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调研报告(专业17篇)

时间:2023-11-28 00:29:33 作者:影墨

通过调研报告,我们可以了解问题的根源,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调研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老年人消费市场状况的调研报告

摘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各种污染情况变得更加严重,给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影响。目前,城市水污染情况不断加剧,给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阻碍,必须给以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才能有效改善城市水污染现状。本文就城市水污染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城市水污染的治理措施,以有效提高城市水体的质量。

关键词:城市水污染;状况;治理措施。

一、引言。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水资源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必须高度重视城市水污染问题,并制定合适的治理措施,才能减少各种因素带来的水污染,从而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真正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二、城市水污染状况。

(一)地表水状况。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城市水污染中地表水已经出现污染程度不断加重的情况,受到城市居民日常污水排放、工业生产废水排放等多个方面的影响,使得部分化学物质、有毒物质进入到地表水中,最终出现居民日常用水被污染的情况下,严重的还会给生态环境、城市环境带来严重影响,从而出现生态系统失衡的问题。

(二)地下水状况。

根据我国城市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城市水源过度开发、不合理利用等情况正在不断加剧,特别是北方部分比缺水的地区,如淮河和海河等区域出现突破国际警戒线的情况,大大影响地下水的合理利用。如果正在情况继续恶化下去,则较多城市会出现管网漏损、地面下陷等现象,并且,各种化工石化污染程度的不断加剧还会导致各种水污染事件频繁发生,如北京密云水库上游垃圾污染事件、黄浦江死猪事件、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等,给人们的生活健康和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威胁。

(三)城市污水处理情况。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城市水污染治理一直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以采取合适的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各种污染物带来的影响。但是,部分人员对水污染的严重性没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从而不重视水污染处理措施的有效落实,并且,污水处理技术不够先进、设备不够完善等,大大降低城市水污染治理的整体效果。与此同时,较多城市的污水排放指标不够清晰,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导致污水处理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情况出现,最终无法达到有效治理水污染的目的。

三、城市水污染治理措施。

(一)提高全民意识,加强污水治理。

在城市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城市水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坚持的工作,有着较强综合性和复杂性,必须有效提高全面的水污染治理意识,提高他们对水污染治理重要性的认识,才能真正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从而减少水污染情况出现。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必须加大水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和宣传力度,不断加强污水处理,才能真正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从而降低水污染处理贯彻到人们生活的每个环节,以在节约用水、正常排污等基础上,避免污水任意排放、水资源肆意浪费等情况出现,从而推动城市水污染处理成效不大提高。

(二)加大投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在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和治理力度,注重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置建设,合理采用先进的治理方法和相关技术,才能有效完善城市水污染治理体系,从而促进水资源的再生利用。目前,城市水污染处理采用的先进技术主要有二级处理、三级处理、二级强化处理和消除处理等。

其中,二级处理指的是在一级处理完成以后,使用活性炭污泥法、生物膜法等来深度处理污水,以将悬浮物质和溶解性物质除去;二级强化处理指的是在二级处理完成以后,再使用物化法、生物法等将污水中的氮和磷的部分物质去除;深度处理指的是在二级处理或者二级强化处理完成以后,使用沉淀、化学混凝和过滤等多种方法,对污水中的胶体、悬浮固体和病原体等进行净化,以提高污水的水质。在城市发展速度不一样的情况下,每个城市的水污染程度也不相同,因此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才能真正将污水中的有害物质除去,最终实现水资源的最有效利用。

(三)注重工业废水处理,从源头进行治理。

根据城市水污染的相关调查可知,其主要来源是工业废水的大量排放,使得城市地下水和地表水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采取一定强制手段,不断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才能真正减少污水排放量,从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实践过程中,国家针对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因此,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以充分体现污水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如果出现违规排放废水的情况,政府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情节比较严重的则需要立即关闭工厂,以在改进污水处理技术和完善相关机械设备的情况下,提高各种工业生产的清洁度,从而推动城市水污染治理不断向前发展。另外,城市水污染治理过程中,还需要注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有效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和考核,才能真正实现以防为主、防治共行,最终促进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可持续发展。

(四)有效调整治理结构,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加上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国针对性的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水是万物发展的根本之基,城市要想可持续发展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就必须要重视和治理水污染。现今很多城市都已经出台和制定了相关的水污染治理措施,并且也在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城市水污染治理的影响范围正在不断扩大中。要想让水污染治理取得好结果,就必须注重治理结构的有效调整,充分利用各种再生水资源,才能在加强垃圾管理、实施清洁生产和不断推进市场化机制的过程中,真正降低城市水污染程度,最终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对垃圾填埋、再利用和燃烧等多种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以避免二次污染情况出现,从而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真正达到减少水污染情况的目的。与此同时,注重清洁能源的不断推广和利用,特别是工业生产中污水排放的监管,必须真正落实少排放、低污染的治理政策;其次,针对不同情况的城市水污染,采取合适的治理方法和技术,有效集合分散治理和集中控制,以在确保城市水污染整体效益的基础上,做到无害处理、无污染处理,从而提高水资源有效利用率,让众多民众参与到城市水污染治理中;最后,市场化机制的不断推广和应用,使城市水污染处理的很多缺陷得到弥补,如收费标准更加规范化、法律体系更加完整化等,大大提高污水处理的费用,从而不断的完善和更新城市水污染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上,让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水资源保护、利用和水污染处理中,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最终为人类、经济和自然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四、结束语。

总的来说,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不断加剧,使得城市水污染问题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要想治理好水体污染,必须要根据各个城市水污染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治理措施,注重基础设施的有效建设,并不断增强社会各界人士的水污染治理意识,才能真正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最终提高水资源有效利用率,推动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调研报告

20xx年国务院发表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二十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当前,我国老年人特别是农村的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方面却还存在许多缺陷,许多农村老人还是依靠家庭养老方式来养老,这导致家庭矛盾激化,老年人维权案件逐年增多,本文主要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协作机制方面来谈如何更好更加方便老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独居老年人居住方式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独居老年人居住方式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深刻的社会转型,城镇化加速、劳动力迁移流动频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给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带来影响。从变化趋势看,中国丧偶老年人的独居比例持续上升,与已婚子女同住比例逐步降低。1990年、20xx年和xxxx年普查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城市丧偶老年人独居比例分别为18.3%、24.7%和37.6%;农村这一比例也分别达到18.2%、17.4%和28.9%;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数据显示,中国65岁及以上年龄丧偶老年人独居比例已达41.7%。作为决定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的重要因素,丧偶老年人居住方式的研究对于其养老有着重要意义。

从文化影响论看,家庭社会学者认为儒家传统文化对中国及其他几个亚洲国家的亲子同住安排具有重要影响。在儒家文化体系之中,子女将孝敬父母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子女不孝不仅会受到强烈的道德谴责,还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惩罚。已婚子女与父母共居从情感和实际行动上体现了对父母恩情的回报,也被视为“养儿防老”愿望的最终实现。当前,传统孝道已经发生变化。针对华北农村代际关系变迁调查的研究发现,传统代际交换关系的维系力量和存在的基础已经完全改变,农村传统孝道已经衰弱。父权制虽然没有彻底让位,但已渐渐被淡化;子女对父母的孝顺敬重已经丧失优先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对于新的夫妻关系与年轻人文化的倚重。因此,传统伦理衰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亲子分居。与此同时,老年人自身的偏好也在发生变化。城市老年人更倾向于独立居住或入住养老机构,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中,约1/3的农村老年人表示不愿意和子女长期在一起生活。即使是失能老年人,也有超过1/4的失能老年人青睐独居或仅与配偶居住。从现实需求论看,很多研究表明,父母的生活照料需求,例如患病或身体功能受限以及丧偶等因素与亲子同住具有正向相关关系。对于老年人来说,亲子同住可以获得日常照料,生病或出现紧急情况时更容易获得帮助。也有学者认为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女的需求。简而言之,亲子同住可视为长期代际交换的一部分,老年父母与子女相互满足对方的需求。从家庭资源论看,经济状况改善使得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父母拥有的资源越多,独居的可能性越大。也有学者从子女角度解释老年人的独居问题,认为子女数量减少或迁移导致的亲属资源缺乏是老年人独居比例上升的主要原因。此外,学者指出住房对代际同住有影响,住房短缺是导致大家庭得以维系的一个原因。后续的一些研究则认为住房对代际同住具有双向影响,它既可能促使子女婚后与老年人同住,亦可能使之分离。子女因住房短缺对父母形成依赖,是导致成年子女与父母同住的重要原因。若亲代有多套住房,其已婚子女更有可能和有条件独立生活,自己独住概率因此上升。

本文使用xxxx年由全国老龄办组织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该调查是中国迄今为止开展的最大规模的老年人口调查,调查范围首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样本覆盖466个县(市、区)、1864个乡镇(街道)及7456个社区(村居)。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60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公民。抽样方法采用分层抽样、多阶段抽样、pps抽样等方法,所得样本近似自加权,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样本规模为22.368万份,抽样比为1‰,调查实际回收样本22.27万份,有效样本为22.017万份,样本有效率达到98.8%。本文的分析样本是56411位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丧偶老年人。

通过对数据和变量进行专业分析,得出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从宏观(社会变迁)和微观(父母—子女)层次探讨了同住或分居的形成机制,从而为判断丧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迁轨迹提供依据。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笔者认为当代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主要受亲子需求、家庭资源和个人偏好的影响。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三个研究假设,并使用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进行了相关的实证分析,得出结果如下。

(1)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仍是当前中国丧偶老年人的主要居住方式。分城乡、分性别看,超过半数丧偶老年人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但是独居比例已经高达41.7%。

(2)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受到亲子之间需求的影响。亲代和子代之间的需求越小,亲子间独立居住的.可能性越大。在本研究中表现为老年亲代自理能力越强、经济状况越好,则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3)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还受到家庭资源的约束,拥有住房、住房适老性高,则独居可能性更大。

(4)儿子数量对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有显着影响,多个儿子意味着丧偶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女儿数量对丧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影响仅在农村地区显着。有别于儿子,拥有多个女儿的丧偶老年人独居可能性更小。

(5)从年龄维度看,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呈现倒u形轨迹,独居的可能性随年龄而增加,并在85岁左右达到顶峰,随后趋于下降,意味着重返子女家庭或入住养老机构。

(6)在生命后期,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拥有自主权的丧偶老年人倾向于独居以避免同住带来的家庭冲突,自主权力越大,丧偶老年人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二)政策建议

