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优秀19篇)

时间:2023-12-29 03:46:07 作者:LZ文人

优秀学生在考试中表现突出,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并取得优异的成绩。请看以下是一位优秀学生的自述,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他是如何努力成长的。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新课程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目标的质量评价体系,特制订小学语数外学科测评方案。

语文。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测试。

1.评测方式:闭卷测试(总分100分)。

2.评测范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及各年级语文教科书规定的各年段必须掌握的课程目标内容、知识能力要求(涵盖课标附录1中的75篇优秀诗文推荐背诵篇目及附录2中推荐的童话寓言、各类故事、诗歌散文、文学名著、科普科幻等优秀课外读物)。

3.测试时长:一二年级60分钟,三四年级80分钟,五六年级90分钟。

4.测试题型及权重:测试主要分“积累与运用”、“阅读”、“习作”三大板块。“积累与运用”板块主要考查学生汉语拼音及识字写字能力、重点词句段及优秀经典诗文的理解、积累与运用等,由填空、选择、判断、连线、造句、默写等题型构成,一二年级分值权重约占70~80%(教材内容约占50~60%),三~六年级分值权重约占50%(教材内容约占30%);“阅读”板块主要考查学生运用课内所学知识与方法对课外阅读材料的综合理解能力,分值权重约占20%(一二年级分数权重约占10%);“习作”板块主要考查学生具体明确、文从字顺的书面语言运用能力,其中二年级为“写话”,分值权重约占20%,三~六年级为“习作”,分值权重为30~40%。

5.“写字”质量评价以习作(写话)的书写水平进行单独量化考核,“写字”“习作”的高分优秀率严控在20%以内。不合格率必须达到5%以上。

二、“阅读明星”专项评价与测试。

1.评测时间:春学期末。

2.评测对象:二四六年级各校推荐的区级“阅读明星”候选人,人数按各校学籍数相应比例推荐。

3.推荐条件:需完成本年级以及本年级段应该完成的课外阅读任务,并能进行一定量的拓展阅读。

4.评测方式:闭卷测试(总分100分)。

5.评测范围:课标附录1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1~6年级75篇)和附录2以及教育局建议的各年级课外阅读内容,包括名言警句、古典诗词、道德经典、中外故事、诗歌散文、科普科幻、长篇名著以及拓展书籍等。各年级测试内容以本学年段为主。

6.测试时长:60分钟。

7.测试题型及权重:测试主要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包括填空题、判断题、选择题、连线题,分值权重分别为40%、10%、30%、10%,主观题分数权重为10%。

8.根据测试结果命名不超过80%的学生为区级“阅读明星”,并颁发荣誉证书。

数学。

一、评测形式:闭卷笔试(100分)。

二、测试内容:1~6年级小学数学教材中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数学思考和问题解决等。

具体考查范围详见《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中“课程内容”板块第一、二学段所列条目。其中,第一学段包括“数的认识”、“数的运算”、“常见的量”、“探索规律”、“图形的认识”、“测量”、“图形的运动”、“图形与位置”、“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十大方面45条;第二学段包括“数的认识”、“数的运算”、“式与方程”、“正比例、反比例”、“探索规律”、“图形的认识”、“测量”、“图形的运动”、“图形与位置”、“简单数据统计过程”、“随机现象发生的可能性”、“综合与实践”十二大方面65条。

三、测试时长:一、二年级各40分钟,三~六年级各60分钟。

四、测试题型: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主要有计算题、填空题、选择题等,权重为70%;主观题主要有操作题、解答题等,权重约30%。

英语。

一、评测形式:闭卷考试(听力和笔试)。

二、测试内容:3~6年级小学英语教材中应知应会的基本语言知识和基本语言技能,具体考查范围详见《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第三部分“分级标准”中一级、二级所列的条目(详见《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附录)。

三、测试时长:三年级30分钟,四~六年级40分钟。

四、测试题型。

听力题、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中,听力题三年级权重为50%,四年级权重为40%,五六年级权重为30%,主要题型有选择题、判断题、排序题、填空题、翻译题、改错、连线题、完形填空(六年级)、阅读理解、字母书写、书面表达(从四年级下开始)等。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贯彻落实“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促进学生自我认识,建立自信,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激发其内在的发展动力。

1、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既关注学习的结果、又关注学习的过程。

2、评价内容的多维化,从学生学业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教师、学生、家长、社会评价相结合。

4、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书面检测与实践展示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更加重视过程评价。

1、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档案。主要内容有: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自己最满意的习作与书画作品、日记,最典型的活动杰作(参加实践活动作品等),检测卷及其他荣誉。

2、即时性评价。评价者(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习、活动中的表现进行即时评价。通过观察、访谈等形式,评价者在课堂上、活动时、生活中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积极反馈,实施书面的或口头的评价,给学生以鼓舞、指导、调整。这一评价次数、时宜等因人而异,不求整齐划一。评价的内容包括:学习兴趣、参与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学习中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策略与能力,思维的品质、创造性、独特性、灵活性,想象的丰富性,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良好的学习习惯等。

3、展示性评价。

展示性评价既要关注学习的结果,又要关注学习的过程;既要关注一般要求,又要关注个体差异。评价时机可以以各种板报、作品(业)展览、竞赛、评比等形式安排在学习的某一阶段,也可以以期末检测为形式安排在学期末进行。

4、水平性评价。

水平性评价是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的学科水平性笔试。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既要进行书面检测,又要进行实践检测。每学期末接受市水平性评价检测,学校在每学期中途进行一次调研性水平检测。

技能学科的水平性评价学校只进行阶段性的(一般每学年一次)水平性调研检测。

(1)形成性评价结果以“综合性、激励性的评语+等级”的形式呈现。其中学生平时各学科的作业的评价采用“双等级”制(一方面评价作业的正确性,另一方面评价学生完成作业的态度,如书写等)+激励性批语进行,提倡教师多进行面批与个别性指导。

(2)展示性评价结果一般采用“等级制”(优、良、合格、待努力)。

(3)水平性评价结果采用等级的方法进行,不论是何性质的水平检测,均不要当众宣布学生考分,更不能排名次。

(4)学科学业水平综合等级采用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即在学期末素质发展报告书中,以任课教师寄语性的激励评价语言(主要从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实践创新等方面进行)+学科的等级评价的形式呈现(素质报告书中不公布分数)。

总之坚持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

团西镇中心小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三)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

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

通过开展书画赛、体育运动会、六·一、元旦、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英语竞赛、作文展评等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

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

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

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

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

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

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

歌曲演唱。

美术:

