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纠纷起诉书(优质18篇)

时间:2023-11-20 09:40:41 作者:XY字客 担保合同纠纷起诉书(优质18篇)

担保是一种互惠的合作方式,通过提供担保来增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任,从而获得更好的融资条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担保协议示范文件,供大家参考和使用。

合同纠纷起诉书

深圳市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深圳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总经理。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决原告不支付被告工资________元及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据此,原告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依法判决。

此致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纠纷起诉书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被告:xx。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xx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xx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总货款。

结款方式:需方如逾期未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收货款的支付滞纳金给供方。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从年月份开始拖欠原告的货款,原告为了双方能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仍然按被告的订单如期将货物送至被告公司。

从年月份至年月份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如下:x年x月份,人民币x元;x年x月份,人民币x元;x年x月份,人民币x元,x年x月份,人民币xx;以上合计人民币x元。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货款,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共计x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被告拖欠货款不还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共计x元。原告的诉讼请求既有事实证据又有法律依据理由充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查明事实后,给予支持。

此致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纠纷起诉书

法定代表人:汪直职务:乙厂副厂长。

委托代理人:胡风江西省南昌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甲贸易公司。

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路xxx号。

法定代表人:张宇职务:甲公司总经理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支付拖欠货款50000万元。

2、请求被告支付欠款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共计8000元。

3、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一份购买1000台电风扇的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原告应于同年6月底以前交货,原告因故至8月底才电报通知被告准备发货。被告接到原告的电报通知后未作答复就接收了货物并发往门市部销售。后因销售旺季已过导致电风扇滞销,被告遂以原告逾期交货未经公司同意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被告在收到原告发出的交货通知后没有及时明确回复原告,并对原告发来的货物进行了签收。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明确表示出对原告之前违反合同规定的延期交货行为的追认并放弃了解除合同的'权利。故被告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的要求是不合法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和利息,但被告拒不支付。原告在多次催要无果情况下,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并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乙厂和甲贸易公司电风扇购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此致

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合同纠纷起诉书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______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否则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依原告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____按日计算,并于实际交房之日起______内向原告支付。

_____年_____月____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_____年_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补充协议》,被告承诺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交付房屋。据此协议,被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仍按《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之次日起计算。

_____年_____月____日,被告向原告发出了《关于推迟交房的致歉信》。在该致歉信中,被告明确说明,“我司将严格依照与您签署的《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您支付违约金”。直到_____年_____月____日,被告方将《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的`房屋交付给原告。

根据被告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实以及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的违约金及其利息。被告在实际交付房屋之日______日内未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被告始终不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日,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被告签收后仍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担保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北京元宝永顺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

法定代表人:温先生,职务:经理。

联系电话:

被告一:xxxxx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姜超,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告二:xxxxxxxxx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1至4层。

负责人:高x。

联系电话: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货款904048.09元。

2、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逾期利息85884.57元,本息共计989932.66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二被告系买卖合同关系,被告一与被告二系总分公司关系。

原告长期为被告二供货,主要提供蔬菜、肉禽、水果等餐饮材料。

原告在20xx年2至20xx年12月给被告二供货期间货款共计904048.09元,二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支付原告货款。

现诉请法院判决二被告偿还原告的欠款904048.09元及利息85884.57元,共计989932.66元,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诉至贵院,恳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原告:xxx,女,1981年2月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实际经营地xxxx(邮编101100),注册号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系公司董事长。

诉讼请求: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3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yxxx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根据该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在20xx年8月30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否则需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依原告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按日计算,并于实际交房之日起30内向原告支付。

20xx年1月22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是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20xx年10月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补充协议》,被告承诺在20xx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屋。

据此协议,被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仍按《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即20xx年8月30日之次日起计算。

20xx年8月18日,被告向原告发出了《关于推迟交房的致歉信》。

在该致歉信中,被告明确说明,“我司将严格依照与您签署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您支付违约金”。

直到20xx年12月10日,被告方将《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的房屋交付给原告。

根据被告逾期交付房屋的事实以及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自20xx年8月31日起至20xx年12月10日止的.违约金及其利息。

被告在实际交付房屋之日30日内未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被告始终不支付。

20xx年1月,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被告签收后仍不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字):

20xx年x月xx日。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现在,尚未开庭,判决结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为是否偏袒,您现在主要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才会产生各种误会。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

您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

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法官无关。

律师就经常利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审判的期限,以取得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来自法律快车。

房屋合同纠纷起诉书

原告:

住址:

被告一:

住址:

被告二:

住址: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保护妇女合法继承权,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

事实与理由:

原告父亲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____套。被告_______、_______兄弟二人,拉拢本家族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_____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父亲遗留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变卖,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给,还多次咒骂原告,并殴打了原告。

原告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在结婚后的____年里,每月送给父亲元生活费。不仅如此,在父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父亲买的食品、药物,总计有___元。在父亲病重的一个月时间里,整日住在父亲家,伺候父亲。

《_____》第九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继承纠纷,但由于当地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某些干部受“重男轻女”和族权思想的影响,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

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妇女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________、_______二人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合同纠纷起诉书

