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企业保密协议(汇总17篇)

时间:2023-11-22 19:51:36 作者:紫薇儿 合作企业保密协议(汇总17篇)

保密协议需要双方或多方的共同遵守,确保信息的安全性。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保密协议示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和帮助。

企业保密协议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间: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的行为。

(二)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四)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保密协议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保密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是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员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个人原因离职,因甲方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为有效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业利益,甲方在此庄重承诺:

一、对公司的以下商业信息绝对保密: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工艺流程、工艺配方、制造方法、操作手册、设备及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图纸、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检测报告、研发资料、技术文档、客户资料、营销计划、定价政策、数据库、相关的函电、各种购销合同、进货渠道、财务资料、财务数据、员工信息、人力资源文件、各种协议、企业注册信息、法律文件、项目资料、会议记录、产品指标及说明书等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信息。

二、以上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电子文档、照片等任何载体。

三、甲方承诺,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绝不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规定的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公司的以上商业秘密。

四、甲方在公司任职期间创作的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完成的产品成果等均为公司所有。

甲方承诺离开公司后不将上述工作成果故意泄露、出卖或转让给其他任何企业、组织或个人。

五、甲方承诺离开公司后,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劝说公司的员工离职。

六、以上承诺的效力及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公司。

七、如违反上述承诺,甲方愿意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作保密协议

甲方:____,住所地:____。

乙方:____,住所地:____。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____。

(1)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双方就已知晓的;

(2)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4)双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5)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双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6)双方中的一方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1、双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另一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有关的一切权利,双方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项目中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双方中的一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一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并应立即将对方的保密资料归还给对方,或根据对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该一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双方中的一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该一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对方予以通报,以便对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对方承担。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双方任何有关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

1、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1、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4、任何一方违反本保密协议,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交通差旅费、合理的外部律师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双方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双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严格保密,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双方无义务保证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双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双方中的一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该一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对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该一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对方应给予补偿,但该一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____双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补偿权。

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双方中的一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对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双方法律文书送达地址:____。

甲方地址:____。

乙方地址:____。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乙方代表:____。

签字:____签字:____。

姓名:____姓名:____。

日期:____年月日日期:____年月日

企业合作保密协议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现正在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业务和技术资料。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1条保密信息。

1.1本协议中甲方与乙方互为信息披露方及信息接受方。

1.2本协议所称之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所有或获权使用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披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接受方可能以口头、书面、电子文档、考察及授权使用等任何形式获得上述披露方的信息。

1.3披露方传递信息时应当对保密信息予以明示,并向接受方说明已经采取的保密措施。

1.4本协议所称之保密信息不包括已为公众所掌握或知悉的资料和信息及双方各自从合法渠道已获得的资料和信息。

第2条保密责任。

2.1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只限于在双方约定的相关合作事项范围内使用。

2.2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受方不得将其所获得的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以口头、复印、传真、电子文件、分发或其它任何形式传递给第三方。

2.3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受方不得使用该保密信息从事研究、开发、生产或其它经营活动。

第3条知识产权。

3.1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受方任何有关披露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受方有关披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受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3.2本协议所指保密责任同样适用于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3.3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协商决定其归属。

第4条合理免责。

4.1根据已生效的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裁判文书以及政府的要求,接受方可以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但应事先书面通知披露方。

4.2本协议双方为工作需要,在以下范围内披露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

(1)经双方共同同意的披露;。

(3)在必要的范围内,向各自的律师、会计师进行的披露;。

(4)在必要的范围内,为咨询专业问题而向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士进行的披露;。

(5)上述披露,对外披露的一方必须采取措施促使接受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的人士或者机构保守秘密。

第5条违约责任。

5.1接受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5.2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造成保密信息泄露的,披露方有权要求接受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关于本协议或因本协议而引起之异议与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双方对诉讼过程及结果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7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7.1本协议有效期90天,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2对本协议的解释、修改、补充、中止、提前终止及解除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后,经双方书面签署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7.3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7.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保密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作协议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与境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作协议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项目洽谈及开展合作过程中,会相互披露若干专有、秘密或保密的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关联公司的(1)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传真或邮件;(2)著作权作品登记申请资料和文件、客户资料、产品、商业计划、行销信息、投资信息、财务状况、图纸、技术决窍、计算机程序、研究及其他资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据该等信息编制的或其所编制的与该等信息有关的资料、任何包括该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据该等信息而形成的资料;(3)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4)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协议,甲乙双方都有可能成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项目合作目的。