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

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范文

该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部署的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从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描述学生高中期间学习情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条件。通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引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特长的发展。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评价内容的多元和动态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教学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教学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与接受,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科学。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一)成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各市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校长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评价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反映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一)模块修习记录。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根据学分管理的要求,学生修习课程的情况通过高中三年学分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通过适当的文字描述反映学生学习状况和成长过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04]47号)的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为: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二)基本素质评价。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结合粤教基[2004]115号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学生档案》进行。

1.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见附件2《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适当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主要包括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团队精神等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成长记录袋等有关材料进行评价。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能素质、体质健康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艺术课程和参加学校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三)实验操作考查。

1.考查内容。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以及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按《普通高中实验操作考查要求》(见附件4),着重考查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学校。

3.考查结果呈现。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按《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粤教研[2006]7号)实施。

1.考试内容。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及说明》,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内容,公布考试要求、试卷结构和题库。

2.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考试成绩呈现。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考试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评价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要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一)各市在评价工作开展前,要将评价的内容、方法、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校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并对学校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受理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投诉。

(二)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必须公示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指导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工作,审定、公示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复议申请,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的评价小组,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综合评价诚信等级制度,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建立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认定制度,通过教育督导评估对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1.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

3.公正性。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引导教师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5.普适性。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方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记录自己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突出表现。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写实记录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单》(以下简称《写实记录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详见附件1)。

《写实记录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呈现,供学生及时记录本人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时使用。《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厅制定,每学期期末和高三毕业时,学生整理、遴选写实记录素材后填写。

2.日常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在《写实记录单》上自主记录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注明重要活动的名称、地点、内容、持续时间和效果等。及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包括活动报告、图片、音像资料、证明、证书、实物等,至少每个月要有一次记录安排,活动记录和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一般性的活动可不记录。

3.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本学期的《写实记录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突出表现事实材料,在电子管理平台上填写《综合素质档案》。高三毕业时,学生对本人六个学期评价表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但不得增补或修改,生成毕业时供高校招生参考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学校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导入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模块成绩与学分等客观数据。

4.公示审核。学生每学期期末自主录入到《综合素质档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毕业时的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学生对本人6个学期档案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后的内容和教师评语表、在电子管理平台上生成的《综合素质档案》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按要求在档案中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学校应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和询问的,应及时予以核实、回复。

5.形成档案。综合素质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学校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高中一年一期开始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每个学期和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所记录的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2)《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表》(详见附件2)。毕业时学生以典型事例为依据,陈述自己在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爱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形成自我陈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00字。教师评语主要基于学生的写实记录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高中三年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素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表现作出简要的总体评价。教师评语要公正、客观,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3)典型事实材料。档案中所记录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材料应以原始素材分门别类呈现,有关证明要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签字、盖章。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便于检索、查找。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根据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6.材料使用。

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帮助学生分析其发展优势与潜能,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学校要根据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继承和发扬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督促和指导学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学生的自我陈述报告、教师评语和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及相关事实材料等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1.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精心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市州、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工作要求;组织设计和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检查、指导,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分别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切实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培训工作,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做好区域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和指导;加强宣传,协调各方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

2.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工作职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家长正确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针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训,对学生进行培训时,要重点学习本《实施办法》,让学生了解、熟悉评价内容,指导学生填写《写实记录单》和《综合素质档案》;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和记录有关事实材料,避免集中突击。

3.实行电子化管理。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等信息,导入客观数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与省平台对接的电子管理平台作为补充,保存学生日常记录,使综合素质评价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督促市州、县市区和学校全面落实《实施办法》,引导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进行;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学生档案材料客观真实;对有争议的结果要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结果公正;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于2016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于2017年5月底前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本办法于2017年在部分地方试点,2018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毕业和高考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福建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xx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侧重从素质角度对学生个体进行综合评价。它是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最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描述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状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为高等学校录取学生提供更多的信息,并逐步成为高等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参考之一。同时对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教育教学有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内容、方法、制度等方面的探索,稳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3、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根据我校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学校、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接受,要使普通高中教学组织、考试考查组织、高校录取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辉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等四个方面。基本素质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

现先出台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

1.评价内容。

具体维度、要素和评价内容见附件一。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相应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主任:xxx。

副主任:xxx、xx、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工作实施小组组长:xx。

成员:xxx、xxx、xx、及年段长、教研组长等相关教师。

职责: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领导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

职责:负责对校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4、班级a等生分解评分小组。

组长:xxx。

成员:陈祖铭、陈勇斌及年段长。

职责:根据《古田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a等生分解实施办法》审核各班的书面申请,并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5、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主任为组长)。

职责:评价教师严格按照程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学校领导和家长代表监督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和班级综合评定。

1、学生自评及学生材料收集整理。学生自评采取自我描述,提供质性素材等方式进行(毕业班为近三年)。

2、学生互评。学生互评以班为单位进行。首先由学生个人进行自我描述(或总结),然后班内进行评议,每个学生对该学生五个维度独立评分。

3、教师评价。教师评价要坚持集体议、独立评的方式,如有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票决制”方式做出评定结论。出现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按“票决制”方式做出评定结论。

4、班级综合评定。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果分别按50%的比例进行综合定等.总分100分,85分以上为a、70-84分为b、60-69分为c、59分以下为d,a、b、c均定为合格,d定为不合格,同时完成综合性评语,非毕业班级“综合素质评语”由班主任分维度填写,毕业年级综合素质评语由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完成。

5、学校审核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校内公示。调查和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

6、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在高中学生学业考试之前结束。

评价的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xxx学校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副校长)。

成员: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组长:z(副校长)。

副组长: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

成员: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实施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既关注技术技能培养、又关注人文素养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真实可信的参考依据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中职学生毕业标准和学生升学、就业的重要依据。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17]1号)和《关于转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济职教字[2017]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鼓励特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评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把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综合素质评定成为激励学生发展的过程。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及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政教主任、教务主任、骨干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负责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负责对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一)、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由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信息和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信息两大模块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信息模块由学科日常学习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科日常学习成绩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活动与参与以及期末考试测评等内容组成。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信息模块,以思想品德、艺体素养、职业素养、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为评价内容。

(二)、评价结果及使用。

(1)平时考试成绩由教务人员填写,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以分数、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与安排。

(2)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成绩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综合性评语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反映学生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评价结果必要时可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一)、评价的信息来源:学生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平时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艺术、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兴趣特长、荣誉表彰、竞赛获奖情况;家长和社会评价等。评价工作要与实行学生成长记录工作结合,注重对过程性资料的分析与概括。

