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当响村庄读后感(实用17篇)

时间:2023-12-09 21:30:25 作者:HT书生

读后感不仅是对书籍内容的总结,更是对自己心灵的解读和思想的升华。7.这些读后感范文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内容丰富,观点独到,希望能给大家带来灵感和启示。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后来,一个小男孩也带上了铃铛,受不了,也跑出了家,它们都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最后,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找到了他。并且帮助动物们和小男孩解掉了脖子上的铃铛。没有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他们生活得又轻松又自在。

村庄读后感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汪洋中的灯塔。”惠普尔曾说过。假期里,百般无聊的我,想利用书这个时间“加速器”令我的小脑袋更加充实。

在书柜上,摆放着许许多多、琳琅满目的新书,我急切的挑选,啊!就是它了——《小村庄的天空》这本书,以新奇的书名把我的目光聚集在这个题目上。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是一本精彩的励志小说,它告诉我们人生总是在转角处遇到美丽的风景。

《小村庄的天空》是这么感人有趣的书!书真是汪洋大海中为船指路的明灯!

读完这本书,我领悟了一个道理:有梦就有希望,有努力就会有收获,有目标就要有追求!梦不是白做的!是靠无限的付出与努力,不断追求!超越自我!

阅读《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我看了王一梅的经典故事《叮当响村庄》这本书。这本书共有十九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叮当响村庄。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一张边角已经渐渐泛黄的照片上记录了玲儿这样一个令人心碎的小女孩:玲儿半坐在医院花园里微微摇晃的小秋千上,小脑袋微微斜着,手上拿着一串风铃手链。苍白的小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嘴角晚弯起的一道弧度预示了她的心情还算不错。

・玲儿是个小心脏病患者,她的父母没有告诉她。玲儿只认为爸爸妈妈带她来医院住几个月,就会回家了。她可是很想念她的泰迪熊呢!

・玲儿每天中午都会在护士姐姐的看护下去花园里玩,由护士姐姐推着玲儿娇弱的背,荡起高高的秋千,唱起稚嫩的童谣。这个时候的玲儿是最开心的`。

・玲儿有时候也会莫名其妙地伤感起来,因为在父母帮她梳头发时,看着玲儿开心的笑容,爸爸妈妈的眼睛深处总有一股她看不懂的忧伤。这是玲儿就会伸出他小小的手掌去抚摸他们粗糙的脸庞,小小的脸上滑下一滴小小的泪。

・无论父母付出了多么大的艰辛,对玲儿有多么的不舍,但玲儿还是走了,缓缓地走向了护士阿姨口中描述的很美很美的天堂的路。怀中,抱着的是她最爱的泰迪熊;手中,拿着的是她最珍惜的风铃手链......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认真读了一本好书《叮当响村庄》。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增加了理解能力,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仙人掌的无奈,骆驼的自私,昆虫的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我最大的冲击之一就是蚂蚱。为了防止骆驼吃掉仙人掌新长出的枝叶,他们勇敢地与比自己大几倍的大骆驼搏斗。最后,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出了绿色的枝叶和黄色的花朵,最终成为蚱蜢的住所。

看到他们的所作所为,我想我也应该学会帮助别人也是方便自己的。努力了,一定会有回报的。

当你看到小蚱蜢,你会认为小我人生中第一次面临一些挑战:

我从小就开始学嘻哈。虽然我对哥哥姐姐来说太小了,但我努力跟上他们。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练舞的痛苦不算什么。

今年年初,老师教了一种新的嘻哈舞蹈,叫做大风车。我看不懂,但是练了几次也没做完美。看看旁边一个个练完的队友。我汗流浃背。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给了我指导和鼓励。我又重拾了信心,一次,两次,三次,在无数次摔倒受伤后,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高兴地欢呼,我的痛苦也不再那么痛苦,因为这是我成功的象征。

阅读不仅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激励。我想把《叮当响村庄》这本书介绍给其他同学。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我看了王一梅的经典故事《叮当响村庄》这本书。这本书共有十九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叮当响村庄。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后来,一个小男孩也带上了铃铛,受不了,也跑出了家,它们都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最后,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找到了他。并且帮助动物们和小男孩解掉了脖子上的铃铛。没有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他们生活得又轻松又自在。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认真读了一本好书。由此,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增加了见识,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仙人掌的无助、骆驼的自私和蚱蜢的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让我震惊的是蚱蜢。为了不让骆驼吃掉仙人掌的新枝叶,他勇敢地与比自己大几十倍的大骆驼搏斗。最后,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出了绿色的树枝和黄色的小花,这些小花最终成为了蚱蜢的住处。