1.4“关联公司”,指通过一个或者多个中介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该特定主体、或者被该特定主体控制、或者与该特定主体共同处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体。对某一主体的“控制”意指依据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过拥有附带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决权的所有者权益而取得或者指挥该主体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权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规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律师、事务律师、会计师、咨询人、合作单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资产。

接收方承诺须采取不低于保护其本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标准保护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别是,接收方同意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项目专业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情况下以及为了实施、评估、磋商或咨询项目,接收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须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前,概不会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地运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双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双方应在不损害其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尽快商讨处理该等情况的方式。

3.1根据本协议须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经合法拥有的信息;

3.13接收方独立开发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为基础者除外);

3.14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披露或传达给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该等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3.2接收方为履行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各自称为“政府机构”)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况下,接收方于做出该等披露前,应当:(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种要求或命令,以及有关该要求或命令的条件和具体情况;(2)就可以采取的拒绝该要求/命令或者缩小该命令/要求披露范围的合理措施,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与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证,以确保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须遵守本协议之保密约定。

3.3为办理著作权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资料和文件,无论是否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也无论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权登记证书,均不影响申请资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应予以保密。

接收方确认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为披露方所有的财产;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视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接收方应尽合理努力保证接收方及其代表不会对于有关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请专利权或注册商标、著作权登记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披露方可于任何时间要求接收方将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还或销毁,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表示在作出交还及销毁后,未故意直接或间接将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围内。接收方须于接获上述要求后7日内履行任何该等要求。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将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止。

接收方同意,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将选择下述==款约定承担责任:

(1)赔偿披露方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利益、名誉损失、律师费、法律顾问咨询费及诉讼费。

(2)向披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金。

9、可分割性

倘本协议有任何一个条款或多个条款规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概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本协议其余的条款在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执行而且须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按照其原来的条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0、其他规定

10.1除非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否则任何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修订、解释或豁免概属无效。

10.2任何一方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任何一方对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或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排除该方可进一步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行使任何其他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

10.3各段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添加,概不影响本协议内容的意义或解释。

10.4本协议所载为双方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而订立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做出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

10.5本协议及双方在本协议下的行为须受中国法律约束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双方在此承认中国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辖权。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10.5本协议规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须以书面做出或发出,并须以专人送递,或以保证邮件或挂号邮件方式寄发或以传真(均要求回执)方式发出,寄往本协议页首所列的双方的地址或有关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保密协议

编号: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设南路31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间:

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公司 (以下简称“披露方”)

注册地址:

公司(以下简称“接受方”)

注册地址:

鉴于:

透露、给予、传达该等信息。

双方对合同条款确认如下:

1. 定义

1.1 “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披露方以口头、书面、数码、或其它形式向接受方提供或透露的商业机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以及所有不被公开知道的,或与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

(1) 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营销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

(3) 财务信息、开户银行资料、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5) 将来的资金项目,营业发展或计划,商业关系和谈判等;

1.2 “关联公司”系指任何公司,合作伙伴,受本协议双方的控制。“控制”指的是拥有 对公司的50%或以上的选举权或股权、或对总经理、一家企业或其它实体的管理人员的选择权,或对公司大多数主管的任命或选举权。

2. 义务与责任

2.1 保密信息应只用于本合同的特定事项,接受方应对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雇员或主管,顾问,银行,经纪人,代理商,会计,和与业务有关的律师等的保密职责和侵权责任负责。

2.2 保密信息将由接受方以机密的方式持有并对待,并将不会被接受方用于其他方面,不过,基于以下两种情形可以披露:

2)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在法律要求、主管部门要求或征得披露方同意。

3. 保密义务不适用于接受方所获得的下列信息:

(a) 属于公开领域的,或

(c) 由第三方基于诚信及或权利而提供给接受方,或

(d) 由于非接受方的行为而为公众所知的。

4. 报告

4.1 接受方应保留与此协议有关的,正确的文件和档案,并且应按披露方的要求向披露方提供这类记录信息。

4.2 接受方应容许披露方在所有合理的时间检查和稽查所有与此协议相关的文件和档案。

5. 接受方不可使用机密信息,除非是为了履行本合同事宜。

6. 本协议终止或提前终止,接受方须将所有包含与此保密义务相关信息的书面,或其它资料送还披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及本协议事项的中止、终止而解除。

7. 保密义务应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协议应对合约方之继承方和转让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8. 适用法律及管辖

8.1 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8.2 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

(盖章)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寻求企业的发展,需要相互透露彼此的相关机密信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就技术、商业秘密的交换等保密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1 协议宗旨和目的

为确保甲、乙双方在产品开发合作过程中,为避免相关信息被擅自使用或为第三方非法获悉,而损害双方利益,特订立本保密协议,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定义

2.1 商业秘密是指为一方公司所有或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指任一方(以下简称披露方)提供给予对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与合作目的有关,且经披露方以机密或类似用语标示之技术、方法、制程、程序、设计、文件、样品之技术信息,及业务策略与计划、客户名单或其它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营产品之商业信息等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文字符号、图画照相、录音录像或电磁记录等方式呈现者) 双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它应予保密而向对方透露的相关信息。

2.2 以下信息非本协议所指之商业秘密:

信息被披露给对方之前,即己进入公众领域,随时可被公众知悉;或在被披露之后非因接受方的'过失而进入公众领域;或接受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该信息在被披露之前即己为接受方所知悉或持有。

2.3 信息在下列情况下,不应视为进入公众领域:

2.3.1 信息接受方或第三方在信息被披露前所持有的信息仅包含被披露信息的概要;

2.3.2 公开文献上仅以概略方式描述该信息,不足以呈现该信息之详细内容。

3 保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能影响甲、乙双方合作的产品技术、商业秘密等信息:

接受信息的一方就本协议所负的保密义务自接受之日起五年内均为有效。

本协议所设立之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对甲、乙双方均有效。

本协议适用于协议签订前一方己披露并明示应予保密之信息。

5 保密责任

5.1 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对属于本协议第3条约定范围内的各种信息,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外泄,保证对方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不受侵犯、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5.2未经另一方许可,不得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不得为自己复制或为第三方复制上述信息,或者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介绍、披露、出示、提供上述信息。

5.3双方保证只在本协议范围内使用上述信息,并保证不向与合作项目无关的本公司其他员工透露该信息。

5.4双方保证,对于所有因工作关系而可能获知对方技术商业秘密的本公司员工,在向其透露秘密之前,均须与之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要求其员工对该合作项目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泄露,或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以外使用该信息。

双方在该保密协议书签署后,将各自公司涉及的员工姓名及职务等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5.5 任何一方如发生对对方的商业秘密有遭误用或侵占等情形时,另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6 商业秘密的使用及相关权利的授予

6.1 双方保证只在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范围内,使用获悉的对方技术商业秘密。

6.2 获取信息的一方不因本协议而取得对方所提供之商业秘密的所有权、技术专利权、著作权及其它与该信息相关的任何权利。

7 商业秘密载体的归还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终止或自收到另一方请求归还商业秘密载体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将其所获悉之商业秘密的全部原始载体及有关复制资料归还对方,并出具经其主管负责人员签字认可的表示己按本条款规定办理之证明书。

8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

8.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8.2 本协议所称的一方违约,即包括其职员违反保密协议义务的情形,其职员对保密义务的违反,视同其该一方对本协议的违反。

9 免责条款

一方依照人民法院的命令或国家有关法令的规定,必须将接受之信息向外披露时, 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收受信息的一方知悉此类情况有可能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为对方采取相关法律行为,争取合理的处理时间,并予以协助。

10 法律适用、管辖法院及争议的处理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 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声明条款

11.1 披露信息的一方对商业秘密的提供形态及质量有决定权。

11.2披露信息的一方对信息的正确性、性能表现、商业可行性或特殊用途的适用性等不负保证责任。披露信息的一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商业秘密属于其所有,并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技术信息等。由此而导致的侵权责任由披露方承担。