(二)、评定程序:综合素质评价本着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内容科学化和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原则,采用学生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等办法,每学期末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社会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赋分,由班级评价小组根据所得分数及综合表现评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一)、落实评价程序。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班级评价小组总评的评价程序。学校评价委员会负责对评价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认定。评价过程中如有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裁定,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

(二)、建立公示制度。评价结果应在班级公布,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接受监督。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价委员会反映或投诉。

(三)、建立诚信机制。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也是诚信品德的培养和实践过程,参与评价的人员都要本着育人为本、实事求是的精神,树立诚信品格,确保评价的真实性。评价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应由班级评价小组提出更改意见,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定,并对更改缘由和经办人作书面记载,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备查。

(四)申诉复议程序。如有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与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申诉机构申请提出,由申诉复议机构审核后公示结果。

(一)、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

职责:制定《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xx、xx、xxx。

成员:各学科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经公示后上报备案)。

注:任教师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3)、监督小组:

由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4)、申诉复议小组:

组长:xx、xx。

成员:xx、xx、xx。

(二)、健全相关制度。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校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反映。学校评定委员会和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师德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纪律处分制度。对违纪并受处分学生,对其批评教育的同时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或材料,并与其家长座谈告知学生受处分原因及处理结果,对结果无异议由家长在《违纪学生处理告知表》内签字。如有异议,家长或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校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

(5)、监控制度。各级评定委员会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各级评定委员会成员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本办法从2017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要广泛宣传评价制度改革工作,转变传统的评价观念,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得到教师、学生、家长的积极参与,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从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始实施。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描述学生高中期间学习情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条件。通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引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二)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特长的发展。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评价内容的多元和动态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教学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制度。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教学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所理解与接受,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科学。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一)成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学校评价工作的监督指导,咨询、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各市的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实施,校长是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模块修习记录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和各科目模块修习情况。基本素质评价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实验操作考查反映学生在科学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反映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素养。

(一)模块修习记录。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根据学分管理的要求,学生修习课程的情况通过高中三年学分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通过适当的文字描述反映学生学习状况和成长过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04]47号)的要求,学生毕业的必修学分为: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学生毕业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中要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和各学分对应修习的模块名称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二)基本素质评价。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结合粤教基[2004]115号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学生档案》进行。

1.评价内容。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适当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主要包括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团队精神等方面,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教师和同学的评价、成长记录袋等有关材料进行评价。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评价,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体能素质、体质健康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艺术课程和参加学校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三)实验操作考查。

1.考查内容。

实验操作考查内容涉及科学领域以及技术领域中通用技术科目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按《普通高中实验操作考查要求》(见附件4),着重考查学生在实验范围内的观察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级以上市统一命题,由各学校设立实验考查考场,负责实施考查。条件不具备的学校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学校。

3.考查结果呈现。

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查结果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四)信息技术等级考试。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按《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方案》(粤教研[2006]7号)实施。

1.考试内容。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内容涉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按照《广东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大纲及说明》,规定各个等级考试的内容,公布考试要求、试卷结构和题库。

2.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负责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考试成绩呈现。

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考试的等级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评价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要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一)各市在评价工作开展前,要将评价的内容、方法、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校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并对学校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受理社会及学生家长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投诉。

(二)学校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必须公示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指导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工作,审定、公示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复议申请,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要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的评价小组,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建立综合评价诚信等级制度,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建立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认定制度,通过教育督导评估对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进行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1.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

3.公正性。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引导教师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5.普适性。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方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记录自己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突出表现。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写实记录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单》(以下简称《写实记录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详见附件1)。

《写实记录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呈现,供学生及时记录本人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时使用。《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厅制定,每学期期末和高三毕业时,学生整理、遴选写实记录素材后填写。

2.日常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在《写实记录单》上自主记录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注明重要活动的名称、地点、内容、持续时间和效果等。及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包括活动报告、图片、音像资料、证明、证书、实物等,至少每个月要有一次记录安排,活动记录和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一般性的活动可不记录。

3.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本学期的《写实记录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突出表现事实材料,在电子管理平台上填写《综合素质档案》。高三毕业时,学生对本人六个学期评价表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但不得增补或修改,生成毕业时供高校招生参考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学校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导入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模块成绩与学分等客观数据。

4.公示审核。学生每学期期末自主录入到《综合素质档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毕业时的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学生对本人6个学期档案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后的内容和教师评语表、在电子管理平台上生成的《综合素质档案》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按要求在档案中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学校应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和询问的,应及时予以核实、回复。

5.形成档案。综合素质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学校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高中一年一期开始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每个学期和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所记录的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2)《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表》(详见附件2)。毕业时学生以典型事例为依据,陈述自己在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爱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形成自我陈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00字。教师评语主要基于学生的写实记录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高中三年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素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表现作出简要的总体评价。教师评语要公正、客观,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3)典型事实材料。档案中所记录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材料应以原始素材分门别类呈现,有关证明要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签字、盖章。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便于检索、查找。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根据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6.材料使用。

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帮助学生分析其发展优势与潜能,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学校要根据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继承和发扬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督促和指导学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学生的自我陈述报告、教师评语和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及相关事实材料等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1.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精心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市州、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工作要求;组织设计和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检查、指导,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分别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切实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培训工作,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做好区域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和指导;加强宣传,协调各方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

2.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工作职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家长正确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针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训,对学生进行培训时,要重点学习本《实施办法》,让学生了解、熟悉评价内容,指导学生填写《写实记录单》和《综合素质档案》;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和记录有关事实材料,避免集中突击。

3.实行电子化管理。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等信息,导入客观数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与省平台对接的电子管理平台作为补充,保存学生日常记录,使综合素质评价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督促市州、县市区和学校全面落实《实施办法》,引导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进行;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学生档案材料客观真实;对有争议的结果要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结果公正;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于2016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于2017年5月底前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本办法于2017年在部分地方试点,2018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xxx学校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副校长)。

成员: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

职责:负责领导和管理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制订《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组长:z(副校长)。

副组长:z(教育处主任)、z(教学处主任)。

成员:z(团委副书记)、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z(年级组长)。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负责实施《阳贵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工作,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每班各5名,名单略去):

说明:

1.组长为各班班主任;组员为在本班任课达一年以上的教师2名,学生干部2名。职责——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自评、互评、教师评价与综合评定等工作。

2.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程序中,按“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顺序进行,“同伴互评”过程中按班级进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项“关键指标”,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详见附表)。

学生展示的实证材料、平时表现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尽可能使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平时表现等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完成评价小组评语。