原告王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畲族,农民,住…………,公民身份号码…………。电话:…………。被告黄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畲族,农民,住…………,公民身份号码…………。电话:…………。诉讼请求:一、被告立即返还原告车牌号为xxxx的别克汽车一辆和随车车辆行驶证原件。二、本案诉讼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被告黄某于2月雇佣我开车,203月9日1时25分,我驾驶被告所有的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从博罗往深圳方向行驶,行至博深高速公路南新潼湖收费站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重伤住院治疗。

出院后原、被告于年6月24日就原告的医院费、检查费、补偿款达成协议。

其中协议约定的住院医疗费,检查费被告已支付,而双方约定的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人民币八万元,被告只支付了三万元,仍欠五万。

按协议规定被告应将欠款在1月31日付清,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给付补偿款,但被告均未给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法院准予我的诉讼请求为盼!

某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担保合同纠纷起诉状

委托代理人:xx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建筑xx工程局第x建筑公司。

住址:xx市xx。

负责人:xxx职务:经理。

邮编:xx电话:xx。

诉讼请求。

日-8月25日,第二批货为8月16日-9月8日。原告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后经调查,中国建筑xx第xx建筑工程公司xx公司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故实际施工方应为本案被告方中国建筑第xx工程局第xx建筑公司。

合同签订后,原告将第一批货提供给被告方使用,但被告使用过程中发现原订做的bp=75型钢框竹胶模版难于控制工程质量,直接影响被告方施工。为此,原告建议更换为全钢结构模版,得到被告方认可,双方将合同标的物更换为全钢结构大模板并实际履行,由此产生更换定做物标的后的材料价差问题。经核算,更换标的物后被告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xxx元,被告曾于4月28日给付原告50000元,因此欠款额为1334890元。

合同履行后,原告多次与被告方协商模板价差结算问题,均为被告所拒绝。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履行中发生合同标的物变更的事实,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被告方实际接受了新的加工定作物,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据实结算货款。被告拒绝支付合同款价差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除应当履行给付义务外,还应当承担赔偿原告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为此,原告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公正裁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房屋合同纠纷起诉书

原告:_____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总经理。

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总经理。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原告与被告以传真的方式签订三份《产品购销合同》,合同均约定原告为被告供应__________交换机,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了交货地点、验货及付款时间,逾期付款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支付合同总额的3‰的滞纳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于当日将货物发出,并由被告签收。但被告并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仅支付货款1万元。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以账户无足够现金为由予以拖延,并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原告出具《承诺书》一份,其承诺自愿按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被告至今尚欠原告货款__________元。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

担保合同纠纷的案例

原告成峰亿通公司起诉称,9月,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采购人牡丹江大学的委托,对一批现代化办公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成峰亿通公司按要求进行投标,有3个项目中标。经过当天市公证处现场公证及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分别将中标信息刊登在权威的政府采购网站上后,原告才与采购人牡丹江大学就中标货物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所签合同生效后,成峰亿通公司开始履行合同,先后分别与两家供应商签订二百多万元的购货合同。

成峰亿通公司向法院提供证据说,9月29日,牡丹江市财政局突然向原告下达牡财行罚告字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说牡丹江市财政局调查组认定原告在该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恶意串通,谋取中标的行为,遂作出处罚决定:中标结果无效,撤销该政府采购合同,处中标总金额的千分之十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罚款和收缴两项合计45,981元。处罚决定的内容告知原告的次日,也就是9月30日,牡丹江市财政局和牡丹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当天重新招标。同一天,采购人牡丹江大学没有与原告进行任何协商,也无任何书面的、正式的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通知书给原告,就将原告中标的项目又与牡丹江另外两个公司分别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截止到起诉之日,牡丹江市财政局也再无任何书面的、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原告成峰亿通公司。可是,前述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已经开始生效。而原告成峰亿通公司却因此要向自己的供货方赔偿被迫违约产生的巨额赔款。

租房合同纠纷起诉书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

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104.704元;。

3、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装修损失费人民币1.157.271元;。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评估费。

事实与理由(根据实际情况书写):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支付租金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由于被告不能依约支付租金给原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上诉日期: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纠纷起诉书

原告:

住址:

被告一:

住址:

被告二:

住址:

请求法院保护妇女合法继承权,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

原告父亲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____套。被告_______、_______兄弟二人,拉拢本家族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_____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父亲遗留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变卖,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给,还多次咒骂原告,并殴打了原告。

原告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在结婚后的____年里,每月送给父亲元生活费。不仅如此,在父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父亲买的食品、药物,总计有___元。在父亲病重的一个月时间里,整日住在父亲家,伺候父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继承纠纷,但由于当地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某些干部受“重男轻女”和族权思想的影响,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

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妇女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________、_______二人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租房合同纠纷起诉书

原告:李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王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应继承的祖屋一栋。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

原告母亲李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祖屋一栋。被告王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李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母亲遗留的租屋私自占有。原告对母亲尽到了赡养义务,自本人独自出社会工作后开始尽子女的义务开始赡养母亲。在哥车祸去世后更多的责任落在自己的身上。在结婚后的2年里,每年送给母亲生活费。不仅如此,在母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母亲买的食品、药物。在母亲病重的一个月时间里,整日住在母亲家,伺候母亲。

