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十八届四中心得体会总结实用

时间:2023-07-14 06:20:01 作者:李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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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十八届四中心得体会总结实用篇一

10月20日召开的xx届四中全会"举世瞩目".今年国庆前,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已经"提前曝光"了四中全会的文件名《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样的关键词,难免会让人充满期待。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上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谓先行者,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可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以法治为主要议题的中央全会,在改革开放以来还是第一次。中央全会的议题,大多都是当时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大、最迫切、最亟需解决的问题。比如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比如xx届三中全会划定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而此次中央全会以"依法治国"为议题,足见"法治"在当前中国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本届中央心中举足轻重的分量。

四中全会的"法治语境",也可以从"历时性"的角度来理解。从长时段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方面法律框架已经具备。法律200多件、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8000多件……这样的数字,佐证着官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结论。而下一步,就是如何进一步完善,以及如何进一步用好这些法律的问题了。

从短时段看,本届中央领导履新以来,对制度建设尤为重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求"建章立制"抓好作风;反腐败斗争中,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于各项改革,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一轮改革大潮,更是把目标定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所谓"治理体系",法治无疑是重要内容。这样看来,在这样一个节点上研究部署法治问题,可谓正当其时。

在法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样是要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现实中,法治思维还并没有成为深入人心的理念,法治方式也还屡屡被权力和暴力狙击。对于公权力,"依法"在很大程度上也还是"权宜之计",征地强拆、污染强排,随意举债、任意欠款,等等,"人治"之举仍然不时发生。而一些见诸报端的冤假错案,也提示着深层次问题。从立法、执法到司法、监督,还有很多应该改进的地方。 否则,治理谈不上现代化,国家也谈不上现代化。

不过,最大的语境是人民。因为法治,我们不用担心契约被随意背弃,不用担心权利被随意践踏,甚至也因为法治,我们才能在亮起绿灯时自由通行。惟愿四中全会推进法治进程,让我们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让我们因法治而更自由。

当前,全国正在加快实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图伟略,其关键是同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建设,加快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的建设以及推进全社会信仰法治。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要率先敬畏法治,遵守法律,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才能得到平等执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显,法治信仰才能得以塑造。为此,党员领导干部应率先信仰法治,坚持依法治国理政,引领社会崇尚和信仰法律,用实际行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古有高僧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说的意思是只有戒律活在心中,自然会有“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我约束力。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对全国百姓来说,是新时期我党对百姓做出庄严的纪律承诺,每一条都犹如当年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得到了民心拥护。对党员干部来说,八项规定明确不能贪图享受,回归了自然的养身之道;不允许贪图堂皇富丽和靡靡之音,留下了更多清净心和宝贵时间去思考工作问题;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摒除人治观念。马克思曾经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人们的民主意识越来越强烈,人们对法律作用的认识越来越到位,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还有深层次的问题没有解决,法律悬空、制度空转现象依然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法治信仰没有真正树立,人治观念依然盛行。信仰法治关键要消除人治思维。党的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对法治要发自内心地信仰,自觉形成法治思维,用法治思维取代过去的领导思维、管理思维和行政思维,主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三、坚持完善法律体系,克服法律滞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法律滞后是全世界面对的普遍性难题,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服务群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快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五、坚持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平公正。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深刻道理是不言而喻的。人民群众关注的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三大问题,都与司法有关。应加快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

六、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克服特权思想。法律事关国家秩序,严格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中之重,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正如每一颗水滴会反射太阳的光,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会折射出公平正义的光辉,每一个判例都可能为公众的法律信仰添加一块基石,而每一次失误也都可能成为这一信仰崩塌的链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权力运行与法律的规定不一致时,人们注重的不是写在纸上的法律,而是权力运行的实际规则。不管法律规定得有多么完备,当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人们就会信奉强权而不信法律。执法者如果奉行“权大于法”和“以言代法”的思维,人们就不会相信法律;如果养成“以权压法”、“以权枉法”的习惯,人们就会抛弃法律。领导干部特别是执法、司法、检察机关人员,必须慎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把权力严格控制在法律的轨道上,克服特权思想,杜绝特权现象,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八、坚持推进普法教育,促进知法守法。法治社会只有通过教育、家庭和社会耳濡目染,长期努力,共同推进,才可能逐渐形成。加强普法教育,扫除法律盲区。学校教育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应该把法治课作为必修课,让每个学生从小接受法治教育,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在法治文化的熏陶下健康成长。此外,乡村边远地区老百姓和城市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依然淡薄,要坚持法律宣传上门、法律服务上门、司法服务上门,立体式推进普法教育,扫除普及法律知识的盲区,实现全民知法守法和敬畏法律。