看到他们所做的,我想我也应该向他们学习。帮助别人就是给自己更多的便利,我一定会在努力工作后得到回报。

看到小蚱蜢让我想起了我人生中遇到的一些第一次挑战:。

我年轻时就开始学街舞。虽然和我的哥哥姐姐们相比,我太小了,但我努力跟上他们。对当时的我来说,练习跳舞的痛苦算不了什么。

今年年初,老师教了一种叫做“大风车”的新街舞。我似乎无法理解。经过几次练习后,我还没有做好。看看我旁边的队友,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完成了练习。我汗流浃背。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帮助我引导和鼓励我。我再次重拾信心,一次,两次,三次.经历了无数次的`跌落,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高兴地欢呼,我身上的痛苦不再那么痛苦,因为这是我努力工作和成功的象征。

阅读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激励。我想把《叮当响村庄》介绍给其他学生。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

刘亮程的文字,初读似是农村生活的缩影;再读,你会发现在他温润如玉的文字下,是值得让人细品的哲理。《遥远的村庄》中《大树根》便是让我深有感触的一篇。

树根的回响是大地的声响,大地是万物的终点和起点,是开始的地方,亦是最后的结局。树根便在其中,与大地紧密相连,如孩童的哭泣能触动母亲的内心是一个道理。任何事物只有经过长时间的接触,两者才能相互感受和体谅。当你弄丢一样东西时,你着急,你难道不认为那被弄丢的事物也会担忧,只是无法呼喊,大地和树根便是此种关系。

树根处于树的最深处,它能与最高处的枝干相遇,似是天方夜谭,可在思,便有了“英雄惜英雄”之感,两者似是相隔甚远,可它们都是彼此种类中的佼佼者―一个努力向上,一个拼命向下,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那棵树。既然身份和目的都相同,它们何愁中间的距离,在心中就会感应到彼此。

费了千辛万苦才砍下的大树根最后却被运走,送人也没人要,最终之留下个大坑,让人不时驻足。他们三兄弟干的事好似没有回报,可你认为他们在意的是结果吗?不,他们在意的是开头与过程。从初见的震惊,锄头碰上去发出的声音让人发愣,他们的内心其实已被这树根征服,而他们想挖走它,实则是对权威的挑战。他们挖树根,挖这个如此大的树根,是在同自己内心那个对于树根的固有印象发起挑战。他们知道把这个树根挖出来没有任何意义,可他们仍然做了,并做到了。看似正常的事,他们却默默打破了自己或说是突破了自己的桎梏。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受到动摇,产生了一种迥然不同的思维,有一份遗世独立的清幽和一种踏实的归属,这正是那个村庄,那个遥远的饱含自然生命气息的村庄所带给我的一份美好。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

夜幕悄然吞噬了最后的光线,城市中仍是灯火辉煌,喧嚣一片。那扇属于我的窗前,一盏台灯照亮了整个书桌,拿起《遥远的村庄》细细品读。

数间小屋,数棵老木,数只飞鸟,一座村庄……跟随着作者的脚步,踏上那弥漫着尘土气息的道路,来到了“黄沙梁”这座与繁杂世间隔绝的宁静小村,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

淳朴的农庄人正拿着铁锹等工作,农具缓缓地从田地中归来,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屋舍间已升起了炊烟,袅袅的飞向了天边。

真是向往。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城市中,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取代了农村的朴实小屋,机械化的生活令我们方便而快捷,殊不知却丢失了根,农村的根。这根是我传统文化所遗留在每个人心底的痕迹,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多少人已经将此遗忘,并埋没在心的深处,那村庄也渐渐远去。而刘亮程则是将乡土文化一一凝合,汇聚成笔尖的一段段文字,静静地诉说。

他的文字中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朴实无华的语言。而种种语言组合起来,成为篇篇文章,极易令人读懂,但仔细品味其中又别有深意。

“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当今多少人都在追名逐利中忙碌一生,他们踏出了村庄,踏向那了无边际的远方,寻找着自己的归宿,而最终在道路中迷失了方向。刘亮程一语点破这种现象,并告诉千千万万在路程中迷茫的人们,其实村庄才是人们内心深处最渴望的归。人不必太过追求伟大,将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的融入平凡中,也正是生命价值的体现。

阅毕此书,方明白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一种怎样的心境。人生不必太过忙碌,品一杯香茗,享岁月静好,亦是一种幸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刘亮程这个名字在几个月前走进了我的生命。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素淡明澈,就像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可能隐藏着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从刘亮程的文字里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著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透人生背后的悲凉。