健康老龄化意味着创造条件和机会让人们认识到自己的潜能,并按照自己的需求、愿望和能力去生活。

一是为能够自理的、无住房的丧偶老年人提供福利房或廉租房,解决“有地住”的问题。

二是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当前独居丧偶老年人的房屋进行适老性改造,让行动不便的丧偶老年人能够走出家门、融入社区,减轻他们的孤独感和隔离感。

三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注重社区养老服务的供需对接,保障丧偶老年人能够在他们的意愿居住方式下度过晚年生活,缓解日益严重的老龄化与少子化矛盾。

老年人消费市场状况的调研报告

调查目的:了解xxx路市场的整体收入水平和消费者对小户型的认知和接受程度(xxx城购房消费支撑力度)。

调查方法:分层随机抽样(不同年龄层)和分块随机抽样。

调查范围:xxx路东建材市场、灯饰市场、管材市场、名优建材市场、商品大世界。

调查时间:xx.4.14。

郑州,银基批发市场和xxx路建材市场是商业比较密集的两大板块,这里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大小商贩,他们收入不菲,他们绝大部分是外地人,他们是郑州房地产消费的主力军。了解这一人群的收入水平、消费习惯将对房地产的投资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xx.4.14,动力公司市场部走访了xxx路建材市场,对小户型的市场消化力做了调查,而这些建材市场的小老板们对此漠不关心,或拒不作答,说明消费者对房地产市场敏感度不够。消费疲软,市场敏感度不高,纯小户型在xxx路这块市场前景严峻。

1、大部分员工租房住,潜在客户存在;市场潜量比较大,但需要推广的成本较高。

2、大部分员工来自外地或郊县,收入水平偏低,消费力不足。

3、小户型需求弹性非常大,对价格非常敏感。

5、外地人居多,他们辛苦拼搏,如果要买房子的话,更喜欢一步到位。

6、商铺为上下两层,一般下面做门面,上面做仓库和员工宿舍。

7、附近都市村庄较多,租务市场一般80—150元/月。

8、作为首次购买者,最重要的还是价格。

9、他们讨厌xxx路目前的工作和居住环境,他们寻求方便、安逸、清净。

10、相当一部分是xxx总代理,无须过多的现场销售。

13、对60—80平米的两室较感兴趣,这部分需求将转化为有力的市场动力。

14、xxx城知名度不高,口碑不好。

15、外地商人对郑州的发展较失望,但xxx路的升值充满信心。

xxx路建材市场蕴涵了较大的市场潜力,随着xxx新区的开发和xxx路大卖场的形成,xxx路升值的前景就会更加明朗化,故前期概念的炒作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项目的运作的好坏,“注意力经济”的时代,抓住了消费者的眼球,侵占了客户的意念,就意味着成功!

2)xxx路板块高档楼盘云集,已经同未来大道板块一样,成为身份、财富的象征。xxx城二期应借此概念,实现品牌形象的转变。

3)正在形成的“大卖场”商务区能直接带动xxx城二期的投资价值,甚至有可能使xxx城二期成为“大卖场”的附属配套。该局面一旦形成,销售将高屋建瓴,出现爆抢局面。

4)xxx城项目二期有巨大的升值空间与既得便利。

a、107国道的东迁,xxx路东段将成为郑州东区的财富中转站。有“东之中”或“东区发动机”的本质地位。xxx路商圈早已成为百万富翁的制造厂。但是这样的天然地产需求优势,却让建业、英协、百合花苑等一批高、中档楼盘风光占尽,而我方楼盘以“中原地产大低震”的角色,不仅没有收获天然的地段优势,而且为二期、三期制造了品牌障碍。这一问题必须在二期项目得到扭转。

b、xxx新区的辐射效应。

xxx新区的开发将使郑州的中心东移,xxx路地产板块位于老城区与新城区的支撑地带,配套齐全,生活便利的条件将给xxx路东段带来一次前所未有的商机。而xxx城项目恰恰位于这一板块的.中心。

二)劣势。

1)、xxx城可售资源由三种不同的物业形态组成,这三种物业形态的目标群是完全不同的置业目的。尤其是一期多层现已进入尾盘阶段,可售资源仅850万元,房源主力是159平米的五、六楼3室2厅。

目前,通常142平米的面积即能做出比较舒适的4室2厅,大户型并非市场的主力所在,由于总价原因,总面积在150以上的多层户型五楼以上是最难卖的户型。并且此类房源还要和周围金色年华、金色港湾、百合花苑、东方明花园甚至建业、英协等东南板块几乎所有的楼盘相竞争。尤其是850万元的大户型现房可售资源,不能放任由二期带一期(通常小户型带不动100平米以上的大户型),不能全力以赴主打现有房源(总房源有限,导致营销资源总量较少),也不能先做二期树品牌,在形成二期胜局后再做一期尾房。这对营销工作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2)xxx城二期离xxx路较远,从售楼部到社区要经过嘈杂的市场,很难形成良好的看房通道。xxx城一期、二期又被青年路所分隔,很难形成整体楼盘感觉,有“只是两栋临街楼”的印象。

3)xxx城二期和张庄一墙之隔,有都市村庄的形象,物业安全系数较低,居住环境嘈杂,仅靠硬件设施,很难形成高档楼盘形象。

4)与二期相比,一期楼盘素质高、售价低,形成xxx城二期销售心理价位抗性。

5)非现房,不符合商户即买即住的消费心理。

6)非独立厨房,做饭起居不方便,这与目前xxx路商户想改变天天吃大排挡的愿望不符。

三)、机会。

1)商铺的拆迁,原本居住在商铺二楼的商户另谋居所,导致租房市场更加火爆。xxx路商圈约4000户商户,2万人的庞大消费群体将突显xxx城二期的投资价值。因势利导,单纯商铺拆迁形成的居住需求,即可成为xxx城二期主力客源。

2)挖掘市场。xxx路商圈商铺仓库资源紧张,从费用角度考虑,商户、店员在二楼居住很不划算。动员较大的商户从商铺的二楼搬出来,到xxx城置业,开拓新市场。

3)xxx路各市场竞争激烈,大鳄级商户正在形成,这些商户为了稳定企业中的骨干力量和亲属,已开始为他们购置总价较低的房屋。这些房屋通常位于商铺附近,以便于商户们无严格意义上下班的生活工作需求,而xxx城二期恰恰符合商户们的这一需求。

4)大卖场”的整合,将对大鳄形成推波助澜,xxx城二期有可能成为“大鳄”的商务配套。

a)小户型的特性导致目标客户对居住环境要求不高。xxx城二期配套不全,居住环境嘈杂的抗性可以弱化。

b)xxx城二期产品总价低,置业风险小。由于xxx路商圈租房市场火爆,且本楼盘有“大卖场”作依托,购房、租房需求恒久存在,物业几乎不可能贬值,也比较容易转手或出租,这非常符合外地商人置业心理。

c)xxx城二期应该说具有充足的客户资源,消费的中坚力量是建材市场中的商户,故推广中可采取铺单的形式为主,报纸广告、广播广告为辅的媒体策略,节约大量的推广成本。

d)小户型现房阶段户型劣势一览无余,故期房从另一方面说是一种优势。

e)以大卖场做依托,诱导郑州房东投资市场,这部分客源很难成为xxx城二期销售的中坚力量。

f)xxx新区建成需历时之久,总投资xx亿元,其中一期总投资156亿元,在5年内完成。这将给xxx路巨大的市场机会。

老年人消费市场状况的调研报告

摘要:学生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学生的身体健康牵动着千万个家庭的心,而学校食堂的食物安全状况更是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与学校的稳定发展。学校食堂一旦发生食物安全事故,轻者影响学生的学习,家长的工作,重者则会影响到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因此,食物安全是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所以铁东区卫生防疫站于20xx年5月,对铁东区中小学校的食堂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关键词:调研报告基本情况主要问题。

1.中、小学校的基本情况。

铁东区教育局下属共有中小学校36所,其中小学23所,中学13所,共有学校食堂36所,调研发现,近年来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堂投入的不断增加,以及多次开展的食物安全整顿和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使得铁东区的绝大多数学校食堂食物安全状况得到持续好转,无论是从硬件设施方面,还是从软件管理方面均比几年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由于资金有限,以及其它多种因素,使得学校食堂不能全部得到改善,还有部分学校食堂基础卫生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食堂面积不足,布局及工艺流程不合理;还有个别食堂,由于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人员素质较差等等,致使学校食堂食物安全状况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进一步改进。

2.目前学校食堂食物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食堂基础设施不完善,食物安全状况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经过调研发现,铁东区的中小学校食堂建设虽然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卫生设施硬件不“硬”,基础设施不全,除部分学校食堂配有学生餐厅外,绝大多数学生食堂均没有餐厅,学生需要在教室用餐,这样又增加了饭菜在运送过程中保温、存贮不当而受到污染的安全隐患;另外还有很多学校食堂,虽然各功能间比较齐全,但由于食堂的总面积不足(人均约0.8平),致使各功能间的面积均较小,根本不能满足正常的加工操作的需要,这样就不得不违规操作,经常有各功能间之间混用的现象,这样又增加了食物受到污染的安全隐患;还有的学校食堂,由于建设比较早,多来年一直没有再投入使得食堂的布局及工艺流程不合理,卫生设施设备陈旧或数量不足,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这也是不可忽视的食物安全隐患。

2.2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食物安全隐患大。

调研中发现,有个别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也有部分学校虽然建立了管理制度,但形同虚设,根本没有按照管理制度去很好地执行。具体表现为购销台账不完善,不能及时、全面对购进及销售的食物进行登记;食物原料的索证索票不齐全,虽然目前铁东区中小学校食堂的食物原料采购,全部是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配送,但由于供货商不愿积极配合,有些管理人员也不太重视索证索票工作,使得食堂的索证索票工作一直做得不好;食物留样工作也欠规范,有的数量不足,有的时留时不留;学生使用的餐具也不能完全达到消毒的效果;日常的加工操作不规范,不能完全按照《餐饮服务食物安全管理办法》去做,这些情况均表明学校食堂的管理仍存在一定的漏洞。

2.3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意识不高,专业知识匮乏。

调研中发现,许多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没有得到很好的培训,卫生意识较差,专业知识匮乏,在日常的操作过程中不能完全按照操作规范去做,怎么方便怎么干,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还有一些从业人员对食物安全知识知知甚少,这主要是由于食堂从业人员的流动性大,经常是来了一批新人,没干几个月,还没等养成良好习惯,就又换了一批新人,致使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还有极个别的人员,岗前没有参加健康体检,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现象。也有的从业人员虽然参加过培训,但对他们自身来说,都是流于形式,培训结束一切照旧,因此从业人员的食物安全意识亟待提高。