九、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崇德明礼民安定,尚法守制国昌隆”。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历史上,管仲指出“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明代张居正感叹“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种“使法必行之法”,其实质就是法治精神。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十、坚持倡导信仰法治,实现法治中国。思想是行为的动力,实践法治有赖于内心深处的理想和信仰。法治信仰是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一旦法治成为一种信仰,人们就会长期持续、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小到文明行走,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虽然法治信仰的过程异常艰难,但只要我们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建设法治国家,营造法治氛围,全民信仰法治必将形成,到了那时,人们把法律内化为自己行为准则,把法治当成一种生活方式,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就会实现。

总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我们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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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十八届四中心得体会总结实用篇二

习近平同志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告诉我们,当前实施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就是有效地实施法律。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体,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无疑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

从重立法转向重执法司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心从“有法可依”逐步转向“有法必依”,特别是突出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既是法治发展一般规律的要求,也是我国法治发展历史阶段的要求,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从法治发展的内在逻辑及世界范围法治国家建设的经验看,有效地建设法治国家,首先必须制定法律,然后才能严格实施法律。特别是在完成大规模立法活动之后,必然面临如何实施法律问题,即如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有法可依”。直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实现了有法可依。

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并不是说执法和司法在以前不重要,而是说过去30多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始终是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如今,这个战略目标已经实现,虽然这个体系还要不断完善,但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已经从有法可依转向有法必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执法和司法工作有了巨大发展,不仅建立起完善的执法和司法体制,而且建立起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执法和司法队伍。但是,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渴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还很突出。这就意味着要进一步实施依法治国,就必须将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转向有法必依,转向执法和司法。

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要求,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如果说有法可依属于治理体系的范畴,那么,有法必依则属于治理能力的范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体现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它不仅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才能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需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从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布局看,着眼于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做到他律与自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相统一。

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再次明确指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对执法司法权的制约除了依赖制度约束,还要依赖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互联网时代,政法机关要变被动为主动,尽最大可能做到执法公开、司法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公开的目的就是为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最终目的是为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不能忽略整个社会特别是政法人员的道德建设。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要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以强制性地惩罚违法行为,但不能代替解决人们的思想道德问题。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需要二者并用。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法律强制与道德约束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都有助于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在加强外部制度约束和监督的同时,必须不断强化整个社会自觉守法、自觉依法办事的道德习惯,尤其要加强政法队伍的道德自律意识和职业伦理建设。

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着眼于政法队伍职业伦理建设,坚持大局意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做到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与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相统一。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面对社会功能的分化,要克服总体化治理存在的弊端,而采取功能分化的治理模式。就法律治理而言,要特别注意政法工作的特殊性,不能把政法工作与行政工作、政法人员和其他普通公务人员混同起来。因此,对于政法人员不仅要讲政治信念,而且要讲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甚至要把政治信念转化为职业伦理,从职业伦理的角度来贯彻落实政治信念。正是基于政法机关职业伦理的特殊性,习近平同志指出:“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政法队伍只有将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贯彻在每个具体执法司法活动中,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律不同于政策,不仅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而且具有制度刚性。执法司法权不同于行政权,自由裁量的弹性比较小,有时甚至没有自由裁量余地。执法司法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秉持和坚守法治的职业伦理,只服从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秉公执法,不枉不纵。正是针对法律职业的特殊性,习近平同志强调政法队伍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执法为民是秉公执法的前提,秉公执法是执法为民的保证。一旦离开了法律,脱离开秉公执法,执法必然受到权力、金钱和私情等因素的腐蚀和影响,执法为民就会变成一句空话,甚至蜕变为执法为权、执法为钱、执法为情。因此,面对权力干预、金钱诱惑、私情影响,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敢于直面代表发言。政法队伍只有树立起捍卫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信念,才能“不信邪”,做到刚正不阿、勇于担当。同样,政法队伍只有秉公执法、勇于担当,才能逐步提升执法公信力,使得老百姓逐步信仰法律,在整个社会培育出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长远目标看,着眼于全社会依法办事,实现依法治国,要坚持法律制度与社会风尚相结合,实现实施法律与信仰法律相统一。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法治建设承担着克服传统人情社会弊端、构建新生活形态和新社会风尚的重要使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法机关就必须与传统人情社会陋习进行坚决斗争。习近平同志指出,要从政法机关做起,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杜绝法外开恩,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这就意味着政法机关要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事业中成为开路先锋,起到率先垂范的模范作用。