各项指标按三级评分。凡比较符合标准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标准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则得1分。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标均分达2分者,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指标均分不达2分者,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如实记载突出问题。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要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指标均分超过2分评定为b,2分评定为c,不达2分则评为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能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公认或权威部门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毕业和高考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为了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根据《福建省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xx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侧重从素质角度对学生个体进行综合评价。它是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最重要目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描述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状况、社会公益活动和日常表现等真实、典型的内容,反映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为高等学校录取学生提供更多的信息,并逐步成为高等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参考之一。同时对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教育教学有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内容、方法、制度等方面的探索,稳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体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内容的全面性,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有特长的发展。通过对评价主体的互动化、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3、探索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加强评价制度建设。根据我校普通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定方式、方法和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一)导向性原则。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高中教育正确的导向。

(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普通高中学校、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接受,要使普通高中教学组织、考试考查组织、高校录取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制定要合理,有较强的可评性,评价要有多元主体的参与,评价操作要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辉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等四个方面。基本素质反映学生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各方面情况。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素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五个方面。

1.评价内容。

具体维度、要素和评价内容见附件一。

2.评价方法。

采用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以写实性文字描述为主,提供实证材料等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进行评价。在评价中要根据基本素质的不同内容,采取相应的方法。

(1)道德素养。

学生道德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教师和同学的评价等,由学生的自我评价为主,同学互评为辅。

(2)文化素养。

学生文化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学分管理档案,对学生所得学分的总量、学分的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学习兴趣。通过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成绩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实践。

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4)身心健康。

学生身心健康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体育课程、体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表现,客观反映学生身心健康状况。

(5)艺术素养。

学生艺术素养的评价,根据学生在学校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及作品,客观反映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

3.评价结果呈现。

基本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等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主任:xxx。

副主任:xxx、xx、

工作实施小组组长:xx。

成员:xxx、xxx、xx、及年段长、教研组长等相关教师。

职责: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领导并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

职责:负责对校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接受咨询与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4、班级a等生分解评分小组。

组长:xxx。

成员:陈祖铭、陈勇斌及年段长。

职责:根据《古田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a等生分解实施办法》审核各班的书面申请,并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5、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主任为组长)。

职责:评价教师严格按照程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学校领导和家长代表监督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和班级综合评定。

1、学生自评及学生材料收集整理。学生自评采取自我描述,提供质性素材等方式进行(毕业班为近三年)。

2、学生互评。学生互评以班为单位进行。首先由学生个人进行自我描述(或总结),然后班内进行评议,每个学生对该学生五个维度独立评分。

3、教师评价。教师评价要坚持集体议、独立评的方式,如有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票决制”方式做出评定结论。出现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研究讨论,按“票决制”方式做出评定结论。

4、班级综合评定。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对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果分别按50%的比例进行综合定等.总分100分,85分以上为a、70-84分为b、60-69分为c、59分以下为d,a、b、c均定为合格,d定为不合格,同时完成综合性评语,非毕业班级“综合素质评语”由班主任分维度填写,毕业年级综合素质评语由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完成。

5、学校审核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负责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校内公示。调查和处理有异议的评定结果。

6、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在高中学生学业考试之前结束。

评价的结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反映,学校将评价结果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评价结果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

为确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发挥评价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工作的公示、诚信、监督、申诉等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的鼓励广大同学德智体综合发展,全面评价每一位同学,特制定本办法。

总分100分,由德、智、体三部分组成。其中德育占20%,智育占70%,体育占10%。

智育:以考试的平均学分积为基准分,取70%,算作智育的最后分。(智育成绩:(单科成绩a×该科学分+单科成绩b×该科学分+单科成绩c×该科学分?)/学年总学分×70%;参加重修考试的同学其重修科目成绩按照重修前成绩计算)。

体育:一学年两学期成绩的平均分取10%,算作体育的最后分。

德育:德育考核主要从集体观念、品行表现、组织纪律、学习态度四个方面考察。以二十分为准,直接计入总分,德育分的标准是:

(一)集体观念(3.5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积极为集体服务,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未交登记表及回执单者扣除0.5,未交实践报告者扣除0.5)。

(二)品行表现(3.5分):爱国爱校,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西安邮电学院校园文明公约》,爱护公物,有环保意识。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尊敬师长,举止得体,团结同学,勤俭节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三)组织纪律(3.5分):法纪观念强,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在周末晚点名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迟到、早退1次扣除0.1分),不缺席(每无故缺席1次扣除0.5分);敢于同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作斗争。

(四)学习态度(3.5分):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本专业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无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每迟到、早退1次扣除0.1分,每旷课1次扣除0.2分),遵守学习纪律,独立完成作业;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勇于发明创造。

以上四项赋值时每项优秀为3.5分;良好为3分;一般为2分。如有扣分,扣至0分为止。

(五)德育附加分(最高限为6分,超过不加)。

1、学生干部(学生班主任)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本职工作者,加0-1分。学生党团主席(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书记助理、青协负责人)1分、副主席0.9,部长加0.8分,副部长0.7分,干事加0.5分;优秀部长、干事累加0.2分;党员工作站站长加1分,副站长0.8分,站务委员0.5分。各班班委加分可参考:班长1分,团支书0.8分,学委0.8分,其他班委0.5分、科技积极分子0.1分(任期不足一年者以半学期为单位计算)。

2、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者,加2分;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暑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等校级优秀荣誉的加1分;获得院级荣誉称号者,加0.5分;获得校级优秀团支部称号,支部内各团员均加0.5分;获得校级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班内人员均加0.5分;军训优秀学员加1分。获得优秀暑期社会实践个人加0.5分。

3、科技发明、科技竞赛与学术活动加分。

获国家奖励: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获省级奖励:一等2分二等1.5分三等1分;。

获校级奖励:一等1分二等0.7分三等0.5分;。

在国家公开出版的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者,加2分;在校级刊物(含军训快报)上发表文章(简讯报道除外)者加0.5分,在院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加0.2分,校级、院级以及多篇文章可累加分,但是总分不得超过1分。

4、文体活动加分。

参加国家级文体比赛者:第一名3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5;。

参加省市级文体比赛者:第一名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第四名0.5;参加校级文体比赛者:第一名1分,第二名0.7分,第三名0.5分。包括校运动会、冬季越野赛、校合唱比赛、校新生辩论赛等。(校合唱比赛、广播体操参与者加0.1分)。

参加院级文体比赛者:第一名0.7分,第二名0.5分,第三名0.3分。包括院书画比赛、系足球、篮球赛等。

5、智育成绩较上一年度前进10名者,加1分。(按照班级排名计算)。

6、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舍长加1分,舍员加0.7分;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舍长加0.7分,舍员加0.5分。一般舍长加0.1分,宿舍卫生长期不好,不予加分。

