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资发放管理制度(模板16篇)

时间:2023-12-08 09:57:04 作者:笔砚

公司是为了实现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交流和分配而存在的。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公司介绍,相信会对你的了解有所帮助。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为了解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经济周转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财务部对员工申请条件审查。

3.2、财务部负责对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清算。

4、执行程序。

4.1、文件的控制范围。

4.1.1、员工填写《预支工资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4.1.2、根据员工提交的《预支工资申请书》,对员工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

4.1.3、员工《预支工资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5、预支工资。

5.1、预支工资条件。

5.2.1、试用期员工入职十五天后方可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试用期工资的二分之一。

5.2.2、正式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二倍。5.2.3、因条款5.1.1、5.1.2所述需要预支工资,预支的额度不得超过本人月资的五倍。

5.3、预支工资担保。

5.3.1、员工预支工资需要公司内部员工做为担保人。

5.3.2、担保人的月工资需达到或超过预支人所预支工资额度,担保人人数不限。

5.3.3、担保人必需无任何借支或为同事担保行为的记录。6、预支工资清算。

6.1、从员工预支工资的当月份开始清算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的额度分三个月清算完毕。

6.2、因条款5.1.1、5.1.2所述而预支工资,按员工预支工资额度分12个月清算完毕。

6.3、因预支工资的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无法清算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相关损失由担保人承担。

7、引用文。

8、记录。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内员工。

第二条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职位价值、员工绩效、员工能力素质、同地区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

第三条管理层级及职系。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四个管理层级:

1、高层员工: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起。

2、中层员工:职能部室、业务部门正副部长职位。

3、基层员工:公司各部门一般管理职位和业务部门业务员。

4、初级员工:操作工、见习工等。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二个职系:

1、职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物流中心、采购部的员工。

2、业务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的员工。

第一条公司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岗位薪酬和定档工资。

(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奖金、年终奖金、效益奖金。

(三)福利及补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奖励等。

第二条固定薪酬及岗位补贴。

固定岗位薪酬和级别工资通过采取职位分级、级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体现职位和个人技能的差异: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场薪资水平和岗位评价结果测算得出。

第三条月度奖金。

月度奖金是根据对非经营部门员工月度绩效的评定,以月度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

第四条年终奖金。

年终奖是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薪资单元,由个人的绩效、单位绩效共同决定。

第五条效益奖金。

指经营部门完成计划任务后对其部门的奖金,可以月为周期,也可以项目为周期。

第六条福利。

主要指补充商业保险等。

第七条补助。

一般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等。

第八条特殊奖金。

特殊奖金的目的在于对员工个人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包括评优奖金、特殊贡献奖励等。

第一条薪酬体系的职级划分。

根据职位价值的大小,把岗位评价中结果相近的职位划分在同一个范围中,这样的范围就是职级。

公司的职级划分为六个:a、b、c、d职级,每个职位都被归到相应的职级中,并根据不同职级,确定其薪酬区间。

备注:以上薪酬区间计量单位为元/月,不含年终奖金和效益奖金。

各系列相应的职级数及标准如下:高层员工薪金标准分为5档(元/月),档差1000元;中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8档(元/月),档差500元;基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12档(元/月),档差200元,初级员工参照基层员工确定。以上各职级工资标准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时,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员工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各层级员工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升档或降档,具体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五种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适用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人才,其特征是对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薪资。

实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二)月薪制。适用于中基层非经营部门中基层管理及技术员工。

实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其中:

中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7:3基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8:(三)提成工资制。固定工资与效益奖金相结合,效益奖金按销售额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实行提成工资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岗位补贴+效益奖金。

(四)特殊工资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场竞争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现有的薪酬体系不能够包容的职位,按劳动协议确定薪酬的结构与发放形式(一般按年薪发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资制。保洁、保安、司机、厨师等职位实行固定工资制。

(六)计件或定额工资制。指作业层。

第一条影响薪酬调整的因素。

薪酬调整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内部的变化与个人的变化。

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包括: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内部的变化主要包括: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变化;