刘亮程的散文并不多,令他真正声名远播的是他那本《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囊括了他八年的光阴,文字里沉淀着爱、恨以及对生命的思考。我透过时间的风看见他那颗饱经风霜、伤痕累累却依旧澄澈素淡的心灵。

“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几乎所有的散文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村庄——黄沙梁。你或许说,用四十万字描述一个村庄,是否会显得无趣?但是足够深沉的爱是在重叠的文字中体现的。他长久地住在那里,从出生到成长,像一棵倔强坚韧的树。现实中的村庄曾经是他的全部,即使后来他搬离了村庄,那里的记忆依然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默默地生在黄昏里,看着夕阳很快滑过一排排平整高矮的土墙,停留在那堵裂着一条斜缝泥皮脱落的土墙上。他思索他的父辈,思索人生。他知道一个老人弥留世间的漫长时光,知道黑夜里哪颗星星最亮,知道那个等候的老人不过是担心他迷路,知道那颗最亮的星星其实就是家里的灯光。后来他走了,带着所有的回忆与不舍;后来,他又回去了,带着迷惑与悲凉。他看见土墙在时间里崩塌;看见镰刀似的'村子冒出的烟,在空中形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割倒了数百个秋天。他也看见田野青了黄,黄了青;多少人一如既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眉眼生疏。他蓦然意识到这已是别人的村庄,但它却依旧是他的村庄。

后来,他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提到他忘记了回眸。其实,他回望了,只是却找不到那些被现实摧毁了的以往。他在现实里失望,但他依然在另一个世界守望着他的村庄。他在《城市牛哞》中说到的那一把牛粪,不过是一种寄托。他对着一卡车运来的牛流露出的怜悯里糅杂着悲剧与喜剧,还有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在他的文章里,到处是城市生活对自然生命的剥夺与乡村自然和谐的强烈对比。当村庄彰显出愈渐被城市同化的命运的时候,刘亮程仍固执地守望并捍卫他的村庄,不管是真实存在的那个,还是心中的那一个。他总是以那个生在黄昏里的背影为形象活在自己的村庄里,眺望远方。在他的村庄里,每棵草、每棵树、每粒虫的价值都和人等同。佛语:“众生平等。”其实也是刘亮程的希望与所捍卫的东西。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

人的悲剧性在于,我们永远孤独。在寒风吹彻里,刘亮程提出这个观点。

不管多么亲近,我们始终不能合二为一,这就暗示着我们总有一天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那时,最温暖的炉火也融化不了你生命里的那场大雪。而这一感觉,在我们渐渐老去之时慢慢放大。我们起初不明白别人的伤痛;待到我们活到那个年纪,才发现,纵使我们当时明白了,却也无能为力。就像龙应台所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我们生命里的那场大雪,总要我们一个人度过。人的另一个悲剧在于:即使我们永远孤单,却依然希望有一个家,一直在等一些人。而有那么一场风,它吹过我们之时,我们腾空想飞起来,我们确实飞起来了,但是等到风停了,我们回望,却找不到家的方向。旷野无垠,知道回家时家却已失了踪影。我们忽然飞不起来了,我们开始一步步回家,在这过程中我们一步步长大。风改变了我们的一生,我们却不知道风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们在风中出生,长大,然后死去,风却还没有停。而那些我们一心想见、一心想等的人也未归来。他们以我们相见的第一面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至我们死去,再未出现过,却以一面改变了我们的一生。

“我死了,我的躯体应该像一根木头留在村里。多少年后我转世回来,他还结结实实,担在谁家的圈棚、房顶上,或作为拴牛桩栽在院子。他古怪地横扫指着的地方,是谁家废弃经年的院子,门楼不见,墙垣塌斜。”

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而我们一直在逃避。刘亮程在很多篇章里提到了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他敏感地注意到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以及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这些事物的消失是他对死亡的体会,生命必将死亡是人的悲剧之一。我们可以理性地谈及死亡,但当时间残忍地把死亡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无畏么?我不知道当刘亮程看见自家墓地中的青冢一座座垒砌的时候,内心是无奈还是悲伤。但我知道,当他可以平缓谈及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超过了当代的一些作家。一个人二三十岁在路上奔走,四十岁劳动,五十岁便坐在墙根晒太阳,六十岁给棺材油上红漆,七十岁便不再出门,开始适应死亡。再后来,丧事变喜事,对死亡的庆典像一场婚礼。多年后的自己不过像秋风里的作物,收获之时,成了那最后的一茬。时光果然残忍,岁月流逝之后,终点终是那场铺天盖地的盛大的死亡。逃不出,躲不过。不再有人记得你,没有人知道你改变了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帮了时间的忙,你是在时光里老的。