7、在校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学生加2分;在维护校园秩序和校园环境及精神文明建设中,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可酌情加1-2分。

注:2、3、4、5、6五项加分由班主任、辅导员根据规定凭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做出,同类奖励取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8、英语通过国家cet-4级425分(含425分)加1分,cet-6级425分(含425分)加2分(本项加分在各年度考评中均有效)。

9、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加1分,通过普通话考试加0.3。

10、参加义务劳动0.5分/人/次,参加活动、讲座加0.1分/人/次(此项以辅导员提供的名单为准)。

1、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5分。

2、受记过处分,扣10分。

3、受严重警告处分,扣7分。

4、受警告处分,扣5分。

5、受通报批评,扣3分。

6、宿舍卫生长期不好,扣5分。

7、周末晚点名不到扣0.5分/次。

8、检讨书扣0.5分/份(检讨内容与晚点名一致的不重复扣分)。

另说明:

1.课程性质为实践课的,期末成绩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合格(60分)、不及格(50分)。

2.运动会获团体荣誉的,团队中每一位成员按获奖等级加相应学分(比如,张三、李四、王五、赵六4人荣获4x100第三名,成员每人按校级三等奖加0.5分)。

3.个人加分不受职务数量限制,每一项职务都可加对应学分。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实施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既关注技术技能培养、又关注人文素养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和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真实可信的参考依据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中职学生毕业标准和学生升学、就业的重要依据。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17]1号)和《关于转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济职教字[2017]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鼓励特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评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原则。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把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综合素质评定成为激励学生发展的过程。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及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政教主任、教务主任、骨干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负责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负责对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一)、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由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信息和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信息两大模块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信息模块由学科日常学习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科日常学习成绩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活动与参与以及期末考试测评等内容组成。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信息模块,以思想品德、艺体素养、职业素养、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为评价内容。

(二)、评价结果及使用。

(1)平时考试成绩由教务人员填写,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以分数、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与安排。

(2)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成绩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综合性评语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反映学生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特点,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评价结果必要时可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一)、评价的信息来源:学生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平时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艺术、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情况;兴趣特长、荣誉表彰、竞赛获奖情况;家长和社会评价等。评价工作要与实行学生成长记录工作结合,注重对过程性资料的分析与概括。

(二)、评定程序:综合素质评价本着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内容科学化和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原则,采用学生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等办法,每学期末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社会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赋分,由班级评价小组根据所得分数及综合表现评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一)、落实评价程序。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班级评价小组总评的评价程序。学校评价委员会负责对评价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认定。评价过程中如有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裁定,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

(二)、建立公示制度。评价结果应在班级公布,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接受监督。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价委员会反映或投诉。

(三)、建立诚信机制。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也是诚信品德的培养和实践过程,参与评价的人员都要本着育人为本、实事求是的精神,树立诚信品格,确保评价的真实性。评价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应由班级评价小组提出更改意见,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定,并对更改缘由和经办人作书面记载,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备查。

(四)申诉复议程序。如有学生对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与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申诉机构申请提出,由申诉复议机构审核后公示结果。

(一)、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长:xxx  。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

职责:制定《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xx、xx、xxx。

成员:各学科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经公示后上报备案)。

注:任教师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3)、监督小组:

由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4)、申诉复议小组:

组长:xx、xx。

成员:xx、xx、xx。

(二)、健全相关制度。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校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反映。学校评定委员会和县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师德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纪律处分制度。对违纪并受处分学生,对其批评教育的同时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或材料,并与其家长座谈告知学生受处分原因及处理结果,对结果无异议由家长在《违纪学生处理告知表》内签字。如有异议,家长或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校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

(5)、监控制度。各级评定委员会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各级评定委员会成员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本办法从2017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要广泛宣传评价制度改革工作,转变传统的评价观念,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得到教师、学生、家长的积极参与,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xx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以《xx县教育局关于xx年初中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体现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所要求的综合性,发展性、过程性原则,把形。

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及多方面潜能发展的过程。

为保证学校评价工作的有序实施,贯彻评价原则,学校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委员全及相关机构,负责xx届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工作,具体如下:

1、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家长代表:

2、职责、负责制订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组织审核,培训确定评价程序,接受和处理各界人仕的咨询、申诉,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的确定,评定结果审定和争议仲裁。

1、组成人员:

组员:

初三学生代表:

2、职责: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咨询和投诉,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三)成立班级评价小组:

1、组成人员: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按学校布置对学生家长进行认真宣传和培训,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包括本班学生原始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分项评价及结果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收集筛选学生证书、资料归档。接受家长的咨询,接受家长来访等,班主任要按要求,妥善保管好原始资料。

2、产生办法:校评委会提名三分之二以上学生认可可当选,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审定,公示一周。

(一)、评价内容:对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七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定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己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200字左右)和等级评定。

2、同学互评。每个学生按照评价标准及说明要求,从七个评价维度对全班同学进行等级评定。在保密的前提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班级评价小组评价。班级评价小组要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袋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对七个维度的评价内容,评定小组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从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班级评定小组评价分为描述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与以整体描述,要突出学生潜能和努力方向)和等级评价两方式。

各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在这项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要对学生、家长和学校负责,对学生一视同仁。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绝不允许徇私舞弊的粗心大意。

4、综合素质评价(即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的七个维度评价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与不合格d四个等级。给予不合格d等级的评定时要慎重,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或依据。

6、对评价的结论(包括描述性评语与评价等级)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成员可保留个人意见,允许向学校评定委员会反映)。对于原则性重大分歧,应该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深入的调查,讨论后做出决定。

7、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以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投诉,学校监察小组负责调查与处理,并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给出答复。

8、优秀比例30%,标准细则目标每班一份参考,评价结果完后各班级评价小组要认真进行复查,确定无误方可定论并对优秀者进行公示,个人结果只给本人。

(三)、评价程序和操作日程:

1、4月20日一30日完成评价组织机构的建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评价监查小组,班级评价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日程安排。

2、4月1日一7日将学校评价组织机构各成员名单公布一周。待学生、家长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备案,并开展工作。

3、4月8日一15日:

(2)组织学生自学《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班级评定小组认真给予指导。同时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帮助学校与学生做好评定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得影响学校的评定工作。

(4)指导和协助学生建立、整理成长记录袋。

4、4月13日下午:

(1)组织学生集中学习《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到场辅导、答疑。

(2)组织学生自评,写出描述性评语(200字左右),评出等级并当场回收自评表。

5、4月15日一16日:

(1)组织学生回家互评,评出等级,注意保密。

(2)组织回家学生填写初中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学生基本情况、爱好特长、获奖情况、学生自评描述性评语、家长评语)。