《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继承纠纷,但由于被告一直不肯妥协,拒绝搬出祖屋。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原告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王____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此致

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李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担保合同纠纷的案例

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

1、被告一立即归还保证款65000元。

2、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相应份额的清偿责任;。

3、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x年10月13日,被告因生意需要,向他人借款65000元,该笔款由原告及第二被告作为连带担保人。然而,由于第一被告并未及时偿还本息,导致债权人多次向原告催讨。xxxx年4月份原告迫于压力,只能承担连带责任,全额清偿了该笔借款。随后,原告多次向两被告追偿,但两被告均不肯归还,一直拖欠至今。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担保法》之相关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x年1月6日。

合同纠纷起诉书

住址:***。

被告:***第二钢窗厂。

负责人:***职务:厂长。

住址:***。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99年6月30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1999年1月1日起至1999年12月30日止,租赁费为每年76275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2000年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2001年和2002年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计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50%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38137.5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76275元的50%计38137.5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租赁合同1份。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

2002年*月*日。

担保合同纠纷的案例

范某某于2005年9月23日向佛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委于同年9月28日立案受理。佛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该劳动合同争议纠纷不属其管辖,并作出佛劳仲案字[2005]第220号仲裁决定书,决定撤销立案,不予受理。范某某于2005年11月4日向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委已立案受理,案号为佛禅劳仲案字[2005]第213号。在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前,范某某又于2005年11月10日以邮寄方式向原审法院申请立案受理。2005年11月15日,原审法院受理了本案,范某某于同日向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诉申请书,并获批准撤诉。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属劳动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精神,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范某某未经劳动仲裁裁决,即向法院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对范某某的起诉应予以驳回,因此作出驳回范某某起诉的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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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纠纷起诉书

原告: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岁,原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省_____市_____镇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

案由:

劳动争议原告不服_____市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仲字〔〕第_____号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诉讼理由及事实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附:_________________1.副本_份;2.物证_件;2.书证_件。

担保合同纠纷的案例

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

抵押财产应当可以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抵押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现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同时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考察,防止担保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抵押财产应是法律上没有缺陷,真正为抵押人所控制及占有的财产。抵押财产没有其它法律负担,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抵押财产没有设置多重抵押。

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对抵押财产要充分考虑其变现的能力,即使真实合法的财产其变现能力也会因各种原因降低,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另外应充分考虑到抵押财产不能变现的可能性,以免出现债权人无力接受该项财产又无法变现的情况。另外对一些价值虽然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财产应特别注意,由于专业性很强这类财产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接受这样的抵押。

对保证人资格进行考察。

采用保证形式进行担保的情况,对保证人的资信能力及信誉必须进行认真的考察,同时必须注意担保人是否为法律限制进行担保的主体,以免出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使担保无效的情况。

办好法律规定的手续。

应当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按法律规定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按规定到不同的登记部门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三,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为防止合同欺诈,可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的优点在于登记后,抵押物可以对抗第三人的要求;在办理登记的审查中可以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欺诈进行防范。

其他预防手段。

在合同签订前,应当运用合法的调查手段通过不同渠道来核实担保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抵押权人应当要求所接受抵押财产凭证应一律为原件。对数额较大的不动产要求抵押人提供有关机构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

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借钱不还担保人反告银行。

南阳市xx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霓虹灯广告),向中国农业银行南阳市宛城区支行(以下简称宛城区农行)借款8万元,5月18日到期。当日,南阳市民马xx与宛城区农行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书》,以其合法的房产作为抵押物,为霓虹灯广告提供债务担保,并在南阳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11月10日,宛城区农行向霓虹灯广告送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单》,要求霓虹灯广告归还借款,霓虹灯广告负责人进行了签收。

宛城区农行发出催款通知书后,霓虹灯广告并未主动归还分文,担保人马xx也未主动代为偿还。而作为债权人的宛城区农行,在以后长达的'时间内,既未向借款人追要欠款,也未向法院起诉,更未向担保人马xx行使抵押担保权。

借款到期后,担保人马志刚找宛城区农行,要求退回自己抵押的《房权证》,由于这笔借款没归还,遭到了拒绝。

去年11月20日,马xx将宛城区农行告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自己对该笔借款的保证责任免除,解除双方的房产抵押登记,并返还自己的《房权证》。

判决。

超过诉讼时效银行终审败诉。

今年1月27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1.霓虹灯广告向被告宛城区农行所借的8万元借款,已于xx年5月18日到期,距今已有15年之久。被告对借款人的主债权早已超过诉讼时效,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被告亦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行使抵押权。被告怠于行使其权利,原告所诉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2.被告宛城区农行辩称,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原告已丧失胜诉权,因原告所诉是排除其物权上的妨害,不涉及债权,不适用我国民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被告辩称法院不予采信。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相关规定,法院遂判决:终止原告马志刚与被告宛城区农行之间的抵押合同;被告宛城区农行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将原告马志刚的《房权证》返还,并协助其办理抵押权解除登记。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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