在刘亮程的文章里,你看见一个村庄的历史,其实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就像从一滴水中可以看见大海,我透过文字看见了世界。

他写尽了幽微与阴暗,阐述的是人类背后的悲凉。我们忽然觉得冷,又仿佛看见了光,油然而生的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悲怆。

我们一生都在构建自己的村庄,用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早领略的阳光、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我相信每个人的村庄都不同;但刘亮程的村庄,弥漫着风沙,有彻骨的寒风,却弥留着最澄澈的天空与眼眸。

我知道,一代人一过,天上就会落下一层土,把该埋的埋掉一些。下一茬人在尘土上生活,不必知道脚下踩着什么。落下的土够麦子扎根,把土豆埋牢,却除了埋人。我们不轻易挖土,因为那是老城死去的部分,已然成为根。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小村庄的天空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村庄的天空》的书,书中的故事表现了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告诫父母千万不能因为工作忙而没有时间与孩子谈心,让孩子心事重重。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唐睿瑜,他是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小男孩,因为父母的工作太忙,没时间照顾他,只好安排他去各种“才艺班”学习。在空余时间里,他只能跟唯一的朋友—电动游戏一起玩了。所以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和父母一起吃一顿美味可口的饭。突然有一天,他的父母要到大陆去发展生意,就把一直生活在都市里的唐睿瑜送到乡下的爷爷奶奶家里。

在爷爷奶奶家的日子里,奶奶一改平常的节俭,尽力侍候他。在这里唐睿瑜没有电动游戏打了,却结识了许多朋友,学会了打棒球,与同学们去参加棒球比赛,与奶奶一起去河边洗头,与爷爷去田间检查作物……最后,原本要回城市的唐睿瑜却留了下来,回到他曾经读了两年的乡下小学,上完了小学。

这本书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棒球比赛两人出局才开始》一章,这个章节主要讲唐睿瑜去台北参加比赛,他和他的同学合作的力量令我折服,他们永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心怀敬佩。在他们遇到困难时,并没有因意见不同而互相埋怨,而是更加团结,一起打败了强大的对手。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叮当响村庄的作文题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我看了王一梅的经典故事《叮当响村庄》这本书。这本书共有十九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叮当响村庄。

这个村庄里住着*、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后来,一个小男孩也带上了铃铛,受不了,也跑出了家,它们都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最后,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找到了他。并且帮助动物们和小男孩解掉了脖子上的铃铛。没有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他们生活得又轻松又自在。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

我的村庄不遥远――读刘亮程《遥远的村庄》很多年前,我是被那句话深深的吸引了“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仿佛谁开了一个玩笑。”这句美丽得无与伦比的话在我那爱花之心爱美之心里扎下了根。于是,我记住了刘亮程这个名字。其他的哲理和细节都已经模糊,但是刘亮程这个名字却没有走出我的世界。

而今,网上搜寻,我终于捧回了《遥远的村庄》这本书,迫不及待的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想,我也是在搜寻我那难以割舍的乡土情结吧。那晚,我在网上遇到了香姐姐,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夫妇没有选择去城市生活是不是错误,人生不能假设,香姐姐却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是多么难得的知音啊!我已经把其中的某些文章作为孩子们睡前的读物读给孩子们听,孩子们很喜欢,我也很满足。一篇篇读来,我儿时的村庄又活在了眼前!一篇篇读来,那个黄沙梁汉子的万千柔情滋润着我的心田!

那是怎样的一个汉子啊,在贫瘠的土地上,在苦难的岁月中,他用一双敏捷的眼睛、一颗善感的心灵、一双有力的手、一双坚实的脚行走在他身外的这个世界!人花共笑、人畜共眠、人虫共鸣,这是怎样的博爱情怀?在他的心中,哪一棵树木没有灵性?哪一朵小花没有柔情?哪一种微小的生物没有尊严?在他的笔下,风、树、花、草、墙、黄沙梁无不具有生命!蚂蚁、老鼠、猫、驴子、骡子、马、狗,哪一种动物不通人性?我是深深的深深的喜欢上了他的世界,沉迷在他的黄沙梁里看蚂蚁搬运粮食、看老鼠成群结队、听驴叫马嘶、看牛儿吃草,而有多少的细节也曾经活跃在我的童年和少年!只是少不更事的我总认为做农活苦不堪言,因此而错过了一次又一次与美的邂逅!