个人的变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质、绩效的提高与职位的变化。

第二条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薪酬调整。

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的薪酬调整,调整周期一般为两年或三年。

第三条组织结构调整带来职位变化方面的薪酬调整。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职位变化方面薪酬调整的流程:战略规划组织结构调整;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位岗位评价、职级和薪档区间的确定;人力资源部提出详细的报告与方案;公司高管层讨论通过后执行。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个别职位调整可以直接参照相关职位的职级和薪档区间进行确定。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设置原则。

该方案基于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和合法的原则。

2.2竞争:公司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地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制定动态的升降管理,对同级工资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4经济性: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设定工资,使员工和公司的利益能够共享。

2.5法律性:本方案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为基础。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

3.2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审查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

3.2.2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

5、岗位职级划分。

三层级(c):各部门部长级;四层级(d):主管级、专员级;五层级(e):基层管理级;六层级(f):普工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5.2具体薪级见:附件《八方职级薪级表》。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规定休息日、假期、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各类补贴:

6.5.1特殊津贴:是指公司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6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6.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7、试用期薪酬。

7.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8、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公司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9、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9.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9.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9.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20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或推后休息日的一个工作日发放。

10.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日数/月应出勤天数。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月应出勤天数。

10.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病假、事假:员工病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1.1依照公司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2、薪酬保密。

办公室、公司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上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资计发标准与管理程序;使公司员工工资薪金管理有章可循,从而体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为公司全体员工创造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员工。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并参照本制度办理。

4、关于退休、试用、实习、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制度办理。

三、工资结构

1、工资薪金总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务提成+奖金。

2、基本工资:通过考核员工综合能力,并参照《员工薪酬标准(试行)》确定。

3、岗位工资:依据员工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确定。

4、业务提成: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实际完成的.业务量或销售量,并考虑其岗位及业务的特点,在达到一定基数后按相应比例提成。

5、奖金: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创造效益及实际贡献等因素由部门主管申报,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下发。

四、工资计算标准

1、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岗位纳入相应工资等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职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其工资随之调整。

2、月奖金:本月对员工的出勤情况、突出贡献而定的表彰方式;半年奖:半年奖是对员工半年时间整体工作绩效的表彰方式。

3、加班费计算。工作日:加班工资按10元/小时补助;休息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200%×加班天数;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300%×加班天数。

4、员工缺勤、旷工期间的工资计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办理。

5、新雇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月工资=(实际出勤天数/22)×(月基本工资+月岗位工资)

五、工资扣除项目

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三险一金”)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3、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

4、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5、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

六、工资调整

1、新进员工,公司通过考查本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和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试用期工资薪金。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其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调整其工资薪金。并且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调整该员工的工资薪金。

2、公司根据员工综合绩效考评结果,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3、因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变更或公司人员结构有较大变化以及其它原因时,公司可对工资做临时调整。

七、支付方式

1、员工工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存入员工的工资银行账户。

2、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如有本月未能计入的工资,将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

3、每月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如遇节假日应提前发放。

4、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工资将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与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起核发。

八、其他规定

1、公司实行工资薪金保密制度。除公司指定工资薪金管理人员外,任何员工均不得披露薪酬秘密,违纪者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处理。

2、本制度由人事部拟制,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修改权在人事部。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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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

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加班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2013年春节加班费如何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不定时加班费如何计算,不定时加班费计算标准

不定时工时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时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而不定时工时制是一种以劳动者劳动量为计量的工作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在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单位或工作岗位,加班费除了法定假日外,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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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薪酬工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四条:薪酬构成。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莲~]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公司员工工资定级管理制度

二、原则 工资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岗位 职责 内容、工作任务、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依据 工资分配的依据是:责任、能力 、绩效 和贡献。 

四、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物价水平、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 况决定工资水平。 

五 、 年薪制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经营者年薪的分配方式。 年薪制与 公司经营效益与工作业绩挂钩,年薪工资与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公司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一、目的

为规范上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资计发标准与管理程序;使公司员工工资薪金管理有章可循,从而体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为公司全体员工创造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员工。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并参照本制度办理。