只有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才能通过执法司法让人民群众理解现代法治的精神,改变传统思维习惯,养成依法办事风尚,形成法治信仰。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也就不再停留在法律书本上,而是铭刻在每个人的心中,成为我们“日用而不知”的文化道德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领导是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党的领导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确保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使党的领导成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提升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此,习近平同志指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要越俎代庖,领导干部更不能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

一旦明确了这个原则,那么,党的领导不但不会干预执法司法,反而为执法司法提供强有力保障。党的领导可以为执法司法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各方资源、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办事、创造执法环境,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必须正确处理党规党法和国家法律的关系,使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带头严格依法办事,成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模范。

党规与国法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党的组织、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不严格遵守党规党法,那就很难保障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因此,在法治中国建设方略中,党的领导必然包含党领导人民带头执法、守法。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认真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严格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有比普通群众更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素质。如果说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是普通老百姓都必须守住的底线,那么,对于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来讲,无疑要成为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模范。在这个意义上,党的领导成为推动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最大力量,最终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风尚、形成法治信仰,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最新十八届四中心得体会总结实用篇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 “法治中国”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

法治中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

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回首近代以来中国波澜壮阔的历史,展望中华民族充满希望的未来,我们得出一个坚定的结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一以贯之的接力探索中,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基础、政治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两点决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立足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和平发展,决定了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根本的政治经济制度来进行,并进而决定了我们不能简单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法治理念及法治模式。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法治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提醒我们,应保持相当的政治敏感甚至政治警惕。法治问题本身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法律区别于一般的科学技术,虽然法律本身也具有技术性的特点。此外,一国的法律还体现意识形态和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的考量。法治中国建设必须满足中国的和平发展需要,必须符合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植根于中国社会主义根本的政治经济制度,必须服务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大局。

法治中国的根本立足点是中国国情

毛泽东同志指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根据《www.》。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领导全国人民,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均衡,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为此,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

发展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凸显、利益多元。因此,法治中国建设必须直面中国的现实,有效解决中国问题,“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即“以法治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的思想共识、价值共识、制度共识和行为共识,为深化改革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具体言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法治建设的核心是服务于经济发展,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在社会体制改革中,法治建设的核心是构建和谐社会,即通过建立良好的法律运行机制、促进法律秩序的形成来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并进而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条件,减少政治体制改革的风险。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培养法治文化,即培育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建设生态文明,即依据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总要求,加强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利用能源资源、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治体系,以法治来保障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维护国家主权、实现国家统一上,坚持“一国两制”原则,更加强化大陆的内地法与港澳台法、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发展,以法治来维护国家主权、实现国家统一、保护国家利益,从而保障中国的和平发展。

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的有效实践

中国的法治文明是世界法治文明的一部分,中国的法治分享了现代西方法治的某些原则、理念。同时,我们应当注意,法治中国建设实践不应受到“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影响。在我们的法治实践中,应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成功做法、经验,尽管这些做法、经验可能并不符合西方法治国家的条条框框或法学教科书的概念、定义;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多样性,充分发挥各地区、各层级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确实有效并且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符合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法治的做法,并及时以法治的制度形式巩固下来,使法治真正成为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改革和建设的有效实践。

法治中国具有世界意义

“要了解中国,必须了解世界”。法治中国的性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立足点是中国国情,法治中国的本质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有效实践,这丝毫不削弱中国法治的世界意义。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一方面,中国法治的发生和发展离不开近现代以来国际社会提供的基本条件,比如市场经济、民族国家、全球化等。体现在法治上,中国法治也必然以 “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法治来促进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这些原则或理念作为法治建构的基础;另一方面,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对于世界的和平发展、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中国本身就具有世界意义。对于一个处于转型期、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能够探索并建立其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同时也是为全世界、全人类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经验,为全人类精神文明和全世界法治文明增添宝贵财富。

最新十八届四中心得体会总结实用篇四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35年的改革历程,我们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初步阶段,我们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阶段,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11月9日,十八届三中全会于北京开幕,一场关于如何让中国这艘东方巨轮继续高速、安全航行的讨论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新一届领导团队如何“转舵”、“扬帆”也成为全球焦点。相信,当此次会议闭幕时,一张改革2.0版的蓝图必将呈现在公众面前。更自十八大以来,政府职能改革、高调反腐让公众坚定了对三中全会的期待。