2.4监管力量不足,工作中存在一定困难。

多年来,由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只有2-3人,要承担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物、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各种大型会议、活动、重要接待等,同时还要代管高新区的相关工作,工作量很大,加之近几年全国食物安全问题较多,专项整治工作难度大,从不同层面和层次上说,卫生监督力量比较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

3.整改意见和建议。

学校食堂食物安全,关系到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学校食物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客观要求。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物安全监管,进一步消除食物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铁东区学校食堂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3.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逐步完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学校食物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学校食堂建设作为学校教育教学不可分割的系统工作,加大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学校食堂功能齐备、设施完善,从根本上改变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物安全责任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惩。学校负责人不仅要讲教学,还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重视学校食堂食物安全工作。

3.2健全机制,完善管理,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

建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食物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食堂内部管理,特别是在采购、储存、加工、制作、消毒、保洁、留样等环节必须按工艺流程管理到位,避免食物(原料)的交叉污染、腐败变质,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在聘用人员时,学校应尽量保持从业人员的相对稳定。要加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食物安全常识和食物中毒预防及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完善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严把从食物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到餐桌等环节的各个关口。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逆向可追溯。大力推动学校食堂食物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监督其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学校食堂定期认真开展食物安全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3明确职责,加强监管,确保食堂卫生监管落到实处。

学校要建立完善、科学的食堂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考核、奖惩办法,强化学校食堂管理。食物安全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履行好各自职责,充实卫生监督队伍力量,政府加大工作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食物监测设备,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强化对学校食堂食物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3.4加大宣传,强化培训,打造全社会关注学校食堂食物卫生工作的良好局面。

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采取集中培训和开展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普及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食物安全意识。在学生及家长中定期开展食物安全知识讲座,学习食物安全基本常识,使学生养成卫生、科学、健康、安全的膳食习惯,进一步提高学生食物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物的自我保护能力,监督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为全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进餐环境。

老年人消费市场状况的调研报告

为贯彻县政协有关精神要求,对食品园区内及镇辖区内企业进行了一次调研活动,具体企业包括济宁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等。现报告如下:

一、企业目前整体状况。

目前,食品工业开发区内企业有30多家,多数是刚刚建设的新企业,达产的企业很少,有不少还在建设期。我对已投产的几家企业进行了走访,做了详细调研。通过调查发现,现有企业基本上比较有上进心,在各自的领域内都想干一番事业,部分企业有很长远的发展规划,有的企业还想挂大连强,走集团发展模式,比如华光集团、齐盛食品等等。这些企业的想法和作法都是很好的。总体来看企业基本面很好,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良因素制约企业发展,具体表现为:

1、思想不够解放,小农意识制约发展。在全县上下“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下,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给全县经济注入了活力,激发了企业内部潜力。但部分企业主小农意识任然严重,“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心态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的墨守成规,只在小范围生产经营,眼界底,看不清外部世界,局限于小圈子,失去开拓外部世界的眼光。

2、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区内企业多数是粗加工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多数企业主要集中在生产基础产品的产业上,这些产业对企业的规模、技术、资金、劳动力素质的要求都不高,需要的是技术熟练的年轻工人、高精密加工设备,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企业利润。

3、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有些现在的私营企业的管理的粗放式管理,企业内高素质、经营理念先进的管理人才少,有的基本没有,加上企业疏于对人才的.培训,导致企业不能形成一支高效的管理人才队伍,使企业负责人大事小事一肩挑,抽不出较多的时间研究市场、充电学习,管理水平得不到快速提高。另外,即使企业有意愿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也很难从我们当地聘请到。我们当地人才急缺,企业为聘到合适的高级技术人才需到经济发达地区高薪聘请,而且很难聘到,比如济宁食品有限公司聘一名负责生产的技术厂长,必须从青岛聘请,聘用金很高,企业为此很头疼,一方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限制了企业升级提档。

4、资金短缺,筹资成本高。我们区内企业规模不大,流动资金小,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资金非常紧张。筹资难度大,银行“嫌贫爱富”,达不到银行要求的标准贷不到款;民间筹资成本太高,企业利润率达不到贷款利率,大大限制了企业筹资量,严重制约企业发展和规模的扩张。

二、几点建议。

1、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壮大。用足用好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利用好当地资源优势,打造特色企业,鼓励企业走规模化生产的路子,政府应着力培植企业上市,力争区内企业在三到五年打造出一批上市企业或拟上市企业。

2、加强银企对接,保障企业资金运转。政府鼓励银行对有潜力的企业放款,给予相应的利息补贴或政策上的优惠。满足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3、加强技术合作,提高产品附加值。开展企业与高校联谊对接,设立技术攻关项目,研发高科技产品,同时支持企业自身研发能力,使企业自创品牌,打开市场,力争走出国门。拉长产业链,走高精尖的路子,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4、培养高级人才,充实人才市场。采取引进与培养并举,实施人才带动战略,让引进的高级人才带初级和中级人员。学习先进管理和技术,带动人才素质向高水平发展。

老年人消费市场状况的调研报告

xx市建材市场,原名玉林建材家具市场,由xx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于**投资兴建,并负责管理。市场是集建筑材料、摩托车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市场,是xx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

市场位于xx市一环北路中段(一环北路307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南、北能便捷通达广州、湛江、茂名、xx、北海和南宁、柳州、桂林、贵港、梧州等地,进入市区乘坐15路公交车可直接到达。

综合市场总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建材市场部分约6万平方米,摩托车市场部分约4万方米。建材市场有围墙包围,呈封闭式,内部道路宽畅,建设和安装有卫生保洁、仓储保管、金融、通讯、消防等一流的配套设施,聘请有治安保卫、运输装卸队,大小货车24小时可以装卸货物,服务周到,治安状况良好。

市场建筑面积29108平方米(包括:商住面积4020平方米,仓库面积3060平方米,经营面积22028平方米),共有门店500间。市场最初为经营副食、五金、旧货、兽药等行业的综合性市场,到一九九六年最终发展成为专业性的建材市场。市场开业之初,已有xx、xx、xx、南宁、柳州、贵港、钦州、北流等省市的经营户180多户进场经营,虽有的经营业主在中途转手,但门店出租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市场经营的产品主要有产于xx佛山等地的塘瓷瓷砖、水暖器材、卫生洁具、厨具、五金制品、防盗门、建筑涂料、石材,和产于柳州、xx萍乡、xx水城、xx昆明等地的建筑钢材等,共有上千个品种,商品门类广泛,品种齐全。商品的销售网络覆盖整个xx市,部分的商品销售还辐射附近的地区,如贵港、桂平、岑溪、合浦、浦北、灵山等县市。据统计,目前市场的日客流量在10000人以上,年成交额约达3亿元,年上缴税金310万元,其它征费约70多万元。

经调查,建材市场目前铺面利用率达99%以上,销售量基本能满足玉林附城地区的居民需要,但由于其面积有限,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扩展空间,进一步发展潜力有限。

二、市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全面调查了解发现建材市场在建设和管理中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市场发展定位不够高,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中南地区的商贸集散地,玉林有着悠久的商贸历史和较好的商业发展前景。而建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其发展战略定位不是很高。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大部分建材经销商虽能够归行入市,但是经营方式仍停留在摊位式经营,商品以低、劣居多;二是市场销售覆盖面不广,目前市场上的`商品多销在本地,及周边一些县城,知名度低,辐射范围不广,销售量有限,影响力低下。

(二)政策法规配套跟不上,进一步发展受阻。表现为:一是行政引导不力,造致了市场分散。当前xx市区内还有很多建筑材料店铺未能归行入市。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市场的分散既不利于市场的管理,也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更不利于市场品位的提升。二是征费政策过紧,各种征费过高。行内业主普遍反映,本市场与xx的佛山、东莞、顺德、珠海、湛江、茂名以及区内百色、钦州等地的同类市场相比,同类征费偏高,这无疑会打击业主的投资信心,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市场设施不配套,服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门店(货位)面积大小不一,不合适。业主普遍反映是小户不够用,大户用不完。二是钢材货位场地没有硬化,场地沆洼不平,积水疏排不畅,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三是无地磅设施。四是仓储设施不配套,仓库容量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五是缺乏对装运队的有效管理。六是生活设施不配套。

(四)地理位置已不相适xx市发展要求。市场建成之初,其地理位置尚属城郊。随着二环路的建成以及城区的扩展,目前市场已进入市区之中。承载建材商品的重(大)型货运车辆将不再适宜进出市区内的市场,在市区内设置建材市场,一方面对其自身发展是一个限制,另一方面影响到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到城市的品位和档次。

三、建议。

根据当前建材行业的发展形势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查组结合调查到的情况认为必须重新建设我市建材市场,这是因为:

1、鉴于当前二环路的建成、城区的扩展,现在的建材市场已进入了市区之中,承载建材货物的重(大)型车辆将不能再在市区内自由进出市场以及现有的建材市场离铁路和公路交通要道太远,运输不方便。

2、现有建材场建设的不规范、不集中,仓储保管、生活办公设施不配套,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3、经营户在市场内切割瓷砖和切割铁制管材时的噪声污染和尘粉污染超标,严重影响了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4、目前现有的建材市场销售状况已饱和,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发展空间,已不适应当前城市建设速猛发展的需求。

因此现有的建材市场已不宜再继续留在闹市区中,必须重新选址,整体搬迁。

(一)建设新的建材市场应该考虑的几个问题。

1、市场定位。新建市场应按照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的要求,建设成为玉林城区范围内唯一的综合性建材经营地,成为专门、集中、门类广泛、品种齐全、管理统一、服务优质的专业市场,成为凭借玉林传统的区位优势,充分展现岭南商贸都会魅力,有品位、上档次、有影响力的专业建材市场;进一步建设成为两广及中南地区以建筑材料为主,集展示、交易、信息、仓储、服务为一体的建材贸易集散中心。

2、新建市场选址。建议选择设置在二环路北流路口至秀水收费站之间路段的北侧或在苗园路石子岭附近。主要是因为建材产品多属体重量大产品,对运输条件要求较高,而该地段铁路和公路运输交通方便,空地较多,便于建设和使用,同时也可拉动该地段的经济繁荣和劳动就业。此外,新建市场近邻的新体育馆,对今后组织开展商品会展活动也相当有利。