4、关于退休、试用、实习、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制度办理。

三、工资结构

1、工资薪金总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务提成+奖金。

2、基本工资:通过考核员工综合能力,并参照《员工薪酬标准(试行)》确定。

3、岗位工资:依据员工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确定。

4、业务提成: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实际完成的业务量或销售量,并考虑其岗位及业务的特点,在达到一定基数后按相应比例提成。

5、奖金: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创造效益及实际贡献等因素由部门主管申报,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下发。

四、工资计算标准

1、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岗位纳入相应工资等级;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职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其工资随之调整。

2、月奖金:本月对员工的出勤情况、突出贡献而定的表彰方式;半年奖:半年奖是对员工半年时间整体工作绩效的表彰方式。

3、加班费计算。工作日:加班工资按10元/小时补助;休息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200%×加班天数;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300%×加班天数。

4、员工缺勤、旷工期间的工资计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办理。

5、新雇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月工资=(实际出勤天数/22)×(月基本工资+月岗位工资)

五、工资扣除项目

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三险一金”)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3、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

4、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5、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

六、工资调整

1、新进员工,公司通过考查本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和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试用期工资薪金。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其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调整其工资薪金。并且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调整该员工的工资薪金。

2、公司根据员工综合绩效考评结果,每年调整一次工资。

3、因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变更或公司人员结构有较大变化以及其它原因时,公司可对工资做临时调整。

七、支付方式

1、员工工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存入员工的工资银行账户。

2、员工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如有本月未能计入的工资,将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

3、每月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15日,如遇节假日应提前发放。

4、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工资将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与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起核发。

八、其他规定

1、公司实行工资薪金保密制度。除公司指定工资薪金管理人员外,任何员工均不得披露薪酬秘密,违纪者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处理。

2、本制度由人事部拟制,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修改权在人事部。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四、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20%。五、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一、根据项目经理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财务室进行制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工资由财务室发放,可采用现金发放或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

三、工资发放时间:每月的5-10号发放上月工资。

公司员工薪酬工资管理制度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人员收入构成:

2、发放月薪=月工资+销售提成。

四、销售任务。

公司人员的销售任务额及任务完成时间由销售管理人员在适当时间公布,并报公司备案,每年十二月至次年一月作为人员销售任务结算及归零时间。

五、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高价销售提成净销售额=业务总计金额-公司成本。

4、销售提成比率:

自下发销售任务起,每三个月为一小节,小节时,人员未完成销售任务70%比例的,只发放当月工资50%,在下一次小节前,仍未完成销售任务比例的,将继续只发放当月工资50%;若在下一次小节前,完成销售任务70%以上比例或完成全年任务量的,除下发提成外,还将当年公司所扣发的工资全部返还。

6、高价销售提成:为规范价格体系,维持销售秩序,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如果业务员高于公司规定价格范围销售产品的,高出部分的__%将做为高价销售提成。

六、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销售激励方法:

2.销售激励奖奖金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如业务员未工作到年底奖金不予发放)。

3.未完成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七、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__年__月__日起开始实施。

八、解释权。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所有。

公司员工薪酬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施工作业区内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

三、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六、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七、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八、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九、项目部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十、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十一、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十二、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十三、项目部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十四、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项目部按承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工期超过1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3%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十五、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制度。公司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一2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公司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十六、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公司举报:

(一)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项目部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四)项目部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五)项目部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六)其它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十七、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期完成清欠或者发生新的拖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照公平合理、按劳分配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均应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包括:

(一)基本工资:职工的历史积累,反映职工的历史贡献。

(二)岗位等级工资(又称岗位津贴):根据职工本人情况及工作岗位确定,通过评介职工所具资格及公司岗位的不同职责和要求,确定职工的工资等级及水平,反映职工的技能及贡献。

(三)工龄津贴:补偿职工对国家及公司过去的劳动贡献。

(四)福利津贴:用以保证职工必需生活水平的各类国家、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

(五)公司补偿养老保险金:公司根据职工所具有资格给予职工的养老保险福利补贴,以补偿职工对国家及公司的贡献。

(六)交通津贴:补贴职工上下班的费用。

(七)特殊津贴:对从事特殊工种所设的特殊补贴。

(八)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职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过去报酬。