11.3 一方不行使依据本协议任何一项条款可以行使之权利,并不表示其放弃依据其它条款可以行使之权利。

11.4 一方放弃行使基于另一方之某项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权利,并不表示其放弃对其它较早、同时或后来发生的其它法律权利的行使。一方对任何一项法律权利的放弃,应以其公司的名义声明,应由其被授权代表,以书面方式代表公司签名,。

11.5 本协议书中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之便利而加注,对本协议书各条款不具解释或补充作用。

12 协议的部分无效

本协议中部分条款被依法认定无效时,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被认定为无效的条款应由双方商定,以最接近协议签订时双方真实意向的合法有效的条款取代。

13 其它

13.1 本协议书的修改需经双方以书面方式共同签署进行。

13.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13.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13.4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职务(称):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职务(称):

年 月 日

企业保密协议

身份证号: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就甲方的商业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发设计的设计成果;

3、甲方已有的设计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5、乙方为甲方客户服务时获得的虽属他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商业信息。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乙方相应的薪资、奖金及福利等待遇。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设计研发,并将设计研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6)乙方的保密义务不以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关系终止也终止。

1、无论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均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将其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在离职后二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内工作;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3、在上述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元的经济补偿。

4、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除甲方对外公开外,乙方均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保密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擅自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责任。

1、乙方若违反此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除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取消及收回有关待遇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30000元的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实际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行赔偿差额部分。

“实际损失”标准为:

(1)实际损失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前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实际损失以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

2、若乙方违反此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企业合作保密协议

工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希望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就合作中的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_________________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甲方的最终客户)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图纸,产品,模具,设计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1.乙方保证上述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并予以妥善保存。经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合作终止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2.所有由甲方通过任何有效形式发送给乙方的产品图纸,样品,或者技术信息,产品说明,无论是供乙方报价或者生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用,发给其它任何第三方,或者对外进行宣传。

3.所有甲方投资制作的模具,生产完后由乙方代为保管,但是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销毁,转让,或者给自己或者其他第三方生产,甲方有权随时将模具收回。

4.所有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加工的产品,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任何报纸杂志,产品宣传册,产品展厅,网络上使用甲方产品的图纸,模具或者产品本身,包括实物或者照片进行宣传,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产品介绍给任何第三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业员工保密协议书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商业秘密。

(一)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二)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三)专有技术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四)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五)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一)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

(二)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三)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四)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三、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一)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二)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或无心之举加害于公司使公司受到任何方面的损失或负面影响,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公司内的任何资料复制、打印、传送、带出公司。

(三)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并在叁年内不得向它人泄露有损公司的任何性质商业秘密。

(五)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甲方按下列方式执行:

1、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补偿金,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2、如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提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在此期间,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劳动岗位。

四、保密义务的终止。

(一)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二)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三)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五、从事第二职业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非凡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六、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七、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八、其他。

(一)本协议正本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技术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协议执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市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___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甲、乙双方约定: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一) 技术秘密:是指由甲方自行研制开发或以其他合作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工艺配方、制作方法、操作手册、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数据、计算机程序等。技术信息可以表现为一种完整技术内容的技术方案,如:产品、产品的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配方以及与此相关的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还可以表现为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二)其他商业秘密:主要是指(但不局限于)经营信息,是与甲方产品流通、销售环节相关的情报信息,如:客户名单、营销计划、广告计划、货源资料、销售渠道、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其他商业秘密还包括依照法律或有关协议的约定,甲方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与其他单位(第三方)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甲方应承担的对第三方保密义务的相关事项。

第二条 本协议所指任职是指在甲方工作岗位从事职务行为;本协议所指离职是指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因内退、协保等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不在甲方处从事任何职务行为。

第三条 乙方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第四条 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职业操守,采取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其他由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使其具有机密性。做到: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秘密;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商业秘密;不得未经甲方同意以发表、出版、传授等方式泄露商业秘密;不得有以本协议未概括的其他方式获取、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五条 乙方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六条 乙方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___时止。