3、建设规模。新建材市场占地15万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4、5万平方米,仓库面积3万平方米,营业门店设计为二层,上面为办公室、住房,下层为经营门店,仓库设计为单层。新市场经营门店为1500个,年销售额为5亿元人民币,产品主要销往桂南及粤西地区。

4、新建市场投资。新市场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置地费用约1100万元,建筑费用约3400万元,建设资金可由市场服务中心独立投资兴建,也可通过招商引资,实行股分制进行经营。

5、市场的管理和经营。市场的管理既可保持原有模式,继续由市场服务部负责,或是实行股份制,由股东董事会负责实施经营管理。经营方式采取先进的敞开式、超市式经营,里面经营商品齐全,基础设施配套齐备,实现“一站式”采购,提供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

(二)建设新的建材市场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

1、加强协调,组建市场管理体制。主要由市政府牵头,协调规划、建设、市政、工商、税务、xx区政府以及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组建市场建设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的领导,加强对市场内外关系的协调和管理。

2、调研报告的范文3篇3篇调研报告的范文3篇3篇2、加大行政引导和管理力度,扩大市场规模。加大行政引导力度,将城区范围内与建筑业相关的、分散的专业门类店归行纳市,迁入建材市场之内。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所有分散的经营户一律引进市场内经营,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提高市场活力。

3、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帮助建立建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帮助协商解决经营业主之间的矛盾,协助组建专业的装卸、搬运、运输队伍的作用。制订出台统一管理和统一收费标准,除按服务内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外,在征费上免收业主地(铺)租,降低经营户的经营成本。出台相适应的优惠政策,以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服务稳定和吸引厂家直销商和其他经销商进驻市场。

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监管调研报告

这是一篇关于。

调研报告。

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服务需求日渐增多,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发展迅速,形成了新兴的“朝阳产业”。在满足群众服务需求的同时,部分营利性托老机构也因经营不规范、诚信缺失、监管缺位而引发诸多消费投诉。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共受理该类投诉案件占整体消费投诉案件的18%,成为近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消费投诉类型之一。针对这一问题,该局组织人员开展了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营利性托老机构违法经营的表现及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部分监管建议。

(一)无证照经营现象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市场准入登记中,需要经过公安、民政、消防、卫生、工商等多个主管部门审批。近年来,由于主管部门对民营养老机构在场所、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审核条件越来越严,准入门槛不断提升,许多经营者无法获得前置许可,工商部门无法核发营业执照,使得该类经营机构多数长期处于无照经营状态。此外,托养营利机构大多为临时设立的,基础设施差:一是配套设施不齐全,经营者租赁简陋房屋、安设几个床位便开始经营,场所设施大多比较陈旧,卫生、医疗、消防条件及相关设施配备很难达到行业要求标准,安全隐患较大。二是人员培训不到位,业务素质低。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护理员整体素质呈现三低状态:文化水平低、收入低、管理水平低。大部分护理员是40-50岁的下岗人员,不仅没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也缺少相应的护理经验。

(二)托养场所隐蔽性强,执法巡查监管难。一是多数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属于租房经营,随着房价近几年的快速上涨,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该类经营机构逐渐出现郊区化的趋势,特别是违规经营业户,他们定期更换经营场所,与监管人员开展长期“游击战”。二是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多数租用居民楼或自然村民房,与普通居民混住在一起,藏身于城市小区或农村,无明显的经营门头标志。工商执法人员在巡查中较难发现,同时基于执法权限,无法进入居民住宅内检查,给调查取证、案件查处造成较大困难。

(三)。

合同。

内容不够规范,存在条款侵权问题。目前,私营托老机构行业还未推行统一格式合同,不同的经营者自拟的合同格式不同,相关内容中存在较多霸王条款、免责约定等。如,部分养老。

协议书。

中的附加条款约定,老人入住公寓期间,自主走失、跌伤等院方不负责任。还有部分合同在正文条款中约定,老人自行饮食时噎住造成意外等情况,院方仅负通知家属的义务。

(四)虚假宣传现象严重,引发较多消费投诉。当前,部分私营老年人托养机构为了招收更多托养人员,违规发布大量宣传广告,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私营营利性养老机构冒充公办养老机构。部分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为吸引老人入住,在民政部门备案“非营利性机构”,对外宣传是公办养老机构,实为个人营利性经营。利用“公办”、“非营利”等字眼骗取老人家属的信任,逃避工商部门的监管。二是无照机构冒充有照机构。在巡查中发现,由于审批程序不严,部分无照经营机构拿不出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执业许可证》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却能够出示消防或卫生等部分颁发的许可证明,涉嫌欺骗托养老人和家属的行为。三是虚假宣传使消费者受骗。部分营利性养老机构通过报纸、电视广告等夸大实有的设施条件水平,或虚称服务人员具有高级“职业护理”、“医师资格”等资格,但事实上多数机构缺少正规的执业医师和具有健康证明的防护人员。由于设施、人员的名不副实,老人的安全卫生条件存在隐患,对于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不足,极易造成事故。

(五)涉及多个部门管辖,存在监管缺位问题。一是监管界限模糊。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审批登记涉及民政、工商、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监管职权界限模糊。目前,该类养老机构运营尚无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取缔机制,形成监管“真空”地带。以工商部门为例,在接到群众投诉后,工商部门只能借助《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或《商标广告法》以擦边球的形式进行监管,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解查处。具体监管细则和职权责任方面的空白,使得相关部门采取观望状态,“不去管”、“不敢管”不仅不利于养老行业的整体发展,更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损害。二是执法人员被动执法。由于对该类投诉、案件接触少,法律法规方面了解不足,工商执法人员普遍没有形成监管意识。在监管过程中,大多是出现相关投诉,然后执法人员去调查处理,监管预防意识和预控手段不足。

(一)托养老人防范意识薄弱。多数托养老人及家属对托养机构的消防安全、卫生条件、人员素质、服务水平等“软条件”考查不足,对经营者资质、宣传真实性考虑较少。同时,由于缺乏对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许多普通群众对私营托养机构的性质不确定,无法明确托养前要查看经营者的相关资格证件,部分托养机构在民政部门备案“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对外声称“公办福利养老机构”,利用公办养老机构条件好、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等特征,骗取托养人员及家属的信任,并逃避了工商部门的监管。

(二)缺少统一行业规范标准。目前,养老机构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服务规范和监督体系跟进的速度较慢,缺少健全的行业自律组织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多数经营者各自为政,床位费、护理费、餐费等相关收费标准均由经营者自行决定,同时管理标准、护理标准、公寓房屋设计标准以及管理和服务人员的选用标准都不统一。今年以来,该局受理的涉及养老机构投诉案件中,55%的纠纷因价格问题和服务质量引发。同时,由于相关服务项目缺少统一标准,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投诉过程中仅能按照合理原则调解,工作存在较大的被动性。

(三)法规不健全,主动介入监管少。目前,尚无具体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监管职权和实施细则予以明确规定,给予法定职权,对于住宅内不法经营工商部门无权进入调查,因此工商部门在监管过程存在法规依据缺乏、取证困难的现状。监管能动性不足,一定程度上纵容经营主体违法经营。同时,在基层执法人员中,执法人员普遍存在认识不足问题,对营利性托养机构与福利性公立养老机构鉴定不清,缺乏积极介入监管的主动性。

(四)相关部门未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相关部门审批不严。民政部门在监管中存在缺位。当前,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营利性养老机构由工商部门登记发照。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出现营利性养老机构冒充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进行备案登记,使经营者逃避工商部门监管。二是各部门职责推诿。民政、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多实行纵向分段监管。如工商部门只对经营范围和主体资格进行检查,消防、卫生等部门在巡察时只检查各自证照情况,对于非本部门职责监管的违法行为却不予理会,缺乏横向连贯的监管协作机制,形成各部门多头检查却都管不好的尴尬局面。三是部门信息流通不畅。目前各监管部门尚未形成畅通有效的信息流通渠道和沟通平台,部门存在信息共享障碍,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理上常常出现个别部门单打独斗,未形成合力,整治效果往往突出某一特定环节,缺乏整体性、体系化的综合规范。此外由于信息的有序交流跟不上,监管部门缺乏有效地预警会商机制,因此对于营利性养老机构违法经营的预防效果较差。

(一)规范养老服务合同文本。针对当前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存在的违规问题,要积极联合民政部门,共同出台《营利性养老机构协议书》,进一步科学界定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和消费者各自的权利义务,对机构环境、服务类别、方式、期限、标准和费用做出详细的规定,并对养老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处理、事故责任追究、老人身体损害赔偿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在所有从事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机构中予以推广使用。

(二)构建监管信息公共平台。在“红盾信息网”构建营利性养老机构信息平台,建立四项机制。一是信息收集机制。通过与监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信息交流会”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整理公安、消防、卫生、民政、工商等各部门的审批信息,并将所有的属于工商部门监管的养老机构情况在信息网上公示,根据登记信息将现有机构划分为“已办照”和“未办照”两大类,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登陆网站,切实了解每个营利性养老机构成立中的各环节许可审批情况,选择规范的机构托养老人。二是信息分析机制。由办公室、调研室、消协、纪检等部门每月开展“信息分析联席会议”,对采集的信息进行预警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机关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为决策和职能部门前置预防提供信息参考。三是信息发布机制。将工商部门采集、分析的数据、预警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定期更新,畅通信息内外沟通渠道,增强公众信息认知,弥补机构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四是公共投诉受理机制。在网络平台上设立投诉信箱,受理消费者投诉,消保科、消协等部门实行“三工作日回复制”,根据举报的信息,开展实地核查,属于工商监管范围的及时查处,不属于工商职责范围的积极提供救济渠道,主动为职能部门提供线索,及时为消费者排忧解难。通过四项机制,构建信息查询、投诉受理、市场预警、日常监督四位一体的营利养老机构信息网络平台。

(三)强化虚假养老广告监管。市局商广科在广告登记备案时严格审查广告用语,对用语中出现的荣誉、资质等信息认真核实,严把广告许可核审关。辖区工商所要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广告用语不规范等行为,对辖区养老广告进行严抓细管。消保科、消协等部门要继续推进“会议一站”进社区、下基层活动。选拔责任心强、知识水平高的群众作为广告监管员,在养老机构经营场所设立投诉电话,畅通申诉举报渠道,落实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制度,对投诉迅速回应,及时查处。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广告监管体系。

(四)培育龙头养老服务企业。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品牌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以带动和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积极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和网络,丰富服务项目,推进多元化、规模化发展。主动协调市委市政府在政策、资金、规划、床位补贴、运营补贴等方面给予帮助,指导相关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帮助养老服务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优化服务,打造地方养老企业龙头品牌,实现以点带面试发展。

(五)强化多方位联动协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管机制,加强对违法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宣传。结合民政、工商、卫生、公安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全面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介绍托养老人应注意的情况,引导广大养老机构规范经营。二是交流写作。定期与社区负责人、村委会的进行沟通,了解辖区内营利性养老机构发展状况。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在巡查中发现的最新违法情况,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开展联合执法,从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三是立体监督。除在红盾信息网开设投诉受理专栏,结合“一会两站”进社区、下基层活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机制,请社区或村委会负责人担任“义务观察员”构建部门、网络、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督网络。

(六)行业协会构建长效机制。工商部门主动牵头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民政部门成立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协助民政部门构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就业及从业人员的配套服务体系,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行业准入制度,对养老机构服务各项标准统一规范,定期开展服务人员培训,加强巡查监管,全面落实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利用行业协会推行行业自律,加强营利性养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构建该类机构“行业协会诚信星级评定”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有利于养老服务企业长远发展的良好环境.