(九)午餐补贴:对职工上班工作给予的一定伙食补助。

(十)绩效工资(又称奖金,以下同):根据公司效益及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工作表现,所作贡献而给予的超额报酬。

(十一)公积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购买住房给予的补助。

(十二)基本养老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离、退休、养老而给予的补助。

(十三)医疗保险: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看病、就医而给予的补助。

第四条下列款项由公司在其工资待遇中代为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职工养老保险金;

(三)职工公积金;

(四)医疗保险金;

(五)其它必要的款项。

(三)绩效工资隔月在月初发放。

第六条职工对工资有异议时,可以提出核查。如自发生日起两年内未行使其权力的,视为弃权。

第七条基本工资。

(一)基本工资标准执行企业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

(二)基本工资评定办法按照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三)物价补贴并入基本工资。

第八条岗位等级工资。

(一)岗位等级工资标准。

(二)岗位等级工资晋升由职工每年岗位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升岗者,直接进入新的岗位等级工资;考核降岗者,以新的岗位等级工资为准。

(三)新进职工在试用期间的岗位等级工资按以下标准发给(以正式录用为准):

1、试用期限由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决定。

2、新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大专、本科生按九岗工资基数发给。

3、特殊人才及外部招聘的人员按签订协议的工资发给。

4、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5、三个月后,根据考核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

6、公司招聘、调入人员被聘于2岗及以上岗位的,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进入所聘岗位等级工资。

(四)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者,按新的`岗位登记工资发给。试用期内调换工作的,其岗位等级工资不变。

(五)待岗人员的工资管理按如下办法执行。

1、待岗次月起扣除各项工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发放。

2、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由所签上岗协议确定。试用期满后,根据被聘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

(六)临时工转合同工者,其岗位等级工资视同外部招聘、调入人员进行管理。

第九条工龄津贴。

职工工龄的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龄津贴的计算=基数×工龄。

工龄按虚年计发。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起薪之日起享受。

每年一月份,根据职工工龄的自然增长,职工工龄津贴自然增长。

第十条福利津贴。

(一)福利津贴的计算=水电煤补贴+书报费+洗理衣费,以上各类费用均按国家及公司有关文件独立计算,合并到岗位津贴中计发。

(二)福利津贴的调整根据物价调整及公司承受能力进行调整。

(三)福利津贴自职工起薪之日起享受。

第十一条公司补充养老保险金。

(一)补充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办法=职工工龄×基数×系数。

(二)补充养老保险金基数、系数标准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及承受能力确定和调整。

(三)补充养老保险金按公司经济效益确定。

第十二条交通津贴。

交通津贴的计发办法参照当地政府文件及公司制定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特殊津贴。

有毒有害津贴的计算、计发考核办法参照发[xx]xx号“关于调整有毒有害津贴的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

加班工资的计发办法参照发[xx]xx号文《加班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审核后,按规定暂行。中夜班津贴的计发办法参照东航发[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午餐补贴。

(一)午餐补贴的计算方法=基数×出勤天数。

(二)以下情况属于出勤:

正常上班;

因公国内出差;

因献血休假。

(三)以下情况视为出勤但不计发午餐补贴:

产假;

国外出差;

按公司有关规定享受的职工带薪休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探亲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婚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丧假;

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健康疗养期;

因工伤休假;

公假。

(四)以上各类情况中出勤日数均不包含其中的法定节假日。

第十六条绩效工资。

(一)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

根据所在单位(或部门)当月经济效益情况计发。

(二)年终奖根据公司考核年度的经济效益情况发放,其总额及考核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十七条公积金。

(一)公积金的计算办法=职工月平均工资×x%。

(二)职工出资=职工月平均工资×x%。

(三)公司出资=职工月平均工资×x%。

(四)公积金的计算年度为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每一计算年度内确定公积金的最低和最高水平。

(五)具体规定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x%为国家规定的百分比例)。

第十八条基本养老金。

公司参加当地或养老保险统筹,由公司与职工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存入职工个人帐户,知道退休时使用。具体存储及提取办法按当地政府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生育待遇。

