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14篇)

时间:2023-12-03 11:59:49 作者:影墨

生产过程中需要关注质量管理、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等问题,以确保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需求。下面是一些生产效率提升的经验总结和实践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负责机动车的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负责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伤残鉴定及保险理赔善后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7、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下属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有无违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现违章行为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4、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驾驶人员必须了解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规、法律和标准,熟悉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凡直接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货物的有关知识,经设区的道路运输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当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里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禁止客货混装、严禁拉运危险品。

车辆每年必须按时完成《道路运输证》审验,运输时必须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员应自觉配合接受道路运政机构的路检路查。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及时反馈给道路运政机构。

凡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必须了解掌握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禁止上岗从事运输经营。

二、严禁未取得货物运输从业上岗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

三、严禁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四、禁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的规定和本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要求,连续驾驶车辆运输超过4个小时以上。

五、禁止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禁止不进行二级维护非法买卖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不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

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时,必须随车携带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七、禁止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三、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四、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七、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八、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九、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十、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十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十二、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十三、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园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学校在相关校门安装车辆进出道闸装置。原则只同意本校在职教职员工自备车和与学校有公务业务的车辆进入校园,非本校教职工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只同意作短暂停留,超时间停在校园内的车辆需缴纳停车费。现就校园车辆管理及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1、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自备车(以学校人事处在编在册名单为准,按现所在的工作校区,一人一车办一证);跨校区上课及公务,由所到校区的相关学院和部门发给校区车辆出门单。

2、学校的公务车;

3、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凭学校发放的车辆校门通行单(学校以每个学院及职能部处的在编在岗人数,发放校门免费一定额度的出门单,超出部分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付费),由各学院和职能部、处领导签字同意的车辆校门通行单为准,。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的车辆。(停车时间在半小时以内,超过时间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1、全年包干收费车:

(1)凡与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长年业务往来的车辆;

(2)长年在学校工作和经营的非本校在编在册的员工车辆;

(3)在校注册学习的学生车辆。

2、临时停放收费车:

无上述条件的车辆,一律按校园停车标准进行收费。

1、全年包干收费车,年收费标准为:军工路1200元/年,复兴路3600元/年;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为:军工路每车收取5元/小时,复兴路每车收取15元/小时,一昼夜24小时,军工路最高收费为30元,复兴路最高收费为60元。超过24小时后,在收取第一天最高收费后再加第二天临时停车费,累加计费收取。

2、临时停车收费单据由各校门收费管理员出具上海市核准的停车收费单据。

2、学校516号校门原则上全天关闭,除重要贵宾来校和重要外事活动时开放,开启516号校门以学校办书面通知为准。

3、各学院和职能部处有公务业务的车辆一律不从516号校门进出,出校门时应提供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具的车辆免费单,无校门通行单者一律按临时停车收取停车费。

4、学生家长自备车、运送校内货物车等临时来校短时间停车免费,超时按系统显示的`金额进行收费。

5、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开出的免费停车单应从严把关,严禁非公务车辆作免费车。

3、严禁免费车辆通行证转让他人使用,一旦发现,没收免费车辆通行证,并加收30元或60元以上的临时停车费。出借者交学院和部门处理。

4、严禁门卫进行无停车收费收据收费的行为,并欢迎大家监督举报。

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2、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在单位范围内贯彻执行安全等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3、负责审核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水井维修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新技术、新措施进行推广和运用。

4、负责监督、检查单位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

6、负责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

7、负责本单位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管理等工作。

8、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9、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运行负责。

10、对提供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灵敏可靠,安装后要及时进行验收。

11、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12、按照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施工材料的堆放和物品贮存,对材料的运输,装卸要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行,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实现“勤俭节约、安全守纪、保障有力”的目标,现制定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如下:

一、中心综合部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的各种证书、保险资料和维修记录档案等内容。把车辆每次维修保养的详细记录存档,作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的重要参考。

二、中心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当车辆需要维修时,由车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项目审批单》,报中心综合部审核,经中心主任和车辆维保负责人审核并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和平台维保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检查维修内容和换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试车,合格后,方可在维修厂的修车单上签字确认,并在车辆管理档案中详细记录每次维修情况。

三、车辆维修费用审核、报销方式按照花山区财政局财务制度执行,要求严格控制所有车辆的年维修总费用。未经申请而私自维修的车辆,一律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与技术档案不符合的,将不予报销,并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驾驶员责任心不强、维护保养不力、驾驶操作不当造成主要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由驾驶员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并追究其责任。

五、车辆在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回中心或者当场进行车辆维修的,要先报告中心主任和维保负责人批准,所更换的零部件应当随车带回,维修票据要经过用车单位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报销。

六、车辆保养管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杜绝车辆超时保养。为保证出车服务质量,必须做到每次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一次内外清洁,出车任务保障完毕,返回到中心停车场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停放整齐、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公务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1、车队维修处应建立各单位单车维修台帐。

2、各单位运输车辆在公司厂区内出现故障,一般将车辆拖至车队维修。特殊情况下,修车师傅可到车辆故障现场维修。在厂区外出现故障,可直接到外协维修点维修。出现爆胎直接找外协维修。

3、车队无法实施的`维修项目,由车辆所属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车队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到外协维修。情况紧急的,须电话告知,三天内补办签字手续。否则,各单位不能入帐。