回顾历史,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之门。历经磨难后,1978年的这一次平常的大会却做出了一个不平常的抉择:实行改革开放,归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站在这一里程碑上,老一辈中央领导集体清醒的认识到,在全球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不能闭关锁国,“落后就要挨打”永远不会过时。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35年的改革历程,我们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初步阶段,我们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阶段,在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区的关键时期,面对民众拆解“硬骨头”的期盼,需要党中央直面“发展与转型”关、“政府与市场”关、“公平与正义”关三个“关口”考验,带领十几亿人民再续光荣和梦想。

直面“发展与转型”关,突破传统增长模式束缚,确保增速“换挡”期的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一系列举措:全面审计地方政府债务、出台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改革“路线图”、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科技创新,等等,皆宣示着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的决心。发展与转型,宛如拉动中国经济腾飞的“双翼”,只有找到二者间的“黄金平衡点”,在发展中壮大经济稳住就业,在转型中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突破限制,进一步完善土地、金融、财税、价格等机制机制,才能化解产能过剩之难,实现经济升级转型,推动深化改革发展。

直面“政府与市场”关,划清相互的边界,从根本上转变“万能政府”形象,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中国改革处于深水区和攻坚区的国情要求采取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彻底理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转变政府职能是此次三中全会民众期盼拆解的六大“硬骨头”之一,是政治改革、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国家兴旺的根本。我们期盼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政府机构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期盼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放开市场准入,打开长期存在的‘玻璃门’‘天花板’,将阻碍深化改革的一个个“硬骨头”咬碎、嚼烂。

直面“公平与正义”关,努力实现共享共富,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实现公平正义,是发展的活力源泉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也是中国在社会转型期必须跨过的关口”。一个积极向上、崇尚法治民主的社会,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是人们的期盼。只有一视同仁,按章办事,遇事讲规则制度而不是讲关系或者潜规则,才能带来安全感和公信力,筑牢党群干群关系,使党在新时期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修身自省,30余年高速发展与社会矛盾并存。改革开放带来的不仅是国富民强,我们虽然拥有了丰富的物质生活,但也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精神追求,甚至进一步扩大了贫富差距。尽管在社会民生建设上,我们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但至少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决策曾都在不断反省,如何协调发展与民生,如何让社会和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展望未来,坚定深化继续改革信心。不久前的“383”方案,引发了国人的大讨论:如何改革?从哪些方面改革?我们能否承受改革的成本?这些问题,无论是顶层设计者还是作为社会公民,都高度关注。但有一点毋容置疑,改革刻不容缓。城乡二元化矛盾、生态环境“亮红灯”、发展后劲不足等都决定了我们不能坐吃山空。从上海自贸区到农村产权改革,这是一场“激流勇进”的前奏,深化改革不仅是大势所趋,更是民心所向,因此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无论改革之路有多么艰难,我们必将披荆斩棘,勇敢前行。

扬帆起航,转变职能激发改革活力。自新一届中央政府履职以来,让我们看到了“壮士断腕”的勇气、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以及振兴市场经济的信心。政府一系列举措,既是为了转变职能,更是为了激发改革活力,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探路。我们相信,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带领下,此次盛会之后,我们将扬起改革之帆,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小康社会而奋斗。

最新十八届四中心得体会总结实用篇五

学习xx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将精神融入思想,化为实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下面是本站带来的学习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仅供参考。

党的xx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立意高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通篇贯穿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满改革精神,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论的思路和方略,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份全面总结党的执政经验,指导全党担当起执政兴国历史使命的纲领性文献。

《决定》浓墨重彩地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认识和把握执政规律的角度,总结了73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是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验的坚持和发展,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指导原则,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是党的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一部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政治宣言,这是一个既往开来,充满改革精神的行动纲领,历史经验和实践生动说明中国共产党对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执政这个重大战略课题的认识和探索正在达到新的境界。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发展历程上的重要里程碑,这也必将是中国共产党走向新胜利的新起点。

进入新世纪,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也遇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体制改革带来人心不稳,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行业发展路子比较狭窄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单位的生存与发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充分体现。

一、在解放思想中争先进位

今年以来,全院干部群众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解放思想中响应“两个率先”,在解放思想中加快医院发展,虽然说几年中,我们医院医疗质量和医院效益稳步发展,人员素质由低变高,但与周围兄弟单位相比是进位,还是退位,正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解放思想,争先进位,就是不允许自我束缚,不思进取,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同志自满懈怠,认为思想解放差不多了;一些同志畏惧不前,不思进取,在提高思想意识方面上如此,在医院建设上也有所反映。一些同志想问题,办事情还习惯于计划经济那一套,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多,满足于现状;一些同志还在惟书,惟上,自我束缚,求实创新勇气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与思想解放不够有关。这样的精神状态,显然形不成争先进位的工作状态。