(一)假期。

1、产前假: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前执行。

2、产假:

(1)女职工:正常生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30天,产后60天。

(2)难产:加假15天。

(3)一次多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加假15天。

(4)晚育假:年满24周岁的初产妇,加假15天。

(5)自然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假期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假期45天。

(6)人工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假期14天,妊娠三个月以上假期30天。

3、哺乳假: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领导批准,可请六个半月,不申请哺乳假或产假届满的女职工,在婴儿一周岁内,每天可授乳两次,每次半小时,但往返时间需半小时以上的,只能两次合并,每天一小时。

4、女职工生育期间,丈夫可享受三天的助产假。

5、产假、产前假、哺乳假时间均包括期间的法定节假日。

(二)待遇。

1、产假、男职工助产假期间,除扣其绩效工资和午餐补贴外,不扣任何待遇。

2、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25%岗位津贴及由单位扣除其两个半月及六个半月绩效工资,其他待遇不减。

3、如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及有关规定,六个半月以后继续申请哺乳假的,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及事假。

(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如下:

1、医疗期内每日扣:(本人岗位等级工资+午餐补贴)/22,基本工资/22(在本公司工作1-3年扣除40%基本工资,工作4-6年扣除30%基本工资,工作7-9年扣除20%基本工资,工作10年以上扣除10%基本工资)。

2、医疗期外停止一切待遇。

3、因病假扣发工资后,确有生活困难者,经本人向公司申请,由公司根据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而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事假每天扣:(本人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午餐补贴)/22。

(三)绩效工资原则上按病事假每日扣(绩效工资/22)。具体考核由各单位(部门)根据考核标准、职工工作情况而决定。

(四)病事假时间累计计算,扣除期间的休息日、节假日。

(五)连续病、事假跨月度者,分月计算。

第二十二条带薪休假。

(一)假期。

1、工龄1-5(含)年,假期每年为3天。

2、工龄5-10(含)年,假期每年为7天。

4、工龄15年以上,假期每年为14天。

(1)假期包括期间各类休息日,国定假除外。

(2)假期不跨年度使用。

(3)新调入人员。上半年调入者,可享受当年休假,下半年调入者,自第二年起享受年休假。

(4)一年内病假、事假、待岗、下岗累计超过二十二天者,取消当年休假;如已休假,病假、事假、待岗、下岗超过二十二天者,取消第二年休假。

(5)享受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者仍可享受当年休假。

(6)凡起疗养或休养者,其当年疗养或休养时间不足当年休假时间者,可以补休;先进工作者和职工献血奖励的疗养或由组织上安排的疗养或休养不在此列,仍可享受当年休假。

(二)待遇。

带薪休假扣除午餐补贴外不扣任何待遇,各单位不得因职工休年休假的原因扣其绩效工资。

第二十三条探亲假。

(一)假期。

1、国内探亲:

(1)探配偶,每年一次30天。

(2)探父母:未婚职工,每年一次14天;如两年一次,假期为30天。已婚职工,每四年一次20天。

2、国外探亲:

(1)归侨、侨眷职工探望配偶,每四年以上(含)一次,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1个月计算。

(2)未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以上(含)一次的,给假4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70天,一年或二年一次的按国内探亲待遇规定给假。

(3)已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0天,不予累计。

(4)父母已去世的归侨探望兄弟姐妹,每四年给假一次40天,国内会见从国外回来的亲兄弟姐妹,每四年给假一次10天。

(5)归侨、侨眷职工不能出国探亲,其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国会亲时,可改国内的抚养人、配偶的父母,其假期与国内探亲相同。

3、其他探亲情况:公司职工的配偶或父母因私出国,职工可每四年探亲一次,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4、探亲假期包括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及婚、丧假日,路程假按实另加。

5、新参加工作人员,进公司满一年后方可享受,上半年期满的当年享受;下半年期满的,第二年起享受。

(二)待遇。

1、职工探亲路费只报销火车硬座或轮船四等舱船票,45周岁以上乘火车超过6个小时(晚上8点—次日晨7点)的可报销硬卧车费。

2、符合以上(一)1.2.款规定探亲的,探亲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25%岗位津贴,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核发其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

