出租人应付给承租人 两个 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五、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叁个 月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应付给出租人 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出租人可直接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一、本合同项下的

租金价格为经双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月。

二、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出租人退还保证金给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三、租赁期间发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清洁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准时足额交纳费用。合同期满后,在承租人缴清以上费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出租人需在 七 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季)租金(遇节假日顺延),将租金划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账户。

1、租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履约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一、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可对房屋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征得出租人的认可后方可实施,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要向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的,承租人还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用期间或装修期间,由于承租人有责任,造成房屋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失、损坏(如火灾、不当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和赔偿。承租人承担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双方同意继续承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书面通知出租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一、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位场所的权利。

2.承租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

3.承租人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备进行合法的维修和保养。

二、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过错致使出租人被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3.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经营,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处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张贴广告、标记、指示牌等,必须得到出租

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6.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就装修、改造等要求补偿,也不得实施拆割等有损房屋使用价值的行为。

7.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 当 日内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迁后 叁 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迁,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一、 出租人依法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二、 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时,结构完整,状况良好,足供承租人从事本协议所述的用途。

一、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缴租金的 5% 收取滞纳金。欠缴租金超过30天的,无论数额大小,出租人可以从承租人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权。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损失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建乱建及进行其他形式处分造成损失的,或因过错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 承租人擅自将租用房屋进行抵押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 租用期满后,承租人对各种原屋所属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撤、转移。否则将按同等数额对出租人进行赔偿。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房屋消灭、丧失使用性能的,本合同可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将分别承担各自损失。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诉讼,双方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租房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租赁合同

出租房屋者:(甲方)签字:

租房屋者:(乙方)签字:

水表指数度。

电表指数度。

煤气指数度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栋号厅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现将签订此合同。暂定租期为,租赁时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xx元,租金按每交一次,先预付租金xx元,押金xx元,租金需提前天交于甲方,乙方对该房只有暂时居住权,没有出售、转租、转借权。

第二条: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出租的采暖费、小区管理费以及乙方负责所租房屋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以及。

第三条:在预交下一次租金时,乙方应主动拿出上一次交的水,电煤气费收据让甲方核对,如未交应该按实际情况补交给甲方或双方联系小区收费人员进行收取。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未损坏甲方屋内任何物品也未欠甲方水、电、煤气等费。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第四条: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房屋设备改造及建筑施工,乙方若损坏甲方屋内任何物品均照价赔偿,该房不准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如有剩余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无条件搬出该房地产,但在乙方合法居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常理由提前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不租用甲方房屋,应在合同期期满前天告知甲方,如乙方未按规定合同日提前通知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未通知甲方,乙方在合同期的最后也未交房屋钥匙,甲方有权撬开出租房屋更换门锁收回该房,并不负责任何责任。

第六条:租赁期满后,按双方协议可继续签约合同,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合同期内双方应格守信用,自觉履行上述协议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合同签订时,双方互验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或者房本相互进行审核、检验,并清点物品,做登记,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因不慎发生触电、煤气中毒等人身伤亡事故,后果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如在租用期间甲、乙双方遇到重大意见不能协商解决应到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

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

通知书。

》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新华街16号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30012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长期租赁合同

经双方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出租人将位于出租给承租人,租赁面积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用途使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变更用途。

二、租赁日期确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装修、移机、搬迁等任何理由推迟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终止房屋的租赁: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方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三)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破坏的。

四、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须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同时,出租人应付给承租人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五、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应付给出租人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出租人可直接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一、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价格为经双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币元/月,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币元/月,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租金人民币元/月。

二、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出租人退还保证金给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三、租赁期间发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清洁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准时足额交纳费用。合同期满后,在承租人缴清以上费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出租人需在七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季)租金(遇节假日顺延),将租金划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账户。

1、租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履约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用期间或装修期间,由于承租人有责任,造成房屋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失、损坏(如火灾、不当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和赔偿。承租人承担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双方同意继续承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书面通知出租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一、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位场所的权利。