(3)整理成长记录袋。上述三项工作学生应于5月4日完成并于5月5日上交班主任。

6、4月17日一23日:

(1)学校分班组织学生上机操作,将自评、互评的等级输入计算机。

(2)班级评价小组依据学生的平时表现,以及学生的自评、同学互评、成长记录、家长评价等相关信息,在集体讨论、研究、合议的基础上,分别对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班主任写出综合性评语并给学生评出等级,小组其他成员讨论通过。并分别输入微机,与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结果自动生成七个维度的评价等级。

7、4月24日一30日:

(1)、班级评价小组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并公示个人维度的优秀学生名单。

(2)、评价结果发布一周,期间对有异议的评定结果,要在评价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复评,并最终认定评价等级。

8、5月5日一9日:

(1)校评价委员会对每一位学生评价结果进行最终认定评定。

(2)班级评价小组将公示后的最终认定结果(综合性评语和各维度等级)填写进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9、5月10日一13日:校评价委员会审定,盖章,归入学生档案。

1、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建立:

由评定小组中的教师成员指导和协助学生整理《成长记录袋》材料要具有代表性,主要包括:

(1)获奖情况:将学生有关获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袋入成长记录袋。

(2)爱好特长:好的研究性学习报告,发表的文章书法、美术、音乐、电脑制作,科技小发明的文字资料等。

(4)综合实践活动材料,三年来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的记录与考评情况(并有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学校或社区的证明材料。

2、《基础性发展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的组织学习。学校组织有评价人员的学习,班级评价小组学生学习,网上公布《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细则表》班内张贴一张,学生先自学三天,集体学习和答疑时间一课时。

3、学生自评:在学生充分学习和领会评价内容和标准后,下发三张表格《学生自评表》《学生互评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其中学生自评一项,统一时间,当场填写。班级评定小组成员要现场指导学生,评出自己各要素得分,平均出各维度得分,并当场收上《学生自评表》,《互评表》《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生带回家三天后上交。

4、班级评价小组对学生的评价。

依据学生的平时表现,个人对学生的了解,结合学生的自评、互评、成长记录袋、家长评语等信息,班主任组织小组成员在集体讨论研究、合议的基础上给出每个学生的等级,及综合性评语,遇有异议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也可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做出仲裁。

5、评价结果的呈现:

(1)综合性评语,应该突出学生特长,个性、潜能及努力方向。

(2)等级评定:

分值:学生自评分x10%+互评分x30%+班级评价小组打分x60%。

等级:全体学生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前30%为a级,d级指有重大问题或违法行为的学生并要有充分依据。

6、评价结果的公示:

班级评价结果呈报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将评价结果告诉学生本人,并将各项等级为a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布一周。

期间:

(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6619253,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审核委员会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或各项工作。

7、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归档:

经过一周公示和复议期后,校评审委员会对每一位学生评价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袋学生档案,供高中录取时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如学生自评表、互评表、班级评定资料等一并移入德育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落实潍坊市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精神,坚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注重过程培养和过程评价,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1、强化素质教育,把初中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改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3、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1、客观性原则。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2、可行性原则。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3、发展性原则。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差异。

(一)建立三级管理的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崔建军。

副组长:董有才。

成员:董学孝隋慧成张泉城孙曰亮。

2、市教育局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任:董有才。

成员:董学孝隋慧成张泉城孙曰亮。

履行职责: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3、自主性原则。学生是评价的主体,要充分发挥评价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4、动态生成性原则。

评价活动本身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教育过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评价可根据学生年龄、年段特点,根据校本实际及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实化过程,凸现行为习惯的培养与达成。

5、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1、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品德行为、学习能力、合作交往、强身健体、审美表现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要素、关键表现提示等。

一是等级评定。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分别用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呈现。

二是综合性评语。由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家长心声四个内容组成。自我描述:记录一学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绩;同伴赠言:记录自己最信任的同学或同龄朋友的希望与祝愿;教师寄语:记录班主任或你最欣赏、信任的老师对自己一学年的评价;家长心声:记录家长的反馈意见。

1、本评价方案给每个学校以创造的空间,学校可以根据本评价标准制定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评价细则,体现校本特色。

2、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每月评价记载表来呈现。

3、学生综合素质月评价要按照《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体系》,依据年段具体行为目标达成情况,在征求老师、同学、家长等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生自己记载完成,但每次评价结果必须得到老师、家长、同学的签字认可。

4、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由班主任依据月评情况,分析学生发展状况,给予客观评定。

5、学生综合性评语,在每学年即将结束时形成,其整理归纳活动,强调多元主体参与。评价表中的“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和“家长心声”均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完成,并于下学年报到时反馈给班主任备案。

6、材料整理粘贴栏,可根据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实施。主要粘贴学习过程的记录材料和关键表现的材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终结性评价分低、中、高三个年段。考试总分各年级均为100分,其中口语部分(低年级含写字习惯)20--30分,笔试部分70-80分。口试部分可以安排在笔试即期末(中)考试前一个月内进行。具体评价办法如下:

(一)低年级。

口试(20分)。

1、朗读(10分)。

2、背诵(10分)。

内容:背诵课文指定段落;背诵《小学生必背古诗词》前30首。

写字习惯(10分)。

内容:“三姿”及书写。

方式:抄写生字表或简短的课文,分坐姿、握笔姿势、握笔距离三项现场打分。

笔试(70分):

1、听力(10分)。

包括字、词、句,以及简单短文中基本问题的回答等内容。

2、基础知识(60分)。

字、词、句、拼音、积累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级。

口试(30分):

1、朗读(10分)。

内容:从课外选定的美文。

2、背诵(10分)。

内容:教材中要求背诵的相关段落和语文天地中积累的内容;背诵《小学生必背古诗词》后40首。

3、口语交际(10分)。

口试部分命题应立足生活,贴近教材,贴近学生。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难的原则进行。内容及方式包括:

(1)复述课文或讲故事等;

(2)分角色表演课文中的对话;

(3)情景命题对话。小组形式(2人以上)抽签决定情景命题对话。此类合作完成题目相当丰富,如合演课本剧、指定的童话剧等。小组合作完成的题目,由学生在考前抽签,小组由各自抽的签儿组成。学生抽签后合作编排,设计服装、道具、台词、曲子,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语交际水平。

笔试(70分):

笔试部分题目应注意整合多方面内容,贴近教材,贴近生活,关注基础知识与技能,关注学生兴趣,让命题既扎扎实实又生动活泼。

笔试共分四大部分:听力(5分);基础知识(20分);阅读(20分),其中课内阅读的比重略大于课外阅读;习作(25分),含卷面书写3分。

(三)高年级。

口试(20分):