老年人消费市场状况的调研报告

在大多数人心中,老年人在消费方面比较被动,在选购日常生活用品或保健品时多由子女或其他后辈购买或支付。尽管许多子女都说自己会经常买东西给父母,但本次座谈会发现,多数产品都是老年人自己决定购买和支付的。究其原因有二:(1)老年人自己有一定的支付能力;(2)许多产品都是相熟的亲友介绍或者长者亲身试过才购买的。据了解,现时内地部分老年人的退休金水平不低,因此有一定的自主购买力。

医生建议与口碑是老年人购买产品的最重要依据内地有不少针对老年人的产品,尤其是保健品。而且,电视、报纸等媒体对老年产品的宣传很多,比如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但是,参与座谈会的老年人指出,医生的建议与口碑才是影响他们购买的关键因素。因为老年人对产品的疗效非常在意与谨慎,购买也趋于理性,另外,其他亲友使用过而推荐以及医生的建议对他们来说是最放心的。

对品牌的忠诚度既高也低。

对老年人而言,他们一旦信赖某个品牌就会建立比较长时间的忠诚度,“效果导向”是很重要的原因。然而,也正是因为及其追求“效果导向”,一旦身边可信赖的人和医生推荐,品牌转换也极易发生。在座谈会中,经常听到不同老年人用同一类型的保健品或康复器材却有不同的评价。由于产品非标准化,功能稍作添加和修改就能产生不同效果,而老年人希望找到更适合自己的产品的愿望也会给新产品留有机会。

免费试用和贴心服务是赢得老年人对新产品信赖的重要因素。

在使用新产品时,“有没有实际效果”是老年人最为关注的。因此,新产品的说明书无论做得多好,老年人都会将信将疑,老年人人生阅历丰富,也更为谨慎。座谈会中,很多受访者买了各种大型理疗仪都是因为多次免费试用。许多老年人对于免费试用的康复仪很感兴趣,虽然他们往往会重复试用多次,但也很容易因此被说服购买。另外,在使用过程中,销售人员的细心关怀和贴心服务也是打动老年人的关键所在。

老年人并非不舍得花钱而只买廉价产品。

很多人认为老年人在花钱时会比较节省,对于经历过困难时期的老年人而言确实是存在节省的心态。然而,从座谈会发觉,对于一些能改善他们健康状态的产品,不少老年人会不惜重本,例如:价格不菲的频谱保健治疗屋,八百多元的运动鞋等。虽然这一代老年人普遍不追求名牌,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买价格较高、能帮助他们的优质产品。

中至中高价位的老年日用生活品市场潜力较大。

在座谈会中,老年人也对不同类别的产品提出了改善的期望,反映出老年人希望获得更时尚以及科技含量更高的产品;而他们对因此产生的更高价格表示出较强的承受力。例如衣物方面,老年人希望市场有更高品质的棉或者新颖材料,让衣服更轻更利于穿着,同时冬暖夏凉;款式上,老年人也希望有更多的时尚感。此外,不论是老年人或儿女的意思,均期待老年人保健和康复器材能更人性化和智能化。

老年人并不十分迷信保健品老年人明白人体的老化是必然会出现的。尽管老年人会通过食用保健品来提升健康水平,但实际上也并非十分迷信保健品。

多数老年人对营养和副食的需求比较狭窄,种类不多。保健品一般分为传统保健品以及西式保健补充剂等。这些保健品在内地市场已有大量品牌可供选择。

智能产品将进一步推动老年人医疗保健和康复器材市场对于可以监控和分析身体状况的智能产品、解决失智迷路的自动坐便器、自动提醒装置、机器人等智能产品和设备,在未来会越来越受长者欢迎。这也是座谈中,子女们提到的最愿意投资的类别。不过,从老年人角度出发,多功能固然吸引,但如果按键太多反而让他们觉得麻烦。

老年人较少使用网络上海地区则有所不同。

由于时间充裕,多数老年人会前往实体店购买所需产品,这样可以免去由于各种不合适而需要退货的麻烦。然而,上海地区的老年人似乎与其他地区不同,当地电视购物频道非常流行。同时,部分受访者也认为官网上购买产品更便宜,从而令上海老年人形成了与其他地区不同的网购习惯。就目前而言,上海地区老年人的网购习惯也逐渐扩展到其他平台。

养老院和养老服务需要更细致的市场定位。

目前内地养老服务比较粗犷,服务水平差距大,使得市场看法偏于负面。但实际上市场需求很大,从座谈会所得及市场分析看,养老服务市场可能需要进行有效细分及针对细分需求对服务进行精准定位。例如,针对行动不便或重大疾病的老人院舍最好在市区或离医院较近;针对身体健康而对环境有要求的,则可以建于近郊。清晰的定位有利于建立和培育优势资源,提升专业形象。

结语。

根据此报告,不难看出,中国内地老龄人口的逐渐增加使得老年人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与我们普遍认同的观念不同,老年人消费观念更趋于理性,老年人更关注有利于身体健康的产品,并且更依赖于医生推荐和口口相传的疗效。另外,随着老年人生活水平的升高和闲暇时间充裕,老年人也逐渐开始接受高科技产品,电视购物和网络购物也逐渐风行。但是,此研究只选取了四个城市的部分老人进行座谈,并非大样本调查,所得结论并不能代表内地老年消费市场的全部情况。此报告可以为从业者提供一个大致的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评估。

老年人调研报告

当前中国正在经历深刻的社会转型,城镇化加速、劳动力迁移流动频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给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带来影响。从变化趋势看,中国丧偶老年人的独居比例持续上升,与已婚子女同住比例逐步降低。1990年、20xx年和xxxx年普查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城市丧偶老年人独居比例分别为18.3%、24.7%和37.6%;农村这一比例也分别达到18.2%、17.4%和28.9%;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数据显示,中国65岁及以上年龄丧偶老年人独居比例已达41.7%。作为决定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的重要因素,丧偶老年人居住方式的研究对于其养老有着重要意义。

从文化影响论看,家庭社会学者认为儒家传统文化对中国及其他几个亚洲国家的亲子同住安排具有重要影响。在儒家文化体系之中,子女将孝敬父母视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子女不孝不仅会受到强烈的道德谴责,还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惩罚。已婚子女与父母共居从情感和实际行动上体现了对父母恩情的回报,也被视为“养儿防老”愿望的最终实现。当前,传统孝道已经发生变化。针对华北农村代际关系变迁调查的研究发现,传统代际交换关系的维系力量和存在的基础已经完全改变,农村传统孝道已经衰弱。父权制虽然没有彻底让位,但已渐渐被淡化;子女对父母的孝顺敬重已经丧失优先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对于新的夫妻关系与年轻人文化的倚重。因此,传统伦理衰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亲子分居。与此同时,老年人自身的偏好也在发生变化。城市老年人更倾向于独立居住或入住养老机构,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中,约1/3的农村老年人表示不愿意和子女长期在一起生活。即使是失能老年人,也有超过1/4的失能老年人青睐独居或仅与配偶居住。从现实需求论看,很多研究表明,父母的生活照料需求,例如患病或身体功能受限以及丧偶等因素与亲子同住具有正向相关关系。对于老年人来说,亲子同住可以获得日常照料,生病或出现紧急情况时更容易获得帮助。也有学者认为已婚子女与父母同住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女的需求。简而言之,亲子同住可视为长期代际交换的一部分,老年父母与子女相互满足对方的需求。从家庭资源论看,经济状况改善使得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父母拥有的资源越多,独居的可能性越大。也有学者从子女角度解释老年人的独居问题,认为子女数量减少或迁移导致的亲属资源缺乏是老年人独居比例上升的主要原因。此外,学者指出住房对代际同住有影响,住房短缺是导致大家庭得以维系的一个原因。后续的一些研究则认为住房对代际同住具有双向影响,它既可能促使子女婚后与老年人同住,亦可能使之分离。子女因住房短缺对父母形成依赖,是导致成年子女与父母同住的重要原因。若亲代有多套住房,其已婚子女更有可能和有条件独立生活,自己独住概率因此上升。

本文使用xxxx年由全国老龄办组织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该调查是中国迄今为止开展的最大规模的老年人口调查,调查范围首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样本覆盖466个县(市、区)、1864个乡镇(街道)及7456个社区(村居)。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60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公民。抽样方法采用分层抽样、多阶段抽样、pps抽样等方法,所得样本近似自加权,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样本规模为22.368万份,抽样比为1‰,调查实际回收样本22.27万份,有效样本为22.017万份,样本有效率达到98.8%。本文的分析样本是56411位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丧偶老年人。

通过对数据和变量进行专业分析,得出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从宏观(社会变迁)和微观(父母—子女)层次探讨了同住或分居的形成机制,从而为判断丧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迁轨迹提供依据。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笔者认为当代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主要受亲子需求、家庭资源和个人偏好的影响。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三个研究假设,并使用xxxx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进行了相关的实证分析,得出结果如下。

(1)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仍是当前中国丧偶老年人的主要居住方式。分城乡、分性别看,超过半数丧偶老年人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但是独居比例已经高达41.7%。