2.承租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

3.承租人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备进行合法的维修和保养。

二、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过错致使出租人被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3.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经营,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处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张贴广告、标记、指示牌等,必须得到出租。

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6.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就装修、改造等要求补偿,也不得实施拆割等有损房屋使用价值的行为。

7.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当日内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迁后叁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迁,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一、出租人依法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二、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时,结构完整,状况良好,足供承租人从事本协议所述的用途。

一、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缴租金的5%收取滞纳金。欠缴租金超过30天的,无论数额大小,出租人可以从承租人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权。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损失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建乱建及进行其他形式处分造成损失的,或因过错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擅自将租用房屋进行抵押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租用期满后,承租人对各种原屋所属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撤、转移。否则将按同等数额对出租人进行赔偿。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房屋消灭、丧失使用性能的,本合同可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将分别承担各自损失。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诉讼,双方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长期租赁廉租房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承建的工程施工中,租赁乙方的皇城-20空压机8台在隧道施工中使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将自有的皇城-20空压机8台出租给甲方使用,空压机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及操作员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机油。

空压机在工地施工租赁单价为每个月人民币1元,不足一个月按每月30天平均折算。空压机进场费及安装费由甲方负责,租赁时间满6个月,出场费由乙方自付。

自空压机进场之日起开始,但甲方至少保证租赁6个月,空压机退场之日结束,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天计算。

空压机退场之前,甲方将空压机租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空压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复赔偿。

乙方必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空压机的日常保养和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并保证空压机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空压机。如果因乙方原因或空压机自身零部件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保养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确保空压机正常使用。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长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香巴拉大道商铺一间。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

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年付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2万6千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共3页,第2页。

第六条维修养护、装修及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中止及续租。

(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长期租赁合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一辆车牌为___车借与乙方使用,借车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元的车辆违章保证金,该保证金待乙方还车一周后退还,如有违章,自行去交警部门处理违章,无违章记录既退还。

二、乙方借用该车时应向甲方交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各种证件标志、保险公司对该车的交强险、座位险、三者险、车上险税费齐全。

四、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该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协议规定的赔付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五、乙方使用该车负责对该车的保养和进行常规检查,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日限300公里。超时超公里部分另行计算。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借车使用期问.所有开支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规、违章、酒后驾驶所照成的民事或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损失。

2、乙方借车使用期间,不得借用车辆从事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该车辆转借、转让、典当、抵押、或改装,不得将该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借车使用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以及所属保险公司报案,同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乙方并要承担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定的责任及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同时并承担肇事修理期间对该车的停车费用及车损费用总额30%的加速折旧费.如保险公司不受理此案则有乙方全部负责,同时并承担该车的修理费和修理期间的经济损失和一切与本案相关所产生的费用。

4、乙方在使用该车辆期间,应妥善保管车辆及一切证件,如有被盗丢失被骗乙方应赔偿该车现有的价值和其他的'损失以及证件的补办。

5、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未按以上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对方受到的一切损失。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共识,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年_月_日:_________

长期租赁门面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住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租住房位于。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直至本门面拆迁为止。

如果门面长期不拆迁,则租赁期限至年月日止。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门面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到期后如果甲方不再出租门面,则需在合同到期前6个月以前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提前通知,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方式:租金每半年提前交纳。

第一年每月租金元,第二年每月租金元,第三年每月租金元,第四年每月租金元,第五年每月租金元。

第四条乙方承租、使用房屋期间,应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相应产生的一切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拖延交纳房屋租金达20天以上的,由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对于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双方可以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时间:年月日。

廉租房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租赁给乙方。乙方承租仅作住房使用。

二、租期,自起至止。

三、月租按计收,(元/月),年租金元。

四、缴费方式:

五、乙方先交元的水电押金,待合同期满甲方将退还给乙方。

六、电费按表计价每元/度,水费元/吨,不足10吨按10吨收,超过10吨按表计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房租。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2、私自改造、损坏房屋结构及内设施的;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4、三个月拒交水电费的;5、严重影响周围人正常生活的(如:噪音污染、卫生污染等)。