3、符合(一)3.(1)条规定探亲的,其待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四条婚丧假。

(一)婚假:

1、一般婚假3天。

2、晚婚给假10天;晚婚系双方初婚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二)丧假:

1、丧假给假3天。

2、丧假系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职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才享受。

(三)待遇:

婚丧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25%岗位津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考核标准核发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

第二十五条职工死亡待遇。

(一)抚恤金:

1、职工病故抚恤金为本人10个月工资。

2、工伤死亡或烈士抚恤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丧葬费:职工死亡为公司2个月平均工资。

(三)职工如有直系供养亲属,可享受困难补助如下:

1、先发6个月本人工资;

2、第七个月起:

(1)因公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费人均最低标准为185元。

(2)非因公死亡或因病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每人140元。

(四)本人工资指扣除绩效工资、午餐补贴外其它列入工资统计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职工公假。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参加社会活动、学生家长会,须凭通知,经单位领导批准,时间由具体情况而定。

(二)子女参军可享公假1天。

(三)职工公假,由各单位(或部门)根据本单位(或部门)绩效工资考核标准,视职工工作情况核发,超过三天以上起扣发午餐补贴,其它待遇不减。

第二十七条其它情况。

(一)经公司同意,脱产学习三个月(含)以上的,自上学之日起,岗位等级工资按岗位等级工资基数的70%发给并停发午餐补贴、绩效工资。

(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因严重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原则上由失职者自行承担,并视情节扣发一个月以上绩效工资或岗位等级工资。

(三)受行政记过、党(团)警告的处分者,扣一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

(四)受行政记大过、党(团)警告的处分及以上者,扣三个月绩效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

(五)受留用查看处分,在岗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被司法部门判刑、管制、收容审查或劳动教养,在岗位工作的,扣除一切待遇,按当地政府最低生活费标准计发。

(六)被司法部门依法拘留的,按日扣除午餐补贴、绩效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如扣除后待遇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七)旷工一日者,停发一个月岗位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旷工二日者停发二个月岗位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旷工三日者,停发六个月岗位等级工资和六个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八条以上待遇的考核仅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津贴、福利津贴、物价补贴、午餐补贴、绩效工资等部分,年终奖等一次性发放的费用以及其它待遇均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以上规定所涉及的公司人均平均工资、当地人均年平均工资及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以公司办公室每年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职工申请探亲假、婚丧假、带薪休假应由各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经各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如有产假、产前假、哺乳假、疗养、病假、事假、脱产学习及其他脱产情况者,均应由有关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各单位(或部门)应如实、及时做好每月考勤申报工作,协同公司进行管理,如职工不经批准进行休假者,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暂行规定的日常管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三十二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暂行规定抵触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本暂行规定若与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均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本暂行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

劳动法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适用于所有员工。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制度制定应遵循基本原则,即制度各项规定遵循的大方向、总纲要,具体如下:

(1)制定薪酬的模式和薪资的构成结构,及薪资各部分的标准。

(2)制定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算办法,如加班工资等等。

(3)薪资的计发规定,即计发程序、计发周期等等。

(4)薪资的审批程序及日常薪资管理规定。

(5)如何调整工资,程序是什么,各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具体规定。

(6)确定各类人员的薪资标准。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指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风险程度、精确程度等因素将各类工作进行等级划分并规定相应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制度,是其它工资制度的基础,也称基本工资制度。其主要特点是从劳动质量方面来反映劳动差别。

指计算支付职工工资的有关原则,标准和具体立法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支付原则、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处理的等内容。

工资调整制度是工资等级制度的补充。其主要内容有考核升级、自动增加工资、考核定级、提高工资标准等。使工资制度在变动中趋向平衡和合理。

工资基金指用人单位从其经营或者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工资的那部分基金。通常所说的工资基金管理指国家规定一系列的工资基金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地各单位工资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审计等行政管理活动。我国现阶段企业执行的基本工资制度主要有等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等。