解放思想,奋勇争先,要敢为人先。要有强烈的争先意识,进位,首先要敢于超常规发展,树立为病人健康着想,树立为院争光的信心和勇气。人家能办到的我们也应该能办到。要做思想解放的先锋,认清日趋激烈竞争的态势,以争先进位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真正做到关爱生命,关爱健康,生命相托,健康所系,责任重大。

二、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求真务实是一种精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求真务实也是一种作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提倡和具备的政治品格。以党中央多次提出并深刻论述了一系列的重要思想和观念,包括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核心的政绩观,以及“四惟”选人才的人才观等等,为我们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此为指导,不断冲破束缚改革和发展的陈旧观念,不断冲破束缚我们手脚的各种框框和体制障碍,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最根本的是要落实到医院发展,实现“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体现在提高医疗质量,解除病人疾病的能力,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落实工作的能力和团结协调能力”上,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行业管理,队伍素质上的不适应,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大力弘扬清正廉洁之风,真正做到权为职工所用,情为职工所系,利为职工所谋。不做损害单位形象和利益的事,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作风,为医院发展带好头。

三、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着眼于丰富发展内涵,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发展思路,善于破解发展难题,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首先必须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在单位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物质文明生活水平;其二,不断提高广大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创造人人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空间,把科学发展落到实处,必须做到,当前工作任务与转制工作有机结合,眼前发展与转制后可持续发展紧密相连,主业生产与重点工作同步协调,解决好实际工作中的矛盾,保持全处人员团结和稳定;其三,要看实际成效和群众评价。政绩的优劣多少,职工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我们只有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坚持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观点看待政绩,才能更加客观地评价政绩,才能激励我们的干部职工以正确的政绩观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也才能自觉处理好自主发展和借力发展的关系,在自主发展中开辟新的渠道,在自主发展中增加自我发展的力量。

作为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学习领会xx届四中全会报告精神,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将报告精神融入思想,化为实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要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为指针,克服无所作为的思想,统一思想认识,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事;顾全大局,妥善完成好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自己的平凡岗位上严格要求自己,时时事事不忘创先争优、努力争创一流。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主动思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更应该勤奋工作、热情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临床一线作好后勤保障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在工作中学习、在书本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党的的召开,我们应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勤奋刻苦工作的作风。饱满的热情可以激发工作的创作灵感,谦虚勤奋工作做法则是让人获取事业上成功的关键。

作为一名党员,更应该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在勤奋中找到合适的方法寻求进步,不断保持一股强大的活力和不竭的动力,创先争优,努力做好一个合格的党员。

中国共产党第xx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将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分析认为,将法治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体现出中共对执政规律与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与跃升。有媒体指出,本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既关乎共产党自身建设也关乎国家发展命运。

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是我们党探索执政规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步。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我们对依法执政的探索也全面展开。在我国,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前提,没有依法执政,实现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也就无从谈起。坚持依法执政,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代表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然而从目前情况看,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仍然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不依法执政、不善于依法执政的现象还存在。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才有坚实基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才有可靠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才能获得蓬勃动力,进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是要坚持法律至上。法律是现代社会最有效的社会调整机制,它所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公正性、强制性、程序性、效率性是其他任何社会调整机制无法比拟的。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法律至上”,“法律至上”。在我国,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法律至上首先要确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实现执政为民理念,首先就应高度重视法的制定和实施,通过法的制定,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法的实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掌握着国家政权。依法执政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与时俱进地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党依法领导国家,依法掌握国家权力。因此,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依法行使。只有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才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保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

三是要坚持执政为民。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是充分而有序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根本保障。我们党要执政为民,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就要看我们党能不能使人民群众的不同利益群体都充分而有序地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越充分,我们党通过国家权力对这些利益的权威性配置就越能充分反映民意。我们党的立法是人民利益的体现,执法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司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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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十八届四中心得体会总结实用篇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的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对我国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具有指导意义。

 机关领导对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对下一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有关工作作出初步安排,近期将对全局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作出部署,各部门将全力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同时,将组织一系列重点专项调研工作,起草好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我们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组织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带头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做好"三服务"工作,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在学习了会议公报后,大家都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我国下一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最大范围凝聚了改革力量,最大程度增强了改革信心,意义重大、令人振奋。公报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领会好会议精神,以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把改革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当中,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省的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转变政府职能、缩小收入差距、财税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金融体系改革等重大问题指明了方向,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愿望。