八、乙方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市场价赔偿。

九、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以防第七款中所列现象发生。

十、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十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须向甲方申请续租意愿或退租意愿。否则,甲方将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房屋使用权。

十二、乙方若需使用甲方的物品,应加付使用费,每月,与当月水电费同时交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再定。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长期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发展养殖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的土地亩出租于乙方,由乙方作养殖事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每亩地小麦、玉子各公斤,在每年农作物收获后于出租方要求给付时以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给付。(乙方应于甲方提出给付请求后15日以内给付)

四、土地交付时间: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因为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租合同,由乙方继续经营。若乙方不愿续订,应恢复土地原状或在甲方自愿的情况下对有关建筑物予以合理作价,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对价的情况下取得有关建筑物的所有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乙方报本村村委会本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机关:

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并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出租人将位于出租给承租人,租赁面积平方米。承租人只能按用途使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移作它用或变更用途。

二、租赁日期确定后,承租人不得以装修、移机、搬迁等任何理由推迟起租日期。

三、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立即终止房屋的租赁:

(一)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擅自将出租方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三)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房屋的主体结构造成破坏的。

四、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须收回房屋自用,必须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方可解除合同,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同时,出租人应付给承租人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

五、租赁期间,如承租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方得解除合同。同时承租人应付给出租人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出租人可直接从承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一、本合同项下的

租金价格为经双方确认的市场公允价格。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人民币元/月,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人民币元/月,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人民币元/月。

二、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签订合同时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给出租人,租赁期满,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则出租人退还保证金给承租人),在房屋承租合同期内,承租人不得用履约保证金抵扣房屋租金及其他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三、租赁期间发生因使用出租房屋而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空调费、清洁费、电话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准时足额交纳费用。合同期满后,在承租人缴清以上费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出租人需在七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于每(季)第一个工作日前支付当(季)租金(遇节假日顺延),将租金划入委托代理人指定账户。

1、租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2、履约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一、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可对房屋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征得出租人的认可后方可实施,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要向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报批的,承租人还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用期间或装修期间,由于承租人有责任,造成房屋和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失、损坏(如火灾、不当施工造成坍塌等),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和赔偿。承租人承担对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人。如双方同意继续承租,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书面通知出租人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

一、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部位场所的权利。

2.承租人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在允许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

3.承租人有权自己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备进行合法的维修和保养。

二、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如因承租人过错致使出租人被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损失。

3.承租人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

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承租房用于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经营,不得以其他形式的处分。

5.承租人在公共部位张贴广告、标记、指示牌等,必须得到出租

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6.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无权就装修、改造等要求补偿,也不得实施拆割等有损房屋使用价值的行为。

7.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当日内搬出,包括承租人所有的全部物件,搬迁后叁日内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8.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逾期不搬迁,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一、出租人依法有权将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二、出租房屋在交付承租人使用时,结构完整,状况良好,足供承租人从事本协议所述的用途。

一、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每日按欠缴租金的5%收取滞纳金。欠缴租金超过30天的,无论数额大小,出租人可以从承租人已经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租人的承租权。如果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书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按照损失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建乱建及进行其他形式处分造成损失的,或因过错造成事故和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擅自将租用房屋进行抵押或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出租人利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租用期满后,承租人对各种原屋所属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撤、转移。否则将按同等数额对出租人进行赔偿。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房屋消灭、丧失使用性能的,本合同可以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损失的,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将分别承担各自损失。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如需提起诉讼,双方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人三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为明确汽车租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本合同为汽车租赁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车辆所需的资信证明,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型号(手挡/自档)的租赁车壹辆。该车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本车规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体车辆状况和随车设施详见《租赁车辆交接单》。

第五条租赁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

第六条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有效期为___个月。租赁期以天(24小时为一天)为计量单位,计时间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计算,超过7天的按一月计算。租赁计算的起止时间以《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_____月。