我国工资制度是国家依据按劳分配原则所制定的劳动报酬制度,体现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关系和分配原则。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通过一定立法程序所规定的、为保障劳动者在履行必要的劳动义务后应获得的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工资收入的一种法律形式。

公司薪酬发放与绩效管理制度

第七条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总裁基金、预留薪酬四部分组成:

第九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

第十五条员工薪酬由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福利、历史补贴构成

1)岗位工资分成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

3)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着“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一、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二、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和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三、  逐步构造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非技术岗位、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薪酬档次落差,建立激励机制。

第三条  范围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2章  薪酬办法

第一条  薪酬构成及定义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一、  基本工资按照员工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确立。基本工资参照员工档案工资建立,档案关系不在公司的,参照同等水平人员确定基本工资额度。

二、  岗位工资按照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三、  绩效工资按照上月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第二条  管理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管理类人员定义:从事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公司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三、管理类一~二岗薪酬按照董事会相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类三~七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三条  技术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技术类人员定义:从事创造性的技术及业务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

二、技术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技术一岗(高级专业技术主管)技术二岗(中级专业技术主管)技术三岗(技术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技术四岗(技术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技术五岗(技术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技术六岗(技术员)

三、技术类一~六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4章  绩效工资

一、绩效考核由公司统一安排按月进行,考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组成。

二、每月绩效基数由考评小组根据上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三、绩效工资系数与员工岗位挂钩,同一岗位的绩效工资系数相同,各岗位系数见附表。

四、绩效工资由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统一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可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第5章 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岗位制,动岗动薪。

第六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原则上均自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级。

1、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工作经验已超过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技术职称高一级以上。

3、所具能力优异,为公司甚难招募到的人才。

第七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依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的,由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并执行;需提高其起薪薪级,所提高薪级不超过该等最高薪级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低级岗位代理高级岗位或低级岗位实际代行高级岗位职责的,提高薪级一级支给薪酬。

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向员工发放薪酬时应代扣缴以下项目的费用: 1、个人所得税; 2、住房公积金; 3、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第九条  员工对薪酬如有疑义,可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查询要求。自发生日起一个月内未提出要求的,则视无异议。

第十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用期间薪酬标准如下:专科以下(不含专科)  x00元/月专科毕业  x00元/月本科毕业(或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x00元/月硕士学位(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xx00元/月博士学位(或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xx00元/月试用期满,部门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薪酬增加100元。

第十一条  合同工的基本工资标准为x00元/月。

第6章  薪酬发放

第一条  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十五日。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室应于每月八日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

第三条  对经批准停职、离职、解聘的员工,总经理办公室应据此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停薪,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署,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

第四条  办理内退的员工,按档案工资发放薪酬。  

第7章  薪酬的定期调整

第一条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实行薪酬定期调整制度,调整日期为每年一月一日。

第二条  薪酬定期调整的审定日期为一年,即从上一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条  对员工薪酬的定期调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依岗位薪级提薪、降薪或保持原薪级,提薪、降薪均不限定薪级数。

第8章  薪酬的特别调整

第一条  对有特别表现或特殊贡献、业绩显著的员工,或因个人过失给公司业务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其薪酬可进行特殊调整,不受时间限制。

第二条  对员工薪酬的特别调整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依岗位薪级提薪或降薪,提薪不超过三个薪级,降薪不限薪级数。

第三条  特别调整由部门或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第9章  薪酬调整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条  部门副职(含)以下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对员工的任职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做出评价,填写《员工薪酬调整申报表》,报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送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由总经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做出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填写《员工薪酬调整申报表》,经部门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对员工提薪如超过该员工岗位最高薪级,由董事长特批。  

第10章  奖金、补助及补贴

第一条  公司年度完成经营计划,董事会给予的奖金分配由总经理决定。

第二条  对于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或部门,可给予特别奖金。特别奖金由员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  公司给予员工的补助、补贴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11章  薪酬保密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积极为公司发展作贡献,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并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酬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员工不得探询、评论他人薪酬,应树立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三条  各级员工薪酬除公司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及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

第12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所有相关制度即刻废止。

第三条  公司保留对此制度的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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