4、维修人员应执行24小时值班,保证不因维修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5、故障车(非所辖车辆,下同)驾驶员负责本车零配件的领取,车队负责维修或更换。时间紧急时,车队有零配件可暂时借用,并履行签字等借用手续,两天内由故障车驾驶员负责领取归还。

6、故障车修好后,驾驶员要在修理清单上签字确认。修理清单一式三份,第一联由车辆所属单位核算单位存,第二联维修方存,第三联由车辆驾驶员保存。

7、各厂应根据本单位车辆及零配件易损易坏情况,适时上报零配件采购计划。

8、车队维修班应保证维修质量,坚决避免刚经过维修的部位或零配件前修后坏。否则与维修员绩效挂钩。

9、各单位更换的废旧零配件应按《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处理。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车辆维修管理,节约车辆费用,根据萍乡市工商局财务体制方案和萍乡市工商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维修按照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二、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指定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与其签定当年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车辆。

三、凡有车辆的科(室、局、事业单位),驾驶员要经常加强对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确保车辆完好。

四、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根据品牌、购买年限及往年修理费情况实行年度包干(不含车辆保险、养路费),超额经费不补,节余部分5%予以奖励,5%即留转下年度使用。包干维修费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检验车的维修费单列,修理费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报批,并从严把握。

1、凡机关各单位的车辆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不管金额小必须由本科(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驾驶员)向办公室提出具体项目清单;由办公室根据提出的项目及实际情况开具车辆派修单,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维修保养等意见;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

2、驾驶员持车辆派修单到定点的修理厂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修理完毕,车主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将调换的配件交办公室核对。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六、在城外执行公务或异地出差的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必须修车的,经随车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电话向市局主要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但仅以恢复车辆运行为限,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为强化公司车辆修理费的使用管理,严格实行“一车一卡”修理费核算台帐登记制度,真实归集车辆实际修理成本,以达到降本增效之目的。现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后勤部指定专人即车队主管负责公司全部车辆定点修理管理工作。按照“就近修理”的原则指导修理厂家报送投标方案,通过公司招标确定有实力的车辆修理厂。属特殊车辆的修理厂家选定应报批,由主管副总审核。

(二)原则上公司所有车辆应按公司招标指定的修理厂家进行车辆修理。若不按规定在指定厂家即性进行车辆修理所发生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费用。长途出差车辆故障的维修须电话申报车队主管,维修费用估计超1000元要经部长批准方可维修。

(一)行政用车及生产用车都应归口到后勤部车队进行集中管理,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家进行修理。

(二)上述车辆管理部门应对车辆的修理情况做好“一车一卡”修理记录和费用情况的登记工作。

1、日常维修。

(1)车辆修理费在200元以下的,由该车辆驾驶员对修理车辆进行检查,提出车辆修理方案及费用预算,并须将维修方案报车队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维修。

(2)车辆修理费在200元以上的,须经车队主管的技术鉴定,并提出维修方案及费用预算,报部长同意后方可维修。

车辆大修按固定资产大修程序进行(须附大修预算费用方案),由车队主管对相关大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需大修的车辆报告进入oa系统,部长审定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车辆大修。

(一)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的的车辆,长安、五菱单车全年维修费控制标准为3000元,10万元以上单车的修理标准为4000元。

(二)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8年以内的车辆,长安、五菱单车维修费全年控制标准为4000元,10万元以上的车单车修理标准为6000元。

(三)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的车辆,长安、五菱单车维修费全年控制标准为5000元,10万元以上的车单车修理标准为8000元。

xxx。

(一)若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而发生的修理费用,财务部门将不予报销。

(二)实行“一车一卡”修理费用核算台帐的登记制度,按车牌号、使用人进行归集各车辆的实际修理成本,并每月通过oa系统向上级填报。

(三)驾驶员差旅报销及路桥费用报销原则上按月实施,车队主管要与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协调并经oa系统上报。

(一)后勤部每月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驾驶员学习操作技能,开展安全学习教育,不断地提高驾驶操作技术水平,减少机件磨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降低车辆安全事故率。

(二)车辆管理人员严禁向修理厂索要回扣或变相好处费,以确保车辆维修质量和维修成本的控制。

(三)后勤部车队要定期检查、统计、分析单车的维修费用情况。若有不正常情况出现,应及时查找和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同时,要求车辆管理人员要根据各车辆维修费用使用情况,及时提醒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车辆维护意识,提倡厉行节约。

(一)严格执行单车修理费定额核算管理制度,实行车辆按定额标准进行修理,须做到全年修费用不超支。若超支,其超支部分自理。

(二)公司车辆修理费用的开支将与绩效挂钩考核。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xxxxxxx。

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及时、经济、特制订本制度。

1、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厂家选择两家。

2、行政部负责公司全部车辆登记、保养、维修。车辆日常管理由责任监管人管理。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每周五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车辆需要维修保养,必须提出维修与保养业务报告。

4、负责车辆年检;

5、协助行政部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6、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7、负责与组织维修车辆的出厂验收。

1、组织车辆车辆监管人每年确定维修与保养厂家;

4、会同车辆监管人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1、驾驶员在驾驶中发现问题,报告给车辆监管人;

4、询价以后,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备案;

5、行政部、车辆监管人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8、车辆有外出途中或异在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的,应及时通知车辆监管人、行政部,都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公司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a、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保养;

b、超出《车辆维修业务报告》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c、未请示批准在外修车(非定点单位)。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部长要认真核对《车辆维修业务报告》与维修清单的维修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安全文明驾驶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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