第七条。

1,甲乙双方应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人民币”以下简称“元”)_________元(含税/不含税)。支付方式为_____付。

2,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车辆时,每___不得超过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____元收取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为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该风险保证金仅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损害甲方利益的保证,其返还方式为:在租赁期满之时,甲方未发现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计利息返还_____元。违章曝光押金于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未发现乙方因交通违章曝光的,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第八条租金和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币种为人民币。如结算时使用其他币种的。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日的挂牌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结算。

第九条车辆交接须在甲方指定的营业地点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了解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项,并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随车设施完好的责任。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交接单》交接完毕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暂扣给予违章曝光和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曝光后甲方应主动通知乙方,协同乙方处理车辆交通违章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证照遗失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甲方得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积极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应办理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和国家强制性保险。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赁车辆相关的其他险种,应承担该险种的费用,甲方负责办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责任租赁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2加速车辆折旧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按照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总数的20%作为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仅适用于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的总数大于五千元时)。

3由于承租方(酒驾、醉驾、毒驾)等危险方式驾驶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五条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车辆灭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相关费用;。

2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a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b乙方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c乙方擅自赠予,转让,转租,质押租赁车辆以及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d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____城市园地下储藏室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储藏室座落在本市浦东新区____路____弄(号/幢)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3、该房屋室内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共用设备状况以该房屋交付时的现场为准,如室内有共用设施(备)需维修,乙方必须履行配合义务。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只作为家庭储藏室使用,不能作为村放经营性商品的仓库使用,该租赁物禁止任何形式的人类居住,禁止作为宠物的暂栖所,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该储藏室内不得村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3、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室内村放的物品如有物损与甲方无关,包括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物损。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付清租金并在签署本合同的次日起乙方应主动至物业与甲方的授权人签署《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附件一),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凭双方签订的《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与甲方的授权人办理房屋使用手续。甲方与乙方签署《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后视为甲方已交付租赁物。乙方未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甲方无需催告,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不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须一次性支付完租赁费后方可使用该租赁房。租赁费不包括本协议约定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及费用。

3、租赁期限:________年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元。租赁费金额总计人民币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整),标准以甲方测定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的租金单价计算确定。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按月向乙方另行收取,物业管理费为1.00元/平方米/月。

2、乙方应于签约时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该房屋整个租赁期的租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1、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电费、通讯费、设施(备)维修费、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

1、租赁期间,租赁人必须严格按租赁协议第二条的约定使用租赁物,任何有违该租赁物使用用途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外的公共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房屋内(共用设施设备除外)的专用设施(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乙方,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

1、如乙方中途退租,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已交付租金。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租金的总金额作为违约金,且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一方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方仍应支付总金额租金的违约金: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三)乙方如改变租赁物使用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

(六)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五条应承担的费用达2个月的。

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财产转移已受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租金的总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可提前收回该房屋。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和支付0。5倍租金作为违约金。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已经交纳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

1、租赁期间,甲方可抵押该房屋,但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承诺不会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如果抵押权人要求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等形式处分该房屋的,则甲方承诺在处分该房屋前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如果最终未能由乙方购买,且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使用的,则甲方应将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返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的0.2倍作为违约金。剩余租赁期对应的租赁费按剩余租赁期除以总租赁期,再乘以总租赁费计。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以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以双方在签署本和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4、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下列两种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任选一种)

(一)提交浦东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签署:乙方本人签署:

长期租赁合同

为了公司业务需要,出租方将车牌号为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使用,该车现车况良好,运行正常,各种证件及保险齐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车况:无任何大修记录和安全行驶记录。

二、租用期限:

自20________年1月1日起至20________年12月31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企业办公使用。

四、租车形式:租车期间车辆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年检及维修费等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000元,承租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出租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在告知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承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场正常评估价格一次性包赔给出租方。

七、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二)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20________年01月01日。

廉租房租赁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合同人: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点:______

承租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点:______

见证方: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___路___号___单元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面积共___平方米(建筑面积)。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___元(大写:___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___元整,同时缴纳押金___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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