1、背诵(10分)。

内容:(1)教材中要求背诵的相关段落和语文天地中积累的内容;(2)课外积累的优美段落。

2、口语交际(10分)。

可从以下题目选取内容及方式:

(1)课本剧或自编短剧;

(2)讲述名著故事。在每学期学校规定的课标必读名著推荐书目中,选取典型内容,制作成纸签,学生抽签并稍作准备讲述故事。

(3)课外阅读表达。提供课外阅读文章,学生快速浏览、默读,然后回答文后问题。问题设计要能够考察学生阅读后的独特感受以及独立思考之后的价值判断。

笔试(80分):

笔试共三大部分:基础知识(20分);阅读(30分),其中课外阅读的比重大于课内阅读;习作(30分),其中含卷面书写3分。

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关注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学生成长和发展的过程。在做好终结性评价的同时,还要关注学生发展变化的过程,加强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可采用成长记录的方式进行。语文学习具有重情感体验和感悟的特点,因而量化和客观化不能成为语文课程评价的主要手段。语文评价还应突出评价的反馈调节与激励功能。学生的日常表现,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采用激励性的评语,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

对于每个学生课堂学习中听、说、读、写、习方面情感、态度等难以进行量化测量的内容,教师通过课堂观察、课后访谈、问卷调查、作业分析等形式进行描述性记录评价;班级内开展丰富多彩的语文学科实践、竞赛评比活动(手抄报评比、作业展评、故事会、朗诵比赛、书法比赛等),采用奖励小红旗、小红花、星级评比等评价激励措施;还要重视考查学生参与校内和校外语文性质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如在报刊上发表习作、参加校内外举行的语文实践活动,以及其他语文性质的合作实践活动,培养其积极性、参与度、合作意识、实践能力、语文综合素养。

形成性评价方式贯穿于日常教学活动中,以自我评价为主,使其成为学生自主学习、自我反思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要加强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多向交往、互动、沟通、交流,尤其要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教师和学生共同做好成长记录,逐步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档案。形成性评价的工具和方法应该体现多样化。教师可以结合本班学生实际,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设计出个性化的评价工具,合理选择评价方法,策划评价活动。

形成性评价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体现评价的过程性、动态性和形成性。切实发挥好形成性评价对学生进行质性评价的优势,增强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力争使每位学生健康发展。

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管理工作以学校为主开展。各学校按照评价的具体操作办法,对学生语文综合素质进行全方位、多元化评价。

教育教学研究部门通过调研指导、检查、研讨、开展活动、抽测等形式,对学生的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管理。

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突破了传统的评价模式,是新课程理念下对学生语文综合素质评价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学校和教师要转变教育评价观念,摒弃传统的阻碍教师教学和学生发展的评价思想,勇于开拓创新,切实推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

学校在评价管理中,要积极推行,追求实效,做到周密部署、定期检查、定期研究,防止评价项目和内容流于形式。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发展完善考试评价办法。

充分发挥考试与评价的教育功能。要通过考试改革,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奠定基础;通过考试改革,改变教师的教学行为和方式,促进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和发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综合素质评价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突出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使评价过程成为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过程。

(二)科学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学生自评、互评为主,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做到阶段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基础性发展目标。

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附件1)执行。具体的评价标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

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教师、家长参与。教师要全程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开展评价,促进学生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使评价过程民主、真实、和谐;家长要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公正客观评价自己的孩子。

学生成长记录是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学校要引导学生以事实为基础做好成长记录,如实反映学生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上的各方面表现,其中应重点包含学习情况的记录,如选修课的修习及所获学分的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社团活动等基本信息。要特别鼓励学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和个性特色的重要实证性材料,真实、准确地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学生成长记录应主要由学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导学生在收集成长记录材料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进步,形成正确的自我评价。

(二)评价结果呈现。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的评定采用“合格”(记为h)、“尚需努力”(记为s)形式呈现。学生行为表现符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本要求,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具备一定的交流与合作能力的,应评为“合格”。有严重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基本要求,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评为“尚需努力”。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教育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发展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注重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门课程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评价的功能,推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

(一)、评价内容多元化原则。要注重学。

生综合素质考查,不仅关注学习成绩,而且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发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学习兴趣与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给予积极评价,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

(二)、评价过程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有机地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给予多次评价机会,促进评价对象的转变与发展;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学行为中,使评价实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

(三)、评价主体互动化原则。强调评价过程中主体间的双向选择、沟通和协商,关注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即如何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评价结果;改变单一评价现状,加强自评、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四)、期望性原则。充分体现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师有信心,学生有希望。教师的评语要注满“师情”,透出一个“爱”字,点燃学生的希望之火,重视“鼓励”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则。运用模糊控制理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文化课考试,量化形式学生的学习成绩,改较精确的百分制为较模糊的等级制,对学生思想品德表现及兴趣、意志、个性、态度和习惯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项目,一律采用操行评语定性评价。

新课程中的学生评价强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关注学生多方面的表现,包括道德品质、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合作与交流、个性与情感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多方面的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的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由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两部分组成。

品德修养:爱国、爱校、关心集体,遵守纪律、遵守公德,努力学习、勤思好问,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注意安全、讲究卫生,文明健康、勤俭朴素,关心他人、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知错就该,热爱自然、爱护环境,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行为习惯:在学校里说普通话,认真听讲,积极发言;按时完成作业,不拖拉作业;作业字迹工整,不马虎;自己机整理书包和书桌,不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认真作好两操,能和别人合作,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按时起床睡觉,吃饭不挑食,喜欢读有益的课外书,不进网吧等少儿不宜场所,不乱用零花钱,爱护花草树木,饭前便后会洗手,进出家门主动和大人打招呼。

(二)、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是指经过学科学习应达到的基本目标,每科学习目标从知识与技能、过程由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层面进行具体评价。

学生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也要观众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不能截然分开,通常基础性发展目标蕴涵在学科学习目标中,和学习目标同步发展,在评价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作到两者的有机结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以及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要求,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学科分阶段提出具体评价指标。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学习态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项行为表现作为评价指标。

目标体系要体现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注意对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评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根据不同发评价内容和指标实施多元评价,还要渗透或包含在学科学习目标的评价中进行。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方面要重点结合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学科教学以及班队活动、校本课程实施中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方面结合所有学科教学进行评价;运动与健康方面主要结合体育与健康学科进价;审美与表现方面重点结合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进行评价。在学科教学或各种教育活动中分层实施评价。创设情景、机会,通过参与活动,日积月累,让学生感受、体会与内化。通过表现性任务、观察、记录、访谈、作品分析、个人自评、同学、教师、家长互评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学科发展的评价。