(2)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受到亲子之间需求的影响。亲代和子代之间的需求越小,亲子间独立居住的可能性越大。在本研究中表现为老年亲代自理能力越强、经济状况越好,则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3)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还受到家庭资源的约束,拥有住房、住房适老性高,则独居可能性更大。

(4)儿子数量对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有显着影响,多个儿子意味着丧偶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女儿数量对丧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影响仅在农村地区显着。有别于儿子,拥有多个女儿的丧偶老年人独居可能性更小。

(5)从年龄维度看,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呈现倒u形轨迹,独居的可能性随年龄而增加,并在85岁左右达到顶峰,随后趋于下降,意味着重返子女家庭或入住养老机构。

(6)在生命后期,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拥有自主权的丧偶老年人倾向于独居以避免同住带来的家庭冲突,自主权力越大,丧偶老年人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二)政策建议。

健康老龄化意味着创造条件和机会让人们认识到自己的潜能,并按照自己的需求、愿望和能力去生活。

一是为能够自理的、无住房的丧偶老年人提供福利房或廉租房,解决“有地住”的问题。

二是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当前独居丧偶老年人的房屋进行适老性改造,让行动不便的丧偶老年人能够走出家门、融入社区,减轻他们的孤独感和隔离感。

三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注重社区养老服务的供需对接,保障丧偶老年人能够在他们的意愿居住方式下度过晚年生活,缓解日益严重的老龄化与少子化矛盾。

老年人调研报告

本课题将通过对我市老年人生活状况,尤其是精神状态的研究,使大家对其有更直观、更客观的了解,并为老年人工作做些贡献。

1、物质生活方面。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的老年人退休金在1000元以上,还有的有20xx元以上的收入,另外,大部分老年人有医疗保障。在我们的采访过程中,老人们也表示待遇一年比一年好,这表明,我市老年人的物质待遇总体还是好的。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存在的一些问题:生活有困难的老人基本上有社会保障,但还存在着一部分"边缘老人",核算起来生活水平还高于低保条件,但却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疾病、天灾人祸等一些原因致使其家庭生活水平很低。

医疗保障问题突出。老年人普遍反映:虽然有医疗保障,但还是怕生病,现有的医疗保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

2、精神生活方面。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精神生活在老年人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老年精神生活有许多闪光之处:有享受生活的;有学习不怠的;有发挥余热的;有钟情文体娱乐的,内容之丰富,"日程"之繁忙,大大超乎我们的想象。其实只要你留心观察,就会发现你的身边有着一群充满活力的银发人群,清晨世纪公园及社区里有他们锻炼的身姿,傍晚广场上有他们娱乐的背影,原来老年人的生活也可以如此多彩,原来老年人对生活也怀有如此的热情,甚至比起年轻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本次调查显示,有82.3%的老年人养有花或其他植物,有59.7%的老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有40.3%的老人经常下棋,有36.4%的老人经常读书,有34.5%的`老人学习书法和绘画,有21.5%的人参加过老年协会,有三四成左右的人参加过老年大学的学习。还有许多老年人热心参加社会活动,希望发挥"余热",老有所为。

在本次调查过程中,虽然我们发现部分老年人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安度晚年生活,他们经常与家人、邻居、朋友打交道,经常参加各种活动,不断丰富着自己的精神生活,但很多老年人做不到这点,在这方面,他们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社会交往能力弱。

老年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群体,需要有社会交往的能力。但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一半老年人经常与邻居等其他人群交往,一些老人除了和自己的家人接触之外,不与任何人交流,这很容易使他们孤独,从而对生活失去信心。这就说明,我市老年人的社会交往能力有待加强。

2、极少参与社区活动。

在我们调查的82位老人中,60-70岁的老人经常参与社区活动的有23%,一般性的有26%,偶尔参与社区活动的有32%,从不参与社区活动的有19%;70以上的老人经常参与社区活动的有9%,一般性的有30%,偶尔参与社区活动的有35%,从不参与社区活动的有26%。当我们问及老年人最愿意活动的场所时只有14%的老人表示愿意呆在社区活动场所,而有些老人甚至连社区活动中心在哪儿都不知道。还有一些老人提出社区办的老年人活动太少,而且比较形式化,希望能多办一些适合老年人的定期的社区活动,并希望有关部门能拨款用于购买老年人专用的活动设备。

3、子女的关怀不够细致。

本次调查显示,有67.4%的老人表示,子女对他们是尊重和关心的,其中有四成的老人认为子女对他们非常尊重和关心。有17.8%的家庭关系一般,只有14.8%的老人认为家庭关系不和睦。约有六成的老人表示,女儿对他们的关心应该更细致、周到一些。

在本次调查的家庭中,几乎所有的老人表示,希望有子女陪在身边,并希望不在家中住的子女能"常回家看看"。由此可见,子女是老年人的依靠,他们希望子女能善待他们,多和他们交流和沟通。然而,绝大多数老人都承认与子女存在"代沟"问题。老年人的子女大都工作繁忙,无暇顾及与父母的交流,随着时间的推移,"代沟"会越来越深。调查结果显示,在思想上的沟通和交流方面,只有30.4%的家庭做到完全开诚布公,有47.7%的家庭会有一定的交流和商量,剩下有11.9%的家庭各行其是,互不干扰。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就很难感受到来自子女的那份温暖。

4、缺乏继续工作的机会。

根据我们的问卷结果,有88%的老人退休后不再继续为社会工作,难道这些老人都不具备工作能力吗?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只有6-8%的老人表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不满意。也就是说余下的90%的退休老人并不是只能看看电视,打打牌,他们中的大多数尚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而且其中也有不少是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几十年工作经验的。

综上所述,我市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总的来看还是有提升空间的,这就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

1、加快为老服务设施的建设。

老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投入和支持。政府要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力度,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为老服务场所,特别是市区应该适度超前,建设一个上规模的市老年公寓、市老年活动中心,并加快原有为老服务场所的改扩建步伐,增加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层次的需要。

同时,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充分发挥社会办老龄事业的积极性,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创办一批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的为老服务设施,走政府支持、市场开发、社会参与、多方投入的道路,实现老龄事业福利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有机结合。

2、完善老年社区服务体系。

要切实加快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的建设。老年社区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形式。重视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是发达国家几十年来解决老年照料服务问题的经验教训所得出的一个重要理念,值得我们借鉴。要从老年人口的实际需要和社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和社区两个积极性,加强社区建设,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事业,特别是要改善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提高为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老年社区服务要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实现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在社区内享受到包括医疗服务在内的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

3、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尊老风气。

本次调查显示,子女对老人不够关心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他们都没有良好的养老、尊老意识,而且对"关心"这个概念认识不全面。他们中的大多数认为只要给老年人足够的物质享受就是关心老人、体贴老人了,严重忽略了老人们的精神需要。所以要解决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的问题,首先要改变子女的错误观念,让他们树立关心老人心理的观念。也就是说要在全社会形成尊老风气。

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心理讲座、公益广告等宣传手段来告诉市民关心老人,尤其是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的重要性,另外还可以开展关爱老年人的评比活动,并对这方面做得好的市民进行公开表扬,鼓励大家关心老年人。给老年人提供适合他们的工作可以充分利用他们的经验与技术,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人才短缺的状况。从老年人的角度来看,这么做一方面可以得到一些酬金,在不高的养老金的基础上获得更多的生活费,以补贴并不十分宽裕的生活;另一方面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摆正自己的心态;此外,这种能者多劳多得的竞争机制,还可以刺激老年人继续学习,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并形成良性循环,有助于我市老年人整体素质的提高。

最后我们衷心地希望所有忙碌了大半辈子,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的老人们能够在他们的晚年"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老年人调研报告

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区在20xx年左右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到20xx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1.01%。近年来,**区从改善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加大投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老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区老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迅速增长,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一是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能供养老年人入住的床位数仅为老年人总数的0.49%,低于全国1.59%的平均水平。二是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不够。全区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只有1家,提供半护理和全护理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服务业场地小,设施差,医护等专业人员缺乏,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在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仍运转困难,发展缓慢。

**区约有65%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基础薄弱。一是农村大量外出务工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日趋增多。农村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赡养纠纷等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已在**区全面实施,但保障水平还比较低。

(三)老龄事业财政投入不足。

20xx年1月起,**区对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20元;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240元,高龄津贴标准较低。

(一)推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积极应对老龄化,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当前**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程。要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老年人最为关注的核心利益问题,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要继续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加快推行和不断完善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五保供养制度等。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进一步完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逐年提高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要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特殊情况和需求,保障好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保障好老年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

(三)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要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服务。一是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一批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健全服务网络。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家政服务,在用地、融资、税费、水电气等方面加大优惠扶持力度。三是加快为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训工作,鼓励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参与为老服务。

(四)进一步推动老龄产业发展。

要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创建老龄产业,大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休闲、健康、养生、文化等服务市场和老年特殊用品市场,开发建设功能配套的高端养老休闲示范社区,发展多种特色的养老服务,推动老龄产业向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要利用社区宣传栏加强《老年法》的宣传力度,强化维护老年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在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网点,公布法律,形成较为完善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同时开展老年维权月活动,举办老年维权大集、法律讲座、送法律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把贴近老年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送到老年人手中,进一步在全市形成关爱老年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组织编写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保护的案例,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加大对残暴狠毒的手段待人、遗弃、殴打、伤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老年人有屈能诉,有冤可申。还可联系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开辟老年法庭和维权绿色通道,实施诉讼费缓减免制度,让更多的老年群众享受到无偿的法律服务。

老年人调研报告

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xx区在20xx年左右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到20xx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1.01%。近年来,xx区从改善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加大投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老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xx区老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迅速增长,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一是养老服务设施严重不足。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能供养老年人入住的床位数仅为老年人总数的0。49%,低于全国1。59%的平均水平。二是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不够。全区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只有1家,提供半护理和全护理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服务业场地小,设施差,医护等专业人员缺乏,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在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仍运转困难,发展缓慢。

xx区约有65%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基础薄弱。一是农村大量外出务工劳动力的转移,使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日趋增多。农村老年人收入水平普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赡养纠纷等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已在xx区全面实施,但保障水平还比较低。

(三)老龄事业财政投入不足。

20xx年1月起,xx区对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20元;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240元,高龄津贴标准较低。

(一)推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积极应对老龄化,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当前xx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程。要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老年人最为关注的核心利益问题,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要继续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同时,加快推行和不断完善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五保供养制度等。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进一步完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制度,逐年提高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高龄津贴标准;要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特殊情况和需求,保障好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保障好老年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