 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办公室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增强参谋服务工作能力,努力在推进云南改革发展中当好参谋助手,发挥更大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谋划部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工作,改革举措细致到各个具体领域。我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和路径,为改革更加全面、深入推进提供了政治保障。

 身边的机关干部职工和我一样都纷纷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涉及众多民生内容,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新期盼。下一步将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结合政协工作实际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最新十八届四中心得体会总结实用篇七

获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的消息,我校即给予了高度重视,思考和期盼着;并开始思考如何用全会精神指导、引领、规划学校的教学和学校的发展,如何认识和解读全会精神,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的精神。全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了安排部署。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部分。

会上,校长、党支部书记传达了乡党委政府关于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会议要求。由于时间关系,他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部分。书记并就学习方法对全体教职工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所有教师畅所欲言,多角度阐述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与感悟。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科学回答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开启了新的改革窗口,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在中国大地上进行的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五位一体“的改革设计,是众多亮点中最大的亮点。这与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形成了相互支撑的关系,释放了强烈的改革信号。

1、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实际,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热情将学习精神落实到每一节课、每一次教研活动和每一次主题教育活动中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于地方百姓。

2、本学期后期的政治学习内容重点是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好,落实好。加强自己的业务学习与职业道德观,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以实际行动提高教学质量。

3、进一步以“比教学”工作和创建高效课堂为抓手,要提高学校整体质量和效益,用课题研究、校本研修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向精细化管理迈进,提高工作效益,促进学校发展。

全会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党在新时期的总目标和总任务,明确了党的政策方针和具体措施,使我们更加坚定了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使我们更加强化了跟着党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使我们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工作方向和工作任务。我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最新十八届四中心得体会总结实用篇八

金秋十月,世界的目光聚焦北京,中国人民的心也汇聚北京。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大幕将启,会议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四中全会既是对我们党法治思想、法治实践的总结,更将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四中全会将开启法治中国新征程,法治中国,历史意义深远。法治中国,是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艰辛探索。从“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到“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系列重大思想重要论断,一系列关键部署核心举措,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敢于自我反省、反思、自我评价。法治中国,是保障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指引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向着制度化、法律化不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提高,良好的法治环境正在形成。法治中国,更是人民群众的期盼。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四中全会的召开,意义非凡。我们相信,在新一代中央领导人的带领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新起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必将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法治中国更加光明的前景,必将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康庄大道。

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于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北京,再次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这次“关键性会议”,提出综合改革方案,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整体部署。在中国改革挺进深水区和攻坚期确当下,本次会议将解决中国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改革的方向性和线路性题目,被寄与厚望。

从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决定解放思想、改革开放至今已历七届四中全会,风雨35载。纵观历届四中全会无不是处于历史的潮头,无不是处于中国经济前行的十字路口上,也无不是我国进行一次次改革的号角。

时代在不断变化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深入的历史教训让我们深入的知道,闭门造车只会让强大的国家日益衰落,成为各国列强欺凌的对象。因此,适应时代潮流,不断深化改革是实现民族富强的强劲动力。

每次体制的改革,伴随着经济实力又一次进步。在“你最关心哪些改革关键词”的网络调查中,收入分配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制度改革、医药卫生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得票数位居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全面实行一般诊疗费制度到“异地高考”方案“破冰”,从加快改革户籍制度到进步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从中心政治局集体学习以推动住房保障和供给体系为主题,到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一系列推动公平、改善民生的举措不断推出,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

改革开放至今的四十五年里,通过不断的深化改革,我们取得了举世注视的成绩。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超过52万亿,从改革开放前的第十大经济体跃居于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城镇居民人都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元等等。

然而当前生态环境、社会保障、经济体制等渐渐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主要题目,改革开放所开释的红利正被新的时代所渐渐的稀释,不能满足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需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社会进步的最大动力,改革是对创造美好生活最大的支持。

面对全球宏观经济不景气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外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等题目,为适应新的时代、新的世界格式,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上任之初便开释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改革等信号。全面论述中国梦、重拳出击反腐败、展开党的群众线路实践教育活动、提出八项规定、转“四风”要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遭到了中心改革的决心。十八届四中全会势必是一届改革的盛会,势必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整体部署,解决民众期望拿下的硬骨头,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中国道路新的历史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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