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提供担保协议(通用13篇)

时间:2023-11-02 11:57:23 作者:紫衣梦 最热提供担保协议(通用13篇)

担保是一项帮助借款人获得贷款的服务,有助于实现个人或机构的发展目标。这里有一些与担保相关的新闻和报道,希望对大家了解行业动态有所帮助。

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协议书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货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担保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与_________(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_________(建设单位)预收备料款(或工程款) _________元。为此,委托人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预收款退款担保。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受托银行出具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担保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应将预收款项存入受托银行,并接受受托银行的监督。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委托人应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以受托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或以可转让的有资产价值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并向受托银行提供反担保函(或与受托银行签定抵押协议)。

五、受益人凭保函、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及委托人将预收款项用于合同规定之外的用途的证明,要求受托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受托银行经审查无误后,应首先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帐户划付。结算保证金帐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银行垫付。

六、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付资金。受托银行对垫付资金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七、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要求第三方反担保人代委托人归还垫付资金及利息(或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八、委托人应按受托银行担保金额度的_________‰按年交付担保费用,并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纳。

九、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及本协议的解除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三方协议

经中国银行________与________和_____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计算。

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

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

担保人: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

致:

本人___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__市分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主体为福建__贸易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武夷山___房产,抵押金额:___万元人民币),因贷款必须涉及到公司法人___与爱人___文件签署问题,本人承诺,公司法人___与爱人___如因签署本贷款合同所引起的所有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均与公司法人___及爱人___无关,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本承诺函有效期限:

1、本贷款合同到期自然终结。

2、公司法人变更,由新法人承担责任,原法人责任转移到新法人,本承诺终结。 特此承诺!

(以上空白)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担保协议书

甲方:

乙方:xx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现甲方用座落于_____(面积:_____)的房屋在银行按揭贷款,须经乙方担保。为了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在贷款期限内,甲方必须每月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如出现连续三个月没有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乙方将无条件通过公证处(甲方委托_____)办的'《委托公证书》处理甲方房产,以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配偶(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交通银行_____分行:

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第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元整的第_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贵行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发日期: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

担保协议书

本担保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在xxx签定:

1、 (以下简称“委托人”) 住所:

2、 (以下简称“担保人”) 住所:

签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贷款人”)签定编号为

( 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请担保人为其开立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期限为 年的编号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函”)或者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

一、定义

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判例;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以外经债务人、担保人双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担保方式:是指对债务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或者保证。

2、本担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时间上的规定均指公历下

的该年、该月、该日和该季度。

二、合同基础

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担保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并签定相应的反担保合同。

1、经担保人认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并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或者与担保人签定反担保保证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委托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委托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第三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需向担保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人民币万元作为偿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证金冲抵债务,该保证金所生孽息归担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与担保人将另行签定下列一种或多种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3)、质押合同;

(4)、其他财产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担保人负有保密义务。

五、声明和保证

委托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 委托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 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力签署和执行本合同;

3、 委托人有法定的权力与贷款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 委托人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7、 委托人有义务及时向担保人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8、 为抵消担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偿后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担保人声明和保证如下:因担保人自身贷款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

六、违约事件以下各项构成违约事件:

2、向担保人签发的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

反担保人,或者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认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或者质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质物;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均视为委托人违约。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担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继续向担保人提供经担保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质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按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且担保人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时,担保人被迫履行担保义务,而或为委托人垫款向贷款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对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以及参与保证的第三人有绝对的追索权,该追索权不受其他任何约束和影响。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垫款费用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罚金。委托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垫款后七日内,无条件的向担保人清偿全部垫款本金、利息及罚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担保人修改保函的内容时,或者修改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时,须向担保人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贷款人对所作修改的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纳因增加或延长担保金额而必须对担保人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调查费评审费等),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请。

九、相关费用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署本担保合同时,按照下列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2)收取担保费标准的确定。根据担保人为委托人担保的总金额和总期限,以及担保费年率确定为担保人对委托人最终的担保费用。

(3)根据委托人和担保人本次担保所确定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计算,委托人应在担保人开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担保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2、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延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延迟交纳总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3、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偿所有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若逾期,则应向担保人交纳逾期担保费用。逾期担保费以委托人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等总金额为基数,按年率5%每月计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延迟交纳逾期担保费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逾期保费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4、其他费用

担保人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十、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违约,除承担所有已发生的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一、本合同适用法律

本担保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担保人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担保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各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备制。

本合同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双方正式签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借款提供担保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借款年利率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需要一笔资金。

第三条丙方保证责任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两年。

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第四条借款交付。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将借款资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以银行转账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及利息。

1、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2、乙方应于每付清一次利息,不得拖欠。

3、借款人偿还的利息、本金等一律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汇入出借人的银行卡:

第六条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按合同约定时间清偿本金、利息;。

3、乙方按照约定期限与金额向甲方提供借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偿还本息的,视为违约,甲方则就逾期部分的本息按每日计收违约金,直至全部本息还清为止,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和律师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三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协议

公司(出租人):

本人/本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愿意为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公司(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人,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向贵公司(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一、保证范围。

保证人同意就被保证人与出租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场/商场________号商铺/单元/铺位的(以下简称“该单元”)《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和其《补充协议》及后续补充合同/协议(如有)(以下合称“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每期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出租人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其他损失,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同意向出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期间。

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租赁。

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之日起____年。

三、保证人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在此同意,保证期间内若被保证人经出租人同意向其他第三方转让“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则保证人对转让后该第三方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或就转让后该第三方承租该单元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向出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出租人及被保证人无需就前述转让另行通知保证人。

(2)本保证书的效力独立于“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效力。

若本保证书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保证人承诺按本保证书提供的担保已经过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

四、不可撤销。

(1)本保证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保证人所订立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发生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而撤销或变更。

(2)贵公司与被保证人所订立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发生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贵公司无需另行通知保证人。

五、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产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单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附件。

1、保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保证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保证人签名捺印/盖章:被保证人签名捺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本保证书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担保请示

市政府:

我公司承建的工程现已开工,进展顺利。宜都市人民政府向投资人提供了(回购)担保,回购资金由国通公司筹集。根据现场开挖查看,石方所占比例大幅上升,工程建设直接费用随之加大,增大了我公司资金压力。

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答疑纪要内容,政府应向投资人提供支付(回购)担保。现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为融入充足的工程施工资金,能够顺利的完成该项目建设,请求宜都市财政局向投资人提供支付(回购)担保函,特请示市政府协调解决。

妥否,请批复!

x年xx月xx日。

提供担保请示

市国资委:

蚌埠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蚌埠分行申请贷款资金叁亿元,期限拾年,由我公司为其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为支持我市企业发展,经我公司董事会研究后认为反担保可行,现将有关材料呈报贵委。

妥否,请批示。

附件:蚌埠市国有资授权经营企业重大事项备查表。

20xx年6月20日。

担保协议书

担保人:

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1、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合同中的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保证,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当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6、保证人同意,在接到贵公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7、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8、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签发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协议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债权人_______提出借款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确保上述主合同的履行,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债权种类。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债权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保证期间。

债权人与担保人约定保证期间为____年。

本协议约定的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即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条保证责任。

(一)债务人在主债务中的任何违约行为与担保人无关,担保人不承担一般担保之外的任何法律责任。

(二)如债务人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由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担保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立即返还担保人所承担的的担保份额。

(三)如债务人恶意欺骗、隐瞒相关事实,损害担保人权益的,则免除此笔借款的担保责任。

担保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债权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