(三)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要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服务。一是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一批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健全服务网络。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家政服务,在用地、融资、税费、水电气等方面加大优惠扶持力度。三是加快为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训工作,鼓励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参与为老服务。

(四)进一步推动老龄产业发展。

要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创建老龄产业,大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休闲、健康、养生、文化等服务市场和老年特殊用品市场,开发建设功能配套的高端养老休闲示范社区,发展多种特色的养老服务,推动老龄产业向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要利用社区宣传栏加强《老年法》的宣传力度,强化维护老年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老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在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网点,公布法律咨询电话,形成较为完善的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同时开展老年维权月活动,举办老年维权大集、法律讲座、送法律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把贴近老年群众生活的法律知识送到老年人手中,进一步在全市形成关爱老年人、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组织编写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保护的案例,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加大对虐待、遗弃、殴打、伤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老年人有屈能诉,有冤可申。还可联系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开辟老年法庭和维权绿色通道,实施诉讼费缓减免制度,让更多的老年群众享受到无偿的法律服务。

老年人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自己生活质量问题。

日本《追求》双周刊20xx年6月24日文章称,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个步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超级大国,加之现在多为独生子女家庭,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国际上将65岁以上的人确定为老年人,而我国界定60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

却因为工作太忙难以抽身而不能照顾到自己,而自己又不能要求子女能够放下工作,陪伴自己,因为都还要赚钱生活,并且,自己的这份痛苦又不能向外人倾诉,因为这对自己的子女的名声不好,会让外人觉得子女们不孝,毕竟这是家丑,又怎能外扬。所以老年人们基本上把自己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地承受。这也成为了当今社会老年人生活的严峻问题。

老龄化不仅是社会问题,也影响经济政治的发展。在经济上,养老保障负担日益沉重,老年人医疗卫生消费支出压力越来越大,为老年人社会服务的需求迅速膨胀等。所以,对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进行调研是切实可行的。

(二)目的。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针对一下几个方面:老年人的经济生活、老年人的生活条件、老年人的生活满参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与生活照料、老年人的养老意愿、老年人对政府的期望等。通过到老年人院走访调研,到居民小区调查以及采访在校大学生等的活动形式,就此展开,调研老年人对自己养老的希望及看法以及在他人眼中的老年人生活是否幸福,对待老年人的态度等。

通过此次活动,让社会更多的人了解老年人的生活状况,理解老年人们的不易,让他们加入到帮助老年人的行列中。

通过此次活动,得到老年人的生活方面的一些信息,在以后帮助老年人活动中,能够吸取一些经验,能更多、更好地给老年人提供帮助。

通过此次活动,走进老年人的生活,让老年人得到更多的帮助,体会到社会的温暖,生活的温暖。

通过此次活动,希望看到一些社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真正做到帮助老年人。

通过此次活动,做一些切实可行的事,帮助老年人,回报社会。通过本次调研活动,了解我国社会老龄化的状况,有助于研究社会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前期准备。

1.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第11周-13周。

经过讨论选定主题后,首先由队长赵宇带领其它组员商量出活动的具体安排。

2.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第14周-15周。

由赵宇和谭金洪根据主题及需要,做好问卷调查(共三份:针对养老院、大学生和小区老年人)。

3.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4周。

由赵宇负责与老年人院取得联系,胡驰负责与小区工作人员做好沟通。

老年人调研报告集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自己生活质量问题。

日本《追求》双周刊20xx年6月24日文章称,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个步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超级大国,加之现在多为独生子女家庭,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国际上将65岁以上的人确定为老年人,而我国界定60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

却因为工作太忙难以抽身而不能照顾到自己,而自己又不能要求子女能够放下工作,陪伴自己,因为都还要赚钱生活,并且,自己的这份痛苦又不能向外人倾诉,因为这对自己的子女的名声不好,会让外人觉得子女们不孝,毕竟这是家丑,又怎能外扬。所以老年人们基本上把自己的痛苦都一个人默默地承受。这也成为了当今社会老年人生活的严峻问题。

老龄化不仅是社会问题,也影响经济政治的发展。在经济上,养老保障负担日益沉重,老年人医疗卫生消费支出压力越来越大,为老年人社会服务的需求迅速膨胀等。所以,对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进行调研是切实可行的。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针对一下几个方面:老年人的经济生活、老年人的生活条件、老年人的生活满参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与生活照料、老年人的养老意愿、老年人对政府的期望等。通过到老年人院走访调研,到居民小区调查以及采访在校大学生等的活动形式,就此展开,调研老年人对自己养老的希望及看法以及在他人眼中的老年人生活是否幸福,对待老年人的态度等。

通过此次活动,让社会更多的人了解老年人的生活状况,理解老年人们的不易,让他们加入到帮助老年人的行列中。

通过此次活动,得到老年人的生活方面的一些信息,在以后帮助老年人活动中,能够吸取一些经验,能更多、更好地给老年人提供帮助。

通过此次活动,走进老年人的生活,让老年人得到更多的帮助,体会到社会的温暖,生活的温暖。

通过此次活动,希望看到一些社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真正做到帮助老年人。

通过此次活动,做一些切实可行的事,帮助老年人,回报社会。通过本次调研活动,了解我国社会老龄化的状况,有助于研究社会老龄化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1.201x-201x学年第一学期第11周-13周。

经过讨论选定主题后,首先由队长赵宇带领其它组员商量出活动的具体安排。

2.201x-201x学年第一学期第14周-15周。

由赵宇和谭金洪根据主题及需要,做好问卷调查(共三份:针对养老院、大学生和小区老年人)。

3.201x-201x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4周。

由赵宇负责与老年人院取得联系,胡驰负责与小区工作人员做好沟通。

老年人调研报告

空巢老人24人占老龄人口的2.24%特困空巢老人6人占空巢老人总数的25%。根据凯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展开城镇空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的通知》(_办发【_】1号)精神及西门街道的相关要求_社区居委认真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居住在本社区的空巢家庭老年人。

调查了解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帮扶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对策办法,加强城镇空巢家庭艰巨老年人的帮扶工作,给上级党委研究老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对辖区空巢家庭老年人进行了问卷和入户调查。

(1)空巢老人中女性多于男性,70岁以上的占多数。本次调查对象24人,男性9人,占被调查对象的37.5%,女性15人,占被调查对象的62.5%;60-69岁7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9.2%,70岁以上17人,占被调查对象的70.8%,其中80岁以上的6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5%。

(2)大部分是有工作单位的,生活来源靠退休金的占多数。在被调查的空巢老人中,有工作单位的20人,占83.3%,无工作单位的4人,占16.7%;以领取退休金为生活来源的20人,占83.3%,靠社会救助的2人,占8.3%,靠其它生活来源的2人,占8.3%。无一人靠子女资助。

(3)小学及肿恣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在被调查中,文盲1人,仅占4.2%,小学11人,占45.8%,初中6人,占25%,高中5人,占20.8%,大专1人,占4.2%。

(5)子女状况及导致老人空巢的原因:子女状况不好的5人,占20.8%,一般的7人,占29.2%,精良的10人,占41.7%。无子女的2人,占8.3%。在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子女住在别处的17人,占70.8%,其它的5人,占20.8%。可见,“空巢”老人家庭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子女学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老人或子女长期在外地。

(6)空巢老人的愿望:

1、日常生活的帮助:在被问及空巢老人中,79.2%的老人认为无急需解决的问题,有20.8%的老人,急需解决生活、就医等各种问题。

2、出于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等方面的考虑,在被及的空巢老人中有80%的不愿与儿女同住,82%的表示愿意到敬老院过集体生活。

五、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

空巢老人缺乏照料是本次调查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这种照料应该来自两方面。一是家庭成员照料,二是组织照料。调查中,有17人的子女不在身边,加上有5人的子女因其它原因没有与老人住在一起,在有子女的老人中,几乎都没有得到本人子女的照料;另一方面,由于组织机构、设施、人员等因素,导致关照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组织照料还做得不够。如何通过轨制化的安排,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不只是空巢老人的热切期盼,也是许多老龄工作者和城镇基层工作者深入思考、积极探索的问题。

六、对策建议。

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人们价值观改变的成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及其带来的社会问题让人忧心,亟待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保障机制。首先应建立健全城镇居民zui低生活保障轨制。其次,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在调查中,有6位空巢老人的生活、身体特别不好,他们没有生活来源,只靠低保维持生活,且身体不好,视力差,他们非常期望政府、社会组织的关怀,所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保障机制可以适度缓解了老年人生活和就医压力。

(二)处理好居家养老及社会养老的关系。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养老方式是现在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特有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几千年文化习俗的影响,目前我们应该推崇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要加强“孝道”文化宣传,提高民众家庭养老意识。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弘扬传统美德,赞誉敬老养老先进,谴责不尽孝道行为,让“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理念深入人心,使子女应承担的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落到实处。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如建房时首先要考虑安排好老人的住房,给照料老年父母的子女每年增添休假期等。在社会养老方面,除了政府加强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加大硬件设施建设的力度外,还要做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构建空巢老人关爱服务体系。一是建立空巢老人数据库。将社区60岁以上空巢老人建立信息齐全、资料齐备、一人一档的数据库。二是建筑空巢老人关爱服务网络。通过组建空巢老人关爱服务队、展开“空巢老人关爱结对”活动,互助服务活动、抓好日常生活服务工作等,矫捷展开关爱服务工作。三是完善帮困救助体系。整合各种帮困资源,为生活艰巨的空巢老人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帮助,坚持做到“重大节日面上帮、特困对象重点帮、突发事件及时帮”。四是健全应急预案机制。建立健全空巢老人结对关爱管理制度、上门察看制度、电话慰问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以保尽早发现和及时处理老年人的特殊困难,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在街道、社区各级党政领导支持下,调整充实社区老年组织机构,采取就地、小型、分散的原则,组织老年人展开娱乐、健身、读报、看电视、上老年电大、短途旅游等内容的各项活动,特别要鼓励、引导“空巢老人”走出家门,参加室内外各种活动。充分发挥老年活动中心的作用。改变过去单一搓麻将现象,设置电视、聊天、健身、棋牌等多种活动项目,组织老年人学习政治时事,开展各种趣味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吸引“空巢老人”融入其中,参与社会活动,消除孤独寂寞感。