第七条 为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内退、协保适用本条前款之规定。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与甲方办理好上述载体的交接手续。

第九条 乙方任职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保密费人民币____元给乙方。保密费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条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数额为已取得的保密费的10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任职期间,甲方不支付保密费,免除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议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且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则甲方有权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企业收购保密协议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公司地址:

因乙方现正在与甲方商谈收购事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财务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财务方案、财务数据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商谈期间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在商谈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商谈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财务资料、经营信息等

交还甲方。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甲乙双方商谈,收购事宜履行完毕。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并购计划及相关信息乃公司内幕信息,属于未公开信息; 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本项目:系指公司并购计划项目。

本项目相关方:系指与本项目有必要关联之公司或其他当事人。

2、保密信息:甲方或其代表以任何形式或方法提供乙方的有关本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及方案的说明、设计、财务数据、财务报表、财务预算以及统计信息等;保密信息可能以口头、书面或电子文件等视听资料的形式存在。

共5页 第1页

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1)这些信息已由甲方予以公布;(2)这些信息已经由甲方确认过期;(3)乙方通过其独立开发的书面文件已获得的信息;(4) 乙方已从合法拥有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并且该第三方并非因与另一方之间关于该等信息的保密协议而获得该信息;(5)非因接受方的原因而已经被公开的信息;(6)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7)监管部门有要求必须向公众披露的信息;(8) 乙方因强行法或法院强制命令而被-迫披露的信息,但乙方应在该披露前充分通知甲方使其有合理时间寻求保护令。

第二条:保密和非使用义务

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遵守保密义务:

1、在使用该保密信息的过程中以保护自己信息同样谨慎的程度来保护甲方信息,不得向本项目相关人士之外的任何人披露该保密信息。

2、乙方承诺其接触此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向其他人员(包括近-亲属)泄露本保密协议的相关约定。

3、除非获得甲方或本项目相关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所有本项目之信息只能用于评估、协商或履行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之目的。

4、在甲方或本项目相关方要求时,乙方应将该保密信息之全部资料予以返还或销毁。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导致的直

共5页 第2页

接和间接损失;且应甲方要求,应立即停止任何违反本协议义务之行为。甲方有权利采取一切合理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公开声明、公开谴责等)消除或减少因对方违约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保密信息的归还

一经甲方的要求或本协议的终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乙方应当停止使用从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并且应当遵循甲方的指示:

(ii)向甲方归还所有该等保密信息,包括乙方已制作的任何复制件。

第五条:完整协议

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就上述保密内容进行完整理解后达成的。本协议替代所有以前达成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口头意见、协议或理解关于保密之约定。

第六条:修改、转让、语言及文本

只有经协议双方签署一份书面文件后,才能对本协议做任何修改、变更或放弃。

除非事先获得协议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该协议应对协议双方各自的承继者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用中文书就,无其他任何语言之文本。

第七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就公司拟实施并购计划项目签署之保密需要而签署。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并购计划实施完成之日止。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应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应在此正本上签字盖章。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鉴于:

1、乙方意图收购甲方在)的股权事宜,乙方及其聘请的顾问(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计师)将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在本协议签署后[ ]个月内,乙方将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独立判断是否继续股权收购事宜。如乙方拟进行收购,双方将就转让价格及其他条件进一步商务谈判,如放弃收购,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本收购事宜终止。

2、乙方及其聘请的顾问将从甲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接收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与目标公司财务、产品或技术有关的保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防止该保密信息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保密信息

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包括:乙方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从甲

方接收到的与目标公司有关的财务、产品或技术有关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信息、客户信息、价格信息、人力资源信息、产品或技术图纸、数据、模型等。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iv) 根据法律、监督或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包括乙方关联公司、附属公司、潜在的联合投资人、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及为完成收购事宜聘请的律师、会计等第三方机构。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商谈期间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保密信息的行为,保密信息除用于完成收购事宜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保密信息。

3、如果发现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过失泄露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保密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甲方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

3,经甲乙双方商谈,收购事宜履行完毕。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如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保密信息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保密信息给甲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均有权向[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内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和员工保密协议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不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十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十一条本。

合同。

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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