1、知识与技能的评价。

要遵循个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以及该学段、学年以及每个单元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为基准,通过作业、测验、栲栳市和完成一些开放性的表现性任务等形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

(1)、练习、作业。

作业分析评价是教师了解、掌握学习效果、学习态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评价方式。学生的作业情况通过学生的认真程度,主动作业的情况;课外学习情况以及实验操作能力,小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等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平时学习:是指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种测查如识字、背诵、朗读、默写、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单元测试,创造性作业的完成情况等。

口试、实际操作等性质评价形式。考试的内容应多元化,除关注知识与技能外,还应体现考查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内容;还要重视加强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发展。

考查学科应通过平时观察、评语、记录、表现性作业、综合实践活动等方式,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学习习惯、兴趣、毅力、学习动机、学习技能、社会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学生表现的信息进行考查。

2、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

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必须与基础发展目标和学科教育目标相结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采用观察、记录、访谈、学生自评和学生互评等性质的评价方式对其进行评价。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结合基础性发展目标在学科中的体现,制定具体的评价内容以及指标体系。

(1)、日常观察。

课堂教学观察:学生课堂学习行为观察是评价学生学习过程的重要方法。学生的课堂表现要通过学生回答问题的频率,学生的思维品质,学生的探究行为,学生在小组合作中的表现,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积极性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评价。可以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

活动观察:校内外活动观察,要通过学生参加的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长表现:包括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明、亲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车摸、陶艺、电脑制作等)或小发明成果、艺术性活动记录或奖励证书。

(2)、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是形成性评价的重要方式,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是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信息等。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更典型、客观、真实,尽可能的展现自己的学习成果与进步历史。

比较,使学生学会反思,了解自己的进步,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发展的目标,逐步发展自省的意识和能力。

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四个方面。

学生自评和互评:一是由学生本人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及行为写出自我评语;二是自己或同学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评出分项等级。

教师评价:一是由班主任给每个学生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评出分项等级,并给每个学生写出综合性评语,重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二是各学科教师根据本学科所制定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及学科发展目标评价体系,对每个学生基础性发展达成及学生学业水平进行评价,给出相应的等级,并对学生学科的发展态势进行描述,写出激励性的评语。

家长评价:一是对自己子女的综合素质写出鉴定性评语;二是对自己子女综合素质的两个方面以及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一些方面评出分项等级。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

评价结果包括等级或评语。

评语包括:1、家长评语。2、教师、班主任评语。等级包括:1、分项等级。即根据评价内容所列的要素和关键表现,通过整体判断对两个方面以及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一些方面分别给予一个等级。2、综合等级。即把分项等级和分主体等级综合,作为综合素质或学业水平的最后等级。以上等级均为四等,以a(优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现。

学生综合素质与学业水平报告单由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表、学科学业水平评价表,包括多主体评价和教师综合评语构成。将期末考试与学生的日常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从几个方面来反映学生取得的进步和成就,报告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感与学习习惯方面的情况。

大王小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自我评价

本人在校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我学习勤奋,积极向上,喜欢和同学讨论并解决问题,经常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内外活动。

在家尊老爱幼,经常帮爸爸妈妈做家务是家长的好孩子,邻居的好榜样。初中三年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思想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希望以后能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文化的人,为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做出自己的努力。当然我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字写的不是很好,有时候做事情会只有三分钟热度,我相信只要克服这些问题,我就能做的更好。

本人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与同学和睦相处。关心热爱集体、乐于帮助别人、劳动积极肯干、自觉锻炼身体,经常参加并组织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内外活动。本人品德兼优、性格开朗、热爱生活,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

学习之余,走出校门,初二暑假到__书店兼职暑假工。本人珍惜每次锻炼的机会,与不同的人接触,让自己近距离地接触社会,感受人生,品味生活的酸甜苦辣。

初中三年让我学会了很多,回首过去感触良多。在以后的生活与学习中,我将继续努力,完善自己,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仙槎桥镇第二完全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的实际,制定本意见。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和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现、发展潜能;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发展性原则。

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三)可行性原则。

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四)客观性原则。

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一)评价内容。

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5个方面的内容。

(二)评价依据。

2.学生互评。

3.家长评价。

4.班级评价小组评价。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四)评价次数。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即时评价、学期评价。即时评价一般随着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评价结果记入成长档案袋;学期评价一般在学期末进行,每学期评价一次。

(五)评价结果。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

1.等级评价。等级评价只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进行评价,不再对各维度加权出总等级。

学期等级。每学年从5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现。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一)学校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校评价的实施细则,明确评价程序;

2.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

3.负责对班级评价小组的培训;

4.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代表组成。评价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对所分管班级学生的评价工作及评价结果的合成;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在实施评价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展潜能,实现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帮助学生打磨成长的轨迹;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实现德育为先、素质为重的过程性管理;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现注重素质、提升能力、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

(二)发展性原则。以促进学生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宗旨,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要注重过程,关注学生个性差异,淡化终结性评价,重视形成性评价。

(三)多元性原则。评价内容力求多元化,要从情感态度、思想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全面客观地评价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评价主体和方式务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评、互评、师评方式,注重表现性评价和真实性评价,实现多角度、多方式的评价。

(四)可行性原则。立足实际,讲究实效。注重培训,评价内容和评价标为师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评价实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实施过程和评价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五)客观性原则。认真领会评价标准,让客观的评价标准贯穿评价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关注并尊重学生平时的表现事实。科学收集评价信息,采取科学的评价步骤,采用科学的评价鉴定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综合素质评价从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评价内容包含以下3个维度:

1、情感态度:爱国情感、懂得感激、富有爱心。

2、思想品质:明礼诚信、乐观向上、遵守规则、珍惜资源。

3、行为习惯:文明习惯、学习习惯、卫生习惯。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内容体系的一级指标由3个维度构成,二级指标由10项内容构成,三级指标由24项内容构成。在运用该指标体系实施评定时,要认真对每个学生个体的综合素质逐条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

1、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3、评价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学生的主要依据。

六、组织实施。

1、成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德育处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2、各班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七、关于《小学生手册》填写补充说明:

1、每个学期须填写2页内容,学生思想品德及身体心理素质均按等级填写。(优、良、合格、待合格)。

2、学生考勤、爱好特长、奖惩记载须如实填写,没有的写“无”。

3、老师的话,须用正楷字撰写,且无错别字;学生的话,须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好,家长的话由学生放假领回之后要求家长认真填写,下期开学班主任要检查。

4、填写完成后各班将《学生手册》交德育处统一检查盖章后方可下发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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