(四)加强家庭监护,确保“空巢老人”安全。“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现,常使老人处于无人照顾,突发疾病抢救不及时,生命受到威逼状况,这是“空巢老人”面临的安全问题。社区要分工专人负责“空巢老人”家庭管理,调查摸清辖区内“空巢老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并建立家庭档案。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定点、定人为“空巢老人”提供买菜煮饭、购物、打扫卫生等低偿家政服务;组织志愿者、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等成立爱心互助队伍,采取结对帮扶办法,对高龄、体弱动作不便且经济拮据的“空巢老人”提供无偿服务,解决“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

老年人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服务需求日渐增多,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发展迅速,形成了新兴的“朝阳产业”。在满足群众服务需求的同时,部分营利性托老机构也因经营不规范、诚信缺失、监管缺位而引发诸多消费投诉。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共受理该类投诉案件占整体消费投诉案件的18%,成为近年来增长速度最快的消费投诉类型之一。针对这一问题,该局组织人员开展了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营利性托老机构违法经营的表现及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部分监管建议。

(一)无证照经营现象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市场准入登记中,需要经过公安、民政、消防、卫生、工商等多个主管部门审批。近年来,由于主管部门对民营养老机构在场所、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审核条件越来越严,准入门槛不断提升,许多经营者无法获得前置许可,工商部门无法核发营业执照,使得该类经营机构多数长期处于无照经营状态。此外,托养营利机构大多为临时设立的,基础设施差:一是配套设施不齐全,经营者租赁简陋房屋、安设几个床位便开始经营,场所设施大多比较陈旧,卫生、医疗、消防条件及相关设施配备很难达到行业要求标准,安全隐患较大。二是人员培训不到位,业务素质低。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护理员整体素质呈现三低状态:文化水平低、收入低、管理水平低。大部分护理员是40—50岁的下岗人员,不仅没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也缺少相应的护理经验。

(二)托养场所隐蔽性强,执法巡查监管难。一是多数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属于租房经营,随着房价近几年的快速上涨,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该类经营机构逐渐出现郊区化的趋势,特别是违规经营业户,他们定期更换经营场所,与监管人员开展长期“游击战”。二是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多数租用居民楼或自然村民房,与普通居民混住在一起,藏身于城市小区或农村,无明显的经营门头标志。工商执法人员在巡查中较难发现,同时基于执法权限,无法进入居民住宅内检查,给调查取证、案件查处造成较大困难。

(三)合同内容不够规范,存在条款侵权问题。目前,私营托老机构行业还未推行统一格式合同,不同的经营者自拟的合同格式不同,相关内容中存在较多霸王条款、免责约定等。如,部分养老协议书中的附加条款约定,老人入住公寓期间,自主走失、跌伤等院方不负责任。还有部分合同在正文条款中约定,老人自行饮食时噎住造成意外等情况,院方仅负通知家属的义务。

(四)虚假宣传现象严重,引发较多消费投诉。当前,部分私营老年人托养机构为了招收更多托养人员,违规发布大量宣传广告,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私营营利性养老机构冒充公办养老机构。部分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养老机构,为吸引老人入住,在民政部门备案“非营利性机构”,对外宣传是公办养老机构,实为个人营利性经营。利用“公办”、“非营利”等字眼骗取老人家属的信任,逃避工商部门的监管。二是无照机构冒充有照机构。在巡查中发现,由于审批程序不严,部分无照经营机构拿不出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执业许可证》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却能够出示消防或卫生等部分颁发的许可证明,涉嫌欺骗托养老人和家属的行为。三是虚假宣传使消费者受骗。部分营利性养老机构通过报纸、电视广告等夸大实有的设施条件水平,或虚称服务人员具有高级“职业护理”、“医师资格”等资格,但事实上多数机构缺少正规的执业医师和具有健康证明的防护人员。由于设施、人员的名不副实,老人的安全卫生条件存在隐患,对于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不足,极易造成事故。

(五)涉及多个部门管辖,存在监管缺位问题。一是监管界限模糊。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审批登记涉及民政、工商、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监管职权界限模糊。目前,该类养老机构运营尚无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取缔机制,形成监管“真空”地带。以工商部门为例,在接到群众投诉后,工商部门只能借助《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或《商标广告法》以擦边球的形式进行监管,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解查处。具体监管细则和职权责任方面的空白,使得相关部门采取观望状态,“不去管”、“不敢管”不仅不利于养老行业的整体发展,更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损害。二是执法人员被动执法。由于对该类投诉、案件接触少,法律法规方面了解不足,工商执法人员普遍没有形成监管意识。在监管过程中,大多是出现相关投诉,然后执法人员去调查处理,监管预防意识和预控手段不足。

(一)托养老人防范意识薄弱。多数托养老人及家属对托养机构的消防安全、卫生条件、人员素质、服务水平等“软条件”考查不足,对经营者资质、宣传真实性考虑较少。同时,由于缺乏对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许多普通群众对私营托养机构的性质不确定,无法明确托养前要查看经营者的相关资格证件,部分托养机构在民政部门备案“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对外声称“公办福利养老机构”,利用公办养老机构条件好、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等特征,骗取托养人员及家属的信任,并逃避了工商部门的监管。

(二)缺少统一行业规范标准。目前,养老机构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服务规范和监督体系跟进的速度较慢,缺少健全的行业自律组织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多数经营者各自为政,床位费、护理费、餐费等相关收费标准均由经营者自行决定,同时管理标准、护理标准、公寓房屋设计标准以及管理和服务人员的选用标准都不统一。今年以来,该局受理的涉及养老机构投诉案件中,55%的纠纷因价格问题和服务质量引发。同时,由于相关服务项目缺少统一标准,工商部门在处理消费投诉过程中仅能按照合理原则调解,工作存在较大的被动性。

(三)法规不健全,主动介入监管少。目前,尚无具体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监管职权和实施细则予以明确规定,给予法定职权,对于住宅内不法经营工商部门无权进入调查,因此工商部门在监管过程存在法规依据缺乏、取证困难的现状。监管能动性不足,一定程度上纵容经营主体违法经营。同时,在基层执法人员中,执法人员普遍存在认识不足问题,对营利性托养机构与福利性公立养老机构鉴定不清,缺乏积极介入监管的主动性。

(四)相关部门未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相关部门审批不严。民政部门在监管中存在缺位。当前,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营利性养老机构由工商部门登记发照。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出现营利性养老机构冒充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进行备案登记,使经营者逃避工商部门监管。二是各部门职责推诿。民政、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多实行纵向分段监管。如工商部门只对经营范围和主体资格进行检查,消防、卫生等部门在巡察时只检查各自证照情况,对于非本部门职责监管的违法行为却不予理会,缺乏横向连贯的监管协作机制,形成各部门多头检查却都管不好的尴尬局面。三是部门信息流通不畅。目前各监管部门尚未形成畅通有效的信息流通渠道和沟通平台,部门存在信息共享障碍,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理上常常出现个别部门单打独斗,未形成合力,整治效果往往突出某一特定环节,缺乏整体性、体系化的综合规范。此外由于信息的有序交流跟不上,监管部门缺乏有效地预警会商机制,因此对于营利性养老机构违法经营的预防效果较差。

(一)规范养老服务合同文本。针对当前老年人托养营利机构存在的.违规问题,要积极联合民政部门,共同出台《营利性养老机构协议书》,进一步科学界定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和消费者各自的权利义务,对机构环境、服务类别、方式、期限、标准和费用做出详细的规定,并对养老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合同纠纷处理、事故责任追究、老人身体损害赔偿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在所有从事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机构中予以推广使用。

(二)构建监管信息公共平台。在“红盾信息网”构建营利性养老机构信息平台,建立四项机制。一是信息收集机制。通过与监管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信息交流会”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整理公安、消防、卫生、民政、工商等各部门的审批信息,并将所有的属于工商部门监管的养老机构情况在信息网上公示,根据登记信息将现有机构划分为“已办照”和“未办照”两大类,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登陆网站,切实了解每个营利性养老机构成立中的各环节许可审批情况,选择规范的机构托养老人。二是信息分析机制。由办公室、调研室、消协、纪检等部门每月开展“信息分析联席会议”,对采集的信息进行预警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机关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为决策和职能部门前置预防提供信息参考。三是信息发布机制。将工商部门采集、分析的数据、预警信息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定期更新,畅通信息内外沟通渠道,增强公众信息认知,弥补机构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四是公共投诉受理机制。在网络平台上设立投诉信箱,受理消费者投诉,消保科、消协等部门实行“三工作日回复制”,根据举报的信息,开展实地核查,属于工商监管范围的及时查处,不属于工商职责范围的积极提供救济渠道,主动为职能部门提供线索,及时为消费者排忧解难。通过四项机制,构建信息查询、投诉受理、市场预警、日常监督四位一体的营利养老机构信息网络平台。

(三)强化虚假养老广告监管。市局商广科在广告登记备案时严格审查广告用语,对用语中出现的荣誉、资质等信息认真核实,严把广告许可核审关。辖区工商所要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广告用语不规范等行为,对辖区养老广告进行严抓细管。消保科、消协等部门要继续推进“会议一站”进社区、下基层活动。选拔责任心强、知识水平高的群众作为广告监管员,在养老机构经营场所设立投诉电话,畅通申诉举报渠道,落实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制度,对投诉迅速回应,及时查处。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广告监管体系。

(四)培育龙头养老服务企业。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品牌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以带动和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积极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和网络,丰富服务项目,推进多元化、规模化发展。主动协调市委市政府在政策、资金、规划、床位补贴、运营补贴等方面给予帮助,指导相关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帮助养老服务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优化服务,打造地方养老企业龙头品牌,实现以点带面试发展。

(五)强化多方位联动协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管机制,加强对违法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宣传。结合民政、工商、卫生、公安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全面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介绍托养老人应注意的情况,引导广大养老机构规范经营。二是交流写作。定期与社区负责人、村委会的进行沟通,了解辖区内营利性养老机构发展状况。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在巡查中发现的最新违法情况,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开展联合执法,从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三是立体监督。除在红盾信息网开设投诉受理专栏,结合“一会两站”进社区、下基层活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机制,请社区或村委会负责人担任“义务观察员”构建部门、网络、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监督网络。

(六)行业协会构建长效机制。工商部门主动牵头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民政部门成立联系会议制度,积极协助民政部门构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就业及从业人员的配套服务体系,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行业准入制度,对养老机构服务各项标准统一规范,定期开展服务人员培训,加强巡查监管,全面落实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利用行业协会推行行业自律,加强营利性养老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构建该类机构“行业协会诚信星级评定”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有利于养老服务企业长远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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