如今,我喜欢和老公和孩子们一起走进周围的山山水水,每一个季节、每一个日子,我总喜欢在山上看庄稼生长、看花微笑或者舞蹈、在稻田边看蝌蚪游弋看稻穗拔节,农村的天空下无不弥漫着那种神奇的生生不息的变化,却又如此宁静的等待着人们。想起庄子的那句: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叮当响村庄的作文题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本好书《叮当响村庄》。从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增添了感悟,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中,体现了仙人掌的无奈、大骆驼的自私、虫乍蜢的勇敢、都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其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还是小蚱蜢。为了不让骆驼吃掉仙人掌新长岀的枝叶,勇敢的和比自己体积大几十倍的大骆驼展开博斗。最终仙人掌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岀了绿色的枝叶和黄色的小花,而这朵小花最后成了蚱蜢的住处。

看到它们的所做所为,我想我应该也要学习它们多帮助别人也等于给自己方便,经过努力就一定会换来回报。

看到小蚂蚱就想到小小的我在生活中面对一些第一次的挑战:

在我小小的时候就开始学街舞了,虽然相对于大哥哥大姐姐们来说我实在太小个,为了跟上他们我努力的在练习,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练习舞蹈的酸疼不算什么。

在今年的年初,老师教了一个新的街舞动作叫作“大风车”。我看的似懂非懂,练习了几次都没有完美的做出。再看看旁边的队友们一个个都练习完成了,我着急得满头大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就帮我指点迷津,鼓励了我。我又重新拾起信心,一次、两次、三次……经过无数次的跌倒和摔伤,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开心的欢呼,身上的痛也不再那么刺骨了,因为那是我努力成功的象征。

阅读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激励。我要把《叮当响村庄》这本书介绍给其他同学看。

《叮当响村庄》观后感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阳光照在了溪边的小草上,显得格外美丽。在一个屋檐低小的房子里,住着两位老人和三个小孩子。

老翁和老妇正在一边喝着茶,扇着扇子,以便看着孩儿们的“美丽童年”。一旁,老母鸡咯咯咯地叫着,这边,二儿子正在用他那双灵巧的手,小心翼翼地编着鸡笼,旁边一棵大树为他遮阳,风吹来,沙沙,沙沙的,大树随风舞动,不时的有一些叶子落下来,有的落到了地上,有的落在鸡笼里,还有的,落在了正在玩耍的小儿子身上。小儿子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咖啡色的裤子,正卧在溪流旁剥莲蓬呢!

老翁和老妇看了二儿子和小儿子感到十分可爱,老翁笑着说:“二儿子长大了,小儿子也变得机灵了!”老翁和老妇一起哈哈大笑起来,老翁突然想到:“咦,大儿子在干什么呢?哦!原来大儿子在小溪的那头锄豆,一二三一二三,他正忙碌地不可开交,他满头大汗,终于,才把这桩苦累活干完。

一家人都在快快乐乐地干自己的事,老翁和老妇觉得孩子们长大了,不用我们操心了!

村庄的生活事美好的,快乐的,听,远远的,又传来了虫鸣声,鸡叫声,唧唧,咯咯……溪流也叮叮咚咚的唱起了美丽的歌曲。

遥远的村庄读后感

《遥远的村庄》是讲在刘亮程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读刘亮程的村庄。可帮助我们认识我们的“来路”。“我自哪里来?”这个永恒的命题在这里可以找到部分的答案。

我们都来自村庄,来自那个遥远的村庄。因此,当我们融入城市回眸早已逃离的村庄,我们会发现,我们已失去了许多,比如本色、自然、静观、默想、独处、从容、达观、感喟......这些最原始的生命印迹。我们还能拾回吗?这本书让我们去思考,让我们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思维,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遭到动摇,她唤醒了一个体内的另一个生命——刘叔叔的文字实有闷棍之效。物欲之心、功利之情,在这个被唤作刘二的笔下顷刻被扫荡干净。所以阅读的时候,便只剩下了遗世独立的清幽与一种踏实的归属感。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出发,抵达一个仅有“一个人的村庄”,那将有多远。据此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现有的文化体”就如每一座现大化的大都市,都是现代文明合力的结晶。

作为“文化体”,我们身上至少具有这样一些根深蒂固的文化——认识最好贵的身命体,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万物”与“我”的关系是“我”主宰“万物”,“万物”为“我”所用。这个思想终究还是会有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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